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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管理会议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风险管理会议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运营中,安全制度犹如导航灯塔,为我们规避风险,确保各项活动有序进行。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合规经营的基础,有助于维护企业的声誉和稳定性。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潜在危险,降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风险评估: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风险评估,识别可能的危险源。

2. 应急预案:制定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确保快速响应。

3. 培训与教育:为员工提供安全培训,增强其安全意识和技能。

4. 操作规程:详细规定各岗位的操作流程,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5. 安全检查:实施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我们需留意以下几点:

1. 制度的适用性:制度应适应企业的具体环境和业务需求,避免一刀切。

2. 沟通与参与:员工应充分了解并参与制度的制定,确保制度的接受度。

3. 更新与改进:随着企业的发展,安全制度应及时更新,反映新的风险和挑战。

4. 监督与执行:严格的监督机制和执行力是制度有效性的关键。

以上各点旨在为企业构建一个健全的安全风险管理框架,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和执行,我们能更好地守护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打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安全风险管理会议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风险管理会议制度

(1)各风险工点负责人或带班作业人员应落实班前安全讲话制度。针对当日作业风险,向全体施工作业人员布置具体防范措施,明确风险控制责任。

(2)当班作业结束后,工地负责人或带班作业人员应及时组织召开安全小结会议并详实记录相关内容。

(3)工地负责人、现场监理每月应定期组织召开工地月度安全分析会议。通过月度安全分析会,定期梳理、分析安全风险管理工作信息,确定阶段性安全风险管理工作重点,并及时公布下发。

(4)当施工现场发生不安全问题或事故时,工地负责人、 监理应及时组织召开安全专题分析会议,分析原因、吸取教训、 落实责任、制定对策。

(5)现场监理、施工单位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时,应及时召开会议向工地相关人员进行通报。发现严重安全隐患时,应视现场具体情况,采取停止相关作业、组织 人员撤离等措施,保证人员、施工安全。

(6)施工单位均应建立安全风险日常检查登记和月度统计分析考核制度,及时收集本项目的事故故障、 监测检测、日常检查等信息,每月对管内各工点安全风险级别进行自下而上的分析、识别、研判、调整和公布,形成本项目安全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动态调整管理机制。

第2篇 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为了加强我矿安全工作管理,推动我矿安全工作稳定发展,全矿各级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一、矿长、副矿长、矿总工、机电工程师安全风险抵押金各为1.0万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2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以上的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10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二、调度主任安全风险抵押金3500元;调度副主任安全风险抵押金3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1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各3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三、安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各3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10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3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四、瓦检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各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五、跟班队长安全风险抵押金各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当班)安全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六、工会主席安全风险抵押金2000元。

(1)出现轻伤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50元;

(2)出现重伤事故(或骨折事故),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200元;

(3)出现重伤以上的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风险抵押金。

第3篇 _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预控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预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监总煤行〔2022〕133号及中煤安〔2022〕686号、中煤安〔2010〕58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公司及各所属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公司安监局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公司业务管理部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的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监站长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业务保安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管理责任;安监站(科)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监察、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车间、区队(科)的负责人,对车间、区队(科)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车间、区队(科)技术负责人,对本车间、区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车间、区队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执行。

第十四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c、d四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公司解决不了,须由中煤集团公司或地方政府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较大,单位解决不了,须由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c级:难度大,区队、车间解决不了,须由单位解决的安全隐患。

d级:区队、车间、单位业务部门能够自行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煤矿安全隐患分类:管理、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爆破、水害、其它;其它行业安全隐患分类由本单位确定。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安全隐患排查分四级:班组、区队(科室)、矿(厂)、公司。

第十七条 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公司每季度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公司各业务部室和公司所属二级单位每月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检查治理情况;科室、区队、车间每旬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相关业务科室和安监站(科)备案;班组每班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备查记录。

第十七条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安全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向安全监察站(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科室、区队(车间)对每旬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工作制度,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

第二十二条班组排查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消除或处置,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区队(科)、车间和安监站(科)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和d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号,安监站(科)对c、d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司各专业部室要经常了解各矿(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督促整改。对安全隐患项目按月度实行挂牌跟踪管理,由专人监督落实。a级隐患上报集团公司,按集团公司要求整改;b级隐患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落实,明确公司专业部室整改负责人,各单位根据相关部室处理意见制定初步整改方案和措施报相关部室,由相关部室组织审批确定后按照“五落实”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单位首先对整改情况组织验收,合格后报请相关部室组织验收。各专业部室必须负责监督落实,并现场验收,对隐患进行闭环、销号,安全监察部对b级隐患排查治理及整改验收情况组织检查;c级隐患由各矿长(厂长、经理)、专业副矿长负责落实,由矿(厂)明确职能科室整改负责人;d级隐患由各单位负责整改落实。

第二十五条公司及各二级单位业务部门要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业务保安责任范围,并根据安全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对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实行挂牌督办,各专业部室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号。公司安全监察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

第二十八条重大安全隐患治理结束后,各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相关部室及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调度室报告;公司启动的应急预案由公司调度室负责向中煤集团公司总调度室报告。

第三十条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信息报告

第三十一条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单位应当及时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各单位及专业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4日前报公司各专业部室及安全监察部;各专业部室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中的a、b、c级安全隐患应及时汇总,于次月4日前发送至安全监察部;各单位上报的安全隐患a、b级隐患及各专业部室排查出的a、b级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汇总后于次月6日前报中煤集团公司各专业部门及安全监察局。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月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每季、每年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次季度首月4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7日前报公司,由安全监察部汇总分析并分别于下季度首月6日前和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报中煤集团公司安全监察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四条公司成立安全隐患评审组,每月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重大安全隐患和a级、b级隐患进行最终评审定级。对列入a级安全隐患须由中煤集团公司协调解决的,由公司以正式文件向中煤集团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风险预控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预控管理制度,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全面辨识本单位生产系统和作业活动中的各种危险源,明确危险源可能产生的风险及其后果,对危险源进行分级、分类、监测、预警、控制,预防事故的发生。

一、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

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全员、全过程的辨识和风险评估,并确保:

1、危险源辨识前要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

2、辨识范围覆盖本单位的所有活动及区域;

3、风险评估采用lec评价法,从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值), 确定d值即危险程度,d值大于160为高级风险,责任人为分管矿(厂)领导, d值在70~160之间为中级风险,责任人为职能科室负责人,d值小于70为低级风险,责任人生产科室、区队、车间负责人。

