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制度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 优化病人接待流程,强调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
2. 强化医护人员的培训与继续教育,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3. 实施严格的医疗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确保设备运行安全。
4. 建立完善的医患沟通机制,促进信息透明。
5. 加强医院内部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1. 患者接待: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减少患者等待时间,提供个性化服务。
2.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医疗知识更新及技能培训,确保员工专业素质。
3. 设备管理:制定设备使用、保养、报修规程,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4. 沟通机制:鼓励医生主动与患者沟通,定期收集反馈,改进医疗服务。
5. 财务管理:实行预算控制,严格审核支出,保障医院运营资金。
新制度的实施对医院的长远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 提升患者满意度:通过优化流程和服务,增强患者就医体验,提升医院口碑。
2. 保证医疗质量:持续的员工培训和设备管理能有效防止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安全。
3. 提高运营效率:规范的财务管理有助于资源合理配置,降低运营成本。
4. 增进医患信任:透明的沟通机制能消除误解,建立互信的医患关系。
1. 所有员工需遵守新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者将依据规定接受相应处罚。
2. 病人接待流程变动须提前公示,确保患者知情。
3. 医护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业培训,未达标者不得继续执业。
4. 设备管理部门每周进行设备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维修。
5. 财务部门每月公开财务报告,接受全体员工监督。
以上新制度旨在打造高效、安全、和谐的医疗环境,全体人员应共同遵守,共创医院美好未来。
第1篇 第三医院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第一医院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医院培训工作,使新进员工能尽快适应医院的工作环境,了解医院,熟悉岗位,更快更好地胜任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新进员工办理报到手续后,均应参加岗前培训,未经培训者不得上岗。
第三条 新进员工实行集中岗前培训,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一般为一周。
第四条 岗前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岗前培训的重要性,教育新进员工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医院职工。
2.医院院情概况,医院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劳动纪律教育。
3.医德医风教育。
4.医疗卫生行业法律法规、医疗核心制度、医疗安全、质量管理等规定文件。
5.护理工作制度、护理人员岗位职责、护理管理等有关规定文件
6.医院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7.传染病知识教育。
8.预防与控制医院感染基本知识。
9.法制教育及消防安全常识教育。
10.医患沟通、职业生涯规划、团队精神等人文教育。
11.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五条 岗前培训结束后,新进员工需参加岗前培训结业考试,考试合格后予以上岗。
第六条 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分二级培训,即院级岗前培训与科级岗前培训。院级培训由培训中心和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制定培训计划,安排具体学习日程,并组织考试。科级培训主要为技能培训,由使用科室根据科室情况具体操作。
第七条 医院各部门均有对新进员工进行培训的义务,必须重视并加强对新进员工岗前培训。
第八条 新进员工岗前培训实行考勤制,新进员工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九条 因故未参加岗前集中培训的新进员工,要依照本制度进行自学和考核。
第十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 五四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工作制度
第四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工作制度
1、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首先须由所在科室进行可行性研究,必须具有实用性、创新性、科学性等条件;
2、经科室讨论和科主任同意后,填写“新技术、新项目申请表”交医务科审核;
3、医务科组织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并同意后,参照省内或国内同级医院收费标准,填写收费标准申报表上报物价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4、在实施新技术、新项目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同意并书面签名备案;
