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作业环境复杂多变,安全问题关乎每一位矿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稳定运营。安全制度如同矿井的导航灯,它确保了作业流程的规范化,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了潜在风险。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工种的操作步骤,规定必须遵守的安全措施。
2. 应急预案:针对可能发生的灾害,制定快速响应和救援方案。
3.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4.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5. 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应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
1. 制度要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让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和执行。
2. 制度应具有针对性,根据不同作业区域和工种,制定相应的安全规定。
3. 定期评估和更新制度,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作业条件和技术进步。
4. 强调预防为主,将安全工作贯穿于整个生产过程中,而非事后补救。
5. 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
矿井安全调度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持续的工作,需要企业管理者、技术人员和一线员工共同参与,通过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守护每一个生命的价值。
第1篇 矿井安全调度制度
一、安全调度室是全矿安全生产的中心,全矿安全工作的参谋部,在安全矿长的领导下,对全矿安全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调度指挥,及时掌握全矿的安全情况。
二、调度人员在值班期间,根据调度会和安全矿长的有关指令对全矿的安全工作行使矿长指挥权,各级人员必须服从命令。
三、调度人员要严格按照“三大规程”的规定要求,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当中的动态情况,认真组织,积极协调,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四、安全工作人员必须深入现场,做到情况明,行动快,办事准,指挥灵,传达领导指示及时,不安全隐患反映迅速。
五、安全生产调度会按时召开,研究解决存在的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传达矿的有关规定。
六、(1)请示与汇报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纪律,从基层岗位操作人员到矿值班调度人员必须严肃认真执行。
(2)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有关领导报出每日调度日报和旬报,不允许有拖报、漏报、误报和伪报现象发生。
(3)对于关键性的事故汇报必须及时汇报领导,特殊情况不超过二十分钟,汇报时作到三清,即事故发生时间清,事故地点清,事故影响范围清。
(4)对正在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有权进行停产处理,并及时报告矿生产调度室和安全调度室,并在现场督促有关单位进行处理,作到处理不完不走,现场交接班。
(5)收集井下各工作点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
七、(1)调度人员在安全副矿长和安全科长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对下达的指示和命令要坚决贯彻执行。
(2)一切有关安全的调度命令,都要通过安全调度室下达,值班调度员是当班安全生产的全权负责人,当生产与安全之间发生意见分歧时,坚决执行“安全第一”的方针。
(3)发生事故要及时向安全调度室汇报,并进行登记。
八、(1)交班者要将本班安全情况交接清楚,遗留问题交由接班人处理。
(2)认真听取井下安全监察员、基层安全监察员、瓦斯员、各队长上井后汇报,并向下一班详细安排需解决的问题。
(3)做好“三违”事故统计及事故调查记录。
(4)定期抽查各单位班前会。
(5)做好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记录,并向领导及时汇报。
(6)安全调度统计人员做好牌板,图标、台帐、报表等管理工作,每日每班及时填报,要准确无误地填写台帐,已备查存。
第2篇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制度
一、对安全质量标准化百分考核得分90分(不含90分)以上,实现安全无事故,完成生产任务;安全质量标准化得分在90分(不含90分)以上的单位,各科室按采掘修队班组奖励。奖励标准在500-4000元,就高不就低,但不重复奖励。
二、各单位质量标准化百分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下的,分管采掘、巷修队的科室按1500元处罚,分管其它班组科室按1000元处罚。
三、质量标准化验收时应参加人员不参加的,罚科室及队领导50元;不按标准验收弄虚作假的,对参检人员各罚50元;参检人员不签字的(有异议现场复检),罚20元。
四、质量标准化检查时,各单位不认真检查的,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负责人罚款50元,各检查小组人员不服从指挥,不遵守纪律的每人次罚款20元。
第3篇 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电工监控员管理制度
1.监测电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
2.监测电工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牌板没有按规定填写的罚款100元,填写有误的罚款50元。
3.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
4.交接班内容包括
(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没有对运行情况及故障情况详细记录的罚款100元;
(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没有按期对井下各点的监测传感器进行断电试验的罚款100元;
(3)瓦斯超限要有详细的超限及事故追查记录,无超限记录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对超限没有进行追查处理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当班监控员如发现当天数据库资料丢失或者无法打开时要做好记录并汇报监控中心主任,没有记录或没有进行汇报的对当班监控员罚款100元。
5.接班后,首先应和通风科、调度员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
6.次日早班将前一天的监测日报、超限日报、重点区日报,报表送通风副总、通风科长、总工程师、矿长审查签字,缺少签字及没有按期签字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8.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清扫室内卫生确保室内清洁。以上每少一项不符合规定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9.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
10.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 米以上的距离,严禁将监测电缆缠绕在动力电缆之上如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1.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
12.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必须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
13.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 ~15 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 %。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 毫米,腔内连线松紧适当。
14.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要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 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进行跟踪性精度确认。
15.按规定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 按规定每10天对非重点区、每3天对重点区瓦斯传感器进行调试校正,没有按照时间规定进行调校的对相关人员罚款100元。
16.调校程序
(1)、空气样用橡胶软管连接传感器气室。
(2)、通入空气样对传感器调校零点,通入空气样时间不得小于90s,零点校正结束后要打电话通知机房即将进行标气调校要求机房座机员对将最高浓度值记录并与监测工进行跟踪对照井上下浓度值是否一致,监测工没有认真进行调校及空气样通入时间不足90s的对监测工罚款100元。
(3)、通入标气样对传感器调校,通入标气样时间不得小于90s,进行效验前必须通知监控员要对某个点的传感器进行调校,通入过程中监测电工手拿秒表仔细观察声、光报警及断电器动作的相应时间,校正结束后要打电话通知机房做好记录并与监测电工进行跟踪对照井上下浓度值是否一致,监测电工没有认真进行调校及标准气样通入时间不足90s的地面主机曲线图无空气样效验曲线的对监测电工及监控员分别罚款100元。
17.传感器的基本误差范围控制在±0.05,如发现误差较大监测电工要查明原因,需要更换的立即更换。
18.设备在井下运行半年后,要上井进行全面检修,并建立相关台帐帐卡。
第4篇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对掘进巷道贯通要把好七关,作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防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沟、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7、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注水或注浆。注水或注浆的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8、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且有组织、领导、分析柳,构。
