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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石,它如同一堵无形的防护墙,保护着公司的资产、员工的福祉以及业务的连续性。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风险,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经济效益。它强调预防优于治疗,通过规范行为,提升全员的安全意识,确保企业能够在合规的环境中稳步前行。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全面的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部分:

1. 安全政策声明:明确企业的安全目标和承诺,为所有安全活动提供指导。

2. 风险评估与管理:识别潜在危险,制定应对策略。

3. 应急预案:预先规划应对突发事件的步骤,确保快速响应。

4.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5. 审核与评估: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及时调整优化。

注意事项

在制定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制度应清晰易懂,避免过于复杂的专业术语,确保所有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制度应具有灵活性,适应企业的发展变化,定期更新以保持其有效性。

3. 实施过程中,务必注重执行力度,确保制度不流于形式。

4. 强调责任分配,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形成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

每个企业都应根据自身特点,定制符合实际情况的安全管理机构制度,以此为基础,构建起坚固的安全屏障,保障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度范文

第1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炼钢厂安全管理机构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依法配备,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要求,结合公司有关规定和炼钢厂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炼钢厂各级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任职,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

第三条安委会设置及人员配置

炼钢厂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是炼钢厂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等管理工作的最高权力机构。

安委会设主任一名,由炼钢厂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担任;设副主任三至五名,由厂内副处级以上(或等同于此级的专家、助理)任职资格担任;设成员若干名,由各职能管理科长、生产车间主任组成。

第四条厂级专业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设置及人员配置

一、安委会下设办公室,协调解决全厂安全监督管理方面工作的有关事宜。

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副厂长兼任,副主任由安全科科长兼任,成员由安全科科员兼任。

二、安全科为炼钢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全厂人数的3‰以上配置安全管理专业人员。

第五条厂属各单位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

一、各生产车间成立安全管理组,管理组设组长一名,由车间主任担任;副组长二至三名,由车间副主任担任,成员若干,由车间技术员、各工段(班组)长。

生产车间配置专职安全员一名。车间下设工段、班组级,设置兼职安全员,由工段长、班组长兼任。

二、职能管理科室配置兼职安全员一名。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安委会主任是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第七条安委会副主任是分工管理系统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八条安委会成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九条工段级或班组级兼职安全员,是基层工段(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负责人。

第十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以上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二、研究、解决炼钢厂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隐患和问题。

三、听取各职能科室和生产车间执行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审定阶段安全工作计划和总结。

四、按照《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暂行)办法》,审定安全生产保障基金的投入和使用计划。

五、审定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审定对重大事故责任者和事故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传达安委会有关安全生产决策。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

三、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二条安全管理组主要职责

一、在厂安委会和上级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要求。

二、组织部署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实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安委会主任、副主任人员和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

第十四条厂安委会成员变更时,要及时以文件形式下发安委会调整后的组成。

第十五条厂属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及时配置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由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2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人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

(三)设置原则

3.1 相应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与本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3.2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立生产技术处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

(四)设置级别

4.1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级安委会。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4.2 安委会成员由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生产技术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组成。

4.3 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管理机构

5.1.1 公司设生产技术处为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处设置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置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3名;以公司发文形式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5.1.2 安委会成员

公司设立安委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任命书。安委会的人员组成包括:

1主任:总经理

2副主任:副总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

3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

5.1.3 公司安委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新的工作要求。

5.2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公司安全管理网络见《__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

5.3 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5.3.1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2安全管理人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3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必需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或者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5.3.4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每年以文件形式公布一次。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

5.3.5生产技术处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司内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六)记录

1、《安委会成立或调整文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3、《安委会会议记录》

第3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置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一)目的

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确保任命合格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人员。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内各部门。

(三)设置原则

3.1 相应原则:符合《安全生产法》与本公司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机构作相应调整。

3.2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设立生产技术处作为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机构。

(四)设置级别

4.1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级安委会。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的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4.2 安委会成员由公司管理层、各部门负责人、生产技术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员工代表组成。

