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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护设施制度汇编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5

安全防护设施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防护设施制度是我们企业运营的基石,它如同一堵无形的墙,保护着员工的生命安全与企业的稳定发展。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够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损失,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信任,从而提升整个组织的效率和声誉。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不仅体现了我们对法规的尊重,也是对企业责任的担当,更是对每一个个体生命尊严的尊重。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工作场所安全规定:涵盖设备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装备使用、应急疏散路线等,确保员工在日常工作中避免危险。

2. 危险源识别与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控制措施,降低潜在危险。

3. 安全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4. 应急响应计划: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包括火灾、医疗急救等,以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情况。

注意事项

1. 制度需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确保每个员工都能理解并遵守。

2. 实时更新:随着业务发展和技术进步,安全制度应适时调整,保持其适用性。

3. 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管理层应带头示范,严肃处理违规行为。

4. 反馈机制: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完善制度。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的过程中,我们要始终以人为本,以预防为主,通过科学的管理和严谨的执行,共同构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每一次的严谨操作,都是对生命安全的尊重,也是对企业价值的坚守。

安全防护设施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为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范围

(一)安全防护设施

1.脚手架类设施:马道、落地式脚手架、(集)卸料平台、工具式脚手架外电线路防护架。

2、 洞口类防护设施:预留洞口防护、电梯井口及管道井、烟道防护、楼梯口防护、(建筑物进出通道、外用电梯首层进出通道、物料提升机首层进出通道)通道口防护、竖向孔洞口(孔洞底边距地小于一米)防护

3、临边类防护设施:基坑(沟、槽)临边防护、阳台周边防护、框架结构周边防护(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防护、屋面临边防护、楼梯临边防护(含回转楼梯井水平安全网支搭)、脚手架操作层防护。

4、 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通道防护、楼外侧安全平网支设、交叉作业防护、爬梯搭设、室外电箱、电焊机防护棚、卷扬机操作棚、模板工程验收

5、 临电设施: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敷设、室内配线、配电箱内设备安装、接地接零、电气防护、照明装置。

(二)安全防护用品:脚手架杆件、扣件、脚手板、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漏电保护器、五芯电缆、配电箱以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

二、验收的组织及要求

1、 脚手架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必须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需在自检、自验合格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部门进行验收。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上一级安全部门、技术部门、项目安全员、工长及搭设班组、使用班组等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对架体的扣件扭力矩进行测试。

2、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前应编制专项搭拆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塔吊、外用电梯安装完毕须经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会同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按当地政府要求的验收表格验收合格或报请地方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机械验收按jgj33-86《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进行。

3、物料提升机、电动吊篮在相关技术资料齐全的基础上,安装完毕报请上一级机械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产权单位及安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机械员、安全员等共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井字架、龙门架做为物料提升机的检验项目一并进行验收。

4、 洞口类防护设施、临边类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以每层为一个验收单元,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

5、 其他类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前应编制安全技术方案,并经审批后实施。搭设完毕项目主管工长向项目安全员报验,项目安全员向项目技术负责人申请组织防护设施验收。

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经审批后实施。临电设施安装完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人、项目安全员、临电负责人和安装人等按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检查验收。

7、 各类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有材质证明、出厂合格证明和检测报告,报项目部备案,当发现有疑问时,由具备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进行鉴定,认定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后才能使用。

8、 因故停工、停产,恢复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重新组织对各类设备设施的检查验收。

9、 参加各项验收的人员必须在各类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主持人要在验收记录上签署验收意见,否则验收无效。

第2篇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标志管理规定

1、为了使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得到有效使用和布置,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及外来人员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2、项目部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安全设施和标志使用的归口管理。负责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使用安全设施和标志。

3、安全环保部负责编制设施使用计划、安全设施、标志产品的采购、收存、保管、使用,对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检查。

4、安全环保部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编制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计划,并上报项目经理部主管领导审批后组织实施。当施工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由安全环保部提出整改要求。

