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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财务制度汇编9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后勤财务制度

有哪些内容

后勤财务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费用预算管理:设定年度或项目预算,监控和控制各项开支,确保财务资源的合理分配。

2. 成本核算:详细记录和分析运营成本,以便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和决策支持。

3. 应收应付管理:管理供应商和客户的账款,确保现金流的稳定和及时支付。

4. 资产管理:跟踪和审计固定资产,防止资产流失,优化资源配置。

5. 报表编制与分析:定期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决策依据,并进行财务状况的深度分析。

6.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内部控制流程,防范财务风险,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重要性和意义

后勤财务制度对于企业的健康运行至关重要,它:

1. 提供决策依据:通过准确的财务数据,管理层可以做出明智的业务决策。

2. 控制风险:通过预算和成本管理,企业能有效预防财务危机,降低经营风险。

3. 保障资金流:合理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管理,确保企业现金流的稳定,维持日常运营。

4. 提升效率:通过资产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运营效率。

5. 保证合规:严格的内部控制,确保企业的财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注意事项

在实施后勤财务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的灵活性:随着市场环境变化,财务制度应适时调整,以适应新的业务需求。

2. 员工培训:确保所有相关人员充分理解并遵守财务规定,避免因误解导致的错误操作。

3. 实施监控:定期审计和评估财务制度的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 透明度:保持财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增强内外部的信任度。

5. 沟通协调:加强部门间沟通,确保财务决策与业务目标的一致性。

后勤财务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是企业稳健发展的重要基石,需要持续关注和改进,以实现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后勤财务制度范文

第1篇 后勤集团财务联签制度

后勤集团财务联签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财务管理,规避财务风险,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学校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z大学后勤集团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暂行)》(集团财字[2006]3号)文件的补充规定,适用于“集团财字[2006]3号”文中所涉及的各项经济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

第四条“财务联签制度”是指集团在经济业务活动中,实行两人以上联合签署后,才能办理有关财务手续的制度。

第五条 有关经济业务联签的具体规定如下: 1. 集团各项管理制度以及本制度中规定的需要集团副总以上干部签署的财务收支业务,由集团副总以上干部与集团财务总监联合签署。

2.集团机关各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由部门主任与集团办公室主任联合签署;集团办公室发生的经济业务由集团办公室主任与集团分管领导或集团相关领导联合签署。

3.“员工工资”支出项目由各单位总经理与集团分管领导联合签署。

4.“固定资产”购置项目由各单位总经理与集团主管领导联合签署。

5.“改造及修缮工程” 支出项目由各单位总经理与集团主管领导联合签署。

6. 集团其他管理制度中规定的需要联合签署的项目。

第六条 附则

1.本制度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10年5月1起开始执行。

第2篇 后勤集团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后勤集团财务支出审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团财务支出的审批工作,明确各单位、各岗位的责权范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z后勤集团各单位财务支出的审批。

第三条 集团各单位是财务支出的基层单位,各单位总经理(含幼儿园园长)对本单位经济业务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预算执行情况负责。

第二章 原材料和商品采购的审批及权限

第四条 采购用于加工的原材料和用于销售的商品的审批程序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一次支付10万元以内的(不含10万元),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

(二)一次支付10-20万元的(不含20万元),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三)一次支付20-30万元的(不含30万元),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四)一次支付30万元以上的,经集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由集团总经理签批。

第三章 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及权限

第五条 已在年度 “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内列支的项目,购置金额小于或者与计划金额一致的,由集团资产管理部主任审核后,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办理。

第六条 所购固定资产实际金额超出“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所列支金额,或者购置计划外的固定资产,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实际购置金额超出计划金额在1万元之内的,或者购置1万元之内的计划外固定资产,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二)实际购置金额超出计划金额在1-5万元之内的(不含5万元),或者购置1-5万元之内的(不含5万元)计划外的固定资产,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三)实际购置金额超出计划金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购置超出5万元以上的计划外固定资产,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并报集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再由集团总经理签批。

第四章 改造及修缮工程项目的审批及权限

第七条 已在年度 “改造及修缮工程计划” 内列支的项目,所支付的金额小于或者与计划金额一致的,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请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 所支付的改造及修缮工程项目金额超出“改造及修缮工程计划”所列支金额,或者支付计划外的修缮及工程项目,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实际支付金额超出计划金额在2万元之内的(不含2万元),或者支付2万元之内的(不含2万元)改造及修缮计划外工程项目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二) 实际支付金额超出计划金额在2-10万元之的(不含10万元),或者支付2-10万元之内的(不含10万元)改造及修缮计划外工程项目,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三)实际支付金额超出计划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或者支付10万元改造及修缮计划外工程项目,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并报集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再由集团总经理签批。

第五章 人员经费发放的审批及权限

第九条 人员经费包括集团员工工资和临时务工人员的劳务费。

第十条 集团员工工资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主任审核;各单位总经理工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公司总经理、幼儿园园长、第十一条 临时务工人员的劳务费由各单位总经理提出申请,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并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业务招待费的审批及权限

第十二条 集团的业务招待活动,应尽量安排在集团内部相关单位进行,需要在外单位安排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业务招待费一次性支出在2000元以内的,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

(二)业务招待费一次性支出在2000元以上的(含2000元),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第七章 差旅费的审批及权限

第十三条 各单位人员的国内差旅费支出,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各单位各单位人员的国外差旅费支出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第八章 其它费用支出的审批及权限

第十四条 其他费用支出是指以上条款中未做规定并且与该单位正常业务相关的支出,包括购买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材料、工具、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及支付的维修费、办公费等。其他费用的审批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一次支付2万元以内的(不含2万元),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

(二)一次支付2-5万元的(不含5万元),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

(三)一次支付5-10万元的(不含10万元),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核,集团总经理审批。

(四)一次支付10万元以上的,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报集团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再由集团总经理签批。

第九章 其它规定

第十五条 在以上条款规定的基础上,预算项目超年度预算的支出,由各单位总经理提出申请,集团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六条 总额超年度预算的支出,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集团分管领导审核,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没有涉及到的其他特殊支出,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后,报请集团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各单位总经理和集团机关部门主任经手的各项支出由集团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九条 党务、工会、机关各部门的各项支出由党委书记、工会主席、部门主任参照以上原则审批。

第二十条 以下经济事项须经集团办公会讨论通过,由集团总经理签批。

(一)集团全年的预算计划;

(二)集团全年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三)集团全年的改造及修缮工程计划;

(四)集团或集团各单位的对外投资;

(五)集团或集团各单位对外借款和对外经济担保;

(六)集团或集团各单位对内、对外单位的赞助。

第二十一条 集团财务的审批程序按照“逐级审批”的原则进行,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审批。

第二十二条 各审批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审批时,可书面授权委托其他领导审批,授权委托书应该详细说明委托审批的事项、委托人、被委托人及有效期,由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的公章,交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二十三条 各项经济业务经办人不得为回避正常审批程序,将经济业务分拆审批。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的解释由集团财务部负责。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学校财务与后勤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按照预算计划下的经费。

2.固定资产,包括房屋,设备及其他使用价值在一年以上的物资。

3.勤工俭学(校办工厂)上缴利润及其它收入。

4.学杂费收入和其它社会资助办学经费。

5.代办费,伙食费及其它代理经费。

2、经费收入及支出管理

一、收入管理:

1.上拔经费,按项目实行专款专用,按规定每日向上级结报和反映资金活动情况。

2.学杂费,勤工俭学费上缴利润、租金、及其它各项收入,均应列入学校收入,统一管理,在收入款项时,应分别给对方出具上级规定的正式收款收据,入帐管理。

3.学杂费的减免工作,按上级规定标准,在开学后一个月内做好。手续上,首先由学生提出申请,经班主任、分管领导审核,通报行政会议后由校长批准。

4.宿生水费、宿费标准按上级部门规定标准执行。所收费用用于学生宿舍修缮、购置清洁用具、炊具及水电费支出。

5.其它收入,包括社会资助办学、汽车出借回收资金、零星校舍场租费收入等等,均列入预算资金项目管理。

6.学生代办费收入,单独立户管理。每学期结算一次,期终多退少补,中途不得移作它用。不能巧立名目,加重学生负担。

二、支出管理:

