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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安全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矿井安全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矿井作业,生命至上。安全制度犹如矿工的生命线,它确保了每一项操作都在有序、可控的环境中进行。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的发生,降低风险,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是对矿工权益的基本保障。它不仅体现了企业的责任担当,也是对员工生命安全的庄严承诺。

安全制度有哪些

矿井安全制度主要包括:1) 安全规程,规定作业流程和应急措施;2) 培训制度,确保每个员工熟悉安全知识和技能;3) 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设备和工作环境的安全状况;4) 风险评估,预先识别和控制潜在危险;5) 应急预案,为突发情况提供快速响应方案。

注意事项

执行安全制度时,必须注重以下几点:1) 制度的全面性,涵盖所有可能的风险点;2) 制度的时效性,定期更新以适应新的作业环境和技术变化;3) 执行的严格性,不得有任何折扣;4) 员工的参与,鼓励反馈和建议,提升制度的适用性;5) 监督与考核,确保制度的落地执行。

矿井安全制度是保护生命、维护生产秩序的关键。只有深入人心,严格执行,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构建安全的工作环境。每一位管理者都应视之为头等大事,不断优化和完善,以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矿井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某矿井风门安全管理制度

风门安全管理制度

(一)永久、临时风门建造的技术标准

1.矿井风门包括永久风门、永久调节风窗、临时风门三种。服务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为永久风门, 在6个月以下的为临时风门。

2.矿井建造的永久风门,墙垛必须用不燃性材料 建筑,机电硐室的防火门、墙垛、门扇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 制作,临时风门可用木板建筑。

3.控制风流的风门每组不少于两道正、反向风门,并装有闭锁装置。通车风门间距不少于一列车长度,行人风门间距不小于8米。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联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4.通行机车风门的安设位置由矿总工程师牵头会同通风、机电、运输、安全部门的有关人员现场共同确定。风门安设的中心线和轨道中心线应一致,电机车突出部分至风门框的距离要符合《规程》规定。

5.永久、临时风门能自动关闭,有机车及斜巷运输的风门要设置声、光报警信号装置,否则要设专人负责看守。

6.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位置必须设在墙垛的上方,墙垛上方无空位时,可设在墙垛的两侧。调节风窗的规格应根据配风需要来确定,但必须满足设计要求。调节风窗必须成矩形,挡板长度要封闭整个调节窗口。

(二)永久、临时风门建造的质量标准

1.矿井石门揭穿突出煤层、防突采掘工作面及放炮作业巷道中建造的风门,墙体四周要掏槽(砌碹巷道破碹后掏槽,锚网巷道破网后掏槽),并与煤(岩石)接实。掏槽深度不小于0.3m,墙垛厚度不小于1.0m;墙体周边每间隔1m施工一根锚桩,插入岩体深度不少于0.3m,外露长度不少于0.3m。非突出巷道中建造的风门,掏槽深度不小于0.3m,墙垛厚度不小于1.0m。墙体表面用水泥砂浆抹面,严密不漏气。

2.矿井石门揭煤、防突采掘工作面及放炮作业巷道中建造的正、反向风门门扇,门扇施工采用双层木板,中间加衬布,门扇厚度不得少于50mm,且反向风门门扇必须加筋或包铁皮。门扇衬布采用柔性风筒、帆布或胶皮等材料,严禁有空洞或破口,保证门扇严密不漏风。门扇搭接门框的宽度不少于50mm,门扇必须用3根角钢作联接筋。

3.永久风门门框要包边沿口,有垫衬,四周接触严密(以不透光为准,通车门底坎出外),门扇平整不漏风,门扇与门框不歪扭。墙垛必须平整(1m内凸凹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缝和空缝,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4.永久、临时风门建造的门框规格(净宽×净高):通行机车门框规格,茅口大巷为1.6m×1.8m,石门为1.4m×1.6m;通矿车及行人的门框规格为1.4m×1.6m。门框外缘与墙体周边距离不少于0.5m

5.永久、临时风门建造必须选在巷道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的位置,墙垛周边要掏槽,见硬顶、硬帮,与煤(岩)体接实。永久风门墙垛表面必须用水泥砂浆抹面,确保严密不漏气。

6.永久、临时风门前后各5m内巷道支护良好,无杂物、积水、淤泥。永久风门水沟要设反水池,通车风门要设底坎,穿过墙体的管、线必须从钢管中穿过并堵严。

7.采用木板建造的临时风门,门框立柱规格(净宽×净厚)为200×150mm方材,木板厚度不少于20mm。立柱要掏不少于200mm柱窝,门框木板鱼鳞板搭接。风门墙垛必须圈边,所圈的木板边鱼鳞式搭接,圈边木板必须与帮顶接触严密,墙面勾缝或水泥砂浆抹面,确保严密不漏气。

(三)永久、临时风门的日常管理标准

1.从本规定下发之日起,矿井所有建造的风门,必须按照建造的质量标准,做到一门一设计。风门的施工按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的设计执行。

2.为了确保风门的建造质量,施工中,必须坚持三验收(掏槽验收、施工中检查验收、竣工验收)制度。由矿井安全部门牵头,组织通风、生产三部门联合验收。发现不按设计施工,必须及时推倒重建,对弄虚作假责任者,必须严肃追查处理。

3.矿井建造的风门必须建立管理台帐,并与图纸、风门设施管理牌板、现场实际相符。

4.矿井风门的日常管理。当班瓦斯检查员负责所在区域的风门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测风员每旬负责矿井风门设施检查1次,检查结果记入通风设施检查记录簿。矿通风科每月纳入质量标准化验收。

第2篇 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进一步深化煤矿电气安全管理,全面提高电气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夯实电气质量标准化基础,真正实现管理标准和现场实施的有机结合,从而使各矿机电质量标准化上新台阶,针对矿井实际情况,特制订《矿井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管理规定

一:供电管理规定

(一).供电管理工作在矿机电副矿长的监督和领导下,由矿机电职能单位具体负责。

(二).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将全矿的电管、设备、防爆、电缆、小型电器等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个人。

(三).涉及供电系统的调整、负荷增容、供电线路延长以及新安装大型设备供电等工作,必须先由电气技术员编制供电设计,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审批通过,方可进行。实施过程必须严格按照供电设计进行,以确保矿井供电的合理、安全。

(四).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不定期检查各矿井上、下供电系统的运行情况,各矿机电单位应主动协助检查。杜绝供电超长、开关甩保护、整定不合理现象。

(五).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绘制矿井供电系统图,并根据井下实际情况,及时更改或重新绘制。

(六)。供用电单位对分管范围的供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制,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对于无责任承包的供电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作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七)。井上、下各级变电所的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执行。停送电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停电工作票,并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照工作票要求严格执行。

(八)。矿机电主管人员负责编写每年的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计划,电气试验必须遵照有关规定按期完成。

二:电气保护管理规定

(一)。矿井35kv变电站一次继电保护定值整定由电力部门专门的成员完成,矿机电职能单位负责与电力部门相关单位做好沟通,及时变更整定数据。并作好日常的巡回检查工作。

(一)。矿井井上、下10kv电网及变电所继电保护由机电职能单位统一管理,井下变电所以外低压电网继电保护由区队负责现场管理,矿机电职能单位监督管理。

(二)。各种继电保护应按规定配置齐全,动作可靠,严禁短接或甩掉不用。

(三)。井下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引出的馈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四)。煤电钻、信号照明综合保护必须正常使用。 杜绝甩保护现象发生。

(五)。低压馈出线总开关、移动变电站二次馈电装置必须具备过流、漏电保护。 杜绝甩保护现象发生。

(六).井下各级变电所、供配电点、单台供电开关局部接地装置必须安装合格。

(七):每天由变电所值班人员对检漏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实验。

(八):电压在36v 以上和由于绝缘损坏可能带有危险电压的电气设备(含接线盒)的金属外壳、构架,铠装电缆的钢带(或钢丝)、铅皮或屏蔽护套等必须有保护接地。

(九):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ω。每一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至局部接地极之间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和接地连接导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ω。