9、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10、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11、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总结、汇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第5篇 矿井安全机构建立健全检查制度
1、必须建立安全员队伍
(1)数量按上级有关规定配足;
(2)素质必须符合: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有一定文化水平,能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工作;
(3)工作制度健全(责任制度、检查制度、值班制度、安全人员意见书和事故统计,分析、报告等);
(4)必须取得“安全员合格证”。
2、必须建立通风防尘队伍
(1)配有足够的安全检测仪器仪表;
(2)通风瓦斯检查员应从事井下工作二年以上;
(3)必须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
3、必须建立辅助救护队伍。
每季必须演习一次。
4、每一班组必须设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员,安全员的任务、权利和工作制度必须明确规定。
第6篇 矿井井下烧焊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为了规范我矿井下烧焊作业,杜绝因烧焊作业引起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223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的一般要求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㈠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㈡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㈢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㈣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㈤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㈥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㈦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
二、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编制
㈠有需要烧焊作业的施工单位负责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安全规定的要求编制措施。
㈡井下烧焊作业措施内容必须确认以下责任人。
1.烧焊单位的一名正职在现场组织实施。
2.现场负责瓦斯检查的人员名单。
3.现场负责洒水冲尘的人员名单。
4.现场负责防灭火的人员名单。
㈢井下烧焊作业措施中必须明确以下责任单位。
1.烧焊施工单位负责整个烧焊作业全过程的安全。
2.救护队负责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查及安全监护。
3.通风科负责审核烧焊地点的通风状况,明确该地点通风状况能否满足烧焊作业需要及采取的通风措施。
4.安全检查队负责烧焊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㈣井下烧焊作业地点确定。
措施中必须明确烧焊作业地点,并写明通风科对该点通风状况的认定。
㈤井下烧焊作业时间确定。
井下烧焊作业必须安排在矿井八点班检修期间或矿井停产检修期间。
三、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审批程序
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审批必须有下列单位和矿领导组成:业务科室、机电科、通风科、安全检查科、通风副总、机电副总、安全副总、总工程师、矿长。
四、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报送
措施审批后必须报送各业务科室:机电科、通风科、安全检查科、安全检查队、救护中队等,以备检查。
五、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贯彻
井下烧焊作业措施的贯彻,由施工单位的队长负责,在入井前对本措施贯彻到每一个参与烧焊作业人员,并签字落实。
六、井下烧焊作业现场落实
㈠井下烧焊作业的现场,有施工单位一名正职负责在现场组织实施。
㈡按措施要求参与烧焊作业人员全部到位后方可作业。
㈢救护队员检查作业地点瓦斯在0.5%以下时方可作业。
㈣烧焊作业前专职洒水人员对作业地点前后20米巷道、巷帮、顶板及作业体进行洒水冲尘。
㈤防灭火器材准备齐全和完好,专职防灭火人员监护现场作业。
㈥安全检查队安全检查员负责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7篇 以人为本抓安全健全制度抓落实倾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
济宁安居煤矿是济能发集团的第一座千米深井,主井深度为998m,副井设计深度为1008 m,井筒深、地压大。矿区采掘面地处北湖北端,东距京杭运河仅2公里,河流湖泊众多,水资源丰富。经过千百年的地壳运动,地下岩体断裂交错,节理发育,丰富的水资源渗入地下形成了纵横交错的地下含水层。2023年是安居煤矿二期工程全面展开,井巷掘进施工多点推进的关键年。目前,二期工程施工受到人员新、环境新、设备新三新因素的制约,安全生产经受着严峻考验。安居煤矿坚持以人为本抓安全,健全制度抓落实,在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领域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与实践,逐步建立起了较为科学的煤矿安全事故防控体系。
一、以人为本强素质,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文化建设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种价值观和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已经成为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本质安全化的前提和基础。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是组织管理的主要方面,可以说,安全对煤矿来说是天字号工程。但是,长期以来安全文化的缺失导致了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出现,从而诱发事故的发生。因此,煤矿企业在装备技术水平不断提升的情况下,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当前,安居煤矿在强化质量标准化建设的同时,不断推进和深化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在日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把安全文化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建立起适应煤炭特殊作业环境和实际情况的本质安全文化。
(一)充分发挥安全文化作用,大力倡导本质安全理念。安居煤矿充分发挥安全文化具有的导向性、凝聚性、激励性和提升性等重大作用,使正确的安全价值观深植于广大员工心中,为安全工作注入了强劲的动力。通过安全文化落地生根实现了干部职工由违章蛮干到规范操作的转变,由被动管理到主动预防的转变,由抓安全靠他律到保安全靠自律的转变,由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的转变。在安全日常工作中大力倡导济宁能源发展集团的安全为天、没有生命就没有一切、安全-我的责任、抓安全就是行善积德、有情制度无情管理、行从其准动从其章、让安全成为习惯让习惯更加规范、系统科学创新提升、一切事故都是可以预防的、好的企业就是一所好的安全学校等一系列安全理念、安全价值理念、安全责任理念、安全道德理念、安全制度理念、安全标准理念、安全作业理念、安全发展理念、安全预防理念、安全培训理念,使广大干部职工真正认识到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
(二)不断提高安全文化的建设水平,确保循序渐进和可持续发展。一是提高人的安全生产精神。以关心人、爱护人、尊重人,珍惜生命,提高全员安全文化素质为核心,以宣传教育灌输为主导。重点抓好了三基工程,即抓基层-强化区队、班组建设;抓基础-提高安全工程质量和装备水平;抓基本功-强化技能训练和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同时把打造学习型组织作为抓好三基工程重要的途径,通过创建学习型组织,激发员工的积极性,激活员工的创新精神,激励员工的安全责任感。二是狠抓安全生产作风。安居煤矿通过安全文化建设,影响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自觉性,以文化的力量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经济发展。以安全宣传(安居煤矿建立地面安全文化长廊、井口设立许愿台,用亲情呼唤固化安全意识,让大家看到的是心存暖意的宣传标语,不在是空洞式说教和强迫式的倡导,处处充满人间的真情)、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为手段,贯穿于生产经营全过程,面对存在的安全管理问题,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转轨。通过人本精细管理,使安全文化落地生根。抓基本素质-打造本质型安全员工。通过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打造本质安全型员工,实现安全生产,形成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三是提升安全生产形象。煤矿安全文化是煤矿长期的安全生产实践的沉淀,是煤矿员工内在的思想与外在的行动和物质表现的统一。安居煤矿将安全文化作为一种客观存在,除了关注企业中人的知识,技能、意识、思想、观念、态度、道德、伦理、情感等内在素质外,还重视人的行为、安全装置、技术工艺、生产设施和设备、工具材料、环境等外在因素和物态条件,提升了企业自身安全生产形象。
