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是矿业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核心规定,其主要内容涉及多个层面:
1. 管理者亲临一线: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定期深入井下作业现场,直接参与生产过程。
2. 责任明确:确立了领导干部在带班期间的安全责任,包括对安全风险的识别与管控。
3. 制度化执行:规定了带班的频次、时间、记录及报告等具体要求,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不仅是对员工的关心与支持,更是对安全工作的深度介入。具体来说,他们需要:
1. 监督生产:确保作业流程符合安全规程,及时发现并纠正违章行为。
2. 沟通协调:与工人直接交流,了解生产难题,促进问题解决。
3. 应急处理: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够迅速决策,启动应急预案。
为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制定相应的规范:
1. 带班计划:预先制定并公示带班计划,保证透明度。
2. 记录与报告:详实记录下井带班的情况,定期向上级汇报。
3. 审核与考核:对带班情况进行定期审核,纳入干部绩效考核,确保制度落实。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1. 提升安全意识: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能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
2. 强化安全管理:直接参与一线工作,能更准确地评估风险,提高安全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增进团队凝聚力:通过与工人的直接互动,增进理解,增强团队的向心力。
这项制度的实施,旨在通过领导干部的直接参与,将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生产第一线,以实际行动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推动矿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1篇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集团公司公司、处安全文件精神,,以实际行动树立项目部安全管理主体地位,提高“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安全管理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特派员、专职安监员每月下井不少于25次,每次不少于2小时,每月查处“三违”人员不少于5人次,查处安全隐患不少于20条。下井检查安全工作的重点为:(1)检查落实项目部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的执行情况;(2)检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3)检查“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4)检查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安全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5)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或设备缺陷情况;(6)检查安全设施完好状况。
二、项目经理部必须严格执行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制度。井下作业场所每班必须有1名项目部领导下井带班作业,实行24小时不间断跟班安全检查。项目经理、总支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15次,项目部副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每次不少于4小时,每月每人查处安全隐患不少于10 条,查处“三违”人员不少于3人次。项目部领导下井带班作业的主要职责为:(1)负责监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队长、班组长等下井跟班管理人员按时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上述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2)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是“一通三防”、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3)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4)及时发现和处理“三违”人员;(5)负责对带班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予以解决;(6)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
三、队级管理人员必须每小班有1人下井带班作业。队长、书记每月下井不少于20次,每次不少于6小时,带班队长下井不少于25次,与职工同上同下。队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主要职责:(1)负责上级安全办公会议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2)负责检查并督促规程、规定、标准、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3)负责监督检查本队班组长、跟班队长跟班情况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4)负责监督检查本队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5)负责本队当班机电设备完好状况检查,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6)负责并监督检查本队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落实情况;(7)负责本队在安全生产方面人、财、物的调配和供应情况;(8)监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9)负责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项目部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及进行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检查信息卡》,安全特派员负责干部安全检查信息卡的收集整理,调度室建立干部入井考核记录,对完不成下井带班作业次数的,当月每少一次下井带班作业的扣罚100元。完不成查处安全隐患及“三违”人员任务的,每少一项处罚五十元。
第2篇 灌云一中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云灌一中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增强行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行政领导干部的职能作用和以身作则的示范作用,认真处理好学校的日常事务,偶发事件,解决好学校的安全问题、组织好学校的重大活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行政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员
值班人员为学校校级行政领导干部。由政教处安排领导干部值班。每周轮换一次。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在当值的周内,每天对学校师生工作、学习、生活进行全方位、全天候、全过程督察,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并做好回访工作。
2.督促行政值日人员按时到岗守岗并及时听取值日行政人员反映的问题,帮助值日人员解决好突发事件,协助值日人员疏通学生、检查按时上学放学,保证校园安全。
3.负责接待来访人员、虚心听取意见,回答来访者的问题,解决好来访人员与学校的矛盾。协助校长对发生在本周内的重要检查工作,重大的集体活动等大型事务做好协调,组织和安排。
4.值班人员要与值班人员一道做好巡视、巡查及询问工作,特别是晚自习、星期六、星期日等薄弱时段的检查。
5.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载,对常规工作的情况要分别告知各职能部门,对重大情况要作全校通报。在周行政例会上要对每日记载的情况及时汇总通气。
第3篇 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为务求实效地深入开展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落实建工集团党委与行政提出的工作任务,努力建设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驾驭全局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 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由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组成。
