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工艺安全制度如同导航灯塔,为我们的生产活动指明安全路径。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更是企业稳定发展、降低风险的关键所在。通过明确的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潜在的经济损失,同时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信任度。
一套完整的工艺安全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工艺流程说明:详尽描述每个生产步骤,确保员工了解并遵守。
2. 危险源识别与评估:识别潜在危险,评估其可能性和影响,制定预防措施。
3. 安全操作规程:规定操作设备、处理物料的正确方法和限制条件。
4. 应急预案:预先规划应对突发事件的程序,如火灾、泄漏等。
5. 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6. 监控与检查:设立定期检查机制,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 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过于抽象,确保员工能理解和遵循。 - 定期更新制度,适应工艺变化和技术进步。 - 强化责任追究,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 鼓励员工参与,通过反馈改进制度,提高其认同感和执行力。
工艺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基石,它需要我们全员参与、持续完善,唯有如此,才能在保障安全的推动企业稳健前行。
第1篇 人员、机构、工艺、技术、设施、作业过程及环境变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本公司安全生产的变更管理,消除或减少由于变更而引起的潜在事故隐患,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技术、设备设施及管理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
3变更管理定义
变更管理是指对人员、管理、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化进行有计划的控制,以避免或减轻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变更管理失控,往往会引发事故。
4变更管理的分类
4.1工艺、技术的变更:
4.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引起的技术变更;
4.1.2原料介质变更;
4.1.3工艺流程及操作条件的重大变更;
4.1.4工艺设备的改进和变更;
4.1.5工艺参数的变更;
4.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等。
4.2设备设施的变更:
4.2.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4.2.2安全设施的变更;
4.2.3更换与原设备不同的设备或配件;
4.2.4设备材料代用变更;
4.2.5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4.2.6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3管理的变更:
4.3.1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变更;
4.3.2人员的较大变更;
4.3.3管理机构的变更;
4.3.4管理职能的变更;
5变更管理职责
5.1项目或技改部门负责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变更管理;
5.2工艺部门负责现有工艺设备,原料介质,操作条件,工艺参数等变更管理;
5.3 设备、动力部门负责现有设备设施、安全设施、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等的变更管理;
5.4劳动人事部门负责机构和人员的变更管理;
5.5相关部门负责相关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变更管理。
6变更程序
6.1变更申请。变更实施前,变更的实施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风险分析,制定控制措施后实施变更。
6.2在实施变更时,变更申请人(单位)应填写《安全变更申请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6.3变更审批。《安全变更申请表》填好后,应报主管部门和分管公司领导审批。
6.4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各相关职责的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任何临时性的变更,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得超过原批准的范围和期限。
6.4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7变更的管理
7.1工艺、技术的变更:
7.1.1使用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化学反应的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
7.1.2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收外来经验和技术。从实践中找出影响安全,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艺指标,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7.1.3各级技术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督促检查工艺指标的执行情况,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变更意见。
7.1.4工艺参数变更
一般指标变更由生产车间技术负责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工艺变更申请表。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协调设备、安全、调度、供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工艺变更申请进行论证。由技术部门编制工艺变更通知单,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生产单位,调度室,并报总工办备案。重要或较大的工艺控制指标变更,需报总工程师批准签发。