5、年终由所在科室将所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总结,填写新技术、新项目评选申请表,上报科教科参与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进行的年度评比,得奖项目予表彰和奖励。
第3篇 医院新药准入筛选评价管理制度
医院新药准入筛选评价管理制度
为了药品使用的正确、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理》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对医院新药准入筛选评价管理进行规定。
新药:是指拟进入医院基本药品目录的药品。
一、新药准入的原则:
1.一般以国内外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的,在我院缺少的药品为主。
2.平�各专业科室的用药需求,
3.侧重考虑重点发展科室的专业用药需求,
4.疾病谱的范围,
5.经济合理的价格。
二、新药准入的数量:
1.每年准入新药的数量一般不超过20只。
2.每季度新药准入不超过5只。
3.一个专业科室准入新药的数量一季度一般不超过2只,一年不超过5只。
4.一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申请新药一年不超过3只。
三、新药申请:需由两名主治医师职称以上的医师申请。填写《院级新药试用申请表》,写清药品的名称、规格、拟试用病例数、试用新药数量、药品介绍、申请理由。
四、审核:经医教科和药剂科根据计划初评,由药事委员会开会讨论表决通过,经院长办公会议核准。
五、审核时间:一年四次,每季度讨论一次。
六、试用:试用药品要严格按照核准拟试用病例数、拟试用新药数量小范围使用。试用期一般为半年。
七、评价:
1.药物安全性评价:包括副反应、毒性作用、过敏反应和特异性遗传素质等。
2.药物有效性评价:包括药品的治疗作用、治疗范围、治疗效果等。
3.药物经济性评价:包括药品使用费用和相对治疗费用的评价等
八、正式使用:新药试用结束后,申请医师需书面汇报试用药品评价,填写《试用药品评价表》,报医教科或药剂科,由药事委员会开会讨论表决,通过后经院长核准进入医院基本用药目录。
第4篇 第五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格式
第五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制度
1、为了做好赣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成立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小组及核查小组,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工作。
管理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核查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2、在出入院处设立新农合接待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窗口,具体负责参合农民入院接待及出院结算工作。
3、全体职工必须掌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政策及规定,并向就医农民宣传。
4、新入院的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门诊医师、收费处人员、住院部各科室医务人员一定要认真询问患者是属医保参保人员,还是属新农合人员,还是属自费人员,要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最迟在一周内)将本人农保相关手续交出入院处,同时门诊医师、收费处人员、住院部各科室医务人员应认真核对农保证上的相片与其本人是否相符,避免冒名顶替住院现象的发生。违反告知义务所产生的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扣罚金100元。
5、在未确认新入院的病人是属哪一类人员的情况下,医师用药时就应该选择既是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又是新农合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今后对待新入院的农保参保人员,在其办理农保住院手续之前,如果医师使用了非农保的药品或医用材料,该药品或医用材料的费用由责任医师承担100%;在其办理农保住院手续之后,医师在未填好《农保自费项目告知签字记录单》的条件下使用了非农保的药品或医用材料,由责任医师承担100%相关费用。
6、合理检查合理用药:①严格按病情需要进行检查,单项检查、治疗或医用材料≥260元的项目;超过两次反复做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项目应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由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执行。②严格控制病人住院期间的院外检查及购药,如病情需要,应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审核,并书面申请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紧急情况下可电话请示执行,之后补办手续。③病情所需新、贵、特药品的使用,必须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医务科审核,报院领导批准后执行。④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和单药或治疗费用日均超过150元项目,需经科主任批准,由病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后执行。⑤认真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合理使用抗菌药物。⑥使用多种抗生素、多种生物制品的,多次、反复做大型检查(ct、彩超、结核菌培养药敏、纤支镜、胃镜等)的,都必须在病程记录上写明理由。严禁开搭车药品、开搭车检查,严禁无医嘱用药或检查,做到医嘱单、检查报告单、费用清单(简称:三单)相符,违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医疗技术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为参合农民就医提供优质服务。
