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制度是企业激励员工积极性的重要手段,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绩效奖励: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优秀者获得额外奖金或晋升机会。
2. 行为表彰:对于展现出积极态度、团队精神或创新行为的员工进行公开表彰。
3. 员工福利:如健康保险、餐饮补贴、年度旅游等,作为对员工辛勤工作的回馈。
4. 股权激励:针对关键岗位或高潜力员工,提供公司股权,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奖励制度的具体内容应清晰明确,确保公平公正:
1. 绩效指标:设定可量化的kpis,确保评价标准客观公正。
2. 评估周期:定期进行绩效评估,如每季度或半年一次。
3. 表彰程序:设立明确的提名和评选流程,保证表彰的透明度。
4. 福利标准:明确各类福利的享受条件和标准,避免引发误解。
5. 股权分配:明确股权授予的条件、数量及解锁时间,防止内部纷争。
制定奖励制度时,需遵守以下规范:
1. 公开透明:制度应公开,所有员工都能了解和理解。
2. 公平性:奖励应基于员工的贡献,而非个人关系或其他非工作因素。
3. 动态调整:随着企业发展,制度应适时更新,保持其有效性。
4. 法律合规:确保奖励制度符合劳动法规,避免法律风险。
奖励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士气:合理的奖励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
2. 保留人才:良好的福利待遇和晋升机会有助于留住优秀员工。
3. 塑造文化:通过奖励,企业可以强化和传播其价值观,塑造积极的企业文化。
4. 促进竞争:竞争性的奖励机制可以激发员工间的良性竞争,推动企业创新和发展。
一个完善的奖励制度是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关键,对于构建高效、和谐的工作环境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第1篇 奖励制度实施细则范文
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公司《员工奖惩制度》,保证售后服务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本公司特制订售后服务中心《员工奖惩制度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对营业人员及其主管、维修人员及其主管在业务工作方面的奖惩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包括业务工作奖惩体系、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营业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等内容。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售后服务中心零配件营业部门及人员、维修部门及人员的业务工作奖惩。
第五条 零配件营业人员、维修人员非业务行为的奖惩及其它部门人员的奖惩办法悉依《员工奖惩制度》执行。
第二章 业务工作奖惩体系
第六条 业务工作奖励分为:
(一)嘉奖;
(二)记功;
(三)记大功。
第七条 业务工作惩戒分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解职;
(五)解雇。
第八条 业务工作奖惩计算与考核:
(一)全年度累计三次记功=一次大功;
(二)全年度累计三次记过=一次大过
(三)功过相抵。一次嘉奖抵一次警告,一次记功抵一次记过,一次大功抵一次大过。
(四)全年度累计三次大过解雇。
(五)考评办法。
1、嘉奖一次当月考核时加1分。
2、记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3分。
3、记大功一次加当月考核时加9分。
4、警告一次当月考核时减1分。
5、记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3分
6、记大过一次扣当月考核时扣9分
第三章 营业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九条 提供“行销新构想”,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行销新构想”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条 业务员主动反映可开发的“新产品”而为售后服务中心采用,记功一次。该“新产品”一年内使售后服务中心获利10万元以上者,再记大功一次。
第十一条 提供竞争对手动态,被售后服务中心采用为政策者,记功一次。
第十二条 客户信用调查属实,事先防范得宜,使售后服务中心避免蒙受损失者,记功一次。
第十三条 开拓“新地区”、“新产品”或“新客户”,成效卓著者,记功一次。
第十四条 达成上半年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达成全年度业绩目标者,记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达成业绩目标者,记大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目标50%(含)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第十五条 凡售后服务中心列为“滞销品”,业务人员于规定期限内出清者,记功一次。
第四章 营业工作惩戒办法
第十六条 挪用公款者,一律解雇。本公司将依法提出诉讼。
第十七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对公司利益构成损害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十八条 业务人员自亲或伙同他人从事与公司业务属同类业务者,或私自与竞争厂商有业务往来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直属主管若有呈报,免受连带惩罚。若未呈报,不论是否知情,记过一次。
第十九条 业务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任务,调离或解雇。
第二十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二十一条 业务人员外出开展工作,无故不向直接上级回手机以确认自己准确位置者,经查证属实,记过一次。
第二十二条 业务人员因个人原因造成巨额或经常性商品短少者,予以解雇。
第二十三条 挑拨公司与员工的感情,或泄漏职务机密者,一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情节严重者解雇。
第二十四条 上半年销售未达当期销售目标的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销售未达销售目标的80%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五条 未按规定建立客户资料经查获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六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不遵照上司使命行事者,记大过一次。
第二十七条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营业车辆者,记过一次。
第二十八条 售后服务中心规定填写的报表,应缴而未缴者每次记过一次。
第五章 维修工作奖励办法细则
第二十九条 积极钻研业务工作,提供先进维修技术方案,在节约消耗减少维修工时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记功一次。
第三十条 为用户提供安装防盗器等额外服务,并及时上交创收收入,创收纯收入按20%比例奖励创收人。
第三十一条 在参加促销活动或上门修车活动中,工作努力,成绩突出,为公司赢得良好声誉而做出重大贡献者,记功一次。
第三十二条 完成全年度工时定额者,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20%(含)—50%(不含),记功一次。
超越年度工时定额50%以上者,记大功一次。
连续三年度完成工时定额者,记大功一次。
第六章 维修工作惩戒办法细则
第三十三条 与客户串通勾结,损害公司利益者,一经查证属实,一律解雇。
第三十四条 维修人员连续三个月未完成基本工时指标者,调离或解雇。
第三十五条 凡利用公务外出时,无故不执行任务者(含:上班时间喝酒),一经查证属实,以旷职论处,并记过一次。若是干部协同部属者,该干部解职。
第三十六条 上半年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额70%者,记过一次。