(三)完善员工培训机制,为本质安全生产奠定基础。安居煤矿培训办公室根据人员新、环境新、设备新三新因素的制约矿井安全生产的情况,制定了《安居煤矿筹建处教育培训大纲》,以强化职工岗位操作技能、辨别和处理事故隐患能力、培育知识型员工为重点,分工种、分层次组织了全员安全培训、特殊工种培训、区队内部培训和准军事化管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职工学习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行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力进一步增强。同时开展创建学习型区队班组,争做知识型员工活动,对新招收人员、疲劳人员等安全不放心人,加强教育引导,必须达到应知应会。对新设备,在安装初期安排专人跟踪培训学习,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联系厂家技术员来矿讲解设备运行要求,对设备的操作进行实践考评。通过进一步的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切实提高了职工的综合素质,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健全制度促保障,不断加强本质安全标准化建设
坚持立足于早发现并立即消除隐患,关口前移,铲除事故温床,防患于未然,根据矿井地质条件,针对煤矿安全事故发生诱因,紧抓薄弱环节,制定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可控性的安全措施和要求,统一量化考核标准,便于操作。要求管理人员真抓严管,大力倡导安全无小事、小事当大事、事事抓落实、确保不出事和抓安全工作是行善积德的安全理念,做到管理求严,作风求深,检查求细,制度求全。
(一)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对千米深井来讲,安全工程质量显得尤为关键。安居煤矿把质量标准化工作当成进一步提升煤矿本质安全的主要抓手,各科室区队始终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坚持每月组织一次自查考评,查漏补缺,把标准化工作贯穿于矿井建设的全过程。特别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更是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做到规范管理、规范施工、规范作业,以质保安,不断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工程达标。对所有生产辅助区队,每年进行a级区队的评定,连续获得a级区队可以授予2a、3a,每年颁发a级奖牌,实行奖优罚劣,并将评定结果作为区队负责人提拔重用的重要依据,以a级区队的评定促进a级矿井的创建。
(二)出台《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面对深井地压、深井地温、顶板松软、水患等复杂地质条件及其他安全生产问题,筹建处下发了《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在煤矿安全管理上要继续深入细化,安全生产责任不仅仅要落实到管理人员,还要落实到每位职工身上。要结合具体工作情况,制定出明确的安全责任目标,真正形成全员管理,人人抓安全的局面。同时组织全矿上下开展人人抓安全,安全抓人人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大讨论等一系列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居煤矿管理团队的安全管理责任,强化井下作业现场监管。《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出台,时处安居煤矿发展的关键时期,从战略的高度出发,旨在教育全体干部员工充分认识安全是领导干部的政治生命,是管理人员的高压线,是全体干部职工的福利,是企业的最大效益,是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打造和谐矿区的基石。
(三)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在摸清矿井水文地质情况,配足专用探防水设备的基础上,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建立健全防治水各项制度,配备必要的防治水抢险救灾设备,配备大功率抽水泵(安居煤矿井下现在有三台水泵,一台运行,一台检修,一台备用)。主动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联系,建立灾害性天气预警和预防机制,掌握可能危及煤矿安全生产的暴雨洪水灾害信息,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汛情水情,主动采取措施。特别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坚持24小时不间断巡查。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前后,都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关注测量矿井东部京杭运河、南部北湖水位变化情况,做好详细记录,分析掌握规律。与周边相邻矿井及时沟通信息,当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制定完善了中长期的防治水规划,制定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分别进行了专项的避灾演练,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三、科技兴安求突破,不断促进本质安全健康发展
(一)坚持科技兴安战略。以重装备、高可靠性、自动化、用人少为目标,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从筹建之日安居煤矿始终坚持科技兴安战略不动摇,高度重视现代化设备在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不断加大装备投入,以大马拉小车的投入提高矿井安全系数和抗灾能力,大幅度提高矿井安全保障能力,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矿井灾害综合治理体系,着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和数字化矿井。一是坚持硬件高精尖。始终坚持井下工作环境投入要优先于井上工作环境的投入的原则,努力让员工拥有安全、舒适、健康的工作环境。在矿井机电提升装备、采掘装备、井下降温系统等主要设备的配备上,选用了一系列国内外知名品牌产品,占据了行业装备高地。二是严把安全准入关。建立严格的矿井在用设备的监测检查制度,加大机电提升隐患排查力度,加大对在用设备安全运行的实时监测,确保安全运转,及时淘汰落后产品、工艺和超期服役、带病运转的设备,不断提高矿井装备的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积极推广、使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利用每年的科技项目评审会为平台,鼓励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小改小革,强调产学研结合,进行技术创新与集成,对一些科技含金量高的创新项目进行积极推广应用。四是高标准完善安全系统管理。健全完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通讯联络、紧急避险、压风自救、供水施救六大安全系统管理,从设计、材料、队伍、施工、管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入手,强化管理,提升矿井安全保障的档次和标准。矿井安全生产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二)强化对顶板事故的研究分析和预防工作。由于安居煤矿顶板松软,多为泥岩和沙岩,不利于支护,顶板事故成为煤矿事故主要隐患,是制约煤矿安全生产再上新台阶的绊脚石。通过积极探索适合本矿井的顶板管理形式和支护方式,特别是对支护技术的一些前沿理论与发展方向的认真分析,在工作面采用前探梁、液压支架等新技术,加强了顶板管理工作。通过向同类矿井(唐口煤矿、杨村煤矿)的走访学习,加强资源共享。从人员培训教育、班组管理方法、制度落实、工资分配体系等方面加强管理,充分发挥班组长现场安全管理的积极作用,建立起了有效预防顶板事故的长效机制。
(三)地面安全工作常抓不懈。煤矿安全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不仅涉及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运输提升等安全工作,还有地面系统工程,包括食品安全、车辆安全等等。特别是道路交通事故的逐年上升,严重影响了干部职工的日常生活。安居煤矿针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建立起了以安全责任制为主体的安全工作机制,以车辆管理科安全监督和职工群众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反馈机制,以安全学习、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制度,以奖励、惩处为手段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了一个职责明晰、办事高效的地上安全管理网络。
目前,安居煤矿在济宁能源发展集团行政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依靠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逐步建立起了有隐患及时发现处理,有部门具体负责,按职责落实整改,有责任严肃追究,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煤矿安全事故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安全预防理念,落实预防一切事故的各项措施,倾力打造本质安全型矿井。收银制度
篇2:化工单元操作原理安全技术措施
化工生产是以化学变化或者化学处理为主要特征的工业生产过程。但是随着新技术、新产品的不断发展和利用,潜在的危险因素随之增加,尤其化工生产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特点,危险性较之其他行业要大,因此在化工生产中要特别重视安全,从保护人身安全出发,掌握安全生产技术,深入研究事故发生的客观规律,努力探讨控制危险的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 化工生产安全技术
1.1 加热传热技术
加热、传热过程是化工生产过程中一道很重要的程序,温度作为化工生产过程一道常见的控制指标,对化工生产的安全性具有很大的意义。温度升高的重要手段就是加热,然而加热过程危险较大,因为升温的过快或过高均会对设备产生一定的影响,进而导致化学反应失控造成爆炸事故。因此必须生产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控制温度,采取适当的传温设备。
