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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监控制度汇编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现场安全监控制度范本

重要性和意义

安全制度,犹如企业的生命线,它不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也是企业稳定运营的基础。安全制度的建立,如同一座防护墙,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潜在风险,提升工作效率。它强化了企业的责任意识,塑造了良好的安全文化,增强了团队凝聚力,确保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整的安全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安全操作规程,明确每个工作岗位的安全操作步骤;2) 危险源辨识与管理,识别并控制可能引发事故的风险点;3) 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快速响应机制;4) 安全培训,定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5) 安全检查制度,定期进行安全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检查。

注意事项

在制定和执行安全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关键点:1) 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空泛的条文;2) 要定期更新,适应业务变化和技术进步;3) 强调全员参与,从管理层到一线员工,都要承担安全责任;4) 严格执行,违规行为要有相应的处罚措施;5) 制度的宣传教育要到位,确保员工理解和遵守。

安全制度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核心,其重要性不容忽视。只有全面、严谨、实用的安全制度,才能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的守护者。在实践中,我们应持续优化和完善,以实现零事故的目标。

现场安全监控制度范本

第1篇 现场安全监控制度范本

为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作业现场的安全由企业负责人全权负责,从业人员应服从企业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科负责对本厂各区域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各岗位人员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2、本厂建立作业现场安全保障体系。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本厂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本厂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并在作业过程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本厂实行全面安全管理,从业人员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各场所根据不同作业类型和周围环境及天气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作业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4、作业现场暂时停工的,安全科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产生的相关费用,企业负责承担。

5、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作业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6、本厂应当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噪声及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7、企业内部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8、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企业制定的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9、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在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下进行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0、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11、作业现场的运输设备、铲装设备、穿孔设备、破碎设备及凿岩设备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2、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业过程应当设置专人进行监控的,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监控。

第2篇 深基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深基坑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㈠、交接班制度

1、轮班作业的工点,建立执行交接班制度。

2、交接班完毕后,由交接班负责人填写交接班记录薄并签字。

3、交接班时必须做到:对情况要看到;对工地各点要走到;对不安全因素要指到;对预防事故措施要说到。

4、交接班双方交接主要内容:一是施工进度,上一班的操作方法,下一班应采取的方法。二是作业场所的不安全因素及消除不安全因素的对策。三是工地负责人及安监(检)人员对本工点的要求,上一班的执行情况,本班还应继续做些什么。四是生产工具,机械设备及保安设施完好情况。五是一个工点有几个工种同时施工时,除班长参加交接工作外,组长也参加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后。接班负责人向生产员工布置工作的同时,必须交待上班安全情况,提出本班安全要求。

㈡、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

1、施工生产班(组)必须执行班前、班中、班后三检查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立即上报,求得解决。

2、班前检查内容:一是作业场所是否安全,工具、设备及其安全装置等是否良好。二是检查生产人员是否精神充沛。

3、班中检查内容:一是作业场所安全情况是否发生变化。二是检查生产人员是否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则。

4、班后检查内容:一是分析目前工地上还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提出解

决办法;二是对不遵守劳动纪律及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批评,分析追查事故及未遂事故。

㈢、安全无事故挂牌,事故次数登记制度。

1、实行安全无事故挂牌、登记制度,是为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激发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集体荣誉感。

2、各工区必须在群众_的或出工必经处设置安全无事故牌,并做好事故次数登记,每天一次填写各工班累计安全无事故天数和发生事故次数。

㈣、班组安全员及安全岗哨制度

1、各班设工班兼职安全员及安全监督岗哨,建立群众性安全工作网络。

2、兼职安全员及各种安全岗哨佩戴安全员红袖章或臂章进行工作。

3、安全员及各种安全岗哨人员应在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在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安全员及各岗哨人员要选择思想好,工作积极、熟悉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担任。

5、工班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更换。

㈤、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各单位必须开展安全包保和安全生产评比竟赛活动,运用激励机制,加强安全考核力度,实行安全一票否决权、健全安全包保体系。

2、安全包保必须责、权、利明确,并严格按包保责任状进行考核,对完成与未完成任务包保目标,都要按包保考核条件、严格实行奖罚兑现。

3、围绕安全包保目标,各单位要开展形式多样的,以安全生产为主要内容的评比竟赛活动。如开展党团员身边无事故活动,青年安全优质工程活动,百日安全竟赛,树安全标兵等活动。形成你追我赶,互相促进,确保安全的良性循环局面。

4、对经理部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除了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外,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给予事故责任人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3篇 装饰工程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施 工 安 全 守 则

1、未带安全帽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2、工地设定指定吸烟处,其它区域严禁吸烟。

3、工地严禁烧火取暖,油漆等易燃物要远离火源。

4、工地施工动工前,配电箱一定要有漏电保护装置,机具用电必须配插头、插座,否则不得动工。

5、严禁穿拖鞋上班,严禁长发者、带手套者操作机械设备,设备用毕要切断电源。

6、射钉枪应上好专用防护罩,操作时带好防护用具,严禁对人射击。

7、施工现场的刀、斧、锯等工具,应放在工具箱内。

8、严禁把东西放置在窗台、阳台上,严禁从窗口往外丢东西,以防坠物伤人。

9、施工中采用的梯子、高凳要牢固。吊顶作业时,不得垫高使用梯子和高凳。

10、宽度≥600mm的吊顶和重量≥2公斤的吊灯,吊柜要用合格的膨胀镙丝加固。

11、不得擅自改动煤气、液化气、建筑物主下水管道等。

1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准改动房屋结构。

13、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并按规范操作规程。

14、施工队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有关规章制度,随时做防火、防盗等工作。

施 工 现 场 管 理 制 度

1、施工工地现场文明施工事关企业形象,每一个员工都要从我做起,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2、工地现场显著位置悬挂《施工安全守则》《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3、上岗者需持证上岗,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流程、工艺质量和材料规范要求施工,确保施工质量优良,进度符合要求。

