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安全制度如同导航灯塔,指引我们规避风险,确保每一位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它不仅体现了企业对社会责任的担当,也是提升内部管理效率、保障生产秩序的关键。有效的安全制度能预防事故,降低损失,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是企业稳健前行的基石。
安全制度涵盖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类设备的操作步骤和应急处理措施。
2. 风险评估制度:定期进行风险点排查,制定相应预防策略。
3.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各种紧急情况的应对方案,提高响应速度。
4. 培训教育制度:定期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
5.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1. 制度应简洁明了,避免冗长复杂的条文,确保员工能快速理解和执行。
2. 制度需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空洞的口号,要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
3. 制度应定期更新,适应企业发展和法规变化,保持其时效性。
4. 落实制度监督机制,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对违规行为要有明确的处罚规定。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文化的载体,它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安全水平。因此,我们需要高度重视,不断优化和完善,确保每一个细节都符合实际需求,真正发挥其保驾护航的作用。
第1篇 安全确认制制度
1、安全确认制是对某一工作地点内活动的人、物进行事前的周密考察,有关几方面共同确认的一种责任制度。安全确任制包含着的两层意思:一是对安全可靠性的确定和认可;二是对安全责任的确定和认可。推行安全确认制,其作用是为安全规程、安全制度贯彻执行提供切实保证。
2、安全确认制在全公司各级行政领导人和各类管理人员;生产组织之间;生产者之间,特殊工种和各主要、重要生产岗位中;处理重大隐患及进行大型基建维修项目等五个方面进行。
3、在各级行政领导人和各类管理人员中实行安全确认制。其内容和要求是:
①我公司宝矿安字(1980)115号文建立的“各级生产管理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连同各年度公司制定的经济责任制中所规定的有关安全指标这是各级领导和各类管理人员安全确认中的基本原则和内容。担负各级领导和专业管理的人员,必须确认自己既定的安全职责和承担起责任。
②上级领导根据本条例,有权对失职造成伤亡的下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给予适当处分。
4、在生产组织之间实行安全确认制,其内容及要求是:
①互相联系的生产组织之间。如上部车间与下部车间,上道工序与下道工序之间,相互配合专业部门之间,生产车间与辅助车间之间必须对工作场地、物料流动、设备运转等安全可靠性进行事前确认。经有关各方面确认无误后,才能进入、放行或移交。
②生产组织之间实行确认制,应履行一定的确认手续,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应负的责任。
5、生产者之间实行安全确认制,其内容、范围和要求如下:
①交接班工人之间,维护工人之间,对工作场地、使用设备、工具、周转的物料等的安全可靠性进行确认,经确认后,履行一定手续,始得移交,接收或使用,做到上一班不给下一班留困难,下一班对上一班的设备运转和不安全因素心中有数。
②交班工人,维修工人要对值班期间本人应承担的责任进行确认。情况不清不明,接班和生产使用工人有权拒绝接班使用。
③班长对车间也应逐级进行安全确认,对违章事故承担各自的责任。
6、在特殊工种和主要、重要工种岗位实行安全确认制,其范围和要求内容是:
①特殊工种:爆破工、电工、焊工、起重工、锅炉工、架子工、机动车驾驶员。
②主要和重要工种岗位系指:电铲、潜孔钻、推土机、卷扬机(含箕斗)、装载机、压风机、破碎机(含反击机)、火车司机、巡道、扳道、讯号、调车、连接、电机车、各种机床、翻砂、铸钢、焙烧窑炉、现场值班指挥、胶带运输、索道线路检修、推斗、现场取样、重要仓库、控制操纵中心、炸药加工、剧毒、易燃易爆、高空作业、装卸工等。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一切较具危险性的作业工种均应实行。
③在厂内及地形复杂、作业频繁、堆放物件多、有天车或高空交叉作业等危险因素的车间,作业现场应制定共同遵守的行走确认制。
④工种岗位的确认制有别于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要领突出,简明易记。
7、在处理重大隐患和进行大型基建、检修项目时实行安全确认制,其内容要求有:
①全厂性停电检修、厂房加固、烟气管道清理、建筑物拆除、大型设备检修、大宗物品搬运和大宗危险品处理时均应实行安全确认制。
②在进行上述项目施工作业时,应成立临时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挥。
③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应将工程项目按专业分解,由各专业部门经过实地勘察,模拟试验等测试提出各自的安全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最后经充分研究分析进行安全确认无误后由指挥部(或领导小组)审批执行。
④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在安全确认书上进行签字。
8、实行安全确认制有关履行手续问题,各单位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可印制专门的安全确认书,也可在值班记录、机台设备运转原始记录或设计书、任务书,工程验收单上写上确认的条款内容,有关双方进行签字认可。
9、各单位在实行确认制时,应根据本条例制定出自己的实施细则,送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10、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确认要领,应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一样,张挂在操作岗位上,以便对照检查。
11、安全确认制是分析事故责任的主要依据之一。本条例颁布执行后即为安全生产的一项法规,必须维护其严肃性。对违反安全确认制而造成的事故,为责任事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于不推行安全确认制而发生伤亡事故的单位,首先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2篇 钢铁厂安全岗位确认制度
1.目的
为防止误指挥和误操作,确保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作业者作业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确认和各级领导,现场组织者、指挥者下达作业指令前的安全确认。
3、主要内容
3.1、 工作确认制
一看、二问、三点动、四操作。
一看:看本机组(设备)各部位及周围环境是否符合开车条件;
二问:问各工种联系点是否准备就绪:
三点动:手指、眼睛看操作开关,口念操作含义,确认无误,发出开车信号,点动一下;
四操作:确认点动正常后按规程操作;
3.2、 检修确认制
一查、二定、三标、四切段、五执行。
一查: 查施工现场和施工全过程的不安全因素:
二定:制定施工检修方案和安全措施方案;
三标:设立警示标志;
四切段:切断能源动力和工艺介质;
五执行:按检修安全规定进行检修;
3.3、停送电确认制
一问、二核、三执行、四验;
一问:问清停送电的对象、时间、要求,并记录;