8、在对参合农民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严格执行《赣州市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及《赣州市市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和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与医疗服务设施范围》。
9、如因病情需要使用超出《目录》的药品,或拟选用自费的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应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施行。自费药品的比例必须控制在15%以内,未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施行的自费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及自费药品的比例超过15%以上部分费用由科主任和经管医生按3:7比例承担。
10、出院病人带药规定:综合病种不得超过病情所需药品3天用量,慢性病不超过病情所需药品7天用量,超过部分由经管医生承担。
11、直补窗口为参合农民办理信息登记时应认真核对其身份和相关证件,出院时应其提供详实的医疗费用清单,经管医生应为病人提供真实的出院小结、疾病证明书、患者或家属签名的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的知情同意书。直补窗口在报帐时要收集整理好相关资料,核对无误后方可报帐。
12、直补窗口为参合农民报帐时必须按规定进补偿,并及时准确填写在《合作医疗证》上。如因直补窗口审核错误,给予患者多补,该费用由直补窗口人员自负。
13、患者出院时,必须先结清住院所有费用,然后凭借住院发票、费用清单和出院小结到新农合结算窗口进行审核补偿,结算窗口由专人按规定补给患者报销款。
14、收费室专职人员应在次月5日前对上月新农合病人已补偿的费用进行汇总,寄送有关的资料和报表到各县(市、区)农医局(管理中心)。并对各县(市、区)农医局(管理中心)上个月的新农合患者住院补偿款到帐情况进行核查,如未到帐应及时催款。
15、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核查小组将于每季度对农村合作医疗相关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进行全院通报及按相关制度进行奖惩。
第5篇 南调医院新药评审引进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新药评审引进采购管理制度
1、新药是指我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我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或因其它原因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亦按新药管理。
2、新药的采用必须经过申请,并经批准方可在临床使用。
3、新药审批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二次。
4、各临床、医技科室可以根据下列因素的变化情况,经过缜密调查、认真研究,综合考虑各项因素,提出新药的采用申请:
(1)相关政策法规的调整;
(2)医药科技新的发展;
(3)瑞安市第五人民医院在用药品的情况;
(4)药品市场的变动。
5、药剂科受理申请后,应及时收集该新药的资料,并予以审查,药剂科主任签署初审意见。
6、药剂科主任将收集到的所有资料和初审意见,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查,形成审查结论。
7、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将新药审查的结论在院务公开栏上公示10个工作日,如无异议,交由药剂科组织采购。
8、因特殊原因须临时或紧急采购的新药,经院长或分管院长批准,可采用简化程序进行审批。
第6篇 某医院新闻稿件发布制度
医院新闻稿件发布制度
一、各处(部)、科室提供的普通新闻稿件发布经相关处(部)、
科室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宣传部上报医院分管领导依据有关规定及相关程序进行发布。
二、各处(部)、科室提供的重大新闻稿件的发布经相关处
(部)、科室负责人审批签字后,由宣传部上报医院分管领导至党政一把手审批后,依据有关规定及相关程序进行发布。
三、凡涉及医院机密或重大事项的新闻稿件,由宣传部上报医院分管领导至党政一把手审批后,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决定是否发布。
四、请各处(部)、科室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凡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者,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7篇 附属医院新护士岗前教育制度
附属医院新护士岗前教育制度
1、新护士通过面试、考核聘用办理入院手续后,必须接受入院岗前教育。
2、岗前教育内容由人事科和护理部统一安排,时间为一周左右。
3、岗前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1)护理人员行为规范。
2)护理人员基本素质要求。
3)护士岗位职责教育。
4)护理安全教育及日常护理工作中潜在性的法律问题。
5)行风建设。
对以上内容进行考试,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8篇 五一医院新入院病例讨论制度
第五医院新入院病例讨论制度