(十):连接主接地极的接地母线,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100mm2的扁钢。电气设备的外壳与接地母线或局部接地极的连接,电缆连接装置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采用厚度不小于4mm、截面不小于50mm2的扁钢。

(十一):井下接地电阻的测量,由电气管理人员(专人)负责,每季度对总接地网接地电阻值至少测定一次,并记录,以备查阅。新安装的接地装置,使用前要进行测量。在进行接地电阻测量时,一般使用本质安全型便携式接地电阻测量仪表。

(十二):电网单相接地电容电流测试每年应进行一次。

(十三):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综合继电保护校验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电气防爆管理规定

(一):防爆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入井前,必须具备防爆合格证和煤安标志,否则一律不得入井使用。

(二):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经过严格检查,其内容包括:

1、零部件是否齐全完整、编号、铭牌是否清晰。

2、外壳、接线箱、底座等是否变形,防腐油漆是否有脱落。

3、各进出线装置是否封堵、密封圈、挡板、挡环是否齐全合格放置顺序是否正确,嗽叭嘴是否上紧。

4、隔爆接合面经磷化处理,并涂凡士林,无锈蚀,机械损伤不超过规定。

5、对每个隔爆间隙逐一进行测量,其间隙应符合要求。

6、联锁装置齐全完整。

7、控制线压线无松动,线号清晰。

8、注油设备不应有渗油现象。

(三):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好无损,严禁出现裂纹,开焊或严重变形,否则为失爆(变形长度不超过50mm,凹凸深度不超过5mm)。

(四):电气设备不应有严重锈蚀现象,进行涂漆防腐时下列地点不应涂漆、铭牌、防炸标志、警示牌、渗入隔爆接合面的油漆及时清除,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内外有锈皮脱落为失爆。

(五):闭锁装置应齐全,可靠,设备原设计无闭锁装置的,不得去掉“断电源后开盖”的警示牌,闭锁装置起不到闭锁作用为失爆。

(六):隔爆室的观察窗,严禁缺密封胶圈并且胶封,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一段玻璃为失爆。

(七):隔爆接合面应保持完整,定期进行磷化和更换防锈油脂,油脂内部不得渗入铁硝、砂粒等,防止划伤接合面。

(八):隔爆接合面的间隙不应超过规定值,其机械损伤不超过允许值。

(九):用螺栓紧固的隔爆面,同一部位的螺栓,螺母等规格应一致,螺母必须上满扣,弹簧垫圈以压平为合格,对于断裂或失去弹性的弹簧垫圈必须及时更换,否则为失爆。

(十):电气设备的零件应齐全,开关及启动器的绝缘护罩不应有缺损,不允许缺防护罩和电源隔板,接线腔内应清洁干燥,绝缘座套管不允许有裂纹,烧伤等痕迹,触头的开距,同期度应符合要求。

(十一):电缆引入装置应完整、齐全、紧固、喇叭口不应有破损,挡板、挡圈不应有锈蚀。 否则为失爆。

(十二):密封圈厚度和宽度应符合规定,密封圈不得出现老化,变质和变形。否则为失爆。

(十三):电缆接线时,其护层要伸入盒(腔)壁5-15mm,按规定使用合格的卡爪和弹簧垫。否则为失爆。

(十四):接地芯线应留有余量,防止电缆拔脱时接地线先断失去保护作用。

(十五):接线应整齐无毛刺,上紧螺母时不应压住电缆绝缘外皮,裸露芯线距垫圈的距离不能小于10mm,接线完毕后应仔细清洁接线腔,不得留有碎导线头等杂物。

(十六):压线板装置应压紧电缆,但电缆的压扁量不得超过其直径的10%。

(十七):电缆引入装置有下列情况一者为失爆:

1: 密封圈内径大于电缆外径1mm以上的。

2:进线嘴内径与密封圈外径之差超过下列规定值的。(密封圈外径在20mm以下,不超过1mm、60mm以上不超过2mm)。

3:密封圈单孔内穿多根电缆或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的。

4:密封圈因破损、老化、变质、变形达不到规定要求的。

5: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上的。

6:密封圈和电缆之间有其他包扎物的。

7:一个进线嘴内用多个密封圈的。

8:不用的进线嘴缺密封圈或挡板及挡板绝对厚度小于2mm或挡板直径比进线嘴内径小2mm以上的。

9: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或挡圈子放在密封圈和挡板之间的。

10: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线嘴内缘不紧,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及密封圈能活动的。

11:压盘式进线嘴缺压紧螺栓或压紧螺栓上不紧的。

12:螺母式进线嘴因乱扣,锈蚀等紧不到位或有三个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过半扣的。

13:使用的螺母式进线嘴缺少挡圈和挡板的。

14:电缆在进线嘴处能抽动的。

15:高压铠装电缆的接线盒没灌绝缘胶或绝缘胶没灌到三叉口上的。

16: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口引入出动力线的。

四:停送电管理规定

(一):通用规定:

1:停送电操作人员和电气维修工,必须经过相应部门的岗位资格培训,持合格证上岗。

2:停送电操作人员必须熟悉作业范围内的电气系统,设备性能,结构和工作原理,以及停送电的操作方法。

3:电气维修人员必须掌握验电器具的使用等级,以及验电、放电、挂短路接地线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方法。

4:电气设备的维护要达到《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规定的要求,各种电气保护齐全,经定期试验合格。

5:各单位进行停送电操作,要备齐各种绝缘用具,验电器具、仪表、并经检验合格。

6:任何停送电作业,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按本规定进行验电,放电和挂短路接地线。

7:严禁带电检修和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8:按规定填写“工作票”和“停电申请表”,经矿领导批准后执行,外架空线路停电检修由机电职能单位向供电局申请,应急处理事故时,由矿调度室及机电职能单位安排。

(二):停送电作业

⑴ 地面、井下中央变电所

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必须持相关部门签发的上岗资格证或在上一级电力部门备案,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2:停送电操作必须由变电所值班员执行。

3:按照工作票内容,根据供电系统图和现场实际,核对无误后,方可填写“倒闸操作票”,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停送电的操作。

4:严禁电话或约时停送电。

5:停送电操作要严格执行唱票复诵制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制。

6:停电后,先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用合格的短路接地线充分放电,再接好短路接地措施,方可开始检修作业。

7:同一线路上多组施工时,工作票发给一个总的负责人,工作结束后,总负责人核实各组人员,确认已全部撤离工作现场后,方可联系送电。

⑵ 其它地点停送电

1:其他地点停送电是指非高压停送电,但必须经矿机电职能部门同意后执行。

2:停送电操作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电气维修工执行。

3:停电操作前,要按照所停负荷名称,根据供电系统图和现场实际,核实停电开关编号,无误后,方可按操作规程操作,并闭锁挂牌。

4:停电后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器验电,确认无电后,用合格的放电导线放电,再挂短路接地线,之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5:检修完毕后,撤除所有安全措施,复核无误后,联系恢复送电。

⑶ 有关验电、放电和挂短路接地线的具体规定。

1: 35kv等级

验电:投入使用的验电器必须是经电气试验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穿戴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鞋,并有专人监护。人体与可能带电体之间保持 2.5m 以上的安全距离。

放电:当验明无电后,用合格绝缘外层的导线或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当验明无电后,要立即装设短路接地线,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短路接地线用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2:10kv等级

验电:用电压等级合适而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的进出线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验电时必须戴上绝缘手套,人体与可能带电体保持1.0m以上的安全距离。

放电:当验明无电后,用合格绝缘外层的导线或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当验明无电后,要立即装设短路接地线,由两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均应使用绝缘棒和绝缘手套,短路接地线用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3:660v及以下等级

验电:用电源电压等级合适的验电笔,在检修设备的两侧各相分别验电。

放电:用有绝缘外层的导线或者专用器具对地放电。

装设短路接地线: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线用专用线夹固定在导体上,拆卸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短路接地线有多股裸铜线,其截面应符合短路电流的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

第二部分 处罚条例

一:处罚条例

(一):出现供电超长,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10000元/处。

(二):出现继续使用淘汰电气设备,处罚500元/台。

(三):出现使用低于电源电压标准的电缆供电或低于电源电压标准的接线盒,处罚500元/处。

(四):出现供电系统图纸与井下实际不对应的情况,处罚200/次。

(五):出现一台开关未按规定安装保护,处罚 500元/处。

(六):出现电气开关甩保护,处罚如下

1:高压开关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低压开关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以上保护检查缺一项,处罚 1000元。