(一)经费支出审批权限:

1.零星办公用品、宣传纸张、清洁工具、零星校舍维修、小型设备添置等等,由校长审批。

2.教学活动经费:包括班主任补贴,调代课补贴,根据预算安排,在定额范围内,由校长审核、批准。

3.订阅报刊、添购图书、实验用品、教学参考书,在预算定额范围内,由校长批准。

4.添置设备,包括木制实验仪器、图书设备等办公设备、体育器材等,应年初编制计划,报校长审批,由总务处执行。

3、会计室支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会计工作,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特对支票管理作如下规定:

1.一切经济活动除规定必须以现金收付外,必须通过银行进行结算。

2.转帐支票由出纳保管,领用时由出纳记好《支票领用登记簿》。

3.按时与银行对帐,不签发空头支票。

4.现金支票应由出纳会计保管和签发。

5.支票专用章由出纳会计保管,学校负责人章和主办会计章由主办会计保管。

4、会计室内部稽核制度

为了加强财会工作,维护国家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加强经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特建立以下稽核制度:

1.出纳会计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由主办会计对记帐凭证进行复核和记帐。

2.在出纳会计请假期间,由代理出纳办理日常经济收支业务,但不编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由主办会计编制和记帐,由总务主任或校长进行复核。

3.出纳人员不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4.各种内部转帐均由校长稽核。

5、校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学校的资产管理,贯彻勤俭办校,勤俭办一切事业的方针,进一步管理好校产,提高使用效率,防止损坏,杜绝事故,美化环境,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产管理的原则:

1.校产由总务处统一管理,分层负责。

2.校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两大类。

(1)固定资产的范围

①房屋和建筑物(包括固定的辅助设施)

②专用设备:价值在800元以上的设备

③其它,由学校规定的统一管理的资产

(2)低值易耗品,指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3.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公共设施(设备)等由总务处直接管理,专人(校产员)负责。

4.用设备、仪器、工具、物品、专项设施等采用分层管理、专人负责。

(1)实验室仪器、设备、家具用具由实验员负责管理。

(2)体育设施及器材由体育管理员负责管理。

(3)图书馆、食堂、电教及其它专门部门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4)学生宿舍设施,家具用具由舍务老师及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5)教室设备用具由班主任及班级校产员按《班级校产管理制度》管理。

5.管理网络。

总务处根据分工,总务主任负责管理全校校产,并 配备校产管理员具体负责,实验室、图书馆、食堂、体育器材、电教组等部门指定兼职校产员负责管理。

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重新登记造册,定位编码,按标准统一编码,全部输入计算机专项管理、专人管理、负责到人。达到“一册、两帐、三相符”,即:校产登记册;校产总帐(会计、总务按规定要求设总帐),校产分类帐;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物相符。

6.健全和完善校产定期盘点清理制度,一般利用暑假清理复查一次,每个部门每学期填《资产增减表》,按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分别填写,一式两份,一份交总务处审核,一份留存。

二、校舍、房产及其他建筑物管理。

1.总务处建立完整的校舍挡案资料,每年暑假复查清理一次。

2.基建管理:

(1)专项工程需严格预决算审计,责任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勤查细看,逐项验收,做好施工记录,关键时刻管理人员不得离开施工现场,如果管理人员失职造成延误施工或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要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2)基建期间的建筑材料,由专人负责,专项建帐,保管,基建竣工验收好的多余材料,移交校产员统一管理。

(3)房屋拆除及时收回旧料入库,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增减表》,履行报减注销手续。

3.维修管理。

(1)每年根据教学和生活需要、房屋使用情况及学校财务,由总务处作出房屋维修计划,由校长核定,纳入年度财务计划,安排维修。需申请上级报款的,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安排维修。

(2)教工宿舍的维修保养工作,房租的收费标准,按市政府有关文件执行(承租户内部设施的维修,由住户自理)。

4.有校舍公有房屋的使用,均由校长室研究安排统一调配,非经校长同意不得随意调整。任何人不得私占公房,私占公房应令其立即退出,占用期间,按规定房租的5倍收费。

5.修理员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查明损坏原因,落实赔偿措施,及时汇报,安排维修。

6.加强对险房的经常检查,必要时请有关部门检查,作出技术鉴定并提出修理意见。 经常注意全校道路、围墙及下水道的修理和疏通工作。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校舍、房产以外的资产)。

1.资产登记。在全面清理盘点的基础上,按统一规范编号登记入册,记好两本帐,资产总帐(由会计、总务处分别记)、资产分类保管帐(使用、保管部门记)并按时核对。

2.资产使用、保管。根据学校教育、教学的需要,经领导批准合理安排使用,各使用部门应专人负责妥善保管,防止浪费和损失。公共场所的物品设备落实到专人负责,未经领导同意和一定手续不得随便动用。

3.资产购置。

(1)资产购置严格执行请购制度。

(2)各处室、部门在每学期末(或期初)根据实际需要由总务处申报购置物品清单,总务处根据学校的财力,编排计划,交校长室审批、核准,并安排计划派专人购置,经办人员必须保证购置物品的质量,价格要合理,如质量低劣,保管人员和使用单位有权拒收或退回,并追究经办人员的责任。

(3)急用物品或预算外物品需购置,价格在_元以上,必须先经校长同意,后由总务处专人购置。

(4)对于某些专业、专用设备的购置(如图书资料、电子器材、音像、摄像器材、实验专用仪器、电器设备等)可由总务处另行委托或聘请专人购置。

(5)凡购进、自制、调拨、捐赠的资产,都必须交校产员或使用保管人,凭申购单逐项验收后填制《固定资产增减表》,一式三联,一联交保管员(或使用部门)登记入帐,一联交总务处入帐,一联随同发票(或其他合法凭证)及申购单报销,未经验收入库的物品,一律不予报销。

4.资产借用和领用

(1)教师职工借用 或领用资产,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借(领)用人和保管人要严格办理借领手续,分清责任,按期核对,到期归还。

(2)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用手续。贵重仪器概不出借。

>;(3)图书馆资料等出借,按有关规定执行。

(4)教职工调离学校,须到各部门结清帐目,归还租借物品,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学校人事部门签发准离证书。

5.资产使用期满或自然损坏需报损或变更、改制,须具备一定的手续,经办人须填写《固定资产报损表》,经由领导批准后,予以注销或变更,严防资产流失。对于人为损坏,应分清责任,落实赔偿,再行注销。每个使用部门、校产员对所管理的资产应定期检查。校产管理员对所管理的资产要注意防火、防盗,杜绝人为损失,注意修旧利废,综合利用。如因失职造成损失,由保管人员赔偿,并追究责任,对校产管理工作做得好的人员,应给于奖励。校产员变动,必须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主管领导负责监交。

四、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和总务处单独建帐,定期核对。

2.教育、教学用品和卫生工具等由保管员按标准负责定期发放。

3.纸张、、文具等办公用品,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本着节约原则,按实际需要,填写领物单,经总务主任核定,向保管处领取。

4.配合学校各项活动及接待任务,及时供应所需物品。

5.加强对储藏室(办公用品仓库)的管理,做到库存用品分类存放,做到整齐、干燥、清洁,避免霉烂损坏,防止积压,杜绝浪费,及时处理废品。

6.保管员凭领物单登记《低值易耗品帐》,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月底盘存,按月核销。

6、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健全学校的资产管理,杜绝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订本制度。

二、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设备、清洁用具、电器、录音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三、学校资产由总务处专职人员管理,负责登记造册,安排使用,清理盘点。

1.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的意见安排。

3.每年暑期盘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报废报损要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方可办理注销手续。

四、资产的计算,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估价记帐。维修、运输和其他杂支费用不记入资产原值。各种资产都不打折扣,照原价计价。

五、资产出借

1.校办厂借用学校资产经领导批准后,应向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

2.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办理借出手续。贵重仪器概不出借。

六、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学校财力和教学需要,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校长室审批,单价二千元以上的贵重设备,须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