5、各施工单位负责自身施工区域内所需的安全防护设施的领取、设置及维护管理,公用区域大型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困难位置的设施)的设置任务由项目经理部调度安排。

6、 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要完善,做到“在边就有栏,有洞就有盖,交叉作业隔离,安全通道有封闭,高空作业下方有安全网”。

7、安全防护设施设置后,安全环保部应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组织定期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对责任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并复查整改结果。

8、.安全防护设施谁使用谁负责维护。常用安全设施被损坏不能使用,由使用该设施单位负责进行维修。

9、因施工作业需要移动、拆除或局部拆除公用安全防护设施或其它施工作业单位设施的,应事先上报安全环保批准后实施。施工完毕或停工后时,施工单位负责安全设施的恢复。

10、配合施工作业所需的安全设施在作业完成后,施工队上报安全环保部同意后,施工队应该及时拆除设施,并清理作业场所,安全设施完好的应交安全环保部收藏备用。

11、安全环保部负责根据使用安全标志的标准,提出安全标志的制作委托计划或采购计划,上报项目经理批准。有触电风险的场所应当使用绝缘材料制作安全标志牌。

12、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894-82《安全标志》的要求,不得在安全标志牌上加企业标志或其它文字、图案、符号。发放时要建立发放登记台帐。

13、安全标志应重点考虑在风险场所及风险作业区域的使用(包括生活区)如道口作业、特殊风险作业、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带电区、带电或运转设备处等。

14、安全标志应设在醒目、与安全有关的地方,并使人们看到后有足够的时间来理解它所表示的内容。

15、如发现安全标志变形、破损或图案脱落、变色,使用单位负责修整或更换。

16、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指导。

第3篇 安全防护设施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项目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项目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

1. 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三、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 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四、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山西八建集团有限公司

介休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部

第4篇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措施

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管理

1、安全防护设施有专人负责管理。整个工程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应分区、分层、或分类型,落实多人负责管理,责任人应经常巡视检查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随手可纠正的应立时纠正,必须经作业班组进行整改的,应及时通知有关班组进行整改。

2、分包施工单位作业区,在分包队伍施工前,项目部应向分包单位办理有关安全防护设施的书面移交手续。

3、在向分包单位作进埸安全技术交底(书面)时,应说明分包单位对现埸有关的安全设施负有维护责任,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安全设施时(如洞口盖板、围栏等),分包单位应在作业完后及时恢复安全设施至原有状态。

4、现埸安全管理人员应监督、检查分包单位施工区的安全防护设施情况,履行总包的安全管理责任。

5、现埸安全防护设施的拆除,须经项目技术负责批准同意方可拆除。

第5篇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验收使用和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更好的合理使用各种防护用品,保证防护设施的可靠使用,为安全生产提供保障,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

1.公司生产副经理分管防护用品工作。

2.公司安全科为安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管理的主管科室。

3.基层单位由专(兼)职安全员承担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工作。

4.防护用品的采购权属公司办公室。

三、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的验收

1.新购防护用品必须选择定点生产厂商,并在购买前对定点生产厂的防护用品进行试验验收。

2.试验验收工作由安全科牵头,会同公司办公室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

3.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采购及验收的过程,应对其“三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是否在市安全站登记备案进行审查。

4.试验验收标准为:

安全帽执行gb2811-89标准

安全带执行gb6095-85标准

安全网执行gb5725-97和gb16909-1997标准

各电器,机电设备参照厂方说明标准执行。

5.试验验收合格的产品公司办公室才能采购,发放到各项目部,各专业施工队使用。

6.已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再转移使用前,也必须由使用单位报安全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转入下一个工程使用。

7.防护设施必须在现场安装后由安全可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由安全科发放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8.防护设施在验收时如有问题,由安全科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整改完成后由安全科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使用管理