7.1.5.工艺配方变更、原材料替代、设备技术变更
7.1.5.1生产单位不准私自变更工艺配方(优化试验配方除外),降低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变更品种。
7.1.5.2对于优化配方的试验和新型原辅材料的采用、替代,由生产单位和生产处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及试验方案,编制试验计划,上报总工程师批准,总经理签发后,由生产处和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7.1.6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
公用工程的水、电、气、风的变更,由动力处根据生产能力负荷的需要,提出可行性分析报告,并编制变更方案和实施计划,上报总工程师同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动力处组织实施。
7.2设备设施的变更:
关键设备及装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产处、总工办、设备处和有关技术人员广泛搜集新设备、新技术信息,研究在用设备、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造方案,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由设备处组织实施。
7.3管理的变更:
7.3.1安全技术处必须关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更新变化情况,并根据安全法律法规的变化,及时修订企业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使其符合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要求。
7.3.2工艺、技术部门必须根据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规范的变更,及时更新企业的相关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变更的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3.3相关部门必须按照最新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安全装置变更计划和实施方案,经主管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7.3.4关键岗位人员的增减,必须由用人单位写出需用人计划、申请,报劳资处审核,主管经理批准,方可人员调动。
7.3.5任何人无权做出组织机构(包括生产工段和班组)的变更,确需变更的,由生产单位提出变更理由,写出组织机构变更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报主管经理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进行变更。
8 变更的其他规定
8.1. 对以下变更需进行验证或确认:
8.1.1. 原辅料、包装材料质量标准的改变或产品包装形式的改变;
8.1.2. 工艺参数的改变或工艺路线的变更;
8.1.3. 设备的改变,主要指设备位置调整、设备改进、更换或大修等;
8.1.4. 安全设施的变更。
8.2变更的实施仅限于变更申请部门申请并得到批准的变更范围去执行,不准超越批准的范围。
8.3 变更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8.3发生重大变更时,销售公司应在变更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及时通知给相关客户和法规部门。
8.4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变更达到计划要求。
9档案管理
9.1工艺、技术的档案实行统一管理原则,总工办统一管理技术档案。
9.2设备档案由设备处负责管理。
9.3组织机构和人员的变更资料由劳资处存档。
9.4安全管理部将变更审批文件及有关资料、表格进行归档,原件留在安全管理部,其他相关部门或车间可保留复印件。
第2篇 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本制度涵盖生产过程工艺操作规程建立、工艺操作设施条件、工艺操作行为、设备选购、使用安全管理等内容。
2本制度分别由公司技术管理部(以下简称技术部)、设备管理部(以下简称设备部)落实。
技术部承担工艺过程的职能,设备部承担设备购置、使用过程的职能。
3. 工艺操作安全管理制度3.1运行3.
1.1必须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安全规程操作。
3.1.2改变或修订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必须由技术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技术通知书,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和工艺条件。
3. l.3操作工必须严格执行原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3. l.4安全 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3. l.5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3.1.6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3.1.7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3.1.8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3. 2开车3.1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冷,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全、合格;
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3. 2检查阀门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通畅,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3. 3保温、保压及清洗置换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3. 4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通畅,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到场。