2:信号综合保护装置甩保护或脱保,处罚1000元/处。

3:低压馈出线总开关、移动变电站二次馈电装置必须具备 过流、漏电保护。出现一项保护缺失或脱保,处罚1000元。

(十一):出现一处接地不合格或缺失,处罚 300元。

(十二):出现井下电气设备有一台缺防爆合格证,处罚200元。

(十三):出现一处电气失爆,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5000元。

(十四):发现井下电气操作工违章操作,处罚500元;发现电气负责人违章指挥,处罚500元。

(十五):检查变电所无停电工作票或不执行停电工作票制度,处罚300元/次。

(十六):高、低压开关继电保护整定值不合理或整定值与实际不符,处罚300元/处,造成事故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十七):不按规定装设风电闭锁装置,处罚200元。

(十八):出现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视为重大安全隐患,处罚20000元,机电矿长撤职,责任人开除。

(十九):电气设备不得串联接地,接地线截面不够或缺少接地线,处罚200元/处。

(二十):开关等电气设备不上架、直接遭受滴水、淋水侵蚀,处罚200元/处。

(二十一):发现带电作业,处罚1000元/次。

(二十二):对于无责任承包的电气设备出现问题,公司机电设备管理部将针对机电矿长为责任主体进行考核处罚。

(二十三):各单位发生机电事故后,必须报告机电副矿长,如隐瞒不报,视情节轻重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

(二十四):对检查不合格的问题,要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否则处罚机电矿长500元,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进行罚款。

第三部分 附则

本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规程相低触时,以上级规定、规程为准,与我公司以及各矿过去的有关制度、规定等相抵触时,均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未涉及到的有关内容,过去有关的制度、规定仍然有效。

第3篇 m矿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企业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gb 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给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阶段施工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作好复检复查工作。

第三条建设煤矿安全质量达标分为二个等级,总分100分;其中巷道质量检查表满分为50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满分为50分。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良,70—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评级。

第四条安全质量达标考评验收办法

1)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分为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支架支护三种支护形式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一、表二、表三。

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分营地建设、安全文化、安全设施、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内容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四。

3)本季度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不得评为优良级。

4)本季度中有一个月质量未通过分公司验收不得评为合格级。

第五条每季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矿建项目部当季所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考评验收,依据表格现场打分,确定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达标情况。

第4篇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对掘进巷道贯通要把好七关,作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防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沟、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7、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注水或注浆。注水或注浆的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8、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且有组织、领导、分析柳,构。

9、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10、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11、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总结、汇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第5篇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及监控员管理制度

1.监测电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监测电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牌板没有按规定填写的罚款100元,填写有误的罚款50元。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没有对运行情况及故障情况详细记录的罚款100元;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没有按期对井下各点的监测传感器进行断电试验的罚款100元;

(3)瓦斯超限要有详细的超限及事故追查记录,无超限记录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对超限没有进行追查处理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当班监控员如发现当天数据库资料丢失或者无法打开时要做好记录并汇报监控中心主任,没有记录或没有进行汇报的对当班监控员罚款100元。

5.接班后,首先应和通风科、调度员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次日早班将前一天的监测日报、超限日报、重点区日报,报表送通风副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缺少签字及没有按期签字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8.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清扫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清洁。以上每少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9.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0.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严禁将监测电缆缠绕在动力电缆之上如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12.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13.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 ~15 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 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14.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 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进行跟踪性精度确认。

15.按规定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按规定每10天对非重点区、每3天对重点区瓦斯传感器进行调试校正,没有按照时间规定进行调校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16.调校程序

(1)、空气样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

(2)、通入空气样对传感器调校零点,通入空气样时间不得小于90s,零点校正结束后要打电话通知机房即将进行标气调校要求机房座机员对将最高浓度值记录并与监测工进行跟踪对照井上下浓度值是否一致,监测工没有认真进行调校及空气样通入时间不足90s的对监测工罚款100元。

(3)、通入标气样对传感器调校,通入标气样时间不得小于90s,进行效验前必须通知监控员要对某个点的传感器进行调校,通入过程中监测电工手拿秒表仔细观察声、光报警及断电器动作的相应时间,校正结束后要打电话通知机房做好记录并与监测电工进行跟踪对照井上下浓度值是否一致,监测电工没有认真进行调校及标准气样通入时间不足90s的地面主机曲线图无空气样效验曲线的对监测电工及监控员分别罚款100元。

17.传感器的基本误差范围控制在±0.05,如发现误差较大监测电工要查明原因,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

18.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并建立相关台帐帐卡。

第6篇 矿井安全检查员管理制度

一、安全检查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1、责任心强,政策性强,思想进步,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同不良倾向做斗争。

2、安全检查员要有5年以上煤矿现场工作经验,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经身体条件检查,确认能坚持经常下井工作。

4、安全检查员必须经过上一级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二、安全检查员必须定期参加培训,考试不合格,补考,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种。

三、安全检查员必须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各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即“三大规程”),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能独立对井下任何一个工作地点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员进行安全检查工作必须持证上岗。

四、必须严格履行安全检查员职责,行使安全检查员权利,主要监督检查各单位对“三大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各施工队的工程质量。

五、安全检查员必须每班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巡回检查,并认真填写巡回检查记录,巡回检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检查员巡回检查制度》。

六、对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三违”现象行使违章罚款或提出其它处理意见。

七、矿井发生事故时,要及时汇报生产调度室、安全调度室等有关科室和矿井领导,正确报告灾情和现场救援条件,并积极指挥抢救工作,对在事故抢救中不积极、不主动者立即调离本工种,并严厉处罚。

八、煤矿各级领导拒不接受正确意见,坚持违章指挥,冒险生产或因工作打击报复,安全检查员有权越级上报。

九、按时上下班,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将本班次存在的不安全隐患必须交接清楚,交接不清不得离开工作地点。

十、安通科对安全检查员违犯管理者处罚如下:

1、安全检查员培训期间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元。

2、安全检查员在巡回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又不积极采取措施,发现一次罚款10元;对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又不及时汇报,立即调离本工种,本月只发生活费300元,酿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重罚或开除处分,以至追究刑事责任。

3、安全检查实行施工区域负责人签字制度,施工区域负责人不给安全检查员签字,安全检查员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汇报矿安全调度室;发现安全检查员代签字或他人代签字者,罚签字者10元。

4、不按规定进行交接班,发现一次,罚交、接班安全检查员各10元;正点后30分钟不能到达交接班地点交接班,罚接班安全检查员10元;接班安全检查员还没有到交接班地点,交班安全检查员离开交接班地点,罚交班安全检查员10元。

5、发现安全检查员巡回检查记录填写不清或不能说明实质问题者,一次罚款20元。

6、安全检查员漏检一次处罚款20元,空班一次调离本工种,本月只发生活费300元,因空班漏检酿成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重罚或开除处分,以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7、凡本月受罚金额累计达到200元以上者,必须停班学习3—10天,经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工作。

第7篇 某矿井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1. 为依法确保安全费用的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按程序保质量完成安措工程,提高矿井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增强综合抗灾能力,实现本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安全费用按每吨煤不低于15元/吨标准从成本中提取。

3. 安全费用的提高质量和使用严格按照《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及相关矿井基建文件规定,进行提取使用。

4.安全费用使用原则:

(1)专款专用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煤矿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储存,年度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费用不得挤占和挪做它用。

(2)重点保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分轻、重、缓、急,重点保障矿井通风系统、瓦斯防止与抽放、安全监测监控设施、矿井防治水、矿井安全供电及提升运输安全设备的更新、改造和完善。安全费用资金要使用到消灭事故隐患、杜绝重大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部位。

(3) 突出效果原则

安全费用资金投入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根据专用资金计划和成本资金计划,通过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竣工验收,投入运行后要达到预期的目的。

5.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方案;各业务部门负责本系统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和工程的方案审核。各矿井安全费用计划审定后要上报集团公司备案;煤炭主管部门按规定对安全工程实行效能监察。