全年度实际工时数未达当期工时定期80%者,记过一次。
第三十七条 未按规定建立维修档案者经查获记过一次。
第三十八条 不服从上司指挥者:
(一)言语顶撞上司者,记过一次。
(二)消极怠工者,记过一次。
(三)拒不服从工作安排者,记大过一次。
第三十九条 动用所维修车辆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者,记过一次。
第四十条 维修人员进行收费维修项目、部分收费维修项目或安装防盗器等收入,拒不上交的,经查证属实,记大过一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售后服务中心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报总经理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第四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实施后,售后服务中心既有的相关规定自行终止。
第四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2篇 项目的奖励处罚制度
根据责任制对责任人按责任大小进行奖励处罚,项目内部检查以jgj59-99标准为主。
一、奖励:
1. 项目部季检无职业健康安全、火灾、中毒事故,失窃经济损失在500元以内,检查季平均75—85(含75分)不奖不罚,85分(含85分)以上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人员每人每分奖10元,95分以上每人每分奖20元。
2. 年终项目经理部全年无职业健康安全事故,检查年平均分在85分以上者
(含85分)每人奖励100元。
3. 在区组织的检查中,检查在90分以上者,每人奖励50元。
4. 奖金的分配比例由各项目经理部自定。
5. 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等接受市级以上检查,得到通报表扬的,
每次奖励5000元。
6.年度责任状考核的奖金评定按责任状签定的相关内容执行。
二、处罚:
1、项目经理部检查季平均分低于85分但高于70分(含70分),每降低1分,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人员每人每分罚10元,70分(不含70分)以下,每降低1分,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每人每分罚30元。
2、项目经理部年工伤(重伤以上)一人或经济损失一万元以内,罚款2000元;年工伤(重伤以上)二人以上或经济损失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六万元以内,罚款5000—10000元,该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通报批评处理;死亡一人或经济损失六万元以(含六万元)上十二万元以内,罚款15000元,该项目部经理降职使用,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待岗处理;年发生二人死亡或经济损失十二万元(含十二万元)以上者罚款三万元,该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予以辞退。以上除罚款外可参考《员工手册》相关条款予以行政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生事故的赔偿费用及罚款等经济损失计入所在项目的成本。发生伤亡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以不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不按工伤事故处理程序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如受伤者或其家属_、到公司机关闹等)的,罚款1000—10000元。发生事故罚款比例按:[项目部经理:主要责任施工员:安全员=1:1.2:0.8]分配。
3、(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劳务等)在省、市、区组织的检查在70分以下或被通报批评,全部施工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和班组长每人人均罚款100元。
4、有以下行为的责任人处以100—500的经济罚款,并按《员工守则》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理。
①发现事故险情或隐患,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②不执行质量安全监督部(包括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组)限期解决的职业健康安全隐患要求的。
③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④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不报告或嫁祸他人的;不积极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造成影响的。
⑤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⑥不按规定进行分部分项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或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无针对性的。
⑦不积极执行本制度的其他行为的。
第3篇 安利奖励制度范本
一、个人销售佣金奖(9%—24%月结奖金)
1、 销售权:安利公司在中国上市的200多种产品的代理权,涵盖了纽崔莱营养保健食品(至今80年的悠久历史,全球销量第一)、雅姿美容化妆品(世界五大美容化妆品牌之一)、个人护理用品、家居护理用品和家居高科技用品等系列,全方位满足消费者日常生活的需要,并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
以下是安利公司的营销人员销售业绩报酬表:世界统一(公平、公正、公开并可超越!)
二、市场开拓奖金
当您一个人每月最低销售净营业额5000(你这个月就可以得到450元。这个450元(个人销售佣金)在第二月的10号安利公司通过转帐到你的工资卡上)我想比较容易,可是叫您每月销售125000元产品的时候就比较难了,是吗于是我们比较聪明而科学地应用了一个方法,就是找几个朋友和自己合作销售安利产品,组成一个营销部门,你可以找a、b、c、d......朋友作为您的合作伙伴。
您的部门平均:a:30000、b:30000、c:30000、d:30000;您:10000;
您如何结算您的部门的奖金呢就是把a+b+c+d+您=130000×24%=31200(元)。
但是这些钱不是您一个人的,必须减去您的朋友所得的钱,也就是说31200—a 4500(30000×15%)—b 4500(30000×15%)—c 4500(30000×15%)—d4500(30000×15%)=13200(元),您的收入是13200元,说到这里您的朋友就有些纳闷了,您叫了朋友和您一起销售安利产品,为什么您只卖了10000元净营业额的产品就有13500元的收入而您的4个朋友(a、b、c、d)每人卖了30000元净营业额的产品才获得5400元报酬呢这就是因为您的努力付出,多获得了市场开拓奖金。
您的朋友一定会想,您在赚他的钱对吗我们可以这样做个假设,您的朋友如果不和您合作直接和安利公司合作,按照他的销售额30000×18%=5400,也只有5400元,您呢也不必要顾虑您在赚朋友的钱,因为您在建立自己的销售部门的时候要投入时间和精力,电话费,差旅费,安利公司在全世界有400多万的营销人员,在每个月的时候每个人都拿着电话单,和差旅费报销单和安利公司结帐,您说有可能吗那当您拿着报销单的时候,安利公司对报销单的真实如何审核您是不是为了培养一个小组而付出了大量劳动呢安利公司怎样去核实您的劳动量呢于是直接以奖金的形式返还给您,您觉得这样合适吗
三、4%领导奖金(世袭)
当您的朋友a把您的模式进行了复制,您的朋友a做到了125000大家看是不是出了问题计算您的部门的业绩是125000×24%减去您朋友a125000×24%,您的收入等于0,您会干吗回答当然是不会!安利公司的确也不会这样干,因为安利公司这样做的话没有人来和他合作了。当您的合作伙伴每月的业绩达到125000元的时候,他会和您有形式上的脱离,安利公司会因为您为公司培养了一个稳定的销售部门,额外的拨给您该部门的净营业额的4%作为您的奖金,这奖金具有世袭性,在国外叫世袭奖金,只要您的部门存在,这些奖金还会给您的法定继承人,我们计算一下125000×4%=5000元。您的合作伙伴a收入是不是比您多当然你的收入还不只是5000元,还得加上您的合作伙伴b、c、d他们所创造的业绩。世袭奖金充分的体现了安利事业的人性化,要知道这就是保障。(这就是终生的保障)4600×12月×50年=276万元(您或许拿不到50年,但世袭下去就远远不止了)。只要您的安利卡继续续约,或转让给指定的继承人,你家世世代代都有保障了!