七、教室和学生宿舍的保管实行责任制。

1.教室保管负责人是班主任,宿舍保管负责人是舍务老师,图书楼、实验室,由部门负责人保管(电教楼由实验室兼管),阶梯教室 由总务处直接管理。

2.保管的责任范围:教室和宿舍的门窗、玻璃、桌凳、灯具、广播、宿舍床铺及清洁工具。

3.节假日外单位借用教室考试,由教务处、总务处统一安排,教室门窗、玻璃、配备的教室用品均由专人负责保管。

7、公共财产赔偿制度

一、凡无故损坏公物,根据损坏程度,对责任人限期予以不同的经济赔偿。

二、赔偿内容:

1.损坏玻璃,按被损玻璃整块赔偿。

2.损坏铝合金门窗架及配件(铝合金门窗以每平方米160元计算),视损坏程度,赔偿被损门窗的2%-50%。

3.损坏学习凳:损坏凳脚赔偿5元/只,损坏学习凳横档,赔偿1元/根。

4.损坏课桌、学习桌(以每张课桌85元计算)

(1)损坏课桌面,依据损坏程度赔偿10元以上。

(2)损坏三夹板面,依据损坏程度,赔偿1-30元。

(3)桌面刻字,赔偿5元。

5.损坏各室三夹板(以每扇门120元计算),依据损坏程度,赔偿整扇门的25%-100%,损坏门锁赔偿10元/付。

6.损坏宿舍叠床

7.损坏鞋物柜

(1)损坏鞋物柜三夹板面,依据受损程度,赔偿1元―20元。

(2)损坏柜锁,赔偿3.5元/付,碰珠0.4元/只。

8.损坏水暖设备:损坏水龙头赔偿7元/只,损坏软管赔偿5元/根。

9.无故丢失清洁工具

(一)无故丢失簸箕赔偿3元/只。

10.无故损坏树木,视程度赔偿2元以上。

11.无故丢失食堂餐具,照原价赔偿。

12.无故损坏或丢失理化仪器、图书、体育器材,视程度照原价赔偿10%―100%。

13.无故损坏各类电器设备,照原价赔偿或赔偿维修费用。无故损坏黑板照价赔偿。

三、赔偿款一律交会计员,损赔人凭收据负责到总务处报修,如无人承担损坏责任,则由班级或宿舍集体负责赔偿.

四、本办法适用于非自然损坏公物的责任人.

8、文书处理制度

一、收发文登记制度

(1)做到不误时,不误点。统一收拆。凡收到文、电、函件,一律由文书人员收拆。当日信件当日拆。

(2)统一登记。凡各级来文,以及由各人带回(包括参加会议)的文件和重要材料,均须交给文书人员办理登记手续。

(3)统一编号。凡本单位发文,均须本单位领导签发,由办公室统一核稿,文书人员统一编号登记。未核稿、登记、签发不得直接交文印人员印发。

二、文件办理、签发、传阅和借阅制度:

(1)来文批办。文、函件登记后,由领导阅批后再分发办理。

(2)发文程序。本单位发文由部门拟稿、统一核稿后,由领导统一审阅签发。文书人员统一登记,编号,打印后盖章分发。文书人员要保存好二份打印件及定稿。文稿要用拟稿纸,文件内容力求简洁,文理通顺,字迹清晰,文字一律用碳素或蓝黑墨水书写,文件打印后必须校对,油印,杜绝差错。

(3)文件传阅。凡领导批示传阅的文件应及时传阅,各科室传阅后承办者在传阅栏内签名,然后直接退回文书人员,不得横传。文件应在单位内传阅,不得带回家中或在公共场所阅读。

(4)秘密以上文件,做到当天传阅完毕,直接退回文书人员,放入专门保管柜内。

(5)文件借阅。因工作需要,各科室或有关人员借阅文件,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借阅的文件原则上在办公室阅读,当天归还。确有特殊情况者,可进行续借。

三、平时分类、收集制度:

(1)平时分类。文书人员应在年初根据往年立卷情况和本单位分类方案编制本年度归卷类目。平时收、发文应统一归入相应类内。

(2)文件收集。年终,各部门、条线(含各级领导)应主动将本年度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经过初步整理,及时移交文书档案人员。

9、绿化管理制度

一、校园绿化是校园建设的重要内容。绿化管理是搞好校园绿化的重要保证。为此,全校师生员工要认真贯彻《全国环境宣传教育行动纲要》,提高创建“绿色校园”意识和“爱绿护绿”的自觉性。

二、学校对校园绿化统一定出具体实施规划后,由总务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杜绝无计划的盲目乱栽乱植。

三、要配备绿化管理专职人员,落实岗位职责,认真做好绿化地带的浇水、除草、整枝、移栽、施肥、补栽等常规工作。

四、总务部门要会同生物教研组对校园花木进行注名挂牌,并注意组织和发挥师生中的花木爱好者,关心和指导学校的绿化工作。

五、建立学校植树台帐和绿化规划图,对种植品种、数量、种植时间、位置、价值和管理状态都要逐一登记,并每年组织检查,作好记载,建好绿化档案。

六、教育学生爱护 学校的一草一木,并按班划分绿化包干区。杜绝随意攀摘花木和穿越非活动区。

七、对损坏绿化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处以经济赔偿直至经济处罚。

10、门卫管理制度

一、安全保卫

1.人员控制

(1)教工、学生凭校徽或胸卡进出校门;

(2)来访人员须办理登记手续,经门卫通知有关部门,得到同意后方可进入校门;

(3)制止校区内吸烟。

2.车辆控制

(1)轿车、客车进去应登记后按指示区域停放;

(2)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推行,并停放在指定车棚内;

(3)任何车辆在校区内一律减速行驶并不准鸣号。

3.防火防盗

(1)负责24小时的巡逻与值班;

(2)定时检查防火防盗的有关设施。

二、教育服务

1.收发教工、学生的信件;

2.按时打开和关闭教育大楼的防盗栅门及教育大楼过道大厅的电灯;

3.做好学校大型_的安全保卫工作。

11、教学卫生制度

一、教师应经常观察学生的健康状况(面色、神态);

二、教室应左侧采光,黑板定期漆黑,防止发光。开窗通风换气,保存室内空气新鲜;

三、教师板书要工整,字体大小要适度,尽可能写在黑板中间;

四、注意学生写字姿势是否端正,随时进行指导纠正;

五、注意讲课声音,不宜过大或过小,要面向学生进行讲课;

六、注意保护视力,定期调换位置,指导学生认真做好眼保健操,高度近视或听力不佳的学生,要安排在前座;

七、指导学生作业时,字体不宜过小,写字的颜色不宜过淡;

八、按时上下课,保证课间活动,教师不拖堂。

12、卫生宣传制度

一、定期出黑板报和宣传橱窗,广泛进行常见病的卫生知识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

二、利用广播形式宣传卫生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定期培训卫生骨干,发挥班级卫生员作用。

四、加强对学生进行青春期的卫生教育。

13、学校卫生检查评比制度

一、建立学校卫生领导小组,有校长负责,校医或保健老师、教师、后勤人员参加,负责学校环境卫生的布置、检查、评比等工作,评分后向全校公布,每周评比一次。

二、各班建立卫生组织,设卫生员,班主任提出具体卫生要求和监督管理工作,卫生员配合教师做好督促工作。

三、卫生员对班级内因病缺课的学生情况要及时上报医务室。

四、对宿舍环境及个人卫生进行监督管理,每周进行检查评比一次。(要制定宿舍管理制度)

14、学校卫生监督制度

学校卫生领导小组对学校卫生进行监督,内容如下:

一、应经常检查学生学习负担、作息制度;

二、定期检查学校体育运动场地、体育器材的卫生安全状况;

三、学校生活用水的水源、供水及饮用水卫生;

四、食堂食品卫生状况,食品的加工、贮存、供应条件及 饮食工作人员的健康状况;

五、学校卫生设施的设置,环境卫生状况的管理;

六、学校学生常见传染病管理及防治措施;

七、学校健康教育和教学安排;

八、学生常见病防治计划、措施及实施情况;