3. 5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3. 6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3. 7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情况,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3. 3停车
3.3.1 重点岗位停车,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的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3.3.2 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
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3.3.3 大型转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3.3.4 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3.3.5 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吸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器件的情况、防止冻坏。
3. 4紧急处理
3.4.1 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
3.4.2 工艺和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4.3 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3.4.4 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
4 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4.1公司设备部为设备管理机构,负责设备的选型、指导安装、调试、制定设备操作、养护规程;
修订设备操作和养护规程;
判定设备报废、更新、大修;
监督检查设备的运行过程;
建立健全设备档案,完善设备全过程监控。
4.2公司鼓励车间及相关部门对生产设备安全性进行革新改造,更新替换更安全、更可靠的设备,从而到达节能降耗、优化环境、提高生产效益的目的。
4.3各生产岗位配电柜、箱都必须做到无积尘,闸刀、开关护罩、保险丝完好,无裸露破损电缆;
各种机电设备避雷、防潮设施完好,接地、防静电设施完好。
4.4设备及其 必须安全、完好、整洁、标牌明示。
设备上无油污积存,切实做好防锈、防腐处理,保护设备本色;
移动设备(如电焊机、机泵、砂轮机等)防护部件必须完好。
4.5设备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操作安全规程,做到“四懂”、即懂结构、懂原理、懂性能、懂用途;
“四会”、即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会检查;
特殊工种需由国家质监部门、安监部门颁发的操作合格证,持证上岗。
4.6设备部每月对各生产车间设备进行一次全面评定,根据日查、周查记录评定出设备完好率、泄漏率、出力率,并结合以上情况评定设备管理工作的好或差。
4.7各车间装置设备管理(兼职)人员,针对本车间的设备养护进行巡回检查,确保设备无超温、超压、泄漏、振动等异常情况。
5在落实工艺、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中,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提出的要求。
第3篇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新”安全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前所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必须对操作者和有关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为了搞好“五新”安全教育,专业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应在“五新”应用前,预先进行危险性评价和安全系统分析。一般可采取如下步骤:
(1)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危险因素,并收集有关资料;
(2)确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危害单元,并对部分同类单元劳动保护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3)对生产中火灾、爆炸危险性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危险性评价;
(4)对生产过程中毒危害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单元毒性评价;
(5)提出劳动保护评价结论及对策措施。
通过以上评价,在充分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教学内容,再对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的教育和训练。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机操作。要考虑到“五新”作业特点,注意训练作业人员应急应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其在紧急危险情况下的防护和自救能力。
第4篇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五新”安全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产品前所进行的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
必须对操作者和有关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为了搞好“五新”安全教育,专业人员、安全工程技术人员应在“五新”应用前,预先进行危险性评价和安全系统分析。一般可采取如下步骤:
(1)确定生产过程中的危害、危险因素,并收集有关资料;
(2)确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危险、危害单元,并对部分同类单元劳动保护现状进行调查分析;
(3)对生产中火灾、爆炸危险性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危险性评价;
(4)对生产过程中毒危害大的主要单元装置作单元毒性评价;
