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是我们运输业务的核心环节,它旨在确保每一辆出车的车辆都处于最佳运行状态,防止因机械故障引发的安全事故。这样的制度不仅保护了驾驶员的生命安全,也维护了公司的财产和声誉。它是一种预防性的管理策略,通过定期检查,我们能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减少突发停运,提高运营效率。
1. 制定详尽的检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刹车系统、灯光设备、轮胎状况、燃油系统等关键部件。
2. 定期检查频率:根据车辆使用频率和行驶里程设定合理检查周期。
3. 记录与追踪:每次检查后需填写详细的检查报告,记录问题及处理情况,以便追踪和分析。
4. 培训与教育: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例检培训,提高其自我检查能力。
1. 检查标准应严谨但不过于苛刻,避免因过度维修增加成本。
2. 执行例检时,务必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因错误操作导致新的安全隐患。
3. 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及时,不能拖延,以免小问题演变成大故障。
4. 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管理层应定期监督和评估执行效果。
车辆安全例检制度是保障运营安全的关键,我们必须认真执行,持续优化,以此为基础,构建一个安全、高效的运输环境。
第1篇 车辆安全例检制度
为认真落实市运管处《关于实施危险品运输车辆趟次制例检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安全检查,把车辆的履行保养和日常检查工作落到实处,确保车辆技术状态良好,结合危险品运输的特点,特制定本安全例检制度。
1.公司所属车辆的检查工作由安全技术部负责监督指导,由各分公司、车队、修理厂全面落实执行。
2.车辆在执行任务前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例检,安检员要如实按要求填写《西安市危险品车辆安全例检单》。在例检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排除,或督促本车驾驶员进厂修理。凡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车辆,一律不能执行危险品运输任务,坚决杜绝带“病”车辆上路营运。
3.各分公司要在传统节假日、社会重要活动前按照交警大队和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处的要求对车辆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检查人员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对不接受检查的车辆要吊扣营运证直至解除授权经营合同,决不允许有安全隐患的车辆投入营运生产。
4.各分公司、车队要在每个季度按照企业的要求对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技术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检查结果按季度报车务技术部。
5.安全例检工作的重点是:车辆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传动系统、行驶系统、照明、信号装置和其他电气设备、线路、安全防护装置以及随车安全设施等。具体内容按《例检单》执行。
6.公司所属车辆必须每季度做二级强险并上线检测,每年做一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和故障要及时处理排除。要保管好检测记录报告单和等级评定表,并将其复印一份,交公司存入车辆档案。
7.安全例检人员应由已经取得了行业管理管理部门核发的汽车维修质量检验资格证及以上的人员担任。各分公司要按照检查工作的劳动强度配备合适数量的安全检查人员。
8.安全例行检查流程:驾驶员在执行任务前必须将车辆开进车场接受安全检查(特殊情况上门服务),在确认车辆在二级维护有效期内,且其技术状况完好时,由安全检查人员填写《危险品车辆安全例检单》。一份作为存根留在分公司,一份交驾驶员作为技术上安全的车辆的依据。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填写安全检查不合格记录,通知驾驶员立即修理,未经修复的车辆不得投入营运生产。车务技术部要不定期的抽查安全例检情况并作好记录。
9.车辆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和责任追究制度。如出现漏检漏查现象,分公司、车队主管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要负责任,公司将按照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理或经济罚款。
第2篇 危险品车辆安全运输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及时解决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秩序正常,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重要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值班。
三、引用文件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交运发﹝2022﹞33号)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达标考评指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四、职责
1、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值班的组织和落实。
2、公司领导,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值班的组织和落实。
安全员对公司安全生产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公司领导负责安全生产值班期间的全面领导和统筹安排。
五、相关要求
1、值班时间
①重大节假日期间。
②重要时期、重要活动期间。
③上级指令要求期间。
2、值班计划
公司的安全生产值班计划,由安全保卫员会同办公室制定,报公司领导批准。
3、值班人员
①公司值班人员严格按照值班编制进行轮流值班,所有值班人员执行24小时值班制。