九、学生健康管理及卫生服务质量情况检查。

15、校园禁烟制度

1.外来人员及本校教职工进入本校禁止吸烟。

2.本校各办公室、会议室及公共场所等禁止吸烟并取消吸烟器具。

3.外来人员及本校教职员,凡吸烟者一律到吸烟室。

4.各处室、包干区、门卫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5.控烟监督员做好控烟宣传教育及监督工作。

6.加强监督,定期检查,凡不按规定吸烟者,一经发现,第一次给予教育,屡教不改者给予罚款处分,并在岗位奖中扣除。

7.在校园区域内发现烟蒂,责成有关处室及时处理。

8.违反禁烟制度者,除批评教育外,将与评比及岗位奖挂钩。

附:检查制度

1.检查时间:定期与不定期结合。定期:每周二。其余随机检查。

2.检查范围:校区各处

非允许吸烟的区域。

3.检查内容:

①非吸烟区有无吸烟者(重点是吸游烟者)。

②非吸烟区有无香烟及烟具。

③非吸烟区有无烟灰、烟蒂。

④吸烟室内是否整洁,除烟缸内,其余各处是否有烟灰、烟蒂。

16、教室及包干区卫生保洁制度

一、教室及走廊

1.室内布置朴素大方,无不规则张贴物。

2.橱窗布置整洁完美,课程表、值日生表、作息时间表齐全。

3.课桌、凳排放整齐(横平、竖直),各组之间相隔走道相等。

4.卫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扫帚、簸箕、纸篓、水桶整齐摆放于卫生角,拖把洗净后,整齐挂发于指定位置,长鸡毛帚按指定地方集中摆放。

5.教室及走廊地面清洁,无污渍,无纸屑杂物。

6.教育设备天天揩擦,无灰尘(包括讲台、电教设备、课桌、凳、报夹、橱窗)。

7.门窗清洁明亮,无污渍,无灰尘。

8.屋顶(包括走廊)无挂尘。

9.教室内走廊墙面无印迹。

10.室内外无过夜垃圾。

11.室内台上台下物品摆放整齐。

12.教室内通风透气,空气清新。

二、包干区

1.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杂物、污渍。

2.包干区内无卫生死角。

3.包干区墙面无污渍、脚印、球印。

4.包干区内无不符合要求停放的自行车、摩托车。

5.包干区值日生每日到岗值日。

17、办公室卫生制度

办公室是教师和职员办公、学习的场所,是学校校园文明的窗口,为便于统一,特制订如下制度:

1.办公桌上物品堆放有序,张贴美观,布置得体。

2.办公区域卫生清洁,无尘,无灰,无抛弃物残余。

3.练习本橱内,簿册、物品排放有序,橱顶等部位无积灰。

4.热水瓶、卫生洁具放置到位,不碍观瞻。

5.门窗无积灰,玻璃明净,天花板无挂尘,墙面无污渍,定期定员清扫。

6.每天有专人卫生值日,负责整个办公室卫生工作。

7.办公室内不吸烟。吸烟一律到吸烟室。

18、宿舍卫生制度

1.门窗无污迹,无缺损,洁净明亮

2.墙面屋顶无污迹、球脚印,无挂尘,洁白无破损。

3.房间、走廊、楼梯、卫生间地面无垃圾、水迹、污迹。

4.水池无水锈,毛巾挂发整齐。

5.便池无污迹,无水锈、杂物,手纸入篓。每日早晨清倒垃圾袋。

6.床上被褥折叠方正,摆放规范 ,床单掖平,窗上无其它物品。

7.热水瓶、水杯、脚面盆清洁,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

8.学习桌凳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桌凳清洁无污迹,无破损。

9.卫生用具,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无污迹。

10.箱子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床下每人2双鞋子,多余物品全部放入柜中。

11.宿舍文化氛围浓,无不健康、不规则张贴物。

19、公共厕所保洁使用制度

一、保持厕所内外干净清洁:

1.保洁员对负责的所属楼层公共厕所、盥洗室经常打扫。保持其室内外六面光,便器、水池及设施无污迹,无水锈,无积尘。

2.经常透风换气,保持厕所无异味。

3.每日更换纸篓内垃圾袋。

4.设施损坏及时报修。

二、使用者及时冲刷大小便器,手纸入篓,不向大小便器抛扔杂物,禁止损坏盥洗室及卫生间内外各类设施。

20、配电间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电工)应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2.配电间严禁烟火,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其它物品。

3.电工人员必须经供电部门安全技术考核,领证方能独立操作。

4.节假日和休息日时,须关好门窗,切断照明电路电源。

5.经常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安全情况,在电气线路及设备不停电检修时应有专人监护,落实安全措施,发现问题及时抢修和更换,对高压安全用具不准作他用

21、水电管理制度

1.凡使用水电独立核算的部门和教职工,一律按装水电表,独立核算。

2.水电管理人员要加强巡回检查,每天不少于两次,发现“长明灯”、“长流水”、“太阳灯”及时关好,并做好记录,对违章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由个人或所在部门、班级集体负责,一次罚款五元,并公布名单。

3.校舍调整变动,任何人不得拆除内部设施(自购器材应先通过管理人员),如私自拆除内部设施,由本人赔偿全部损失。

4.加强水电维修工料的核算管理,事事有记录,有部门和用户签字证明。

5.建好水电线路档案资料。

6.水电工及管理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节约水电器材,保障正常供水、供电,总务部门做好定期考核,定期奖罚

7.严禁私自接电接水,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用电器具。

22、锅炉房管理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

1.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作设备的机构和特点、技术性能运动参数,做到会操作,会维修保养,及时判断和发现问题,同时还能正确地处理问题。

2.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上班时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

3.及时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隐患后,及时向领导汇报。

4.经常保持安全设施的完好状态,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5.对未经批准而进入操作场地的人员,应予以劝说和制止。

6.就检修后的设备,检修质量不能达到规定的技术指标,操作人员有责任提出意见或不予验收。

7.搞好文明生产,经常保持所辖设备和场所清洁、整齐

二、交接班制度

1.对接班人的要求:

①接班人应按时休息,保持充沛体力,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场所;

②应故不能接班,应事先请假;

③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并结合现场检查;

④按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及时而慎重地检查所管理的设备。

2.对交班人的要求:

①交班前,交班人员应对设备认真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②交班前,应将锅炉房内打扫干净,保持清洁整齐;

③向接班人员介绍锅炉运行情况存在问题;

④向接班人员介绍安全附件和辅助设备运行情况;

⑤向接班人员介绍燃料的质量;

⑥向接班人员介绍各种阀门的开关位置;

⑦向接班人员介绍水质和水处理情况;

⑧当面交运行日志和交接班记录。

三、锅炉运行操作规程:

1.锅炉开火前的检查与准备工作。

①开火前,应检查锅炉水位;

②检查安全附件和联锁保护装置;

③检查各种不同用途的阀门应处的位置;

④各种辅助设备的开启及要求;

⑤水处理设备是否具有开火要求;

2.冷炉开火达到额定工作压力所需时间和注意事项;

3.送汽的暖管及并汽的步骤方法;

4.锅炉运行中的检查;

5.水位计的冲洗,排污的操作;

6.紧急锅炉的操作顺序与方法;

四、锅炉水处理管理制度。

1.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操作;

2.水质检验规程;

3.水质化检,检测数据的事理与校核。

五、锅炉定期检修及保养制度。

1.锅炉定期检修的时间安排;

2.检修项目的制订;

3.检修后的验收。

六、巡回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如下:

①汽包,对流管束,集箱等可见部门无泄露,臌包,弯曲,变形;

②安全阀有无泄露;

③压力表读数是否正确,几个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④汽压,汽温稳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

⑥各种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自动控制调节系统正常。

七、清洁卫生制度。

1.明确划分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范围;

2.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

2.履行进入锅炉房登记手续;

3.锅炉大修后的内部检查要确定专人;

4.每月检查灭火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失灵或药液失效应及时提出更换或加药。

23、食堂卫生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坚持把住病从口入,严防食品中毒,保证全体就餐师生身体健康。