四、2%红宝石奖金(宽度)
当您帮您的部门a、b、c三组分别做到了24%以上,这些就是您的独立部门,您每个月可以领到两组4%的领导奖金。d、e、f、g等合作伙伴分别只做到9%~21%均未达到24%的,这就是您的小部门,如果这些小部门的月销售业绩达到230000的时候,除了可以领您个人销售顾客服务报酬、销售佣金、a、b、c的领导奖金之外,安利公司再发给您小部门业绩的总和的2%作为红宝石奖金(230000×2%=4600元)。该奖金说明了安利事业是无盖子、没限制、努力与收入永远成正比,这项奖金也是鼓励您尽量把安利事业做宽、做大,充分发挥您的潜能。您可以得到这项奖金也就为您的钻石梦打好基础。您的月收入将会是__0元以上。
五、1%明珠奖金(深度)
当您培养了a、b、c三组部门同个月做到27%,您除了可以领a、b、c三组的4%领导奖金以外,您每个月都可以领到a、b、c三组以下的每个部门(不管深度如何)的总业绩的1%奖金,直到您的部门中有d.d亦做到明珠,那么他的第二代以下的明珠奖金归他。这项奖金叫明珠奖金。明珠奖金展现了充沛的“自动生命力”。前面所介绍的顾客服务报酬、销售佣金、领导奖金、红宝石奖金、明珠奖金,后四项都称为月结奖金。当您可以领到明珠奖金的时候前面的奖金、佣金、都可以得到。(1~2万/月)。
六、营销经理0.25%年终奖金(翡翠奖金,特二级经销商奖金)
在介绍翡翠奖金之前,先对以下的定义加以说明:
银章营销主任:任何月份个人及其所推荐的小组达27%以上(a、b、c、d、)当月收入约15000元,一次免费国内旅游;
金章营销主任:在任何的12个月内有三个月达到银章的资格的,年收入约15万,一次免费国内旅游;
d.d(高级营销主任):必须在同一个会计年度内(每年的 9月1日至下一年的8月31日),任何连续12个月中,有六个月整组业绩做到符合银章资格其中三个月要连续、三个月可以不连,年收入约25万,一次免费国内旅游,积分达到时还可以一次免费出国旅游(国宾级待遇,豪华五星级酒店等);
特二级经销商(翡翠,即营销经理):在您的合作伙伴a、b、c、d、中有三组做到d.d,并保持6个月您就符合特二级经销商(原“翡翠”奖衔)资格。您可以领到翡翠的年终奖金0.25%×全国符合翡翠奖衔的小组当年的营业额总和再除符合该奖衔的人数,即为每位翡翠应得的年终奖金。同时您还可以取得前面所介绍的、销售佣金、领导奖金、红宝石奖金、明珠奖金。年收入约50-70万,每年都有一次免费出国旅游。
第4篇 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形成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多角度全防卫,全过程群众监管体制和遵章守纪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舆论氛围,同心同德,群防群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矿设立举报奖励专项奖,积极鼓励职工,人人参与安全监督,对三违现象,事故隐患和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有权举报,举报必须确凿有据,经领导组调查核实后,给予举报个人监督奖励。如有对职工举报进行打击报复者给予严重处分。鉴于此,特指定如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凡举报三违行为一次者,按照奖罚规定三违人员所罚款额全部奖励,给予举报人员。
2、凡举报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能处理但不及时处理,处理不彻底或存在侥幸心理不处理的,给予举报人15-30,监督鼓励奖。
3、凡举报比较重大的安全隐患,坑口处理不了,需要矿处理,但坑口,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
4、凡举报特别重大的安全隐患,如水患、冒顶等,给予举报人50-100元监督鼓励奖。
5、凡举报坑口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个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
第5篇 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形成 “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多角度全防卫、全过程群众监管体制和遵章守纪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舆论氛围,同心同德、群防群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矿设立举报奖励专项奖,积极鼓励职工,人人参与安全监督,对“三违现象”,事故隐患和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有权举报,举报必须确凿有据,经领导组调查核实后,给予举报个人奖励。如有对职工举报进行打击报复者给予严重处分。鉴于此,特制定如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i、凡举报“三违”行为一次者,按照奖罚规定,三违人员所罚款额全部奖励举报人员。
2、凡举报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能处理但不及时处理,处理不彻底或存在侥幸心理不处理的,给予举报人20元的监督鼓励奖。
3、凡举报比较重大的安全隐患,分管负责人处理不了,需要矿长处理,但分管负责人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
4、凡举报特别重大的安全隐患,给予举报人50-100元监督鼓励奖。
5、凡举报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个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
6、凡举报有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失职、渎职等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举报个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
第6篇 奖励惩罚制度
奖励与惩罚制度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1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2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着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3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3)、不戴厂证或不穿厂服进入厂区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厂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16)、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7)、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8)对客户的态度恶劣的;
(19)、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2)、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3)、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4)、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5)、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6)、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7)、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8)、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在异性宿舍与异性员工同宿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7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7篇 餐饮招聘金字塔奖励制度范文
大宝/文
现在餐饮业的小工难招、难留,各种留人策略层出不穷,但依然收效甚微。最近河北食韵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酒店推出了一套金字塔奖励制度:老员工介绍新员工入职,可得到每月100元的介绍费,而当这名新员工再介绍来一名新新员工时,那名老员工依然可以得到每月百元的介绍奖。
这套奖励制度中所涉及的奖励人数和金额都比较大,会不会增加酒店的负担公司运营总监李建辉给我们算了一笔账:假设酒店里的老服务员a介绍了两个新服务员b1、b2来单位,之后b1、b2又分别介绍两名新服务员c1、c2、c3、c4来酒店,依此类推,当a下面出现30名新服务员时,就形成了一个金字塔,图示如下:
这31名服务员基本可以肩负起高端酒楼25个包房的服务工作,而对于2500平方米左右的大众酒楼,这31名服务员负责整个酒店前厅绰绰有余。也就是说,服务员a下面形成的关系网可以维持酒店前厅的正常运营,只要保证该关系网的稳定性,就能保证酒店前厅工作的稳定性。
在此金字塔中最底层的16名员工不需要酒店额外给奖金,上层的15名员工每月一共可拿走工资以外的奖金9800元,平均到31个人,每人每月约分得316元。在如今人员难招、难留的大趋势下,很多酒店不惜下血本做招聘广告,而这一制度相当于将广告费拿出来发给员工,每月只需在每人身上多花300多元,就能笼络住所有员工。
各层人员获得奖金数额
前三天难题迎刃而解
一人要离职 四人来劝说
实施此奖励制度前,因为新员工迟迟不到位,领导担心老员工也走掉,便会处处忍让其过错。造成多数老员工认为酒店离不开自己,产生骄傲心态。私下里也不希望有新员工留下,会形成小团体,排挤新人,从而造成新人更难留。由此形成的怪圈也越来越难解决。
自从实施该制度后,老员工不但对新人表现出了热情,而且当某位新员工出现离职想法时,新人上层的所有受益职员会轮流找他谈话。轮流谈话恰好迎合了一般人的从众心里,新员工会认为大部分人都说好的单位也一定值得他留下,最后大部分的员工都会放弃辞职念头。