4、每年年底各单位都要根据下年度生产计划安排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预控措施,单位编制风险预控手册,基层单位编制风险预控单,各岗位工种编制风险预控卡,矿(厂)领导及职能科室管控风险预控手册,基层单位管控风险预控单,各岗位工种持风险预控卡上岗。

5、每月职能科室对分管系统重新进行系统方面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生产科室、区队(车间)等基层生产单位重新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并更新风险预控单。

6、各生产班组每班召开班前会,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对风险采取措施予于消除,对大的风险及时汇报。

7、凡是有新设计、新工艺、新环境、新设备、新设施时,必须要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

8、各单位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风险预控手册进行修订和完善。

二、危险源监测

各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定期检验,确保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三、风险预警

各单位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产生的风险进行预警,使管理层和责任人能够及时获取并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1)针对不同级别、类别的危险源和不同程度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预警方法;

(2)建立完备的信息流通渠道,使预警信息传递畅通、及时。

四、风险控制

各单位应执行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中对风险管理的要求,建立风险控制程序,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1)对危险源及其风险的控制遵循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联锁、警示的原则;

(2)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标准与措施制定及隐患消除、控制效果评价等环节符合pdca的运行模式;

(3)制定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应以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为依据,充分考虑本年度计划实施时潜在风险;

(4)编制《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急预案》及其它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应对危险源进行有效控制。

(5)在高级风险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明确安全工作程序。

五、信息与沟通

各单位应建立信息沟通程序,以确保员工与相关方能够及时获取风险预控管理信息,并可相互沟通、告知,单位应确保:

(1)员工参与风险预控管理方针和程序的制定、评审;

(2)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

(3)员工了解谁是现场或当班安全风险负责人;

(4)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风险评估,并留有记录。

六、财政保障

各单位应根据下年度存在的风险制定安技措投入计划,保障管控风险的投入、降低安全生产风险,并应:

(1)建立《事故费用评估报告》及年度《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并对降低风险的投入进行相关分析;

(2)对单位年度事故损失进行分类统计、分析,记录齐全;

(3)对单位年度安技措费用投入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对未按计划完成的投入进行分析,记录齐全。

七、评审

各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间隔对风险预控管理进行评审,以确保风险预管理体系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1、每年年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专家、工程师对各系统及基层单位辨识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印发次年的风险预控手册;

2、每月各系统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相关专家、工程师对本系统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单;

3、每月各职能科室组织人对各基层分管范围内的危险源再进行辨识和评估,对新的或升级的风险重新确定风险级别、落实责任人、确定预控措施,如有变化重新修订风险预控单;

4、班组每班组织员工进行班前、作业前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审。

第4篇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风险的识别、分析、评价及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动安全管理方式的革新,特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在其它安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针对隐患前期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出了安全生产风险管理的具体要求。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应对和风险变更五个方面。

第二章  基本术语

第五条 事故是指导致工程发生人员伤害、经济损失、环境影响、工期延误或工程耐久性降低等不利后果的事件。本办法重点考虑引起人员伤害的事故。

第六条 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潜在不利后果的组合。

第七条 本办法所提到的风险特指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亡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第八条 风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各种因素或其组合,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涉及的人、物、环境因素以及管理环节等。

第九条 参照lec的评估方法(附件7)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本办法将风险划分为以下四个级别:

1.一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高于320分的(分数值≧320)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

2.二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在160分到320分之间的(160≦分数值<320)或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所涉及的主要风险;

3.三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在70分到160分之间的(70≦分数值<160)风险;

4.四级风险是指采用lec评估方法分数值低于70分的(分数值<70)风险。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各项目部应成立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支部书记、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安全总监任副组长,工程、技术、船机、安全等部门管理人员和现场负责人为组员。

第十一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进行组织、策划与实施。

第十二条 公司安委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统筹安排与部署。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和适时公布项目部上报的各类风险和控制措施,并对各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具体事宜进行指导、监督与帮助。

第四章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内容

(一)风险识别

第十三条 新工程开工前或跨年度工程在年初时,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应参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及相同、相似工程发生的隐患、事故类型对总体工程或全年施工的全过程进行风险识别。

第十四条 项目部进行风险识别的组织:

1.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技术人员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纸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识别,填写《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附件1),并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上报至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2.项目部应明确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各成员的风险识别工作职责。各成员依据职责,负责对风险逐一进行识别,并填写《安全生产风险调查表》(附件2),并采用lec评估方法初步对风险进行打分评价。

3.项目部应对以下风险源可能导致的风险进行识别:

1)工程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周围政治环境及人文文化;

2)工程项目组织机构的设置和施工人员的配备;

3)工程项目的施工区域、办公区域及生活区域的平面布置;

4)工程项目的施工工艺和流程;

5)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生产物料、设备及装置;

6)工程所涉及到的有害作业(粉尘、高温、高压、噪声等);

7)工程所涉及到的辅助生产的生活卫生设施。

第十五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将各成员填写好的《安全生产风险调查表》进行整理后,形成本工程统一全面的《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

(二)风险评估

第十六条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将整理好的《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提交给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小组,由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成员召开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专题会议。

第十七条 各成员应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专题会议对各自识别的风险源进行详细的描述,由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对风险源可能导致的风险采用lec评估方法进行打分,逐个确定《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中风险的分数值。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应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中风险的打分情况,将导致二级以上(包括二级)风险的风险源确定为本单位重大风险源,可委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本单位《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附件3)。

第十九条 《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三级及以上安全生产风险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条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将各项目部上报的《安全生产风险登记表》中的风险源进行统计,并按照工程类型进行统计和分类,建立并不断完善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指导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二十一条 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监督部、质量技术部、船机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治安保卫部等相关部门对各项目部上报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中的内容汇总整理后,确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重大风险源。

第二十二条 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编制公司《重大安全生产风险源清单》,经公司安委会批准后,发文进行公示,各相关部门、单位组织进行重点管控。

(三)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 四级风险控制措施:

1.项目部应在产生或存在四级风险的施工区域、作业岗位、设备、材料、贮存场所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

2.项目部应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

3.项目部指定专人定期进行巡查,并组织开展“低级错误、常规隐患”专项整治活动。

4.项目部应结合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方式对施工人员进行风险告知,使施工人员充分了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并留存相关记录。

第二十四条 三级风险控制措施:

1.采取四级风险控制措施。

2.项目部应在产生或存在三级风险施工区域的入口处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主要公布存在的岗位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处置方法。

3.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每月应组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成员以分部或分项工程为单位,结合实际施工进展情况,召开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议,审核已识别风险的控制措施,补充识别未知风险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分析确定当月风险控制重点。

