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急诊制度是医疗体系中至关重要的一环,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核心组成部分:一是接诊流程,包括患者到达后的初步评估、分类和优先级设定;二是应急响应机制,涉及突发病情的快速处理和多科室协同;三是人员配置,确保有足够且专业的医护人员值班;四是设备与资源管理,保证急救设施的完好可用;五是信息沟通,确保医患间及内部各部门间的信息及时准确传递。
1. 实施标准化接诊流程,依据病情严重程度进行分流,优先处理危重病例。
2. 定期培训医护人员,提升应急反应能力和团队协作水平。
3. 设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确保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质量。
4. 定期检查维护急救设备,确保其功能正常,急救药品充足。
5. 建立有效的内部通讯系统,以便快速调集资源,协调多科室参与救治。
医院急诊制度的实施不仅关乎患者的生命安全,也是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重要体现。它能够提高急救效率,减少因延误治疗导致的不良后果,通过规范的管理,可以降低医疗事故风险,增强公众对医院的信任。此外,良好的急诊管理也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的分配,提高医院的整体运营效率。
1. 急诊室应设立明确的标识,引导患者快速找到相应服务。
2. 所有急诊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工作守则,保持专业素养。
3. 对于特殊病例,如传染病患者,需遵循特定的隔离和处理程序。
4. 患者信息应严格保密,遵守医疗伦理和法规。
5.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由指定负责人指挥协调。
医院急诊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是衡量一个医院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需要全体医务人员共同参与,持续改进,以确保每一个生命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第1篇 附三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急诊工作制度
1.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凡称“医院”者均应设置急诊科(室),实行24 小时开放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接诊。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设置相应内部工作部门,医院并能为急诊患者提供药房、检验、医学影像等及时连贯的服务。
2. 医院应由业务副院长负责与协调医院急诊工作,加强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管理,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抢救成功率。提高急诊科(室)能力,做到专业设置、人员配备合理,医务人员相对固定,值班医师胜任急诊抢救工作。
3. 急诊科(室)应配有经急诊专业培训的专职医师、护士,固定人员不少于60%, 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临床工作3 年以上的医师参加急诊工作,轮换时间不少6 个月。实习期医师与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至少应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 医疗、护理管理部门应加强急诊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开展协调工作。
5. 急诊科(室)-入院-手术“绿色通道”畅通,急诊会诊迅速到位。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
6. 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须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7. 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8. 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9. 急诊室应设立留院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认真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留院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72 小时)。
10. 对危重病人较多有条件的三级甲等医院可设置急诊科病房、急诊icu,但须由专职医师与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规范管理。
11. 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和无名氏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12. 急诊病人不受地域与医院等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第2篇 区医院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中心医院急诊抢救室工作制度
1、抢救室专为抢救病员设置,其它任何情况不得占用。
2、一切抢救药品、物品、器械、敷料,均应放置指定位置,并有明确标记,不准任意挪用或外借。
3、药品、器械用后均需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放回原处,以备再用。
4、每日核对班班交接,做好卡物相符。
5、无菌药品应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应重新消毒。
6、每周应彻底清扫、消毒一次,室内禁止吸烟。
7、抢救时抢救人员要按岗定位,遵照各种疾病的抢救程序进行工作。
8、每次抢救病员完毕后,要做现场评论和初步总结。
第3篇 医院急诊清创室管理要制度
医院急诊清创室管理要制度
一.保持室内清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二.清创前作好解释工作,并询问过敏史,做好过敏试验(奴佛卡因、青霉素、tat等)。
三.清创时按无菌伤口、隔离伤口与感染伤口依次进行,清创前后应洗手。
四.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每月空气培养一次。