2.灶房卫生:做到“六洁”、“四防”。“六洁”即灶台洁、洗手设备洁等,另外排气要好。“四防”即防蝇,防生,防腐,防鼠。同时,灶房具备冷藏设备和消毒设备。

3.食堂库房卫生:库房的窗门,天棚,地板保持干净,四壁无尘,库架整洁,通风隔离,及时清扫,做到无鼠无蝇,无蚊、无蟑螂。

4.餐厅卫生:做到无尘,无蝇,无残羹剩饭,整洁干净,经常清扫。

5.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手指甲,定期体检,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换,以确保传染病。

6.餐具卫生:保证用热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卫生管理“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餐厅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销售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的成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食堂卫生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售饭时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谈;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25、食堂卫生监督制度

1.将食堂卫生制度张贴在餐厅,向所有就餐师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就餐师生提出的有关食堂卫生的意见反映给总务处后,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加以改进,改进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师生做一定程度的说明。绝不能将群众意见束之高阁,置若罔闻。

2.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食堂卫生的检查评比,找出食堂卫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检查评比的结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奖金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3.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板报等形式,向就餐师生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其卫生意识。同时经常性的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及卫生常识,树立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地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4.对食堂炊事人员,定期进行身体保健检查,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病源携带者,立即隔离治疗或调离食堂工作,坚决杜绝疾病的传播,保证全师生每天在干净、卫生的食堂吃到同样干净、卫生的食品。

26、食堂贯彻《食品卫生法》制度

1.为使《食品卫生法》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搞好饮食卫生,预防肠道传染和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根据本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卫生工作。

3.食堂主管负责全餐厅的卫生工作,各管理员负责其单位的卫生工作,要搞好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包干负责。

4.虚心接受上级及卫生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检为重,以防为主。

5.认真落实全员标准化服务细则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把环境设备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搞好。

6.本食堂对餐厅每月自查一次,学校卫生检查小组进行抽查,综合打分。

7.根据每月卫生检查情况,每月评选卫生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8.违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行政处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

及保养制度。

1.锅炉定期检修的时间安排;

2.检修项目的制订;

3.检修后的验收。

六、巡回检查制度

检查内容如下:

①汽包,对流管束,集箱等可见部门无泄露,臌包,弯曲,变形;

②安全阀有无泄露;

③压力表读数是否正确,几个压力表的读数是否一致;

④汽压,汽温稳定,水位正常;

⑤汽,水系统管道和阀门完好无泄露;

⑥各种电器,热工仪表指示正确,反应灵活,自动控制调节系统正常。

七、清洁卫生制度。

1.明确划分锅炉房内外卫生区域范围;

2.明确操作人员的职责,内容和要求;

八、安全保卫制度。

1.加强安全保卫;

2.履行进入锅炉房登记手续;

3.锅炉大修后的内部检查要确定专人;

4.每月检查灭火设备是否完好,如有失灵或药液失效应及时提出更换或加药。

23、食堂卫生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坚持把住病从口入,严防食品中毒,保证全体就餐师生身体健康。

2.灶房卫生:做到“六洁”、“四防”。“六洁”即灶台洁、洗手设备洁等,另外排气要好。“四防”即防蝇,防生,防腐,防鼠。同时,灶房具备冷藏设备和消毒设备。

3.食堂库房卫生:库房的窗门,天棚,地板保持干净,四壁无尘,库架整洁,通风隔离,及时清扫,做到无鼠无蝇,无蚊、无蟑螂。

4.餐厅卫生:做到无尘,无蝇,无残羹剩饭,整洁干净,经常清扫。

5.个人卫生: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手指甲,定期体检,工作服和工作帽要常洗,常换,以确保传染病。

6.餐具卫生:保证用热水洗刷餐具,餐后集中消毒。

24、食堂卫生管理“五四”制

1.从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即采购员不购买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保管人员不收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人员不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餐厅服务人员不卖腐烂变质的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销售实行“四隔离”:即生与熟的成品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3.用(食)具实行“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食堂卫生采取“四定“的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食堂工作人员卫生做到“四勤”,“六不”:即勤洗澡、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售饭时不用手拿食品;工作时不吸烟;不随地吐谈;不对着食品和就餐者打喷嚏;不随地倒垃圾和脏水;不穿工作服上厕所。

25、食堂卫生监督制度

1.将食堂卫生制度张贴在餐厅,向所有就餐师生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就餐师生提出的有关食堂卫生的意见反映给总务处后,食堂工作人员应及时加以改进,改进不了的,也要向就餐师生做一定程度的说明。绝不能将群众意见束之高阁,置若罔闻。

2.定期进行食品卫生和食堂卫生的检查评比,找出食堂卫生工作中的漏洞。并把检查评比的结果直接和食堂工作人员的奖金挂钩,奖优罚劣,提高工作人员的卫生意识,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3.充分利用广播、橱窗、板报等形式,向就餐师生宣传卫生知识,提高其卫生意识。同时经常性的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及卫生常识,树立搞好食堂卫生工作的信心,提高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效地搞好食堂卫生工作。

4.对食堂炊事人员,定期进行身体保健检查,一旦发现传染病患者或病源携带者,立即隔离治疗或调离食堂工作,坚决杜绝疾病的传播,保证全师生每天在干净、卫生的食堂吃到同样干净、卫生的食品。

26、食堂贯彻《食品卫生法》制度

1.为使《食品卫生法》得到全面落实,切实搞好饮食卫生,预防肠道传染和食物中毒发生,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措施。

2.凡食堂工作人员都必须根据本措施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努力搞好本食堂的卫生工作。

3.食堂主管负责全餐厅的卫生工作,各管理员负责其单位的卫生工作,要搞好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分包干负责。

4.虚心接受上级及卫生部门的指导,密切配合其工作,防检为重,以防为主。

5.认真落实全员标准化服务细则规定的饮食卫生标准,把环境设备卫生、炊事人员个人卫生、食品卫生搞好。

6.本食堂对餐厅每月自查一次,学校卫生检查小组进行抽查,综合打分。

7.根据每月卫生检查情况,每月评选卫生先进班组、先进个人,并给予表扬和奖励。

8.违反本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报告,及时处理,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罚款、行政处分、法律制裁。

27、食品采购卫生制度

1.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必整洁,无尘土,门窗玻璃明净无染,无油,使食品和原料无蝇,无鼠,无蟑螂,无霉变。

2.主、副食库经常保持清洁卫生,物品堆放分类整齐,条理化、规格化,通风换气好,成品堆放距墙地10――15公分,杜绝致霉因素,确保无霉烂变质事故发生。

3.认真执行成品(食物)“小隔离”存放制度,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药品隔离。

4.对在库原料定期翻检,防止虫伤、鼠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清理,消灭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32、食堂防止传染病传播的管理措施

1.制定并严格执行有关食堂卫生管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饮食卫生领导和监督机构,定期检查卫生,开展卫生评比活动。

2.学校医务室加强对食堂伙食卫生的指导监督。

3.对食堂管理人员、炊事人员、服务人员进行定期的卫生检查,发现患传染病者或病毒、病源携带者,及时采取治疗、隔离或调离食堂工作等措施。

4.每天消毒、清洗食堂内的一切炊事和用餐器具,保证其干净、卫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切实清除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5.经常性的举办饮食卫生培训班和饮食卫生专题讲座,组织食堂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分期分批的参加学习,掌握常用的饮食卫生知识,增强防止传染病的意识。

6.经常性的在师生中开展医疗咨询和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预防传染病的意识,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传播。

33、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

外环境:食堂前后地面经常打扫,东西存放整齐,垃圾倒在垃圾箱内。

餐厅:地面每天清扫三次,以保持地面干净。卖饭台,就餐桌凳每天擦三次,保持干净无油腻。窗台、金龙卡窗口每天擦一次。三米以下墙壁无踏灰,门窗玻璃每月擦一次。

操作间:地面要求三餐工作后随时清扫冲洗清,做到地面干净无油腻,无残迹,门窗锅台、洗菜池等必须经常擦拭、刷洗,以保持清洁。

保持干燥通风,原料架要离墙、摆放整齐,以防变质。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冰箱经常清扫,各种容器加盖,每周刷洗一次,墙壁、地面经常打扫,无踏灰、无异物、杂物、药物、蟑螂、飞蛾。

