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是确保组织日常运行顺畅、应急事件有效应对的重要机制,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值班安排: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值班时间表,确保每个时间段都有负责人在岗。
2. 职责界定:详细规定值班领导的工作职责,包括信息接收、处理、汇报以及协调资源等。
3. 信息传递: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保证信息的及时、准确传达。
4. 应急预案: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5. 监督检查:设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值班跟班制度的内容应具体且实际操作性强,例如:
- 值班领导需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准备处理紧急事务。 - 对于重要事项,值班领导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根据指示进行处置。 - 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值班领导应启动应急预案,协调各部门资源,控制事态发展。 - 值班记录应详实完整,包括接收到的信息、采取的行动以及结果反馈等。 - 值班结束后,需进行交接班,确保信息的连续性和工作无缝对接。
执行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时,需遵循以下规范:
- 值班领导不得擅自离岗,确保在岗时间的全程在位。 - 严格执行信息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敏感信息。 - 定期进行值班培训,提升领导干部的应急处理能力。 - 对违反值班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制度的权威性。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 它是保障组织24小时运转的关键,确保在任何时候都能快速响应问题。 - 通过值班,领导干部能更直接地了解基层动态,提升决策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 制度的执行增强了团队协作,强化了组织的应急反应和危机管理能力。 - 对领导干部个人而言,值班也是锻炼领导力、提升责任意识的重要途径。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是组织管理的基石,对于维护正常秩序、保障安全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1篇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一、值班、跟班人员必须执行矿上对值班、跟班人员的有关规定制度。
二、值班人员24小时不准离矿,因生产和工作原因确实需向矿调度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脱岗者按细则执行处罚。
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对全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平�全队生产工作,并负责组织追查分析值班期间的各类事故,并落实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和矿、队的各类罚款。
四、跟班人员必须按矿规定跟班,跟班人员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排工作必须按规程和措施要求安排,落实各类检修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修项目,认真签收各类报表,及时处理各类事故,对没有检修和没完成检修任务者,要提出处理意见,对各工种岗位人员每班都要根据情况安排查岗,落实脱岗人员的处理。
六、值班、跟班人员均为当值和当班期间的第一责任人,不准许只顾本职责分工范围工作,对其他范围不重视,生产上出现事故要积极组织抢修,缩短事故时间,确实保证安全生产。
七、根据公司、矿有关要求,及时检查和查岗,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是公司、矿级隐患及时排查。
八、及时完成矿交办的各项任务,配合完成矿上的各类生产和安全活动。
第2篇 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范例
1、每个有联系能力的党政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至二名群众,帮助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
2、党支部建立党政干部联系户(群众)名册,按季填写联系户活动记实;
3、党政干部要根据联系对象的不同情况,积极开展联系活动,每个月要把联系情况向支部汇报一次,支部每个季度向党委汇报一次,党委每半年向某委汇报一次;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党政干部联系户(群众)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并把完成联系任务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员的重要条件。
第3篇 公司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
第一条总则
密切联系群众,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是全面实践“____”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为进一步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坚持以关心职工群众疾苦为己任,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使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营造公司持续、稳定、和谐发展的内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联系群众的基本形式和内容
1、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和群众。
公司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和群众,要把关心困难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作为做好基层工作的重要任务,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单位和职工群众的意见,切实解决职工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2、三联系。
公司处级领导干部到基层调查、走访、慰问、联系困难户、公司机关科室长和分公司领导深入基层联系队、公司和分公司工会女干部联系外部市场职工家庭。
具体见工发[2022]1号文件3、弱势群体帮扶。
通过走访了解,对公司的弱势群体(包括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伤残职工家庭)、特困家庭等,在重大节日,公司领导要亲自带领工会人员到家中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4、一线慰问。
每年的重大节日和夏季高温季节,公司领导要亲自带队到一线小队进行走访慰问,给在节假日坚守一线生产的职工送去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夏季高温季节及时将防暑降温物品送到一线井队。
5、定期召开座谈会。
(1)每年在九九重阳节和春节前夕两次召开离退休老干部、老工人座谈会,了解老职工的生活、身体、思想状况,听取他们对公司发展方面所提的建议,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2)每年召开两次在册职工、劳模及其家属、外部市场家庭座谈会等。
了解不同层次群众的需求,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听取他们对公司发展所提的好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6、领导干部走访联系点。
按照公司职责分工,领导干部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走访安全、综治、稳定、党风廉政、计划生育等联系点,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帮助解决联系点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7、深化厂务公开。
实施好厂务公开,让职工群众知道应该知道的情况,让他们感觉到组织就在身边,时刻在关心着他们,随时在倾听他们的心声。
通过厂务公开,沟通领导干部与基层职工的联系,拉近领导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让职工安心工作,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
第三条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的基本要求
1、建立联系基层和群众工作记录本,将联系群众情况如实作好记录。
领导干部通过深入基层,密切与群众的沟通。
面对面倾听群众的呼声,掌握真实情况,帮助基层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2、对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意见、要求和实际困难,在职权范围内能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对于涉及面较大或一些重要问题,要及时汇总,上报公司党委会讨论解决。
不能只作口头承诺,不办实事,更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3、领导干部在联系群众方面的工作,定期以口头形式在公司民主生活会上做汇报,年终在班子和个人述职报告上要有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群众的内容。