1.2 冷凝、冷冻安全技术要求
冷却、冷凝操作在化工生产中十分重要,它不仅涉及到生产,而且也严重影响防火安全,反应设备和物料由于未能及时得到应有的冷却或冷凝,常是导致火灾、爆炸的原因。因此,在冷凝冷冻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控制技术要求,密切注意:一是应根据被冷却物料的温度、压力、理化性质以及所要求冷却的工艺条件,正确选用冷却设备和冷却剂。特殊情况应采取特别措施。二要应严格注意冷却设备的密闭性,防止物料进入冷却剂中或冷却剂进入物料中。在冷却操作过程中,冷却介质不能中断,否则会造成积热,使反应异常,系统温度、压力升高,引起火灾或爆炸。最后对于开车过程,应先清除除冷凝器中的积液,在通入冷却介质然后通入高温物料。停车时先停物料,后停冷却系统。且对高凝固点物料在冷却时要注意控制温度,防止物料卡住搅拌器或堵塞设备及管道。
1.3 过滤安全操作技术
在生产中欲将悬浮液中的液体与悬浮固体微粒有效的分离,一般采取过滤的方法。过滤操作是使悬浮液中的液体在重力、真空、加压及离心力的作用下,通过多细孔物体,而将固体悬浮微粒截留进行分离的操作。过滤过程安全操作是注意:尽可能采用连续自动操作,使操作人员脱离与有毒物料接触;加压过滤能散发有害或爆炸性气体时,应采用密闭式过滤机,并以压缩空气或惰性气体保持压力;设备选材和焊接质量要可靠;设备不能超时间、超负荷运转,以免转鼓磨损或腐蚀、启动速度过高导致事故发生离心机尽可能装盖,设置可靠的防护装置;清理器壁要停车,并停稳,开停离心机时,不要用手帮忙以防发生事故;操作过程加料不均,也会导致剧烈振动,引起事故。
1.4 蒸发安全技术
蒸发按其采用的压力可以为常压蒸发、加压蒸发和减压燕发(真空蒸发)。按其蒸发所需热量的利用次数可分为单效蒸发和多效蒸发。蒸发过程要注意如下问题:蒸发器的选择应考虑燕发溶液的性质,如溶液的黏度、发泡性、腐蚀性、热敏性,以及是否容易结垢、结晶等情况。在蒸发操作中,管内壁出现结垢现象是不可避免的,尤其当处理易结晶和腐蚀性物料时,使传热量下降
1.5 物料输送的技术要求
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经常需要将各种原材料、中间体、产品以及副产品和废弃物从一个地方输送到另一个地方,这些输送过程就是物料输送。在现代化工业企业中,物料输送是借助于各种输送机械设备实现的。
对于液态物料输送应注意输送是宜采用蒸气往复泵,以防撞击产生火花。对于易燃液体,不可采用压缩空气压送,防止静电且管道应有可靠的接地措施,防止静电聚集。临时输送可燃液体的泵和管道(胶管)连接处必须紧密、牢固,以免输送过程中管道受压脱落漏料而引起火灾。
对于气态物料输送气体物料的输送采用压缩机。按气体的运动方式,压缩机可分为往复压缩机和旋转压缩机两类气态物料输送危险控制要点如下:对于不同特点的气态物料,应选择合适的输送设备,避免因选择不当产生安全隐患。压缩机在运行中不能中断润滑油和冷却水,并注意冷却水不能进入气缸,以防发生水锤。定期检查是否由于损坏漏气,及时更换。可燃液体管内流速不应超过安全速度,在输送有爆炸性或燃烧性物料时,要采用氮、二氧化碳等惰性气体代替空气,以防造成燃烧或爆炸。
1.6 干燥处理的技术要求
干燥是在把固体液体过滤分离后,进一步除去固体中液体的方法。常用的干燥设备有厢式干燥器,转筒干燥器、气流干燥器、沸腾床干燥器、喷雾干燥器。为防止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发生,干燥过程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干燥物料中杜绝自然点很低或是有害物质的存在,在干燥室或干燥箱内操作时,应防止可燃的干燥物直接接触热源,以免引起燃烧。干燥过程中要严格控制温度,防止局部过热,以免造成物料分解爆炸。在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不应与明火和高温表面接触,防止燃爆。在气流干燥中应有防静电措施,在滚筒干燥中应适当调正刮刀与筒壁的间隙,以防止火花。
1.7 结晶操作技术要求
结晶是固体物质以晶体状态从蒸气、溶液或熔融物中析出的过程,是一个重要的化工单元操作,主要用于制备产品与中间产品、获得高纯度的纯净固体物料。结晶过程的搅拌器要注意如下安全问题:避免搅拌轴的填料函漏油,因为填料函中的油漏入反应器会发生危险。对于危险易燃物料不得中途停止搅拌,否则会造成冲料,有燃烧、爆炸危险。
2 加强化工生产技术管理
化工生产中出现的这些静电、爆炸等事故严重的危害着大家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化工生产技术管理控制。如合理布局,科学规划、加强生产设备的管理、做好员工培训工作、加强监管,确保改造项目的质量等,加强各级的安全培训教育。定期的作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各项安全演练活动。组织职工学习各类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使广大职工通过安全活动的学习能够更深刻的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一切事物的前提,督促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知识。
3 结语
总之,化工生产是一个存在高危险、高风险的生产过程,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为了保证化工生产的正常运行,必须对各个单元操作进行严格控制,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为化工生产的正常进行提供安全保障。
篇3:压滤机操作规范和注意事项
1、在过滤工作开始前,压滤机首先会由压紧板推动,然后各滤板压紧闭合形成滤室。压紧前需要注意将滤板排列整齐,平行于止推板,避免导致主梁弯曲变形等风险。
2、压滤机压紧后,由压滤机进料泵将物料随输送管道通入各滤室内。我们都知道,压滤机进料压力对最终的处理效果有着直接影响,但切勿盲目追求高压。进料压力必须控制在设备铭牌上标额定的最大过滤压力以下,否则就会影响压滤机正常工作。
3、压滤机进料后,过滤系统开始工作。某些情况下,最初的滤液会有一点浑浊,而后滤液逐渐转清,属于正常的过滤现象,无需担心。
4、过滤中如果滤板密封面之间出现非常轻微的漏液情况,这是因为滤布纤维的毛细作用,出现滤液渗漏。如出现严重漏液情况,首先看压紧力是否达到标准,如果没问题检查滤板或滤布有无破损问题,如有问题请及时更换相关配件。
6、如需更换或拆卸滤板时,严禁摔打、撞击等操作,防止损坏滤板,造成滤板破裂破损,过滤过程中也不可随意取下滤板。
7、压滤机一定要定期检查滤板和滤布,如果存在损坏一定要及时更换,避免影响处理效果,损伤机器。
8、压滤机出液管道不应高于出液口的位置,如果高于出液口会增加出液阻力,影响正常排液。
9、溢流阀也称为安全阀,为了保证安全阀的正常工作及延长安全阀的使用寿命,在使用中应做到定期检查运行中的安全阀是否泄漏,卡阻及弹簧锈蚀等不正常现象,并注意观察调节螺套及调节圈紧定螺钉的锁紧螺母是否有松动,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适当的维护措施。
10、定期检查液压油,防止污水及杂物进入油箱,检查油量是否缺少。
以上就是板框压滤机的操作规则及日常使用时的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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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矿井综合防尘安全技术制度
(1)矿并主要运输道,采区回风道,胶带斜井,胶带运输平巷,上、下山,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掘进巷道,溜煤眼翻车机,输送机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胶带巷和胶带斜井管路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阀门,其他管路每隔100m设一个三通口。
(2)并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装置;采区进、回风巷,主要进风大巷及进风斜井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水幕应封闭全断面,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
(3)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原无内喷雾的除外),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并坚持正常使用。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要洒水和冲洗巷帮(特殊情况不洒水要经矿务局批准)掘进工作面还要实行放炮喷雾。
(4)厚煤层及中厚煤层必须逢采必注,不注不采(分层开采的厚煤层第一分层必须注水,其他分层实行防火灌浆或灌水的可以不注水),特别情况经矿务局批准可以不注水,薄煤层也要实行注水,要符合矿务局的统一规定。
(5)不定期冲刷积尘,主要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进回风巷至少每月冲刷一次积尘,采区内巷道冲刷积尘周期由各矿总工程师决定,并要有冲刷巷道制度,落实到人大巷刷白、冲刷粉尘都要有记录可查,并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的煤尘堆积(用手捏成团,经振动不飞扬不在此限)
(6)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安装的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7)防尘制度健全,配有足够的防尘专业人员符合矿务局的有关规定);各种记录、图纸、台账齐全,记录准确。
(8)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每一矿井必须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并有符合国家关于粉尘测定的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仪。
第9篇 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上报制度
1、矿井重大安全隐患排查由公司安全监察部牵头,生产、技术、机电各部门配合,每周组织一次矿井安全生产大检查,一般安全隐患落实部门负责处理,安监部负责督查,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报矿长、公司总经理召开安全办公会议落实处理,同时上报区煤炭局。
2 、公司所属井下班组长,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撤出所有人员,将险情报现场管理人员(带班队长、安检员、带班领导)。
3、带班队长、安检员、带班领导,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责令停工、停机、停产,撤出现场所有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将险情报生产技术部、安监部。
