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一盏指路明灯,确保所有活动在有序、安全的环境中进行。它不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还维护公司的财产安全,降低运营风险。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凝聚力,树立企业负责任的形象,从而赢得客户和市场的信任。
一套全面的安全制度应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教育,确保每位员工了解并能遵循安全规程。
2. 风险评估:识别潜在危险,制定预防措施,以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应急计划:预先设定应对突发事件的方案,确保快速响应。
4.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安全问题。
5. 环境监控:监控工作环境,确保符合健康和安全标准。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的明确性:规定应清晰易懂,避免产生歧义。
2. 可行性:制度需符合实际情况,不应过于理想化,否则难以执行。
3. 持续改进:定期审查和更新制度,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4. 严格执行:制度一旦确立,必须得到所有人的遵守,否则将失去效力。
安全制度是企业稳健发展的基石,其制定与执行需要兼顾实际、严谨和人性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促进企业的长期繁荣。
第1篇 烧结厂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全厂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厂和谐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烧结厂经营性质
烧结厂属于《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
3、实施细则
3.1、烧结厂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2、烧结厂安监科是烧结厂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设安全科长一名,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3、烧结厂下属各车间、科室,其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设安全员一名(可兼职),负责日常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班组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烧结厂各车间、科室下属班组,其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班组设安全员一名,负责日常协助组长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3.5根据本厂生产实际,设立安全领导机构,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主任为厂长,副主任由副厂长、厂长助理及工会主席担任,成员包括各个部门一把手;安全领导机构定期开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要做到有记录、纪要。
第2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管理,特制定该制度。
一、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的原则
1、相应性原则:与本厂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2、分级设立的原则:设立的安全机构为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3、职能全面的原则:即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设置应覆盖包括厂内的所有工种、科室及车间。
二、设置三级安全管理机构----厂级、车间级和班组级。
1、厂级安全管理人为安全生产组组长。
2、车间级负责人为各车间主任。
3、各班组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设立班组安全管理小组,由班长负责,协调负责安全管理。
三、厂级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与精神。
2、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制定安全工作制度,组织安全宣传教育。
4、实施安全工作日常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
5、报告安全情况。
四、车间级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职责
1、落实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责任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2、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3、协助、配合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4、组织车间进行安全培训,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5、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五、班组安全小组职责
1、执行安全工作日常检查。
2、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安全培训与学习。
4、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第3篇 工地安全巡逻路线设置制度
工地安全巡逻路线设置
为加强安全巡查工作的管理与监控,保障管辖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随时处于受控状态,__房管小组的安全巡逻路线设置如下:
一、巡逻路线:
1、外围工地:
1号箱(房管小组办公室0:00开始)-- 2号箱(俊慧学校门口)--7号箱(松柏地毯厂后)--6号箱(明辉藤漆厂)--5号箱(泌冲小学)--4号箱(黄岐高级中学围墙)--3号箱(2号山东北部鱼塘边)
2、办公室:
1号签到点(总经理办公室以总经理离开时间为准)-- 2号签到点(二楼多功能会议室)--3号签到点(机房)
二、巡逻要求
1、1号、2号、7号、.6号、5号签到箱之间的巡逻间隔时间为十分钟,3号、4号箱的巡逻间隔时间为十二分钟。
2、4号、3号箱白天签到时间07∶00~18∶00,晚间签到时间 18∶00~06∶00。每小时巡逻签到一次。
3、办公室巡逻19∶00开始,按签到图上顺序间隔时间为3分钟之内,整个巡逻过程不得超过8分钟
4、此表跟据本工地实际情况暂时设定,待围墙通路打通后再作调整。
第4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权责:
3.1 光裕公司高层:依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 各部门;设置部门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各生产岗位安全生产负责人。
4. 定义:
无
5. 作业内容:
5.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5.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5.1.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5.1.3 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5.1.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1.5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实施方案
5.1.6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5.1.7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5.1.8 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检查并监督整改
5.1.9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5.1.10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2.1 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2.2 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5.2.3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5.2.4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2.5 对于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2.6 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2.7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3 车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3.1 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3.2 现场监督本车间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5.3.3 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5.3.4 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3.5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5.3.6 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5.3.7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3.8 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5.3.9 每月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6. 参考文件:
6.1 安全生产责任制
6.2 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
6.3 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证书/安全主任证书
7. 使用表单:
无
8. 附记事项:
无
第5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3. 权责:
3.1 光裕公司高层:依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公司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2 各部门;设置部门级[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及各生产岗位安全生产负责人。
4. 定义:
无
5. 作业内容:
5.1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5.1.1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5.1.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5.1.3 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5.1.4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1.5 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专项实施方案
5.1.6 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5.1.7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5.1.8 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检查并监督整改