一、为保证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院实行新入院病人讨论制度。
二、病人新入院时,诊疗组应及时与家属进行沟通,了解起病诱因、发病史,既往史等。
三、诊疗组应对新病人进行全面、详细地精神体格检查,包括:认知活动、情感活动、意志行为、对话等,可及时发现异常或鉴别有关的阴性症状。
四、入院讨论由科主任或付主任医师的主持,科内医生参加,其中经管医生必须参加,且由经管医师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史、辅助检查、诊断及医疗等方面的问题,参加人员应认真进行讨论,作出对病人的疾病的初步诊断,对入院诊断应有修正,确定或补充诊断,诊断应全面规范、主次分明,并有签名和日期。
五、制订治疗计划,要求计划全面,方案合理,书写规范。
六、制订入院常规检查、特殊检查或心理测试。
七、应及时与家属谈话,该病人的病情和费用和治疗时间,今后的转归等。
八、对新病人且诊断不明确的,应在三天内进行再次讨论,就讨论结果作出总结性意见。
第9篇 五一医院新技术准入制度
第五医院新技术准入制度
为规范新技术准入工作的管理,鼓励广大医务人员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结合医院实际,特制订新技术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项目的申报,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创造性、实用性。
二、任何科室或个人需开展新技术项目,都必须填写新技术项目申请表。
三、申请表填写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复审并组织医院医疗质量委员会讨论备案,对新技术项目进行论证。
四、新技术项目经医疗质量委员会论证确认后,报卫生局审批备案,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新技术准入资格,即可开展新技术项目的相关工作。
五、新技术项目开展前按新技术开展要求进行人员培训,经培训后,确认具体时间,以点带面开展工作。在开展过程中,做好相关资料积累和总结,并每季向医务科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六、凡未取得新技术准入资格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新技术项目。
第10篇 八一医院新生儿病区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第一医院新生儿病区医院感染控制制度
(一)新生儿病区应当设置在相对独立的区域,工作区域可分为医疗区、接待区、配奶区、新生儿沐浴区。医疗区包括普通病室、隔离病室,早产儿病室。
(二)新生儿病区工作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齐、换工作鞋、洗手,进入治疗室及进行各项操作时一律要求洗手、戴帽子、戴口罩,必要时戴护目镜、手套。其他人员进行新生儿病区应更衣、换鞋、戴帽子、口罩。
(三)医疗区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进入。
(四)医务人员在实施诊疗过程中,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实施标准预防。患有感染性疾病工作人员应调离新生儿病室,防止交叉感染。
(五)无陪护病区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床间距不小于1米。
(六)每个病室内至少设置1套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病室内洗手设施及干手设施均应为非手触式。
(七)对高危新生儿、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的新生儿、有多重耐药菌感染的新生儿应当采取隔离措施并作标识。
(八)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器械、器具及物品(雾化吸入器、面罩、氧气管、体温表、听诊器、浴巾、浴垫、粉扑等)应当一人一用一消毒。呼吸机湿化瓶、氧气湿化瓶、吸痰瓶每日更换清洗消毒;吸痰管一用一灭菌。
(九)患儿使用后的奶头用清水清洗干净,高温或微波消毒;奶瓶由配奶室统一回收清洗、高压消毒;盛放奶瓶的容器每日必须清洁消毒
(十)治疗室冰箱及奶制品存储箱要定时清洁消毒。
(十一)早产儿暖箱的湿化液每日更换,用毕终末消毒。
(十二)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十三)新生儿使用的被服、衣物等应保持清洁,每周更换不少于一次,污染后及时更换。患儿出院后床单位要进行终末消毒。
(十四)新生儿病室每日清洁拖地不少于2次,拖布专室专用,如疑似污染用400-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
(十五)各种仪器表面、门把手、洗手池等物体表面应每天进行清洁擦拭,如有污染随时消毒。
(十六)发现特殊感染(如气性坏疽、阮病毒、多重耐药菌株等)或传染病患者,要按传染病的有关规定实施单间隔离、专人护理,并采取相应消毒措施,同类病人可相对集中。所用物品必须专人专用专消毒,不得交叉使用。
(十七)任何人在接触患儿前后均应认真洗手或使用快速手消毒液。每日各项操作先由早产婴开始,隔离患儿最后接受治疗。接触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可疑污染操作时应戴手套,操作结束后应立即脱掉手套并洗手。
(十八)每月对空气、物表、医护人员手、使用中的消毒剂进行细菌学监测。监测结果不合格时,应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如存在严重隐患,应当立即停止收治患儿,并将在院患儿转出。
(十九)新生儿病室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应当按照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处理。
第11篇 市民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
人民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制度
一、新技术、新业务的概念