(5)提出劳动保护评价结论及对策措施。
通过以上评价,在充分试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教学内容,再对操作者和有关人员进行专业的教育和训练。经严格考试合格后,才允许上机操作。要考虑到“五新”作业特点,注意训练作业人员应急应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其在紧急危险情况下的防护和自救能力。
第5篇 工艺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 范围
为了加强生产区烟火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障财产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区域内的管理。
2 职责
2.1生产部负责本规定的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并负责划定禁火区域。
2.2 综合部负责考核情况的实施。
2.2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禁止烟火的日常管理。
3 内容
3.1 一级禁火区包括:
a)vae厂酒精库、液体库、vl-1031槽、聚合工段和乙烯工段。
b)有机厂中间罐区、回收工段、聚合工段、醇解工段和包装工段。
c)水气厂氧气站、冷冻站。
d)仓储部柴油库、乙炔气瓶库、全厂罐区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
e)各单位氢气瓶、氧气瓶、乙炔气瓶和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
3.2 生产区域范围内(公司接待室除外)禁止吸烟、禁止焚烧垃圾、杂物及燃放烟花爆竹等。
3.3 在生产区内进行动火作业,除固定动火点外,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按照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3.4 严格火源管理,非生产或工作上的需要,禁止携带火种和危险物品等进入一级禁火区。
3.5 机动车辆进入一级禁火区,必须在排气管上安装阻火器,并经管辖单位同意后方可进入。
3.6 工作场所(含会议室及办公地点)应有醒目禁烟标识。
3.7 考核
3.7.1公司员工在一级禁火区内吸烟,每人次处以1000元罚款,建议解除责任人劳动合同;同时对责任人所在单位处以2000罚款。
3.7.2公司员工在一级禁火区外的生产区内吸烟,每人次处以500元罚款,并给予记过一次。对员工所在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3在一级禁火区内检查发现有烧过的烟灰、烟头等,每个(处)对管辖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在一级禁火区外的生产区内,每个(处)对管辖单位处以500元罚款。
3.7.4外来人员在生产区内吸烟,每人次处以500元罚款,对管理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5未经批准,在生产区内焚烧垃圾、杂物以及非生产性使用明火,每次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对管理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6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每次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对责任人所在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3.7.7违章进行动火作业,每次对责任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外来施工单位违章进行动火作业,每次对施工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对公司负有管理责任的单位处以1000元罚款。
3.7.8机动车辆进入一级禁火区,未在排气管上安装阻火器,每车次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对管理单位处以2000元罚款。
3.7.9鼓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禁止烟火活动,凡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经查属实,每人次给予200--500元奖励。
4 本制度如与公司《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有抵触,以本规定为准。
5 本制度由生产部起草并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6篇 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
一、凡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实施淘汰。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二、局属各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
三、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的淘汰范围:
1、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设备等。
四、各单位应及时收集国家明令公布淘汰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名录,及时予以淘汰。
五、禁止购买、使用、出租劣质产品或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和材料。
六、各单位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第7篇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
第一条 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的淘汰范围:
1.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等。
第二条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禁止购买使用劣质产品或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和材料。
第三条 各地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第8篇 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