②公司领导值班:由当日值班领导带班,成员由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组成。
4、值班人员责任
①公司值班领导,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事务的督促检查、突出问题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②公司值班领导,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传递工作。
③安全员负责人,负责全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信息传递工作。
④其他值班人员,负责本单位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值班工作纪律
①公司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期、重要活动前,应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确定必要的值班人员。
②公司应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做好值班前的准备工作。
③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按时到岗,尽职履责,不得擅离职守或随意缺岗。在值班期间,严禁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需找人替岗时,必须请示当日值班领导进行批准。
④值班人员应对要害部位、重点设施设备情况、车辆运行安全情况、生产作业安全状况、消防等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发生)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文字通顺,字迹清楚。
⑤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上签到,值班记录交由安全保卫处存档备查。
⑥公司对失职渎职的行为,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 车辆安全管理与日常维护制度
1、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认真做好二级维护保养工作,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凡技术状况、等级不达标、不符合车辆安全要求的车辆、设备,一律禁止投入承远、应提前制定更新计划、逐步淘汰分期到位,保证和不断提升良好的车况结构。
(1)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车辆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走合保养。
(2)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保与年检。
(3)当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主管人员同意进指定维修站修理。
(4)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投保车辆各项险种。
2、为全面掌握车辆在使用周期中的车辆安全管理,建立反映车辆全貌的一车一档。主要材料应包括:
(1)新车始于登记的全部原始凭证。
(2)投入使用后取得的各项承运资质资料。
(3)各项强制险、及应投保险种的凭证。
(4)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的确认资料 。
(5)车辆维修保养资料。
第4篇 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项目部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监督车辆的安全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厅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项目部公务车辆及驾驶员日常管理、检查、监督。
2.安全科负责公务车辆安全统筹工作,以及车辆安全行驶的监督工作。
3.驾驶员要钻研驾驶业务,爱护车辆、服从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四、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1.综合办公室应为每车、每位驾驶员建立档案。
2.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学习和年度考核,否则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3.安全科应每年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
(二)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的落户、参保、报废等手续,驾驶人员的上岗操作和年度安全教育及车辆的动态情况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和安全科具体负责执行。
2.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派,爱护车辆,积极完成好任务。
3.为杜绝对车辆技术状况不熟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车辆实行定车定人制度,没有特殊原因及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车辆。
4.外聘驾驶员,应严格审查考核,根据项目部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驾驶车辆。
5.租用外面车辆和聘用驾驶员,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并与车主和驾驶员签订租车协议和安全协议。
(三)车辆的使用、维护管理
1.公务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准行驶。
2.为充分发挥车辆的运行效率,各级车辆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车辆的动态管理,按需调派车辆,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