凡是近年来在国内外医学领域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即通过新手段取得的新成果),在本院尚未开展过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临床医疗、护理新手段,称为新技术、新业务。
二、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级
对开展的新项目实行分级管理,按项目的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安全性分为国家级、省级、院级。
(一)国家级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国内医学领域里尚未开展的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二)省级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新成果,在省内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院级具有省内先进水平,在本市及本院尚未开展的新项目和尚未使用的医疗、护理新业务。
三、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的必备条件
(一)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拟开展的新项目应具有科学性、有效性、安全性、创新性和效益性。
(三)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所使用的医疗仪器须有《医疗仪器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仪器产品注册证》和产品合格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医疗仪器开展新项目,一律拒绝进入。
(四)拟开展的新项目所使用的药品须有《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须有《进口许可证》,并提供加盖本企业印章的复印件备查;使用资质证件不齐的药品开展新项目,一律不准进入。
四、新技术、新业务的准入程序
(一)申报者应具有主治医师或相当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护理人员,须认真填写《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经本科讨论审核,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科。
(二)医务科对《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进行审核合格后,报请医院技术委员会审核评估,经充分论证并同意准入后,报请院长审批。
五、可行性论证的主要内容
包括新技术、新业务的来源,国内外开展本项目的现状,开展的目的、内容、方法、质量指标,保障条件及经费,预期结果与效益等。
六、监察措施
(一)新技术、新业务经审批后必须按计划实施,凡增加或撤销项目需经技术委员会审核同意,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医务科每半年对开展的新项目例行检查一次,项目负责人每半年向医务科书面报告新项目的实施情况。
(三)对不能按期完成的新项目,项目申请人须向技术委员会详细说明原因。技术委员会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项目申请人提出质疑批评或处罚意见。
(四)新技术、新业务准入实施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妥善保存好;新项目验收后,应将技术总结、论文复印件交医务科存档备案。
第12篇 市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制度(二)
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管理制度(二)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促进我院医疗技术发展,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以及符合伦理的原则,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和伦理及法律等方面与保障患者健康不相适应的技术。
二、新技术新业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
1、医务处负责组织相关专家对医院新技术新业务进行质量监督和控制,每年对计划申报的新技术新业务进行准入评审(每季度一次),经准入同意后的项目科室方可开展;每年年底(12月份)组织相关专家对已开展并取得成果的医疗新技术新业务进行年度评审和奖励;每年定期对已获奖的新技术新业务进行跟踪评估。
2、科室核心小组负责本科室新技术新业务计划申报与评奖申报的审核、批准及签字;同时负责本科室开展项目的质量控制和监督。
3、医务处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项目计划的备案;协助管理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准入初审和年度评奖;对已申报和开展的医疗新技术新业务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帮助解决进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三、严格规范新技术新业务临床准入
各科室对临床实用性强的医疗新技术,在确认其安全性、有效性及伦理、道德等方面评定的基础上,应运用循证医学的原理和方法,本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指导临床实践,同时要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员和设施。
(一)准入新技术新业务的分类:
1、探索使用技术,指医疗机构引进或自主开发的、在国内尚未使用的新技术(含设备);