一、凡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实施淘汰。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二、局属各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
三、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的淘汰范围:
1、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设备等。
四、各单位应及时收集国家明令公布淘汰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名录,及时予以淘汰。
五、禁止购买、使用、出租劣质产品或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和材料。
六、各单位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第9篇 工艺安装施工安全管理
工艺安装施工安全管理
1阀池和地下管网
1、避免坍塌事故:放坡开挖基坑的坑壁不能小于安全坡度;基坑挖土堆方的高度和边坡坡度不应小于安全距离;基坑的上口边与建筑物、堆置物或停机处的距离不应小于安全距离;基坑支护设计要合理。
2、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4、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焊接钢筋时防护措施要得当,以防弧光辐射。
5、小心环氧煤防腐中毒,在预防粉尘时,安全防护措施采取要得当,避免压风机造成的机械伤害。
2地上管网
1、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2、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3、小心触电:漏保不能失灵,移动电缆拖拉时绝缘不能损坏,电缆不能被设备碾压,开关箱用电要符合要求。
4、避免机械伤害:压风机放置位置要合理;电动砂轮防护罩不能破损。
5、小心环氧煤防腐中毒,在预防粉尘时,安全防护措施采取要得当。
3池内工艺
1、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要得当,劳保穿戴要整齐,避免由于外力影响造成的坠落。
2、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3、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4、避免物体打击:砌筑时高处小心落物,脚手板及砌筑工具小心滑落。
4设备安装
1、避免车辆伤害:严禁人货混装或超速、超载,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
2、避免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措施要得当,劳保穿戴要整齐,避免由于外力影响造成的坠落。
3、避免起重伤害:不能违反操作规程,吊装时重物不能过载,措施或方案要严谨,进入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要完善,无关人员禁止进入作业范围,不准疲劳作业,驾驶员要按操作规程驾驶车辆,严禁使用带病车辆,避免因索具不牢、钢丝绳断、绑扎不合理、吊点选择不当引起的得当,吊车指挥操作要得当,严禁在吊车起重臂作业范围内停留。
4、电焊操作时周围人员防护措施要到位,防止弧光辐射;焊接操作时劳保穿戴要整齐,小心灼伤。不了解情况不能直接用手触摸刚切割过的物件。
第10篇 工艺安全信息管理程序制度
1范围与应用领域
1.1目的
为统一、规范工艺安全信息管理,保证材/物料、工艺、设备等安全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为工艺安全管理活动提供基础资料,特制定本程序。
1.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以及为其服务的承包商。
1.3应用领域
本程序应用于公司研究、工艺设计、技术改造、生产、储存和运输操作中与毒性、易燃易爆性、化学反应性和其他危害相关的工艺安全管理活动。
2参考文件
公司《工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
《工艺危害分析管理办法》
《设备完整性管理程序》
《新设备质量保证管理程序》
《技术和设施变更管理办法》
《事故事件管理规定》
《培训管理程序》
3术语和定义
3.1工艺安全信息:是指物料的危害性、工艺设计基础和设备设计基础的完整、准确的文件化的信息资料。
3.2工艺设计基础:是对工艺过程及参数的描述,包括工艺原理、工艺流程、物料平衡、能量平衡、工艺参数、工艺参数的限值及超出限值的后果等。
3.3设备设计基础:是指设备设计的依据,包括设计规范和标准、工程数据、工程图、设备负荷计算、设备规格、厂商的制造图纸等。
3.4化学反应性:物质进行化学反应的趋势。
3.5化学反应性危害:可能出现化学反应失控的状况,并且该反应有可能对人员、设备或环境带来直接或间接的伤害,通常伴随有温度升高、压力升高、气体产生或其他形式的能量释放的现象。
3.6失控反应:因为放热化学反应产生热量的速率超过冷却能力而使得反应失去控制(如以温度和压力的快速增加为标志)的情况。
3.7自反应物质:能够发生聚合、分解和重组反应的物质。反应的启动可能是自发的、通过能量输入的(如热力或机械能量)或通过能提高反应速率的催化行为的。自反应物质也包括能自燃、形成过氧化物、与水反应的物质或氧化剂。
3.8本质较安全工艺:应用无危害或危害较小的设备、原料或工艺步骤的工艺流程。
3.9化学反应矩阵:是一种系统的、定性的分析工艺中反应危害的技术。典型做法是制作一个矩阵,列出工艺中和有关公用工程中所使用的材/物料以及可能进入工艺中的杂质,材/物料同时列在矩阵的第一排和第一列,然后通过相互交叉检查每排与每列中材/物料,系统地评估可能发生的危害反应。
3.10psm关键设备:因失效可能导致或促使工艺事故的发生,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伤害、重大财产损失或重大环境影响的设备。
3.11标准操作条件(soc):温度、压力、流量、液位、物料组分等参数在正常运行时满足工艺调整要求的最大值、最小值、设定值,以及偏离的后果和预防或纠正偏离的操作。
4职责
4.1企管法规处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程序。
4.2生产运行处负责工艺安全信息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工艺设计基础方面的技术支持。
4.3机动设备处负责设备设计基础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4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材/物料的危害性的管理,并为基层单位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4.5工程管理部负责向业务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提供新改扩建项目中所涉及的工艺安全信息资料。
