工厂奖惩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多个方面的行为准则,旨在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同时也对不良行为进行约束。
1. 表扬与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月度优秀员工、年度杰出贡献奖,这些奖项表彰那些在工作中表现出色、超额完成任务或提出创新建议的员工,通常以奖金、晋升机会或公开表彰的形式体现。
2. 工作纪律:明确列出迟到早退、无故缺勤、违反操作规程等行为的处理办法,通常会扣减工资或警告处分。
3. 安全生产: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如未穿戴防护装备、乱动设备等,严重者可能面临停职或解雇。
4. 团队协作:鼓励团队合作,对破坏团队和谐、挑拨离间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也将受到相应惩罚。
5. 诚信经营:对于挪用公款、泄露公司机密等严重违规行为,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责任。
奖惩制度的执行必须公平公正,确保所有员工在同一标准下接受评价。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需要设立申诉机制,让员工在遭遇不公时有渠道表达意见,保证制度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工厂奖惩制度不仅塑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还强化了企业的规章制度,维护了正常运营秩序。通过奖惩机制,员工能够明确了解哪些行为是被鼓励的,哪些是被禁止的,从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它也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企业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有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第1篇 电子工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0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奖励安全生产工作仲的好人好事和做出突出贡献者,惩罚“三违”行为和事故责任者,制订本规定。
2.0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车间及职工违反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适用本制度。
3.0奖励:
3.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长期保持安全生产或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成绩显著者给予奖励。
3.2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在学术上、技术上有较大贡献者;在实际工作中及时发现或报告安全隐患,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者;防止事故扩大,抢险有功者;以及为我公司安全生产做出较大贡献的职工,应酌情给予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3.3、下列人员给予重奖;
3.3.1避免一次重大伤亡事故或避免10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给予500—1000元物质奖励,并授予“安全生产模范”的光荣称号
3.3.2多次避免伤亡事故或避免5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给予200—500元物质奖励,并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分子”光荣称号。
3.3.3避免一次重伤事故或避免1万元以上经济损失者,给予50—150元奖励。
3.3.4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者,应给予工资晋级、职务晋升,并授予“安全生产模范”光荣称号。
3.3.5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的安全管理人员按规定给予安全奖。
4.0惩罚:
4.1 弄虚作假,骗取安全奖励的,经查出后,追回资金,取消其荣誉称号,并严肃处理。
4.2对于“三违”行为责任人,应给予批评教育,并可视情节处以10—200元罚款,态度蛮横或拒不改正的可加倍处罚。
4.3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规定》和《设备事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4.4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如安全检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等等),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车间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处以50—500元罚款,情节严重或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给予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直至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2篇 g工厂员工奖惩制度
工厂员工奖惩制度
第1条 本厂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2条 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着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8、对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9、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着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10、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第3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4条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