5.1.9 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5.1.10 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5.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2.1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2.2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5.2.3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5.2.4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2.5对于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2.6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2.7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3车间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5.3.1 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5.3.2 现场监督本车间危险性较大施工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情况
5.3.3 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5.3.4 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5.3.5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5.3.6 对于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
5.3.7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5.3.8 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5.3.9 每月定期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6. 参考文件:
6.1 安全生产责任制
6.2 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
6.3 企业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证书/安全主任证书
7. 使用表单:
无
8. 附记事项:
无
第6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
(一)集团公司--1人/百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十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
(二)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三)专业公司--1人/十万平方米·年(生产能力)或每一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
(四)劳务公司--1人/五十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1、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3、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
1、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2、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3、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
第7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总则
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本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3、法规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225-2010规定;安全企业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健康管理人员;
3.5《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6《广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3.7其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4、管理职责
4.1主要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4.2生产/安全科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3各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管理要求
5.1本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任组长,厂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5.2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厂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专门负责管理厂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健康工作;
5.3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品由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其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领导小组职责;
5.4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健康管理员任职条件:
5.4.1思想政治素质好;
5.4.2热管安全保卫工作;
5.4.3身体健康;
5.4.4工作认真负责。
第8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 职责
3.1 董事长
3.1.1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
3.2 主要负责人
3.2.1 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
3.2.2 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 安全处负责人
3.3.1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 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管理机构
4.1.1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 安委会设主任1名,安委会主任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董事长发布授权书,任命公司总经理担任。
4.1.4 由安委会主任发布授权书,任命1名副主任。
4.1.5 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6 公司安委会下设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也是安委会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安全办公室,由安全主管任办公室主任。
4.2 安全专题会
4.2.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安全生产工作。
4.2.2 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主管组织协调。
4.2.3 安全主管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2.4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5. 相关/支持文件
5.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5.2 《授权书》
6. 表单/记录
6.1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6.2 《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
第9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炼钢厂安全管理机构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依法配备,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炼钢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炼钢厂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任职,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第三条安委会设置及人员配置
炼钢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炼钢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
安委会设主任一名,由炼钢厂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担任;设副主任三至五名,由厂内副处级以上(或等同于此级的专家、助理)任职资格担任;设成员若干名,由各职能管理科长、生产车间主任组成。
第四条厂级专业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设置及人员配置
一、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协调解决全厂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工作的有关事宜。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副厂长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科科长兼任,成员由安全科科员兼任。
二、安全科为炼钢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全厂人数的3‰以上配置安全管理专业人员。
第五条厂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各生产车间成立安全管理组,管理组设组长一名,由车间主任担任;副组长二至三名,由车间副主任担任,成员若干,由车间技术员、各工段(班组)长。
生产车间配置专职安全员一名。车间下设工段、班组级,设置兼职安全员,由工段长、班组长兼任。
二、职能管理科室配置兼职安全员一名。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安委会主任是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第七条安委会副主任是分工管理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安委会成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九条工段级或班组级兼职安全员,是基层工段(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十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以上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研究、解决炼钢厂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三、听取各职能科室和生产车间执行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审定阶段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按照《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审定安全生产保障基金的投入和使用计划。
五、审定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审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传达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决策。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
三、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组主要职责
一、在厂安委会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要求。
二、组织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安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
第十四条厂安委会成员变更时,要及时以文件形式下发安委会调整后的组成。
第十五条厂属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配置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10篇 某烧结厂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烧结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全厂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本厂和谐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烧结厂经营性质