1)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应由技术负责人主持,对下月施工生产所涉及到的安全风险进行通报、梳理和再评估,完善重大风险源的风险控制措施,可由技术负责人委托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将会议讨论内容汇总整理后,编制项目部《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附件4);

2)《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经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或主管领导审核,项目经理审批后,于当月26日前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3)项目部应将审批后的《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和月度安全生产风险分析会议纪要及时发布到各施工区域和班组;

4)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安全监督部、质量技术部、船机管理部、工程管理部、治安保卫部等相关部门将各项目部上报的《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中的内容汇总整理后,编制公司《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附件5);

5)公司《月度安全生产风险预控表》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公司安全总监审核,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于当月28日前报上级单位主管部门;

第二十五条 二级风险控制措施:

1.采取三级风险控制措施。

2.项目部项目经理应组织工程、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管理人员对产生或存在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并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核。

3.专项施工方案经项目部审核合格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安全、质量、船机、专家组等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

4.产生或存在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进行安全生产风险确认,执行开工许可制度。

1)项目部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小组成员确认现场作业条件符合后,由安全总监/主管领导和技术负责人签发《施工作业许可证》(见附件6);

2)作业许可签发后,现场负责人方可组织施工人员进行施工;

5.项目部应指定专人对产生或存在二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现场监督,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根据实际适时建立视频监控系统进行现场监督。

第二十六条 一级风险控制措施:

1.采取二级风险控制措施。

2.对于产生或存在一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为总承包模式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项目部为专业分包模式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及时将专项施工方案上报总承包单位,配合总承包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

第二十七条 项目部应不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对风险控制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对由于内部或外部环境导致风控措施失效的情况,及时进行处理,并重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四)风险应对

第二十八条 项目部应针对一级、二级和三级风险,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29639-2013)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由项目部项目部经理签署公布,并上报公司安委会办公室。

第二十九条 项目部应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配备必须的应急装备及物资,并且建立应急救援通讯网络。

第三十条 项目部应当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

第三十一条 项目部应当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风险因素类别,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二条 项目部必须落实施工人员的紧急避险权,确保人员在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在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第三十三条 发生事故的项目部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做好前期处置,及时隔离事故现场和疏散人员,通过加强协调配合、调集救援物资与装备,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四条 事故的危害得到控制或消除后,项目部应组织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做好事故后的恢复工作。

( .五)风险变更

第三十五条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发生变更,项目部及公司应针对变化的内容,及时进行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应对,确保安全生产风险的动态管理。

第5篇 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一、目的

为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执行集团公司及公司各项安全规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充分体现风险同担、利益共享、重奖重罚、全员管理的原则,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强化安全管理,切实搞好安全工作,确保公司各项工作指标的全面完成,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引入风险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岗位不同、责任大小,缴纳风险金数额的不同,建议公司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适用范围及考核期

1、安全风险抵押金适用于公司内全部在岗职工。

2、考核期为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三、安全生产联责管理的形式和实施办法

1.安全目标责任书和安全责任金交纳制度的实行办法。由公司瑜部门第一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部门负责人与各级主管、班长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各级主管、班长、兼职安全员分别与组长、员工逐级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分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目标,明确各自安全工作内容,并分别交纳安全风险责任金。

2、公司领导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负管理责任。

3、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要按安全责任规定,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基层,督促安全生产。

4、安管办要贯彻落实公司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以人身安全为中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缴纳标准(有待细化)

五、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1.安全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做到专款专用。

2、每年一月底之前由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表册,参加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员工将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至财务部。财务部将收到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后进行核算,并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清单,抄送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3.因职务调整或其他原因应退或补交安全风险抵押金本金的,由人力资源部、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分工计算范围内按照本规定及时统计汇总,报总经理签字后通知本人,予以调整,调整本金的人员必须在接到通知后5日内补齐风险抵押金本金,

4. 离职人员返还本人安全风险抵押金(除扣罚金额外的剩余部分)。

5.新增员工上半年入公司的,转正后参加风险抵押;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工作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召集有关人员在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全公司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

2.对各事业部、子公司的安全责任目标十二项内容中,每项考核未完成预定目标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8%的安全生产责任金。

3.各事业部、子公司内按各自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来进行目标考核,未达成管理目标的,按比例扣罚相应责任人的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未按要求签订安全责任目标书及执行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的,扣罚各事业部、子公司第一责任人20%安全风险责任抵押金。

4.年终凡圆满完成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的人员,除返还全部安全生产责任金外,还将奖励安全风险金缴纳人同等缴纳数额的奖金;凡未达成安全管理目标的部门,仅返还所有缴纳安全风险金人员扣除后剩余的安全风险责任金。

5.发生安全事故部门的还将按照《新锐集团安全事故管理规定》的相应内容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

6.对瞒报、漏报、迟报安全事故的,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一次性扣除所在单位第一责任人10%风险抵押金。

7.为维护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激励安技人员热爱本职工作,若年内基层单位没发生上报安全事故,公司将分别拨付1万元,专门用于奖励兑现安技工作者,由各单位支配。

六、附则

(一)本安全目标责任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相关部门责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金,于 年 月 日前交公司财务部。

(四)本责任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6篇 施工企业安全风险抵压金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充分调动全员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安全管理,控制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在公司所属单位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第四十七条 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人员范围:公司管理层及机关所有人员、施工分公司机关和项目全体人员、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安全负责人。子公司安全负责人应由子公司下文并报公司安全监察局批准。

第四十八条 公司依据制度制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分(子)公司及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的方式明确交纳额度和返还条件。公司与分(子)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分公司与施工项目签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公司月安全生产管理成果挂钩。

第四十九条 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上交。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所有人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额度:由公司安监局提出方案、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人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季度交纳,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前交纳,不按规定上交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不予考核兑现。

分公司经理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数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10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分公司书记、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科长(主持安全科工作的副科长)和其他班子成员分别按分公司经理的0.5倍比例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分公司机关其他人员为0.1~0.4倍。

生产类控股子公司经理按上年度公司完成产值的万分之1.5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10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非生产类控股子公司经理交纳3000~10000元不等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具体交纳数额由安全监察局制定,董事长批准后执行,并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后10日内一次性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项目实行全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

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额=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数×难度风险系数。

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基数根据合同价划分四个档次:1000万元以下项目,项目经理交纳5000元;1000万元~5000万元项目交纳1.5万元;5000万元~1亿元项目交纳2万元;1亿元以上项目,在交纳2万元的基础上,每增加5000万元多交纳1万元。项目经理安全风险抵押金年度交纳的上限不高于分公司经理,项目其他人员交纳金额由分公司确定,建议副职为0.5倍,其他人员为0.1~0.4倍。风险抵押金按季度分次交纳,交纳时间:第一次为项目开工前10天,以后每季度的第一个月的10号前交纳。联营项目对照上述倍数减半执行。