其他用房,墙壁、门窗洁净,无踏灰,布置合理雅观,桌椅摆放整齐,干净无尘土,地面干净无异物、烟头。

二、用具卫生

厨房所用各种炊具(刀、墩、容器、铁勺、铲刀、布)使用后必须经常洗刷干净,存放固定地点,每周大搞卫生一次。

生熟餐具严格分开,有显著标记,对公共餐具要严格消毒。

三、炊管人员个人卫生

1.每年进行一次体格检查,凡患有痢疾、伤寒、肝炎和这些疾病的带菌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或渗出性皮肤病者应坚决调离食堂。

2.学习《食堂卫生法》,牢记“卫生、‘五、四’制”,自觉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具体要求如下:

(1)上岗工作服穿着整齐、干净、不带围裙、套袖上厕所。

(2)工作前、便后必须洗手。

(3)操作时不吸烟,不乱摸异物。

(4)不随便擤鼻涕,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

(5)做到四勤(勤洗、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不准备在灶具容器中洗手。

(6)坚持“四不制”,执行“四隔离”。

(7)坚持用工具售货

四、食品卫生

1、坚持验收把住“四不”关,坚决做到不买,不收、不卖有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性质不清、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包装容器,以防食物中毒。

2、食品要严格按照选料干净、先洗后切等操作规程加工,烧熟煮透,成品、半成品隔离存放,坚持“四隔离”剩食必须检查,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尤其是肉类,鱼类、虾类、蟹类等。

3、一般不做凉拌菜,做到严格消毒,食堂不做蘑菌类原料的菜,对主菜要特别注意烧透。

4、所有碗、勺、夹,饶子等售货工具每次用后洗净煮沸,定点存放,专人管理

34、学生用膳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整顿用膳秩序,搞好食堂环境卫生,特定如下制度:

一、本校学生一律凭就餐卡购买饭菜在食堂用膳。

二、购菜时应自觉依次排队,不争先恐后,不插队,不为他人代买。

三、在用膳餐厅就餐,不得任意走动,不得走出餐厅,更不能把饭菜带入宿舍、教室。

四、剩饭菜应倒入桌上盆内或剩饭菜池内,不得倒在桌上和地上。不得在饭厅内乱倒水。

五、用膳学生要服从食堂值班的老师或职工管理,不得和厨工争吵,有意见可向值班老师、总务处提出或通过膳委会反应映。

六、以上各条希全

体用膳同学切实遵照执行,如有违反,严肃处理

35、饮食卫生制度

1.出库前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

2.熟食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专用抹布,容器及餐具都要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食品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等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整洁。

5.熟食品做到烧熟烧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要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做到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员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传染。

36、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餐具“四过关”: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2.洗刷灶具时使用流动水;洗手、洗米、洗菜、洗灶具的水池分开使用;饭盘、菜盘不准备随便用来洗手、洗脸;安装好排烟设备,及时排空烟雾;注意操作间地面卫生。

3.菜要新鲜干净,不腐不霉,并仔细清洗捡净。

4.操作间工作人员做到个人卫生“四勤”,“六不”,穿戴工作服,工作帽上岗。

37、控制腐烂食品的若干规定

1.经常性地组织食堂炊事员学习有关食品保鲜知识,提高思想知识,做好食品的保鲜工作。

2.设置必要的三防设备,即防蝇、防腐设备和必备的冷藏设备,以便保存有关食品和售后剩余食品。

3.食品或食品原料收发严格按照“先入先出”的原则,以利储存和保鲜。

4.在食堂的伙食卫生检查评比中,将腐烂食品的控制办法和效果作为检查评比的一项内容。

5.已经腐烂的、变质霉变的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必须妥善处理,决不允许再拿出来出售。

38、炊事用具卫生制度

1、灶房炊事用具卫生:灶台、锅、勺、容器等经常 擦洗、消毒、蒸笼、饭盘、各种机械、菜刀砧板等随洗随消毒。洗涤设备使用流动水。洗手、洗米、洗菜、洗食具 水池分开使用。

2、餐厅用具卫生:

①餐厅设有开水桶,周围清洁卫生。

②食堂公用的碗、筷、匙、盘等食具保证用热水清洗,然后集中消毒。

③餐厅内桌子、柜子等定期洗刷消毒。

④餐厅内的汤桶、菜盆等不随意用来洗手、洗脸。

39、食堂伙食成本核算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采购政策,在互利互惠的 前提下,保证购进质优价廉的产品,降低成本。

2.食堂的各种帐目齐全完备,单据凭证手续合法,内容真实可靠,数据力求准确无误

3.主副食、作料调料库设专职保管员,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坚持原料先进先出的原则,大宗原料要求标明入库时间、重量、品名、规格。

4.每月查库对帐一次,帐物相符率达到100%,散装原料误差低于正负2%。

5.食品制作加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计划下料,实行盆成本(直接成本),做到选料配料合理,减少损耗和浪费,努力降低伙食成本。

6.严格下料标准,检验投料,坚持以质论价,经济实惠,保证师生足量可口。

7.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炊管员在食堂就餐,严禁私分或开小灶或自行提高用膳标准。

8.成本核算准确,库外盘存无虚盘、漏盘、做到日结、月公布,并准确、全面地填报各种报表。

9.食堂要在一定时期内向伙食管理委员会汇报工作,公布主副食品的市场价格和购入价格,虚心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师生监督。

第4篇 大学后勤实体财务管理制度

大学后勤实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后勤实体自身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管理体制

第一条后勤财务室在财务处的直接领导下,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具体负责对后勤实体的会计核算业务,并每月负责提供各实体的会计报表。

第二条按照小机关,多实体的模式,后勤处对各服务实体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第三条后勤实体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担任财务“一支笔”,执行《二级单位财务“一支笔”管理办法》(__大校[2004]95号),对本实体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实体报帐员在实体经理的领导下,在后勤财务室的业务指导下,履行会计人员职责,负责实体各项资金收缴支付工作。

第五条根据财政部颁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中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我校非法人单位的后勤实体按照实际经济业务情况,实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方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六条根据实体实际情况执行备用金制度,每年核定、核销一次。

第七条后勤实体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库存现金进行管理。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实体库存备用金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限额。

第八条审批权限: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5000元以下的支出,由经理审批后支付;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支出,经理签字后由后勤处处长或后勤处财务“一支笔”审批后付款;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支出由财务处处长审批后付款;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支出,财务处长审批后报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长签批后付款;五万元以上的支出须再经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长签批后付款(上述金额不含上限含下限)。

第九条单项工程造价在二万元以下的零星基建、绿化、维修工程结算由后勤处计划科审核,后勤主管财务“一支笔”审批后付款;单项工程造价在二万元以上的工程,须经学校审计处审计,再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签批手续后付款。

第十条实体经营业务需要的大宗材料、家具设备、农副产品等,按经批准的计划采购,严格执行经手、验收、审批制度;达到应招标采购金额的要执行招投标购置程序,并按合同协议进行采购,支付款项。项目施工材料根据经批准的该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材料采购清单”经工程项目主管签字后采购。

第十一条各实体应急事项所发生的设备、材料等费用,事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各后勤实体应参照学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各实体与学校签定的协议中规定的人员经费比例,结合实体的收入状况,制定各类人员奖酬金等分配制度和标准、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等,并将其报财务处、后勤处和人事处备案。

第十三条各实体应在人事处的指导下,结合实体的实际业务和成本核算,聘请短期合同制职工,并报人事处备案。在用工管理上,应自觉遵守上级及学校的有关规章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各实体购买设备及外购文具、办公用品,须经后勤处批准后方可购买报销。

第十五条各实体负责人公务出差借款、报销,正职由后勤处处长审批,副职由实体正职审批。

第十六条工程部承接的学校立项工程,实行项目主管负责制,严格按立项书标准执行,该工程的料、工、费支出须经项目主管签字。

第十七条凡以工程部的名义承接的学校各项水电及维修工程,若分包或转包该工程,应按学校有关工程招标的规定执行,中标合同须交后勤财务室作支付工程进度款依据。学校工程招标的相关规定:

(一)50―100万的工程由学校基建小组组织招标、议标;