6. 各矿井年度安全工程计划、项目安排必须征求集团公司和分管领导的意见。

7. 安全工程必须建立项目责任制度,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逐步建立和完善安措工程项目责任终身负责制。签订包干责任书,责任书中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项目建设的协调组织工作,对项目“工期、质量、造价和投资效果”负直接责任。

8. 严格安全工程的立项、设计、实施、进度、质量和使用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各业务保安部门对安全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

9. 各实施单位必须列出组织实施计划进度表和实际工程进度表,各单位成本安措要有计划、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表并报煤业公司对口业务部门,计划部,安全监察部,以便按计划督促实施。

10. 安全费用项目的实施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管理,有关业务部门对工程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安全部门必须参加,验收不合格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11. 设备支出由供应部门按照招投标价格对外签订供货合同,生产、机电、通风、安全、财务等有关部门必须参加与招投标,生产、机电、通风、安全等部门必须参加设备验收。

12. 由集团公司安技部牵头,组织财务、基建等相关部门每季度对各矿井安全费用项目进度、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审计部门每年终对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计。

13. 各实施单位,相关业务部门必须按照年度安全费用实施计划所确定的时间组织实施;不能按照计划时间组织实施的项目,要及时修订计划,说明原因和修订后的实施时间费用等,经相关部门把关同意、分管矿长审核批准后报安监站,否则安监站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任务、时间考核兑现。

14.安全费用的考核纳入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质量检查评比考核内容,实行年度统一考核。

(1)工程项目按年度累计完成情况考核,工程量(工作量)每降低1%,扣除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总得分5分。

(2)装备投入按年度累计完成资金情况考核,资金完成量每降低1%,扣除矿井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总得分5分。

(3)对未能完成计划的进行原因分析和责任追究,对直接责任部门处罚。

第8篇 矿井提升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矿用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

第一条 提升系统是井下矿山的咽喉,也是安全生产的要害部位。为此,建立严密的管理制度,设置专职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做到人人有责任,事事有人管。

第二条 矿井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包括:1.主机。由主轴装置、减速器、深度指示器、操作台等组成;2.控制传动和闸控部分。由主电机及控制系统组成;3.制动系统。由液压站、管路、阀、制动缸、制动闸等组成;4.井架及井筒设施。由井架、天轮、罐道绳(或钢罐道)等组成;5.箕斗提升的装置与卸载装置或罐笼提升装置。

第三条 各个提升系统必须具有《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以下同)第6.3.5.10条所列的符合要求保护与电气闭锁装置;还应设置第6.3.5.11条所列的保护与联锁装置。

第四条 提升系统的设备、设施和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完整无缺,技术状况良好,动作灵敏,工作可靠。

第五条 提升系统的设备和设施的设计、安装,有关数据(如最大提升速度、加减速度、制动力矩、钢丝绳和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等)的选择与调试,必须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 每一个提升系统必须具备速度图、制动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等,并将这些图悬挂在提升机房内。

第二节 矿井提升管理的原则和要求

第一条 矿井提升机的选型设计,应由设计部门承担。

第二条 矿井提升机的安装与调试,一般应由专业队伍承担。

第三条 提升系统的技术改造,须经审批、设计、审查方可实施。一般项目的改造,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重大技术改造和对安全保护装置的改造,须报请局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技术改造完工后须经原批准机关组织验收,并将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

第四条 提升设备的安装和检修工程竣工后应组织验收。安装和大修工程的验收,应由局设备主管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中修工程的验收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组织。小修以下的工程验收,由车间负责组织。

各种工程的竣工验收,都必须有完整的技术资料,验收后由公司设备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整理归档。

第五条 公司提升设备的管理机构为:

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机动科);

设备所属车间(设备副主任和机、电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提升工段和维修工段。

各级机构应按照责任制要求,各负其责。

各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负有监督、检查、指导的责任,并接受技术咨询;各下级单位有向上级单位如实汇报设备情况和管理工作情况的责任。

第六条 提升设备在检查、维修中严格执行点检制,在检修中推行网络技术,并应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

第七条 提升设备管理应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完善各种原始记录和技术经济统计资料。提升系统的材料、备件、能源等方面的消耗应单独统计。

第三节 提升设备技术资料的管理

第一条 提升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档案、运转记录、点检记录、检修记录、绳检记录、调试报告等。

第二条 设备档案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保存。当设备调拨时随机转移。设备档案应包括:设备选型设计说明书及系统主要参数;设备安装调试记录及验收记录;设备出厂合格证、说明书、装配图及主要零件图等。

第三条 设备运转记录由运转工负责填写。每月上交车间,由车间审阅汇总后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摘要载入设备档案(如提升次数、提升量、累计运转时间等)。运转记录一般保存一年,有关方面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延长保存时间。

第四条 点检记录由各有关人员填写,每月上交车间。车间应对点检记录进行综合分析,掌握设备缺陷隐患,适时安排检修。之后车间应将点检记录和分析结果一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摘要载入设备档案。点检记录一般保存一年。

第五条 设备检修记录由负责检修工程的单位填写。工程竣工验收后连同验收记录一并交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整理归档。

第六条 绳检记录由绳检工负责填写。每月交车间,车间在分析审阅后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绳检记录认真分析,找出钢丝绳磨损、锈蚀、疲劳、断丝等发生和发展的规律,之后整理归档。绳检记录一般保存一个换绳周期。

第七条 设备的定期检验及调试记录由负责调试的单位编制,全部归入设备档案。并复制一份交设备所属车间。

第二章 矿井提升作业标准

第一节 提升机房环境设施及文明生产标准

第一条 提升机房的设备和设施,应按设计配齐保持完整。主机和操作台应涂灰色或浅绿色;润滑油和液压油管道,上油管应涂红色,回油管应涂黄色;水管应涂绿色;压气管道应涂天蓝色;地脚螺丝的露出部分应涂红色;其它外表部分可涂黑色。

第二条 提升机房必须配备下列用具和材料,并且在固定地点摆放整齐:

1、能适合司机日常紧固用的活扳手、改锥、钳子和加油用的稀油壶、黄油枪等。

2、清洗、擦拭用具用品。

3、常用润滑油料。

第三条 提升机房的记录必须包含下列内容,并且统一装订,摆放整齐,填写认真:

1、要害岗位进入登记。

2、交接班记录。

3、运转记录。

4、点检记录。

5、绳检记录。

6、维修记录。

第四条 提升机房必须悬挂“四图”、“三制”、“一规程”,并且字迹清晰,规格统一,悬挂整齐。

“四图”指提升系统速度图、液压系统原理图、电控系统原理图、润滑图表。

“三制”指交接班制、岗位责任制、点检制。

“一规程”指提升机操作规程。

第五条 机房和设备必须经常保持清洁卫生,做到窗明、地净、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

第二节 提升机作业组织标准

第一条 司机

1、提升机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并取得操作证,方可上岗操作。考核应包括书面考核和实际操作考核。

2、提升机司机岗位必须配齐足够的人员,保证每班有两人上岗操作。

第二条 维修钳工

1、提升机维修钳工应单独设置。维修钳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值班维修工。

2、维修钳工中必须有专人负责提升机钢丝绳检查或设置专职绳检工。

3、提升机维修钳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提升机结构、性能、参数和维修技能。

第三条 维修电工

1、提升机维修电工应单独设置。维修电工人数根据劳动定员确定,但重要提升系统必须保证每班有两名值班维修电工。

2、提升机维修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掌握其结构、性能、参数、控制原理和维修技能、调试知识。

第三节 提升机司机作业标准

第一条 司机在接班时应提前15分钟到达机房,按照“交接班制”要求进行接班。

第二条 司机接班后应随即按润滑图表要求,对每班加油的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每天加油的润滑点由白天班司机加油。加油工作由副司机进行。