项目难度风险系数为:

(1)隧道工程、桥梁、房屋建筑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1.0;

(2)节制闸、船闸、港口码头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0.8;

(3)公路、市政工程、围海工程、金属结构制安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0.6;

(4)土方、堤防、装饰工程:难度风险系数为0.4。

项目安全风险抵押金基数和难度风险系数由公司安全监察局确认。

第五十条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人员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到公司财务部。

分(子)公司、项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后,相关责任人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上交到财务,其中分公司经理、书记和安全科长上交到公司财务部,分公司其他人员上交到分公司财务科。

第五十一条 分(子)公司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年度考核后返还,其中上交到公司财务部的由公司安监局审核,董事长批准后交公司财务返还,上交到分(子)公司财务的由安全科审核,分(子)公司经理批准后交分(子)公司财务返还。项目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在项目竣工(项目竣工是指项目工程全部完成,临设全部拆除,人员、设备全部退场)后由分公司安全科提交返还报告,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交分公司财务返还。

第五十二条 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必须是个人交纳,若从所在单位借用视同挪用公款。

第五十三条 足额交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是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体现。未按期足额交纳视为违规,给予一次诫勉谈话,要求限期完成交纳;如限期内还未能交纳,视为不能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免去其职务。

第五十四条 考核兑现

1、月(季度)考核兑现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由安全监察局负责按月考核,主要考核当月公司安全管理成果,与是否发生安全事故挂钩。具体如下:

(1)公司当月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当月安全风险抵押金足额返还并按抵押金数额100%兑现月奖励;

(2)公司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扣除当季度上交的风险抵押金,无当季度奖励。

公司对分公司考核,以及分公司对项目考核,按照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季度综合考核一次、兑现一次安全生产奖。具体兑现办法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年终或项目竣工考核兑现

公司管理层及机关由安全监察局负责考核,与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具体如下:

(1)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但发生人员死亡的一般事故,按全年安全风险抵押金的50%兑现年度奖励,并返还已扣季度风险抵押金;

(2)未完成公司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年度无奖励。

考核由安全监察局负责,考核结果形成报告,董事长批准财务执行。若本年度奖励兑现超过扣罚抵押金,作为本年度安全管理成本;若本年度奖励兑现小于扣罚抵押金,充减当年安全管理成本。

分公司年终、子公司年终或项目竣工后,经考核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责任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全额返还;未完成指标,如发生一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不返还,并扣回当年度已发放的安全生产奖;如发生一人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返还50%,安全生产奖扣50%,当年已发的安全生产奖扣回50%。具体兑现办法见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附件: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范本。

第7篇 安全风险管理工作制度

各(区)队、科室:

为全面辨识、管控矿井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提升安全保障能力,根据公司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在安全生产过程中,针对各系统、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危害因素以及重大危险源,进行超前辨识、分析评估、分级管控的管理措施。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各业务科室是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组织机构

(一)成立“风险分级管控”工作领导组:

组 长: 高刚

常务副组长: 苏显峰

副 组 长: 张年富 李树坤 王力

成 员: 关长福 许海龙 龚哲 常维辉 李云南 纪佩野

各区队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科。

(二)领导组职责

1、矿长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全面负责。

2、安全副矿长负责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的监督、管理、考核。

3、各副矿长具体负责实施分管系统范围内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专业副总工程师及业务科室负责具体实施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

5、区队负责人负责本作业区域和工艺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6、班组长负责本作业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岗位人员负责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辨识管控。

(三)办公室职责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检查、督促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实施情况,具体职责如下:

1、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辨识程序、评估方法、管控措施以及层级责任、考核奖惩等内容;

2、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的程序和方法(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

3、指导、督促各科室、区(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4、组织相关人员对全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承办上级部门和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辨识程序、评估方法

(一)综合辨识程序

1、年度辨识评估

每年由矿长亲自组织,制定年度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方案,抽调各系统技术人员,围绕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良因素和管理缺陷等要素,结合我矿生产系统、设备设施、作业场所等部位和环节,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对辨识出的各类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综合考虑作业场所、受威胁人数、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通过对系统的分析、危险源的调查、危险区域的界定、存在条件及触发因素的分析、潜在危险性分析,确定安全风险类别。

2、月度辨识评估

每月由各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进行一次本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并于当日下午各分管副矿长组织本系统骨干精英,召开本系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会,结合本系统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以及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安全管理等,进行一次专业系统的安全风险辨识。

3、周辨识评估

区队负责人每周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作业区域开展全面的安全风险辨识,由本单位技术主管根据辨识情况编写作业区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报告,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4、日辨识评估

带班矿长、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并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全面掌控作业现场班组、岗位人员的风险辨识情况;岗位员工上岗前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发现安全风险后及时向当班带班矿长、班组长汇报,若发现存在不符合项应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及时汇报本班班组长及带班矿长,由带班矿长组织人员处理并汇报单位调度室,值班人员在日志中记录,本单位处理不了的报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

(二)专项辨识程序

1、省内其他煤矿发生重特大事故后或矿发生涉险事故、出现重大非伤亡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业务科室、区队,从汲取事故教训和消除事故隐患的角度,开展一次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识别之前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指导修订完善设计方案、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由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重点对地质条件和隐蔽致灾因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辨识,辨识评估结果用于完善设计方案,指导生产工艺选择、生产系统布置、设备选型、劳动组织确定等。

3、在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隐蔽致灾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生产过程、隐蔽致灾因素和设施设备运行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用于指导重新编制或修订完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新应用前的风险辨识,由分管副矿长组织相关副总工程师、业务科室、区队,重点对作业环境、工程技术、设备设施、现场操作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一次专项评估,辨识评估结果作为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三)风险辨识评估方法

1、安全风险等级标准

由矿长牵头组织,在“煤矿安全风险预控”辨识标准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标准、规范,结合我矿实际,制定安全风险等级评估标准,从高到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其中:重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主要系统损坏的。较大风险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但不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一般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但会降低主要系统性能或损坏的。低风险是指不会造成人员伤害和主要系统损坏的。)

2、安全风险评估

(1)矿、各专业系统每次风险辨识结束后,分别由矿长、各分管副矿长组织,针对各系统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按照矿制定的安全风险等级评定标准,建立一整套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汇总造册。要完善本系统安全风险档案,明确级别、管理状况、责任人、管控能力等基本情况,实行“一风险一档案”,并按照风险等级,用红、橙、黄、蓝等色彩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对现场辨识出现的不同类别安全风险,必须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经评估存在不可控风险的,必须立即停止区域作业或停止设备运行,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督促责任单位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再重新进行评估并进行实时监控。