4.6电子商务部负责向使用部门提供所采购化学品的msds和设备的技术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资料。
4.7人事处负责组织本程序的培训。
4.8综合服务中心档案室负责公司工艺安全信息的储存管理。
4.9各相关单位负责本单位工艺安全信息的收集、建立、维护与更新。
5管理要求
5.1工艺安全信息的构成
5.1.1 材/物料的危害性数据至少包括:
5.1.1.1 物理性质数据通常可包括:分子量、热容量、蒸气压、燃烧热、粘度、电导率和介电常数、凝固点、相对蒸气密度、水溶性、比重、颗粒度、ph值、熔点、物理状态/外观、沸点、气味(一般情况和嗅觉极限)、表面张力、临界温度/压力汽化热、稳定性、不相容性、分解性等。
5.1.1.2 化学反应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热稳定性和化学稳定性信息:稳定性、分解产物或副产物,发生聚合反应和失控反应的可能性,应避免的条件;
b) 不相容性:化学品、杂质、设备设施选材、建筑材料和公用工程(如仪表风和循环水等)相互之间可能的反应;
c) 热力学和反应动力学数据:反应热,不稳定开始的温度和能量释放的速率;
d) 反应活性大或不稳定的中间产品、产品或副产物的生成;
e) 确定意外混合或失控反应产生的毒性或易燃易爆性物质的种类及其生成速率。
5.1.1.3 易燃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易燃性特征(如,闪点、燃烧下限、燃烧上限和自燃温度);
b) 适用时,燃烧所需最低氧气浓度;
c) 热力学和化学稳定性(如自燃、自氧化、绝热压缩);
d) 粉尘特性(如颗粒粒径分布、最低点燃温度、最低点燃能量、最低爆炸浓度);
5.1.1.4 毒性数据通常可包括:
a)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
b)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c) 最高容许浓度。(参见gbz2.1-2006《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化学有害因素》)
5.1.1.5 腐蚀性数据。腐蚀性以及与施工材质的不相容性。
5.1.2 工艺设计基础至少应包括以下数据:
a) 工艺流程、工艺原理及化学品相关反应的说明书;
b) 工艺流程图;
c) 设计确定的工艺物料的最大储存量;
d) 主要控制参数(温度、压力、液位、流量和组分等)的安全操作范围;
e) 非正常工况的后果评估,包括对员工健康安全的影响;
f) 物料和能量平衡。
5.1.3 设备设计基础应当包括以下数据:
a) 工艺设备的建造材质,包括工艺管道、设备的材质;
b) 带控制点的管道仪表流程图;
c) 电气设备危险等级区域划分图;
d) 泄压系统的设计及设计基础;
e) 通风系统的设计;
f) 设计所依据的标准、规范;
g) 安全系统,如联锁、监视、监测、控制系统等;
h) 设备的设计依据、设备负荷计算、设备规格、厂商的制造图纸等;
i) 工程图、工程数据等;
j) 关键设备清单等。
5.2工艺安全信息的移交
5.2.1 对于新改扩建项目:
5.2.1.1 工艺安全信息资料,由工程管理部收集,项目竣工后向专业主管部门移交,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1.2 竣工资料, 由工程管理部向综合服务中心档案室移交,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1.3 专业主管部门及时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2 对于技改技措项目和装置检修项目,由项目施工主管部门(机动设备处或工程管理部),及时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2.3 对于日常采购的化学品和成套设备,由电子商务部向使用单位移交工艺安全信息资料,双方保留交接证据。
5.3工艺安全信息管理
5.3.1 各单位应针对工艺过程中所使用或产生的物质,包括:原料、中间产品、催化剂、添加剂、产品和废弃物等,结合5.1条款的要求和msds,收集、识别并建立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和物资间化学反应矩阵,以便供使用者查阅。
5.3.2 各单位应根据装置物料的变化,工艺设备变更等情况,随时更新相关工艺安全信息文件和化学反应矩阵。
5.3.3 工艺安全信息管理管理范例参见附录1。
5.3.4 专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对各单位工艺安全信息管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监督整改,并保留相关证据。
5.3.5 各单位应组织工艺安全信息以及更新后的工艺安全信息的培训,具体执行《培训管理程序》。
5.3.6 各单位应将更新后的工艺安全信息,以及传递到相关部门,并保留相关证据。
5.4工艺安全信息文件管理
5.4.1 各相关单位应确保本单位所有工艺安全信息文件都有专人或岗位负责管理,建立相关工艺安全信息清单,并以清单的形式进行受控管理,详见《技术文件和资料管理办法》。
5.4.2 工艺安全信息文件以电子文档、纸制或两者的组合形式进行存档,以便员工使用。以电子文档形式存档的工艺安全信息,应进行备份,每半年进行一次校对,确保信息的完整性。
5.4.3 工艺安全信息文件的防护、复制、过期信息的销毁和保留,具体执行《记录控制程序》。
6管理系统
6.1资源支持
公司现有资源都是协助实施本程序的可利用的资源。
6.2管理记录
企管法规处负责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
6.3审核要求
公司主管部门、所属单位和部门都应把工艺安全信息作为审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必要时可针对工艺安全信息组织专项审核。
6.4复核与更新
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和必要时的修订,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3年。
6.5偏离管理
本程序所发生的偏离应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偏离应书面记载,其内容应包括支持偏离理由的相关事实。每一次偏离的有效期不能超过一年,逾期须重新申报。
6.6培训和沟通
本程序由人事处负责组织培训和沟通。
6.7解释
本程序由公司企管法规处负责解释。
第11篇 工艺设计环境安全影响评价管理程序制度
1 目的
为确保在产品设计开发、工艺编制及改进过程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减少环境污
染,提高环境绩效,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适用于新产品开发、工艺更改或其它原因所涉及原材料及辅助材料发生变化的整个产品设计过程。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无
