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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板管理安全预想制度汇编(8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顶板管理安全预想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顶板管理安全预想制度是我们矿山生产的核心,它如同矿工的守护神,预防事故于未然。此制度的建立旨在降低作业风险,确保每一位员工的生命安全,同时也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石。它强调预先识别潜在危险,制定应对措施,提高生产效率时,保障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与信誉。

安全制度有哪些

1. 顶板状况监测:定期进行顶板稳定性检查,及时记录和分析数据。

2. 预警系统:设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对异常情况迅速响应。

3. 员工培训:确保所有员工了解并掌握顶板管理知识和应急处理程序。

4. 安全规程:制定并执行严格的作业规程,防止违章操作。

注意事项

1. 制度的执行必须严格,任何疏忽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2. 定期评估制度的有效性,适时更新以适应新的生产环境。

3. 确保员工参与,理解并执行安全规定,而不仅仅是纸上谈兵。

4. 对违规行为采取零容忍政策,以示对安全的重视。

每个环节都应简洁明了,便于理解和执行。唯有如此,我们的顶板管理安全预想制度才能真正发挥其保护伞的作用,为矿山的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顶板管理安全预想制度范文

第1篇 顶板管理安全预想制度

为进一步提升矿井安全质量,构建本质安全型煤矿,加强顶板管理,促进安全生产,特制定以下安全预想制度:

班预想,具体到人。班组要坚持执行安全预想制度,要在班前会议上,积极对当班可能出现的隐患和危险源进行预想;员工要在明确当班作业要求后先行预想,并将预想内容反馈给当班安全员或班组长,班组长根据组员预想内容采取必要措施,逐一安排到个人,落实到人头,同时上报队管理人员,预防事故发生。

队预想,细化到班。值班队长负责全队当天预想工作,并做好记录。预想内容必须联系本队当日工作作业进程、工序安排、作业内容、顶板、设备状况、全队职工情绪等实际,着力从员工正规操作、班组质量标准化管理等方面入手,预想人和物的不安全隐患因素,跟班队干在跟班过程中对预想指定的措施落实情况现场实施跟踪落实。

矿预想,协调配合。利用每天8点以前安全例会时间集中各科队负责人统筹预测全矿井当天各生产环节的危险源,主要对采煤、掘进、运输、机电、通风、防治水六大系统等的可靠性进行全面预想预测,针对预想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指定有关部按程序、依计划完成。

顶板管理预想安全措施:

一.初次来压及周期来压期间的顶板管理

1.工作面安装准备形成生产系统后,要对设备逐台进行试运行,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开始生产。

2.初采前,必须按规程要求支设好端头和超前维护。

3.初采、初放期间,各有关部门要派专人到现场跟班督查,严把支护质量和工程质量关,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来压期间要严格控制好,不得超高。

5.必须保证泵站及液压传动系统无跑冒滴漏现象,泵站压力不小于30mpa.

6.必须加强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保证安全出口畅通。超前支护距离可根据矿压显现情况适当加长。

7.工作面支架要随采煤机割煤后及时拉出,并保证顶梁接顶严密,岩煤壁片帮严重或顶板较为破碎,应在前滚筒割过煤后及时伸出伸缩梁护顶。必要时应在割煤以前超前拉架。入超前拉架后端面距仍超过规定,应在支架顶梁上挑棚板支护。

8.因故不能及时移架,必须及时伸出伸缩梁护顶或在煤帮支设戴棚板点柱,柱据为1.5米。

9.顶板破碎时,带压移架,严禁把相邻两支架同时降下。

10.来压期间,应积极组织,加快工作面推进度,以尽快摆脱压力影响。

11.必须保证工作面直线度,以防产生局部应力集中。

二、预防局部冒顶事故的措施

1.煤帮附近的局部冒顶

防治措施是:

(1)采用能及时支护悬露顶板的支架,如正悬臂支架,横板连锁棚子,正倒悬臂支架及贴帮点柱等;

(2)严禁工人在无支护空顶区操作。

2.上下出口的局部冒顶

(1)支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不仅能支承松动易冒的直接顶,还能支承住老顶来压时的部分压力;