(2)矿、各专业系统每次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定级结束后,要组织编写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明确辨识的时间和区域、存在的风险和等级、管控措施和建议等内容,做到“谁辨识、谁签字、谁负责”,存档备查。

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

1、根据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风险类型和等级,从高到低,分为“矿、区队、班组、岗位”四级,逐级分解落实到每级岗位和管理、作业员工身上,确保每一项风险都有人管理,有人监控,有人负责。

2、由矿长亲自组织实施,针对重大、较大安全风险,采取设计、替代、转移、隔离等技术、工程、管理手段,制定管控措施和工作方案,人员、资金要有保障,并在划定的重大、较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作业人数上限。

3、由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月对评估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检查分析,识别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及管控措施是否存在漏洞、盲区,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季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下一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

4、由分管副矿长牵头组织召开专题会,每周各专业系统针对本系统存在的每一项安全风险,从制度、管理、措施、装备、应急、责任、考核等方面逐一落实管控措施,组织对月度安全风险重点管控区域措施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落实管控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不断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5、由安全副矿长牵头,“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公室负责严格对照每一项安全风险的管控措施,抓好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管控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6、矿领导带班上岗过程中,跟踪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7、各业务部门要突出管控重点,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系统、生产区域、岗位实行重点管控,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等日常管控工作。

8、实时动态调整,高度关注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实时分析风险的管控能力变化,准确掌握实际存在的风险状况等级,并随着风险变化而随时升降等级,防止出现评级“终身制”,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五、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及培训

1、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全矿要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安监站负责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2、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培训科每半年至少组织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技术人员进行辨识评估专项培训;每年对全矿所有入井人员进行以年度、综合、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与本岗位相关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为主的教育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及防范、应急措施。

3、各业务部门要探索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安全风险的记录、跟踪、统计、监测和预警等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由安监站及时将安全风险区域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受风险危害的相邻作业区域区队、班组、岗位。

六、考核办法

1、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风险辨识活动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风险辨识不认真,辨识内容不清晰的,罚主要责任人300元;

2、各系统针对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未按规定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重大安全风险清单、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并汇总造册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3、各系统未按规定编写系统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书的单位,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编制内容不全,编制不合格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200元。

4、本单位作业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编制不认真或弄虚作假的,罚单位主要负责人500元,罚主要责任人200元。

5、带班矿长、班组长每班交接班前未组织本班组岗位员工对重点工序进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未严格按照《班组、岗位安全管控现场检查考核表》现场监管的,罚跟班干部、班组长各200元。

6、岗位员工上岗前未严格按照《安全确认单》对上岗区域进行安全风险辨识的,罚责任人100元;凡发现安全风险未及时处理并汇报的,罚责任人100元。

7、岗位员工汇报的安全风险值班人员未在岗位工种值班日志中记录的罚当班值班干部100元。

8、各业务部门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的结果未按要求进行跟踪落实闭合管理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500元。

9、各相关未按规定在井口或存在重大安全风险区域的显著位置,公告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和主要管控措施的,罚责任单位正职各200元。

第8篇 某选煤厂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1.识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2.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对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评审和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作业规程由车间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4.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各车间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5.各车间风险管理小组成员,负责本车间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培训、对危险源的日常监测。

6.厂部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指导及风险管理要素的审核。

第9篇 安全生产经费、提取风险金制度

一、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状况

(一)安全生产现状分析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少数单位仍继续使用原设施设备,无资金投入和改造,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欠帐较多,使单位埋下许多安全隐患,同时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随时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

二是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落实。单位大量使用民工,致使操作技能差,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不懂得自我保护,对事故的隐患发现不了,违章作业等现象时有发生,且事故发生后也不知如何处置。

三是事故善后处理难,缺乏必要的风险机制。一些企业本身投资规模小,加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顾员工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企业既没有资金用于事故抢险救灾,更没有资金用于善后处理,伤亡人员经济补偿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给政府和社会留下许多不稳定因素等问题。

二、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势在必行,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是单位加大安全投入作为保障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安全投入标准,投入决策主体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是安全风险防范资金保障的重要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的基础,它是企业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体现,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的目的和意义集中表现在:

(一)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需要

目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制定不少;但这些法律法规中都规定要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但客观事实上,一些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在发生生产性事故后,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并未受到应有的处罚。

(二)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风险金制度,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补偿。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是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向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和家属支付赔偿金的前提保证,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政府加强安全监管的需要

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提高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支付事故受害者家属赔偿资金保障之一,企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后,一方面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在安全生产方面就会自觉地投入资金,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避免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发生事故后,如果企业负责人逃逸,政府可以使用风险抵押金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四)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防范和降低企业安全风险的需要

单位最大的安全风险是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是企业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必须资金保障之一。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缺乏的问题,必须用经济手段加以解决,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是解决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重要手段,为防范和降低企业安全风险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

三、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具体作法

(一)做到“三个结合”

在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过程中,监管部门要做到“三结合”:一是收缴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相结合;三是与生产经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年审相结合。

(二)明确范围,确定标准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收取的原则,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同时按照不同行业的生产规模、经营收入情况和安全生产风险大小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

(三)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办法

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当单位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规定比例转作应急救援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指挥、救援工作费用和安全生产强制性投入。单位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应救援资金后,应及时按照规定补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年度结算,采取予以退还或转作下年度的风险抵押金。

(四)实施风险抵押金目标管理

对单位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将企业缴纳风险抵押金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列入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实施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家底

实现风险抵押金制度涉及行业和领域不同,企业数量众多且各具特点,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搞清有关企业的数量、规模、所有制和生产经营方式、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率,事故补偿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因素,便于指导和帮助制定风险抵押金有关规定。

(二)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尽快出台《重庆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使企业对安全生产抵押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分步实施,总体推进

一是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和配套措施;二是有选择地实施试点,逐步推广;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四是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四)完善机制,强化监管

一是强化对企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作的考核;二是强化对抵押金的管理;三是加大对未缴纳风险抵押金企业的处罚力度。

第10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预控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安监总煤行〔2011〕133号及煤安监行管〔2017〕5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 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 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  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设施、新生产线的投入或生产安全环境有变化时,未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或未对风险、隐患采取有效管控措施的不得冒险作业和施工。

第七条 安全隐患治理应坚持“及时有效、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安全后生产”的原则,风险预控应做到使安全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的原则,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把握不生产。