4 职责
4.1 技术中心、工艺技术部在产品设计开发、工艺编制及改进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和危害、危险;
4.2 制造部负责贯彻工艺文件、执行工艺要求以及对生产过程中引起的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异常现象进行反馈。
5 工作程序
5.1 技术中心、工艺技术部在设计时应考虑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标准中涉及的环保与职业安全卫生指标进行环境因素、危害危险评估和污染预防和危害危险控制,并对重大因素确定整改目标与指标;填写《工艺设计环境安全影响可行性评估表》。
5.2 产品设计阶段的环境因素应考虑:能源消耗、噪声、废水/油、新材料使用等;
工艺设计阶段的环境因素应考虑:能/物耗、噪声、废水/液、废油、有害气体、化学品控制等;设计阶段还应考虑为消除和降低职业安全卫生风险,对于作业场所、过程、装置、机械、运行程序和作业组织的设计;
5.3 工艺文件中要反映相关环境与危险因素的处理方式和管理方案,采取技术控制措施;
5.4 因生产需要或其它原因更改工艺,并在生产过程中引起环境异常变化时,制造单位应及时将产生的环境影响反馈到技术单位;
5.5 对工艺设计中,因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化产生的不符合项目,要及时重新评审、进行改进;
5.6 对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和工艺指导。
6 记录保管
6.1 相关记录由企管部统一负责保管
7 相关文件
7.1 培训管理程序
7.2 信息交流/协商与交流管理程序
8 相关记录
ccc/qr/82028-01《工艺设计环境安全影响可行性评估表》
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
黄智宁.3ds ma_制作3d交互原型的应用.艺术与设计·理论刊,2009.6
“迎奥运.贝发杯”全国文具设计大赛入围.2008.10
“方太杯’’绿色家电创意设计大赛优秀奖.2007.10
长虹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机项盒界面设计二等奖.2008.3
8l
第12篇 危害安全工艺设备淘汰制度
危害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制度
一、凡不符合生产安全要求,极有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致使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遭受重大损失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实施淘汰。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
二、局属各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
三、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机械、设备的淘汰范围:
1、建设部发文公布的;
2、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3、省、市有关部门发文公布的;
4、施工单位自认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材料、设备等。
四、各单位应及时收集国家明令公布淘汰的工艺、材料和设备名录,及时予以淘汰。
五、禁止购买、使用、出租劣质产品或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机具及配件和材料。
六、各单位要加强监管,一经发现施工现场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艺、设备、材料,必须立即制止,依法严肃查处。
第13篇 生产工艺安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工艺管理制度的组织职责、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岗位作业指导书、工艺变更管理、生产过程工艺管理、工艺事故管理、工艺质量记录管理、技术开发等内容。
本制度适用于工厂生产中的工艺管理。
2 组织职责
2.1 全厂工艺管理由厂技术科管理,其他各部门配合,技术厂长主管。
2.2 生产车间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车间工艺员对车间工艺管理负责。
2.3 对生产中工艺异常问题,由技术科和车间共同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车间进行实施,鼓励车间为提高产品质量,降低消耗所进行的qc等活动。
2.4 技术科负责全厂工艺备品备件计划的审核,对涉及生产技改工艺辅材采购计划进行审核。
3 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3.1 本厂各工段都应有工艺规程和生产操作规程,操作过程复杂的工段必须有岗位作业指导书。
3.2 新产品或新工艺的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及产品标准,由项目负责人或主管人员组织编写试行稿,由技术科审核,主管厂长批准实施。
3.3 对原产品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修改由技术科组织,车间工艺人员配合进行。
3.4 技术科对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的实施进行监控,对工序质量偏离控制范围的情况及时进行纠正。
4 工艺变更
4.1 工艺变更范围包括:
生产能力变更,管线的改动,主要操作方法改变,工艺参数改变,指标测试手段改变,阀门的增减,控制方案的改变以及化工设备、生产原料的改变等。
4.2 工艺变更程序
4.2.1进行工艺变更时,需由车间技术负责人(工艺员或车间主任)提出详细工艺方案,(必要时须有物料衡算和工艺流程图),以书面形式报技术科,并填写工艺变更审批单。
4.2.2技术科接到工艺变更报告后,组织车间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验证,并根据验证报告报技术厂长审批。
4.2.3工艺变更后,由技术科负责对有关技术标准及时进行修订。
4.2.4对重大工艺变更,直接由厂技术科制定技术方案,并由工厂技术审定委员会论证,报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
5 生产过程管理
5.1 技术科为不合格品的归口管理部门。
5.2 生产车间对生产过程进行管理,对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品时由技术科负责评审处置办法,并发放产品质量跟踪单,由生产车间对不合格半成品或成品进行标识控制与跟踪。