比如服务员李红入职5天后因为劳动强度太大、无法按时吃饭导致身体虚弱而递交辞职报告,之后李红的介绍人、小组长、前厅主管、大堂经理开始轮流跟她谈话,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说明该酒店的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是同行业中比较好的,大堂经理还表示今后将在工作强度较大时多派名员工帮把手,并且允许李红自带点心,到饭点撑不住时先吃一点充饥,日后再慢慢适应这种工作强度。经过四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李红先是受宠若惊,意外于大家如此关心自己的所思所想,之后便充满了感动,最终因为这份家庭般的温暖决定留下来继续工作。如今李红已经在此工作了半年,上个月自己也介绍了一位老乡来店就业。
后厨不搞小帮派
该留人制度最初只针对前厅服务员,后来运用到后厨也获得了成功。后厨的劳动强度更大,且工作的技术含量高,员工的保密心态也更严重,因此新人要想融入其中也就更加困难。而实施金字塔奖励制度后,老员工会主动关照新员工的饮食起居、教给新员工基本的工作知识,再没有老员工抱团孤立新员工的现象。该制度施行了半年,不但提高了老员工介绍新员工的积极性,且让厨房人际关系更亲近、工作更团结。
切配工王驰:
主管帮我去打饭
老乡赵大哥是一位经验十足的炒锅,年初他介绍我来店中做切配。我最初想店中有一个熟人多少有个照应,平常就不至于太孤独。没想到来的第一天,整个厨房间的人都对我很热情:带我的师傅会主动给我讲工作的注意事项,还告诉我去哪里接饮用水等生活细节,工作期间看我忙乱时,也会主动过来帮把手。到了午饭时间,还没等老乡赵大哥开口,切配主管已经招呼我跟他一起去用餐了,他帮我打了饭之后,把同组的成员召集到一张桌上,逐一给我详细介绍,然后大家边吃边跟我聊家常,这立即拉近了我跟大家的关系,让我对这个陌生的集体产生了亲近。
后来的几天,总会有老员工主动过来嘘寒问暖,问我是不是习惯、有没有需要帮助的地方。每到就餐时,就会有人招呼我一起去,让我很快就融入了这个集体。
介绍人赵大哥:
人人有奖催生人人有责
酒店施行金字塔奖励制度前,李总监专门跟我们这些老员工谈话,详细说明了这套制度的奖励方式。最初我想,只需要维护好介绍来的新员工就能每月拿奖金,这奖金到手太容易了。后来我发现如今的小工心思都比较多,为人又敏感,单靠自己一人的力量很难拴住他们。幸好这个制度关系到网络上所有人的奖金,因此新员工到来时,所有员工都会进行关照,也就是人人有奖催生人人有责。因为每位新员工来酒店都有种被亲人包围的感觉,目前我还未遇见有离职意向的小工。
提薪变奖励
罚款被隐藏
酒店为了加强管理通常会设立很多罚款项目,李建辉在管理上一直奉行多奖励少罚款的方式,除了拿出大量资金奖励介绍人,在日常管理中也会想办法将罚款隐藏起来。比如这套五项考核制度。该制度主要针对前厅制定,包括仪容仪表、区域卫生、劳动纪律、工作差错率、销售业绩。在酒店工作一年半以上的服务员底薪会从1500元涨到2000元,但多出的500元会按该制度内容逐一考核合格后发放。每天圆满完成一项就能获得3.3元奖金,不合格则不奖励。到了月底,有人能拿到全额(3.3元_5项_30天=500元)有人拿不到,虽然没有扣罚的名目却实现了扣罚目的,这样做既对员工起到了督促作用,又不会让员工产生逆反心理。
来源:中国大厨
第8篇 知名地产集团奖励制度修订版
知名地产集团奖励制度(修订版)
1.宗旨
为适应集团业务战略的阶段性调整,充分调动各单位、各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20__年10月发布的《__集团奖励制度(20--修订版)》基础上进行修订,以完善集团的组织绩效管理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2.1.适用于集团总部、地产公司。区域作为一个整体,其所有成员公司合并为一个考核单位计算奖金。
2.2.集团所属文化公司、物业发展公司等其它独立核算单位,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管理部参照本方案另行制定奖励方案,报集团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3.奖金的构成及计算办法
3.1.集团奖金分为季度奖、年终奖。
3.2.季度奖计算办法
3.2.1.各地产公司季度奖
3.2.1.1.本项主要由签约口径销售金额及销售效率决定。计算公式为:
各公司季度奖金总额=当季度销售额(签约口径)×奖金计提比例;
奖金计提比例上限=3.5‰×销售利润率/集团销售利润率年度考核基准。
奖金计提比例最多不得超过4‰,最低不低于3‰。由总部在此基础上根据一线公司的综合经营状况确定具体计提比例。
集团销售利润率年度考核基准由总部根据本考核周期内的集团平均销售利润率确定。
按照截至当季度末的销售利润率及签约口径的实际销售额进行累积计算。
销售利润=销售金额-动态成本-营业税及附加-营业费用=销售毛利(项目利润)-营业费用。其中营业费用指季度结算报表反映的营业费用。
3.2.1.2.当年度所有地产公司季度奖计提总额原则上不超过董事会批准的季度奖金总计提比例。各公司四季度销售奖额度将根据集团销售奖整体计提情况进行平衡性微调。
3.2.1.3.本项用于各考核单位总经理以下人员的奖励及加班费支出。
3.2.2.集团总部季度奖
3.2.2.1.本项主要由结算销售金额决定。计算公式为:
季度奖金总额=季度销售额(结算口径)×奖金计提比例;
奖金计提比例最高不超过1‰,具体计提比例由总部根据集团的综合经营状况确定。
3.2.2.2.本项用于集团总部职员奖励和加班费支出、各地产口考核单位第一负责人的奖励、对集团高层的奖励及集团总经理奖励基金。
3.3.年终奖的计算办法
3.3.1.各地产公司年终奖
3.3.1.1.本项主要由年终利润贡献绝对量及占用集团资源回报率决定。计算公式为:
公司年终奖金总额=考核净利润_计提系数。
其中计提系数由占用集团资源回报率决定,其测算关系为:
_=占用集团资源回报率_<00
第9篇 高中班级奖学金奖励制度-参考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制度,仅供参考
----18班班级家委会
一、学习优异奖
1、总成绩优异奖
(1)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取得年级第一者,奖励500元。
(2)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取得班内前十者,奖励如下:
一等奖一名: 400元;
二等奖二名: 300元;
三等奖三名: 200元;
优秀奖四名: 100元。
2、单科成绩优异奖
班内单科成绩排名前三者,奖励如下:
一等奖一名:100元;
二等奖二名:50元精美学习礼品。
二、学习进步奖
1、进步之最奖: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进步比”前三名者,奖励:进步比_500元(进步比=进步名次/原有名次)。
2、进步鼓励奖: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进步奖励如下:
(1)奖励200元/进步50名(期中考试名次1-200者)。
(2)奖励100元/进步100名(期中考试名次200-600者)。
(3)奖励50元精美学习礼品/进步200名(期中考试名次600-1200者)。
进步名次取整去零。
三、补充说明
1、家长奖学金是为调动全班同学学习积极性,故尽可能地奖励大多数学生。
2、年级总成绩第一可与其他奖项同时奖励。
3、总成绩奖不与单科奖重复奖励,进步之最奖不与进步鼓励奖重复奖励,同时获总成绩优异奖与学习进步奖时取高值。
4、获奖者可自主选择奖项,其余获奖者按原名次获奖。
5、分数相同者按顺序顺延,奖励的最后一名有分数相同者,按同等名次奖励。
6、本学期综合考评后10名的获奖者,扣除100元奖金(不足100元的扣除全部奖金或奖品)。
第10篇 班级奖励制度范例
班级奖励制度
1.家庭联络簿:若孩子当天作业全交,回条交回,弟子规的认证亦完成,老师会在联络簿上盖1个good,但如果孩子没带文具、课本、没签名、作业没交或表现不好,则依情形严重性扣1个good并告知家长。孩子如有做家事、阅读或写生活小日记者亦可获得1个good,原则上联络簿分数
第11篇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制度
第一条 为鼓励公民参与消防工作,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以下简称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雅安市行政区域内火灾隐患举报、投诉行为的奖励。
第三条 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以电话、传真、信函、网络、来访等形式,提供线索和证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投诉社会单位(场所)存在下列火灾隐患之一,经核查属实,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州级或者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建设工程未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施工或者投入使用的,或者未依法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的;
(二)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四)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
(五)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六)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七)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第四条 下列举报、投诉不予奖励:
(一)具有消防安全监管职能的有关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单位的举报、投诉,或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人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的举报、投诉;