4、公司员工发现矿井各生产系统、采掘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立即报公司安监部,由安监部牵头,生产、技术、机电各部门配合,现场检查识辨,并对报告人员进行奖励。
5、安监部负责矿井重大安全隐患统计上报工作。
第10篇 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企业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gb 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给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阶段施工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作好复检复查工作。
第三条建设煤矿安全质量达标分为二个等级,总分100分;其中巷道质量检查表满分为50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满分为50分。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良,70—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评级。
第四条安全质量达标考评验收办法
1)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分为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支架支护三种支护形式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一、表二、表三。
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分营地建设、安全文化、安全设施、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内容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四。
3)本季度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不得评为优良级。
4)本季度中有一个月质量未通过分公司验收不得评为合格级。
第五条每季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矿建项目部当季所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考评验收,依据表格现场打分,确定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达标情况。
第11篇 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
一、每一个矿井必须制定综合防尘和煤尘管理责任制。
二、每一个矿井都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
三、公司、矿必须对尘毒等进行监测、测定时间间隔为:
(1)粉尘作业地点,井下每月测定两次,井上每月测定一次;
(2)生产性粉尘中游离的si0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应测定一次。
四、掘进面必须采用湿式凿岩,刷洗井帮巷壁采用水泡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通风等综合防尘措施,严禁干打眼。
五、煤层干燥的采煤工作面应采取煤层注水、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其他采煤面应采取水泡泥、喷雾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
六、喷射混泥土工作面:喷射应采用潮喷或湿喷,不得干喷。喷射前必须冲洗岩帮,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劳保用品。
七、井下煤仓、翻罐笼装车和其他转载地点以及地面煤厂,翻罐笼等都应进行喷舞洒水或设置捕尘器。井下所有的矿车都应保持完好,防止漏煤、漏岩粉。•
八、井上、井下所有人员工作地点和人行道的空气中粉尘浓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含10%以上游离sio 2 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为2mg/m 3
(2)含10%以下游离sio 2 的粉尘和煤尘,最高允许浓度为10mg/m 3
九、煤层倾角大于12度的回采工作面,必须采用上行风。
十、保证通风构筑物的质量和正确选择构筑物的位置,并加强支护管理,防止大量漏风。
十一、加强局扇的管理和风筒的维修,防止风筒大量漏风,保证推进工作面有足够的新鲜风流。
十二、正确合理的计算和分配风量,使各采掘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够的风量,即不使瓦斯超限,又能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十三、定期清扫沉积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尘,是防止煤尘再次飞扬形成煤尘爆炸性的一项重要措施。
第12篇 m矿基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了规范项目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打造企业品牌,确保工程质量,根据gb 50213--2010《煤矿井巷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gb 50511--2010《煤矿井巷工程施工规范》等国家标准,给合项目自身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的原则,充分调动全员创优质工程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优良。建设单位要加强对阶段施工工程安全、质量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作好复检复查工作。
第三条建设煤矿安全质量达标分为二个等级,总分100分;其中巷道质量检查表满分为50分,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满分为50分。总分达90分以上为优良,70—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得参加评级。
第四条安全质量达标考评验收办法
1)井巷工程质量检查分为混凝土支护、锚喷支护、支架支护三种支护形式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一、表二、表三。
2)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检查表分营地建设、安全文化、安全设施、文明施工四个方面内容检查,满分50分,详见表四。
3)本季度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含重伤)不得评为优良级。
4)本季度中有一个月质量未通过分公司验收不得评为合格级。
第五条每季由分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组织有关业务部门对矿建项目部当季所施工的井巷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进行一次全面考评验收,依据表格现场打分,确定建设项目安全质量达标情况。
第13篇 矿井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第1条 矿井提升运输安全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定期检测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产品使用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 2条 各单位所使用的安全设施设备必须由矿统一加工制作,或者指定厂家加工制作,不得私自加工制作。安装安全设施前,必须提前向运输专业提出安装申请,并由机运科验收,安装合格后方准使用。
第3条 机运科建立各地点的安全设施设备使用台帐,专人管理,明确责任。要对井下各地点的安全设施进行不定期的现场监督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督促整改。
第4条 各单位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安全设施,必须挂牌管理,明确使用单位和维修负责人;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维护,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要求或损坏的安全设施不得继续使用,单位必须立即组织更换或处理,不得拖延。
第5条 凡是违反提升运输安全设施使用管理制度的一律按严违处罚。
第14篇 矿井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通风安全管理,保证通风系统的安全可靠,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防止瓦斯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特编制以下通风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
2、《矿井通风安全管理》;
3、上级有关煤矿通风防瓦斯规定;
二、矿井通风管理制度:
1、成立通风科,通风科每天必须有专人24小时值班,并进行矿井通风调度,通风科在矿总工程师领导下对本矿的一通三防工作的规划,对每月通风作业计划进行制订、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落实具体负责。
2、主扇工、井下通风工、瓦检工等特殊工程必须经上级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和技术操作规程。
3、矿井必须配备各种通风检测仪器、仪表,坚持保管、维修、保养和使用制度,并定期校正,保持台台完好。
4、各种通风管理报表、台帐要做到准确无误,数字齐全,上报及时,井下通风管理牌板填写清楚;
5、由通风科负责,每月对矿井进行不低于三次的全面测风,每次结果应有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根据测风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矿井通风系统图由通风科及时填绘并按月补充修改,及时与主管部门进行图纸交换,通风系统图必须将矿井现状的实际风量,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标明清楚。
三、主扇安全管理制度:
1、主扇值班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每天24小时值班,不得脱岗,对主扇运行情况每天检查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调度室及值班矿长。
2、主扇必须保证连续24小时运转。
3、由机电科负责,每月至少对主扇检查1次,风井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检查维修1次,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4、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井上、下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1次反风演习;主扇房反风操作系统图必须根据井下变化及时填绘。
5、主扇的运转应由专职人员负责,主扇区工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记入运转记录簿内,发现异常,立即报告。
6、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扇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变电所或电厂在停电以前,必须将预计停电时间通知矿调度室。
7、主扇停止运转时,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中,由值班矿长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四、局部通风机安全管理制度:
1、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局部通风机选择与安装、使用和维修,严格执行局部通风机检查、维修和开停管理制度,保证正常运转。
2、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距巷底距离不得小于0.3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制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吸风口至回风巷之间的风速不得小于0.15m/s。
3、局部通风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子口到时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得低于5米。
4、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5、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6、矿井采掘进工作面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必须严格按时t型瓦斯排放法进行逐段排放。
7、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两闭锁和开、停等传感器,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能自动切断该风机供风巷道的一切电源。
五、掘进巷道贯通通风管理制度
1、两个掘进工作面贯通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头掘进,并且必须保证被停掘进工作面的正常通风。
2、通风部门应做好巷道贯通的通风工作,贯通前后通风部门应派一名专职人员现场指挥,确保施工安全。
3、准备好贯通后风流调整设施的布置与风流调整工作,在贯通后,应立即进行风流调整,实现全风压通风。
六、通风设施安全管理:
1、矿井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并经常检查和维护,发现有损坏现象,及时修理。
2、风门、风窗、测风站等通风设施,必须有管理牌,管理牌板必须按照要求及时填充。
3、矿井调整风量需安设通风设施时,必须先有设计方案后进行施工。
通 风 管 理 制 度
1、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瓦斯、二氧化碳允许浓度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必须在2℃以上,在矿井进入生产阶段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c,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3、井下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风速、风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1)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风量不得少于4m3。
2)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6、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1进行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技术管理部门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
7、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国家授权的安全仪表计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4)装有主要通风机的出风井口应安装防爆门,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
5)至少每月检查1次主要通风机。改变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6)新安装的主要通风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
第15篇 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矿井监测系统等检测报警断电设备的设置:
综放工作面瓦斯排放巷或尾巷要装设瓦斯自动监测报警断电装置。
矿井总回风巷应设置风速传感器及报警装置。
瓦斯传感器的具体装设位置、参数设置、断电范围由通风科确定,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监测监控系统人员负责安装与调试。
在矿井主要风巷应安设风门开关传感器,以防风流短路,确保工作面风量。
矿井机电硐室,特别是高压变压器等高发热设备的上空应安设温度传感器,监测环境温度,当温度超过30℃时发出报警信号。
矿井某一区域不能进入矿井瓦斯监测系统装置时,可采用单体瓦斯自动检测断电装置,安设瓦斯传感器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对由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断电仪等控制的开关,启动器的工作状态应采取措施进行监测,以便掌握瓦斯浓度超限后被控开关是否断电,具体方法由公司总工程师确定。
凡因故不能按《规程》及本制度的要求安设装置的,应由通风科提出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并备案。
监测监控系统中心应配备计算机、打印机、图形显示器或模拟盘,中心站计算机(及分站)电源应经由线式不间断电源或交流稳压器加后备式不间断电源供给。
系统设备的管理制度
系统使用、维护按照原煤炭工业部《矿井通风安全装置使用管理规定》中有关规定执行。
安装在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探头,调度室负责按规定移动,采掘单位严禁擅自停用,并要经常清扫,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监测系统人员要按要求进行安装、搬迁、回收,并认真填写安装记录,填写设备使用台帐。
系统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至12个月后需升井全面检修。
监测中心站应24小时不间断监测,保证设备功能正常,原始数据完整。对瓦斯、一氧化碳等数据应保存一年以上,并能依据基础数据产生各类柱状图、曲线图、设备运行状态图,以供有关人员使用、分析。
值班负责人必须对当日获得的信息进行整理,负责打印监测重点日报表。
调度室、通风科应经常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分析、研究所监测的数据,并结合井下采掘动态,掌握瓦斯、一氧化碳的涌出规律,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对易损、常用、常更换设备应保持20%的备件。
质量标准及其它
通风科必须根据《国有地方煤矿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对安全监测项每月检查一次,及时汇报公司总工程师。
系统设置的种类、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动力开关、电缆敷设应符合规定,并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绘制系统布置图,填写统计表。
系统装置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并填写故障记录,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在故障处理期间应采取安全措施。
瓦斯探头在更换时应先在分站上拔掉探头电源线和数据线后方可执行,以免操作失误烧坏探头保险或引起断电仪动作,造成工作面停电影响生产。注意更换完毕后要恢复电源和数据线。
每七天对井下所有瓦斯探头进行一次调校,对其它监测装置也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测试、调校。
校验必须准备并检查校验的工具、仪表、仪器、气样,注意室内通风要良好。
校验时应按规定步骤进行,并注意是否能正常回零,流量计必须按说明书正确标校。
校验完的传感器应另外放置,并注明合格与否,同时认真检查填写调校记录,以备查。
每次校验完都要认真检查储气罐是否完好,有无漏气。
调试好的传感器一定要在地面通气试验24小时后方可下井安装。
第16篇 矿井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保障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指令,结合本 矿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2条煤矿技术工作是矿井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工作,全体工程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认真遵照执行。