4、上岗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条例》,严禁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5、现场原材料必须分门别类码放整齐,专人下料,合理用材提高材料利用率。

6、搞好现场文明卫生工作,严禁有非施工垃圾存在。每天必须清扫施工现场。

7、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成品的保护。

8、施工现场严禁赌博;严禁打架斗殴;严禁私拿他人财物。

9、施工现场严禁随地大小便,要保持卫生间干净整洁。

第4篇 施工现场运行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保障我局生产工程的安全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生产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凡有生产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建立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管理办法,指定安全总负责人;各作业班、组均设置专(兼)职安全员,并经局安委会办公室(安监科)确认,签定相应的安全责任协议书。

(2)施工单位安排工作应全面考虑人员特点,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或培训,达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的目的。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和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应根据本措施和具体施工内容,制定和采取可靠的现场安全措施(警示牌、围栏、禁行标志),填写作业安全措施票,并向全体施工人员宣读和讲解,在确认施工人员理解后,方可开工。

(4)施工中必须做好安全保障措施,参加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穿绝缘鞋;登杆前必须检查使用工具的安全性能,确保人身安全;工作中岗位职责明确,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不得脱岗;任何人或单位都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的任务;发生争议时应由上一级安监部门裁决。

(5)线路的运行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评价标准及现场运行规程《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运行单位应全面做好线路的巡视、检测、维修和管理工作,应积极采取先进技术和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总结经验、积累资料、掌握规律,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6)运行管理单位应参与线路的规划,路径选择、设计审核、杆塔定位、材料设备的选型及招标等生产全过程管理工作,并根据本辖区特点、运行经验和反事故措施,提出要求和建议,力求设计与运行协调一致。

(7)对于新投运及改造竣工后的线路,应按有关规定把好验收移交关,履行移交手续(参照各电压等级的评价标准)。

(8)运行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设备状况和维修技术,熟知有关规程制度,经常分析线路运行状况,提出并实施预防事故、提高安全运行水平的措施。

(9)每条线路必须有明确的维修界限,应与变电站和相邻的运行管理单位明确划分分界点,不得出现空白点。

(10)新型器材、设备和新型杆塔必须经试验、签定合格后方能使用。

(1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设备保护条例实施细则》防止外力破坏,做好宣传工作。

(12)线路的杆塔必须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保护等标志,同杆塔双回、多回线路应有色标。

二、施工人员的分类管理

生产工程施工人员分为专业人员和临时工两大类。专业人员是指电力施工企业的在册人员和农电工;临时工是指根据工程需要临时雇佣的技术工人或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员(如挖坑、放线的农民工)。

(1)作业人员(个人或集体)

1)均应持有合格的上岗证书或相应的电压等级的电工证书。

2)工作前应掌握施工任务特点、工艺技术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等。

(2)临时工

1)工作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工作培训(如: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施工工艺、工程质量标准等)

2)每组临时工必须由有经验的专业人员带领,对有组织的临时工,应指定其中一人为安全负责人。

三、施工现场“十不准”

(1)不准无安全用具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不准无工作票进行停电工作和近电(以规程规定为准)工作。

(3)不准在大雾、雷雨、杆表层披甲和5级以上大风时登杆。

(4)不准在没有确认停电的情况下接近电力设备。

(5)不准使用未经检测或已过有效期的安全工器具。

(6)不准采取突然剪断导线的方法撤线。

(7)不准在高空作业中上下抛掷物品、工具。

(8)不准使用皮尺测量带电导体。

(9)不准以约时方式进行停送电工作。

(10)不准野蛮装卸电杆和其他电力器材。

四、安全施工主要措施

工程开工前,工作负责人必须对照本措施组织全体施工人员学习与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了解安全注意事项,向全体施工人员指明带电部位,明确危险所在。

(一)变电工程

(1)施工人员进入有运行设备的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安全帽;一般基建施工,按有关规定执行,但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裙装和短裤。不得将金属爬梯带进运行设备区。

(2)主变、开关、构架等大型设备、物件的安装,应符合起重安全工作的有关规定。使用吊车时应支放稳妥,注意上方物体和设备,尤其应注意带电设备(或导线)。起重工作要有专人指挥,并事前约定起重方法和命令信号;起重臂下和重物下方严禁人员停留或走动。

(3)注意保护瓷绝缘设备的瓷质不被破坏。

(4)在变电站内进行挖掘作业时,要事先了解地下管网,线缆的埋设情况,再地面设置明显标志,必要时应停电作业,禁止掏挖土方。土质松软时,应采取防塌方措施。

(5)构架上工作应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使用安全工器具,传递物品应用绳索,不得上下抛掷;使用工具要抓紧握牢,避免碰伤他人或设备。

(6)电气焊工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工作时应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冲油设备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

(7)参加变压器吊芯工作的人员,工作时不得随身装有金属物件。所有工器具要造册编号,易脱落的工器具应与身体绳索连接;工作完毕按号清点工具,发现缺件时不得报完工。

(8)使用电动工、器具或移动电动工具应事先了解其性能,并遵守有关操作规程;使用前,应放置绝缘物上,接通电源确认工作正常后、外壳无漏电现象方可使用。使用交流电源应从具有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内引出,箱内设备及连接导线完好无损,质量合格。

(9)施工人员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工作负责人。

(10)夏天注意防止中暑,冬天注意预防煤气中毒。

(二)高、低压线路工程

1、立杆工作

(1)挖坑、爆破、打地锚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围栏,夜间加挂红灯;爆破时注意疏散周围人员;打地锚作业应由由经验者担任,并严格遵守规程规定。