二核:核实停送电是否具备条件,看准停送电开关或按钮;
三执行:执行停送电操作规程;
四验:停送电后要严格验电,挂接地线,切断开关要挂牌。
3.4、行走确认制
一认、二看、三不准;
一认:厂内行走认准安全通道;
二看:看准地上障碍物和道路状况,瞭望吊车运行情况;
三不准:不准跨越皮带、辊道和机电设备;以及钻越道口、栏杆和铁路车辆;不准在铁路上行走和停留(横过铁路必须“一站二看三通过”);不准在起吊重物下行走和停留;
3.5、起重指车人员确认制
一清、二查、三招呼、四准、五试
一清:清楚吊物重量、重心、现场环境、行走路线;
二查:检查绑挂是否牢靠,起吊角度是否正确;
三招呼:招呼一下吊车司机;
四准:发出的口令、手势要准;
五试:点动一下,上升半米高,试试看;
3.6、吊车司机确认制
一看、二准、三严格、四试、五不、六平稳
一看:车况是否良好,看行走路线和地面环境是否良好;
二准:看准吊具吊件,地形地物和手势,听准口令;
三严格:严格听从一人指挥,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试:点动一下,上升半米高,试试看;
五不:下边有人不走,吊物歪斜不走,无行车信号不走;
六平稳:开动大小车要平稳,吊物落地要平稳;
3.7、高处作业确认制
一看、二设、三穿、四查、五稳、六禁止
一看:看气候、场地、设施有什么危险,攀登物是否牢靠;
二设:设高处作业区警示标志或监护人
三穿:配挂好安全带(安全带和电工攀登工具要检查);
四查:检查脚手架、跳板、安全网是否牢靠,检查安全带是否挂好;
五稳:人要站稳,工具物料要放稳;
六禁止:禁止酒后和带病等高作业;
3.8、电焊工确认制
一查、二清、三禁止、四防、五操作
一查:检查电焊机、电源及接地是否良好;
二清:清理施焊周围的易燃物;
三禁止:禁止对带压力容器,情况不明容器和易燃易爆的容器施焊;
四防:防止焊机受潮漏电;
五操作:按安全操作规程施焊;
3.9、气焊(割)工确认制
一查、二清、三禁止、四防、五操作
一查:查乙炔、氧气管道是否漏气,查氧气瓶同乙炔罐的距离;
二清:清理焊割周围的易燃物;
三防:防止延期瓶爆炸,防止氧气瓶和乙炔器旁出现明火;
四禁止:禁止焊割带压力容器,情况不明容器、易燃易爆物,精致氧气阀门沾油;
五操作: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
3.10、自身防护确认制
一省、二查、三明确、四观察、五默念、六认真
一省:省查自我身心状况;
二查: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查工具状况;
三明确:明确现场和生产过程中致害因素和防止方法
四观察:工作时,上下左右勤观察;
五默念:默念操作规程
六认真:集中精力,认真操作;
3.11、执行形式
3.11.1、厂部执行月确认;
3.11.2、车间执行周确认;
3.11.3、班组执行日确认;
3.11.4、个人执行岗位单机确认;
3.11.5、单位之间执行横向确认,互定互保措施;
第3篇 炉底出钢口维修安全确认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确保ebt电弧炉炉底出钢口维护检修安全,保证现场作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炼钢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结合炼钢总厂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炼钢总厂ebt偏心炉出钢口维修作业。
第二章 确认细则
第三条 偏心炉底出钢口活动维修平台,只有在电炉出钢完毕回复原始位置,方可开向工作位置,到位后切断电源。
第四条 启闭机构动作必须灵活可靠,托盘无变形、烧蚀。
第五条 锁定装置对位,锁定有效。
第六条 托盘与出钢口底平面间隙大于7mm,小于10mm。
第七条 进行维修、灌引流砂作业时,必须使复合氧枪和炉壁烧嘴处于关闭状态,并确认。
第八条 偏心顶盖栏杆、梯子完整,无脱焊,两米长度变形不大于20mm。
第九条 炉体出完钢回倾到位后,检查出钢口及托盘,清理出钢眼和尾砖端面的残钢残渣后,开启保险盖板,旋回启闭机构,关好出钢口,锁好保险盖板,及时取下加力杆。
第十条 炉体出完钢回倾到位,关闭倾炉液压手动阀门后,才能上偏心箱顶盖进行灌引流砂作业,用引流砂堵好出钢口。
第十一条 维修人员进行热炉更换、调整托盘作业作业前,必须与电炉操作人员协调将炉内钢水放完,垫好平衡垫缸,关闭倾炉液压手动阀门。
第十二条 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牌与检修牌管理制度》,禁止冒险作业,加强作业现场通风降温,穿戴好劳保用品,防止烫伤、中暑。
第十三条 维修现场必须保证充足的照明,必要时使用的临时照明必须使用不高于24v低压行灯照明。
第十四条 现场检修用临时检修平台或木质跳板,平台宽度不小于80cm,木质跳板厚度不小于6cm,且搭放平稳,捆扎牢靠,并做好阻燃措施。
第十五条 出钢口孔径>;190mm或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应更换流钢袖砖,原则上以换炉后同炉衬材料一并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违反本制度的按照炼钢总厂《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考核。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科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4篇 cng母站岗位风险辨识和安全确认制度
一、岗位风险辨识
1.通过对岗位风险的正确辨识,系统地诊断场站、工艺过程或机械设备以及各种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而采取有效措施约束、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发展,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从现场做起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和事故机理分析法全面、系统地辨识各项工作任务,各道工序存在的与人、机、环、管相关的不安全因素。
3.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基于管理对象、有关记录和工作任务分析并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能够真正达到风险预控的目的。
二、安全确认制度
1.现场安全确认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最积极有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制。
2.凡是已采取安全检查表的岗位,现场安全确认以相应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为主进行检查确认。
3.各项工作或作业,在进行前都必须根据生产和工作任务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周围环境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可靠程度作具体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在确认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工作,并在生产工作中作巡回检查确认。
第5篇 掘进队开工前安全确认制度
1、开工前安全确认制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最积极有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开工前安全确认制。
2、凡是已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岗位,开工前安全确认以相应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为主进行检查确认。