(2)支护系统必须能始终控制局部冒顶,且具有一定稳定性,防止老顶来压时推倒支架。实践证明,十字交接顶梁和“四对八梁”支护,效果好。

3.放顶线附近的局部冒顶

(1)如果是金属支柱工作面,可用木支柱作替柱,最后用绞车回木柱;

(2)为了防止金属网上大块游离岩块在回柱时滚下来,推倒采面支架发生局部冒顶,应在此范围加强支护。

4.地质破坏带附近的局部冒顶

采煤工作面如果遇到垂直工作面或斜交于工作面的断层,在顶板活动过程中,断层附近破断岩块可能顺断层面下滑,推倒支架,造成局部冒顶。另外褶曲轴部或顶板岩层破碎带等部位易冒顶。防止这类事故 措施如下:应在断层两侧加设木垛加强支护,并迎着岩块可能滑下的方向支设戗棚或戗柱。加强褶曲轴部断层破碎带的支护。

第2篇 非煤矿山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完善矿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井下采场、巷道安全管理,消除潜在的事故隐患,特制定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汉中市矿业公司所属的井下开采单位及外来承包、承租的施工(开采)单位。

第二章 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安全管理规定

第三条 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配备足够的专(兼)职检撬工,并进行专业及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条 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给检撬工配备良好的照明和检撬工具,并根据工具使用和现场实际需要定期更换、重新配备。

第五条 井下检撬帮顶板作业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一人照明及监护,一人进行检撬,严禁在没有照明及监护下单人进行检撬作业。

第六条 严格执行井下采场、巷道帮顶板检查制度,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要实行日检查,值班长、代班长、专(兼)职检撬工要实行班检查,岗位作业人员要对本作业区进行随时检查。

第七条 井下采场、巷道的检撬、处理、维护要与生产同步进行,要坚持“检撬、处理、维护”先行的原则。

第八条 检查人员及检撬工发现问题当时能处理的立即处理,当时处理不了的报告当班值班长,当班能处理的不留到下一班处理,处理不了的要设警示标志并逐级上报。威胁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及设备。

第九条 作业区域及矿岩破碎带破碎较严重,检撬人员经检撬后仍然无法保证作业人员及设备安全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及设备。单位应设警示标志并逐级上报。

第十条 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在帮顶板管理上要制定具体管理规定,做到区域划分明确,责任落实到个人,专(兼)职检撬工要对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的巷道帮顶板管理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巷道帮顶板进行检撬,彻底清除帮顶板的浮石及危石。

第十一条 作业人员进入井下采场、巷道作业前,对负责区域的采场、巷道帮顶板进行检撬,彻底清除帮顶的浮石及危石,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严禁顶毛作业。

第十二条 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作业区域内的帮顶板,发现浮石及危石及时处理,确保作业安全。

第十三条 掘进岩工在掘进完毕后,装药前要对工作面的帮顶、作业面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

第十四条 大断面巷道掘进完毕后,要对巷道进行详细检查,发现浮石及危石要立即处理,发现矿岩破碎带破碎较严重情况时,单位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处理后仍然无法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单位应设警示标志并逐级上报。

第十五条 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桦甸矿业公司下发的《大断面巷道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井下大爆破、掘进爆破后,专(兼)职检撬工和作业人员要对各自负责辖区内的采场、巷道帮顶板进行检查,发现浮石及危石及时处理,确保作业安全。

第三章 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

第十七条 安全环保部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对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井下采场、巷道帮顶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检查、专业检查,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

2、在检查中发现井下采场、巷道帮顶矿岩破碎带破碎较严重,威胁人员、设备安全的要求生产单位立即停产,撤出人员及设备,并要求单位及时进行处理。

3、接到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需要对采场、巷道帮顶进行维护的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制定维护方案并及时落实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4、负责对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采准工程和日常生产维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

5、加大检查频率及处罚力度,检查中发现顶毛作业,存在浮石及危石的,严格按桦甸矿业公司《生产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标准》和《季度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办法》进行处罚及考核。

6、负责按照《桦甸矿业公司a、b级危险源(点)管理办法》的规定,抓好采场、巷道帮顶板的分级控制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并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所负责危险源点的控制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八条 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对新建、扩建、改建的井巷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岩石破碎带较破碎,要根据安全需要和下一步工艺变化,及时研究制定维护方案,满足实际生产需要,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积极配合安环部及井下开采和施工单位,对生产过程中需要进行维护的采场、巷道帮顶板进行现场勘察,拿出维护设计方案并及时落实施工队伍进行施工。