2、限制使用技术,指需要在限定范围和具备一定条件方可使用的新技术新业务,其技术难度大、技术要求高,如颅脑外科、心脏外科、介入治疗、大器官移植(肝、肾、肺、心脏、骨髓、干细胞)、生殖技术等;
3、一般诊疗技术,指除国家或省卫生行政部门规定限制使用外的常用诊疗项目。
(二)准入新技术新业务需符合:
1、全新的诊疗技术或手段;
2、常规诊疗技术的新应用(包括药物);
3、新的疾病或病型的发现与诊治(包括罕见病例);
4、新医疗技术、新业务的引进(包括新的诊疗设备的使用);
5、常规诊疗技术核心内容的改进和完善;
6、超出当前诊疗常规规定范围的其它技术业务(包括探索使用技术、限制使用技术);
7、人员有相关的学习经历,有些技术需有上岗证明或资格证书。
(三)对新技术、新业务的类型按项目的创新程度划分为创新型(自行开展,区内首创,国内领先)、创新应用型(借助外援,邀请专家协助开展)、引进改良型和引进应用型、小发明小创造五个等级,以此作为评估新技术、新业务水平的标准。
(四)对探索使用技术、限制使用技术等难度大、要求高的技术医院准入后还应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开展。
(五)在实施新技术新业务项目前必须征得病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同意并书面签名备案。
(六)准入评审程序
1、申报每季度初(1日―10日)申报项目计划,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为具有副主任医师(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本院临床、医技以及管理人员。经科室讨论,核心小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处备案。拟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需经准入评审后方可在临床继续开展。
2、审核各科室申报材料完善后,由医务处组织专家,对该项目计划的引进来源、主要技术关键、技术指标、创新点、操作规程及流程、目的意义、可预见风险及处理预案、存在的困难、需解决的问题、可行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以及科室人员、设施、设备条件(包括开展该项技术的相关设施、设备情况及与应用该项技术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情况等)进行准入审核。
(1)科室新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须填写“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申请及可行性论证报告”报医务处,如该技术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内的,由医务处组织专家审核和集体评估;超出本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范围外的,由医务处负责向卫生厅申报。
(2)需要新增加收费项目的,由物价办按照《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审批程序》申报收费标准,批准后方可实施。
3、结果:
(1)准入,同意开展;
(2)准入,需改进后方可开展;
(3)不予准入,不可开展。
四、新技术新业务评奖程序
1、经审批同意准入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方可申报评奖。
2、每年11月为评奖项目申报时间,须填写“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新技术新业务应用效果评价暨评奖申报表”,经科室讨论,核心小组审核签署意见后报送医务处。由医务处组织相关专家(每年12月份)对已开展并取得成果的新技术新业务进行评审和奖励。具体评奖细则:
(1)新技术、新业务评奖工作由医务处负责,科研处协助分组评价。分为外科组、内科组、医技组、护理组、行政后勤组(管理创新奖),以答辩形式进行评审并决定获奖项目及等次。
(2)新技术新业务系指在医院开展的最新的,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实用性的治疗方法、手术方法、诊断手段或使用先进设备,获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参加评奖的各项新技术、新业务项目,须在临床开展半年以上,由科室初审,经科室核心小组成员签署意见后,方可申报评奖;每年每科申报评奖项目不得超过2项。
(4)评审专家采取打分制,满分10分,如申报评奖项目确属亚专业范畴,评奖时酌情加0.5分;如有已发表的文章,是中华牌期刊或sci加1分,是核心期刊加0.5分,是省级期刊加0.3分;
(5)两科以上合作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应共同商量讨论后申报评奖,利益分享;多科申报同一项新技术新业务评奖,先开展并在医务处备案的科室有资格参加评奖;
(6)科主任负责,科核心小组严格把关,如发现有变相重复报奖,弄虚作假等违反医院规定的作法,扣除科主任一年岗位津贴,取消该科室当年度所有新技术新业务的评奖资格,取消项目主持人三年新技术新业务评奖申报资格;
(7)在临床工作中应用新技术新业务成功地抢救诊治危重、疑难、复杂的病例≥3例,罕见病例≥1例,可参加评奖,申报者应提供具体的病案号,准备病历,以便查寻;
(8)属应用各种药物申报新技术新业务的项目,需符合:
a、医院引进的新药物,需遵守循证医学和规范化治疗原则,在治疗中起主
要作用或引进了新的、先进的治疗概念。
b、在我院临床药品实验基地完成了全程实验的药物。
(9)属各类立项的科研课题,其相关技术或业务已在临床推广使用,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而未获得各种奖励的项目可申报新技术新业务;
(10)评选结果在全院张榜公示一周,最后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
本评奖细则由主管业务院长及医务处负责解释。
五、新技术新业务跟踪评价
(一)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不经申报,擅自开展临床医疗新技术新业务。未经报批擅自开展临床医疗新技术新业务者,视情节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产生严重后果的,一切责任由科室领导和项目负责人承担。