二、联系工作的内容:
1、指导开展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调查研究、督促检查,使联系点成为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3、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
4、对联系的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和分析。
5、了解联系点职工的思想动态、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予以研究解决。
三、有关要求:
1、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车间党支部挂钩,做到参加车间党支部组织的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互评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演讲会一次。
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小组挂钩,做到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展示一次;参加批评与自我批评(互评)。
3、为保证保持 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实效,凡挂钩的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阶段深入现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活动进度不少于二次,并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党委报告;挂钩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对上级党组织做到每周有工作反馈,每阶段有情况报告。
四、挂钩单位:
1、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基层车间级党支部。
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本单位基层党小组。
第4篇 煤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安全履职制度规定
煤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了增强全矿各级干部的安全履职意识,确保安全履职到位,矿研究制定《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
抄报:集团公司党委、行政
抄送: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党委宣传部、矿领导、副总、井领导
关于在全矿副科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督导制度的暂行规定
一、督导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矿正、副科级干部、井级干部、副总为督导安全履职对象。
二、督导范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督导:
1 、在安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但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评估不达标单位的党政主管;
3、基层单位当班发生严重“三违”、重伤或瞒报工伤事故的跟班干部;
4、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存在隐患较多或重大隐患单位的党政主管;
5、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
6、精神状态差,安全工作处于后进的。
三、督导时间
督导实行旬督导制度,时间为每月的2日、12日、22日。(逢双休日顺延)
四、督导程序
1、安监部、生产部每月1日、11日、21日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统计领导干部“三违”治理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评估结果和生产事故等督导范围规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列出需要督导谈话的干部名单,报矿领导和政工部。
2、政工部按要求进行考核,并负责通知被督导人员和督导员按时进行督导。
3、督导谈话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监副处长统一协调,按照矿领导分管范围,实行分线督导。党支部书记、政工部室干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督导谈话,科区长由分线矿领导干部负责督导谈话,技术干部由总工程师负责督导谈话,井级和副总由矿党委书记或矿长负责督导谈话。涉及东城、张小楼井的干部时,两井党总支书记、井长分别参加督导谈话。
4、督导谈话议程:①被督导者查找安全履职不到位的原因、以主观原因为主;②被督导者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③督导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要求。
5、政工部、安监部、企管部必须派员参加督导谈话,并分别做好谈话记录。
五、处罚规定
1 、未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按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精神执行;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评估不达标者,按庞矿发[200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发生严重“三违”、重伤、瞒报工伤的跟班干部,按严重“三违”处理;
4、当月内连续受到二次被督导谈话者,罚款200元;
5、当月内连续三次被督导谈话,进行黄牌警告一次,一年内两次黄牌警告给予撤职、免职、解聘;
6、被督导者无故迟到短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200元;
7、被督导者在督导谈话后一周内向督导员和政工部反馈整改信息,否则罚款200元。
六、相关规定 文秘部落
1、干部因公出差、学习、因病(事)假不在岗上班,应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安监部和政工部,在考核时给予充分考虑。
2、本暂行规定自二oo五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到二oo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在执行过程中需认真总结,逐步完善该规定。
二oo五年七月十一日
第5篇 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____省________局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一、为加强省局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和愿望,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 解决思想问题,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增强凝聚力,制定领导干部谈心制度。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定期与干部职工谈心。
省局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局领导与分管的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所在部门的干部职工之间每年至少谈一次心。
要坚持五必谈。
即:工作变动时必谈,受到奖励、处分或批评时必谈,入党提拔时必谈,与同志发生矛盾时必谈,发生思想波动时必谈。
三、对干部职工提出的谈心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安排时间,热情接待,及时了解干部职工所想、所愿、所盼。
也可以深入到干部职工中,通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集体谈心。
在谈心中要善于换位思考,以诚相待。
要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的思想政治工作原则。
对思想认识问题,要循循善诱,耐心说服教育;
对实际困难,要在政策和规定允许的范围内积极帮助解决。
四、要把谈心做思想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中和部门、单位的年度考核中,检查落实情况。
第6篇 第三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1 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1.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1.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2 医院领导行政查房