3.各驾驶员应填报当日车辆行驶动态、用途、里程、油耗(修理费材料费等)日志,每月统一上报其对应的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以便车辆管理人员掌握车辆使用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车辆必须做到定期修理与日常维护相结合,各车辆驾驶员应履行对车辆的勤检查职责,按照强制保养,视情修理的原则,保持车况良好。
5.小车班应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使用、年审管理工作,使车辆的各项手续齐备,车况良好。
车辆长途行驶前,必须上检验槽进行检验。
车辆在交接时必须清点随车工具及车辆检验。
第5篇 施工运输车辆作业-安全防护制度
运输车辆作业安全
第一节:一般要求
1、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有关规定,驾驶车辆必须证、照齐全,不准驾驶与证件不符的车辆,严禁酒后开车。
2、发动前应将变速杆放到空档位置,并拉紧手刹车。
3、发动后应检查各种仪表,方向机构、制动器、灯光等是否灵敏可靠,并确认周围无障碍物后,方可鸣号起步。
4、汽车涉水和通过漫水桥时,应事先查明行车路线,并需有人引车,如水深超过排汽管时,不得强行通过;严禁熄火。
5、在坡道上被迫熄火停车,应拉紧手制动器,下坡挂倒档,上坡挂前档,并将前后轮楔牢。
6、车辆通过泥泞路面时,应保持低速行驶,不得急刹车。
7、在冰雪路面上行驶时,应装防滑链条,下坡时不得滑行,并用低档控制速度,禁止急刹车。
8、车辆陷入坑内,如用车牵引,应有专人指挥。
第二节:载重汽车
1、气制动汽车,严禁汽压低于2.5公斤/厘米2(25牛顿/厘米2)时起步,若停放在坡道上,汽压低于4公斤/厘米2(40牛顿/厘米2)时,不得滑行发动。
2、货车载人,应按车辆监理部门规定执行,任何人不得强令驾驶员违章载人。载人车辆的安全装置必须良好。
3、装载构件和其他货物时,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箱20厘米,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米,长度前后共不得超过车身2米,超出部分不得触地,::并应摆放平稳,捆扎牢固,如装运异形特殊物件,应备专用搁架。
4、运输超宽、超高和超长的设备和构件,除严格遵守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外,还必须事先研究妥善的运输方法,订出安全措施。
5、装运易燃、易爆或其他危险品时,遵守有关安全行车规定。
第三节:自卸汽车
1、发动后,应检试倾卸液压机构。
2、配合挖土机装料时,自卸汽车就位后,拉紧手刹车。如挖斗必须超过驾驶室顶,驾驶室内不得有人。
3、卸料时,应选好地形,并检视上空和周围有无电线、障碍物以及行人。卸料后,车斗应及时复原,不得边走边落。
4、向坑洼地卸料时,必须和坑边保持适当安全距离,防止边坡坍塌。
5、检修倾卸装置时,应撑牢车箱,以防车箱突然下落伤人。
6、自卸汽车的车箱内严禁载人。
第四节:油罐车
1、油罐车应备专用火器材,并装拖地金属链条,以防静电产生火花。
2、发动机的化油器和排气管发生回火、放炮现象,要及时排除。
3、油罐漏油需焊补时,首先要除油放气,确认无油无气并打开加油口后,方可施焊。
4、油罐装油时,严禁接近明火,停放时,必须远离火源,雷雨时不准停放在大树下。
5、夜间修理车的照明,要用安全灯,电线应绝缘良好。
第五节:平板拖车
1、出车前要将刹车气管接头、电线插头接好。钢板支架、拖挂装置、安全防护网要符合要求。
2、装载大型物件时,要先察看路线,制定运输方案。
3、装卸车要停放在坚实平坦、周围无障碍物的地方,拖车应制动,车辆应楔紧。
4、搭设跳板与地面的夹角一般应不大于15度。
5、重车下坡和转弯应减速慢行。下坡应提前换档,不得中途换档。
6、用后绞盘装卸物件,车子必须制动住,并楔紧车轮。
第六节机动翻斗车
1、向坑槽或混凝土集料斗内卸料时,应保持适当安全距离和设置档墩,以防翻车。
2、车上严禁带人。转弯时应减速,注意来往行人。
第6篇 车辆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公司设立车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车辆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车辆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费用的提取:公司保证车辆安全费用,专项用于车辆安全生产。
3、费用的使用:车辆安全生产费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车辆安全设施的购置、维护、保养;车辆安全隐患整改;车辆安全生产检查;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购置等。
4、费用管理:由财务部门对车辆安全生产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并根据年度车辆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5、车辆安全投入如当年未能使用完,应当转入下一年度的车辆安全投入计划内,
不得挪作他用。
6、如当年车辆安全投入不够,由车辆安全管理部门写出计划报公司批付。
第7篇 生产区内车辆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生产区内新增机动车辆需要有关部门注册备案,办理好使用证件及有关手续,保证新增车辆的各种附件、仪表、灯光、音响装置及随车工具等齐全完好,达到安全技术要求。
第二条 使用单位负责区内机动车辆维护、保养,安全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车辆状况不符合规定,安全监察人员有权禁止行车。
第三条 要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使其有良好的道德作风、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谨慎驾驶,礼貌行车,文明待人。并组织好“学、查、议、定”活动。
第四条 机动车辆大修,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要确保车辆安全附件齐全良好,报废的车辆要及时通知职能部门备案。
第五条 驾驶员要做到“八禁四一样”,即严禁无证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超速开车;严禁空档熄火溜车;严禁设备带病行车;严禁人货混装开车;严禁超标(高、长、重)装载行车;严禁车内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开车。不管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一样遵章守法;好天气、坏天气都要一样谨慎驾驶;路上情况多少都要一样重视;人多人少都要一样小心。