4.3 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管理需要,配备兼职安全员。

(五)工作内容和要求

5.1 安全管理机构

5.1.1 公司设生产技术处为安全管理部门生产技术处设置两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各部门设置兼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3名;以公司发文形式下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任命书。

5.1.2 安委会成员

公司设立安委会,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任命书。安委会的人员组成包括:

1主任:总经理

2副主任:副总经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会代表

3委员:各部门负责人、员工代表。

5.1.3 公司安委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予以保存。会议纪要包括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和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新的工作要求。

5.2 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公司安全管理网络见《__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图》。

5.3 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规定

5.3.1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2安全管理人员均应以文件形式任命。

5.3.3安全管理人员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具备必需的安全管理知识和能力,或者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5.3.4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管理网络每年以文件形式公布一次。当本公司出现重大变化时及时更新。

5.3.5生产技术处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人员的公司内培训和外送培训考核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工作。

(六)记录

1、《安委会成立或调整文件》

2、《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文件》

3、《安委会会议记录》

第4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形成完整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网络和工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的配备。

3管理职责

3.1主要负责人签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

3.2办公室负责文件的下发、公布。

4具体内容

4.1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发布。因工作需要,当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变更时应及时以文件形式发出变更通知。

4.3安全管理部门为安全管理的常设机构,受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指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4.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公司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并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培训;

(2)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3)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5)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6)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4.5主要负责人指定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

4.6被任命人员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

4.7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最高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配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员工代表。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一楼主会议室。

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安全生产规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定期召开安委会,并对重大的安全生产事项作出决定等。

4.8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要有记录并有工作清单。

4.9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会议纪要由安全生产科签发。

4.10员工代表的比例应根据风险决定,其比例不少于1:50。其

主要职责是:参与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讨论安全生产问题;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参与安全标准化的评审与绩效测量等。

员工代表的职责要在工作场所进行展示。

5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5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任命管理制度怎么写

1目的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任命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各级安全管理生产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3.1相应性原则:与本厂行政机构相匹配,根据年度机构调整情况对安全管理机构作相应调整。

3. 2分级设立的原则:设立的安全管理机构为厂级、车间级、班组(工段)(工段)级。

3. 3首长负责制原则:各级安全管理机构的第一责任者,即各部门负责人。

3. 4设立常务管理机构的原则:一般设立专门的安全办、或由专业管理部门作为兼管的常务管理机构。

3. 5职能全面的原则:即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应覆盖包括厂内的所有工种、部门及岗位。

4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要求

4.1安全管理机构的配置应满足安全生产管理的需要,能够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4.2安全管理机构成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4.3安全管理机构要每月召开两次安全专题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方案,协调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

4.4安全专题会议内容必须有专门的会议记录。

5安全管理机构设置构成

5.1根据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的原则和焦化厂实际情况,分级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5.1.1厂安全领导机构为焦化厂安全生产领导组。

5.1.2厂安全管理机构为安环科。

5.1.3部门负责人和车间主任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5.1.4各班组(工段)(工段)长为本班组(工段)(工段)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5.2厂安全生产领导组人员构成

焦化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组长应由厂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应由厂主管安全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领导组成员应至少包含各部门(车间)主要负责人。

6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

6.1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的职责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厂内各种安全检查活动,主动发现事故隐患,监督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等,专门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计划与布置、监督与检查、总结与考核。

6.2安环科的职责

6.2.1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震减灾、消防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在分管安全环保副厂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环保、消防管理和监督工作。

业务上受公司安环处指导。

6.2.2 组织制定或修订全厂安全、环保、消防、绿化、职业卫生等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6.2.3 负责编制全厂年度、中长期、月、旬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职业卫生、防震减灾、消防、绿化等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开展工作。

6.2.4 组织全厂安全、环保、消防、绿化检查。

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监督检查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6.2.5 负责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厂级安全教育;

负责组织检查全厂各单位、各层次安全教育培训。

6.2.6 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各单位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

6.2.7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及大修、技改技措项目的劳动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保证符合职业健康安全要求。

6.2.8 负责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体检,并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

6.2.9 对全厂重点危险源(点)的安全运行进行监督检查,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

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2.1 0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及时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化安全管理办法。