1.公司定期(每季度)对各工地使用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2.基层单位每月定期对所使用的防护用品和防护设施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

3.防护设备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做相应的使用保养工作,确保使用的可靠性。

4.安全员知道、监督防护用品的使用。如有不当之处应予纠正,并做好记录。

五、防护设施及用品的更换

1.操作工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予以使用与操作劳动防护用品;不能满足工程使用,应予以更换。

2.项目部管理人员与操作工应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掌握工程防护重点,及时更换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

六、报废处理

1.当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使用到一定时间后予以报废。

2.经检查试验不合格的防护用品予以报废。

3.报废程序为各使用单位或安全科提出报废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废物品一律由公司办公室回收以防误用。

七、奖罚制度

如因防护用品,防护设施失效或使用不当发生安全事故,将按照公司安全处罚规定对责任人予以惩罚。

第6篇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维修制度

一、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小组

组 长:田 永

副组长:马玉峰 王振涛 王 劲

成 员:郭向东 王向阳 姜荣军

二、维护、维修制度

(1)使用科室严格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每天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

(2)设备维护维修成员,编写设备故障及有关维护保养的记录。

(3)每月彻底检查有关部件,更换损坏的零件,防患于未然。

三、维修、维护内容

(1)各传动机构包括电动、手动铅门,润滑油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及时添加或更换。

(2)驱动部分的松紧度,过松时应及时调整,保证驱动部分正常工作。

(3)所有限位开关是否正确,是否可靠工作。

(4)设备工作状态灯是否显示正常,损坏应及时更换。

(5)排风是否正常,检查排风量,保证换气次数。

(6)电动门红外感应是否灵敏,保证病人的安全。

第7篇 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工区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

工区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工区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四、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五、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8篇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范围和内容。

1.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本地事业部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异地子公司参照执行。

2 引用文件

2.1 引用文件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1.3 《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指南》中国机械工业安全卫生协会

2.2 引用标准

2.2.1 gb8196-87《机械设备防护罩安全要求》

2.2.2 tj33-79《工业企业采光设计标准》

2.2.3 gbz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3.1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系指预防劳动者在生产活动中产生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安全所配置的防护装置及与设备配套而形成预防系统的各种辅助设施。

3.2 安全技术参数:配置在各种设备上的安全防护附件,如压力、重量、长度、高度、温度、浓度、射线、定时、防燃、爆测控报警器、消声降噪及各种安全联锁装置,为试验、使用的安全技术标准。

4 职责

4.1 生产制造部

4.1.1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需求;为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创造条件。

4.1.2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要求,对公司购进的各种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审核。

4.1.3 定期检查各事业部生产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并指导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隐患整改工作。

4.1.4 指导、协助各事业部生产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的检测、检验及评价工作。

4.1.5 指导、协助各生产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安全装置的检测、检验及评价工作。

4.2 各事业部的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4.2.1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规,结合本事业部实际情况提出需求;为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创造条件。

4.2.2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要求,对购进的各种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进行审核。

4.2.3 定期检查各生产厂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并指导防护设备设施的维护及隐患整改工作。

4.2.4 协助上级职业健康、安全环保主管部门检测、检验防护设备设施安全装置及评价工作。

4.2.5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的需要提出增加、改造安全防护措施。

4.3 各生产厂职责

4.3.1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有关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需求;为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创造条件。

4.3.2 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的相关要求,参与对购进的各种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审核。

4.3.3 定期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情况;及时整改隐患;并记录在案。

4.3.4 协助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对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工作。

4.3.5 根据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的需要提出安全防护建议。

5 防护设备设施管理

5.1 配置在各种设备或因设备改造需新增或更换安全防护装置,其安全技术参数,应符合各自的用途标准要求,正确采购、安装、使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准擅自更改或拆除;

5.2 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按《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5.3 毒物气体、可燃气体浓度感应器、阻燃防爆测控报警器,采购时应验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不准采购、使用与原机配置有异的其他替代产品。