(2)在运行线路的杆塔挖坑时,应采取防倒杆措施。

(3)立杆时应坚持杆身,确认外观合格后方可组立。

(4)立杆时要有专人指挥,事前规定立杆方法和命令信号,分工明确、服从指挥;立杆的工、器具应严格检查,不得随意代用;人工立杆前应开好“马道”,立杆规程应严格遵守施工工艺;使用机械立杆时,着力点应在杆身中心以上,避免杆身在空中颠倒。

(5)任何人员不得在起重缆绳上方跨越,起重缆绳如有转角,其内侧不得有人员停留;除指定人员外,其他人员应在杆塔高度1.2倍距离以外站立,任何人员都不得在重物下方停留或走动;在居民区或道路附近施工时,应设专人看护,避免行人或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地段;起立到位的电杆应在确认杆位无误后及时撤除牵引绳、填土夯实,整体组立大型杆塔时,应制定施工安全细则。

2、杆上工作

大雾、雷雨、杆表层披甲和5级以上大风时禁止登杆。

(1)杆上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程要求系安全带、戴上安全帽;上杆前必须坚持杆身有无缺陷,并确认杆跟埋土坚实牢固,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加固措施;登杆工具、安全器具应在试验合格保证期内。

(2)安全带应系在电杆及牢固的构件上,扣好扣环,并确认不会从杆顶、横担端头脱落;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应失去安全器具的保护。

(3)使用梯子(或在强面工作)时要支放稳妥并有人扶持或绑扎牢固。

(4)杆上工作人员应防止掉落物件,上下传递物品使用绳索,禁止抛掷;杆下不准无关人员逗留;屋面工作视同高杆作业,不得麻痹大意、忽视安全措施,操作人员应轻踩轻放,防止摔跤。

(5)在接近带电线路或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的新建线路上工作时,应按规程要求办理工作票,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并实行相应安全措施。

(6)登杆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7)在低压主干线路下引下接户线时,应停电施工,施工前应验电并挂接地线。

3、敷设线路

(1)放线或紧线工作应统一指挥、统一信号;每个工作小组应派有专业人员领队。

(2)与带电线路发生交叉、跨越或接近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搭设跨越门型架、用绳索控制放线高度,防止接触带电导体,必要时可停电作业;跨越道路、河流或其他弱电线路时,应搭设跨越门型架并派专人看守,避免伤及行人或引发事故;看守人员应以信号旗与指挥者联系;跨越房屋或穿越居民区的线路应严格遵守有关规程的规定。

(3)严禁在无通信联络及视野不清的情况下放线。

(4)紧线前应确认杆根牢固,必要时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严禁用拖拉机或其他车辆作紧线的动力。

(5)紧线前应确认导线的接头牢固,确认导线未被滑轮、横担、树枝、房屋等物体卡住;在处理紧线故障时,不应跨在导线上方或在转角内侧,以防跑线引起伤害。

(6)当采用旧导线牵引新导线发放进行换线时,应监视新旧导线连接处不被滑轮、树枝卡住,以免将电杆拽倒。

4、撤线、撤杆

(1)在涉及停电工作或所交叉跨越的线路带电时,工作负责人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应向施工人员说明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应按耐张段撤除旧线,登杆前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如叉杆或临时拉线;先撤直线杆两边相导线,后撤中间相导线,以免产生较大扭矩;严禁用突然剪断导线的办法撤旧线;与撤线无关人员应撤到倒杆距离以外。

(3)撤杆前应拆除构件;登杆前应检查临时加固措施是构完好;一般情况下不应采用破坏性倒杆。

(4)用吊车拔电杆时,应将起重绳索系于电杆中心以上的位置;确认起重臂上及附近无任何带电设备起拔时密切注意吊车的稳定。

5、装卸和运输电杆

(1)装运电杆时应码放整齐,不得超载;分散卸车时每次均应重新绑扎牢固方可继续运输,避免电杆滚动伤人。

(2)卸车时应由专人指挥,不得使电杆自由滚动下滑,应有有效制动措施。

(3)用绳索牵引电杆上坡下坡时,应将电杆绑扎牢固,并应避免地面磨损绳索;电杆经过的路线下滑方向和两侧5米内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或通过。

(4)人力抬电杆时,必须步调一致。同起同落,轻抬轻放。

(5)用人力车分散运杆时,应尽量降低重心,并应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伤人。

(三)配电台架工程

(1)配电台架上的工作属高处作业,应遵守本措施有关“杆上工作”的规定,并杜绝习惯性违章(如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等);近电(改造)作业应办理工作票及相关手续,实施安全措施(停电、验电、挂接地线等)。

(2)配电变压器的安装(更换)应严格遵守各项工艺要求;起重前应确认承重构架、起重缆绳牢固可靠;使用吊车应严防碰触上方及附近架构或设备,保持与带电导体的安全距离。

(3)配电变压器底部距地面净空不得小于2.5m,期间不得安装有助于攀登的设备或架构。

(4)配电箱(jp柜)的安装不应有助于攀登配变台架。与小容量配电变压器配用的小型箱柜可并列安装于变台架上,其余则应安装于配电台架外延部分,高度与配电变压器相同。

(5)不符合上项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确有困难的可在高低压带电部分加装绝缘护套或采取其他隔电措施;亦可按照落地安装的变压器处理。

第5篇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1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安全生产法》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2  本制度仅适于本公司及人员遵照执行。

3  行政部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稽查和监督,各车间、班组应当做好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其工作职责是:

3.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3.2 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3 坚持深入生产现场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3.4 指导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生产。

3.5 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3.6 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3.7 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3.8 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或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3.9 对违反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4  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4.1 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4.2 职能部门要对各部门、车间、班组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

4.3 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部门负责人并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