第四条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2022 日起实施。
第4篇 苏州一中学校领导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州苏一中学校领导干部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
1、坚持每月的学习制度(每月一次,月末进行),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法,重在自学,自学中围绕学习专题阅读有关学习材料,集中学习时主要进行重点发言和讨论交流。
2、要认真攻读___同志原着、___讲话原文,在学懂弄通、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对“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识要有新高度。
3、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把学习理论同学校的改革发展实际结合起来,推动学校新一轮发展,做到理论与实际、学习与运用、言论与行动相统一。
4、学习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重在落实,要把运用十六大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学校工作作为学习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衡量学习成效的重要标准。力求学得主动、深入、有效。
5、中心组成员要坚持做到“四个一”,即每月参加一次集中学习,每学期交流一次心得,每年记好一本学习笔记,每年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第5篇 领导干部事前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国务院23号令《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通知》解释,对重大、特别重大及以上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企业重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重新补充修订了事前责任追究制度,现将修订制度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23号令第五条规定执行。各分公司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到井下跟班作业,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对无跟班领导或该跟班领导未下井者,按擅离职守处理,对当班分公司应带班经理撤职,终身不能在公司任职,以三级科员工资对待。
二、分公司所辖生产范围内,发生一人以上死亡事故,除因病死亡或非工作死亡外,分公司经理、负有责任的副经理、带班经理、安全科长、生产科长、车间正副主任、大队长、带班长,除追究刑事责任外,给予撤职处理,矿级领导以一般人员对待,终身不能在公司任职。
三、凡是违反操作规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对带班长、队长罚款500元,车间主任、科长罚款1000元,副经理以上领导给予停职检查;造成事故的按第二条处理。
四、作业场所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标准,第一次发现还作业,罚生产单位1000元、安全科长、生产科长各500元;第二次罚生产单位2000元,安全科长、生产科长、分管副经理停职检查。
五、主扇风机,要求24小时运转,需停机必须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否则,公司对主风机工罚款500元,对分管领导和分管经理停职检查。
六、私存民爆器材和看管不严造成流失,对相关人员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七、溜井、漏斗出现严重卡漏时,带班长、跟班车间主任、跟班经理必须在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否则,对带班长、车间主任、跟班经理进行停职检查。
八、竖井提升人员时,严禁超载运行,否则,发现一次对当班检身工罚款200元、对车间主任罚款1000元。
九、绞车钢丝绳存在严重磨损、打折、断丝等现象,未及时更换,对竖井车间管设备车间主任、设备经理每人罚款1000元。
十、防坠器按规定进行不脱钩和脱钩试验,并有详细记录;否则,对竖井车间主任、设备经理进行停职检查。
十一、井下新安装的电缆必须使用铠装阻燃电缆,现使用的不符合要求的逐步淘汰,有明口、接触不良的不得违章使用,否则,对车间主任、设备经理各罚款1000元。造成事故的按第二条处理。
本制度与原定制度冲突项按本制度执行,从2023年8月21日起执行。
第6篇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总理_提出的“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上级要求,经新汶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现场带班人员范围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见附表1。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调度)。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分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调度室、安监)报告。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总经理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附表1: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
时间
公司领导
相关人员
备注
1、11、21
孙永和
冀成涛
2、12、22
李国
余向东
3、13、23
郭淑兴
周凯
4、14、24
许强
王广利
5、15、25
刘群林
张汪洋
6、16、26
李彪飞
刘延安
7、17、27
陈元京、谭业振
宋智强
8、18、28
孔凡伟
秦翀
9、19、29
高强
梁峰
10、20、30
张含臣
冯伟
31
冯士钢
焦明成
附表2:现场带班巡查记录表
现场带班人:年 月 日
时间
巡查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及防控措施
负责人
备注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时分
第7篇 常州高中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健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根据《中国___章程》、《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央、省市的有关规定,就认真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提出如下要求:
一、时间安排
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学期末进行。因故需延期召开的,须报经上级党组织同意。
二、程序和要求
民主生活会分会前准备、召开会议、整改三个阶段。具体包括: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开展谈心活动、撰写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归档等主要环节。
(一)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
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应根据本单位的中心任务或领导班子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有统一要求,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
(二)组织学习
根据上级党组织要求和民主生活会主题,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有关文件,以及与主题有关的材料。学习要坚持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奠定基础。
(三)征求并反馈意见
及时向本单位干部群众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充分听取意见。征求意见由组织委员牵头,会同办公室、工会,通过个别访谈、设意见箱、发征求意见表和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党内外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
(四)开展谈心活动
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学期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交心,增进了解,化解矛盾,互相帮助,加强团结。
(五)撰写发言提纲
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群众所提意见和上级党组织所指出的问题,认真撰写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廉洁自律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六)召开民主生活会
1.民主生活会召开时,应先通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应围绕主题和要求,紧紧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对领导班子、自己及班子其他成员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避免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2.对照检查和批评与自我批评,一般应先班子,后个人,先主要负责人,后班子其他成员,逐个进行。主要负责人代表班子进行对照检查。首先由发言的同志对照检查、自我批评,然后由其他同志批评帮助。