第三条 司机坐在操作台前应姿势端正,保证两手操作自如,双脚很方便地踏着动力制动开关和紧急制动开关,眼睛能方便地看到深度指示器全行程。

第四条 与电工联系,手动试验深度指示器上的过卷开关是否可靠,试验动力制动是否正常并试验紧急制动是否可靠。

第五条 完成上述工作后和信号工联系,进行一个循环的空车试运行,并以验绳速度制造人为过卷,试验过卷开关的可靠性,然后根据信号,进行正式提升作业。

第六条 提升机的操作

1、每一台提升机都必须根据控制原理,编制适合本机的操作规程,但任何一台提升机都必须遵守下列操作方式:

(1)听清并辨明信号;

(2)主令控制器先给上第一预备级再松闸;

(3)下放重物时,启动后应迅速将控制手柄推到底,用脚踏动力制动配合控制速度,禁止溜车带闸下放重物。

2、提升机应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提升人员时必须正司机操作副司机监护。

3、运行过程中,操作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显示器上的深度指示运行情况:

(2)注意听停车信号;

(3)注意监视各种保护与故障显示。

4、监护者主要注意下列事项:

(1)主电机的电压和电流;

(2)显示器深度指示系统运行情况;

(3)设备运行声音和气味;

(4)减速点过后监视操作者是否有误操作;

(5)运行中操作者发生突发性疾病,立即代替其操作。

5、运行中,只有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才能施行紧急制动:

(1)听到事故警铃;

(2)听到井筒有异常声响;

(3)看到提升钢丝绳有剧烈抖动;

(4)电控系统起火;

(5)减速点后没有减速;

(6)主电机电流突然增大;

(7)其它特殊情况。

第七条 下班前30分钟开始做交接班准备,按照“交接班制”规定向下班司机交班。

第四节 维修钳工作业标准

第一条 维修钳工应根据“点检制”规定,对应由自己负责的点检内容,按照周期、方式、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

第二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情况及司机反映的问题,应及时检修、调整。

检查方法和检修、调整标准如下:

1、检查主轴键,用手锤敲击,不应有松动现象。

2、检查主轴承及减速器轴承,听声音无杂音和震动。

3、检查卷筒或主导轮,其筒皮、焊缝、轮辐、支环,应无裂缝、开焊现象,无明显变形。

4、检查减速机,齿轮无撞击无杂音;打开观察孔观察,检查齿面磨损、胶合、点蚀等情况。

5、检查各地脚螺丝,用手锤敲击,不松动。

6、检查卷筒衬板,眼观不劈不裂;螺栓孔余深不少于10mm。

7、检查液压站:

(1)油泵运转声音正常,无泄漏;

(2)启动油泵和安全电磁铁,系统压力应附合整定值。如油压过高或过低,应调整溢流阀。如系统没有压力则应顺序检查:溢流阀节流孔是否堵塞,油泵是否不供油。

8、检查闸瓦间隙,对瓦块式闸,其工作制动器的闸瓦与制动轮的单侧间隙不应大于2.5mm;紧急制动器的闸瓦与制动支轮的间隙不应大于1.5mm。

9、钢丝绳的检查,除按安全规程每天进行检查外,还应作到:对单绳提升,每6个月串移一次绳卡位置,观察绳卡下有无断丝。

10、罐道钢丝绳应每月检查一次磨损和锈蚀情况,并涂油润滑。特别要注意井窝下不使用段的罐道绳,要进行除锈防腐处理。

11、制动钢丝绳及缓冲器应每月检查一次,进行除锈防腐处理。发生断绳制动,或进行断绳试验后,应检查防坠器下的绳况,并检查缓冲器,必要时进行调整。

12、检查罐笼联接装置锈蚀情况,除去锈迹和油垢,检查是否有裂纹,并对销轴进行润滑。

13、检查天轮结构是否有裂纹和变形。检查衬垫磨损情况,并对轴承进行润滑。

14、检查罐笼锈蚀情况,尤其要检查骨架和铆接部位锈蚀情况。除去锈迹,检查有无裂纹。

15、检查罐道和弯曲变形情况,罐道卡子是否松动脱落。检查罐道磨损情况,其磨损值不超过gbl6423-200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3.9条之规定。

第五节 维修电工作业标准

第一条 主电机的维护保养

1、应定期吹扫电动机内积尘,保持通风散热良好。

2、运行中的电机应经常检查温升情况,其值不应超过铭牌规定。

3、检查电机轴承工作的润滑情况,定期补充和更换润滑油脂。

4、滑环工作表面应清洁光滑,无烧痕、条痕等缺陷。

5、电刷在刷盒内应滑动灵活,电刷与滑环面应密切接触,压力大小适中。

6、电动机运行3000小时以上,应对电机的绝缘作一次测定。低压电机绕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0.5mω。

用摇表测电阻时,应在电机发热后进行并将电缆线断开。如绝缘电阻不符合要求,应查出原因并加以处理。

第二条 换向器的维护保养

1、检查换向器必须切断电源,挂上停电作业牌,方可进行工作。

2、除去积尘,检查各部机件的完整性,稳固性和可靠性。

3、检查主触点闭和时是否在触点表面如头烧痕应用细锉打光,禁止使用砂纸。

4、检查主触点的压力、间隙,三相应同时闭和,否则应及时调整或更换弹簧。

5、检查辅助触点的压力、初间隙和弹簧的压缩行程。

6、检查防电离装置的金属片,要仔细检查磁吹灭弧线圈的圈间隙是否良好。

7、检查磁铁的短路环是否完整,损坏必须更换。

8、磁铁活动部分与固定部分表面接触严密,如歪斜不严,可调整活动部分;不平时应更换。

9、测量绝缘电阻,对于受潮部分应随时干燥。

第三条 磁力控制站的检查与维护:

1、加速接触器的检查与维护:

(1)主触点闭和时应呈线性接触,表面有烧痕应用细锉打光;

(2)主触点的压力、间隙和接触后的压缩行程应符合规程规定;

(3)消弧罩应清洁,栅格板不应相碰,石棉板不应有缺陷,否则应调整或更换;

(4)辅助触点表面应光滑,否则可用细砂纸打光,触点的压缩行程为2.5mm,运行磨损后不应小于1.2mm;

(5)检查衔铁,接触面闭和后应严密无间隙,检查吸引线圈有无过热和烧损。

2、时间继电器的检查与维护

(1)继电器动作应灵活。触点压力、间隙、压缩行程保持正常。

(2)检查继电器线圈有无过热损坏和断线,测量线圈绝缘电阻一般不低于1mω。

(3)继电器的延时应保持系统的延时要求。继电器不允许在没有非磁性垫片的情况下工作,但垫片厚度不得小于0.1mm。

3、电流加速继电器的检查与维护

(1)注意观察继电器吸引和释放动作是否符合加速要求;

(2)其它方面的检查和维护同时间继电器。

4、其它部分

各开关工作正常;磁放大器出线不应有断线;接线端子连接牢固;晶体管、电容器没有击穿、过热现象等。

第四条 操作台的检查与维护

1、各仪表指示准确。

2、各按钮和转换开关动作灵活,接触良好。

3、主令控制器触点的压力、间隙弹簧的压缩行程正常。

第五条 安全保护和闭锁装置的检查与维护

1、过卷开关、闸瓦过磨损开关安装位置正确、牢固,动作灵活可靠。

2、过速、限速继电器及断线保护继电器动作可靠。

3、脚踏紧急制动开关、换向器室门闭锁开关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

4、减速开关安装牢固,动作正确。

5、制动油过热、过压的接点动作灵活。

6、各安全保护信号显示正确。

第九条 其它部位的检查与维护

1、检查信号与提升机构的闭锁,没打信号时主电机应不能启动或加速。

2、应经常检查深度指示器的传动件及碰块的清洁情况,如不正常应及时清理,防止出现卡住现象。

第六节 润滑标准

第一条 每一台提升设备都要根据设备技术资料,编制出润滑图表。编制润滑图表必须体现“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原则,润滑图表必须适合于本台设备的性能和特点。

第二条 润滑工作按润滑图表严格执行。机房内加油周期凡每班和每天的润滑点,由提升机司机负责加油。其它周期的润滑点由维修钳工负责加油。

第三条 所用油品必须经过检验合格,使用代用油品时,必须报公司设备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 重要部位的加、换油必须留有记录。