6.2.1 1负责审核各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活动。

6.2.1 2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设施等特种设备及各类安全 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并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6.2.1 3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台账;

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指导基层安全工作。

6.2.1 4负责组织全厂环境绿化及管护工作,并监督检查各单位环境绿化管护工作。

6.2.1 5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总结推广环境保护管理的先进经验及污染物防治管理。

6.2.1 6负责全厂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监督各生产单位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实行清洁生产。

6.2.1 7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并对各生产单位和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6.2.1 8本单位费用指标的控制。

6.3部门(车间)负责人的职责

6.3.1 贯彻执行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领导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工作。

6.3.2 落实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目标,开展具体的实施工作。

6.3.3 参与厂召开的各类安全会议,向本部门(车间)员工传达厂安全指示精神;

组织召开部门(车间)安全会议。

6.3.4 协助、配合厂安全生产领导组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6.3.5 组织部门(车间)开展、参与安全培训。

6.3.6 组织开展部门(车间)的隐患排查工作,并落实整改情况。

6.3.7 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6.4班组(工段)(工段)长职责:

6.4.1 贯彻执行厂安全管理制度。

6.4.2 负责班组(工段)(工段)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

6.4.3 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实施对安全隐患的整改。

6.4.4 负责落实本班组(工段)(工段)所属设备(含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6.4.5 组织参与厂各类安全培训与安全学习。

6.4.6 组织开展班组(工段)(工段)安全文明生产,保持作业现场整洁、安全。

6.4.7 及时报告本班组(工段)(工段)安全情况。

6.4.8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

7人员的任命

7.1依据特点书面任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消防负责人、应急救护队员、事故调查员等。

7.2被任命的人员必须理解并履行其职责与义务,并有任命书。

7.3被任命的人员必须接受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

培训内容包括:

7.3.1 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7.3.2 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7.3.3 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7.3.4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7.3.5 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第6篇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1.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2.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3.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3.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3.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环科报告;

3.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3.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安环科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第7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命。

三、职责

1、 公司总经理 :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任命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2、 管理部:根据安全工作需要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安全管理机构设置: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1.1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1.2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1.3总经理为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1.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组长 1 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

1.5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安全员(兼职)、兼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各1名,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担任;

1.6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经理、主管、职工代表组成。

1.7 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作安全办公室,也是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管理部。

2、安全生产机构图:

3、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任命: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由总经理任命并签发文件。

五、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

1、组长主要职责:

1.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1.2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3 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1.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1.5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会议;

1.6 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1.7 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1.8 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和考核;

1.9 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1.10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兼职安全员(兼职)主要职责 :

2.1 负责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2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3 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2.4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各种资料的收集和管理;

2.5 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2.6 负责各级安全责任制的签订和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2.7 负责安全会议的记录,并追踪执行情况;

2.8 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和管理;

2.9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2.10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立即向组长报告。

3.成员主要职责 :

3.1 负责所属部门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3.2 现场监督本部门有危险性工作的作业;

3.3 对本部门作业人员的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4 对本部门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3.5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报告,并协调整改;

3.6 对于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安全办公室报告;

3.7 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8 组织建立本部门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4、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4.1安全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编号:aqjl-03-01

4.2安全管理人员登记卡 编号:aqjl-03-02

5、附记: 无

第8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第三条 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规定;安全企业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225-2010规定;安全企业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健康管理人员

《__省安全生产条例》

其它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第五条 公司主管人事的副总经理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 各生产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章 管理要求

第七条 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由董事长任主任,总经理、主管职业安全卫生的副总经理、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由……

第九条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按公司人数的2‰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按公司人数的2‰配备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公司的职业健康工作。配备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专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下达调令或下发任聘书。

第十条 ……

第十一条 各生产性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一把手担任,副组长由部门主管生产的副部长担任,成员由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技术人员、生产调度、分会主席等人员组成。其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领导小组职责。

第十二条 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职业健康管理员任职条件:

……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9篇 安全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制度