(二)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已经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被举报、投诉的社会单位(场所)在举报、投诉前已经进行整改或者积极消除危害后果的;
(三)举报、投诉的线索无法核查的;
(四)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五)其他不予奖励的情形。
第五条 各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的电话号码、邮政地址、网站网址以及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和途径。
全市及各县区统一设立火灾隐患公开举报、投诉电话:96119。
第六条 举报人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应当详细说明火灾隐患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情形,提供相关确凿真实的证明材料、重要证据。
举报人应当表明或者注明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有关情况。
举报人举报、投诉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不得捏造。对借举报、投诉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以及伪造举报、投诉材料骗取或者冒领奖励的,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举报、投诉后,应当按照《消防监督检查规定》进行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八条 对核查属实的一般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按照50—200元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对核查属实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举报、投诉,按照不低于200元的奖励标准予以奖励。
第九条 同一火灾隐患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投诉的,由最先举报人获得奖励,举报、投诉次序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的登记时间为准;对举报、投诉的同一火灾隐患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励。
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投诉同一火灾隐患的,视为一次举报、投诉,奖励由举报、投诉第一署名人领取。
第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确认举报、投诉属实的7日内,应当通知举报人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于30日内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举报人逾期不领取奖金的,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因泄露举报人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二条 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奖励资金应纳入地方消防经费预算和管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雅安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范本
一、为最大限度地调动施工人员参与消防安全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覆盖面,全面落实火灾隐患督促整改的各方责任,扎实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举报联系方式
公司火灾隐患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
传真电话:0595-
举报电子邮箱:
书信地址: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莆永高速a6项目部安质部
邮编:362413
三、举报受理办法
1、举报人以书信、电话、口头和委托他人转告等方式举报火灾隐患均可。举报人应提供线索或者必要的证据,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实施奖励;对举报人不愿提供姓名、身份、班组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力并给予保密。
2、接到举报时,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应认真填写《火灾隐患举报受理登记表》,并立即上报领导,并立即对举报情况进行核实;举报情况基本属实的,提出处理意见并实施,同时在24小时内给予实名举报人答复。
3、经初查核实属于重大火灾隐患的,将立即向隐患队组发出隐患整改指令书,责令其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
4、举报受理登记表以及核查材料等基础资料由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负责整理汇总并按规定登记建档。
四、举报奖惩
1、为了充分调动职工举报火灾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经调查核实后,将分别给予实名举报人如下奖励: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者擅自拆除、停用的;
(2)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情形的;
(3)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4)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5)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如发现有上述情况的给予举报者50 - 100元的奖励;
2、为了维护火灾隐患举报工作的严肃性,对个别举报人无中生有、捏造情况、多次恶意进行举报,试图利用举报来达到某种目的或以举报名义故意干扰正常秩序的,要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要通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有关队组或者个人对火灾隐患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13篇 钢铁厂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鼓励广大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厂部作业现场及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举报。
3 事故隐患分类
3.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
4 事故隐患的范围
4.1 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2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3 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4 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等;
4.5 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4.6 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4.7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等)。
4.8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4.9 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5 举报办法
5.1 员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时,有权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或带班领导提出隐患内容。现场管理人员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现场管理人员对举报过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推诿不整改的,员工可直接向安全管理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邮箱。
5.2 举报人以书信、电话、当面提出等方式举报隐患均可,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中伤他人。举报人应提供线索或者必要的证据,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实施奖励;对举报人不愿提供姓名、身份、班组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并给予保密。
5.3 对员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批转的隐患举报,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验证人,形成一个闭环。