第4篇 康众医院急诊室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急诊室工作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医师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二、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室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三、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四、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
五、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六、遇重大抢救,需立即告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七、急诊病人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人须事先与转去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得转院。
附:急诊范围
凡病员由于疾病发作,突然外伤受害及异物侵入体内,身体处于危险状态或非常痛苦的状态时,医院均须进行急诊抢救。例如: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撤裂伤、烧伤等。
2、突然之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象征、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剁劲、自缆、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它经医师认为合于急诊抢救条件者。
上列规定,不可机械执行耽误病员,如情况模糊难定,应由医师根据病员全面情况斟酌决定。
第5篇 区医院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中心医院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1、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填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查房。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导治疗。
4、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病员病情变化。
5、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时进行书面交班。
第6篇 县医院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县人民医院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一、急诊首诊医务人员对危重病人就诊,应做到急诊过程负责到底。
二、急诊首诊医务人员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争分夺秒,积极有效地对急诊病员进行相应的急救处理。
三、对短时不能转收的急诊病员应就地抢救或急诊室留察。
四、对急诊病员经相应急救处理后,病情许可转收治疗时,急诊首诊医务人员应负责病员的护送,并向接受的医务人员交待清楚其病情、所施行的抢救措施及注意事项等。接受的医务人员不得借故不收
五、急诊首诊医务人员在急诊抢救中可邀请任何医务人员参与抢救。被邀请的医务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抢救和随意离开。
六、对急诊病员应先行抢救治疗,再补办诊治过程的各种手续,不能借故推诿抢救治疗。
七、在急诊抢救过程中,所有医务人员必须共同配合,互相协调,保证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不得以任何借口延误抢救。
八、急诊室必须经常准备好各种抢救医疗器材,以保证抢救使用。
第7篇 南五医院急诊会诊制度
第五医院急诊会诊制度
1、科内会诊:凡病情危重、诊断不明、病情背景复杂的需要会诊时,值班医师必须在急诊病历上详细书写完整病历,请求会诊理由和目的,通过传呼系统请求上级或高年资医生会诊,被传呼的医师应随叫随到,会诊医师应书写详细的会诊意见,并共同参与医疗诊治工作。
2、、科间会诊:因病情需要,或涉及其他专科的疑难病人需要会诊时,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在急诊病历上详细书写完整病史、请求会诊的理由和目的,并立即电话告知被邀请科室,被邀请的会诊医师必须及时到达,会诊医师在急诊病历上直接书写会诊意见,内容包括:对病史、体征的补充,诊断及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意见,会诊医师签名及会诊科室和时间。
三、院内会诊:病人在急诊抢救期间,或因病情危重、复杂(包括重大交通事故、中毒事件)、或因诊断不明、或因病人特殊(上级领导、国外贵宾等),值班医师按规定填写会诊单,列出被邀请专家姓名,并及时报告科主任,同时及时把会诊单送医务科或总值班,通知各位专家及时会诊。会诊时由经管或值班医师汇报病史,并做好会诊记录。
四、院外会诊:病人在急诊抢救室期间,因病情需要而邀请院外其他医疗机构会诊时,由急诊经管(或值班)医师填写“会诊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抢救床位、简要病情、目前诊断、已实施的主要治疗措施及效果,请求会诊的理由、目的、医师签名、日期和时间,会诊单及时送到医务科或总值班,由医务科告知被邀请的医疗机构。
第8篇 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实行24小时急诊和首诊负责制。
二、抢救及时、果断、准确,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请上级医师会诊,对危重病人不宜搬运,应在急诊室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入病房,对立即需要手术的病人,应及时请外科会诊决定,及时送手术室手术。
三、医院成立领导抢救班子,凡抢救班子成员及各科二线值班医生应随叫随到,不得拖延,以免影响抢救。
四、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交接班。实习医师、护士、进修医师、护士不能单独值班。
五、转送急诊病人到病房应按转送制度办理。由急诊科派人护送,并向病房医师交待抢救经过及应注意事项,并将急诊记录移交病房。
六、建立急救常规,并按常规进行基本功训练。急诊室的处方、检验单及各种申请单应有急字。对急诊病人应详细询问病史,细致体检,严密观察,及时做好记录。
七、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及院领导立即组织抢救。凡涉及法律、斗殴、他杀、自杀、纠纷等病人,在积极抢救治疗的同时,要保存好实物或标本,并报告保卫科或公安部门。
八、备齐各类抢救药品、器材,定位、定量放置,应急状态良好。室内保持整洁,定期消毒,细菌监测。
第9篇 南五医院急诊分诊制度