安全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安全委员会是酒店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和群众性组织.其主要目的是在总经理领导下,依靠群众做好酒店安全保卫工作,酒店安全委员会下设消防安全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交通安全委员会;酒店保安部既是安全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又是全面负责酒店安全工作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安全委员会的机构设置采用以下办法:

1.酒店安全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2人,由主管酒店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1人和保安部经理1人担任,委员若干人,由部门经理或副经理担任。

2.酒店消防安全委员会在安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设主任1人,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2人,由主管酒店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和保安部经理担任,委员若干,由各部门经理和保安部消防领班担任;消防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店群众性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保安部,负责具体工作,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健全酒店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由保安部消防领班负责,各部门建立义务消防队分队,负责紧急火情时的抢救工作。

3.酒店治安保卫委员会和交通安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酒店安全委员会成员兼任,保安部内保领班担任委员,负责具体工作,酒店各部门成立安全小组,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直接与酒店保安部联系。

4.酒店设国家安全小组,组长1人由主管副总经理或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若干人,由保安部经理和有关部门经理或副经理担任,负责酒店国家安全工作,直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指导。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设施防护设置警示标志管理制度

1、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2、职责

2.1公司安技保卫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2基层单位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2.3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施工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3、工作要求

3.1基层单位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3.2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应有项目经理签字、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津建安表16).

3.3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警示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

3.4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基层单位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3.5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6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3.7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8公司安技保卫部每季度、基层单位安保部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津建安表24)。

4、相关文件

4.1《安全标志》 gb2894-1996

5、记录

5.1《安全标志牌登记表》

5.2《检查记录》

5.3《安全标志平面图》

第11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管理人员配备制度怎么写

1目的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形成完整的安全标准化系统、管理网络和工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与人员的配备。

3. 管理职责3.1主要负责人签发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

3. 2办公室负责文件的下发、公布。

4具体内容

4.1根据法律、法规及文件相关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并按照一定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2安全管理部门设置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任命文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并发布。

因工作需要,当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变更时应及时以文件形式发出变更通知。

4.3安全管理部门为安全管理的常设机构,受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指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等。

4.4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由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公司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

并经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任职资格证后方能上岗,培训内容应包括:

(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的培训;

(2)安全生产管理培训;

(3)标准化系统评价培训;

(4)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

(5)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

(6)事故、事件调查技能培训。

4.5主要负责人指定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安全生产管理者代表。

4.6被任命人员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资质。

4.7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最高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并配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员工代表。

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一楼主会议室。

主要任务是:负责研究审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长远安全生产规划,确定年度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定期召开安委会,并对重大的安全生产事项作出决定等。

4.8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要有记录并有工作清单。

4.9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会议纪要由安全生产科签发。

4.10员工代表的比例应根据风险决定,其比例不少于1:50。

主要职责是:参与安全生产方针、目标的制定;

讨论安全生产问题;

参加安全生产检查;

参与安全标准化的评审与绩效测量等。

员工代表的职责要在工作场所进行展示。

5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科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有限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设置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我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按照省、市政府的相关安全管理文件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徽贵航特钢有限公司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三、职责

3.1公司安全环保部主要职责

(1)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政府、部门有关安全工作文件与精神。

(2)制定公司年度安全、消防工作计划。

(3)制定各类安全管理、消防制度,组织安全宣传教育。

(4)实施日常安全工作管理,落实安全措施,组织安全检查。

(5)报告各类安全生产情况。

(6)协调上级主管部门工作关系。

3.2部室、车间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落实企业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责任状,制定具体实施措施。

(2)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3)协助、配合进行安全工作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4)组织部室(车间)进行安全培训,传达上级指示精神。

(5)完成上级部门临时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务。

3.3、工段(班组)安全管理职责

(1)执行安全工作日常检查。

(2)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安全培训与学习。

(4)及时报告安全情况。

四、内容与要求

4.1设置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1)董事长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总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副经理担任副主任。

(2)委员会成员为公司安全员、各部室、班组行政负责人。

(3)委员会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4)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安全工作和布置具体的工作计划,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主任签发。

4.2设置公司三级安全管理机构----公司级、部室(车间)级和工段(班组)级。

(1)公司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环保部,并配备一定比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部室、车间按规定配置安全专(兼)职人员。