2.1 医院领导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病员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2 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2.3 行政查房所涉及的内容,需要形成书面简报,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3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3.1 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一次,讨论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3.2 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安全文化氛围。
3.3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第7篇 某高级中学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高级中学领导干部值班制度
一、为加强双休日的学校管理和保证与外界的联系畅通,实行学校领导值班制度。
二、参加双休日值班的学校领导由校长办公室安排轮值表。
三、值班领导要准时到办公室值班,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四、值班领导负责接待来客来访,做好电话等有关事项的记录,检查学校各线各部门的值班情况,处理学校里的偶发事件。
五、值班时间为机关的上班时间。
第8篇 j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促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订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报告内容
报告的内容分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两类。
(一)事前报告的内容:
1、本人和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参加集资建房及享受房改政策(含实物和货币)的情况;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的情况。
2、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情况(含赴国外、境外读书)。
3、本人离婚、离婚后再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二胎、领养子女、与外国人及境外人员结婚情况。
4、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的情况。
5、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汽车、亲友赠送车辆及本人借用车辆的情况。
6、本人公费或自费学习驾车技术和驾驶车辆的情况。
7、组织找谈话明确工作调动后,在尚未办理调动手续期间,利用原职务作人事、大额财物处理等重大决定的情况。
8、工作调动后,随调动带走公用物品的情况。
9、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
10、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事前报告一般须提前20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上报书面报告单(见附表),其中本人享受房改政策及因公出国(境)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
事前报告的事项一般需由组织审核后再办理,特殊情况的需向组织说明。
(二)事后报告的内容:
1、本人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2、本人、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和涉及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
3、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企业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以及在企业参股入股的情况。
4、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组织上尚未调查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问题。
5、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事后报告一般须在事后一周内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上报书面报告单。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三、报告程序
(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实行一事一单一报制。
(二)报告人本人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一式三份,报局党委核实并签署意见,二份报区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室,一份报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境外活动及表现情况填写《出国人员鉴定表》,按出国政审有关规定办理。
(三)事前报告中需要组织审核的事项,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两家负责,必要时报请区委同意。一般在10天之内由区纪委答复。
四、报告要求
(一)全局领导干部应消除思想顾虑,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从行动上配合组织做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克服无所谓思想或怕麻烦的心理,对重大事项坚持先报告后办理。
(三)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地向党组织报告情况。报告时,必须将报告的重大事项说清楚,如场所,资金,处理方法等。不得隐瞒重大事项的事实,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四)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对不能公开的应予以保密。
五、报告监督方法
(一)实行报告人办事结果反馈制度。报告人应根据组织审定意见,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报告部门反馈。
(二)建立办理事情结果登记制度。报告人将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反馈后,组织要记录在册,建立备查档案。
(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其结果记录备案。
(四)建立相应的查处制度。领导干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要主动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不按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六、纪律处分
(一)已构成违纪
1、对直接领导人追究党风廉政责任。
2、对班子集体扣减当年党风廉政考核分。
3、本人接受纪律处分。
(二)未构成违纪但情节严重,经群众举报或上级检查中发现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局党委、纪委,组织上将视情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局党委在一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并扣减该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考核分。
(三)虽未构成违纪,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其批评教育,本人应在局内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情节较轻的,组织上指出后,本人必须立即整改,同时须将隐瞒不报的情况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9篇 某学院委员会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学院委员会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领导干部队伍,切实做好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根据《_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大庆师范学院党政领导干部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培训指导思想、目的、原则