5.4 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有发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采取警告、处罚、撤职、开除等方式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5.5 奖励发现隐患的员工,不处罚因工作疏忽未察觉本岗位隐患的员工,坚持只奖不罚,打消员工举报隐患的顾虑,激发出员工发现隐患的潜能。最终达到全员积极主动参与隐患排查,使隐患无处藏身、随即被发现、随即被消除的最终目标。
6 举报受理及隐患处理流程
6.1 接到举报时,安全管理部应认真填写《隐患举报受理登记表》,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对举报情况进行勘查核实。
6.2 经勘查确认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管理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管理部复查并存档。
6.3 经勘查确认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管理部应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章行为、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
6.4 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领导与公司分管安全高层领导。
6.5 经勘查确认举报情况属实的,安全管理部落实处理意见并实施,同时在48小时内给予举报人答复。
6.6 如属已处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
7 奖励办法
7.1 《隐患举报受理登记表》以及核查材料等基础资料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整理汇总并按规定登记建档。
7.2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安全管理部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50-1000元不等的奖励:
7.2.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举报隐患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500元)。
7.2.2 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管理部调查属实并签认,都可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500-1000元。并在评先、晋级、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
7.3 每月月底填写《安全举报奖励审批表》报公司主管安全高层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8 按照《2023年全省冶金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管理部所有。
第14篇 增产节约奖励制度
为了贯彻上级的以增双节指示,本厂各班组或车间在生产和工作是处理“主意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思想认识,做到提高效益保证经济收入,降低损耗,节约一切可用可不用开支,反对铺张浪费。为了增强全体职工敬业精神,维护良好秩序,特制订此办法。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厂部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
1、对于提高产品质量有重大贡献的。
2、对节约材料、物料、能源有突出成绩的。
3、改进生产工艺和设备有显著效果的。
4、避免了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
5、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
6、经营或管理有方,使厂获得效益的。
7、小改小革有一定成绩的。
8、谨慎作业,安全防火工作有一定成绩的。
9、履行本岗位职责、工作勤奋、全年满勤的。
10、其他活动有较好表现和成绩的。
对1至5条中,做到其中一条者就可按实际成绩,给予(100元~1000元)奖励;对6至10条中,做到其中一条者,就可按实际成绩,给予(50元~500元)奖励,奖励办法详见《附则》。
第15篇 高中18班班级奖学金奖励制度
---18班班级家委会
一、学习优异奖
1、总成绩优异奖
(1)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取得年级第一者,奖励500元。
(2)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取得班内前十者,奖励如下:
一等奖一名: 400元;
二等奖二名: 300元;
三等奖三名: 200元;
优秀奖四名: 100元。
2、单科成绩优异奖
班内单科成绩排名前三者,奖励如下:
一等奖一名:100元;
二等奖二名:50元精美学习礼品。
二、学习进步奖
1、进步之最奖: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进步比”前三名者,奖励:进步比_500元(进步比=进步名次/原有名次)。
2、进步鼓励奖:在期末考试中总成绩进步奖励如下:
(1)奖励200元/进步50名(期中考试名次1-200者)。
(2)奖励100元/进步100名(期中考试名次200-600者)。
(3)奖励50元精美学习礼品/进步200名(期中考试名次600-1200者)。
进步名次取整去零。
三、补充说明
1、家长奖学金是为调动全班同学学习积极性,故尽可能地奖励大多数学生。
2、年级总成绩第一可与其他奖项同时奖励。
3、总成绩奖不与单科奖重复奖励,进步之最奖不与进步鼓励奖重复奖励,同时获总成绩优异奖与学习进步奖时取高值。
4、获奖者可自主选择奖项,其余获奖者按原名次获奖。
5、分数相同者按顺序顺延,奖励的最后一名有分数相同者,按同等名次奖励。
6、本学期综合考评后10名的获奖者,扣除100元奖金(不足100元的扣除全部奖金或奖品)。
第16篇 某钢铁厂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 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鼓励广大员工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隐患,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充分发挥隐患举报对安全生产的促进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厂部作业现场及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举报。
3 事故隐患分类
3.1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
4 事故隐患的范围
4.1 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2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3 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伤害。
4.4 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露、火灾、爆炸、中毒等;
4.5 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4.6 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4.7 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等)。
4.8 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4.9 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5 举报办法
5.1 员工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时,有权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或带班领导提出隐患内容。现场管理人员对员工提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现场管理人员对举报过的隐患,整改不力或推诿不整改的,员工可直接向安全管理部进行举报,举报电话:;邮箱。
5.2 举报人以书信、电话、当面提出等方式举报隐患均可,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客观真实,对其提供举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中伤他人。举报人应提供线索或者必要的证据,提倡实名公开举报,以便于及时核实、查处和实施奖励;对举报人不愿提供姓名、身份、班组以及不愿公开自己举报行为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并给予保密。
5.3 对员工举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以及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批转的隐患举报,必须认真受理,登记建档,安排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认真对照排查,对查实的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做到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整改完成时间、整改验证人,形成一个闭环。
5.4 要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如有发现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将采取警告、处罚、撤职、开除等方式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5.5奖励发现隐患的员工,不处罚因工作疏忽未察觉本岗位隐患的员工,坚持只奖不罚,打消员工举报隐患的顾虑,激发出员工发现隐患的潜能。最终达到全员积极主动参与隐患排查,使隐患无处藏身、随即被发现、随即被消除的最终目标。