3、各项工作或作业,在进行前都必须根据生产或工作任务,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周围环境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可靠程度作具体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在确认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工作,并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作巡回检查确认。
4、以下岗位在开展好开工前安全确认的基础上,还必须实行全过程安全监护:
(1)采掘岗位,包括凿岩、爆破装药、铺设、铲矿,其中采掘危险区域内作业(包括现场察看)。
(2)电工:包括配电工、电器设备检修、电器路线检修、电气焊工,这类工种在严格执行规程和安全监护的基础上,还必须挂禁令牌确认。
5、全过程安全监护人,应安排责任心强、眼明耳聪、精神饱满、有实践经验的人,监护要做到:看明、认准、听清、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6、临时性工作的开工前安全确认,按以下要求进行。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临时性工作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化临时性工作开工前安全确认制,规范落实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临时性工作开工前安全确认制的项目确认、组织协调、负责人以及确认内容和标准明确临时性工作的范围,危险预测预知分析、防范措施确定的程序和方法,完善临时性工作安全确认表。
(1)凡属流动性大、随机性强、作业期限短、人员组织零散、相互配合难以默契的工作,统称为临时性工作。以下工作纳入临时性工作范围管理:野外作业、搬运重件,突发性生产故障抢修、短期工程施工、计划外检修、跨单位或跨岗位检修作业、车辆救急、事故故障处理等。
(2)各单位、科室在安排布置临时性工作任务时,必须首先具体明确完成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3)开工前安全确认工作由具体的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确认内容和顺序应严格按表格规定逐一进行。如在同一项目中需分散多处作业时,总项目负责人要明确指定分项目负责人,分项目负责人也要按规定内容组织逐一确认,对总项目负责人负责。
(4)未进行确认、禁止作业。
7、所有生产作业现场、场所、设备、设施及通道做到安全装置、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第6篇 现场安全确认制度
1、现场安全确认制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最积极有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制。
2、凡是已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岗位,现场安全确认以相应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为主进行检查确认。
3、各项工作或作业,在进行前都必须根据生产或工作任务,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周围环境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可靠程度作具体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在确认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工作,并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作巡回检查确认。
4、以下岗位在开展好现场安全确认的基础上,还必须实行全过程安全监护:
(1)采掘岗位,包括凿岩、爆破装药、铺设、铲矿,其中采掘危险区域内作业(包括现场察看)。
(2)电工:包括配电工、电器设备检修、电器路线检修、电气焊工,这类工种在严格执行规程和安全监护的基础上,还必须挂禁令牌确认。
5、全过程安全监护人,应安排责任心强、眼明耳聪、精神饱满、有实践经验的人,监护要做到:看明、认准、听清、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6、临时性工作的现场安全确认,按以下要求进行。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临时性工作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化临时性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制,规范落实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临时性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制的项目确认、组织协调、负责人以及确认内容和标准明确临时性工作的范围,危险预测预知分析、防范措施确定的程序和方法,完善临时性工作安全确认表。
(1)凡属流动性大、随机性强、作业期限短、人员组织零散、相互配合难以默契的工作,统称为临时性工作。以下工作纳入临时性工作范围管理:野外作业、搬运重件,突发性生产故障抢修、短期工程施工、计划外检修、跨单位或跨岗位检修作业、车辆救急、事故故障处理等。
(2)各单位、科室在安排布置临时性工作任务时,必须首先具体明确完成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3)现场安全确认工作由具体的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确认内容和顺序应严格按表格规定逐一进行。如在同一项目中需分散多处作业时,总项目负责人要明确指定分项目负责人,分项目负责人也要按规定内容组织逐一确认,对总项目负责人负责。
(4)未进行确认、禁止作业。
7、所有生产作业现场、场所、设备、设施及通道做到安全装置、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第7篇 放炮现场安全确认制度
1、井下爆破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制度。
2、班(队)长、打眼工在打炮眼前必须检查巷道支护情况,确认工作现场是否有落炮、瞎炮、残炮。
3、爆破工在放炮前必须确认装药、联线、网络测定是否符合规定;瓦检工确认现场瓦斯、煤尘是否符合规定;班(队)长检查设备保护情况,支架是否稳固,确认警戒是否到位。
4、放炮后,瓦检工必须确认现场瓦斯、煤尘是否符合规定;班(队)长和爆破工确认是否有落炮、瞎炮、残炮。
5、若发现有欠挖、底鼓或留有阻燃彩带,由当班班(队)长和爆破工负责检查确认是否留有瞎炮或残爆。如有瞎炮或残爆,必须在班(队)长的指导下按照规定在当班处理完毕,若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的班队长和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的班队长和爆破工交接清楚。
第8篇 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1.目的
为防止误指挥和误操作,确保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作业者作业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确认和各级领导,现场组织者、指挥者下达作业指令前的安全确认。
3. 确认内容
3.1对人的确认
3.1.1对人的生理、精神状态的确认:是否患有不适合目前工作的疾病;班前、班中是否饮过酒;精神是否正常等。
3.1.2对人的行为的确认:操作行为是否符合作业文件
3.1.3对联系信号的确认:两个以上单位相互协作或两人及多人共同作业时,联系信号是否准确无误。
3.2对物的确认