5  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5.1 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和奖惩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反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5.2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5.3 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5.4 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大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5.5 防止和避免丁重大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5.6 对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5.7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5.8 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5.9 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5.10 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5.11 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5.12 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反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5.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式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反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5.14 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生产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5.15 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部门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反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第6篇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

1、各岗位工负责水仓前后10米范围内的杂物和积水清理,并要保证水泵开关和牌板表面干净整洁,不达标的扣责任人50分。

2、各班文明生产责任区的杂物、淤泥必须清理干净,发现一处扣责任班组100分。

3、队里每旬对各班的文明生产进行一次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进行通报并要按规定进行处罚。

4、本队文明生产责任区内的生活垃圾由每班的班长负责安排清理,生活垃圾要集中放在垃圾箱内,垃圾箱内的生活垃圾应定期回收。

5、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严禁乱扔垃圾,否则被检查人员发现扣责任人50分。

第7篇 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

1、机械管理员应当对在用的起重机械进行经常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检,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

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荷载试验,并按额定功率进行调试、运行、回转、变幅等机构的安全技术性能检查。

3、每周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保护装置或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是否足够、冷却系统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铺具等有无超过规定标准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4、每天至少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器等是否运转正常。;

(2)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安全连锁开关等是否完好。

5、在日常维护保养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挡板和损坏起重机械的安全附件,应保持起重机械的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起重机械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发生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事故,停止使用1年以上重新启用或经过重大维修、改造等情况,应当经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8篇 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了切实抓好我矿井下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严格落实执行好“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掘后采”的原则,杜绝盲目揭露构造及水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钻探现场施工、监管、验收及安全移交管理制度:

1、探放水队必须按设计要求在工作面布置钻孔进行探放水或超前钻探,地测科人员负责监管。

2、钻探完成后,探放水队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超前钻探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单。

3、探放水队负责人和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签字移交,不得在其他地点进行移交或口头移交。

4、工作面施工负责人如发现工作面现场探放水和超前钻探或钻孔不符合设计要求有权拒绝施工。

5、如果钻探过程中发现水压、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顶钻等异常情况,必须停止钻进,但不得拔出钻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6、在移交单上负责人未进行签字的不得进行作业。

第9篇 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生产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坑沟、池必须有盖或围栏,原材料、器材、废料应合理分类堆放,不妨碍操作、通行和装卸;

2、废料必须及时清除,人行道必须畅通无阻;

3、生产设备必须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不准超温、超压、超负荷和带病运行;

4、生产现场必须保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过期灭火器必须更换;

5、压力容器专业人员必须定期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6、进入生产现场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准将头发露出帽外,不准穿裙子、高跟鞋、拖鞋、长大衣等;

7、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

8、从事可能被传支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长围由或其他佩物上班,严禁用工具或身体接触机械的运动部位;

9、进入生产场所,必须戴安全帽,高处作业(2m以上)或下料仓、坑作业必须系安全带,从事电气作业应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

10、在易燃、易爆等物品区域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明火作业;

11、作业现场的电力线路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规范敷设,严禁乱接乱拉;

12、保持作业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未经相关人员的允许,不准任意拆除或移动。

第10篇 施工现场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1、脚手架必须针对工程结构,设置独立的安全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按方案施工。

2、脚手架的搭设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之规定搭设。

3、架子工必须经过专业机构培训考核,持有效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4、架子工在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安全防护用品,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警戒工作。

5、搭设过程中,必须及时做好脚手架安全防护。若栏杆未绑稳,有松动现象时必须及时固定好。下班前必须对脚手架及其周围检查,看是否有隐患存在,如有隐患要及时加固防护到位,方可下班。

6、脚手架搭设后必须经过施工技术人员、安全员、架子工班长等按“三步一验收”制度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交接使用。

7、脚手架必须有专人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有验收、维修记录。

第11篇 家装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室内装修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施工现场必须实行逐级安全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负责工地的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

2)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 施工现场禁止明火,需要使用电气焊或动用其他明火应事先向工程部主管及物业部门进行申请,经同意后领取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在施工前应准备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并请专人负责看管。

4) 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计时发现和解决在设计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隐患,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5) 施工现场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消除安全隐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6) 施工现场使用的变(配)电箱要保持清洁、干燥、通风,有良好的绝缘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时需有专人看护,使用后必须立即断电。

7)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烧水,一经发现没收器具,并处1000元以上罚款。若违反规定引发事故,将追究违规者刑事责任。

8) 特殊工种(如电工,电气焊工)应持证上岗,并严格尊师偶该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电工严禁带电操作。

9) 现场电源一律执行二级漏电保护,并应设立现场安全员责任制。

10) 现场施工应使用橡胶套线盘,如无接线盘应使用护线套,并悬空吊装,不得拖地。凡电线接头一律使用塑料套管或塑胶带对接,所有电动工具插头应保证完好。

11) 每日完工后应及时断水断电,以确保现场安全。

12) 施工照明一律使用白炽灯,并悬空吊装,严禁使用电弧灯,若必须使用电弧灯,应安装在砖墙上,严禁使用木质灯柱。

13) 施工现场应保持地面整洁,并留出应急通道,确保意外发生时通道无阻。

14) 施工人员必须按各工种严格执行各自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12篇 某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0%。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m2配备2只10l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m2,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m2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得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l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m,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m。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2)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

3)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4)古建筑和重要文物单位等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

第13篇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及规范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过程管理,确保保利__工程项目部的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及生产作业环境安全,。

二、范围

适用于__工程项目部的生活区临建及施工现场范围内的动火作业。

三、职责

3.1执行部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动火作业审批的实施由项目部的安全部负责,安全负责人对动火作业的归口管理,并指导监督本安全管理规定的执行,各相关部门必须配合实施。

3.2动火作业安全职责

3.2.1审批人的安全职责

ø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的必要性。

ø审查动火作业条件是否具备,动火现场是否配备有效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喉、接火盆等。