5.4 配置在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附件在校验期间,须备有经过检验合格的同类产品安装替换,使其处在可监视状态;不准用阀门开关或堵头盖封死原阀表接口。

5.5 对预防各种伤害(触电、灼伤、烫伤、冻伤、滑跌、坠落等)而设置的护栏、网,未经安全主管部门确认允许,不准擅自拆除(不包括工程竣工须拆除的围拦)。

5.6 各种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或标识。

5.7 使用单位应经常检查与生产线配套的除尘、净化设备设施,并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添加附件或更换药剂,使其经常保持良好功效状态;

5.8 净化空气的设备设施及用品、用具应经常检查维护,使其经常保持良好的功能状态,未经安全环保主管部门论证确认,不准擅自拆除。

5.9 因生产需要新增、更换或拆除各种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主要指除尘、净化设备),须有安全技术主管部门参与评审或评价确认后方可购进,必要时派员监督安装、拆除。

5.10 经维修、保养或改造后的设备,原配置的安全防护装置应经验证确认灰复原样,杜绝少装、错装事件发生。

6 隐患整改要求

6.1 各事业部生产厂的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经各种检查发现的各种隐患,按《安全环境检查管理制度》中规定执行。

7 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实施检查考核。

8 附 则

本制度自二010年三月起实施,本制度由生产制造部解释。

第9篇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用品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防止假冒、伪劣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安全设施和用品材料流入施工现场,规范采购行为,以及确保各作业人员及时佩戴各种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办法。

一、选择合格供应商

1.项目机物部应按照有关要求,对相关材料的供应单位进行评价,择优选取,建立合格供应商台帐。

2.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生产、经营许可证;技术和生产及质量保证能力;当地主管门颁发的准用证证明材料(法律、法规要求);市场信誉和履约能力;

二、购置:项目机物部编制需求计划,经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同选定的合格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购货合同中应约定: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生产制造规程和标准;验收准则和方法;供应商应提供购置材料的相关资料。(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

三、验收:

1.批量材料:由分管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根据约定的要求进行分批次集中检测;零星材料进场:材料负责人、安全员随时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送有关检测部门复检,安全员做好检查验收记录。

2.安全员负责收取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准用证,批量检测合格证明等资料,建立登记台帐。

3.验收方式:查质量合格证明材料、质量检测报告;查外观尺寸、规格和实物质量;按规定抽样复试等。

4.对未检品、不合格品作好标识,不合格品清退出施工现场。

三、保管

1.对通过检查验收的材料,进入库房妥然保管,并进行分类标识,建立登记台帐。

2.对库存满一年的安全防护材料、用品,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复查,凡变质、受损伤的及时清理,不允许发放使用。

四、发放领用

1.基本原则是按实际需要发放,建立发放登记台帐。但劳动保护用品非正常损耗且属于个人责任的将从本人工资中扣除。

2.各消防灭火器材应经常检查,一经发现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的就要及时更换。

3.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电焊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必须保持完好无缺,一旦损坏必须及时更换。

4.工作服、手套、洗衣粉等劳保用品应定期(按月或季度)发放。

第10篇 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制度

1、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由分包单位在施工中使用的,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2、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委托项目部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或由项目部提供设备的,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3、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项目部为脚手架的管理单位。脚手架在装饰阶段项目部应组织相关施工企业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4、安装各类管道时,由安装分包单位提出申请,填写《预留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交接单》,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和安装施工负责人共同对预留洞口进行检查,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5、安装分包单位拆除防护设施,进行管道安装要做到“人离岗,安全设施不漏网”。

6、管道安装完毕,由项目部、安装分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及时完善管道存留空隙。

7、电梯井点、采光井道、临边防护设施在交付其他分包单位使用时,移交单位和接受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第11篇 辐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制度