第二章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预控职责

第八条  矿及各所属单位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责任主体。

第九条  矿长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矿分管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负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审,确定安全隐患级别,并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矿安全科长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察责任。

第十条  矿业务管理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矿安全科对安全隐患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监察、归档和报告的责任。

第十条  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安全科长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复查及风险管控负监督检查责任;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是分管范围内高级风险的管理责任人;总工程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辨识出的风险负责组织评审分级,确定治理措施,并将评审结果落实到各责任人;业务保安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辨识及其治理负管理责任;安全科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有监督、监察、归档、分析和上报的责任;区队、班组的负责人,对区队、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区队、班组技术负责人,对本区队、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负技术管理责任,负责制定整改的安全技术措施,指导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区队的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

第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章 隐患排查治理

第一节 隐患分级分类

第十三条  根据安全隐患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小,安全隐患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

一般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安全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矿或者区域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煤矿企业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执行。

第十四条  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梳理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主体。按照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安全隐患和一般安全隐患,按照解决的难易程度分为a、b、两个等级。

a级:难度很大,矿解决不了,须由能源公司协调解决的安全隐患。

b级:难度一般,区队、班组和科室协助解决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  对安全隐患应及时梳理分类,汇总分析。从生产(管理)系统和专业角度对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煤矿安全隐患分类:管理、顶板、机电、运输、“一通三防”、水害、其它;其它行业安全隐患分类由本单位确定。

第二节 安全隐患的排查分级治理办法

第十六条  安全隐患排查分三级:区队、科室、矿级。

第十七条 各科室、区队应结合实际和专业特点,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编制隐患排查表,避免隐患排查治事理过程中的人为失误。

第十八条  矿每周排查一次事故隐患;矿级领导和各业务科室每逢周六进行排查;区队、班组每班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备查记录。

第十七条  对严重违章行为、习惯性违章现象和重复发生的隐患作为事故隐患一并排查治理。

第二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向安全科、矿安全领导小组和有关部门汇报。

第二十一条  科室、区队对每周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工作制度,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上报。

第二十二条  班组排查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消除或处置,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区队、科室和安全领导小组汇报,并制定具体措施,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

第二十三条  一般安全隐患中的c级由本单位按照“五落实”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责成立即整改或三天内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按“五定”原则整改,整改到位后由各系统科室主要负责人验收签字、销号,安全科对c级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二十四条  b级隐患由各科室相关人员负责整改,矿副职矿长负责现场验收落实,合格后报请矿安全领导小组组织验收闭环销号。a级隐患由矿长负责上报能源公司,按公司要求整改;整改到位后由矿长负责验收闭环销号。

第二十五条  矿要把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业务保安责任范围,并根据事故隐患治理要求,由各分管负责人负责有关隐患治理措施及落实工作。

第二十六条  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由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重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七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由矿实行挂牌督办,各专业科室负责具体牵头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科室组织验收、销号。矿安全科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二十八条  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束后,各单位应对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编写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报矿主要负责人。

第二十九条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班组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矿应立即启动的应急预案。

第三十条  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五章  信息报告

第三十一条  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单位要立即向矿委会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内容应包括:

(一)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事故隐患的治理初步方案。

第三十二条  各单位及专业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中的a、b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天上报,直至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第三十三条  每月对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存档。统计分析表应当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四条  矿成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每月负责对各科室、区队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和a级、b级隐患进行最终评审定级。对列入a级安全隐患须由能源公司协调解决的,由矿长以正式文件向能源公司提交书面报告。

第11篇 医学装备安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

随着我院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医学装备数量和种类快速增长大批先进医学装备带来的技术和方法拓展了临床疾病诊治的深度和广度但随之而来各种医学装备风险与安全问题不断增大。

为加强我院医学装备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根据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相关规定,特制订《舞阳县中医院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

一、范围及内容 医学装备安全控制及风险管理的范围包括医学装备资产的管理、新设备验收管理、在用医学装备管理、维修质量管理、计量设备管理、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管理、基于上述过程中的改进活动。

二、资产管理中的安全管理 1、做好医学装备的入库、出库及报废管理整理设备清单确保帐物相符。 2、每年对全院医疗设备进行一次资产清查确保帐物相符为安全管理及风险控制提供基础信息以实现全面监管。

三、设备采购验收的安全控制 1、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在收到设备采购计划后应参考医学装备评估报告进行充分论证对风险较大设备不予考虑或慎重选择。2、医疗设备验收时应对设备进行检测属计量设备应进行计量检定产品合格验收后粘贴检测合格证书并启动风险评估管理对设备进行终身制监管。检测不合格产品通知厂家进行更换或退回原厂并记入厂家诚信档案。 3、设备正式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进行基本操作培训培训合格后在医疗设备安装验收单签字确认后方可操作。

四、医学装备临床应用风险评估 1、建立医学装备临床应用评估体系根据《医学装备综合风险评估表》附一进行评估制定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评估总分数13分以上为高风险设备总分数8-12分为中等风险设备总分在7分以下为低风险设备。 2、根据风险等级制定设备pm管理计划高风险设备每半年进行一次测试中等风险设备每年进行一次测试低风险设备每两年进行一次测试测试合格设备应粘贴合格证书并分析数据、总结持续改进。 3、对重点设备实施重点监控包括生命支持类、急救类、植入类、辐射类、灭菌器和大型医用设备根据风险评估等级进行安全监测分析数据并总结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持续改进。

五、维修与计量安全控制 1、维修工程师在维修医学装备后包括送厂家维修都返回医学装备应进行相关的性能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查并在设备维修单中注明检测内容及检测人并将故障分为人为故障、环境故障、自然故障三类记录以便追查故障原因彻底检查问题根源进行风险控制。 2、建立计量设备监管体系整理计量设备清单根据计量法有关规定对医用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保存记录计量设备维修后应对设备相关性能进行检测并在维修单记录每年应对计量设备监管情况进行总结并持续改进。

六、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安全事件监测与报告管理 1、成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领导小组及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安全事件监测与管理。 2、针对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安全事件医学装备使用科室应本着可疑必报原则报告收缴后保存原始记录备查属上报药监部门范围应及时上报。上报不良事件被国家药品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录的给予报告人每份10元奖励。 3、收到不良事件及安全事件报告后积极组织人员进行分析、评估确定安全等级并反馈至使用科室。编制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简报每季度出版一次发布医疗器械预警。 4、年度进行分析总结并制度改进措施在下一个工作周期内完善。 5、每年对使用科室进行一次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并作为医院绩效管理依据。