3.开展批评帮助,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采取与人为善的态度,实事求是,坦诚相见,以理服人,不乱扣帽子、无限上纲。要讲党性,讲原则,做到既不回避矛盾,又不纠缠细枝末节,达到帮助同志、增进团结、搞好工作的目的。
4.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严于律己,襟怀坦白,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认真对照检查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要做到内容实在、剖析深刻,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要说老实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坚决克服和纠正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或避重就轻、文过饰非的做法。
5.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正确的意见,要诚恳接受,并认真分析原因,剖析根源,吸取教训,切实改正;对意见较集中或重大的问题,必须详细说明,不能回避;对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意见,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
6.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有违纪问题能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检查并积极纠正的,可根据情况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应当严肃纪律,从重处分。
7.召开民主生活会应提前7天左右通知到领导班子每位成员。没有特殊原因,领导班子成员不得缺席民主生活会。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会前要向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说明原因,并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同志,要写出书面发言提纲印发班子成员。会后,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及时向本人转达会议情况和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七)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1.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形成整改方案,并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2.实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通报制度,加强落实整改措施的督促检查,确保落实到位,收到实效。
(八)通报情况
1.民主生活会的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接受群众监督。通报内容包括: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参会人员、主题、查找出的主要问题、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
2.党员有权了解本人所提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
(九)材料处置
1.民主生活会后,要做好相关材料的处置工作,及时归卷存档。归卷存档的材料主要有:会议方案、通知、梳理后的群众意见、会议发言原始记录、整改方案、上次民主生活会主要问题整改情况的通报、民主生活会综合情况报告等。
2.民主生活会后的10天内,应将民主生活会的原始记录和有关需要汇报的材料报上级组织部门或纪检部门。
三、组织领导及管理指导
党组(党委)书记、党委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也是本单位民主生活会的召集人。
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
1.牵头做好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
2.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和群众反映的意见,同班子成员交心通气,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对领导班子基本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3.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带头认真学习,带头交心谈心,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正确引导,当好表率。
4.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和自我批评。
5.会议结束时,对民主生活会情况作出评价和总结,指出不足,提出要求。
6.主持制定整改方案,并督促落实。从自己做起,认真整改,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起好表率作用。
上级党组织将加强对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定期检查民主生活会记录,不定期参加有关单位的民主生活会,及时记载和反馈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和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民主生活会,可责令重开。
第8篇 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
一、 目的
为强化本标段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
三、术语、定义
1、领导干部:是指副总经理、生产部领导班子成员、经理助理。
2、现场带班:是指项目部带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
四、职责
1、安全环保部负责并对领导现场带班具体开展情况的进行监督落实,负责对带班资料收集管理,报送领导带班情况。负责对带班人员的考核。
2、办公室负责编排项目部领导现场带班表,及时传递带班信息,并将信息汇总,对外报送带班信息。
3、工程管理部负责监督落实项目部各项措施及要求,对现场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督促隐患整改,制止“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认真落实带班领导提出的问题及要求。
4、主要负责人必须现场带班,相关作业班组必须认真落实带班领导提出的问题及要求,对执行不力的按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加倍进行处罚。
5、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
a.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b.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
c.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d.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
e.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五、管理内容
1、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
1.1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本时段(8:30时—11:30时、14时—17:30时)内该作业面(作业班组)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
1.2 正常情况下领导现场带班时间不应超过12小时。带班结束后应给予相同工时的换休。
2、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
2.1 办公室负责每月25日前编制完成下月的现场带班表,标注带班领导手机号码和办公室电话号码。
2.2 带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时段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2.3 安全环保部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
2.4 领导带班必须在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
2.5 每日带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带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并做好记录,签字确认。
2.6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副总经理请假,并安排其他领导值班。
2.7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2.8 带班领导每班可有多人,但要划分各自所管范围。
3、处罚规定
3.1未按时编排带班表或有遗漏、空缺的;或未按时报送备案的,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3.2 未安排领导带班,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处罚500元。