第六条 各单位要严格管理区内车辆,对车辆运行过程中造成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8篇 车辆停放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确保车辆停放安全,结合公司车辆、停车场管理方面实际情况,根据《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 车辆按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 驾驶室、后挂的车门、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3、 对车辆所备有的消防器材,进行定期检查。
4、 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
5、进场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禁止场内吸烟,严禁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6、 在停车场内需按场内规定的时速行驶。
7、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8、不得损坏停车场内各项设施。
9、 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
10、停车场内发生治安、安全、消防等事故,应立即向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如车辆被盗请立即拨打110;
12、如车辆出现危险情况请立即拨打119、110,后根据要求写出书面报告;
13、进出停车场进行安全检查并进行登记。
14、停车场内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并设置专门值班人员(或监控人员),值班人员认真填写《值班记录表》。
15、在明显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16、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________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0日
第9篇 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驾驶人员必须了解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规、法律和标准,熟悉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凡直接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货物的有关知识,经设区的道路运输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应当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里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禁止客货混装、严禁拉运危险品。车辆每年必须按时完成《道路运输证》审验,运输时必须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员应自觉配合接受道路运政机构的路检路查。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及时反馈给道路运政机构。凡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必须了解掌握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禁止上岗从事运输经营。
二、 严禁未取得货物运输从业上岗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
三、 严禁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四、 禁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的规定和本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要求,连续驾驶车辆运输超过4个小时以上。
五、 禁止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禁止不进行二级维护非法买卖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不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
六、 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时,必须随车携带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七、 禁止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违反上述规定,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 年第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10篇 营运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一、营运车辆必须按时参加车辆的定期安检、年检、回场检查、二级维护、大修、cng审验和常规维护保养;按规定按时足额投保。
二、每天出车前对cng设施、车辆的安全系统、灯光系统、电路系统及轮胎进行检查,及时排除隐患,确保行车安全。
三、车辆必须配2公斤(含2公斤)以上的abc类干粉灭火器一具,并保证不过期而且会使用。
四、严格遵守国家、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各种交通安全及安全生产法规,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在行车中必须系好安全带。
1、严禁超速行驶和开斗气车,遵循“宁停三分、不抢一秒”的行车原则。
2、严禁在禁止掉头的道路(街道)上掉头;
3、严禁酒后驾车;
4、严禁病车行驶;
5、严禁带病驾驶;
6、严禁闯红灯;
7、严禁超越双实线、中心实线行驶;
8、严禁强行超车;
9、严禁跨越中实心线、双实线超车;
10、严禁重复超车;
11、严禁在弯道、交叉路口、人行横道、桥上、隧道、坡道和交通人流量大的路段上超车;
12、严禁从前车右边超车;
13、严禁占用超车道行驶;
14、严禁在行驶中随意变道;
15、严禁乱停靠上下乘客;
16、严禁空档或熄火下坡道路段;
17、严禁跟车太近、特别是大车后方、必须保持其绝对安全距离;
18、严禁运载易燃、易爆、危险危禁品;
19、严禁“三超”(超速、超载、超疲劳驾驶)