坚持以_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领导干部要做“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表率的要求,组织好培训。培训以提高受训者的政治理论素养、增强党性和提高业务工作水平为主要目的,促进广大干部更自觉、更主动、更正确地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在新形势下分析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勇于开拓、勇于创新,为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培训应自始至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加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培训内容要精、要管用,培训方式要灵活多样,确保学有成效。
二、培训对象
1.现任的科级以上干部;
2.新提任的处、科级干部;
3.后备干部和骨干教师。
三、培训内容
1.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当前,要注重组织领导干部系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
2.法律、法规;
3.党的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制度及规定;
5.党政管理、高等教育管理知识;
6.相关制度、业务知识、理论、典型经验等。
四、培训、学习方式
培训采取授课与自学相结合;学理论与讨论、交流、参观、实践、调查研究、写学习体会相结合;脱产与半脱产和业余学习相结合;校外培训与校内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相关二级机构培训相结合。注重采用电化教学手段,开展科级以上干部在线学习。
五、培训、学习要求
按不同对象提出不同的培训、学习要求。但每人都必须做到:充分认识培训学习对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意义,自觉、主动地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学习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和自己的思想实际有针对性地学习,防止敷衍应付、厌学、漏学、少学、脱离实际等不良学风的干扰。党政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参加不少于三个月的培训。
六、培训、学习管理、考核
1.上述所有人员的培训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主要由组织部门具体规划、安排、具体实施,基层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协助落实。
2.凡脱产学习一周以上者,由党委组织部发给培训证。在每年的述职总结、考核中要述学、评学、考学。对培训、学习抓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对组织要求培训而无故未能完成培训学习任务者当年不得评优。培训、学习情况作为个人评优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
3.党委组织部将建立处级干部和后备干部培训学习档案;各二级单位党总支要建立科级干部培训学习档案。
4.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0篇 !!市__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市__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一条为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实行党员干部联系点制度。
第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支部:___
第二支部:___
第三条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的双重身份在联系点支部参加理论学习,参加“三会一课”等各类组织生活,每年不少于6次。
第四条党员领导干部要积极与联系点支部的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沟通情感、化解误会、促进和谐。对在谈心中发现的问题,要积极开展调研研究,及时、妥善加以解决,每年与支部全体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不少于1次。
第五条党员领导干部要服从支部书记的安排,以身作则,争当表率,带头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联系点支部的党员树立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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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 某局机关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为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规定,进一步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制定本制度。
一、述职述廉的对象
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
二、述廉内容
(一)坚定理想信念,身体力行“____”重要思想的情况。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三)严格按照税务系统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规范个人廉洁从政行为的情况。
(四)严格遵守各项纪律、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
(五)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三、述职述廉的方式和程序
述职述廉工作结合每年年度考核进行。
(一)局领导、各科室科长(主任)、副科长(副主任),结合年度干部考核,在年终总结会上述职述廉。
(二)述职述廉报告中,述职述廉的内容不少于三分之一。
(三)述职述廉后,将《干部年度廉政测评表》与《干部年度考核测评表》一并发放,由参加会议的干部职工对述职述廉对象进行民主测评。由县局考核组汇总后向主要领导如实汇报。
(四)根据测评中反映出的述职述廉人廉洁从政的重点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向全局通报会议情况,同时向县局专题报告。
四、述职述廉工作的组织领导
述职述廉工作在县局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局干部考核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并督促检查。
第12篇 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经公司研究决定,施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单位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单位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公司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告公司。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单位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报告。
8、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安排表》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9、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经理请假,由经理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车间。
10、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11、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班前交生产安全科汇总。
12、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13、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13篇 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
一、值班、跟班人员必须执行矿上对值班、跟班人员的有关规定制度。
二、值班人员24小时不准离矿,因生产和工作原因确实需向矿调度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岗位,脱岗者按细则执行处罚。
三、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对全队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平�全队生产工作,并负责组织追查分析值班期间的各类事故,并落实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和矿、队的各类罚款。