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原料、燃料等是否存在危害因素;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监测仪器仪表等是否完备有效等。
3.3对作业环境的确认
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中是否存在危害因素;所有现场物品是否按定置管理的要求摆放;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无关人员等。
3.4对安全措施的确认
是否制定了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健全有效;有无事故应急措施;是否熟知和掌握了事故应急措施;检修等异常状态下是否制定和落实了安全措施等。
4.确认要求
4.1各级领导(含班组长、车间主任)在下达工作指令前,必须对自己将要下达的指令进行是否为违章指挥、是否为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是否符合安全规章制度的确认;并对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
4.2现场生产作业指挥者组织者在下达工作指令前,必须对人员进行确认;对物进行确认;对环境进行确认;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还要对自己将要下达的工作指令进行确认。
4.3作业人员在进行作业前必须做到“一查二念”,即:一查:自己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否则不得使用;自己的劳保穿戴是否正确齐全,否则不得进入作业岗位;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否则不得进入。二念:默念安全操作规程;默念安全防护措施。
4.4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操作行为动作进行随时确认。
4.5安全生产互保对子之间要进行相互确认。
4.6当确认他人的指挥为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
4.7一切没有进行安全确认而下达作业指令或进行操作作业的,均属违规违制,均应严格按“三个百分之百”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9篇 班组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制度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根据集团公司深入推进岗位描述、手指口述工作的指导思想,特制定此制度。
1、技术室根据各班组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编写“手指口述” 安全确认学习材料,要求细致、全面、符合实际操作要求。
2、详细编制“手指口述”安全确认推进工作计划,并严格按计划进行。
3、区队组织“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竞赛,促进员工对“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法的理解和学习热情。
4、组织好每周“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的培训学习,负责人要维持好学习室的纪律,保证出勤,做好学习记录。
5、认真传达、贯彻、执行、落实好上级下达的各种有关“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的文件及会议精神。
6、区队全部岗位都要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学习,领导要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对学习优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不能按进度完成的员工要进行处罚并督促学习。
第10篇 挂牌和安全确认制度
一、总则
1、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挂牌登记确认制度”。
1)、检修牌均由厂统一发放,作业区统一编号,编号到人。如丢失经声明后可另行补发,如发现伪造者,将按重大违章处理,对丢失者按一般违章处理。
2)、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前,认真执行“挂牌登记确认制度”后方能检修,否则不准检修,其原则是“谁检修,谁挂牌、谁摘牌”,任何人不准代挂代取。
3)、如果同一设备有两个及以上单位或班组同时检修,必须分别办理挂牌登记手续。
4)、凡主控室设备状态板上的状态牌翻为“有人工作 严禁合闸”及电源开关、液压装置、介质阀门、操作按钮上挂有检修牌时,任何人不准启动该设备,否则无论是否出现后果,都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重大险肇事故责任处理。如必须启动设备,首先要同正在检修作业的人员联系,待双方检修人员经过现场共同确认摘牌登记后,岗位人员方可启动该设备。
5)、在检修作业完成后由挂牌人进行现场安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立即取回检修牌(因检修周期长挂牌人不能亲自取回检修牌的,必须由作业长出具签字手续可以派人代摘牌),不得影响正常试车及生产,否则检修单位承担相应的考核。
6)、自动化、维检液压站、维检介质维修管工班组、维检天车电工班组必须建立设备检修挂牌登记本(格式见附表1),被检修的设备操作岗位(含天车驾驶室)必须建立操作岗位检修挂牌登记本(格式见附表2),各岗位必须留人值守,负责挂、摘牌登记工作,不得空岗。
2、检修完毕后试车前执行“试车联系确认制度”,生产岗位必须建立“设备检修试车及恢复生产联系确认单”(格式见附表3),经各相关人员逐项确认签字后方可试车。
3、检修恢复生产前实行“确认清点制”,即恢复生产前做好参检人员的清点,实行逐级“确认清点制”参检人员不齐全和在没有得到检修项目单位负责人和生产作业区负责人的“确认信息”反馈时,无论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下令恢复生产。
二、检修挂牌登记确认制度
(一)、执行“两挂、两登记、两确认”,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检修电气、液压驱动设备(高压液压管路)和介质设施(煤气、高温高压水、高温高压蒸汽等)前必须先切断或关闭相应设备主电源、主液压泵,介质阀门(必要时加盲板),禁止只切断或关闭控制电源、液压控制装置,如所检修的设备既可以电力驱动又可以液压驱动时必须同时停该设备主控电源、主液压泵,检修人员在检修前到相关单位(自动化、维检液压站、维检介质维修管工班组、维检天车电工班组)说明检修项目和所停止运行的设备后(根据检修过程中能够危机人身安全的所有设备),双方人员先进行切断或关闭相应设备主电源、主液压泵,介质阀门,并经确认无误后,在相关主控开关或阀门上挂牌,然后双方再进行登记签字,挂牌时停几处电源、液压泵、介质阀门,就需挂几个检修牌,达到“一钮(开关、阀门)一牌”。
第11篇 岗位安全确认制度
为深化规范公司范围内的安全标准化管理、标准化操作,控制和消除职工误操作和习惯性操作行为,减少或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岗位安全确认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为指导,通过开展岗位安全确认,广泛发动从业人员立足于本职岗位安全,积极参加现场危险因素识别、安全改善和安全自主管理的实践,进一步培育和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与素质,有效改善现场安全状况,提高作业人员的危险预知能力,增强管理者的安全责任,减少伤害事故(事件)的发生。
二、岗位安全确认基本要求
(一) 建立班组(岗位)安全守则、台帐。
(二) 每天召开班前(岗前)安全会。
(三) 班组人员每天进行岗位安全确认。
(四)班组每天至少安排一次隐患排查。
三、进行岗位安全确认的具体做法
(一)建立班组安全守则、班组安全员职责、班组从业人员安全职责。