第3条 矿总工程师是矿全面技术工作的总负责人。矿总工程师审定的技术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生产处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4条 矿的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基本建设等管理职能机构必须做好生产技术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过程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服务,制定或完善本部门生产技术业务管理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质量标准,并认真检查考核。
第5条 矿必须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和改善煤矿质量标准化工作,文明生产管理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对口负责,严格考核、标准要严、奖罚分明。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机制。
第6条 矿必须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制度。生产技术工作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采掘生产计划、采掘布局、采掘接续、开拓延深及重点工程,单产单进与采掘机械化水平、支护工作与顶板管理、矿井设计与规程措施管理、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文明生产、巷修工作与失修状态、安全重点与安全管理。每季必须进行一次生产、技术工作安排和总结。
第7条生产、技术管理必须坚持安全高效、合理集中,以风定产、系统配套的原则,必须坚持技术进步、工艺先进、设计先行、施工严谨的原则。严禁不按设计、审批、施工程序运作管理。
第8条建立健全生产技术信息统计和分析制度。生产技术、机电运输、通风安全、地质测量部门要加强生产技术管理运行过程的统计分析,建立和完善生产、技术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报表制度。
第17篇 煤矿矿井电气焊作业安全制度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监员现场监督检查。
第二条 每班内只允许有一个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三条 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不得在井下维修。
第四条 设备安装需要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进行,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五条 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在综采工作面和回风巷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六条 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机电、通风、安监、调度和监理公司等部门审查,由矿总工程师审批。
第七条 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第八条 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
第九条 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第十条 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第十一条 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第十二条 电气焊割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到矿调度室进行登记,调度人员应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运行状态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要在观察1小时以后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员要做好记录。
第十三条 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监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第十四条 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应至少备有两具4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
第十五条 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作业。安监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携带火种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只允许使用火柴)使用情况。
第十六条 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电气焊。
第十七条 进入设备或容器内部作业时,施焊人员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绝缘鞋,并设专人监护。禁止将泄露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
第十八条 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
第十九条 电气焊作业时,应在工作地点及其附近设置不燃性材料接受火星、焊渣等高温物品,并及时扑灭明火。
第二十条 电气焊工作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二十一条 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不得在井下存放。
第二十二条 井口房,地面煤仓内,煤仓上、下口,皮带走廊,洗煤厂筛分破碎车间等可能有粉尘或瓦斯积聚的地方进行电气焊作业,视同于井下作业。
第二十三条 电气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要按照附件的统一格式和要求进行编写,作业完成后措施必须交由施焊地点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统一存档。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制度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参照《李家壕煤矿安全处罚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神华包头矿业公司李家壕煤矿所属各单位及各外委单位。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8篇 矿井安全牌板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规范安全牌板的管理,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牌板的利用率,保证安全管理牌板按标准完好的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二条 标准办负责矿井牌板的计划审批、委外制作、发放、建账、监督等日常管理。
第三条 生产连队负责本部门工作范围内的各类安全标识、标牌的增补、更新、管理等。
第四条 各部门应设专人管理,负责对本部门辖区范围内牌板的申报、领用、维护工作。
第三章 牌板制作程序
第五条 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实际要求增设牌板。需增设牌板时,要及时写出牌板申请(纸张大小为a4纸),后附牌板清单明细表(表格内容统一格式包括序号、名称、用料、规格、数量、面积、颜色、备注、合计等)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标准办审核。
第六条标准办主任审核相关部门提交的牌板制作申请,对牌板制作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进行把关,审核无误后交由厂家制作。
第七条 牌板制作完成后由标准办通知相关部门领取,同时录入到牌板管理台账中并经领取人签字确认。
第八条 安全费用以外的牌板制作,都必须到标准办进行审批登记备案,否则在报销牌板费用时不予签字。以进一步促使各类牌板制作更加规范,更加统一,杜绝零星制作时产生的随意性和差异性。
第九条 井下各单位在制作“五小电器牌板”时,要有设计图纸(规格、颜色、材料等),同时还要求各单位根据五小电器牌板安装地点附加平面布置效果设计图,并经机电科科长、标准办主任审签后,机修车间再进行制作,如无签字机修车间有权不予制作,坚决杜绝擅自制作、擅自安装,便于标准办进行统一规划,整体考虑,全面提升各类牌板制作、布局和管理水平。
第四章 牌板管理及奖惩
第十条 各部门要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说明的要求,对井下各种材料、工具、电器设备、通风设施等实行挂牌管理;井下巷道设置各种醒目标志。
第十一条 井下重要场所、职工相对集中的地方要张贴安全宣传标语、安全宣传挂图。
第十二条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矿各类活动需要悬挂的标语牌板,相关责任连队要严格按照标准制作、悬挂和维护。
第十三条 各部门必须建立牌板管理台账,内容应当包括牌板名称、使用地点、数量等,并及时进行更新,各部门牌板台账必须注明使用地点做到有据可查,账物对照。
第十四条 牌板必须标准悬挂在合适的位置,严禁随意乱挂。悬挂牌板必须做到牢固,整齐、高低适宜,必须采用螺栓等方式固定,禁止使用铁丝 ,确保各类牌板悬挂稳固,经久耐用。另外各单位要创新思路,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胆改革现有固定方式。对于固定美观者要给予奖励,并要在全矿推广使用。促进牌板固定牢靠、使用更加方便,外表更加美观。
第十五条 同一地点悬挂多种规格多数量牌板时,应使牌板上沿或下沿成一线,水平悬挂或与巷道腰线平行悬挂,如果悬挂地点凹凸不平或有其他设备时应制做框架固定。做到整齐有序、互不干扰。
第十六条 牌板悬挂高度一般不得低于1.5米(特殊地点及特殊标志牌不在此列),确保牌板不能被行人、设备、材料、工具或其他锐器刮碰到为益。
第十七条 井下各使用牌板的单位在填写牌板时,要规范统一,表面清洁,不许潦草,字迹清楚且不能超出空格线。对填写态度不端正,字迹模糊潦草,表面有污渍等现象。每发现一处考核现金20元并依次累加,如不执行月底从工资中十倍扣除,确保牌板规范填写。