3.3 现场带班人员出现以下事项的,处罚责任人300元。
a.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
b.无故不带班或因故无法带班但未请假导致空班的。
c.未进行领导带班工作交接的。
d.不填写相应记录的。
e.不认真履行带班工作职责的。
4、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或因指挥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措施不当导致事故扩大的按项目部有关规定执行。
5、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现场带班的,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第5 条的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第9篇 领导班子中心组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为加强学习,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局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理论水平,特修订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中心组)政治学习制度
1、坚持每月学习日和会前学习制度。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为领导班子学习日;每次局领导班子会议开始前抽半个小时作为学习时间。
2、学习内容:政治理论知识,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制及水利业务知识。
3、每季度安排一个专题的学习。
4、每个学习成员都要有学习笔记,每半年写一篇学习心德体会。
5、学习日、学习成员不准无故请假,参加学习要签名。
6、学习由局长主持并组织学习,或由局长指定其他成员主持并组织学习;主持人在学习之前应作充分学习准备。
7、学习组成人员:吴佛土、叶品忠、黄耀忠、邹伟强、邓新南、利鸿江。
(二)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1、坚持每月、每周学习制度,每星期五下午和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干部职工学习日。
2、学习内容:政治理论知识,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制及水利业务知识。
3、每季度安排一个专题的学习。
4、学习日、干部职工不准无故请假,参加学习要签名。
5、学习可分为集中学、分组学、个人自学。集中由办公室和人教科负责,分组由各科室科长(主任)负责。
6、每个干部职工都要有学习笔记,每年写一至二篇学习心德体会。
第10篇 领导干部下井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矿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督促各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靠前指挥,深入井下现场抓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5〕53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企业领导深入井下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的考核规定>;的通知》(宁安委发〔2005〕13号)及宁煤集团〈〈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煤办发〔2006〕9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矿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重点工程管理上必须下井带班,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矿副总以上领导及区队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
第三条 日常生产作业,如:采煤、掘进、通风、维修、井下机电和运输作业,一律由区队管理人员带班进行。
区队级管理人员(指区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等)必须每班有1人下井带班作业。每人每月带班不少于15次,中夜班各不少于10次。
第四条 科、队(区)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主要职责:
⑴负责各级安全生产会议、一通三防例会决议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⑵负责检查并督促规程、规定、标准、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⑶负责监督检查本区队班组长跟班情况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⑷负责监督检查本区队安全工作和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⑸负责本区队当班机电设备完好状况检查,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
⑹负责本区队在安全生产方面人、财、物的调配和供应情况;
⑺监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
⑻负责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 副总工程师以上的矿级管理人员,每月在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同时。
第六条 副总工程师以上矿级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主要职责为:
⑴负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区队长等其他科队跟班管理人员按时上岗情况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上述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⑵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是“一通三防”、顶板、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⑶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⑷负责当班严格按矿井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及时发现和处理“三违”人员;
⑸负责对带班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予以解决;
⑹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 下井带班人员协助矿长、区队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矿井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区队长报告。
第八条 矿井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必须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矿级领导每月必须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煤办发〔2006〕91号)要求完成规定的下井次数,即:正职10次/月,分管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等方面的副职15次/月,其他副职不少于6次/月。
第十条 矿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执行矿入井管理规定,即副总工程师16次/月,业务部门管理人员正职18次/月,副职、主任工程师、技术员20次/月。区队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区队长、书记18次/月,副队长、技术员20次/月;上述人员中夜班入井次数各不少于总次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一条 下井带班人员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薄。
第十二条 建立干部下井带班档案。下井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及进行安全检查的交接班记录和下井带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从严考核。副总工程师以上矿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记录及矿其他管理干部入井带班情况由矿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管理与考核,同时设立“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天数公开栏”,每月检查通报一次,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干部入井带班作业当月没有达到规定次数的,由本矿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没达到规定入井带班作业次数的,在矿调度会上做出检查并处以罚款;半年之内达不到下井带班作业时间规定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一律免职处理。
第十五条 各级领导下井检查安全工作必须完成规定的入井次数,按季度累计计算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因公事或其它原因,未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应当有书面说明,报相关部门备查。