20、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和本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
21、严禁心情不好驾驶;
21、严禁在行驶中使用手机和听耳塞式随身听;
23、严禁在行驶中吸烟和吃零食;
24、严格遵守车辆在转弯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5、严格遵守车辆在进入主线车道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6、严格遵守车辆在通过丁字路、十字路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7、严格遵守车辆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减速行驶的规定;
28、严格遵守铁路道口、隧道口的通行规定,在确保安全和在管理人员的指挥下通过,严禁强行通过。
五、必须保证车上三角警告标志完好,在车辆发生故障时,将车移至路右边停放,开启应急灯,将警告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50-100米,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时应将安全警告标志设置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外,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到路右侧安全地带,特别是严禁在故障车前方、车内、车旁滞留。
六、严格遵守高速公路和临时道路的通行规定;将“安全和人的生命权”高于一切,时刻牢记心中。
七、燃气汽车在行驶中出现故障的紧急处理
1、车辆在行驶中,如因高压燃气管破裂、卡套松脱造成燃气大量泄漏而无法关闭气瓶阀时,应立即靠边停车,并关闭电源总开关,疏散人员,将现场隔离,不能允许人员、车辆进入,隔离火源,待燃气散尽后再作处理。
2、如果发生火灾,除立即关闭电源总开关、手动气含辛茹苦和气瓶阀外,还应隔离现场,用灭火器灭火。如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管路或气瓶阀无法关闭,引起燃气大量泄漏,应及时疏散乘客,并向有关部门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八、燃气汽车停驶时的注意事项
1、每日收车后,应认真检查系统是否正常,有无钢瓶松动、漏气及其他异常现象,关闭手动气阀及电气总开关,查看高压表的压力情况,以备次日判断系统是否漏气。
2、燃气汽车停止行驶、停入车库或停车场时,应认真检查车辆停放周围有无明火火源或易燃、易爆物品,然后切断车上所有电源,关闭气瓶组合阀上的出气阀。
九、燃气汽车夏季驾驶的特殊要求:当大气压温度35℃以上时,必须注意水(防冻液)温表的读数。
十、车辆在山区等地区使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制动系和操作系的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制动和操作装置可靠,工作正常。
2、爬长坡、陡坡时,注意提前换档。
3、下坡前,注意制动系压力及制动机构工作状况,禁止熄火空档滑行,防止制动毂过热。
4、对点火系和供油系作适当调整。
5、可酌情采取提高压缩比、改变配气相位、增压等措施,提高发动机的动力性。
十一、以上制度(规程)如有违反而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其肇事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11篇 车辆安全设施定期检查维护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确保车辆应急设施、器材齐全有效,保障生产安全有序,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结合我站车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灭火器
(一) 配置
1、所有营运车辆最少配置1个4公斤(含4公斤)以上的灭火器。
2、灭火器应放置在干燥、远离油污、方便取用的部位,不可被遮挡、上锁,并应固定放置。
(二) 检查维护
1、确保车载灭火器在有效压力内。
2、灭火器丢失、损坏、失效的及时予以更换,更换合格后方可恢复运营。
3、安检员负责灭火器的日常检查,车队长负责及时维护、补充和更换。
4、安检员必须做好车辆灭火器登记工作,建立车辆灭火器管理档案,注明配置、更换日期和有效期。
二、 安全锤
(一) 配置
1、所有营运车辆安全锤按照前后车厢左右各1把,每辆车共计4把的标准配置。
2、安全锤安装位置为车厢内前后轮过桥相对应的窗框直柱上端,安装高度在180-200mm范围内。
3、补配的安全锤必须确保底座固定螺钉在两只及以上,保证牢固不松动,防盗钢丝绳缠绕整齐、无拖挂。
(二)检查维护
安检员负责安全锤的日常检查,并登记备案;车队长负责及时补齐。
三、 紧急开门阀
(一) 配置
1、凡采用“气-电”形式控制上下客门启闭的车辆,必须配置有上下客门紧急开门阀和驾驶室单控上下客门的紧急开门阀。对新购车辆,应要求配置上客门外控上客门自动启闭的紧急开门阀。
2、上下客门紧急开门阀应安装在上客门门泵或车内上客门附近的显眼位置处,紧急开门阀的安装位置要便于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安全使用。驾驶室单控上下客门的紧急开门阀应在驾驶员正常工作状态下能安全使用的左侧位置。
3、安装要求:对于驾驶室未配置上下客门紧急开门阀的车辆应采用抽拉式开关进行补配。
(二) 检查维护
安检员负责对车辆的紧急开门阀进行检查,车队长负责修理和日常维护管理。
四、安全顶窗(应急逃生通道)
(一) 配置
1、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在车厢棚顶处设有推翻式安全顶窗(应急逃生窗)。
2、安全顶窗的尺寸面积不应小于40_60cm,且安全顶窗应易于从车内4车外开启或移开顺畅,开启后还应保证从车内外进出的畅通,其中空调车的顶窗还应带有换气扇,并有显著地逃生窗提醒标识。
3、安全顶窗在安装时应锁止牢靠、开启轻便,且密封性能良好,不能发生雨水渗漏现象。
(二)检查维护
安检员负责对运营车辆的安全顶窗进行日常检查,车队长负责维护管理,负责对运营车辆安全顶窗齐全完好情况的检查,并对损坏的安全顶窗及时进行报修。
五、 安全设施、器材安全告知规定
发车前乘务员必须进行安全宣传告知,让旅客详细了解安全设施器材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车厢内应在明显位置张贴禁止吸烟的标志,上下客门及驾驶室安装有紧急开门阀的位置必须粘贴有显著地紧急开门阀标志,且标志的粘贴应不妨碍或覆盖原有车辆的服务标志。
六、 安全警示牌
(一) 配置规定
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要求每车配置一块安全警示牌。
(二) 检查维护