(2)各部室、车间应相应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3)各班组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由工段(班组)长负责或指定一名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工段(班组)安全管理工作。

4.3下列职位人员必须书面任命

(1)公司安委会主任、副主任。

(2)公司安委会成员。

(3)公司安全环保部部长。

(4)公司安全专业管理人员。

(5)各部室(车间)专职安全专业管理人员。

4.4上述被任命的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由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并经安全培训,持安全资格证上岗。

4.5各级安全机构的第一责任者,即各单位行政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职责。

4.6公司在成立各个安全组织机构时,就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4.7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员时,同样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第13篇 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制管理制度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企业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主任、公司总经理为副主任、企业领导班子、各部门负责人、外聘工程队负责人、职工代表等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由此构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以文件形式下发,明确安委会成员名单,日常的具体工作由安全科负责实施。

三、当人事调整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新调整安委会成员,安委会成员的任命由安委会主任以书面形式签署下达任命书并由接受任命的人员签字。

四、安委会主任负责组织召开安委会,办公室做好会议记录,并以文件眄达会议纪要。

五、公司总经理任命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公司安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任命尾矿库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应对公司安全负责人、尾矿库负责人、安全科长等人员实施书面任命。

六、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进行学习培训,培训内容包括《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培训、安全生产管理培训、标准化系统内部评审人员培训、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培训、事故、事件调查技术培训。。

七、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参加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八、采选车间设置安全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九、企业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本单位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2、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高危行业应接有关规定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5、有关法律规定的其它条件。

十、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或另有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相关记录

1、《任命书》

2、《资格证书》

第14篇 爆破材料安全管理制度矿未设置井下爆破材料库,所有井下爆破材料均在地面火药库存放

(一)爆破材料入库

1.每次爆炸材料入库,保管员必须验收登记,核对提料单数字是否相符,包装是否完好,如有差异,必须及时汇报查出原因;

2.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存放在各自壁槽内,并使标签向外并标明日期,以便按进库先后顺序有序发放,不许积压。

(二)爆破材料保管

1.火药库保管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并熟悉火工品的各项性能和三大规程规定,同时严格实行双人双锁、24小时值班制度;

2.火药库保管员在工作期间保管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严禁携带烟火,同时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卡、物、资金、手持卡相符;

3.火药库库房(含爆炸材料发放室)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鼠工作,保证通讯渠道畅通,确保设施完好,措施齐全,组织落实、使用方便,定期清扫库房内外,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工作环境;

4.爆炸物品必须分类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包括爆炸物品包装物),库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严格禁止火源存在,并注意防潮,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

5.炸药、雷管必须分库存放,并按生产日期先后分别存放,做到摆放整齐,严禁挤压碰撞、摩擦,严禁不同类型产品严禁同库存放,对过期的爆炸物品要及时汇报;

6.经常检查,防止变质、自燃、自爆和被盗,随时清理库区周围的杂草,严禁烟火,要有明显的标志牌,库内不准存放和使用铁质用具;

7.除保管员外,在库区外应设置保卫值班室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并在库区内配备警犬,切实加强警戒保卫工作。

(三)爆破材料发放与清退

1.保管员在发放前要仔细核对使用单位和爆破员的身份证件,并亲自对爆破员发放火工品,在发放过程中严禁其他人员进入库房;

2.保管员每次发放前必须认真核实火工品领用审批单据,确保手续齐全,单据字迹清除工整、数据准确无误,并认真做好相关台账记录,并严格监督落实领取人员签字认可;

3.保管员在发放前要认真检查所发放火工品,严禁发放含水分超过百分之五和硬质的不能用手搓松的炸药,同时产地类型不同的炸药、雷管禁止一次发放;

4.凡发放的雷管,必须经过逐个电阻测试和编号,测试不通和无编号雷管严禁发放,并单另存放做好记录,按规定及时汇报处理;