(二)建立班组安全台帐。班组应根据班组特点,建立人员、培训、劳保用品、班组危险源(因素)等需要建立的台帐。
班组必须建立以下台帐:
1、班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2、劳动防护用品发放记录。
3、班组安全日检查记录表。
4、班组人员基本情况表。
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表等台帐。
(三)班前会。每个工作日前召开班前会,班前会上班长要了解员工当天身体健康状况,指出班组人员在岗位操作上、作业方法上、物品放置方法上、劳保用具穿戴检查状况、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设备开动状况上的注意事项,针对不安全因素,提出对策、改善措施,以确保安全;并传达上级文件和公司安全文件、通报公司内发生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和事故情况。
(四)班组人员岗位安全确认。班组各成员要根据班长提示,各自口头叙述自己工作岗位可能发生的事故要因、结果、预防措施,应急措施,并确认已进行预防,岗位安全已得到确认。
1.喊班组安全口号。各班组可根据班组特点确定1-2条安全口号。安全口号应根据工作内容进行调整;工作内容长期变化不大的班组,应适时调整安全口号内容。
2.班组安全检查。要有检查内容,检查记录,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检查人员必须全体签名等。上述要求请各施工队根据本单位、班组特点进行制定,并按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与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一并执行。
第12篇 探放水安全确认制度
一、矿井必须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和分析评价工作,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以疏为主,疏堵结合”的探放水原则,探水或接近积水地区掘进前或排放被淹井巷的积水前,必须编制探放水设计。探放水时探放水队长、地测防治水技术人员、跟班矿领导必须严格执行探放水安全确认签字制度。
二、探放水钻孔设计有地测科设计,打钻队编制措施后施工。
三、安检员现场认真填写探放水确认表,并有施工人员和采掘单位班组长签字。
四、探水确认安全方可施工,并保证20m超前距。
五、探水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汇报调度室,经矿研究确定放水或注浆加固。
六、探水方式可采取钻探和物探相结合。
七、平行掘进的巷道,可交替探水,并严格执行此制度。
八、探放水确认资料有钻探队、地测科保管存档。
九、施工现场必须悬挂探水牌板。
第13篇 cng母站岗位风险辨识安全确认制度
一、岗位风险辨识
1.通过对岗位风险的正确辨识,系统地诊断场站、工艺过程或机械设备以及各种操作、管理和组织措施中的不安全因素,进而采取有效措施约束、控制不安全因素的发生发展,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从现场做起采用工作任务分析法和事故机理分析法全面、系统地辨识各项工作任务,各道工序存在的与人、机、环、管相关的不安全因素。
3.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基于管理对象、有关记录和工作任务分析并结合生产实际有针对性地制定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能够真正达到风险预控的目的。
二、安全确认制度
1.现场安全确认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最积极有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制。
2.凡是已采取安全检查表的岗位,现场安全确认以相应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为主进行检查确认。
3.各项工作或作业,在进行前都必须根据生产和工作任务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周围环境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可靠程度作具体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在确认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工作,并在生产工作中作巡回检查确认。
第14篇 现场安全确认制度范本
1、现场安全确认制是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最积极有效的方法,在生产过程中,任何一项工作都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安全确认制。
2、凡是已采用安全检查表的岗位,现场安全确认以相应的安全检查表的内容为主进行检查确认。
3、各项工作或作业,在进行前都必须根据生产或工作任务,对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以及周围环境和相关岗位的安全可靠程度作具体的检查分析,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对策,在确认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才能投入生产或者工作,并在生产工作过程中作巡回检查确认。
4、以下岗位在开展好现场安全确认的基础上,还必须实行全过程安全监护:
(1)采掘岗位,包括凿岩、爆破装药、铺设、铲矿,其中采掘危险区域内作业(包括现场察看)。
(2)电工:包括配电工、电器设备检修、电器路线检修、电气焊工,这类工种在严格执行规程和安全监护的基础上,还必须挂禁令牌确认。
5、全过程安全监护人,应安排责任心强、眼明耳聪、精神饱满、有实践经验的人,监护要做到:看明、认准、听清、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6、临时性工作的现场安全确认,按以下要求进行。
各单位必须加强对临时性工作的安全管理,进一步深化临时性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制,规范落实生产作业过程中的临时性工作现场安全确认制的项目确认、组织协调、负责人以及确认内容和标准明确临时性工作的范围,危险预测预知分析、防范措施确定的程序和方法,完善临时性工作安全确认表。
(1)凡属流动性大、随机性强、作业期限短、人员组织零散、相互配合难以默契的工作,统称为临时性工作。以下工作纳入临时性工作范围管理:野外作业、搬运重件,突发性生产故障抢修、短期工程施工、计划外检修、跨单位或跨岗位检修作业、车辆救急、事故故障处理等。
(2)各单位、科室在安排布置临时性工作任务时,必须首先具体明确完成该任务的项目负责人。
(3)现场安全确认工作由具体的项目负责人组织进行,确认内容和顺序应严格按表格规定逐一进行。如在同一项目中需分散多处作业时,总项目负责人要明确指定分项目负责人,分项目负责人也要按规定内容组织逐一确认,对总项目负责人负责。
(4)未进行确认、禁止作业。
7、所有生产作业现场、场所、设备、设施及通道做到安全装置、安全标志齐全完好。
第15篇 挂牌安全确认制度
一、总则
1、设备系统的检修或生产系统的配合检修均实行“挂牌登记确认制度”。
1)、检修牌均由厂统一发放,作业区统一编号,编号到人。如丢失经声明后可另行补发,如发现伪造者,将按重大违章处理,对丢失者按一般违章处理。
2)、检修人员在检修设备前,认真执行“挂牌登记确认制度”后方能检修,否则不准检修,其原则是“谁检修,谁挂牌、谁摘牌”,任何人不准代挂代取。
3)、如果同一设备有两个及以上单位或班组同时检修,必须分别办理挂牌登记手续。
4)、凡主控室设备状态板上的状态牌翻为“有人工作 严禁合闸”及电源开关、液压装置、介质阀门、操作按钮上挂有检修牌时,任何人不准启动该设备,否则无论是否出现后果,都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重大险肇事故责任处理。如必须启动设备,首先要同正在检修作业的人员联系,待双方检修人员经过现场共同确认摘牌登记后,岗位人员方可启动该设备。