3、负责对井下开采及施工单位的开拓工程、采准工程和日常生产维护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和管理。

4、负责按照《大断面巷道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具体要求,对井下单位采准工程、日常生产维护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和施工结束后进行监督和管理,发现岩石破碎带较破碎要及时提出维护意见。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环保部,自下月1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与国家、省、市及通钢矿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相抵触时,则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3篇 矿体顶板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井下矿山必须严格按采矿设计要求留足矿柱和安全隔离层。

二、在沿脉掘进或回采作业中,必须严格保护矿一体顶板的整体连续性,保持顶板平整光洁无浮岩,以确保采掘作业安全。

三、矿山落实专人负责矿体顶板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规定在作业前先对矿场作业环境的矿体顶板及矿柱、安全层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再可进场作业。

四、相邻矿一井之间,矿一井与露天矿之间,矿井与老窑之间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隔离矿柱。矿山各中段的井巷布置应留有足够的保障井上和井下安全的矿柱或安全隔离层。以确保矿体顶板安全及采掘安全。

五、对矿体顶板发现构造破碎带地段,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支护防范措施,以确保采场作业场所的安全。

六、严禁在采掘作业中对矿体顶板和矿柱、安全层的毁坏。

第4篇 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矿属各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1996)和局【2006】(64)号文中《顶板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加强对井巷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管理,使之符合设计和规程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健全顶板管理组织,明确职责:

1、井下各单位必须成立顶板管理小组;

2、顶板管理小组职责:

①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顶板管理制度,划定各施工组队的顶板管理范围;

②负责对本单位各巷道的检撬工作;

③确定对危险巷道的维护,参与措施的制定及落实;

④有权停止在不安全顶板条件下的各种作业,并及时汇报;

⑤爆破作业后,要对爆破区域的顶板进行认真的检撬。

第三条顶板管理分级范围:

1、掘进工作面10米以内归施工班组管理,班组必须按设计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推广光面爆破喷锚支护的成巷工艺,并对顶板认真检撬;

2、掘进工作面10米以外的顶板归顶板管理小组管理并负责检撬;

3、采场顶板,由在该采场施工的组队负责检撬(包括中深孔施工的组队);

4、其他作业地点,包括支护、维修等施工,使用班组负责本工作地点顶板的管理;

5、井下其他单位,负责所在施工地的顶板管理,必须按规程要求对所施工巷道进行认真检撬,遇有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条巷道检查与顶板维护:

1、施工组对所施工地点的顶板每班至少检查一次,采区应对本单位施工场地顶板每天检查一次,对在矽卡岩、破碎带中施工和所使用的原支护巷道应随时检查,采区安全员和安全科的安检人员对巷道顶板应及时检查,并详细填写检查记录和处理意见,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2、所有井巷工程及采场设计,必须进行有针对性的支护设计,设计必须经矿生产技术计划科、安全科、质检科、总工程师批准。井巷工程施工中,遇断层、矿岩接触带等破碎地段必须进行支护,必须要有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中遇有岩石不稳固地段时,采区要有专人负责对该地段的维护,并明确责任人,否则不准施工;

3、在井巷掘进施工中,遇到岩质破碎,有淋水或采场大面积地压活动有危险预兆,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由矿有关部门和采区组织共同制定施工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施工;

4、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地质资料及原设计,认真编写《施工作业证》,施工中如有矽卡岩,作业证中要有专门说明,并要有可靠的维护措施,作业证经有关部门审批后,由施工技术人员认真交底,施工人员必须按施工要求施工,不得违反施工作业证中有关规定;

5、采区地测技术人员应及时跟追掘进作业面开展地质素描及编录工作,并向地质测量科、采区提供准确的地质资料。如发现岩种发生变化,特别是发现矽卡岩时,应立即向采区汇报,并组织研究确定可靠的支护措施。

第五条顶板检撬与处理:

1、凡是井下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首先要检撬顶帮浮石,检撬时必须遵照安全操作规程一人照明一人检撬,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2、在处理大面积悬顶时,采区主任要亲自现场指挥制定方案,并组织有经验的职工进行处理,在处理中要随时观察顶板情况,发现变化采取应急措施。

第六条井下各操作间、泵房、变电、火药库等硐室的工作人员,要注意观察自己工作范围内的顶板情况,如发现有变化应及时向领导汇报。没有支护的硐室,由使用单位领导安排人员或由值班人员检撬。

第七条采场二次爆破时,要遵循《爆破安全规程》操作,严禁炸药超量,爆破后,要对顶帮进行详细检撬,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其他工作。

第八条井下施工地点和现用巷道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特别是天、溜井处还需设危险标志,防护设施要完善,各作业面检撬工具要齐全,至少配长、短撬棍各一根。

第九条井下凡是危及职工人身及设备安全的施工场地,在没有采取可靠的支护措施之前,任何人不得强行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条各单位要把顶板管理作为井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安检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解决,单位必须立即处理不得拖延。如因问题中途堵塞解决不及时,现场出现事故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西石门铁矿

2022.1.1

第5篇 机运三队巷道顶板安全巡查制度

未强化对本队所管辖巷道的顶板管理,防止发生顶板离层、垮落等事故,及时消除顶板隐患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一、巷道范围:本队所管辖巷道分各采区轨道上下山,s、n520大巷,各采区车场。

二、责任划分:为加强对顶板的管理,对各巷道进行责任划分、承包到人。

1、520大巷s3至s520大巷由赵金龙负责。

2、520大巷s3至n520大巷由候义芳负责。

3、s3采区轨道下山、s3单轨吊巷、s3加油硐室由宋严斌负责。

4、s4采区由乔淑青负责。

5、s6轨道上山、s5轨道巷、s5加油硐室、s5充电硐室、s5单轨吊巷由成军负责。

6、n3轨道巷由周卫忠负责。

7、n1轨道巷由白俊生负责。

8、n2轨道下山、加油硐室、s1轨道下山、加油硐室由张晋红负责。

三、巡查制度:

1、各巷道负责人每3天对所分管的巷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顶板开裂,悬矸、冒落、掉渣、底鼓等问题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队汇报,由队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科,否则对责任队组处罚200元。

2、各负责人每次巡查情况必须如实填写顶板巡查记录上,并写明处理措施办法,否则扣100元。

3、各负责人对巷道顶板问题的处理要严格按照找顶措施作业,否则按严重违章罚处。

4、各负责人对巡查出的重大顶板隐患问题,要经查实是否确实存在。

5各负责人由于巡查不到位,没有采取及时措施,或没有及时汇报,发生顶板事故后,处罚责任人1000元。

四、巷道顶板事故预兆:

1、顶板出现局部掉渣,在钢丝网上形成网兜,严重时造成锚杆失效。

2、巷道两帮收敛,轨道变形,梯形梁变形,钢带或顶锚折断裂。

3、巷道底板鼓起,轨道变形,钢带或顶锚杆断裂。

4、顶板岩层炸响,顶板离层监测仪显示离层加剧。

5、锚索承载力增大,锚索托盘变形,出现放射状纹理,严重时锚索断开失效

6、喷浆巷道裂纹,喷浆块时有冒落,片帮增多

7、破碎顶板处有连续掉渣,岩粉末下落,岩尘飞扬。

第6篇 矿山建设采场作业顶板片帮安全管理制度

矿山建设公司采场作业顶板、片帮的安全管理制度

一、排险工每日、每班、每个采场在排线时间内必须坚持“敲帮问顶”。

二、采场爆破后,待炮烟散尽,排险工应进入采场,仔细检查顶板与边帮,并彻底排除采场松石、悬石;对无法排除干净需要爆破处理的顶板与边帮,必须交待后期操作人员,并于安全隐患处做好明显标志。

三、排险工在排除顶板与边帮险情后,下班时要在排险记录上签字,并注明排险内容和排险程度。

四、在无法排除采场安全隐患时,排险工有权封停该采场,并及时向坑口安全管理员汇报情况。

五、安全员必须每天仔细监督检查各个采区与巷道的顶板边帮松石。

六、安全员在井下遇到安全隐患排除难度大的情况时,必须组织坑口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分析排除。