5.生产班组需领用的炸药、雷管等放炮器材,必须由班组长开取领料单,经队组负责人和矿有关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允许发放,由经过培训的放炮员到库房领取炸药、雷管,用炸药箱当着保管员分别装好上锁后运到井下工作面,当班未用完的必须在出井时立即退库,退还火工品必须有放炮员、安全员、队组负责人签字认可实际使用量和退回量。严禁任何人无据领用和发放火工品,严禁将炸药、雷管带回宿舍,严禁个人保管炸药、雷管。

(四)爆破材料运送

1.炸药、雷管在地面或井下运送途中,严禁重压和敲击,禁止吸烟,禁止携带一切点火物品,不准与带电物体、缆线相接触;

2.领取到火工品后应直接运送至指定工作地点,严禁途中无故逗留;

3.爆破员在运送过程中,携带炸药箱人员严禁与携带雷管人员同行,同时不能与除护送人员以外人员同行,与其他人员至少保持20米的安全距离;

4.要保证炸药箱、雷管箱完好无损,在运送途中要锁好炸药箱、雷管箱,严禁中途打开;

5.在罐笼内运送爆炸材料,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①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开单独运送;

②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③罐笼内只准放1层爆炸材料箱,且放置稳定不得滑动;

④在装有爆炸材料的罐笼内,除爆破工及护送人员外,不得有其他人员;

⑤运送炸药、雷管时,罐笼升降速度不得超过2m/s,运送其他爆炸材料不得超过4m/s,且在启动和停止时要保证罐笼平稳;

⑥接班等人员下井密集时间段内严禁运送爆破材料。

第15篇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以便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和消防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

3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

4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

4.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

4.1.1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最高领导机构,全面统筹、协调公司的安全管理。

4.1.2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以公司总经理为主任,公司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 产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厂办负责分管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为安委会成员,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安委会的组成如下:

主 任:总经理

副主任:厂办

成 员:设备科科长、质检科科长、财务科科长、仓管管理员、果奶车间车间主任、利乐车间车间主任、超净车间车间主任、

党员代表、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女工代表。

4.1.3安委会职责

4.1.3.1审查公司安全工作计划和实施。

4.1.3.2审查公司重大安全生产技术项目。

4.1.3.3安全生产投入情况。

4.1.3.4研究和审定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

4.1.3.5督促落实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

4.1.3.6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其他重大事项。

4.1.3.7其他方面

4.2公司厂办 4.2.1厂办是安委会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2.2厂办应配备不少于两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2.3厂办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4.2.3.1监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参与公司安全生产决策

4.2.3.2参与制定并督促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

4.2.3.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制止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2.3.4发现事故隐患,督促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员及时整改,并报告公司负责人。

4.2.3.5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经验。

4.2.3.6参与公司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及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

4.2.3.7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审查,督促劳动防护用品的

发放、使用。

4.2.3.8参与组织公司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 4.2.3.9协助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4.2.3.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4.2.4人员要求 4.2.4.1高中以上学历,具备5年以上基层管理工作经历。 4.2.4.2必须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4.2.4.3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忠于职守,适应行业安全管理的需要。 4.2.4.4熟悉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及饮料行业安全规章制度,具备饮料生产、电气、机械、设备、交通、防火等方面的知识。

5管理要求

5.1安全生产委员会

5.1.1确定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组织各项安全制度的贯彻、落实。

5.1.2组织开展重要的安全检查和活动。

5.1.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分析和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定解决方案。

5.1.4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5.1.5建立、健全安全机构,支持安全工作,指导公司的安全生产。

5.1.6负责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结案后,研究决定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1.7公司其他重要安全工作

5.2厂办

5.2.1在公司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5.2.2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与计划方案,经批准后组织

实施。

5.2.3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查找安全隐患;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

5.2.4配合公司培训主管部门开展安全学习、培训。 5.2.5监督现场的作业安全,在责任范围内签发危险作业许可。

5.2.6定期进行安全生产考核。

5.2.7做好事故处理工作,组织专题事故分析法,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和教育。

5.2.8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5.2.9监督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工作,并督促设备科组织特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和年检工作。

5.2.10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组织和复审工作,确保持证上岗。 5.2.11开展职责范围内和主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记录