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穿拖鞋或赤膊上班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厂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5条 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3篇 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全厂职工及管理人员的全厂所有人员。
二、安全生产的内容:
1、机械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备品备件是否齐全完好。
2、电器线路布置是否安全可靠。
3、物质保管是否符合厂部有关规定(包括消防器材等所有物质管理范畴)。
4、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的跑、冒、滴、漏。
5、劳动保护的佩戴。
三、责任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须分清职责进行处理。
1、因机械设备、电器设备影响两个小时到四个小时为一段事故,四小时以上为重大事故。
2、物质管理事故指不符合厂规定的,发生两次以内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3、生产车间的跑、冒、滴、漏属于设备责任的按设备责任处理,不属于设备责任的处理生产操作者。两次经内的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4、劳动保护佩戴由班长负责日常管理,厂部值班人员总负责。每发生一次事故扣发安全生产奖金的10%,发生两次为一般事故,三次以上为重大事故。
四、安全奖发放原则
1、根据责任区分,发生一般事故均扣发工人及管理人员当月安全奖的30%,发生重大事故取消安全奖。
2、发生一般事故扣发班组长安全奖金40%,发生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并根据发生事故实际情况,对该班组长的胜任能力进行考核,对不合格者给予撤职处理。
3、对主管生产安全的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全厂发生一次一般事故扣发安全奖金10%,发生一次重大事故扣发50%,发生两次重大事故扣发全月安全奖金。
4、对所发生一般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主要领导(包括班组长),不能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连续发生事故的在扣除安全奖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以及扣除全月奖金。
五、安全生产奖金的来源
安全生产奖金的来源,为全厂每月的实际奖金发放额的50%做为安全生产奖金。
六、特殊贡献奖
对于能够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能及时采取积极措施处理,避免事故发生的班组及个人,由厂安全领导小组评价后报厂部批准,发一次性特殊贡献奖金,特殊贡献奖金的提取不包括在安全生产奖金内。
葫芦岛市益惠化工厂
二00八年一月一日
第4篇 某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激励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要求
企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于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经予惩罚和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奖惩及办法
2.1奖励的范围
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能及时消除隐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贡献者:
参加各级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措、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成绩者;
对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单位达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者。
2.2奖励办法
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 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2.3惩罚办法
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有安全部门组织技术开发部、行政部、生产部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
第5篇 化工厂油库车间奖惩制度条例
油库车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强化车间内部管理,从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的目的出发,本着“注重考核,客观对待”的原则,对班组、个人在劳动纪律工作表现、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七个方面予以考核。
第二条:“七个方面的”考核为月考核,分值为百分制(劳动纪律15分,工作表现20分,文明生产10分,设备能源10分,安全环保20分,技术质量15分。参加活动10分)。
第三条:各班组的分值按当月的考核实际情况予以确定其基本分值。同时,在下述奖惩的某些项目中,以金额为基准,操作时再与分值相对照。
第四条:奖励的来源,一是从违纪的扣罚中产生:二是从厂给予的二次分配权中产生;三是从相关因素中产生。
第五条:特殊情况下,再以班组为大为分发奖金时,本班个人扣减奖金在本班中体现。
第六条:原则上出一天勤,有一天奖金(特殊情况视情况而定)。请假三小时以上的为半天假,六小时以上的为一天假(折减方式30元/半天,-50元、一天,不足一天的可口头说明。否则必填写请假条,病假如不能到单位,可告知,待病愈后须递交正规医疗单位开具体的诊断书和出院证明)。
第二章各项考核标准规定
第一条:劳动纪律的考核
一、病事假的规定
1、按厂里的规定,事假15天以上、病假30天以上者(两个“数”以内的病事假每一个假均按当月奖金个人日平均奖的8%折减。半天假累计成一天算。两个“数”均不含)。
2、3小时以上的为半天假,6小时以上者为一天假。一天以上者必须填写请假条。
3、病事假可先告之,病愈后需递交正规医疗单位开具的诊断书和出院证明。
4、职工请假向行政正主任、书记、副职请假,考勤有核算员考核。
5、无故迟到、早退,-50元/人次(某班出现上述现象每月达3人(次)以上的,-100/人(次)。
6、各组织召集各种会议及活动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否之,每次折减50元,三次以上者每次扣减奖金100元。