第五医院急诊分诊制度
一、分诊应由有经验的护士主持,一般急症要分清轻、重、缓、急依次就诊,对危重病人要立即通知医生和护士长等,迅速组织抢救;
二、对患有或疑患传染的病人,均应到隔离室就诊,以预防交叉感染和传染病扩散;
三、必要时,挂号、交款、取药等均可由医护人员或陪伴者代办;
四、扼要了解需要,重点观察体征,并进行必要的体格检查;
五、根据病情需要,填写血、尿、粪等检验申请单,并记录在病历上;
六、急、危、重病人应先行抢救,而后补办手续。采取首诊负责制,各有关科室接到分诊护士通知后要积极主动配合,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病人;
七、遇到大批伤病人或突发性灾难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医务科或总值班等协同抢救,遇到涉及法律等问题应向公安部门报告;
八、在分诊中遇到困难时,应由护士长组织护士共同会诊解决,以提高分诊质量,分诊符合率应在90%以上。
第10篇 五一医院急诊科观察室管理制度
第五医院急诊科观察室管理制度
一.观察室管理与病房管理要求基本相同。
二.观察病人留观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
三.留观中发现可疑传染病,须做好床边隔离,标志明确,并报告卫生防疫部门。
四.留观病人的药品分别存放,标明床号、姓名,待离开观察室时交还本人。
五.需住院的病人做好交接班工作,床单位做好终末消毒。
六.留观病历保留3个月。
第11篇 东一医院急诊抢救制度
第一医院急诊抢救制度
一、对急诊抢救病人当班医务人员应在岗在位。医务人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准确地进行诊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二、在抢救进程中,需要各有关科室支持时,必须及时积极给予保证,病人需要转入病房时,要及时收容,严禁推托,抢救科室有呼救权和转诊权。
三、参加抢救的医护人员要严肃认真,紧张而有序地工作。由主管医生和护士长组织抢救,必要时科主任或院领导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各级人员应听从指挥,既要明确分工,又要密切协作。
四、抢救工作中遇有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方面困难时,应及时请示上级迅速予以解决。一切抢救工作要做好记录,要求准确、清晰、扼要、完整,而且必须注明执行时间。
五、医护要密切配合,完成各自所担负的任务。口头医嘱要求准确、清楚,尤其是药物的使用,如药名、药量,给药途径与时间等,护士要重复一遍,避免有误。并及时记录于病历上,补开医嘱或处方。用过的安瓿、输液空瓶、输血空瓶等用完后要集中放在一起,以便统计与查对,避免治疗差错。
六、病人经抢救后,如病情稳定,应由护士护送到观察室、病房或手术室继续治疗,病情不允许搬动者,应留在急、重症室继续观察与治疗,且需专人看护或经常巡视。
第12篇 医院急诊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急诊病例讨论制度
一、疑难、危重病例
l、各急诊医师在遇疑难、危重病例时应及时向科主任提出病例讨论,科主任应及时组织科内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并作好记录。
2、经科内讨论仍存在疑难问题的病例,应报告医务科并申请院内会诊。
3、院内会诊由医务科负责邀请院内专家及相关人员,由科主任主持,经治医师汇报病史,由科主任作出最后的诊疗决定或结论性意见。
4、院内会诊应有相应的记录。
二、死亡病例
1、对不明原因的急诊死亡病例或特殊原因死亡的病例要及时报告科主任,由科主任组织科内人员在病人死亡后一周内完成病例讨论。
2、讨论由病人死亡时的当班医师汇报病史,应围绕死亡诊断、死亡原因及抢救处理等进行综合分析,认真总结诊疗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
3、死亡讨论应有相应的记录。
三、临床病例讨论
l、为不断提高急诊医务人员水平,可选择典型病例或疑难危重病例举行临床病例讨论会。
2、在急诊科内单独进行,亦可邀请多科人员参加。事先由急诊科准备讨论材料,由科主任或科主任指定的医师主持并负责介绍病情及解答有关诊断、治疗方面的问题,最后提出分析意见和作讨论总结意见。
3、临床病例讨论会应有专人作相应的记录。
第13篇 医院急诊科分诊管理制度
医院急诊科分诊管理制度
一.分诊要求迅速、准确。所有急诊病人均要详细登记,包括病人姓名、年龄、性别、科别、初步诊断、就诊日期等。
二.急诊病人分诊前应详细询问病史,做好诊前处理,监测生命体征,包括止血等;分诊后迅速通知有关科室医生及时救治。
三.分清就诊病人轻、重、缓、急情况。急重症病人应首先进入抢救室,并通知有关医生、护士进行抢救。交通伤、事故伤涉及法律纠纷的应及时通知保卫部门和交警参与处理。
四.保证绿色通道的畅通,维持就诊秩序。
五.遇有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者应隔离就诊,挂号、收费、配药等手续由医护人员或陪送人员办理。
第14篇 第三医院急诊观察室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急诊观察室制度
1. 不符合住院条件,但根据病情尚须急诊观察的病员,可留观察室进行观察。
2. 各科急诊值班医师和护士,根据病情严密注意观察、治疗。凡收入观察室的病员,必须开好医嘱,按格式规定及时书写病历,随时记录病情及处理经过。
3. 急诊值班医师早晚各查房一次,重病随时。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指出重点工作。
4. 急诊室值班护士,随时主动巡视病员,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 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病员的临时变化,要随找随到床边看视,以免贻误病情。
6. 急诊值班医护人员对观察床病员,要按时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必要情况书面记录。
第15篇 c市人民医院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市人民医院急诊观察室工作制度
一、观察室必须病房化,留观病人要有病历、治疗计划、医嘱、医护查房、病程记录、交接班制度等,观察病人留观时间≤48小时。
二、留观病人由急诊科或各临床科医生决定,医生必须填写留观卡,并有门诊病历或必要的检查资料。
三、留观病人要严密观察病情,及时记录。根据病情的轻重决定观察的时间。
四、科主任或三级医师每天早上组织查房一次,及时修订诊疗计划。
五、留观病人的各种检验、特殊检查要及时完成,提供确诊依据。
六、留观病人所需之药物等,由医师开医嘱和处方,由病人或家属办理交费取药(或由护理人员代办),将药留交值班护土执行,护士在执行医嘱前要建立服药卡和治疗卡,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七、转出或转入科室由急诊科医师决定,否则责任由病人自负,留观者应交代注意事项,转入病房应将留观治疗记录一并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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