第七节 提升机的定期检查、调整、调试标准

第一条 工作制动闸和安全制动闸的制动力矩均不应小于绞车最大静力矩的3倍。

第二条 对于jtk型提升绞车,在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应超过0.75m/s2。

第三条 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5.16条规定。

第四条 提升钢丝绳的选用,试验标准,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3.4.1条至6.3.4.9条的规定。

第五条 竖井单绳提升的罐笼防坠器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清洗和不脱钩试验,每年进行一次脱钩试验。

第六条 制动闸瓦与制动轮缘的接触面积应不小于80%。

第七条 在等速阶段发生安全制动,必须先检查闸瓦表面的状况,确认正常后,才允许开车。

第八条 提升机的电气调试应一年进行一次,调试工作由专业人员进行。调试后的各项数据和性能,应符合电气调试规程和原设计的要求,及时编制调试报告提交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整理归档并将调试结果报局设备主管部门。

第九条 每半年将罐道钢丝绳旋转45度,并上提200mm左右。

第十条 每年对井架、井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锈蚀、腐蚀情况,震动情况,是否有裂纹、开焊等。

第三章 信号系统

第一节 信号系统的组成、作用

一、信号系统是矿井提升系统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声光信号直接指挥着提升机的动作方向。提升信号是由电源变压器、开关、按钮、信号指示灯、电铃或电笛、继电器、线路及其他电气元件等组成的完整的提升信号系统。

二、提升信息是提升的工作指示,是保证矿井提升系统安全运转的重要装置。在人工操作和自动化控制的提升系统中,提升司机是依据信号工所发送的声光信号、数字信号等,决定采用何种工作方式。如果在自动化提升系统中,提升机在接收到信号系统发出的开车信号后,便自行启动。为保证提升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转,提升信号发送时必须达到准确清晰、可靠的安全要求。

第二节 信号工安全操作规程

1、信号工必须熟悉本岗位的信号装置、通讯装置及相关设施的操作方法。

2、信号工上岗时要集中精力,密切注视信号,检查井帘及挂钩、保险装置等情况。

3、上岗时,要携带作业证,无证不许作业。

4、发出信号要准确、明显、清楚,不得无故发停车信号。

5、必须严格执行本单位规定的信号发送类别、信号标志等,不准擅自变更。

6、信号发出后,信号工应手不离停车按钮,应时刻注意罐笼(箕斗)、信号、钢丝绳等运行情况,并注意监听声响,发现异常要立即发停车信号。

7、信号工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严禁非信号工人员动用信号。

8、信号工应及时填写交接班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三节 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2、负责组织和清点上下罐人员。

3、对不在指定时间和不具备下井条件的人员,必须拒绝并记录在案。

4、对不经有关领导批准的超大物体的提升和下放时,必须拒绝。对不合乎安全乘罐要求的情况必须拒绝,同时向车间领导汇报。

5、负责对井口的安全文明生产监督。

6、做好当班生产的记录,并交接好班。

7、负责信号房内的安全卫生。

8、负责保养、点检的责任,精心操作。

9、对井口安全门有点检监督的责任。

第四节 信号工交接班制度

1、必须在岗位现场按时进行交接班。

2、交班人员必须把当班信号设施的使用情况交待清楚,检查灯光、电铃、按钮、打点器等是否齐全,声光是否准确,并把存在的问题交待清楚。

3、接班人员因故缺勤或未能按时到岗时,交班人员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应向上级汇报,经同意并妥善安排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4、接班人员认为信号设施存在问题可以拒绝接班,但必须报告上级妥善解决,接班人不得借故拒绝接班。

5、接班人员认为工作地点的卫生没有打扫干净,可以先接班上岗,由交班人员打扫完工作地点的卫生,接班人员认为合格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去。

6、双方认为交接清楚后,应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好各项内容,双方签字,交接班结束。

第四章 矿井提升作业制度

第一节 卷扬司机交接班制

第一条 提升机司机上班前应作好充分准备,穿戴好劳保用品,精神饱满,应提前15分钟到达工作岗位。

第二条 司机到岗位后,按以下顺序做好接班工作:

1、按点检制中规定的班检内容,对设备进行检查。

2、检查室内工具、用具、用品是否齐全,并已摆放整齐。

3、检查各种记录本是否齐全,并且摆放整齐。

4、检查设备及环境卫生。

5、向上班司机询问上班工作情况,设备情况,故障及处理情况。

6、审阅上班司机运行记录、点检记录。

7、审阅上班司机交班记录。

第三条 接班中应注意:

1、上班司机反映的设备缺陷,或接班中发现的设备缺陷,双方要认真检查确认,并记录在案。

2、对设备缺陷应通知维修工处理。

3、较大缺陷(指修理时间在1小时以上者;原因不明不能开车者;需要更换备件者等)应向车间主任或值班调度汇报。

4、上班司机不在岗位不能接班。

第四条 司机在下班前30分钟做好交接准备。当下班司机到岗后向下班司机交底。

1、按照点检制规定,对设备进行检查,并填写点检表。

2、清点室内工具、用具、材料,并摆放整齐。

3、打扫卫生,擦拭设备。

4、填写运转记录,交班记录。

5、向下班司机介绍本班工作情况,设备运转情况,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

6、当下班司机确无异议,并在交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第二节 卷扬司机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卷扬司机基本职责和任务

1、树立为矿山生产努力奋斗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完成本岗位各项任务。

2、坚持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熟悉提升设备技术性能,掌握本工种操作规程、维护规程、安全规程和其它有关规程制度。

3、按时上班,坚守岗位,精心操作设备,认真维护设备,搞好环境卫生。

4、对点检制中规定由司机负责检查的部位认真进行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

5、认真、真实地填写运转记录、交接记录。

6、运行中发现设备故障应立即通知维修工处理。

7、运行中发现设备事故应立即停车,并向车间主管主任或技术人员汇报,未经许可不能继续运行。

8、对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而致的一切事故负全部责任。对本工种点检内容不认真检查,对设备故障不汇报、不处理、带病运行而发生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9、对于明知是违章指挥而不拒绝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负有责任。

第二条 司机的权力

1、当设备存在危及安全运行的缺陷时,在未处理前有权拒绝开车。

2、司机因身体不适或情绪不佳,可能影响正常操作时,可以申请不当班操作。

3、当班司机只有一个人时,可以拒绝升降人员的作业。

4、对上级违反规程制度的错误指挥,可以拒绝接受。

第三节 维修工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业务技术。维护、检修好提升设备。

第二条 严格执行本工种各项规程制度。熟练掌握提升设备技术性能和维修技能。

第三条 认真执行点检制规定由维修工负责的点检内容,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点检中发行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检修,并作好记录,较大缺陷本班维修工无力处理时,应及时向车间主任或技术人员汇报。

第五条 对由于检查不认真,缺陷未能及时发现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主要责任。对检修、调试不当而导致的设备事故负全部责任。

第六条 专(兼)职绳检工职责

1、认真执行绳检制度,并按润滑制度要求对各种钢丝绳进行润滑。填写绳检记录。

2、对由于不按期检查或检查不认真,缺陷未能及时发现而发生的断绳事故负主要责任。对由于不按制度润滑而使钢丝绳过早磨损或锈蚀失效负主要责任。

第四节 所属车间岗位责任制

第一条 负责对本车间所属提升设备全面管理,组织主管技术人员和操检工人,认真执行各项规程制度,努力管好、用好提升设备,保证安全运行。

第二条 由车间主管主任组织,机电技术人员作指导,对点检制规定的月检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并填写点检记录。

第三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全部缺陷和隐患,进行处理,对较大缺陷本车间无力处理的向公司设备管理部门汇报。

第四条 每月对运转工、维修工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审阅运转记录,点检记录和检修记录。检查制度、规程的执行情况,发现违章者或技术缺陷者,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和技术教育。对于运转工和维修工的责任事故,负有领导方面的责任。