第11篇 嘉善中学领导干部、党员谈心谈话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掌握教师员工的思想、工作动态,切实做到关心人、理解人和爱护人,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学校的凝聚力、战斗力,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谈心谈话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对领导干部应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从关心、爱护党员干部出发,执行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干部工作热情;通过谈心谈话,引导和帮助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二、谈话内容及重点
1.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作风、学习及家庭等方面的情况。
2.听取谈话对象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3.谈心谈话工作在下列情况下要及时开展:
(1)群众对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有反映时,要及时谈话提醒、教育引导、防微杜渐。
(2)干部之间、班子内部之间、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之间或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要及时谈话,化解矛盾,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教职工在工作、生活中遇到困难和挫折时,要及时谈话鼓励,帮助他们提高克服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4)对教师重大奖励、处分以及考核、考察、民主评议等,要及时进行谈话,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希望和要求。
三、谈话方法及要求
1.谈话采用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法。谈话一般每月不少于二次。
2.学校领导必要时应随时与教职工谈心,主动征求意见。
3.党员干部可以主动向学校领导反映情况,汇报思想。
4.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党员教师之间也要互相谈心,沟通思想,融洽关系,形成团结实干的良好氛围。
5.党员要主动了解谈话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注重谈话的思想性和原则性,要讲究谈话艺术,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努力提高谈话效果。
第12篇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范文
为了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经研究决定,制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一、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二、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廉的内容以《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盛市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3、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情况;
4、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5、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要求
1、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公司党支部领导,综合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4、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时,应邀请下属事业单位、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参加。
5、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祥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6、党组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7、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
8、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领导干部,党组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9、述职述廉后要进行民主测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测评优称率低于80%的,要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低于80%的,要根据考核情况予以调离、停职检查等组织处理;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要建议上级部门对其以免职处理。
第13篇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为了认真贯彻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和全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使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文秘资源网原创 特制定全县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1、县委中心组和各党委(党组)中心组每年年初要制定年度学习计划,落实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教材、学习笔记、主持人、参学人、学习记录、声像资料等。2、党委(党组)中心组坚持集体学法与自学相结合,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次。3、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有学法专用笔记,每人每年写学法笔记不少于一万字。每人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心得和理论文章。4、党委(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负责抓好分管单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5、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6、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每年对全县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用法情况共同进行一次考核,并组织全县领导干部学法考试,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1、在县委、党校成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训中心,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2、由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党校共同制定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年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3、在组织好党政机关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各类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4、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培训工作。三、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共同负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全县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2、对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一至两年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领导干部本人档案,作为考察、任用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3、党委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人大对拟任命的政府组成人员和两院领导及法职人员,要坚持任前考法制度,对考试不及格者进行补考,补考仍不及格者应暂缓任用。4、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县委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对各党委、党组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评先选优、单位党建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评比的重要条件。此项工作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单位的,建议县委对主要责任者进行调整。四、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1、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司法局、依法治县办每年共同举办1-2次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 2、全县每年要举办2―3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大型法制讲座。3、法制讲座内容要以宪法、_法制理论、依法治国理论、市场经济法律知识和加入wto有关法律知识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4、举办法制讲座要聘请律师或上级领导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5、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第14篇 !!市__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__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支部:___