5.3 对生产中的不合格品,车间应查明原因,并制订有效纠正和预防措施,技术科为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部门。
5.4 关键过程管理
5.4.1关键过程是指对产品质量有重大影响或不稳定的过程。
5.4.2质量不稳定或重要的产品在必要时由厂技术科设置关键过程,由车间对工艺参数实行连续监控,车间定期对过程能力进行综合评价,技术科定期检查。
5.4.3关键过程的能力达不到要求时,由技术科和生产车间组织人员查明原因,及时建立纠正措施提高过程能力;短期查不出原因的应组织人员进行技术攻关,确保过程能力处于受控状态。
6 工艺事故的管理
6.1 工艺事故的分级按公司有关规定。
6.2 事故处理应遵循的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预防措施不放过,具体执行工厂安全管理制度。
6.3 事故一旦发生应立即电告公司经管部并组织抢险,重大以上事故要报公司有关领导。
6.4 对工艺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应在三天内写出事故报告报公司。
7 工艺质量记录管理
7.1 工艺记录主要包括岗位操作记录,生产交接班记录,中控质量分析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工艺、设备、机修),工序能力分析记录,工艺月度总结,工艺变更文件等。
7.2 工艺质量记录要求
7.2.1记录要求真实、准确、及时,无涂改、无超前和滞后现象。
7.2.2原始记录必须字体清楚,仿宋化。
7.2.3记录有误时允许及时杠改,杠改率≤3‰。
7.2.4记录保持清洁、完整,并按要求及时装订。
7.3 工艺质量记录的保管
工艺记录由车间工艺员负责收集保管,技术科工艺质量记录由工艺负责人保管。
8 奖惩办法
8.1 对工艺改进及新产品开发、工艺管理做出贡献的职工给予奖励,奖励办法按公司及工厂有关文件执行。
8.2 对违反工艺管理规定,对产品质量和消耗造成影响,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造成损失的人员进行考核,按《专业管理考核办法》执行。
第14篇 工艺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三)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四)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五)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六)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七)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八)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
(九)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十)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
(十一)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
(十二)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十二)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十三)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十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第15篇 工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一)必须严格执行产品的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
(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技术指标,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工艺技术指标变更通知单(包括安全注意事项),并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三)安全附件和联锁装置不得随便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准随意切断。
(四)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到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五)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六)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应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七)在工艺过程或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八)正常生产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检查并确认水、电、气符合生产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齐备、合格后,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投料。
(九)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开车现场。
(十)生产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之间的联络,严格按配方的工艺要求进行。
(十一)运行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终止运行,严禁强行运行。
(十二)正常停车按岗位操作规程执行,并严格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
(十二)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避免人员伤亡,并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十三)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十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迅速通知相关岗位采取措施,并立即向上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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