(二)对以往已评奖或已开展的新技术新业务,要进行回顾性总结,进行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可持续性进行再评估,如获奖后的项目不再继续开展,取消该项目所在科室下年度新技术新业务评奖申报资格,扣除项目主持人一年的岗位(职称)津贴,取消其三年新技术新业务评奖申报资格。
(三)新技术新业务临床应用时,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医务处请示领导立即暂停临床应(试)用,分清责任后作出相应结论。
1、发生医疗意外事件的;
2、引起严重不良后果的;
3、技术支撑条件发生变化或者消失的;
4、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的;
5、其他意外事件。
第13篇 d医院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五)
医院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新员工深入了解医院历史、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信心,培养新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尽快适应工作环境,胜任未来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所有新进员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院和部门的岗前培训。
第二章培训内容
第三条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分为二个部分:院级岗前培训和部门岗前培训。
第四条院级岗前培训由人事科组织,事先制定岗前培训计划,经院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院级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院总体介绍;
2、医院文化教育、规章制度和主要工作流程介绍;
3、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及礼仪教育和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教育;
4、安全保卫、消防知识教育;
5、感染控制、医疗质量要求教育;
6、员工福利简介;
7、病人权利介绍。
第六条部门岗前培训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确保本部门新员工完成岗前培训的全部要求,岗前培训完成后,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第七条部门岗前培训的内容,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但必须具备下列三项:
1、对新员工的要求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介绍;
2、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
3、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
第三章培训要求
第八条新员工应认真参加岗前培训,并填写新员工岗前培训表,个人院级及部门培训记录存放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第九条新员工培训完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院级岗前培训的资料应保存在人事科,并负责请相应部门进行定期修改。部门岗前培训资料各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定期修改。
第十条各部门应配合人事科对新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准时到岗。
第十一条培训形式:讲座和报告、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现场见习等。
第十二条培训考评
1、理论考试和培训效果考核的方法相结合进行考评。
2、每名参加培训人员均应写一篇学习心得,心得在分组座谈会上交流。
3、培训考评结果作为正式聘用的依据之一,对在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医院可以予以辞退。
第十三条临时工、进修生和实习生岗前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安排,内容包括医院总体介绍、规章制度、和主要工作程序介绍、工作职责、感染控制和安全保卫教育。
第十四条 当年调入、借用新上岗的职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人事科解释、补充。
第14篇 附二医院新护理用具申报制度
某医院新护理用具申报制度
1)申请购置程序:首先由科室提出申请,书面报告医疗设备部统一购置。
2)凡新购进的护理用品需由护理部组织临床试用验证后,报告医疗器械科,方批准申请购置。
3)对长期使用的护理用品需定期进行招标。
4)护理用品三证的把关工作由医疗器械科负责,临床使用质量的控制由护理部负责。
第15篇 南民医院新生儿探视病情咨询制度
z医院新生儿探视和病情咨询制度
1、为了预防交叉感染,本病室实行无陪制度。住院新生儿入住我科后由我拉护士24小时陪护,不需家属陪护。
2、每周一、四下午3点至5点为探视效询时间,直系家属凭缴费发票单探视。由于新生儿的免疫功能不成熟,因些为了避免交叉感染,原则上不进入病房探视。若患儿病情特殊需家属入病心探视者,应穿上隔离衣,戴口罩,换鞋后,在本科工作人员带领下方可进入病房。
3、其他科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进入新生儿病房。
4、咨询电话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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