第二支部:___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在联系点支部参加理论学习,参加“三会一课”等各类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6次。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化解误会、促进和谐。对在谈心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及时、妥善加以解决,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
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要服从支部书记的安排,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在百度搜索:!!市__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15篇 j机关领导干部读网规章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做好网络问政工作,充分发挥网络在了解民意、发布信息的平台作用,提高领导干部网络执政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网络已成为公众参与社会经济一个新平台,也为领导干部了解社情民意提供了一个新渠道。领导干部要把学习互联网知识作为一门必修课,要不断学习及时掌握现代网络知识和技术,要了解掌握互联网发展趋势和网络舆论生成规律、特点。
(一)领导干部要把读网作为提升素质、推动工作创新的重要手段,积极利用网络海量资源信息、强大搜索功能和便捷交流方式汲取营养、释疑解惑。
(二)领导干部要把读网作为日常生活的重要内容,将读网培养成为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之外的“第五习惯”,只要有机会就主动上网,看一看国内外重大新闻和时事动态,了解一下网民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领导干部要借助网络了解民意、服务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利用网络汇聚民智,推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达到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第三条 领导干部读网要求:
(一)认真倾听,当好听众。领导干部和网民交流中要重视亲民思想,要抱着诚心和虚心的态度,认真倾听网民的声音,力争达到网络问政的最佳效果。
(二)释疑解惑,当好宣传员。领导干部接触的政策信息面更广,对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和相关政策更有发言权。在不违反纪律的前提下,领导干部对网民关心和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要有重点有依据的进行宣讲和答疑。对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要依据自己的理解发表见解,对没有明显逻辑错误的,不能一口予以否定。对网民迫切需要了解的重大工作安排部署和进展,要有针对性的予以说明和解释。
(三)上传下达,当好监督员。领导干部在实施网络问政过程中,面对一些涉及具体人和事、棘手或者敏感问题,不宜当时予以明确回复处理意见、妄下结论。对本单位本部门权限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向上级反映,寻求政策支持,及时反馈给网友;对本级职权范围之内的事,要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调查核实,依据程序进行解决,并在掌握实情和调查处理的基础上,逐一回应;对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要耐心解释,说明理由。
(四)总结疏理,为决策提供依据。领导干部读网,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要注重吸纳有价值的观点、意见和建议。要学会通过网络获得其他人无法获得的有价值资料,总结疏理,在决策时作为参考依据,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第四条 领导干部在读网时若发现有发布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散布影响社会稳定谣言以及黄色、赌博等低俗内容的网站时,要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共同维护和谐的网络环境。
第五条 本制度若与有关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不符的,以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第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16篇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领导班子除参加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5、党组或委托人事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_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 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第17篇 深入解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深入解读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办法》)。中央组织部同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以下分别简称《有关事项报告办法》、《“一报告两评议”办法》、《离任检查办法》)。在上述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颁布实施之际,中央组织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重要的制度创新,请您介绍一下颁布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的主要背景、过程和目的。
答:2002年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七大把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任务,明确要求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指出:“要认真执行和不断完善各项监督制度,积极探索加强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加大监督制度创新力度。”从两年来开展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结果看,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但对选人用人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反映仍然比较突出。
为此,中央组织部组织力量开展了深入调查研究,从2007年起正式会同中央纪委研究起草《责任追究办法》,经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先后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7日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组织部同步研究起草了其他三个办法,报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于2010年3月9日由中央组织部印发。颁布实施这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就是要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回应干部群众的关切和期待,以更加严格的制度监督选人用人行为、约束选人用人权力,坚决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行战斗,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制度保障。
问:这次集中出台四项监督制度,在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方面有哪些新突破?