6 举报受理及隐患处理流程
6.1 接到举报时,安全管理部应认真填写《隐患举报受理登记表》,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对举报情况进行勘查核实。
6.2 经勘查确认属一般或较大安全隐患的,由安全管理部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到期进行复查。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事故隐患后,应及时将整改情况书面呈报安全管理部复查并存档。
6.3 经勘查确认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安全管理部应立即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章行为、限期整改,并进行跟踪复查。
6.4 凡属情节特别严重的安全违法行为或重大、特大事故隐患,受理人应立即上报安全部领导与公司分管安全高层领导。
6.5 经勘查确认举报情况属实的,安全管理部落实处理意见并实施,同时在48小时内给予举报人答复。
6.6 如属已处理过的同一内容举报,应向举报人详细说明受理的时间和处理经过。
7 奖励办法
7.1 《隐患举报受理登记表》以及核查材料等基础资料由公司安全管理部整理汇总并按规定登记建档。
7.2 对经查证属实的举报,由安全管理部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评审确定奖励标准,给予第一时间举报的单位或个人50-1000元不等的奖励:
7.2.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举报隐患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500元)。
7.2.2 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管理部调查属实并签认,都可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500-1000元。并在评先、晋级、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
7.3 每月月底填写《安全举报奖励审批表》报公司主管安全高层审批后,对举报人进行奖励。
8 按照《2023年全省冶金行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专项行动方案》的要求,制定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管理部所有。
第17篇 科研成果的评比奖励制度
科研成果的评比奖励制度
为提高我校教师参与教育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贯彻落实我校的办学方针,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科研型人才队伍的发展壮大,经研究,特制定以下奖励方案:
一、 每学年举行一次科研工作表彰大会,对在教育科研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教职工实施表彰奖励。
二、学校成立评委小组,负责对教职工的科研成绩进行等次评定。评委小组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科研室、和各学科组长组成。
四、奖励对象及范围
本制度适合我校在岗的各学科教师。
申请此项奖励的成果必须是以教育科研理论为依据,以中小学教育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索中小学教育规律为目的的各项教育科研成果。
五、申请教育科研成果奖包括:
1、课题立项奖。各部门或个人在市级以上单独立项的课题或子课题,立项申请批准后,按市、省、国家不同级别分别奖励立项费(奖励金额依市、省、国家不同级别标准)。
2、课题实验成果奖。各部门或个人在市级以上独立主持的课题或子课题实验结束,经专家鉴定验收合格者,按市、省、国家等不同级别分别奖励结题费(奖励金额依市、省、国家不同级别标准)。
3、论文发表奖:对于与教科研有关的教学论文、经验、精品教案、优秀试题在市、省或全国各级教育刊物上发表,学校将予以奖励。
4、教育科研先进个人奖。教育科研成果显著,受表彰或被评为先进个人,按市、省、国家不同级别,分别奖励。
5、教科研先进集体奖。课题小组、部室被评为先进,按市、省、国家等不同级别,分别奖励;各部室在教科研培训工作中为学校赢得整体荣誉,按市、省、国家等不同级别,分别奖励。
第18篇 矿山事故救护表彰奖励制度
1、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救护规程》、《准则》和《管理办法》,在矿山救护和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者。
2、作战英勇,在抢救遇险人员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与个人。
3、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对防止灾情扩大或为减少损失和伤亡做出贡献者。
4、对防止自身伤亡有贡献者或做到安全无事故者。
5、敢于严格管理,善于调动指战员的积极性,对救护队的正规化、军事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做出显著成绩者。
6、在矿井和本队安全预防检查中,敢于监督,坚持原则,制止“三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防止事故发生或显著减轻事故的危害程度有贡献者。
7、在矿井安全技术工作中,对恢复灾区、回收器材设备及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疑难问题做出贡献者。
8、救护工作中有发明创造,对技术上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显著成绩者。
9、对于在抢险救灾中,为抢救遇难人员或国家财产而不幸壮烈牺牲的指战员,应根据其立功表现,经审报批准,可予以记功或追认为烈士。
第19篇 教育局教学成果奖励制度规范
第一条 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第三条 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教学成果奖。
第四条 教学成果奖,按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分为国家级和省(部)级。
第五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一)国内首创的;
(二)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
(三)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
第六条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
第七条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其中授予特等奖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第八条 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育管理机构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第九条 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部门的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由参加单位或者个人联合向主持单位或者主持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育管理机构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第十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对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当自收到推荐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教学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提出,报国家教育委员会裁定。
第十一条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每4年评审一次。
第十二条 省(部)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奖条件、奖励等级、奖金数额、评审组织和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参照本条例规定。其奖金来源,属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授予的,从地方预算安排的事业费中支付;属于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授予的,从其事业费中支付。
第十三条 教学成果奖的奖金,归项目获奖者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
第十四条 获得教学成果奖,应当记入本人考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晋级增薪的一项重要依据。