第十八条 标准办要经常对各类牌板制作、悬挂及完好情况进行日常检查,确保各类牌板完好无损,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牌板达到报废标准时,要下发“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整改通知单”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相关部门根据标准办下发的 “安全质量标准化问题整改通知单”,及时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 标准办要对相关部门整改情况进行现场跟踪验证,确保各类牌板时刻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对涉及到责任人及包机人的管理牌板要根据人员变动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进行更新。
第二十条 各部门必须加强牌板的管理,不得损坏、丢失牌板。牌板被损坏或丢失时当事人现金照价赔偿,找不到责任人时,该部门管理牌板的负责人对其负全责,现金照价赔偿,该部门第一责任人联责造价的50%。
第二十一条 入井检查的各级管理人员,均有管理各类牌板的权利和义务,一经发现有故意损坏牌板者,务必汇报到标准办,标准办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解释权由标准办负责。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19篇 _煤矿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检漏继电器管理细则:
1、凡井下1140v、660v、380v供电网络必须设置漏电继电器。
2、检漏继电器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在正常负荷下进行整定调试。
4、值班人员每天进行一次接地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每月上旬按规定方法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在试验前,必须按规定检查瓦斯,且在瓦斯不超限时,方可进行试验),并填写记录,报机电矿长、机电副总工程师、机电科。
6、运行中的检漏继电器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
7、若必须停用时、通知调度室,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二、过流保护管理细则:
l、所有带有过流保护的电气设备,下井前必须对过流保护装置进行试验。
2、设备安装时,必须有供电设计,由使用单位按设计整定,电管组负责监督,检查。
3、负荷(设备容量)变化时,由使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在批准申请时,按需要确定过流保护整定值,由设备管理单位调整保护整定值。
4、非专职人员,不准随便调整整定值。
5、40kw以上电机必须使用电机综保。严禁用铜、铁、铝线代替保险丝。
三、保护接地管理细则:
1、所有必须接地的电气设备,其接地极都要和接地网联接。
2、井下变压器禁止中性点接地,禁止由地面中心点接地的变压器向井下供电。
3、有值班人员的机电峒室和有专职司机的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每班必须进行一次表面检查,其它电气设备和保护接地,由维修人员每周一次的表面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将检查的问题记入记录表,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4、电管组每季对井下总接网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测定,要采用安全火花型测量仪表(zc-18安全火花型接地摇表),并将测定的数据记入记录表内。如有不合格的地方,设备使用单位及时处理,直到合理。
四、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管理细则:
1、凡井下使用煤电钻、照明信号装置必须使用相应的综合保护装置。
2、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机修厂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模拟整定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接地装置,并进行整定、调试、试验。
4、值班人员每班进行一次保护试验,并填写记录。用电话向电管组汇报。
5、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机电科定期对煤电钻、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煤电钻综保、照明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综保单元,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皮带机综保管理细则:
1、凡我矿在用皮带机必须按规定安装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
2、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下井前,试验组应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检修及调试。
3、安装时,应按规定安装、试验,确保保护装置可靠使用。
4、使用单位要认真落实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使用、维护责任制。机电负责人要经常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按排处理。
6、机电科定期对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使用单位处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7、运行中的皮带机信号综保不准任意拆除或停用,否则按违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电气设备接火的规定:
(1)凡井下660v、380v电气设备接电,必须认真填写电气设备接电申请单,严格按照电管组批准方案执。
(2)新工作面及固定电气设备安装,必须按供电网络设计图领用电气设备。
(3)接电申请单由使用单位提出,交电管组审批备案,办理接电手续。矿调度室按接电手续安排接电时间。待使用单位电气设备安装完毕后,电管组专职人员到现场对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供电线路符合设计要求,接线工艺符合标谁,电气设备无失爆后,再办理送电手续。并由矿调度室据此安排检查工作面瓦斯不超限时,方能通知供电单位送电。
(4)各供用电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机电科下发的供电系统图接线。对违犯单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对操作人员处以30元罚款,且必须停产整改。
第20篇 矿井大巷机车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矿井大巷机车运输安全技术管理,改善运输安全环境,规范机车行车秩序,保证运输安全,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电机车的安全性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司机室必须有牢固的顶棚,并且不得妨碍司机操作和视线。
2、有警铃(嗽叭)、前后灯,并能正常使用。
3、撤砂装置完整有效,制动装置灵活可靠,制动距离符合安全规程规定,电瓶托辊转动灵活,电瓶稳固推销齐全完整。
4、电气性能良好,符合防爆要求,车灯照度符合要求。
5、列车有红尾灯。
6、机车每年出井大(中)修一次,年审合格。
第二条:行驶机车的轨道及设施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现生产水平轨道型号不得小于15kg/m,新延深水平不得低于22-24kg/m。
2、道岔必须符合标准,安装正规搬道器,禁止使用牛必道岔。
3、轨道和道岔质量达到合格品,运输队每周应对轨道和巷道情况检查一遍。
4、巷道转弯处,乘人上下车地段,坡度较大地段,车场、风门处、巷道口、巷道狭窄地段,应设鲜明警标,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
第三条:行车调度及信号符合以下要求:
1、凡一条巷道行驶两台及以上机车或一个水平行驶三台及以上机车时,应设运输调度站。配置灯光信号指挥系统,信号系统应有防止机车在同一区段碰头,追尾和两台机车同时进入一个车场调车作业的闭锁功能。
2、凡不设运输调度站的水平,应严格划分各台机车的行驶区间,共用区间应设列车占道的闭锁信号。因特殊情况进入其它机车行驶区间时,必须经调度室批准,并与对方机车直接联系,取得同意后才能进入。
3、同一水平运输调度站与各装载点,中部车场,终端车场间应设置不经人工转接的电话通讯。
4、现设运输调度站,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于实现时,必须装设灯光闭锁信号,制度专门的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在保证机车与机车间实现对口联系的基础上,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机车的行车秩序必须对以下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1、每条运输线路上行驶机车的台数,矿车牵引数量,错车地点,行驶最大速度。
2、各台机车的行驶区间,停车地点,各车场停车线和顶车极限。
3、各车场的调车方式及装、调、顶车秩序。行车秩序由矿机电部门根据现场情况制度,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
第五条:行车作业过程中司机除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外,还必须做到:
1、严格按照灯光信号系统指示和跟车员信号指挥开停。
2、除车场(或处理事故)以外,不得进行顶车作业。
3、双控机车,不得在靠矿车一端司机室进行操作。
4、在调车过程中,不得脱钩顶车。
5、严禁司机站在巷道中在车外操纵机车。
6、在行车期间,严禁司机将身体任务部分伸出车外,凡接近风门处、巷道口、行人较多地段,弯道处和进入车场前必须减速、鸣铃报警。
第六条:行车过程中跟车员除认真执行操作规程外,还必须做到:
1、严格按运输调度员的行车指令或信号指挥机车司机发、停车。
2、无运输调度站和灯光信号系统时,负责与井底车场或其它区段机车跟车员的联系。
3、跟车时,必须站在列车最后一辆矿车上。(当挂人车时,应在人车内乘座,并随时注意到车运行情况。)
4、顶车作业时,不得在列车上指挥开车,严禁用木棒或其它物件顶车。
5、不得在列车靠机头前三个矿车范围内挂材料设备车。
6、严格执行大型材料、设备运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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