(二)10―50万的工程由所在单位和经费主管部门选择3个以上的施工单位进行招标或议标;

(三)2―10万的工程,由经费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批的工程项目立项报告。

第三章票据管理及收付款业务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学校的票据管理规定,各后勤实体根据票据的适用范围和本实体需要,由各实体报账员到财务处领取相应票据,按规定用途使用。任何实体不得私自购买和使用其他不合法的票据。

第十九条属各实体收入的业务,均由实体组织收缴,并全额缴交后勤财务室统一管理。各实体报账员根据收取的款项填制“交款单”及时上交后勤财务室办理审核入账手续。不得坐收坐支,不得隐瞒、截留,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不得以个人银行储蓄帐号办理公款业务,任何资金都不得在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外循环。

第二十条经办人所持需办理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填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六)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二十一条经办人对需办理报销的原始凭证的背面要按照“报销专用章”栏目要求填写;须审批的,按审批权限或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签字手续。

第二十二条因公办理各种借款,应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处制定的《暂付款管理规定》,填制一式三联的借款单,并按相关内容填写后方可借款,业务终结后五个工作日内经办人须办理报账手续,逾期未办理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日常业务报销,应符合《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结算起点超过1000元的支出,采用转账支票付款。

第二十四条支付材料款时,除发票以外还须附上项目预算书和工程合同书及材料采购清单,由单位负

责人、项目主管、采购员、仓管员审批验收后付款。

第二十五条运输部报销油料发票时,要附上相关车辆的加油清单。

第二十六条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按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各实体的奖酬金以及由实体支付的公积金,按照后勤财务室提供的统一格式列表计算,由后勤处处长或后勤处主管财务“一支笔”审批后发放。

第四章资产、材料管理

第二十八条材料进仓:购进的材料验收无误后,填制《材料进仓单》一式三联,一联和发票(或送货单)一起交后勤财务室入账,一联交材料管理员,一联留仓管员做库存材料账或卡式台账(不填进仓单的,可以用送货单代替但须仓管员签章)。

第二十九条材料出仓:

(一)文具仓材料:填领料单或出仓单一式三份,一份领料单位或个人留存,一份仓管员留存,一份作为文具仓填制各领料单位校内转帐凭证的附件交财务室转账。

(二)维修材料:维修班长根据报修单上的维修内容,估算需用的材料,填制一式三联的“领料单”,材料出仓后,仓管员应把领料单一联交给材料管理员,一联留底并登记卡式台账,一联留月底核对;月底,维修班长收集好本月的“报修单”交材料管理员或仓管员,材料管理员或仓管员根据报修单汇总维修材料的实际使用数,再与维修班长所领的“领料单”核对,若多领的应办退仓手续。核对无误后,编制《材料使用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连同“领料单”一并交后勤财务室做材料支出帐,一份交仓管员登记材料帐。

(三)工程材料:凡须使用材料的人员,应先填制“出仓单”交给仓管员(材料直接送到工地的,使用前应先办理这一手续),并准确注明使用该材料的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应与该工程项目预算书及结算书所标明的工程名称完全一致),该项目负责人应在“出仓单”上签名。

第三十条材料退仓:

(一)凡已出仓的材料,因品种规格不符,需更换的,须先填制红字“出仓单”,把原已领出的材料退回给仓管员,再填制蓝字“出仓单”,重新领出所需材料。

(二)工程完工后,项目负责人应收集好未使用完的材料,负责把所剩材料退回仓库,并填制红字“出仓单”办理材料退库手续。

第三十一条废旧材料的回收利用管理

本着爱护资源节约资金的原则,对还有利用价值的各类旧材料应积极回收。回收时,应交给仓管员,并填制“进仓单”,办理进仓手续;领用时,按照前述“出仓管理”办法,办好出仓手续后方可使用;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旧材料变卖时,经本单位清点造册,后勤处和财务室派人到现场核对,由后勤处指定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第三十二条盘存管理

材料必须每月要进行帐面盘点,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对发生的盈亏在未查明原因前,仓库管理员不能擅自调整材料帐收、付、余数量与金额余额,待查明原因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能按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第三十三条后勤各实体的固定资产购置、申报、登记、出售和报废处置由学校资产处实行统一管理,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处。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第5篇 后勤发展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措施

师大后勤发展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措施

一、工作目标

1、以总公司zz后勤工作方案与措施为指导方针,进一步加强、规范总公司各项财务管理与经营服务核算体系,保障总公司zz后勤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部门员工的财务管理与财务服务意识,充分利用zz后勤的新平台,改进目前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及工作效益,进一步树立“窗口”形象;

3、提倡奉献精神,提高优质服务,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关系,真正做到“当家理财,服务促效”。

二、机构设置

在zz设置财务定时服务点,主要负责处理零星现金报销及其它有关财务管理工作(具体时间根据工作需要另定)。

三、管理制度

认真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全面负责地完成本部门的各项职能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总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管理措施

1、原则上严格按照总公司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各部门的报销与费用开支审批均参照总公司各部门经费审批程序规定办理,实行zz各部门单独核算体系;

2、由于zz校区远离市区且地处偏避,为确保人员及各项资金安全,各部门的各类现金收入,必须做到当日收款,当日缴清,现金收入不过夜,各部门自行负责缴存校内银行;

3、为加强与规范现金管理工作,减少现金流通领域的各种漏洞,将设立统一现金收费点,定时办理(出售)各类有价票证(电话卡等)的现金交易,确保资金的及时缴存与安全。

zz后勤的财务管理工作,我们将在具体的工作过程中,广泛了解并听取各部门的建议与要求,争取逐步健全工作制度、完善核算体系,共同努力做好zz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第6篇 南城小学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城南小学后勤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

1、财会人员和理财小组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维护 财经纪律,正确进行财务监督。

2、凡经相关部门批准并由学校替代收取的教辅、管理、保险等费用,必须请示学校校长方可给付。

3、学校经费的支出,以发票或食堂采购凭证为准,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说明用途、分管财务领导证明,才可报校长审批,在出纳处报帐。

4、假钞谁收取谁负责,教师个人和财务人员账目往来一般以凭据为准。

5、出纳会计每月定期向校长书面报告财务收支和现金余额情况。

6、分管财务领导每学期向教职工公布财务情况,接受咨询。

二、学校物资采购、保管、领用

1、学校物资购、管、用实行登记制,由学校分教务、总务、政教、幼儿园线负责登记工作。

2、大宗采购1000元以上校务会决定,3000元以上报总支审批。

3、采购人员须预先支取现金的,须出具借条,采购完报账后换回借条。

4、假期财产保管由值班人员负责,按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5、学校物资不得外借校外人员,一般不借给教师个人使用,凡因故需要借用的,必须校长批准,出具借用条据,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有损坏的按1.5倍价格赔偿。

三、班级财产维修承包办法

班级财产由班主任管理,损坏由学校负责维修,但视情况追究班主任责任。

四、借款、用电、就餐等规定

1、教师个人借款500元以上,须由校长审批。所有借款优先从教师工资或绩效中扣除。

2、教职员工校内用电严格按表收费,电表由学校购买安装,用户使用保管,遗失或人为损坏由用户负责。用户调动或离职由续住者继续使用保管。

3、学校为学校教职工提供工作餐,教职工来客一天内不收取伙食费,超过一天按每餐5元收取伙食费。

4、正式教师直系子孙(特指子、孙)就读幼儿园按标准收取保育费,不收伙食费,就读小学按标准收取一切费用。

五、财务后勤领导小组(20__秋)

1、领导小组组长:zz

成员:z

2、理财小组组长:z

组员:z

第7篇 后勤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后勤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z后勤集团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z后勤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各单位。

集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如实反映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集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逐级审批,分户核算的财务管理模式。

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六条 集团设财务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集团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制定集团的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检查各单位执行财务政策的情况;监督各单位各项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第七条 集团实行财务人员委派制及岗位轮换制,各单位财务人员的编制根据其工作需要及工作量确定。

第八条 财务人员必须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集团及各单位财务人员实行聘任制,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九条 集团委派的财务人员应协助各单位领导管理财务工作,完成各单位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并配合集团财务部对各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章 预算管理