5)、在检修作业完成后由挂牌人进行现场安全确认符合安全条件后立即取回检修牌(因检修周期长挂牌人不能亲自取回检修牌的,必须由作业长出具签字手续可以派人代摘牌),不得影响正常试车及生产,否则检修单位承担相应的考核。
6)、自动化、维检液压站、维检介质维修管工班组、维检天车电工班组必须建立设备检修挂牌登记本(格式见附表1),被检修的设备操作岗位(含天车驾驶室)必须建立操作岗位检修挂牌登记本(格式见附表2),各岗位必须留人值守,负责挂、摘牌登记工作,不得空岗。
2、检修完毕后试车前执行“试车联系确认制度”,生产岗位必须建立“设备检修试车及恢复生产联系确认单”(格式见附表3),经各相关人员逐项确认签字后方可试车。
3、检修恢复生产前实行“确认清点制”,即恢复生产前做好参检人员的清点,实行逐级“确认清点制”参检人员不齐全和在没有得到检修项目单位负责人和生产作业区负责人的“确认信息”反馈时,无论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下令恢复生产。
二、检修挂牌登记确认制度
(一)、执行“两挂、两登记、两确认”,分为以下三个步骤:
第一步:检修电气、液压驱动设备(高压液压管路)和介质设施(煤气、高温高压水、高温高压蒸汽等)前必须先切断或关闭相应设备主电源、主液压泵,介质阀门(必要时加盲板),禁止只切断或关闭控制电源、液压控制装置,如所检修的设备既可以电力驱动又可以液压驱动时必须同时停该设备主控电源、主液压泵,检修人员在检修前到相关单位(自动化、维检液压站、维检介质维修管工班组、维检天车电工班组)说明检修项目和所停止运行的设备后(根据检修过程中能够危机人身安全的所有设备),双方人员先进行切断或关闭相应设备主电源、主液压泵,介质阀门,并经确认无误后,在相关主控开关或阀门上挂牌,然后双方再进行登记签字,挂牌时停几处电源、液压泵、介质阀门,就需挂几个检修牌,达到“一钮(开关、阀门)一牌”。
第二步:检修人员在完成第一个步骤后必须到被检修设备的操作岗位办理操作岗位检修挂牌、登记签字手续,负责签字确认的岗位人员根据登记项目在主控室的设备状态板上对应进行翻牌(其他人员严禁私自翻牌),岗位人员必须履行监督的权力和义务,对于未经在岗位挂牌登记擅自检修的单位必须拒绝和阻止其检修行为,并要求其进行挂牌登记,否则对双方单位分别给予考核。
第三步:在完成以上两个步骤后,检修人员作业前必须确认所停设备确实无误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检修完毕在确认本单位、本系统所有检修人员安全撤离后,再到以上两个岗位进行摘牌登记签字,负责签字确认的岗位人员及时将设备状态板上对应的项目翻牌恢复正常(绿色),执行试车联系确认制度。
(二)、特殊条件下的检修挂牌监护确认制度
1、因检修需要随时调试调整等原因,不能停电、停泵时,必须在相应操作盘上悬挂检修牌,并设专人在此处看守监护(如需上厕所等原因离开时必须由工段长安排人员替班),只能接受检修工段长指定的专人下达的调试操作指令进行操作,其他人员无权下达操作指令,指令下达人必须在进行现场安全确认后下达指令(如扇形段内只要有人检修必须执行本条规定、方坯传动链条检修必须执行本条规定)。
2、如有不能停电停车还需抢修的作业项目时,必须在作业前与岗位人员搞好联系确认,双方制订落实安全可靠的防范措施,在双方共同设专人监护并确认安全可靠的前提下方可进行作业。
3、检修高压电器(1千伏及以上),必须严格执行高压电气检修规程,穿戴好高压绝缘劳保用品,在相关部门(如厂调、动力厂变电所)办理好停电手续后,严格按照停电、验电、放电、验电、挂接地线(短路线)的程序后方可进行检修,检修后送电按相关规程执行。
4、生产岗位进行某些短时间(10分钟以内)临时性作业时,可以只执行在主控岗位挂牌登记的步骤。
三、试车及恢复生产联系确认制度
1、检修完毕试车前生产单位必须要求相关检修单位填写“设备检修试车联系确认单”,逐级签字确认后方可试车。
2、“设备检修试车联系确认单”详解
1)、试车操作人:生产单位指定的试车操作人,按标准化试车程序操作;
2)、岗位监护人:生产单位指定的检修现场监护人,负责试车前进行现场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撤离及确认,并负责监护试车期间的现场监护。
3)、检修单位确认人:检修单位(自动化、维检)指定的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负责试车前进行现场设备安全装置恢复齐全及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撤离及确认。
4)、试车命令下达人:机动科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负责试车前对外协单位人员进行安全撤离确认、及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确认并负责组织试车。
5)、试车结束确认人:机动科负责人或指定的人员,在试车成功后,确认设备检修符合检修标准要求及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后,向生产科反馈试车结束具备恢复生产条件。
6)、检修单位负责人:单位副职以上人员,负责确认本单位参与检修人员的人数清点确认和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确认。
7)、生产单位负责人:单位副职以上人员,负责确认本单位参与检修人员的人数清点确认和设备的安全设施、装置的完好确认。
8)、恢复生产命令下达人:生产科负责人在检修单位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方可下达恢复生产指令。
第16篇 监测工安全确认制度
一、监测设备的安装和拆除
1、 安装前,在地面应对监测装置进行48小时是试运行,同时检查设备的防爆性能,现场确认人确认填表后方可入井。
2、 设备在运输过程中,监测分站必须两人抬,断电器特殊情况一人可携带,但固定必须牢靠。
3、 监测在现场安装前,停电必须办理工作票,监测装置参数设定按技术要求,安装后要对性能进行检定确认。并向中心站确认汇报,中心站有记录备案。
4、 在监测电缆吊挂中,现场施工及安全负责人要对巷道顶板、侧帮,支护的安全稳定性等进行安全检查确认,需要使用登高设施,固定必须牢靠,特殊地点要设看护人。
二、监测设备的维护和调校
1、 每班应对承包范围内的监测设备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尔后进行安全确认。
2、 每周一进行调校前要及时汇报调校地点,,确保断电功能后,进行确认。并向中心站确认汇报,中心站有记录备案。
第17篇 选矿厂班组岗位安全评估确认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标准化”管理制度,有效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保证岗位作业标准实施过程中人身、设备的安全可靠,必须将“安全确认制”工作纳入标准化的轨道,以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厂特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厂所有岗位。
二、班组岗位安全评估确认责任人
班组长是班组岗位安全评估确认第一责任人。班组长应每班组织带领员工进行安全确认。
三、“安全确认制”的基本内容
岗位安全确认制的核心内容是:“对人员的确认、开机前岗位安全确认、生产中和班后安全确认:操作确认制、联系呼应确认制、现场安全确认制、开停车确认制、对联保互保的确认制等”内容。具体内容为:
1、对人员的确认
按厂“五有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2、开机前岗位安全确认
(1)特种作业岗位作业前应对作业对象、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2)维修钳、电工负责对辖区内的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设施做安全确认。
(3)厂所有岗位应保证辖区内的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
(4)班(组)长负责对辖区内的安全通道做安全确认。