四、跟班人员必须按矿规定跟班,跟班人员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安排工作必须按规程和措施要求安排,落实各类检修项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五、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修项目,认真签收各类报表,及时处理各类事故,对没有检修和没完成检修任务者,要提出处理意见,对各工种岗位人员每班都要根据情况安排查岗,落实脱岗人员的处理。
六、值班、跟班人员均为当值和当班期间的第一责任人,不准许只顾本职责分工范围工作,对其他范围不重视,生产上出现事故要积极组织抢修,缩短事故时间,确实保证安全生产。
七、根据公司、矿有关要求,及时检查和查岗,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是公司、矿级隐患及时排查。
八、及时完成矿交办的各项任务,配合完成矿上的各类生产和安全活动。
第14篇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的通知》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建立县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努力实践邓小平理论和同志“____”的重要思想,在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切实形成认真学习的风气、民主讨论的风气、积极探索的风气、求真务实的风气,现就建立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重要性
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是规范领导干部学习,增强自觉性、提高学习质量的有效手段;是促进领导干部端正学风,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和改进干部考核工作,更好地了解和使用干部的重要环节。建立这一制度,对于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同志“____”的重要思想,在全局进一步兴起理论学习的新高潮,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是: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按照同志“____”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不断探索行之有效的考核方法,建立科学的考核标准和体系,逐步实现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核制度的科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调动学习积极性,促进领导干部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提高,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三、考核对象和主要内容
(一)考核对象
考核的对象是全体干部。
第15篇 领导干部下井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矿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督促各相关部门的管理人员靠前指挥,深入井下现场抓安全生产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5〕53号)、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煤矿企业领导深入井下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的考核规定>;的通知》(宁安委发〔2005〕13号)及宁煤集团〈〈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煤办发〔2006〕91号)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矿属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重点工程管理上必须下井带班,确保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矿副总以上领导及区队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与工人同下同上。
第三条 日常生产作业,如:采煤、掘进、通风、维修、井下机电和运输作业,一律由区队管理人员带班进行。
区队级管理人员(指区队长、书记、副队长、技术员等)必须每班有1人下井带班作业。每人每月带班不少于15次,中夜班各不少于10次。
第四条 科、队(区)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主要职责:
⑴负责各级安全生产会议、一通三防例会决议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⑵负责检查并督促规程、规定、标准、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
⑶负责监督检查本区队班组长跟班情况和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⑷负责监督检查本区队安全工作和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处理情况,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⑸负责本区队当班机电设备完好状况检查,及时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
⑹负责本区队在安全生产方面人、财、物的调配和供应情况;
⑺监督检查当班“三违”现象及处理情况;
⑻负责当班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 副总工程师以上的矿级管理人员,每月在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同时。
第六条 副总工程师以上矿级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主要职责为:
⑴负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区队长等其他科队跟班管理人员按时上岗情况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上述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⑵负责检查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是“一通三防”、顶板、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⑶负责当班重大安全隐患的检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⑷负责当班严格按矿井生产能力组织生产,及时发现和处理“三违”人员;
⑸负责对带班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予以解决;
⑹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
第七条 下井带班人员协助矿长、区队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下井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矿井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长、区队长报告。
第八条 矿井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在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必须追究当班带班人员相应的责任。
第九条 矿级领导每月必须按照〈〈关于转发〈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宁煤办发〔2006〕91号)要求完成规定的下井次数,即:正职10次/月,分管安全、生产、技术、机电等方面的副职15次/月,其他副职不少于6次/月。
第十条 矿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执行矿入井管理规定,即副总工程师16次/月,业务部门管理人员正职18次/月,副职、主任工程师、技术员20次/月。区队级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区队长、书记18次/月,副队长、技术员20次/月;上述人员中夜班入井次数各不少于总次数的三分之一。
第十一条 下井带班人员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带班人员要在井下向接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薄。
第十二条 建立干部下井带班档案。下井带班人员升井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及进行安全检查的交接班记录和下井带班档案,由人力资源部监督检查、从严考核。副总工程师以上矿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记录及矿其他管理干部入井带班情况由矿安全管理处具体负责管理与考核,同时设立“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天数公开栏”,每月检查通报一次,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第十四条 干部入井带班作业当月没有达到规定次数的,由本矿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连续三个月没达到规定入井带班作业次数的,在矿调度会上做出检查并处以罚款;半年之内达不到下井带班作业时间规定的负责人或管理人员,一律免职处理。