安全警示牌的齐全有效列入车辆必检作业项目,在检查中发现安全警示牌损坏的,车队长必须及时进行更换。
七、 冬季防滑链条
(一) 配置
平时仓库必须配备与车辆基数相符的防滑链条,冬季冰冻天气营运车辆必须配备防滑链条
八、检查维护
安检员负责防滑链条的检查,并建立台帐车队长负责及时维护、补充和更换。
第12篇 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结合营运车辆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定三级防火责任制,公司法人代表是营运车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级责任人,各分公司负责人是二级责任人,车辆承包者是三级责任人。
二、营运车辆要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安全锤:28人(含28人)以下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4公斤灭火器,不少于2个安全锤;28人以上客运车辆配载不少于8公斤灭火器,不少于4个安全锤。
三、灭火器及安全锤必须有固定架并放于适当位置,位置要醒目,便于取用,在发生火情时旅客和司乘人员能及时使用。
四、营运车辆承包者或司乘人员是车辆消防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车辆灭火器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定期进行年检、打压等。
五、司乘人员要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常识,要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六、营运车辆内禁止旅客吸烟,车辆在发生故障时不准使用明火。
七、因车辆灭火器配备不足或灭火器失效,以及发生火情司乘人员逃离,不组织施救,或其它因司乘人员自身问题导致车辆火情扩大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13篇 车辆维修车间安全防火制度
安全防火制度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 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如何使用灭火器材,发生火警迅速拔打火警电话119。
三、 严格遵守安全防火操作规程,做到“三检”,“三不焊”,即: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认真检查,彻底消除易燃物品的安全隐患;靠近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气体附近、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坚决不焊。
四、 采购员、保管员要熟悉和掌握采购和保管物资的性能,对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单独运输、单独保管。
五、 维修场所、仓库、充电室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六、 任何人不准乱动厂内消防灭火器材。
七、 充电室、电工室、机加工车间、钣金车间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八、 修理车间、机加车间严禁乱倒废油、洗油,地面油液要及时擦净。
九、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拆卸电源插座,不得用导线直接插接电源插座。
十、 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本岗位的火源、电源,做好防火工作
修理厂安全防火责任制
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消防工作的法律法规。
二、 全体工作人员熟悉和掌握使用灭火器材,发生火警迅速拨打火警电话119。
三、 严格遵守安全防火操作规程做到“三检”“三不焊”即作业,作业中,作业后认真检查,彻底消除易燃物品的安全隐患,靠近易燃、易爆物品或挥发气体附近,未采取安全措施的坚决不焊。
四、 维修场所、仓库、充电室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
五、 任何人不准乱动灭火器材。
六、 场内不准乱倒废油、洗油、地面油液要及时擦净。
七、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拆卸电源插座,不得用导线直接插电源。
八、 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检查本岗位的火源、电源、做好防火工作。
车库安全防火制度
一、 车库内消防器材保证齐全有效,有专人负责,掌握器材的使用方法。
二、 车辆进库后要有序停放,关掉电源总开关,锁好车门、库门。
三、 不准私接乱拉电线。
四、 禁止在车库内吸烟或动用明火。
五、 认真做好防盗、防火工作,保持库内卫生。
六、 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七、 做好巡回检查工作。
义务消防员职责
一、 协助车单位领导和保卫部门做好防火宣传工作,模范遵守防火安全制度,一旦发现违反制度的职工,要进行批评和教育。
二、 努力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不断提高灭火技能。
三、 对本单位的灭火器材、工具要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状态。
安全防火职责
一、 认真学习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做到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扑救一般火灾。
二、 认真遵守安全防火责任制,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三、 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服从指挥,配合义务消防队员积极扑救。
消防通道规定
各单位内外一切通道,出入门及通住消防设施的道路,一律不得占用堵塞,必须保持畅通,否则,一旦发生火灾影响扑救,造成后果要追究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大风天防火规定
一、 五级(含五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室外一切明火作业和生活用火。
二、 有关领导亲自巡逻检查,认真落实禁火措施,防火的重点部门和易燃易爆部位要增设人员严加看守。
三、 对防火措施不落实,违反大风天用火规定,玩忽职守发生火灾的,追究有关责任者和领导者刑事责任.