(5)各岗位、各区域安全确认完毕后向班(组)长做口头汇报,班(组)长即可同调度室协调下达开机生产指令。班(组)安全员及时将辖区内已处理的事故隐患项和各遗留问题记入《班组安全检查表》。
(6)各工种员工对生产作业中使用的各种工具、量具、吊具、仪表、仪器和辅料、备件认真做好安全确认。
(7)联保互保对于是否根据每天人员变动而变动进行确认。
(8)各岗位员工在作业前按照“想、看、动、查”的确认程序对操作对象的名称、作用、程序等确认无误时才能操作。即:
想:操作者在对操作对象实施操作前要想一想本岗位的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有关内容,以确认安全注意事项;
看:操作者要查看所操作的对象和人机结合面是否存在隐患和缺陷,显示器、控制器、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正常完好,操作定位是否正确,以符合安全作业条件;
动:操作者要严格按操作程序、动作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实施操作;
查:操作者在操作过程中,每做完一个操作动作都要检查,查动作后操作对象反馈的信息是否正确。
3、班中和班后安全确认
(1)对班组安全联保互保工作是否进行了确认;要做到:制度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
(2)电器开关和操作台上挂有检修标示牌时,任何人不得擅自合闸开机,并有人监督进行确认。
(3)使用电葫芦或其它起重设备时,要有专人指挥,并且必须对起重总成、起吊重物、吊钩、吊具和挂钩出做安全确认。必须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4)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中是否存在危害因素;所有现场物品是否按定置管理的要求摆放;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无关人员;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可靠;使用的工具、用具等是否进行了安全确认。
(5)班组长要参加由工段长组织的班后会,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认真做出总结,记入台帐进行确认。
(6)班后个人对个人的交通工具进行安全确认,保证上下班道路的交通安全。
第18篇 风电部煤气工段安全生产确认制度
为适应新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明确安全职责,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全方位管理,做到: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准确、检查到位、总结严谨、评比得当,避免因违章失误造成事故的发生,达到保障生产安全的目的,结合本工段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确认的范围:
1、 所属煤气系统各项操作,作业及环境;
2、 煤气柜本体检修、动火作业;
3、 其他有关煤气设备设施的检修、动火作业。
二、确认的内容:
1、 煤气设备维护检修、停送时,气体吹散方案、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
2、 各种仪器仪表的技术规程规范,运行的真实性、灵敏性、可靠性;
3、 各种技术、安全规定在执行过程中需修改、变更的;
4、 各种作业环境和作业条件的检查确认;
5、 相关管理制度、规定的落实,执行情况;
6、 相关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执行情况 ;
7、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的落实与履行情况;
8、 煤气操作作业人员教育、培训、考试、定岗资格审查确认。
三、确认的原则:
以操作、检修或其他作业人员之间的自查确认和负责人员的确认为主,以上级确认为辅。
1、 实行逐级确认的原则。即:需上级确认的,自己必须先进行确认,方可交上级确认;
2、 在生产操作、检修等作业过程中的确认由操作者或现场负责人组织进行检查确认;
3、 各种煤气设施检修或其他需动火作业的项目,经确认填写动火票证和操作票确认票,并填写检修项目危害辨识表;
4、 不需办理动火证的非检修作业,要填写操作票和确认票,确认人在确认栏签字;
5、 确认人必须在现场进行确认后,签注具体确认意见;
6、 外委作业由其单位负责确认或督促其按规定进行确认。
四、管理与考核:
1、为切实抓好安全确认工作,并根据本工段具体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确认条 款,并纳入日常管理工作范围;
2、凡是未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度的,一经发现、查实,按工段经济责任制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3、确认人未按公司的相关规程、管理制度要求进行确认的,继而发生事故的,追求其相应的责任。
第19篇 安全操作确认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建立安全操作确认管理制度。
1、每项工程必须有安全措施,作业环境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确认,方可操作,做到环境安全
2、上岗前必须对所使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做到设备安全。
3、所有的机器设备操作必须由操作工人持证上岗操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作业,做到行为安全。
4、工作中:
①同工种工作要相互关照、相互监督安全。
②不同工种合作要相互确认安全。
③特殊条件和环境处理隐患要监护安全,做到现场安全。
5、收工前,确认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做到结果安全。
第20篇 工前安全检查确认制度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本制度对巡回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综合安全检查的内容、频率、范围和检查人员要求及考核等进行了统一规定。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和部门。
2. 引用文件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
2.2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aq2007.1-2007.5-2006。
3. 术语与定义
4. 职责
4.1.1 负责月度安全检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以及日常不定期抽查。
4.1.2 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和落实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包括工程队)是否按生产责任制执行。
4.1.3 负责雨季防汛工作的专项安全检查。
4.1.4 负责外包工程的安全检查。
4.1.5 负责班组建设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和检查。
4.1.6 设备材料部负责构筑物、能源介质、各类设备的安全检查。
4.1.7 其它单位或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负责对辖区内作业场所、设备、人员等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各级部门应制定安全检查方案,确保所进行的安全生产检查覆盖本管辖的所有作业场所、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管理。