ø审查动火作业工作环境是否安全,如动火作业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体等。

ø审查动火作业审批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与动火作业现场是否相符。

3.2.2动火作业申请人的安全职责

ø办理动火工作自开工和终结的跟踪。

ø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ø落实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ø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并进行安全教育。

ø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ø动火工作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3监护人的安全职责

ø在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ø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是否完善和正确。

ø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状态,及时制止违章动火行为,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ø动火间断、转移、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3.2.4动火执行人的安全职责

ø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作业审批表。

ø按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ø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ø及时清除动火区域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或采取可靠的隔绝措施。

四、动火作业程序

4.1动火类别

4.1.1动火系指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电焊、气焊或气割等工作。

4.2场内动火区域划分

4.2.1非生产动火区:食堂、各部门办公室、宿舍等。

4.2.2禁火区:各个物资仓库、现场存放易燃物料区域等。

4.2.3防火区:施工现场各作业区。

4.3动火作业原则

4.3.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

4.3.2可动火可不动火的,坚决以不在禁火区内动火为原则,即能够移去别处维修的则一律应拆除后,运到安全地点进行。

4.3.3现场动火,必须移开易燃易爆物品,留出一块足够的作业区域,动火时有专人监护和消防器材作戒备。

4.4办理动火作业审批表的规定

4.4.1在防火区内动火必须在动火之前办好《动火作业审批表》,申报人应填明动火所在地点、详细情况及列出动火部位安全措施,所有动火均由项目部安全员刘望负责审批,并安排安全员做好现场监督工作,禁火区域须经项目经理审批等批复后方可进行动火,负责批准的责任人指派人员到现场监督。

4.4.2《动火作业审批表》由需要动火的各区栋长及各主管施工员负责填写,在送交审批前应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审批人在接到《动火作业审批表》后,对于禁火区域的动火,必须亲自或指定专人到动火现场,检查落实措施或建议补充必要的措施,然后才可签审批表,并做好现场监护工作。

4.4.3《动火作业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交执行动火人员,另一份交安全资料员存档。

4.5动火作业注意事项

4.5.1进行动火的区域除批准的动火作业外,任何人严禁吸烟及带入其他火种。

4.5.2动火前,经指定的监督人必须提前到现场检查确认安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动火,并负责做好动火过程的现场监督。

4.5.3有关人员必须克服麻痹大意的思想,认真对待动火工作,未经批准、监督人员未到现场,施工班组不得动火。

4.5.4如有违反本管理规定,不按要求办理动炎审批手续及做好防火措施就擅自动火作业人员,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动火作业在不安全情况下审批人也同意动火作业的,每次罚款1000~2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5.5 如在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违章操作及监护人跟踪不到位、变换动火部位时未办理审批等,每次罚款500元~1000元,如果因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经济赔偿及报公安机关处理。

4.6动火作业的八不、四要和一清

1﹑动火中八不:

⑴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⑵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⑶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⑷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⑸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⑹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⑺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⑻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2﹑ 动火中四要:

⑴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⑵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⑶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

⑷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动火后一清:

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

4.7、违反规定的处理

在施工现场范围内进行临时动火,焊割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违反本规定时,事务所有权视其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限时整改;

2.责令立即停止作业;

3.移交消防管理部门处理.

4.8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4.6.1对于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动火前须把里面的易燃易爆品转移到安全地。

4.6.2电焊回路(地线)应接在焊件上,不得与其他设备搭火。

4.6.3高空动火不许有火花四处飞溅,应采取措施围接,附近一切易燃物要移开或盖好,防止火花飞溅到周围可燃物上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4.6.4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4.6.5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前应清除现场及周围易燃物,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6.6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气焊工具,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动火工具设备必须完好,安全附件齐全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6.7使用气焊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乙炔气瓶离明火应在10米以上,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应在5米以上,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4.6.8动火作业完毕后,应清理现场、熄灭余火、切断电源,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4.6.9上班前检查动火条件有无变化,下班前检查有无留下火种,保安做好夜间和节假日的巡检工作。

4.9动火作业中异常情况的处理

4.7.1发现隔离措施脱落或破损应设法修补,并暂停工作。

4.7.2现场环境变化,附近有易燃物料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4.7.3由于风向变化或风力过大,而使动火时所产生的火花无法控制,易被吹向生产现场,应立即停止工作。

4.7.4动火中气焊工具或气瓶泄漏,或电焊与电器有故障,均应暂停工作,排除故障,切不可以抢时间为理由勉强地草率行事。

4.7.6如发生紧急事故,应参照《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五、各分包单位动火作业

凡进行施工现场的各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如在施工工序需要动火作业,必须按照我司的动火审批流程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后方可进行作业,如擅自动火作业,每次罚款1000~3000元,如造成火灾及经济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五、附: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动火作业审批批表

aq2.13.2

工程名称:施工单位:

申请动火单位

动火班组

动火部位

动火作业组别种类(用火、气焊、电焊等)

级动火

动火作业起止时间

由年月日时分起

至年月日时分止

动炎原因、防火的主要安全措施和配备的消防器材:

监护人:申请人: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年月日

动火监护和作业后施工现场处理情况:

作业人签名:监护人签名:年月日

注: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动火作业审批表当日有效,变换动火部位时应重新申请。

00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0一期工程项目部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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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 某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度

总则

为及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危急救援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

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中毒、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应急预案的人力、物资、技术准备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应急预案应立足于安全事故的救援,立足于工程项目自援自救,立足于工程所在地政府和当地社会资源的救助。

应急组织

组织机构

应急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小组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为副组长。

现场抢救组:项目部安全部负责人为组长,安全部全体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

医疗救治组:项目部医务室负责人为组长,医疗室全体人员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后勤服务组:项目部后勤部负责人为组长,后勤部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