一、防护设施维护与维修小组

组 长:田 永

副组长:马玉峰 王振涛 王 劲

成 员:郭向东 王向阳 姜荣军

二、维护、维修制度

(1)使用科室严格操作规程,操作设备每天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

(2)设备维护维修成员,编写设备故障及有关维护保养的记录。

(3)每月彻底检查有关部件,更换损坏的零件,防患于未然。

三、维修、维护内容

(1)各传动机构包括电动、手动铅门,润滑油是否符合要求,否则应及时添加或更换。

(2)驱动部分的松紧度,过松时应及时调整,保证驱动部分正常工作。

(3)所有限位开关是否正确,是否可靠工作。

(4)设备工作状态灯是否显示正常,损坏应及时更换。

(5)排风是否正常,检查排风量,保证换气次数。

(6)电动门红外感应是否灵敏,保证病人的安全。

第12篇 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

1、 目的

落实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三同时”即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安全事故。

2、范围

适用于我镇范围内实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道路建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管理。

3、 职责

3.1甲方

3.1.1负责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归口管理。

3.1.2负责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3.2安监部门

3.2.1参与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的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施工监控和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的验收。

3.2.2负责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

3.3各相关部门

负责由各相关部门实施的建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三同时”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安全措施的管理与监督。

4、内容和要求

4.1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

4.1.1可行性研究与设计阶段

a) 建设安全防护设施进行可行性研究时,甲方应督促编制单位进行职业危险与危害的论证,并将论证内容以专门章节编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b)在初步设计中,工程设计单位应严格遵守现行安全标准,编制《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4.1.2施工阶段

a) 安监部门应监控建设安全防护设施中安全设施采购,安装和施工,索取相关档案资料和资质证明,并建立相应的原始记录。

b)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经常检查建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设施施工进度,施工质量,督促施工方严格按施工图纸和设计要求施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c) 安全设施完工后,甲方应会同施工单位对安全设施的施工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及有关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4.1.3试生产和竣工验收阶段

a) 建设安全防护设施竣工后,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使用单位做好试运行记录。

b) 试运行期间,安监部门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有关设备,场所的安全监测和检验,并将试运行期间安全设施的运行效果,有关监测检验数据和问题予以记载.对不符合国家法规,标准的情况,安监部门应督促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c)凡国家强制进行预评价的建设安全防护设施,甲方应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获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并向有关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和办理有关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验收批文。

d)未强制进行安全预评价的一般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监部门依据技术施工设计中安全设备和装置的要求,以及试运行中各种监测和检验数据,组织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设施的竣工验收,验收可单独进行,也可与主体工程验收同时进行。

e) 在验收中提出的意见,安监部门督促设计或施工单位迅速组织整改,整改完毕后形成整改报告,并将整改报告提交验收审批部门。

f) 通过正式验收并取得政府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的验收合格批文后,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g) 安监部应将建设安全防护设施可行性研究审查,初步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等涉及安全设施的有关资料移交一份给行政事业部备案。

1.4安全设施的交接与运行

a) 甲方在向使用单位交接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时,应说明安全设施情况及使用注意事项。

b) 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应配备人员承担安全设施运行的管理、操作和维护,确保安全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发挥其作用。

建设安全防护设施使用单位应制定安全设施的工艺规程,设备操作与维护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熟练掌握设施安全操作技能。

4.2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

4.2.1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相关方安全管理的要求。

4.2.2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要求

a) 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制定有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措施,现场施工安全管理有专人负责。

b) 施工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教育,配备有安全防护用具和劳保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取得资格证并持证上岗。

c) 施工设备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齐全有效,特种设备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

d) 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应符合施工安全规定: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档,无法封闭施工的,有隔离措施和设置警戒线及标志,有人进行监护管理;出入口、基坑边缘、临时用电设施、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部位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

e)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f) 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定。

g) 施工车辆在公司道路上行驶应遵守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

h) 施工现场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符合国家《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的规定。