答:主要有四个方面的新突破:一是四项监督制度相互衔接配套,初步构成事前要报告、事后要评议、离任要检查、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使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都置于严格的监督之下。二是通过细化政策界限、规范操作程序、明确追究措施,初步破解了长期以来困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主体界定不清、责任情形划分不明、责任追究不到位的难题,使责任追究更具有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强化了对各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及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的监督,突出了监督重点,抓住了关键环节,增强了监督效力。四是改进了监督视角,完善了监督方法,不仅要看干部选拔任用的过程,更要看干部群众对本地区、本单位选人用人满意度高低这个结果,这对于有效地解决选人用人上“表面走程序、背后搞不正之风”的问题,将起到积极作用。
问:监督制度一般都具有预防功能,这四项监督制度在发挥警示和预防作用上有什么突出的地方?
答:坚持惩教结合、注重预防,是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方针,这四项监督制度充分体现了这一要求。《责任追究办法》列出了应当追究责任的39种主要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处理措施,使各类相关人员都清楚地知道,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行为会受到追究,从而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追究促正确履职。《“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虽然实施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事后”,但它会激励、约束各级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不断加强和改进选人用人工作,努力提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对规范选人用人全过程具有重要作用。《离任检查办法》将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与其提拔交流直接挂起钩来,促使他们慎始慎终,正确行使用人权。《有关事项报告办法》本身就是一项事前把关和预防制度。制定和实施这四项监督制度,不仅为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武器,而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筑起了一道防范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防火墙”。
问:《责任追究办法》在界定责任主体、划分责任情形上是如何规定的?
答:《责任追究办法》坚持有规必严守、违规要查处,有权必有责、失责要追究,将责任追究对象划分为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等5个大类;对每一类责任追究对象,针对其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职责和权限的不同,分别规定了应当追究责任的主要情形,共39种。这5大类责任主体和39种责任情形都比较具体,用人上出了问题,有没有违规失责情形,应当追究谁的责任和怎样追究责任,规定得比较清楚,在解决责任认定难的问题上取得重要突破。
问:实行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责任调查处理是一个重要环节,《责任追究办法》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责任追究的实际情况,《责任追究办法》规定,组织人事部门对工作中发现、群众举报或者新闻媒体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必须进行调查处理,也可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理举报、查办案件等工作中发现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问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应当进行调查处理而不进行调查处理的,按照《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也要追究责任。
问:发现干部“带病提拔”如何追究选人用人责任?
答:少数干部“带病提拔”,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影响选人用人公信度。干部“带病提拔”,有的是由于“带病提拔”的干部问题隐藏很深,在提拔任用前没有发现;有的则是由于选拔任用工作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用人失察失误。为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责任追究办法》设立了“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机制。规定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者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其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组织人事部门必须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一报告两评议”办法》中,为什么要设计对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评议?
答:按照《“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地方党委常委会每年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干部选得行不行,要让群众评一评。”对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逐人进行评议,是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议的延伸,以具体到人求深入。将两项评议结果进行对照、综合分析,有利于客观评价一个地区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也有利于发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
问: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是否也要开展“一报告两评议”?
答:按照《“一报告两评议”办法》规定,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参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总结或者年度考核开展“一报告两评议”。也就是说,凡是有干部任免权的地区和单位党委(党组),都将普遍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
问:按照规定普遍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后,各地区、各单位每年都将形成一个评议结果,对这些评议结果将如何运用?