保安组:项目部保安部负责人为组长,全体保安员为组长。

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组织小组职责:建筑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19、120、企业求援指挥部、当地政府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或报告灾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手机24小时开通,发生紧急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求援组长。

现场抢救组职责: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出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置措施,尽快送医疗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保安组职责:负责工地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抢救组的工作,保护现场。

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面包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

现场急救步骤

现场急救一般遵循下述四个步骤:

当出现事故后,迅速将伤者脱离危险区,若是触电事故,必须先切断电源;若为机械设备事故,必须先停止机械设备运转。

初步检查伤员,判断其神志、呼吸是否有问题,视情况采取有效的止血、防止休克、包扎伤口、固保存好断离的器官或组织、预防感染、止痛等措施。

施救同时请人呼叫救护车,并继续施救到救护人员到达现场接替为止。

迅速上报上级有关领导和部门,以便采取更有效的救护措施。

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险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以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10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企业应急领导组织成员手机号

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保安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事故报告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领导、生产办公室和企业工会。

重伤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有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重伤3人以上或死亡1-2人的事故:企业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和人民检察机关,填报〈事故快报表〉,企业工程部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应到达现场。

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企业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在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易燃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

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疗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企业应在8小时内通知劳动行政部门处理。

建筑施工现场事故急救知识一览表 附表6-57

序号

类别

说明

1

触电事故

假如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未失去知觉,但有些内心惊慌,四肢发麻,全身无力,或触电者在触电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则应保持空气流通和注意保暖,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请医生前来诊治或者送往医院。

假如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在,对于此种情况,应使触电者舒适、安静的平卧;四周不围人,使空气流通;解开他的衣服以利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暖,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严重缺氧,面色发白或发生痉挛,应立即请医生作进一步抢救。

假如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停止或心脏停止跳动,或二者都已停止,仍不可以认为已经死亡,应立即实行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脏挤压,并迅速请医生诊治或送医院:

人工呼吸法。人工呼吸法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

施行人工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等解开,使胸部能自由扩张,并迅速取出触电者口腔内妨碍呼吸的异物,以免堵塞呼吸道。做口对口人工呼吸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后仰,使鼻孔朝上,如舌根下陷,应把它拉出来,以利呼吸道畅通。

胸外心脏挤压法。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急救方法。

做胸外心脏挤压时,应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在触电者胸骨中段叩击1~2次,如无反应再进行胸外心脏挤压。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挤压应持续4~6h,直至病人清醒或出现尸斑为止,不要轻易放弃抢救。当然应尽快请医生到场抢救。

如果触电人受外伤,可先用无菌生理盐水和温开水洗伤,再用干净绷带或布类包扎,然后送医院处理。如伤口出血,则应设法止血。通常做法是:将出血肢体高高举起,或用干净纱布扎紧止血等,同时急请医生处理。

2

火灾事故

火灾急救

施工现场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燃烧的物质等基本情况,拨打“119”向消防部门报警,同时组织撤离和补救。

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品采取准确有效的隔离。如切断电源撤离火场内的人员和周围易燃易爆物及一切贵重物品,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的选择灭火器具。

救火人员应注意自我保护,使用灭火器材救火时应站在上风位置,以防因烈火、浓烟熏烤而受到伤害。

必须穿越浓烟逃走时,应尽量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用湿毛巾或湿布捂住口鼻,或贴近地面爬行。身上着火时,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在扑救的同时要主要周围情况,防止中毒、坍塌、坠落、触电、物体打击、第二次事故的发生。

在灭火后,应保护火灾现场,,以便事后调查起火原因。

烧伤人员现场救治。

伤员身上燃烧着的衣服一时难以脱下时,可让伤员躺在地上滚动,或用水洒扑灭火焰。如附近有河沟和水池,可让伤员跳入水中。如肢体烧伤则可把肢体直接浸入冷水中灭火和降温,以保护身体组织免受灼伤的伤害。

用清洁包布覆盖烧伤面做简单包扎,避免创面污染。

伤员口渴时可给适量饮水或含盐饮料。

经现场处理后的伤员要迅速转送医院救治,转送过程中要注意观察呼吸、脉搏、血压等的变化。

3

严重创伤出血伤员救治

止血

当肢体受伤出血时,先抬高伤肢,然后用消毒纱布或棉垫覆盖在伤口表面,在现场可用清洁的手帕、毛巾或其他棉织品代替,再用绷带或布条加压包扎止血。

当肢体动脉创伤出血时,一般的止血包扎达不到理想效果。这时,就先抬高肢体,使静脉血充分回流,然后在创伤部位的近心端放上弹性止血带,在止血带与皮肤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以免扎紧止血带时损伤局部皮肤。止血带必须扎紧,要加压扎紧到切实将该处动脉压闭。同时记录上止血带的时间,争取在上止血带后两小时以内尽快将伤员转送到医院救治。要注意过长时间的使用止血带,肢体会因严重缺血而坏死。

包扎、固定

创伤处用消毒的敷料或清洁的医用纱布覆盖,再用绷带或布条包扎,既可以保护创口预防感染,又可减少出血帮助止血。

在肢体骨折时,可借助绷带包扎夹板来固定受伤部位上下两个关节,减少损伤,减少疼痛,预防休克。

在房屋倒塌、圬陷落中,一般受伤人员均表现为肢体受压。在解除肢体压迫后,应马上用弹性绷带绕伤肢,以免发生组织肿胀。这种情况下的伤肢就不应该抬高,不应该局部按摩不应该施行热敷,不应该继续活动。

搬运。

经现场止血、包扎、固定后的伤员,应尽快正确地搬运转送医院抢救。不正确的搬运,可导致继发性的创伤,加重病情甚至威胁生命。搬运伤员要点:

肢体受伤有骨折时,宜在止血包扎固定后在搬运,防止骨折断端因搬运振动而移位,加重疼痛,再继发损伤附近的血管神经,使创伤加重。

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左右,及时止血、包扎、固定伤肢以减少创伤疼痛,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

在搬运严重创伤伴有大出血或已休克的伤员时,要平卧运送伤员,头部可放置冰袋或戴冰帽,路途中要尽量避免振荡。

在搬运高处坠落伤员时,若疑有脊椎受伤可能的,一定要使伤员平卧在硬板上搬运,切忌只抬伤员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背运动员。因为这样会使伤员的躯干过分屈曲或过分伸展,致使已受伤了的脊椎移位,甚至断裂将造成截瘫,导致死亡。

4

中毒事故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均应设法尽快是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中毒物源,排除吸收的和未吸收的毒物。

救护人员在将中毒人员脱离中毒现场急救时,应注意自身的保护,在有毒有害气体发生场所,应视情况,采用加强通风或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腰系安全绳,并有场外人控制、应急,如有条件的要使用防毒面具。

在施工现场因接触油漆、涂料、沥青、外掺剂、添加剂、化学制品等有毒物品中毒时,应脱去污染的衣物并用大量的微温水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以及指甲等,对不溶于水的毒物用适量的溶剂进行清理。吸入毒物中毒人员尽可能送往有高压氧舱的医院救治。

在施工现场食物中毒,对一般神志清楚者应设法催吐:喝微温水300~500ml,用压舌板等刺激咽后壁或舌根部以催吐,如此反复,直到吐出物为清亮液体为止。对催吐无效或神智不清者,则送往医院救治。

在施工现场如已发现心脏、呼吸不规则或停止心跳、呼吸的时间不长,则应把中毒人员移到空气新鲜处,立即施行口对口(口对鼻)呼吸法和体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

5

中暑后抢救

夏季,在施工工地上劳动或者工作最容易发生中暑,轻者全身疲乏无力,头晕、头疼、烦闷、口渴、恶心、心慌;重者可能突然晕倒或者昏迷不醒。遇到这种情况应马上进行急救,让病人平躺,并放在阴凉通风处,松解衣扣和腰带,慢慢的给患者喝一些凉开(茶)水、淡盐水或西瓜汁等,也可给病人服用十滴水、仁丹、藿香正气片(水)等消暑药。病重者,要及时送医院治疗。

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 附表 6-58

序号

演练应急预案名称

计划演练时间

支持人

备注

1

意外伤害应急救援预案

与大型机械意外事故紧急预案一道演练

2

防台风、暴雨应急救援预案

3

突然停电应急救援预案

4

大型机械伤害应急救援预案

与意外伤害的急救预案一道演练

5

食物中毒应急救援预案

6

触电伤害应急救援预案

7

消防应急救援预案

8

爆炸应急救援预案

9

油料、化学品大面积泄露应急救援预案

10

水管爆裂应急救援预案

第15篇 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依据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规定。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员负责实施。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册》、《特种人员名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办公室实施。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建筑法》、《生产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卡相关内容。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持上岗证,每年还必须根据长春市有关部门安排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指定部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训、年审。

9、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知识教育。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

11、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b、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资料要收集归档,职工要进行书面考试,试卷编号存档。

12、随着季节的变换,要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冻防滑,防署防雷,防风防讯等教育。

13、随着施工的进程,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阶段性的安全教育。

14、节假日前后,要针对思想麻痹和不稳定,纪律松懈而易发事故的特点,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时间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日常教育,搞好现场教育。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形势拓展内容,要包括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

17、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事故急救知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后,由于抢救不当,造成扩大事故的后果。

第16篇 某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护制度

用电安全

第一节:一般要求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检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及沥青电缆胶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第二节:设备及内线安装

1、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2、多台配电箱(盘)并列安装时,::手指不得放在两盘拼合处,也不得触摸连接螺孔。

3、剔槽打眼时,锤头不得松动,铲子应无卷边、裂纹、戴好防护眼镜。墙后不得有人靠近。

4、人力弯管器弯管,应选好场地,防止滑倒和坠落,操作时面部要避开。

5、管子穿带线时,不得对管口呼唤、吹气、防止带线弹力勾眼。穿导线时,应互相配合防止挤手。

6、 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架。

第三节:外线及电缆工程

1、电杆用车搬运,应捆绑卡牢。人抬时,动作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

2、人工立杆,所有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叉木或拖拉绳。

3、登杆前,杆要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直径八分之一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凳杆。

4、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栓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5、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头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6、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7、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杠或倾倒。电缆敷设到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第四节电气调试

1、进行耐压试验装置的金属外壳须接地。被试设备或电缆两端,如不在同一地点,另一端应有人看管或加锁。并对仪表、接地等检查无误,人员撤离后,方可升压。

2、电气设备或材料作非冲击性试验,升压或降压,均应缓慢进行。因故暂停或试压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安全放电,并将升压设备高压侧短路接地。

3、电力传动装置系统及高低压各型开关调试时,应将开关的开关手柄取下或锁上,悬挂标示牌,防止误合闸。

4、用摇表测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定中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5、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禁止短路和以升压方式运行。

6、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第五节: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

1、现场变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2、在高压带电区域内部分停电工作时,人体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并需有人监护。

3、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有关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查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4、用绝缘棒或传动件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6、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源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片)。

7、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8、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第17篇 班组长现场安全巡查制度考核办法

1、班组长不对偏远地段、特殊区域、死角盲点进行巡回检查的,给予责任人200元处罚。

2、对于不安全的人、事或环境时不及时出面制止处理,消除不安全因素的,给予责任人500元处罚

3、在井下现场面对突发事故时不及时采取措施,合理组织人员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事故的处理,给予责任人300元处罚。

