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收费制度是医疗服务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领域:(1)诊断和治疗费用,涵盖门诊、住院、手术等医疗服务的定价;(2)药品费用,涉及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价格设定;(3)检查检验费,包括影像学、实验室等各种检测的收费标准;(4)医疗保险结算规则,规定各类保险报销的比例和流程;(5)特殊服务费用,如急诊、特需门诊等额外服务的定价。
医院收费管理应遵循透明、公正和合理的原则。所有的费用项目需明确公示,患者有权知道每一项服务的费用明细。收费系统需定期更新,以反映医疗成本的变化和政策调整。医院应建立严格的审核机制,防止过度收费或漏收现象。此外,强化内部培训,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收费规定,提供准确无误的账单。
医院收费制度的规范运行对于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至关重要。它有助于维护患者的经济权益,减少医患纠纷,同时也有利于医疗机构的财务健康,确保可持续发展。此外,合理的收费制度还有助于优化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医疗市场的公平竞争,提高整体医疗服务质量。
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医院收费制度有效性的基石。应设立详细的收费操作规程,明确各环节职责,严格执行价格审批流程。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管机制,定期进行财务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对于违反规定的,应有相应的处罚措施,以保证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医院收费制度的完善与执行不仅关乎医疗机构的经济效益,更直接影响到患者就医体验和社会公众对医疗行业的信任。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不断优化和完善这一制度,确保其在实际运作中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第1篇 第1人民医院收费管理科工作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收费管理科工作制度
1、严格贯彻执行《浙江省医疗收费标准》,提高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执行物价部门的有关政策,及时调整各项医疗费用标准;负责新增医疗收费项目的成本测算、审批和呈报等工作。
3、定期抽查医疗收费标准执行情况,并进行奖惩措施。
4、负责收款凭证、预缴款凭证、收费通知单的管理。
5、负责病人欠费的催款事项,协调并配合处理交通事故的费用催缴。
6、接待并认真处理是否需要有关物价投诉等工作。
第2篇 h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
医院收费票据管理制度(二)
收费票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 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稽核的重要依据,为加强收费票据的管理和监督,保障医院各项收入完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的轨道,维护经济秩序,堵绝漏洞, 防患于未然,特对收费票据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一)收费票据的管理
1. 收费票据由财务科专职票据保管员负责验收、保管、核销,出纳员不得兼任收费票据的保管或核销。
2.医疗收费票据仅限于在医院进行医疗服务时使用,不得用于非医疗商业活动, 不得向外单位转让、借用或出售。
3.票据保管员对收费票据的库存数要每月核对一次, 每月编报《票据库存分类总表》和《票据购领明细表》,《票据库存分类总表》按规定存档。
4.使用收费票据的部门, 发现遗失、短少票据或存根的, 应及时向票据保管员报告, 由票据保管员负责及时向同级财政部门或印刷厂反映, 必要时应当在报刊上声明作废。
(二)收费票据的购置、领用、核销
1、收费票据的购置
(1)往来款收款收据、医疗收费票据(门诊、住院),由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并指定专人凭《票据准购证》,向区财政局综合科票据管理中心购买。
(2)其他如住院预交款收据、救护车收据、病历卡等由医院通过招标,由总务科统一办理印刷。
(3)购入收费票据后, 须由财务科票据保管员验收入库, 登记收费票据的购入日期、名称、起止号码、数量, 并注明购入和印刷渠道。
2、 收费票据的领用
(1)出纳、门诊、住院收费员领取收费票据时,必须填写《领用收费票据登记册》的有关内容并签字,票据保管员在收费系统输入票据起讫号码之后方可使用。票据保管员按领用人设明细帐、按票据种类分别登记《票据库存分类总帐》和《票据购领明细帐》。
(2)门诊收费员凭病历收费领用单直接到票据保管员处领取等额病历卡。
(3)其他人员需领用病历,必须经财务科长审批。
(4)病历卡的作废报损由票据保管员验证把关。
3、收费票据退费、作废的规定
(1)退费、作废票据,要求同时收回一式二联(收据联、核算联),并经医生和药房确认。
(2)若出现部分退费的情况, 先按上述操作流程, 把原收据作全额退费处理, 然后补开实收收据。
(3)作废、退号的挂号收据, 要求就诊联、报销联齐全。
(4)一月终了,所有的退费、作废票据分别按收费人员统计,上缴财务科,由票据保管员审核其退费、作废票据手续是否规范,并与电脑收费系统显示的退费、作废记录核对,杜绝漏洞,防患于未然。
4、 收费票据的核销
(1)门诊、住院收费票据启用必须输入号码,用完后自动销号,主要靠票据保管员审核其退费、作废票据来加以监督。
(2)往来款收款收据以领用人交回的存根联为依据,并与记帐联逐张核对、销号。
(3)凡领用收费票据未核销的,除特殊原因外,不得再予领取;领用人必须按收据顺序号启用收费票据,若发现有跳号使用的现象,票据保管员要查明原因。
第3篇 第2人民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第二人民医院收费管理制度
一、医院财务科是医院一切财务收支、财务核算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科室,任何其他科室或医务人员收取款项都将被视为私收费行为。
二、门诊收费处、住院收费处在医院财务科的领导下分
别办理门诊病人和住院病人交费、记账与出入院结算工作。
三、门诊收费员、住院收费员在工作中应态度和蔼、
语言文明、耐心解释,做到不顶撞,不刁难、不推诿病人。
四、门诊收费员、住院收费员的流动周转金不得超过规定数额,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帐款要做到日清日结。不得无故拒收患者费用,也不许多收或漏收病人费用。违反者一经查实,根据情节,将扣发本人当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五、在财务科的领导下,收款员应及时、准确的把当天的业务收入足额交存银行。收款员每天做到要点击电脑收费系统,查询每位(门诊、住院)收费人员,是否缴齐当天的业务收入,发现问题,及时催缴,必要时向财务科长汇报进行处理,不得瞒报作弊。
六、坚决杜绝财务科以外的科室或个人私自收取现金。违反的科室或个人一经查实,扣发科室或个人绩效工资,造成不良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给予行政处罚。
第4篇 附属医院收费物价管理制度
附属医院收费与物价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设立专门的物价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物价员负责全院的物价与收费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熟悉掌握医院收费政策和规定,积极指导和检查医疗收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反映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提出整改建议;认真接待和处理有关收费方面的查询和投诉。
2、医院所有服务项目均按《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2005)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并提供相应的正规医疗服务发票。对新开展的医疗项目,由科室填写新增医疗服务价格申请表和成本测算表,送物价管理员审核后报物价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批准后由财务处通知有关科室执行。
3、及时向收费对象告知收费依据和标准,提高收费的透明度。在门诊大厅采用电子显示屏公示医疗收费标准,设立门诊、住院价格信息查询电子触摸屏。对住院病人提供一日清单,出院结帐时提供收费明细清单,向门诊病人提供药品明细单等。
4、住院病人原则上按照规定交纳住院预交金。现金病人初次交纳预交金标准为:手术病人≥1000元,非手术病人≥500元。医疗保险病人按医、社保有关规定执行。
5、严格控制在院病人欠费。收费处工作人员要及时与病区医护人员联系,掌握病人费用情况,病人发生欠费应及时催缴。
6、严格收费部门的工作程序,工作人员因工作疏忽而发生漏、错收,造成医院的经济损失,原则上由当事人赔偿,特殊情况请示领导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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