答:用好民主评议结果是“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环节。每年“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结束后,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及时向各地区、各单位反馈民主评议结果,并将民主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评价各地区、各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依据。按照规定,对民主评议满意度高、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和单位,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予以表扬;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后,要按照《责任追究办法》有关规定,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意见集中的干部,本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对其选拔任用情况作出说明,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问:实施《离任检查办法》,如果离任检查的民主评议结果较差,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会受到什么样的影响?
答:对此,《离任检查办法》作出了明确规定。离任检查民主评议中,干部群众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或者对其任职地区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合计不足三分之二的,经组织考核认定,要对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采取相应的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当取消其提拔使用的资格。
问:离任检查发现严重违规用人问题如何处理?
答:按照《离任检查办法》规定,检查发现即将离任的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存在严重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问题的,以及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要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对于拟提拔使用的,先取消其提拔资格,再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问:如何保证四项监督制度能够不折不扣地得到落实,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答:抓落实的有效方法就是要抓具体、使狠劲,咬住不放、一抓到底。中央组织部针对每一项制度的要点和特点,分别研究提出了抓好贯彻实施的若干具体措施。比如,为抓好《责任追究办法》的贯彻实施,将推动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尽快开通网上举报,健全完善全国组织系统信访举报、“12380”电话举报和网上举报“三位一体”的举报网络;认真执行立项督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举报查核工作责任制,做到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必查,实名举报必查,查实一起、处理一起、追究一起;督促各地区、各单位制定和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办法,为实施责任追究提供依据;同时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定期将实施责任追究情况特别是对“带病提拔”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倒查”情况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发现落实制度不到位的,将及时进行纠正和问责。要以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目标。
第18篇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制度
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__”重要思想和党的_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工作,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实行市级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坚持以_理论和“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_大和_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提高执政能力为核心,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关键,以改进和完善领导工作机制为重点,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工作落实,以点带面,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第二条 凡是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市级领导干部都要负责联系一个镇、一个村、一个企业、一个项目、一个文化科技中心户。
第三条 市级领导干部主要是通过深入基层蹲点调研、检查督办、总结经验、探索规律、指导工作、解决问题等方式联系基层和群众。
第四条 市级领导干部到联系点工作的内容和任务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督促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围绕中心工作,抓好督办落实。
(二)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发现典型,以点带面,指导全市工作。
(三)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发展目标和重点工程建设任务,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完成既定的工作目标,解决突出问题,搞好协调服务。
(四)结合开展民情走访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心体察民情~,认真负责地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于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五)指导和协助联系点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第五条 对于联系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的突出问题,要认真帮助解决。本人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第六条 每个市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一次深入联系点,并将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民情日记”,每年写出1―有份量的调查报告。
第七条 领导干部到联系点要认真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轻车简从,不扰民,不增加基层负担,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第八条 根据全市总体工作安排,市委每年初对市级领导干部的具体联系单位进行一次调整和明确。市级领导干部若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其联系点可作相应调整。
第九条 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坚持每半年对市级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作为市级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第19篇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
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几点思考
实行党政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效能的一项重要举措。《干部任用条例》颁布以来,___市从实际出发,积极抓好市直部门、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的任职回避,取得了一些成效。现就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结合___实际,谈几点不成熟的观点。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是改善干部队伍结构的重要途径。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可以有效地预防个别人从小圈子选人的不良现象,注重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干部,有利于把那些政治上成熟、业务上过硬、作风上正派的干部选拔上来,有利于提高本部门、单位以及整个干部队伍素质,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近三年来,___市通过推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先后调整交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37名。
第20篇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范本
第1条 检查了解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发现执行不好和未执行的,要及时纠正。
第2条 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情况,检查完后填写评语并签字。
第3条 检查试验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及各种仪表指示是否灵敏、准确。
第4条 检查机房设施是否齐全、整洁卫生。
第5条 检查值班人员的责任心及精神状态,对精神状态不好或不负责的人员要停止其操作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6条 分管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副总每月最少巡回检查一次。
第7条 机运部主任、区长每月至少巡检两次。
第8条 分管副主任、分管副区长和技术副区长每旬至少巡回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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