第五条 对于由本车间负责检查和维修的内容,由于检查不认真或技术处理错误而导致的事故负主要责任。

第六条 对由于严重官僚主义、管理混乱、违章指挥造成的设备事故及不正常磨损、锈蚀而使设备失效的,负主要责任。

第五节 点检制

提升设备实行点检制。按周期不同,分别为日常点检和定期点检;按分工不同,分别为运转工点检和维修工点检。

第一条 班检由司机负责。班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闸轮,无油污、水迹。

2、检查主电机的运转声音和温升是否正常。

3、检查钢丝绳,在卷筒上排列整齐,不咬绳,对多绳提升检查各绳运行是否平稳。

4、检查液压站,压力正常,无泄漏。

5、检查安全制动电磁铁,踏下安全制动开关数次,观察动作是否灵活。

6、检查主轴瓦,温度正常,不漏油。

7、检查减速器,声音和温度正常,不漏油,轴向无窜动。

8、主电机电压和电流正常。

9、测量电压正常。

10、

11、检查深度指示器是否准确;其上的过卷开关动作是否可靠。

12、以验绳速度制造人为过卷,检查井口过卷开关的可靠性。

第二条 维修工日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主轴装置,切向键联接可靠,不松动。

2、检查联轴器各机件是否有损坏,联接是否可靠。

3、检查制动器,各部件联接可靠,转动灵活,无裂纹,无开焊。

4、检查天轮衬垫,无松动脱落现象;卷筒衬木不劈不裂。

5、各部基础螺丝不松动。

6、罐笼无开焊,无裂纹。

7、钢丝绳联接装置无裂纹。

8、绳卡子是否有滑移现象。

9、钢丝绳是否有破股与断丝现象。

第三条 月检

月检由车间负责组织机电技术人员、维修钳工和电工共同进行。月检的部位和内容:

1、检查闸瓦磨损是否超限,间隙是否正常(制动闸松闸时,闸瓦与制动轮间隙,对于平移式应不大于2㎜;对于角移式应不大于2.5㎜)。

2、检查天轮衬垫是否有松动、掉块或磨损超限。

3、检查各绳槽直径差是否超限。

4、检查深度指示器传动系统各部的联接情况和磨损情况。

5、检查钢丝绳断丝是否超限,测量钢丝绳直径和捻距是否在允许值内。

6、检查罐耳和罐道间隙是否正常。

7、检查罐道梁、罐道、拉紧器等井筒设施的工作可靠性和磨损情况,腐蚀情况。

8、检查罐笼、箕斗的结构稳固性和腐蚀性情况。

9、检查并吹扫主电机内尘土。

10、检查并清扫配电柜、控制屏、信号屏内积尘。

11、检查电机滑环工作情况。

12、检查转子电阻箱各接头是否松动或烧蚀。

第四条 半年检

半年检在公司设备管理部门参与并指导下,由车间组织进行。半年检部位和内容:

1、测定安全制动空行程时间,重锤液压驱动闸瓦式制动闸不应超过0.6s。

2、测定超速保护装置的可靠性,在速度超过额定值15%时能实现安全制动。

3、测定加、减速度是否符合调定值。

4、测定安全制动减速度,上提和下放各为多少。

5、测定主电机定子绕组和转子绕组的绝缘值。

6、取下绳卡子,检查卡子下面钢丝绳状况,并窜移绳卡子位置。

7、打开桃形环或楔形环,检查内部钢丝绳是否有断丝现象。

8、检查卷筒壳有无开焊、裂纹、变形。

9、检查天轮缘和轮辐,有无裂纹或断裂。

11、打开减速器观察孔盖,检查齿轮啮合情况。

12、检查、清洗罐笼安全卡,进行不脱钩试验。

第五条 每年进行一次电气试验。

第六条 每半年对罐笼悬挂部分进行一次检查。

第七条 提升钢丝绳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断绳试验。

第八条 每次点检后都要填写点检表。其中月检和半年检的点检表要报局主管部门。

第9篇 _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第10篇 某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第11篇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企业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gb 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给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阶段施工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作好复检复查工作。

第三条建设煤矿安全质量达标分为二个等级,总分100分;其中巷道质量检查表满分为50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满分为50分。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良,70—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评级。

第四条安全质量达标考评验收办法

1)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分为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支架支护三种支护形式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一、表二、表三。

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分营地建设、安全文化、安全设施、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内容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四。

3)本季度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不得评为优良级。

4)本季度中有一个月质量未通过分公司验收不得评为合格级。

第五条每季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矿建项目部当季所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考评验收,依据表格现场打分,确定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达标情况。

第12篇 矿井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1条 矿井提升运输安全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定期检测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2条 各单位所使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矿统一加工制作,或者指定厂家加工制作,不得私自加工制作。安装安全设施前,必须提前向运输专业提出安装申请,并由机运科验收,安装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3条 机运科建立各地点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台帐,专人管理,明确责任。要对井下各地点的安全设施进行不定期的现场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

第4条 各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安全设施,必须挂牌管理,明确使用单位和维修负责人;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或损坏的安全设施不得继续使用,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更换或处理,不得拖延。

第5条 凡是违反提升运输安全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的一律按严违处罚。

第13篇 矿井运输安全设施检查制度

为了保证矿井运输安全,防止各类运输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措施,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主井提升绞车的保险装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27条的规定,其各项保护装置必须动作灵敏可靠,并有深度指示装置。日常检查、试验由机电二队负责,机运部主管人员每月对所管绞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所查出的问题及时安排进行整改。

2、主提升绞车道、小材料上山安全设施检查

1)责任划分:

①主提升绞车道的安全设施检查、维护由运输队负责。

②小材上的安全设施由该材上使用单位负责检查,当班跟班干部、安检员、绞车工具体负责。

2)检查内容

主提升绞车道安全设施重点检查各水平的挡车器(行驶人车斜巷中的挡车器和防跑车装置在行驶人车时必须处于常开状态),绞车道照明、地轮、信号、轨道、道岔,必须坚持使用声光、行车报警装置及语音信号。要求检查的项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窑街煤电公司2001年下发的《矿井运输管理细则》有关规定,由运输队负责安排有关人员检查落实。

小材上安全设施重点检查提升小绞车的完好、固定及钢丝绳使用情况,必须坚持使用“一坡三挡”,地轮数量齐全,轨道质量达到合格品。信号要求声光齐全、清晰可靠。由使用单位负责以上内容的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地轮、轨道由运输队负责维护达标。

3、运行二台以上蓄电池电机车的大巷,必须设立行车信号,红灯亮时停车、绿灯亮时行车。由运输队负责安装、检查行车信号,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蓄电池机车的灯、闸、警铃(喇叭)、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必须完好齐全,任何一项不完好,都不得使用该机车。电机车由使用单位负责检查。

5、所有绞车道的地轮安装由运输队负责。

6、斜巷人车必须台台完好,按规定做人车落闸试验并填写记录,必须坚持使用斜井人车信号装置。行驶人车的斜巷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

7、牵引网络的管理与检查

定期巡线:由运输队维修人员进行,每十天一次。

故障检查:由运输队维修人员或队干部指定专人进行。

检查的目的:为了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便尽快组织整改,确保矿井安全运输。

8、巷标、路标、警标均由运输队安装、更换。

第14篇 以人为本抓安全 健全制度抓落实 倾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济宁安居煤矿是济能发集团的第一座千米深井,主井深度为998m,副井设计深度为1008 m,井筒深、地压大。矿区采掘面地处北湖北端,东距京杭运河仅2公里,河流湖泊众多,水资源丰富。经过千百年的地壳运动,地下岩体断裂交错,节理发育,丰富的水资源渗入地下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地下含水层。2012年是安居煤矿二期工程全面展开,井巷掘进施工多点推进的关键年。目前,二期工程施工受到人员新、环境新、设备新三新因素的制约,安全生产经受着严峻考验。安居煤矿坚持以人为本抓安全,健全制度抓落实,在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领域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建立起了较为科学的煤矿安全事故防控体系。

一、以人为本强素质,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价值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已经成为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质安全化的前提和基础。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是组织管理的主要方面,可以说,安全对煤矿来说是天字号工程。但是,长期以来安全文化的缺失导致了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出现,从而诱发事故的发生。因此,煤矿企业在装备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安居煤矿在强化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和深化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在日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把安全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建立起适应煤炭特殊作业环境和实际情况的本质安全文化。