《安全生产委员会任命文件》

《安委会安全专题会议纪要》

《杭州哇哈哈集团吉安生产基地安全管理网络图》

第16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技术部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技术部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7篇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

2.本制度所称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兼职)人员。

三、配备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

2.各生产车间要求设置一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原则上由本车间技术员兼职担任。

四、职责

1.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3)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4)保证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5)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6)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7)组织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并监督整改;

(8)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应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5)对于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3.车间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所属车间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

(2)对本车间作业人员的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3)对本车间生产作业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4)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向车间领导报告,并协调整改;

(5)对于本车间不能解决的安全隐患或问题,应立即向技术部报告;

(6)按照程序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7)组织建立本车间安全管理档案资料;

(8)车间兼职安全员每月定期向技术部书面报告所在车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的简要总结。

五、附则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18篇 安全机构设置人员任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机构设置与人员的任命。

三、职责

总经理负责机构设置及人员任命。

四、内容与要求

(一)、安全机构的设置

1、公司根据自身的状况和需求,设立符合下列要求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组长、副组长、成员均应书面任命,并明确其相应职责。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接受安全管理培训,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能力。

3)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包括安全部员工及各部门兼职安全员等。

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审查安全工作进展和确定发展方案,形成会议纪要并由组长签发。会议纪要包括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案等。

2、、成立安全部

1)由公司总经理确定并发文成立安全部,并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简称安全员)人员。其他部门按规定由部门负责人专兼任或挑选安全管理人员。

2)专职安全员,应由不低于中专或等同中专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并经安全培训,持安全资格证上岗者。

(二)、人员的任命

下列职位人员必须书面任命

1)安全员(专职)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4)应急救援队人员

上述被任命的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并具备必要的知识和能力。

(三)、权限和职责

1、公司在成立各个安全组织机构时,就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2、公司在任命各位安全管理人员时,同样要明确地赋予职责和权限。

第19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总则

为确保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本公司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

3、法规依据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3《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规定: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225-2010规定;安全企业职工人数的2‰配备专职健康管理人员;

3.5《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6《广州市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

3.7其它上级主管部门要求。

4、管理职责

4.1主要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4.2生产/安全科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3各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5、管理要求

5.1本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任组长,厂长任副主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5.2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厂配备安全生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专门负责管理厂安全生产工作和职业健康工作;

5.3各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品由部门兼职安全管理员、技术人员等人员组成。其职责见《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领导小组职责;

5.4专职安全管理员、专职健康管理员任职条件:

5.4.1思想政治素质好;

5.4.2热管安全保卫工作;

5.4.3身体健康;

5.4.4工作认真负责。

第20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得到合理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得到合理配备,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3. 职责

3.1 董事长

3.1.1授权任命主要负责人(安委会主任)。

3.2 主要负责人

3.2.1 负责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授权任命安全管理人员(安委会副主任)。

3.2.2 负责主持召开每季度安全专题会。

3.3 安全主任

3.3.1 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并向会议报告日常安全工作。

3.3.2 负责记录和保存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跟踪验证。

4. 运作程序

4.1 安全管理机构

4.1.1 为了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增强预防事故和应对事故的能力,根据安全生产法规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4.1.2 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全权负责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4.1.3 安委会设主席1名,安委会主席同时也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由公司董事长发布授权书,任命公司厂长担任。

4.1.4 安委会设副主席1名,由安委会主席发布授权书,任命安全主任担任。

4.1.5 安委会成员由各部门经理和主管组成。

4.1.6 公司安委员会下设作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也是安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地点设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安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按照国家、省、市、区的要求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其中安全主任1名,文控文员1名,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4.2 安全专题会

4.2.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上季度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并计划本季度了安全生产工作。

4.2.2 安全专题会由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由安全主任组织协调。

4.2.3 安全主任负责记录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并形成《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加以保存。

4.2.4 安全专题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若会议决定需要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则由安全主任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执行纠正/预防措施,并将落实结果,向下一次安全专题会报告。

5. 相关/支持文件

5.1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5.2 《授权书》

6. 表单/记录

6.1 《安全生产会议记录》

6.2 《安全生产会议要求整改计划》

《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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