4.2.3建设安全防护设施施工单位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a) 甲方按要求选择合格的施工单位,索取并保存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在签订施工协议时,同时签订有关安全管理协议。

b) 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到甲方办理有关总平面图审查手续,以及在施工中可能涉及的能源使用,绿化植被移动,危险品使用等事项,还应向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申报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c) 甲方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应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整改。

d) 安监部应定期监督施工单位施工中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发现违反规定的情况以及事故隐患,应监督甲方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发现可能对公司员工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严重违规情况,可责令施工单位立即停止施工。

广兴镇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

第13篇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制度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制度

一、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或设备,由分包单位在施工中使用的,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二、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委托项目部搭设的安全防护设施及由项目部提供的设备时,必须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三、脚手架由多个施工单位共同使用时,项目部为脚手架的管理单位。脚手架在装饰阶段,项目部应组织相关施工企业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四、安装各类管道时,由安装分包单位提供申请,填写《预留洞口安全防护设施交接单》,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和安装施工负责人共同对预留洞口进行检查,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五、安装分包单位拆除防护设施,进行管道安装要做到人离岗安全设施不漏网。

六、管道安装完毕,由项目部、安装分包单位施工负责人共同检查,及时完善管道存留空隙。

七、电梯井点、采光井道、临边防护设施在交付其他分包单位使用时,移交单位和接受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安全防护设施交接验收记录》。

浙江ff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第14篇 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验收、使用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施工生产中的事故预防或减轻事故伤害,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1、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部门应制订安全技术措施,提出配置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计划,经安检部门审核后,由物资部门编制采购计划,报经理审批后实施采购。经理部物资部门负责登记建档入库,安检人员负责监督检查。

2、物资部门采购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要求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齐全的产品。

3、安全防护用品及设施进场,物资、技术、安全、机械部门的人员要共同检查验收,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检验、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作业队(班组)施工负责人,负责工地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使用前的查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5、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的检查验收要有记录,项目部安检部门要建立台帐。

6、项目部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要对安全防护设施及用品进行检查,凡经检查安全防护性能失效不合格的,一律不准使用。

7、要教育员工爱护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施工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

8、对高空、隧道等作业必须按规定发放劳动防护用品,且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的基本要求: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

2)、防护用品必须要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3)、防护用品经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并应按照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对其进行必要检查。

第15篇 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制度

为做好设备、设施的系统整体性的安全目标管理,理顺设备系统管理关系,掌握存在于各类设备中的危险状况,提高设备、设施的防护安全要素,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 各类设备设施与工具的采购、入库、安装、验收、使用、维护、检测、报废等环节,应明确主管部门及其各自的职责。

2 设备设施的主管部门或使用部门,应对各种设备防护设施、工具的型号、规格、总数量、分布情况建立完整的台帐(特种设备应建立档案),随时掌握在用、封存、大修、调拨、报废等现状,做到帐物相符,总帐与分帐相符。

3 遵循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性原则,并达到本质安全状态,即各类硬件依靠自身的安全设计和完善有效的防护装置和设施,在发生机电故障或人为轻微的失误时,仍能保证操作者和设备设施的系统的安全。

4 遵循硬件系统控制危险的十项原则,即: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设置薄弱环节、加强、减少接触时间,合理布局,用自动代替手工等。

5 遵循系统可靠性原则。即对设备防护设施进行系统检测时,应做到动态检测与静态查核相结合,以正确判断设备危险是否得到控制,设备设施防护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6 齐全各类设备设施的图纸资料,包括各类动力管道、配电线路,接地与防雷系统,厂房建筑等图纸资料。

7 凡是要求定期检测的设备设施与工具,应做好检测,并建立齐全报告或记录的台帐。

8 设备科应对各类设备防护设施做好日常的巡检、维护和保养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消除,设备设施的使用部门亦应经常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等是否安全有效,发现隐患应及时报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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