吸烟管理制度
一、 仓库、易燃易爆、停车场,加油站,明火作业区车库内严禁吸烟。
二、 办公室下班前三十分钟严禁吸烟。
三、 在重点和要害部位、场所应设置“禁止烟火”的明显标志。
消防器材使用和保养
一、 各单位灭火工具须设在指定的明显地点,按要求存放,指定专人负责,并要保持完好,不得随便乱放。
二、 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灭火工具移动它用,因非灭火使用或损坏的,除由责任者包赔外,还要给以经济处罚。
更夫防火职责
一、 明确职责,知道火源、库房,易燃易爆,危险品分布地点,认真检查,精心看护。
二、 严格执行政府部门关于值班“八不准”的规定,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岗位, 不睡觉,不喝酒。
三、 尽职尽责,经常进行巡逻检查,及时发现不安全的情况。
四、 及时报告危险和可疑情况,熟识上级和本单位保卫部门值班、火情、匪情电话号码,以便及时报告险情和可疑情况。
第14篇 风电场项目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根据___风电场及《水电_局机电安装分局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加强___风电场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职责,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正常稳定和生命财产的安全,结合___风电场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治理车辆交通安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车辆交通安全职责,经常进行车辆交通安全教育,提高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强化内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
3、项目部要将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同时考核,组织落实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对项目部员工和的交通安全教育。
4、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车辆交通安全责任制的实施,主管安全生产的副职主管车辆交通安全的具体工作,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受水电_局安全管理部的领导和管理,对项目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车辆的统一保险、交通事故处理;负责监督项目部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措施,牵头组织开展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检查和对本区域内事故多发部位、多发点段的整治。
6、项目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受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的领导和管理,负责对机动车辆实物形态的管理。建立健全机动车辆管理体系和编制施工车辆安全操作规程;负责组织编制机动车辆的大、中修计划,并督促落实;监督、指导机动车辆使用,搞好机动车辆日常保养、维修,定期组织技术检验和性能试验,保证技术性能满足安全运行指标;负责对从事机动车辆操作、维修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进行监督管理,并配合有关部门对相关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及取证工作;严格执行机动车辆改造、更新、报废制度;参加车辆交通安全专项安全检查和监督整改落实;参加车辆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7、项目部驾驶员上岗资格的认定,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并负责审查、建档和监督管理;负责对拟录用的车辆驾驶人员进行岗位能力资格审查,并定期对机动车驾驶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资质配置情况进行检查,定期组织身体健康检查和技术培训、考核,不适宜人员应及时调岗。
8、项目部安全部门负责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职责,负责制定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管理法律法规,遵章守纪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项目部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顺利进行,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和检测制度;对车辆和驾驶人员应定人、定员、定岗,非生产需要和领导安排,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车辆;合理安排驾驶员出车频率,防止疲劳驾驶。
9、专职驾驶员必须经分局人力资源部和项目部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驾车。驾驶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坚持车辆保养制度,爱护车辆,保持良好车况;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树立良好的驾驶作风,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做到行车“三勤三检”;严禁私自开车,严禁违法酒后驾车,严禁驾驶与准驾不符的车辆,严禁无证开车,严禁将车辆交于无关人员驾驶。
10、在场内临时修建的施工道路上,应设置明显危险标志及必要的安全设施,以保障车辆行驶的安全性可靠性。
11、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车辆的完好状态进行管理,建立车辆状态管理台帐,做到专人负责。车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中的状态进行检查,做到专项检查与定期检查结合,及时消除隐患,及时解决和修理车辆存在的问题,确保车辆始终保持在完好技术状态,严禁车辆带故障、带缺陷运行,建立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并做好检查、维修、保养记录。
12、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按照车辆性能规定,合理安排正确使用车辆。