第十条 集团对各单位实行财务预算管理,经营单位采取以经营目标预算为主的管理方式,非经营单位采取收支预算为主的管理方式。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按照集团的要求和规定,编报年度财务预算,经集团审核、调整、下达后执行。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按集团确定的预算计划,组织收入和安排各项预算支出,通过落实预算,保证完成集团下达的经营目标。

第十三条 各单位应及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四条 预算支出应严格按照预算规定执行,防止超计划、超范围开支。对于因业务变动造成工作内容或费用支出减少的预算项目,要本着节约的原则执行预算,而不得随意开支。

第十五条 集团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予调整,集团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引起收支项目需要调增调减时,可由集团自行调整;各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预算指标时,须报集团批准。

第四章 收入和支出的管理

第十六条 集团各项收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收费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各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应及时全额上交集团,严禁少报、晚报收入,不得私存、私放、隐瞒、截留、挪用、坐支或私分各项收入,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十八条 各单位应将本单位收费的项目、收费的标准、收费的依据及可用于收费资源收费对象的数量上报集团财务部备案;各单位对新增的收费项目,应根据有关文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z后勤集团收费申报审批表》并附相应的收费管理办法及依据,经集团领导审批后,一并报集团财务部备案。

第十九条 集团各级各项支出均纳入集团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所规定的用途开支并讲求资金使用效果。

第二十条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一条 各单位应根据成本管理的需要,制定内部成本管理办法,加强成本管理责任制,建立健全成本管理体系,降低成本,控制消耗,节约开支,提高竞争力。

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要在预算的框架内制订费用的开支范围和标准,按照“保障工作任务,实行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费用开支。

第二十三条 任何支出必须符合《z后勤集团财务审批制度》规定的审批手续。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应符合学校及集团资产管理部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必须分工明确,密切合作,严密手续,定期对账,做到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第二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处理。

第二十七条 集团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集团内需要计提折旧的企业法人单位,按相关规定计提折旧。

第二十八条 有关固定资产的转移、调出、报废等,按学校及集团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九条 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三十条 对现金、银行存款的管理按照《z后勤集团货币资金内部会计控制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一条 各单位的应收、预付款项应按往来单位设立备查账,及时登记每笔往来款项,准确记录其形成、回收及增减变化情况,并定期与相关单位联系核对余额。加强对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清理与回收工作,督促相关责任人及时回收或报账,避免坏账损失的发生。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应按照集团统一的要求进行存货管理,健全存货管理制度,确保存货的完整和安全。

第三十三条 物资采购应按照集团相关采购管理办法执行。货物入库必须清点、检查、验收,并填写入库单,货物出库必须有领料或发货单,并由领取人签收。

第三十四条 对存货的管理,应定期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以及报废的存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分清情况及时处理。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五条 各单位固定资产购置及大、中修理,要求事先上报计划;大额资金的投资及运作,需经过评审及可行性论证,以保证投资决策的科学性与安全性。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协议应提交一份给集团财务部存查;涉及金额较大的经济合同、协议正式签署之前应事先报集团财务部审核。

第三十七条 会计账册的建立、会计凭证的填制、会计核算的程序、会计报表、会计档案的管理等日常财会业务的处理,严格按国家财政部下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有关条例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自2006年7月1日开始实施。集团财字〔2000〕1号《z后勤集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8篇 旅苑后勤酒店财务管理制度

旅苑酒店实行目标管理,为切实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实现企业上新台阶,根据有关会计法规和本酒店实际,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总原则

1.酒店各员工必须遵纪守法,从酒店整体利益出发,相互协作。

2.酒店各部门必须相互衔接,各负其责。

3.必须做到钱帐分管,帐物分管,手续齐全。

4.每项业务必须签字,“签字”就是牵制。

二、材料采购制度

1.材料库存既要保证生产需要,又要防止积压,采购费用小。

2.每次采购必先由仓库向采购部门申请。

3.采购部门根据申请订单,经部门经理审批方可联系采购。

4.采购部门必须保证物资及时、保质、保量、价优到位并能取得增值税票。

5.材料进入酒店以后,仓库人员必须及时清点数量,验收合格后,仓库人员填制入库单及时登记入帐。

6.供应商必须提供发票、我酒店订单,经财务部门审核、总经理审批,才可付款。

三、销售业务制度

1.销售业务人员必须详细登记客户资料。

2.销售业务人员必须同客户确定好售价、付款方式、送货方式以及有关事项。

3.酒店与客户签订的各类经营合同,应及时交财务部门存档。

4.酒店部门经理给客户价格优惠必须经总经理审批,并留财务部门存档。

四、费用报销制度

1.业务招待费:

(1)必要的业务招待原则上在酒店内部消费,参照以下标准执行:

1、总经理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按5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2、副总经理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按4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3、经理级干部及随行人员,按4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4、一般工作人员,每餐按20元/人(含烟、酒水)的标准接待;

5、陪餐人数一般控制在3人以内,特殊情况需要提高招待费标准的,报法人代表批准。

(2)外出时发生的招待费用需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报分管院长批准。

2.差旅费:

(1)因公外出人员,原则上乘公交车辆,不得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的,需经总经理批准;

(2)如需在外住宿的,住宿标准为:部门经理以上人员150元/天;其他人员80元/天;

(3)因公外出时单位无车,需租用外部车辆的,需事先经总经理同意。

3.职工工资、奖金支出,根据公司每年制定的具体方案实行。非常规工资、资金支出,由总经理负责审批,再报分管院长审批。

4.购入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等:

(1)购入低值易耗品,以部门经理同意,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需由保管人、登记人签字。

(2)购入固定资产时需填写固定资产审批表,经分管院长批准后购入,报销时由保管人、登记人签字。

(3)固定资产大修,装修、改造项目支出,由相关部门会同学院总务处,组织上报预算计划,上报分管院长审批,若预算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同时需附上项目可行性分析。项目完工时,根据决算书报分管院长审批。

5.日常维修费用,由部门填写维修单交维修组,并做好维修记录,如需更换、补充物品,仓库未存的,经总经理同意批准临时购入,报销时附相应的维修单。

6.餐饮部直接进厨房的食品原材料,由厨房专管人员签字、经餐饮部经理审核后,再报总经理批准。对于大米、色拉油等每月定期结算的原材料及水产、蔬菜鲜肉等投标价格的原材料,由厨房专管人员、出纳、餐饮部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

五、现金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必须遵循钱帐分管,钱票分管原则,会计管帐票,出纳管钱。

2.每项现金收入必须由出纳开据票据,并在票上签字盖上“现金收讫”戳记。

3.出纳必须根据经办人签字、会计审核、经理审批的凭据付款。

4.出纳必须及时登记现金日记帐,核对收入、支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相符,做到日清日结。

5.出纳不得擅自借款给员工,借款必须有总经理批准签字,并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6.月底会计同出纳核对现金余额和银行存款余款,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第9篇 学院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学院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规范后勤总公司的财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高等学校财务制度》、《企业财务通则》、《__学院财务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结合后勤总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后勤总公司财务是保障后勤总公司实行服务收费机制有效运行的独立核算部门,接受学院财务处和审计处的监督和审计。

第三条 后勤总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后勤服务与经济效益的关系,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的生活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健全总公司公司内部的财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法规中的各项财务开支菹围和标准,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如实反映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状况。

第四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措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条 会计、出纳负责后勤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一切开支和收入均需公司总经理审批,方能收支。

第六条 后勤总公司实行收支两条 线,不得坐支现金,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 后勤总公司对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制度,库存数额按照规定的限额执行,超出限额的现金及时送存银行。

第八条 后勤总公司的银行帐户必须按照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所开设的银行帐户只供总公司公司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出借帐户供外单位和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帐套现。

第九条 后勤总公司在银行开设帐户的帐号非因业务需要不得外泻。

第十条 后勤总公司在银行购买的各种票据要指定专人保管,签发按编号使用。银行帐户往来应逐笔登记入帐,不准多笔汇总记帐,也不准以收抵支记帐。

第十一条 财会人员办理信汇、电汇、票汇、转帐支票等付出款项,一律凭付款审批办理,没有审批的付款项目,财会人员应拒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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