(一)充分发挥安全文化作用,大力倡导本质安全理念。安居煤矿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具有的导向性、凝聚性、激励性和提升性等重大作用,使正确的安全价值观深植于广大员工心中,为安全工作注入了强劲的动力。通过安全文化落地生根实现了干部职工由违章蛮干到规范操作的转变,由被动管理到主动预防的转变,由抓安全靠他律到保安全靠自律的转变,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在安全日常工作中大力倡导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的安全为天、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安全-我的责任、抓安全就是行善积德、有情制度无情管理、行从其准动从其章、让安全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规范、系统科学创新提升、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好的企业就是一所好的安全学校等一系列安全理念、安全价值理念、安全责任理念、安全道德理念、安全制度理念、安全标准理念、安全作业理念、安全发展理念、安全预防理念、安全培训理念,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

(二)不断提高安全文化的建设水平,确保循序渐进和可持续发展。一是提高人的安全生产精神。以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珍惜生命,提高全员安全文化素质为核心,以宣传教育灌输为主导。重点抓好了三基工程,即抓基层-强化区队、班组建设;抓基础-提高安全工程质量和装备水平;抓基本功-强化技能训练和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同时把打造学习型组织作为抓好三基工程重要的途径,通过创建学习型组织,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激活员工的创新精神,激励员工的安全责任感。二是狠抓安全生产作风。安居煤矿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影响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自觉性,以文化的力量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以安全宣传(安居煤矿建立地面安全文化长廊、井口设立许愿台,用亲情呼唤固化安全意识,让大家看到的是心存暖意的宣传标语,不在是空洞式说教和强迫式的倡导,处处充满人间的真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为手段,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面对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轨。通过人本精细管理,使安全文化落地生根。抓基本素质-打造本质型安全员工。通过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打造本质安全型员工,实现安全生产,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三是提升安全生产形象。煤矿安全文化是煤矿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的沉淀,是煤矿员工内在的思想与外在的行动和物质表现的统一。安居煤矿将安全文化作为一种客观存在,除了关注企业中人的知识,技能、意识、思想、观念、态度、道德、伦理、情感等内在素质外,还重视人的行为、安全装置、技术工艺、生产设施和设备、工具材料、环境等外在因素和物态条件,提升了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形象。

(三)完善员工培训机制,为本质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安居煤矿培训办公室根据人员新、环境新、设备新三新因素的制约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制定了《安居煤矿筹建处教育培训大纲》,以强化职工岗位操作技能、辨别和处理事故隐患能力、培育知识型员工为重点,分工种、分层次组织了全员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区队内部培训和准军事化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开展创建学习型区队班组,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对新招收人员、疲劳人员等安全不放心人,加强教育引导,必须达到应知应会。对新设备,在安装初期安排专人跟踪培训学习,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联系厂家技术员来矿讲解设备运行要求,对设备的操作进行实践考评。通过进一步的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切实提高了职工的综合素质,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制度促保障,不断加强本质安全标准化建设

坚持立足于早发现并立即消除隐患,关口前移,铲除事故温床,防患于未然,根据矿井地质条件,针对煤矿安全事故发生诱因,紧抓薄弱环节,制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控性的安全措施和要求,统一量化考核标准,便于操作。要求管理人员真抓严管,大力倡导安全无小事、小事当大事、事事抓落实、确保不出事和抓安全工作是行善积德的安全理念,做到管理求严,作风求深,检查求细,制度求全。

(一)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千米深井来讲,安全工程质量显得尤为关键。安居煤矿把质量标准化工作当成进一步提升煤矿本质安全的主要抓手,各科室区队始终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每月组织一次自查考评,查漏补缺,把标准化工作贯穿于矿井建设的全过程。特别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更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规范管理、规范施工、规范作业,以质保安,不断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工程达标。对所有生产辅助区队,每年进行a级区队的评定,连续获得a级区队可以授予2a、3a,每年颁发a级奖牌,实行奖优罚劣,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区队负责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以a级区队的评定促进a级矿井的创建。

(二)出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面对深井地压、深井地温、顶板松软、水患等复杂地质条件及其他安全生产问题,筹建处下发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在煤矿安全管理上要继续深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不仅仅要落实到管理人员,还要落实到每位职工身上。要结合具体工作情况,制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目标,真正形成全员管理,人人抓安全的局面。同时组织全矿上下开展人人抓安全,安全抓人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大讨论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居煤矿管理团队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井下作业现场监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出台,时处安居煤矿发展的关键时期,从战略的高度出发,旨在教育全体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安全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是管理人员的高压线,是全体干部职工的福利,是企业的最大效益,是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打造和谐矿区的基石。

(三)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在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配足专用探防水设备的基础上,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配备大功率抽水泵(安居煤矿井下现在有三台水泵,一台运行,一台检修,一台备用)。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特别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都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关注测量矿井东部京杭运河、南部北湖水位变化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分析掌握规律。与周边相邻矿井及时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制定完善了中长期的防治水规划,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分别进行了专项的避灾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科技兴安求突破,不断促进本质安全健康发展

(一)坚持科技兴安战略。以重装备、高可靠性、自动化、用人少为目标,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从筹建之日安居煤矿始终坚持科技兴安战略不动摇,高度重视现代化设备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不断加大装备投入,以大马拉小车的投入提高矿井安全系数和抗灾能力,大幅度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矿井灾害综合治理体系,着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和数字化矿井。一是坚持硬件高精尖。始终坚持井下工作环境投入要优先于井上工作环境的投入的原则,努力让员工拥有安全、舒适、健康的工作环境。在矿井机电提升装备、采掘装备、井下降温系统等主要设备的配备上,选用了一系列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占据了行业装备高地。二是严把安全准入关。建立严格的矿井在用设备的监测检查制度,加大机电提升隐患排查力度,加大对在用设备安全运行的实时监测,确保安全运转,及时淘汰落后产品、工艺和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的设备,不断提高矿井装备的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使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利用每年的科技项目评审会为平台,鼓励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小改小革,强调产学研结合,进行技术创新与集成,对一些科技含金量高的创新项目进行积极推广应用。四是高标准完善安全系统管理。健全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六大安全系统管理,从设计、材料、队伍、施工、管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强化管理,提升矿井安全保障的档次和标准。矿井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二)强化对顶板事故的研究分析和预防工作。由于安居煤矿顶板松软,多为泥岩和沙岩,不利于支护,顶板事故成为煤矿事故主要隐患,是制约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的绊脚石。通过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顶板管理形式和支护方式,特别是对支护技术的一些前沿理论与发展方向的认真分析,在工作面采用前探梁、液压支架等新技术,加强了顶板管理工作。通过向同类矿井(唐口煤矿、杨村煤矿)的走访学习,加强资源共享。从人员培训教育、班组管理方法、制度落实、工资分配体系等方面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的积极作用,建立起了有效预防顶板事故的长效机制。

(三)地面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煤矿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涉及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提升等安全工作,还有地面系统工程,包括食品安全、车辆安全等等。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逐年上升,严重影响了干部职工的日常生活。安居煤矿针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起了以安全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工作机制,以车辆管理科安全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反馈机制,以安全学习、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制度,以奖励、惩处为手段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了一个职责明晰、办事高效的地上安全管理网络。

目前,安居煤矿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行政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了有隐患及时发现处理,有部门具体负责,按职责落实整改,有责任严肃追究,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煤矿安全事故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预防理念,落实预防一切事故的各项措施,倾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第15篇 矿井安全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二用仪、光学瓦斯机、自救器和爆破器等安全仪器必须设专人负责发放和维护工作,并定期检查和测试其性能,检查和测试结果要有记录,以保证仪器的正常使用。

第二条 安全仪器要集中统一管理,实行上架编号、便携仪要专人专用,下井前凭发放牌领取,上井后必须交回,严禁越班使用。

第三条 便携仪及光学瓦斯机、风表、粉尘测定仪每年送集团公司计量检定站或市计量站检定,便携仪每周对仪器的零点、精度和报警值进行一次调校,并认真按规定格式填写便携仪和光学瓦斯机的调校记录。

第四条 安全仪器的携带和使用,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损坏,发现随意损坏或越班使用,要进行一定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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