七、当采场与巷道安全隐患比较严重时,安全员要做好交接班与台帐记录,需定时、定人督促检查,及时排除。

八、安全员协助和指导排险工做好排险工作,坚决做到先安全后生产,不安全不生产。

第7篇 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

1、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编制工作面顶板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的作业规程必须报矿有关科室和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2、采煤工作面必须及时回柱放顶或充填,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工作面禁止采掘作业。用垮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垮落、悬顶超过作业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采掘作业,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他措施进行处理。

3、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严禁在控顶区内提前摘柱。采煤工作面遇到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加强掘进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执行敲帮问顶、一炮三检,用好前探梁和防倒器、支架连锁。对掘进巷道贯通要把好七关,作好防止透水、防有害气体超限、防通风系统混乱、防止放炮崩透着火、防崩坏设备、防贯通伤人、防止冒顶等工作。当两个掘进工作面相距20米时,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实行单工作面掘进。

4、用垮落法控制顶板时,回柱放顶的方法和安全措施,放顶与爆破、机械落煤等工序平行作业的安全距离,放顶区内支架、木柱、木垛的回收方法,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5、采煤工作面必须经常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工作面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摩擦式金属支柱和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前必须逐根进行压力试验。

6、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放顶人员必须站在支架完整,无崩绳、崩柱、甩沟、断绳抽人等危险的安全地点工作。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7、采用分层垮落法开采时,必须向采空区注水或注浆。注水或注浆的具体要求,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8、采掘工作面必须坚持顶板动态监测和顶板离层监测,并且有组织、领导、分析柳,构。

9、掘进工作面必须使用前探梁。严禁空顶作业,严格执行敲帮问顶。

10、采用锚网、锚喷等支护时,锚杆必须做拉拔试验,必须对顶板离层进行监测,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11、生产技术部门要定期进行检查、记录、总结、汇报分析顶板活动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

第8篇 机运三队巷道顶板安全巡查制度新

未强化对本队所管辖巷道的顶板管理,防止发生顶板离层、垮落等事故,及时消除顶板隐患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一、巷道范围:本队所管辖巷道分各采区轨道上下山,s、n520大巷,各采区车场。

二、责任划分:为加强对顶板的管理,对各巷道进行责任划分、承包到人。

1、520大巷s3至s520大巷由赵金龙负责。

2、520大巷s3至n520大巷由候义芳负责。

3、s3采区轨道下山、s3单轨吊巷、s3加油硐室由宋严斌负责。

4、s4采区由乔淑青负责。

5、s6轨道上山、s5轨道巷、s5加油硐室、s5充电硐室、s5单轨吊巷由成军负责。

6、n3轨道巷由周卫忠负责。

7、n1轨道巷由白俊生负责。

8、n2轨道下山、加油硐室、s1轨道下山、加油硐室由张晋红负责。

三、巡查制度:

1、各巷道负责人每3天对所分管的巷道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顶板开裂,悬矸、冒落、掉渣、底鼓等问题及时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队汇报,由队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科,否则对责任队组处罚200元。

2、各负责人每次巡查情况必须如实填写顶板巡查记录上,并写明处理措施办法,否则扣100元。

3、各负责人对巷道顶板问题的处理要严格按照找顶措施作业,否则按严重违章罚处。

4、各负责人对巡查出的重大顶板隐患问题,要经查实是否确实存在。

5各负责人由于巡查不到位,没有采取及时措施,或没有及时汇报,发生顶板事故后,处罚责任人1000元。

四、巷道顶板事故预兆:

1、顶板出现局部掉渣,在钢丝网上形成网兜,严重时造成锚杆失效。

2、巷道两帮收敛,轨道变形,梯形梁变形,钢带或顶锚折断裂。

3、巷道底板鼓起,轨道变形,钢带或顶锚杆断裂。

4、顶板岩层炸响,顶板离层监测仪显示离层加剧。

5、锚索承载力增大,锚索托盘变形,出现放射状纹理,严重时锚索断开失效

6、喷浆巷道裂纹,喷浆块时有冒落,片帮增多

7、破碎顶板处有连续掉渣,岩粉末下落,岩尘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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