4、班组长巡查到施工现场,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整改的,给予责任人500元处罚

5、不认真填写安全确认记录的,给予责任人200元处罚

6、班组长不按时参加班后会,听取职工对当班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的,给予200元处罚。

第18篇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必须执行jgj64—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写“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按其布置。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系统。一、二级配电箱外壳必须设重复接地,三级配电箱在比较集中的地方应设重复接地。

4、塔吊、龙门架、搅拌机等设备的金属部分必须有接地(零)保护。

5、每台电气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开关箱与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漏电保护器应与所控制的设备容量相匹配。

6、开关箱与二级配电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7、各级配电箱内应设专用零线和保护零线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内电气元件应排列整齐、牢固,配线横平竖直、美观,并且绑扎牢固;箱底引出线口应加橡皮绝缘互套,箱门应配锁。

8、各级配电箱周围2米以内不得堆放杂物,并且应设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有保护接零。

10、手持照明灯具、地下室、金属容器内、潮湿等场所,照明时必须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电压。36v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变压器。金属外壳有可靠的保护接零。

11、照明电线不能栓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塔吊等其它金属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12、架空线路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过道路不低于6米。

13、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

14、橡皮电缆应采用埋地穿保护管及沿墙或电杆等敷设,在沿墙或电杆敷设时用绝缘子固定,在金属构件上敷设时,应与金属构件之间做绝缘处理。

15、电缆、电线严禁使用金属裸线绑扎固定。

16、塔吊、龙门架、人货两用电梯等起重设备,在超过30米时,应有防雷措施。

第19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为了进一步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水平,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小编为您收集整理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您有帮助!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

(1)建筑工地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施工现场轮流安全值班制,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管理人员必须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项。

(2)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图,对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仓库、加工车间作业场地、主要机械设备、办公地点、生活设施合理安排,布局应符合安全要求。现场必须设置安全宣传标语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做到现场材料、构件堆放整齐稳固,堆放不得超过限定高度。严禁靠近防护棚、建筑物墙壁堆放。对油漆及有害物品,应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做到现场文明整洁。

(4)组织职工管理人员和工人学习安全生产有关规章制度,班组每周一为安全活动日。利用黑板报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自身保护意识,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安全技术规范,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漏,照明用低压的确定,并有检查验收记录。

(6)对于脚手下架搭设、塔式起重机、井架的安装必须有方案并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对安全网拉设、“四口”、“五临边”防护设施完成后,经项目部检查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经常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注意和关心所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和工人遵章守纪情况发现违章及纠正。专职安全员要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组织定期检查,查制度的落实,查设备完好,查安全设施,查操作行为,查安全“三宝”使用,查现场文明施工,做到防患于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库存放,通风良好。对配电室、木工车间、仓库、施工作业层、生活区域设消防灭火器,专人保管使用,并挂设警示牌。

(9)特殊作业人员,一定要按特种工种作业的安全规定进行施工,特殊作业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机构部门请示,待方案批准后才能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二

1、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2、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运输道路,临时用电线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现场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入口处应设置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安全生产记录牌、工程概况牌等有关安全的设备。

4、现场排水在的全面规划,排水沟应经常清理疏通,保持流畅。

5、道路运输应平坦,并保持畅通。

6、现场内材料堆放必须按现场布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作业中留置的木材、钢管等剩余材料应及时清理。

7、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网、护杆、各种限制保险装置等必须齐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动。

8、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宣传牌、警示牌,还要在危险部位悬挂明显的规定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配电、保护装置、避雷保护、用电安全措施等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规定行。

10、用火用电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现场消防设施和消防责任制度等应按消防要求周密考虑和落实。

11、现场临时搭设的仓库、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标准。

第20篇 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施工现场定期安全检查与安全形势分析制度

一、时间与内容

1、建筑施工企业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应对所属施工项目部的行为资料、大型机械、施工用电、临时生活设施、饮食安全和实体安全防护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次数每月不少于一次,由企业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并留有书面记录。施工项目部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检查次数原则上每半月不得少于一次,遇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应随时检查,必要时还应向企业报告。

2、施工项目部的建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会议由项目经理组织。会上要对当月在安全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进行分析,并明确整改责任人;同时还应对当前和下步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提出相关要求,会议内容要有书面记录。开会次数原则上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会议召开时应邀请施工企业分管安全领导和监理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

3、施工班组应做到每天做好班前对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班中以及班后的检查和交接检查。

二、方法

1、定期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涉及到的所有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专项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或项目部的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施工现场的分部分项工程中的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3、突击检查。通常由施工企业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某一个施工阶段和季节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突击检查。

4、隐患整改复查。通常由施工企业主要领导组织实施,对建筑主管部门在分管项目部检查中发出的《建筑施工隐患整改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暂停通知书》或本公司在定期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隐患复查;施工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对日常工作中发现的安全隐患也应组织复查。

5、自我检查。职工在上班前应对自己在当日的工作中所应佩戴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

三、要求

1、施工单位每次组织的各类检查,监理单位均应派人参加。

2、监理单位应参照施工单位建立和完善相关安全生产检查及分析制度,及时开展落实,留有相关活动的书面记录。

3、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按轻重缓急列出,责成有关人员限期进行整改,对性质严重的必须责令停工整顿,未经复查合格不得复工。

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制度

1、每周对项目部职工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教育。

2、严把民工录用关,不用身份不明、道德素质不高的民工。

3、由门卫进行每天24小时治安值班和巡视。对进出施工现场人员进行登记,非作业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4、实行外出请假制度,本项目部人员未经请假不得外出,晚上7时后无特殊情况不得一人单独请假外出。

5、发现扰乱社会治安的突发性违法事件,及时制止,并立即向警方和上级领导汇报。

6、严禁在工地区域内开展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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