七、建立评估反馈及持续改进机制 对培训记录、预防性维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计量管理及维修数据进行分析评估评估数据作为下周期管理依据。针对数据分析原因持续改进。

第12篇 安全风险评价管控制度

风险评价

1、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评价准则

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评价方法

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评价范围

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

风险控制

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2)应包括:⑴工程技术措施;⑵管理措施;⑶培训教育措施;⑷个体防护措施。

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信息更新

1、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2、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3、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隐患治理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帐。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安全风险管理制度

识别危害(危险源)方法

(1)按物的不安全状态(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舞台条件或物质条件)进行识别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物的不安全状态归纳为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以及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4大类。

(2)按人的不安全行为(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为)进行识别gb6441-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人的不安全行为归纳为操作失误、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等13大类。

(3)按导致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识别根据gb/t13861-92《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危害因素分为6类:物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化学性危险和有害因素、生物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心理和生理性危险和有害因素、行为性危险和有害因素、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

第13篇 安全风险工点包保制度

1、营业线及临近营业线施工。

①ⅰ级施工由站总监理工程师包保检查高度和中度风险点,分工负责的副总监包保检查中度和低度风险点。

②ⅱ级施工由监理站副总监包保检查高度风险和中度风险点,分站长包保检查中度和低度风险点。

③ⅲ级施工和列入监督计划施工,由监理分站站长包保检查高度风险点,由分管监理工程师包保检查中度和低度风险点。

2、非营业线施工

①极高度、高度风险工点由站总监理工程师包保。

②中度风险工点由分管副总监负责包保。

③低度风险工点由有关分站长负责包保。

第14篇 安全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 本公司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办主任,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办成员。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 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

④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 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

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

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4)有害作业环境:

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

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设计、 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人机工效学);

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 ;超负荷;禁忌作业等;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

4)相关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识别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10)后期服务活动。

3.4危害识别的方法

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3)现场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5危害识别的步骤

(1)安全办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办;

(3)安全办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4)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6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装置;

3)储存设施;

4)检维修作业;

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6)拆迁工程;

7)后期服务活动。

(2)评价准则的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评价准则

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s

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

表1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   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s参照表2来制定

表2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财产

(万元)

停工

环境污染、资源消耗

本公司

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大规模、

本公司外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本公司内严重污染

行业内、集团本公司内

3

不符合本公司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本公司范围内中等污染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本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装置范围污染

本公司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没有污染

形象没有受损

3)风险的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和实施期限参照表3来制定

表3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r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4)风险等级的确定

1)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火灾和爆炸;

②冲击和撞击;

③中毒、窒息和触电;

④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⑤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⑥人机工程因素;

⑦设备的腐蚀、缺陷;

⑧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2)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①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③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3)按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计算出风险值。

风险值r≤8的确定为一级风险;

风险值r在9~12的确定为二级风险;

风险值r在15~16的确定为三级风险;

风险值r在20~25的确定为重大风险。

3.7危害的分级管理

(1)危害管理分为二级:

对判定为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报公司安全办备案,安全办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控制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公司《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本公司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本公司《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单位。

(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序号

危害

潜在事件及后果

风险等级

部门、装置、工艺、设备

改进措施

操作、技术人力资源需求限制

评估

负责人

备注

1

2

(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的风险,本公司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治理结束后,有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

本公司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3.8风险的控制

(1)本公司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公司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2)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3.9风险信息更新

本公司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识别、评价的时机

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

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

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和《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本公司安全办。安全办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2)安全办、对口部门分别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第15篇 煤业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第一条 每月最后一个安全办公会由矿长组织进行月度安全风险管控分析,布置下月份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并且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条 每旬由各专业分管负责人,组织进行一次本专业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检查分析,并有分析评估报告,改进完善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分析报告及管控措施改进情况要存档备查。

第三条 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领导带班要重点检查重大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督促相关专业进行整改,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人、主要管控措施在井口进行公示。

第五条 各相关专业要定期完善安全风险清单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方案及管控措施。

第六条 各专业要将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应用于指导生产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等技术文件的编制和完善。

第七条 风险评估结果应用情况要形成文字资料,存档备查。

第八条 由矿长组织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制定专门的管控方案,明确管控责任,明确人员、技术、资金的保障措施。

第九条 矿领导严格执行带班下井制度,跟踪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根据问题情况,组织现场整改或提交风管矿领导研究整改措施,组织落实。

第16篇 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把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推动安全管理的关口前移。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全面辨识,采用科学方法进行评估与分级,高度关注重大风险,采取工程、技术、管理措施有效管控风险,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实现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特制定《_________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二、编制依据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22]11号);

2、《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煤安监行管[2022] 5号)(试行);

3、《四川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通知(川安办[2022]25号)。

三、术语定义

1.风险:发生危险事件或危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健康损害的严重性的组合。

2.风险点:通常指风险存在的部位,又称危险源。

3.重大安全风险:是指具有发生事故的极大可能性或发生事故后产生严重后果,或者二者的结合的风险。

4.风险辨识:是识别组织或系统范围内所有存在的风险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5.风险评估:是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评估、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6.风险分级:采用科学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价,对评价结果进行划分等级。

7.风险管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及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安全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

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考虑:

⑴可行性;⑵安全性;⑶可靠性;

应包括:⑴工程控制;⑵行政管理控制;⑶个体防护控制;⑷应急救援控制。

8.风险信息:是指包括危险源名称、类型、存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9.危险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或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能造成突发性破坏、对环境能造成慢性破坏的因素。参照gb6441—19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将危险因素分为20类:

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爆破、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其它伤害。

10.危险源:是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和(或)健康损害、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四、主题内容

(一)、风险辨识和评估

1、煤矿每年12月底进行一次重大安全风险年度辨识评估。

2、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3、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4、启封火区、排放瓦斯及石门揭煤等高危作业实施前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5、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连续停工停产 1 个月以上的煤矿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6、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开展一次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

7、根据煤矿安全生产特点和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种类,本矿井按照《四川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的推荐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lec)。

8、技术部门应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绘制矿井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安全风险四色分布图采用矿井采掘工程平面图绘制,将各类别安全风险按相同等级用同一颜色(重大风险(d值≥320)、较大风险(d值≥160)、一般风险(d值≥70)、低风险(d值<70),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表示)绘制,按安全风险点分布区域绘制在该图上。

9、煤矿企业应对全矿井安全风险程度进行评估,并上报属地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安全风险管控

10、风险分级管控应根据风险级别对应矿井管理机构设置层级实施分级管控。

1级(重大风险、红色),由矿长组织实施管控;

2级(较大风险、橙色),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管控,矿长督办;

