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家企业,我们深知员工的形象直接影响到公司的整体风貌和客户对我们品牌的认知。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员工服装制度至关重要。它不仅体现了企业的专业形象,也是我们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员工服装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服规定: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制服,保持整洁、干净。
2. 穿着规范:禁止穿拖鞋、短裤等休闲服装进入工作场所,确保着装得体,符合职业标准。
3. 个性化装饰:允许适度的个性化装饰,但不得过于夸张,影响专业形象。
4. 个人卫生: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确保制服无异味,无明显污渍。
1. 新入职员工在正式上班前将获得公司制服,之后根据需要定期更换。
2. 违反服装规定的员工将受到口头警告,严重者可能面临书面警告或纪律处分。
3. 员工如需因特殊场合改变着装,须提前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执行。
我们将定期进行员工着装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我们也鼓励员工相互提醒,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对于遵守服装制度的员工,我们将在年度评优中给予肯定和奖励,以此激发大家的积极参与。
请每位员工理解,我们的服装制度并非限制个性,而是为了塑造一个专业、有序的工作环境。让我们共同为提升公司的形象和文化努力。
第1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 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 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 2 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
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
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3 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
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
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4 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
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
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
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5 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 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 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 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第2篇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格式怎样的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 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 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 2 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
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
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3 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
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
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4 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
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
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
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 5 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 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 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 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第3篇 a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员工服装管理制度
凡进入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合格后必须按不同岗位统一购制工作服(保安员含试用期),其具体规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层干部、保安员制服使用期为36个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电工服、清洁工服使用期为24个月。
1.3保安员帽子使用期为18个月,腰带使用期为24个月,领带使用期为6个月,手套使用期为3个月,皮鞋使用期为18个月。
2.辞工离职折算标准(均以制购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 除保安员服装及标志物、腰带、帽子、领带、精神带辞工时须全部交回(若有丢失,照价赔偿)外,其它人员辞工服装不予回收。
2.2 管理人员辞工,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12个月,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满18个月,不满24个月扣服装押金的50%;满24个月(含24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3 水电工、清洁工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服装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满6个月,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扣服装押金的80%;不满18个月的扣服装押金的50%;满18个月(含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4 保安员辞工工作不满6个月(含6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30%;工作不满12个月(含12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20%;工作不满18个月(含18个月),离职时扣服装押金的10%;工作满18个月以上者服装押金全额退回。
2.5 所有服装金额扣款方式参照综合部有关规定办。
3、所有服装物品统一购制,造册发放。
4.着装及换装时间规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为公司统一夏(冬)装换季时间,如有特殊情况,视当时条件另行通知。
4.2 员工进入公司视季节决定先发放夏装或冬装,换季之前各部门各管理处需安排领用好换季服装及物品。
4.3 夏、冬装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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