第十五条 弄虚作假或者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予以撤销,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责成有关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六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20篇 科技成果奖励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奖励在推动我市科学技术进步、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等科技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公民。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鼓励自主创新和攀登科学技术高峰。加速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原则。
第三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受理、评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奖励设置及奖励
第四条市科学技术奖是由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府奖励。市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为市科技奖)分为三类:
(一)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
(二)科学技术进步奖;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
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中取得了有创造性的重大的科研成果或专利技术,第五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是指在市行政区域内。对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和创造重大经济效益的科技工作者个人进行的奖励。
(一)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每次评选1-2名。
(二)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由市人民政府市长签署。
(三)对获得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第六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是指对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自然科技研究成果和成果推广应用进行的奖励。
(一)市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获奖组织由市人民政府发给奖状。对获奖项目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发给科学技术进步奖证书和奖金:
1一等奖奖金每项10000元;项数78项
2二等奖奖金每项6000元;项数1720项
3三等奖奖金每项3000元;项数3033项
第七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是对在本市注册且属中小型规模的坚持推动本企业的科学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
(一)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每次评选6-8家;
(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由市人民政府给获奖企业颁发奖牌及奖金。每项奖金10000元。
第三章 奖励范围及条件
第八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自然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活动的组织或公民。
第九条市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被奖励对象必须热爱祖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为做出创造性贡献,并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科技工作者可作为奖励推荐提名:
(一)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开发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或创新的研究成果。
(二)从事具有原创性的科技成果推广和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中。
第十条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推荐项目重点是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应用研究成果(包括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生物新品种)属于:
1国内、省内、市内首创的
2本行业先进的
3经过实践证明具有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二)具有国内、省内先进水平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研究成果。
(三)取得国家专利证书(即授权)或申报的发明专利已进入实质性审查阶段。
(四)市推广、转化、应用已有的科学技术成果。成效显著的
(五)引进、消化国内外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贡献突出的
(六)市内重大科学技术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企业技术改造、资源开发利用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
(七)实施社会公益性重点项目中。
(八)从事标准、计量、质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等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自然资源调查、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防治以及软科学研究、科技著作(科普)编著等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项目取得重要成果。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第十一条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奖授予符合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一)开发出具有省级及以上领先水平的新技术。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本企业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达到15%以上。
(三)重视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新技术的研究应用。
第四章 推荐奖励程序
第十二条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归口管理的推荐制度。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由下列单位和个人逐级推荐和申报: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的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
(二)市直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院校;
(三)市直重点企(事)业可直接申报;
(四)具有高级职称的3名以上同行科技人员联名。
第十三条推荐单位作为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对其推荐的人员和项目进行初审。
第十四条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项目由主持单位按归口的原则推荐上报。
第十五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对推荐的人员和项目进行评审。
第十六条市科技奖评审结果在媒体上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异议期为一个月。
第十七条对有异议的项目经有关单位初审。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审议并作出认定结论。
第十八条对公告后的获奖人员和项目。经市政府批准后予以授奖。
第十九条市科技奖的获奖人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作为考核、晋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有关待遇的依据。
第五章 奖励经费
第二十条市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条市人民政府设立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承担。
第二十二条市科学技术奖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第七章 罚则
第二十三条剽窃、侵夺他人科学技术成果。收回证书,追回奖金,剽窃人三年内不得申报科技奖。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推荐单位或个人提供虚假数据、材料、证明等。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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