3级(一般风险、黄色),由责任范围内的科、队组织实施管控,分管副职督办;

4级(低风险,蓝色),由作业班组实施管控,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办。

11、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类型

(1)工程控制;

(2)行政管理控制;

(3)个体防护控制;

(4)应急救援控制。

12、重大安全风险(1级)管控措施由矿长组织实施,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有具体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管控措施,有人员、技术、资金保障。必须在划定的重大安全风险区域设定符合规定的作业人数上限。

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上报属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备案。

较大安全风险(2级)管控措施由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实施,较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有具体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管控措施,有人员、技术、资金保障;矿长负责全过程督办。

一般安全风险(3级)管控措施由责任科(室)、区(队)组织实施,必须保证安全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措施有效,防护可靠;不违章指挥,岗位责任制必须落实。分管副职全过程督办。

低风险(4级)管控措施由作业班组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穿戴整齐,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主管部门(科队)主要负责人督办。

五、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井所有安全生产活动。

六、管理职责

1、安全风险年度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各分管负责人和相关业务科队进行。

2、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的针对性的专项辨识评估由矿长组织分管负责人和业务科室进行;

3、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的专项辨识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4、排放瓦斯、石门揭煤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由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业务科室进行;

5、生产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生产系统、生产工艺、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辨识;

6、机电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主要设施设备发生重大变化时,开展一次专项辨识;

7、安全矿长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在矿井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开展一次专项辨识;

8、副总工程师配合主管领导参加相关业务科室对分管的业务的现场管理有变化时开展的专项辨识。

七、管理内容及要求

1、开展安全风险辨识与分级管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见7-1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

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管控工作流程分为准备、安全风险辨识、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并执行管控措施、月或旬检查分析5个步骤。

2、年度及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均应形成《风险辨识评估报告》。

3、安全风险年度辨识评估范围主要包含:煤矿水、火、瓦斯、煤尘、顶板及提升运输系统等可能造成重特大事故危险源。

专项评估范围为:新水平、新采(盘)区、新工作面设计前;排放瓦斯、石门揭煤作业实施前,新技术、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矿井连续停工停产一个月以上复工复产前;生产系统、生产工艺、主要设施设备、重大灾害因素等发生重大变化时;本矿发生死亡事故或涉险事故、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所在省份发生重特大事故后及其相关系统受影响的范围。

八、实施日期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九、解释权属

本制度由______煤矿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并监督施行。

十、其他说明

本制度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条文若有与相关法规、规范、规程等相抵触的,参照相关法规、规范、规程等的要求执行。

第17篇 选煤厂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1.识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2.各车间根据实际情况负责组织对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制定、评审和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作业规程由车间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4.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各车间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

5.各车间风险管理小组成员,负责本车间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级分类、培训、对危险源的日常监测。

6.厂部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指导及风险管理要素的审核。

第18篇 医学装备临床安全控制风险管理安全检测报告制度

1.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体系应有医院管理人员、 医护人员、 医学工程人员组成,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应对重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评估、 控制, 定期监测和建档,以保证医疗设备应用的安全、有效。

2. 从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比。

3. 临床使用部门应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使用产品,对产品的禁忌症 注意事项及存放环境要求应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如实告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严格按要求清洗、 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

4.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类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分析,制定相应措施,对生命支持的医疗器械应定期巡检,并根据反馈的情况,及时整改。设备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设备部门监测员),负责收集、保存并汇总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经常与临床使用科室沟通联系,定期巡查并记录。

5. 医疗器械使用科室应配备专(兼)职人员(部门监测员)承担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工作,收集、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发生的安全事件时进行初步评价并及时报告相关设备管理部门。

6. 主管职能部门(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于发生的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事件发生原因未查清前,对发生安全事件的该批同规格型号库存产品暂缓使用。设备管理部门协助主管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并对相关产品进行封存登记,等候上级部门处置。

7. 医院鼓励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上报医学装备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科室及职工的年终考核。

郴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9月

第19篇 风险分级管控安全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全公司安全管理,消除或减少危害,增强事故防控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岗位和所有活动,包括生产活动、设备设施、危险物质、安全防护、正常和异常活动、人为因素、违反规程、规章等。

3.定义:

3.1危险源:

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3.2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征的过程。

3.3风险:

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件发横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件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4.职责:

本公司成立双重预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安全员及各岗位人员组成。其职责如下:

组长职责:全面负责组织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为该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统一思想,提高全员意识,提供组织保障,督促各岗位人员做好分管范围内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工作部署;负责隐患治理监督。

副组长职责: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统一部署协调;方案的编制与制度建设的审核,并组织实施,并监督职责履行情况。负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体调度;负责隐患治理监督管理。

生产部职责:负责本部门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负责各车间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负责隐患治理。

财务部职责: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过程中所需费用的提取,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所需费用保障。

供销部职责:负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物资供应;负责隐患治理物资保障。

办公室职责:负责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估及管控工作进行中的服务工作及各部门部署工作协调。

车间主任职责:负责本车间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本车间车间级隐患排查;负责本车间隐患整改。

班组长职责:负责本本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本班组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负责本班组班组级隐患排查;负责本班组隐患整改。

电工职责:负责配电室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配电室管控措施的制定与实施;负责配电室、电气设备、电气线路的隐患排查与隐患整改。

机修工职责:负责检维修作业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检维修作业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负责检维修作业隐患排查与治理。

锅炉房人员职责:负责锅炉房的风险点识别、风险分级及风险评价;负责锅炉房风险管控措施的制定;负责锅炉房隐患排查与治理。

一般职工职责:参加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培训;对本岗位进行风险辨识与评价;参与管控措施的制定;参与本岗位安全检查及治理。

5.培训

安全员组织本公司工作范围的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培训。培训分为管理人员培训及一般职工培训。考核采用闭卷考核。

6.危险源识别及风险评价

岗位职工负责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变编制本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管表格。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危害辨识、风险评价工作,指导、审查、批准。

评价依据本公司《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

风险必须制定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消除、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

评价准则

本公司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法(lec)进行风险分析,判定准则如下:

第20篇 安全风险管控检查制度

一、定期检查

1、矿长每月组织对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和管控效果进行一次检查分析,针对管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调整完善管控措施,并结合年度和专项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布置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明确责任分工。

2、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对分管范围内月度安全风险管控重点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分析,检查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完善改进管控措施。

二、现场检查

1、每班按照《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跟踪矿井年度及专项辨识出的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每天对所有安全风险管控点必须全履盖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填写跟踪落实表,下发到相应的系统进行整改。

3、现场检查重点检查现场是否有现场公告牌,对应采取的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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