第十五条 各级领导下井检查安全工作必须完成规定的入井次数,按季度累计计算每少一次,罚款100元。因公事或其它原因,未完成规定下井次数的,应当有书面说明,报相关部门备查。
第16篇 领导干部下井制度范本
为切实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真正把企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根据《安全生产法》,参照《长治市地方煤矿矿级领导入井跟班作业暂行规定》以及黎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企业负责人下矿跟班作业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作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下井跟班领导干部的范围和任务
下井跟班领导干部的范围包括法人代表、经理、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及总工程师等主要公司和分公司级领导。企业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作业主要任务为:
1、参加班前会,对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及班(队、组)长工作情况。
3、巡查主要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完好。
4、排查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工作地点存在的隐患,并提出整改意见。发现重大隐患,及时撤离人员并上报。
5、核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6、查处“三违”人员,并提出处理意见。
7、落实安委办所确定的安全生产事宜。
8、处理现场突发事件。
二、企业安全监管责任人下井跟班作业的时间规定和具体要求
(一)、时间规定:
1、公司:
①董事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1次。
②总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2次。
③安全副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3次。
④生产副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6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3次。
⑤其它包片蹲点经理:每月下井不少于4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2次。
⑥安全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⑦生产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⑧保卫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⑨资产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⑩工程部长:每月下井不少于8次,其中跟班作业不少于4次。
⑾技术部长:每月检查尾矿库不少于10次。
2、分公司:
①每月要制定经理、副经理下井跟班作业计划,月初报公司安全部存档备查。特殊情况,内部调整。
②每天必须有一位领导下井跟班作业,时间不少于8小时。
③跟班领导要与当班工人同时在井口签到,同时下井跟班作业。
3、公司领导每次下井检查时间不小于2小时,跟班作业时间不小于4小时。
(二)、填写信息卡规定:
1、公司领导每次出井后要认真填写“领导干部下井信息卡”。
2、信息卡内容有:时间、姓名、同行人、被检查单位及具体地点,存在问题及处理情况,由当班检身工和跟班队长(或车间主任)签字,然后将“信息卡”传递到分公司安全科,由安全科根据处理意见进行落实并存档备查。
3、分公司安全科应将信息卡所列隐患整改的结果报安全部,每月21日将公司领导干部下井次数报公司安委办。
4、公司领导、分公司领导出井后要将井下发现的安全隐患填写到“隐患公示”栏中,以便督促整改落实情况。
三、下井情况考核
1、每月的21上午,分公司将领导干部的下井情况进行统计报安全部,在《矿山安全报》上进行公布。
2、领导干部未按规定次数下井跟班作业或检查,少一次罚款200元。
第17篇 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范本
第1条 检查了解各种制度执行情况,发现执行不好和未执行的,要及时纠正。
第2条 检查各种记录填写情况,检查完后填写评语并签字。
第3条 检查试验各种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及各种仪表指示是否灵敏、准确。
第4条 检查机房设施是否齐全、整洁卫生。
第5条 检查值班人员的责任心及精神状态,对精神状态不好或不负责的人员要停止其操作并采取有效措施。
第6条 分管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副总每月最少巡回检查一次。
第7条 机运部主任、区长每月至少巡检两次。
第8条 分管副主任、分管副区长和技术副区长每旬至少巡回检查一次。
第18篇 z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人民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好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
第19篇 中学学校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
中学(学校)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保证我们党永不变色,为了使我们社会主义祖国千秋万代兴旺发达,那么加强廉政建设就成为一个坚强的组织保证。一个党,如果不以人民利益为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财产,那么这个国家是绝对没有希望的。所以廉政建设必须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而且必须真抓,实抓,绝不能手松手软。为此特定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学习。坚持班子一月学习一次的制度,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加强思想修养,时时不忘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绝没有侵占国家财产和利益的权力。
二、学校的资金使用,完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坚持每年向职工汇报一次帐目的制度。工会一定做好这方面的监督工作。
广大职工有权检查,过问学校的资金的使用情况。增强财务制度的透明度。
三、不多吃多占,群众有的我们有,群众没有的,我们也应没有,不搞特殊化,和群众同甘共苦。甚至群众有的。例如:晚自习费,补课费,班主任津贴等。领导也不应该享有。
四、按照教育处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另立项目,不乱收费,也不允许学校的教师随便收取费用。
五、不能私自挪用公款,不允许用公款作买卖,搞第三产业。
六、不搞吃吃喝喝,挥霍浪费,宴请送礼,要集体研究讨论而定。
七、不利用工作之便,伸手索取回扣,或要什么好处。每个领导成员都要廉洁自律,勤俭办学,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此措施,每学期检查一次,如有违犯者,给以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20篇 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国___湖北省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实行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___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规定》、《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
,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
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中层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4、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
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中层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
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
要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
察工作档
案、廉政档案。
8、各部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抓好管辖范围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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