烧结厂属于《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一千人以上。
3、实施细则
3.1、烧结厂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3.2、烧结厂安监科是烧结厂安全生产的直接管理部门,设安全科长一名,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3、烧结厂下属各车间、科室,其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设安全员一名(可兼职),负责日常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4班组是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烧结厂各车间、科室下属班组,其班组长为本班组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班组安全工作负全责。班组设安全员一名,负责日常协助组长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班组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处理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3.5根据本厂生产实际,设立安全领导机构,既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委会主任为厂长,副主任由副厂长、厂长助理及工会主席担任,成员包括各个部门一把手;安全领导机构定期开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要做到有记录、纪要。
第11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制度怎么写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形成完整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网络和工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的配备。
3. 管理职责3.1主要负责人签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
3. 2办公室负责文件的下发、公布。
4具体内容
4.1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发布。
因工作需要,当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变更时应及时以文件形式发出变更通知。
4.3安全管理部门为安全管理的常设机构,受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指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4.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公司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
并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培训;
(2)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3)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5)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6)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4.5主要负责人指定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
4.6被任命人员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
4.7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最高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配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员工代表。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一楼主会议室。
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安全生产规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定期召开安委会,并对重大的安全生产事项作出决定等。
4.8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要有记录并有工作清单。
4.9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会议纪要由安全生产科签发。
4.10员工代表的比例应根据风险决定,其比例不少于1:50。
其
主要职责是:参与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
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参与安全标准化的评审与绩效测量等。
员工代表的职责要在工作场所进行展示。
5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安全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制度
安全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安全委员会是酒店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和群众性组织.其主要目的是在总经理领导下,依靠群众做好酒店安全保卫工作,酒店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酒店保安部既是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又是全面负责酒店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安全委员会的机构设置采用以下办法:
1.酒店安全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2人,由主管酒店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1人和保安部经理1人担任,委员若干人,由部门经理或副经理担任。
2.酒店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设主任1人,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2人,由主管酒店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和保安部经理担任,委员若干,由各部门经理和保安部消防领班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店群众性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安部,负责具体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酒店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部消防领班负责,各部门建立义务消防队分队,负责紧急火情时的抢救工作。
3.酒店治安保卫委员会和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酒店安全委员会成员兼任,保安部内保领班担任委员,负责具体工作,酒店各部门成立安全小组,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直接与酒店保安部联系。
4.酒店设国家安全小组,组长1人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若干人,由保安部经理和有关部门经理或副经理担任,负责酒店国家安全工作,直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
第13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技术部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技术部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 物业项目安全事务机构编制设置制度
物业项目安全事务管理(机构编制设置)
为规范护卫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确保护卫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基本原则
(一)精简高效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尽可能少的机构,配备尽可能少的人员,去完成更多的任务,获得最大的社会与经济效益。
(二)因地因时制宜。根据物业类型、规模、配套设施、外部环境、阶段性工作等调整机构编制。
(三)总量控制原则。机构编制设置前要对人工成本进行测算,使人工成本与管理费收入相匹配。
(四)科学合理原则。机构编制设置要充分体现工作职责这个基本要求,确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幅度与管理层级。
二、劳动定额
(一)固定岗:护卫员人均可监护面积为3000-3500平方米,根据实际需要,严格控制;
(二)人行主入口:封闭小区每出入口处每班应设置1人;
(三)车行主入口:封闭停车场每出入口处每班应设置1人;
(四)楼层巡逻:按建筑面积计算,高层建筑人/班/次覆盖11-12万平方米,多层(无电梯)建筑人/班/次覆盖8-9万平方米。
(五)车场巡逻:封闭停车场每人可以监护350-400个车位。
(六)地面巡逻:按占地面积计算,每人可监护面积为10万平方米左右。
(七)智能化小区(大厦)已设置治安、消防监控系统时,可适当减少护卫人数,但每个消防、保安监控中心每班应至少配置监控护卫员1人。
(八)护卫员综合劳动定额:每2000-2500平方米配置1人。
三、机构设置
(一)建筑面积20万平米以上的管理单位应单独设立安全护卫部,配置护卫主管1人;20万平米以下的安全护卫与清洁绿化可合并为社区管理部,配置主管1人。
(三)占地面积15万平米以下的管理单位编制3个护卫班,每班配置护卫领班1人;15万平米以上的可编制6个班,每班配置护卫领班1人。
二、管理层级
(一)管理处安全管理分为护卫主管、护卫领班二个层级,护卫领队、护卫副领班配属护卫主管、护卫领班协助开展工作,不属管理层级。
(二)管理处护卫主管根据职位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层级,助理员以下的护卫主管为初级,助理员职位的为中级,助理主任及以上的为高级。
四、管理幅度
(一)管理处护卫员编制总额60人(含)以下的,配置护卫主管1人;编制总额60以上的,配置护卫主管、护卫领队各1人。
(二)护卫班编制13人(含)以下的配置护卫领班1人;编制13人以上的配置护卫正/副领班各1人。
第15篇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防护设置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2、职责
2.1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2基层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2.3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施工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3、工作要求
3.1基层单位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3.2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津建安表16).
3.3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警示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
3.4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3.5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6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3.7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8公司安技保卫部每季度、基层单位安保部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津建安表24)。
4、相关文件
4.1《安全标志》 gb2894-1996
5、记录
5.1《安全标志牌登记表》
5.2《检查记录》
5.3《安全标志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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