5.1.2 各类安全检查必须对参检人员进行检查前的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各类安全检查方法和技巧。
5.1.3 所有参加检查人员应在检查签到表上签字,并由安全环保部保存。
5.1.4 执行安全检查前,各级应结合单位实际制订安全检查表,检查内容应做到对象明确、标准具体,检查表应文字精练、含义准确。
5.1.5 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未彻底消除前,应制定并实施有效的监控措施,以避免隐患被触发引起事故,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整改情况实行跟踪检查;责任单位对问题或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要按期限反馈,同时要建立隐患整改台帐,实行闭环管理。
5.1.6 安全检查必须坚持“严、细、实”作风,参检人员必须对检查结果负责,同时执行回避制度。
5.1.7 安全检查完毕后,必须向被检查单位下达《安全检查四定表》,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闭环跟踪,安全检查均应记录存档,并可获取。
5.2 巡回安全检查制度
5.2.1 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结合自己的工作业务,每日深入工作现场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5.2.2 安全环保部组织检查小组,对一个部门、一种特殊设备或一个小的生产区域进行不定期的巡回安全检查。
5.2.3 各车间负责组织每周至少三次的现场施工巡回检查,及时纠正施工与安全问题,并纪录在案。
5.2.4 施工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所有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每日的现场巡回检查。
5.2.5 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以及整个生产过程中都要进行日常巡回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危险因素应及时登入安全活动综合记录本,并立即设法整改;无力整改的,要迅速上报,并采取临时性安全措施。
5.2.6 巡回安全检查的内容
① 违章指挥或现场管理情况;
② 安全着装及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③ 人员处于危险位置情况;
④ 危险物品及能量处理情况;
⑤ 生产通道及作业场地情况;
⑥ 作业方法;
⑦ 遵章守纪情况;
⑧ 环境状况;
⑨ 高风险作业的危险辨识情况。
5.3 例行安全检查制度
5.3.1 安全环保部每月组织一次例行安全检查。
5.3.2 各生产车间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工作现场例行安全检查。
5.3.3 班组每天进行班前、班中、班后的例行安全检查。
5.3.4 安全检查表及检查内容:
① 为实施标准化系统所提供的组织保障情况;
② 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③ 安全检查与纠正措施的执行情况;
④ 员工参与标准化系统活动情况;
⑤ 应急响应的准备与演练情况;
⑥ 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遵守情况;
⑦ 员工的安全行为状况。
5.4 专项安全检查制度
5.4.1 公司级各专业管理部门按各自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职责要求,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专项检查。
5.4.2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与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专项安全检查,包括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节假日前后专项检查:包括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及重大活动等,确保节假日安全生产。
5.4.3 检查内容
① 有关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检查;
②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
③ 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纪律、查领导、查现场、查隐患、查事故处理。
5.4.4 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
5.4.5 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防暑降温、防雨防洪、防雷、防电、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安全检查,做好预防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和相关测试数据存挡。
5.4.6 检查内容:
① 提升运输系统;
② 排水系统;
③ 紧急通讯系统;
④ 应急救援系统;
⑤ 供配电系统;
⑥ 危险物品;
⑦ 尾矿库运行系统;
⑧ 其它重要设备及设施。
5.5 综合安全检查制度
5.5.1 安全环保部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
5.5.2 安全环保部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安全生产检查精神,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全面的安全综合检查。
5.5.3 检查内容
5.5.4 对全公司井下、车间、选厂、尾矿库、炸药库、仓库、生活住宅区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
5.5.5 对重大风险的控制情况检查;
5.5.6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
5.5.7 综合检查完毕,召开安全检查点评会,形成整改通知发给各单位、部门,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整改单位、部门限期整改,把整改结果以书面反馈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备案。
6. 检查与考核
6.1 例行检查、巡回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基层单位安全检查的考核由本单位制定。
6.2 公司级安全管理综合检查考评方法
6.2.1 公司级安全管理综合检查考评以《季度安全生产责任履行考核自评标准》为考评依据,与日常安全巡查(违章、隐患)、巡回安全检查各占50%作为季度安全管理综合检查考评总分。
6.2.2 公司级安全管理综合检查考核
① 合格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较好,没有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较大设备事故,轻伤事故少)下季度首月嘉奖300元/人。
② 不合格的生产单位下季度首月扣罚第一负责人300元/人、副职扣奖200元/人。在月经济绩效考核中落实考核奖罚额度。
7. 附录
7.1 本标准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7.2 日常安全巡查记录本
7.3 安全检查评分表
安全检查查出问题或隐患整改通知单
日常安全巡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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