务工人员制度
务工人员制度是指企业为了规范和管理其非正式员工,如临时工、合同工、派遣工等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流程。这些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招聘与选拔:明确务工人员的招聘渠道、标准和程序,确保公平公正。
2. 培训与发展:为务工人员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3. 工资与福利:设定务工人员的薪酬体系,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福利等。
4. 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工作小时、休息日和假期安排。
5. 安全与健康:确保务工人员的工作环境安全,提供必要的健康保障措施。
6. 绩效评估:建立务工人员的绩效考核机制,用于决定晋升、奖励或解雇。
7. 劳动合同:明确务工人员的合同条款,包括合同期限、解约条件等。
务工人员制度的核心内容是确保务工人员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营。具体来说,这包括:
- 确立务工人员的法律地位,防止非法用工和剥削。 - 设定清晰的工作职责和期望,避免责任不明晰导致的问题。 - 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如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 - 保障务工人员参与企业决策的权利,例如设立工会或员工代表。 - 实施公平的晋升机制,鼓励务工人员提升技能和业绩。
务工人员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对企业至关重要,它需要符合国家劳动法规,并与企业的人力资源策略相一致。规范的务工人员制度应做到:
- 文档化:所有规定都应以书面形式记录,便于员工查阅和遵守。 - 公开透明:制度内容应公开,让务工人员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 定期审查:随着法律法规的变化和企业需求的调整,制度应定期更新。 - 执行与监督:确保制度得到执行,通过内部审计或第三方评估进行监督。
务工人员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 保护了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增强其工作满意度和忠诚度。 - 为企业提供了稳定的人力资源,降低员工流动率。 - 遵守法规,避免因违规用工带来的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 - 促进公平竞争,提高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
务工人员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关乎企业的合规运营,也直接影响到务工人员的工作体验和企业整体的稳定性与效率。
第1篇 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本工程的治安秩序,管理好外来务工人员,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 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来本地参加工作,必须“三证”齐全(身份证、劳务证、计生证),并同时上缴一寸免冠照片4张(暂住证、劳务证、工作证、)。
二、 在三日内上报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劳动部门办理《劳务证》,工程安保部门办理《工作证》。
三、 务工人员必须随时携带三证,不得转借、涂改,上下班必须按规定佩戴好《工作证》,以便出入生活区
四、 三证如有遗失,必须在于24小时内上报安保部门,并说明原因,经查明后补办。
五、 《暂住证》期满需留住的,应在期满前5日内上报安保办公室,以便统一向当地派出所办理延长手续,期满离开时,应缴销《暂住证》。
六、 外来务工人员必须服从安保、后勤部门的统一安排,在指定
的房间、床铺居住,积极参加安保部门组织的法律法规学习,和有关教育培训活动,严格遵守本工程项目的各项管理规定。
七、 外地来本市探亲、访友人员,除安保部门统一登记外,暂住或预期暂住7日以上者,必须当日上报安保部门,并缴2张一寸照片,3日内报当地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第2篇 某技术学院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技术学院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维护我院教学、生产、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结合学院内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加强外来人员治安管理是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方面,必须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依靠群众,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保障安全。
1、凡农民工、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以下简称“四工”)到学校务工,均须持有居民身份证,经学院批准后,报用工部门登记造册并交保卫部门办理《临时出入证》。
2、办证时,每人缴押金10元,证件工本费2元,一寸免冠照片2张(1个月以内不需照片)。
3、“四工”人员进入学院后,必须佩带《临时出入证》,持证上岗,并自觉接受保卫人员的检查。
4、证件到期或工程峻工后必须在5日内由用工部门负责人集体办理退证手续,过期押金不退,证件收回作废。
二、用工部门要做好外来人员的治安管理工作。
1、教育外来务工人员要自觉遵守校规校纪及各项治安管理条例和安全防火制度等。被聘用的“四工”人员必须与用工部门签订治安合同,并有介绍人担保。施工单位必须与用工部门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2、“四工”部门要建立治保组织,不足30人的要设治保员;30人以上的要建立治保小组,并接受学校治保机构的指导,认真做好所属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3、学校保卫处负责对“四工”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要求每作业小组设1名治保员参加安全培训,执行学校治安管理规定。
三、外来人员必须做到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及各项安全制度,配合做好保卫工作。
2、“四工”人员在学校内严禁赌博、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和私拿、损坏公物;不得扰乱校内公共秩序,影响他人学习和正常生活。
3、寄住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住宿手续,服从职能部门的管理,遵守宿舍规章制度,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男女混宿。
4、严禁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治安责任人(承包责任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或不执行治安整改措施,致使连续发生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视情节按有关法规给予警告、经济处罚或拘留。
四、租赁单位治安管理规定
1、凡借租学院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服务、储运的单位或个人,必须经学院同意同出租单位签订治安等有关合同,一式三份(本人、出租部门、校保卫处各一份),必须接受学院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的管理,严格执行治安管理规定。
2、租赁单位不得利用租赁场所进行赌博、卖淫、嫖娼、奸宿、窝藏等违法犯罪活动和不允许经营的服务项目。
3、租赁责任人(治安责任人)必须对单位职工实行治安责任管理,建立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4、租赁单位人员凡在学校场所住宿,必须按本规定第三项第3条办理寄住手续,佩带《临时出入证》,遵守治安管理规定。
5、租赁责任人未按要求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按本规定第三项第5条予以处罚。
6、租赁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租赁合同协议,违约者按有关法律追究民、刑事责任。
第3篇 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促进安全、文明施工,根据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管理的直接责任人,专业、劳务分包的务工人员由雇用单位负责管理,但必须遵守总包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人数配置专、兼职劳务管理员,负责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登记,建立动态管理台帐,督促检查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签订落实,负责施工现场考勤表、工资发放表、劳动合同等资料收集整理。
3、施工现场务工人员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新招的务工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
4、务工人员应积极参加项目部组织的民工学校学习,接受项目部有关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法制及治安管理等方面的教育培训。
5、务工人员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规定及公司制定的门卫、宿舍、食堂等管理制度,严禁赌博、寻衅闹事、打架斗殴,恶意讨要工资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人员酌情处罚。
6、施工现场建立管理网络,逐级落实责任制,做到人员底数清,流动进出清。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 务工人员招工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劳动用工的管理,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杭州市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劳务分包的用工主体资格为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部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自行招用务工人员及进行劳务作业发包。
2、务工人员的招用,必须由公司或劳务公司依法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得以项目部的名义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必须明确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和支付时间等内容。
3、务工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被录用之日起十五天内与过去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过去合同签订后,务工人员应交纳有效身份证、计生证、暂住证复印件,十五日内由公司统一到相关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4、招收范围:熟练的技术操作工,有中、高级技能职称的操作工优先录用,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具备行业执业证。严禁招用未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或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人员。
5、劳务发包:必须发包给具有建筑劳务承包资格的企业,不得发包给无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包工头),劳务人包合同必须报公司相关部门评审,统一由公司签订,后报建筑劳务交易中心备案。
6、合同期限:务工人中固定期限合同最长不超过一年,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合同满期应及时办理手续,离开公司办理注销手续。
7、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98位用户关注
71位用户关注
88位用户关注
70位用户关注
46位用户关注
85位用户关注
42位用户关注
82位用户关注
26位用户关注
65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