7、寝室卫生检查一次不合格扣减班长就爱那个劲50元/人。
8、因主观因素损坏、丢失公物的,视情节处罚当事人100-200元/次。
9、就餐造成浪费、卫生不好、带饭让其通报批评的,-50元/(人)次。
10、因个人因素未接到车间通知而误其工作或活动的-50-100元/人次。五次以上者均车间除名,交厂安排。
11、出现脱、串、睡、误岗的,当事人-100元/人次,班长-50元/次(负责人了除外)。无特殊情况离岗超15分钟的,-50元/人次。
12、搞不团结并造成一定影响的-50元/人次。班长未做工作且未及时反应情况的寓意相应批评或处罚。属班长个人问题,解除其职务或更为严厉的处罚。
二、集中特殊情况的考核
1、对于参加继续教育的,每学期课给一次假(为一周,多日者,课按照正常事假处理),同时,须递交所在学校函授、考试的通知函。否则,按正常事假处理。
2、对直系亲属的住院护理。原则上给累计10天公假,11天以上者,按正常事假办理(直系亲属指父母,岳父母,子女)。
3、本人结婚、产假等,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执行。超过的每天按正常事假处理。本人生病住院,按厂规定执行(如遇重大疾病,均请示领导确定)。
4、结婚登记均准两个半天假。开学生家长会均准四个半天假,但需要学校通知函(遇有特殊的情况即时确定)。否之按事假办理。逢中高考有3天公假。孕妇每月两天的体检,可一并使用,也可分四个半天使用。否之,按事假办理(孕期在4-9个月内)。
5、女工流产、上环等均按上级规定执行。女工在临产前20天课休息(特殊情况另定)。本人结婚,可提前休息,(男10天,女一周)。爱人生小孩,男方在女工临产前后有一周的假护理。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否之,超一天,按正常请假折减。
6、停产期,遇有双亲病故,应提前广告之,前后可有一周的假。否之,按正常事假走的,每月按10%奖金额折减。
三、不得奖金的处罚
1、工作失职,造成一定影响和经济损失的。
2、为完成车间交办各项任务的。
3、旷工一次以上。
4、一般病假超30天,事假超15天以上的。
5、不服从工作安排,未上岗工作的。
6、所有厂里所规定不得奖金的范畴。
第八条:工作表现的考核
1、工作不负责任,有失职行为的,车间内部检查某班有失误的、未造成一定损失和后果的,20-50元/人次。
2、厂或上级各部门的检查车间被处罚了,按所扣相应的分值(金额)扣罚改版(或班长当事人)。属车间领导责任的,由两位正职负责或予以处罚。
3、组织安排工作不主动,有消极怠工现象的,经说服教育不改进的,除批评外,-30元/人次。
4、各类全员技能安全等考试时,三次以上(含三次)不及格者,-100元/人次,四次以上者取消当日奖金或均待岗,交厂里安排。
5、工作积极主动,某一方面表现较突出或有特殊成绩(被厂级以上部门表扬的等),按影响力的大小给予30-200元/人次的奖励。
第九条:参加活动的考核
1、对厂里、车间所组织的整体活动不参加者-50/人次。
2、积极参加车间、厂举行的各种活动、竞赛等取得前3名的,奖30-100元/人次(组),公司级以上取得名次的,请求厂里给予奖励。(上级给予奖励了,原则上车间不再重奖)。
3、体合理化建议(提案)被采纳的,奖励30-100元/人(班),创造一定经济效益的,请求厂里给予重奖。
4、得到社会表扬(见义勇为、拾金不昧、做好事、捐献等方面),有一定影响的,请求厂里给予奖励。车间可奖励50-100元。
第十条:文明生产、质量技术、安全环保、设备能源四个方面的内容考核按照厂考核细则执行。
第十一条:班组长的考核
如在历次的检查及日常工作出现的属于班长责任问题或事故的,视情节轻重罚班长50-100元/人次。反之,奖励班长同等金额。
第十二条:车间领导的考核
1、车间副职及管理人员由正职考评。车间正职由厂里考评。
2、车间正职在本车间内的考核范畴基础上,只罚不奖。其他管理人员均与职工一样在奖罚之列。
第十三条:其他几种情况的奖金标准确定
1、上班期间,对职工的个人请假出现空岗的,原则上属车间指派的其他人员,该请假人所折扣的奖金按其天数加到其他人员身上。
2、原则上奖金与工作量成正比。即同等条件下,人少班同人多班的劳动要大些,其奖金分配时要向该班倾斜些(指改版缺勤人属较为客观的情况下照此办理。否之,该班平时出勤率较差的,不予奖)。
3、所减扣额作为奖励或经费使用。上述情况与上级有关精神相违背的,按其上级精神执行。
第十三条:其他几种情况的奖金标准确定
1、 检修期间,在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情况下完成厂里安排的任务的前提下,给予职工一定的串休。
第6篇 某某化工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激励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保障员工人身和公司财产安全,减少经济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要求
企业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贡献大小给于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定而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应根据情节轻重经予惩罚和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奖惩及办法
2.1奖励的范围
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能及时消除隐患,排除事故,有突出贡献者:
参加各级安全竞赛活动,有突出成绩者;
积极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安措、安全技术创新有突出成绩者;
对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贡献者;
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有突出贡献者;
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单位达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管理者。
2.2奖励办法
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根据评比情况对优秀 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现金奖励。
2.3惩罚办法
企业各单位在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事故,有安全部门组织技术开发部、行政部、生产部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视责任大小,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公司《奖惩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直到追究刑事责任 。
67位用户关注
55位用户关注
77位用户关注
63位用户关注
91位用户关注
21位用户关注
37位用户关注
34位用户关注
77位用户关注
7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