13、项目部的施工人员上下班的交通车辆,应使用客车,并保证车辆完好状态,做到每班检查,定期专项检查,在一时无法解决客车的情况下,采用平板货车临时替代客车,要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并经报安全技术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严禁超载、超速运行,严禁在无专项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运行,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14、租用车辆的安全管理:项目部在需要租用车辆时,应打报告到分局设备物资部审批,同意后方可租用车辆。租用、出租双方必须签订租车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合同报分局设备物资部一份存档,报分局工程质量安全管理部备案。
第15篇 停车场车辆停放安全保卫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安全管理,对车辆统一停放和管理,避免人为因素对车辆进行破坏,确保车辆安全,维护正常的车场秩序,本停车场特制定以下安全制度:
一、车辆停放管理制度
1、本车场实行封闭式管理,提供24小时停车管理服务。
2、本车场为内部停车场,只为小区的业户提供停车管理服务;外部车辆禁止入内。
3、凡在本车场停放车辆的业户,须到公司客户服中心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停车许可证。
4、为保证您的车辆安全,凡在本车场停放的车辆,须办理机动车辆保险。
5、车辆进出停车场时,应按规定的行车线路减速慢行,注意交通安全,严禁违章、逆行。
6、请将公司核发的停车卡及停车证放置在车辆前挡风玻璃的显要位置;车辆进出停车场时,请主动刷卡文明停车。
7、请按规定的位置停放车辆,严禁挤占其它车位。
8、停车后,请锁好车门、关好窗户,严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
9、停车场内严禁烟火;严禁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停车场。
10、严禁在停车场内修理车辆或使用消防水源冲洗车辆。
11、停车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司机将车辆停好后,应主动离开,不得在停车场内无故逗留。
12、严禁酒后和非司机人员驾驶车辆。
13、对于进出停车场的可疑车辆,停车场管理人员有权暂扣其车辆或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14、为了保证停车场的正常使用,请您爱护停车场内的各种设备设施。一旦造成人为损坏,当事人应照价赔偿。
15、请广大业户自觉遵守本车场的管理制度;自觉服从车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共同维护停车场的秩序。对于违反停车场管理规定的人员,物业管理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负责车库的车辆指引,维持停车秩序。
3、对车辆安全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来车时将车辆指挥到位,并检查车辆有无损坏,有无上锁。
4、严格执行停车规则对来路不明、无牌证车辆不予停放。
5、合理配置灭火装备,检查灭火设备运行情况,对漏油、漏气车辆不准停放,并及时告知车主。
6、定期开展消防演习,消除安全隐患、堵漏洞、抓死角。落实安全条例,增强防火意识。
三、消防管理制度
1、 车辆接顺序停放,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堵压消防栓;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2、 电源火线绝缘套管不被挤压,与灼热部位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3、 驾驶室、车厢的车门(包括安全疏散门)开启灵活,门锁完好。
4、 车上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
5、 进场车辆及司机应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扔垃圾及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6、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用过的油绵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停车库内。
7、 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8、 进场车辆严禁在场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9、 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进入停车场。
10、 不损坏停车场消防、通信、电器、供水等设施。
11、 在停车场设置垃圾箱(桶),必要位置设置路障和防护栏。
12、 停车声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配备灭火器、配备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检修,保持完好。
13、 严禁停车场内放汽油、柴油等燃料以及其它易燃或可燃物品。
14、 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2023年1月11日
第16篇 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由安全部负责建立车辆档案,并督促驾驶员及时做好车辆到期定级、维修、检测等工作。
二、 回场的车辆应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统一停放停车场内,并按指定地点停放整齐。
三、 车辆必须实行统一调度制度。车辆调度工作要求:
(1) 确认本次/批运输货物是否符合公司对危货承运的暂行规定范围。
(2) 确认本次/批危货运输从业人员、车辆的资质要求和必备安全条件。
⑶ 确认本次/批,配载货物数量和调用车辆的核定载质量是否相适应。
(4) 确认本次/批下达的车辆调度单提示的承运指令和安全事项是否明确无误。
(5) 确认本次/批危货调运程序中各项安全工作指标是否配套布置,同步实施,同时对业务承运台帐、日志应予如实记录反映。
四、 接受的承运车辆,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就遵守本公司《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交通部《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车辆使用、保养、维修
1、 驾驶员应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车辆。驾驶员使用新购车辆时,须根据《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进行走合保养。
2、 车辆的维护和保养。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对车辆、槽罐进行日常维护,并按国家规定进行二级维护、季检与年检。参加公安机关车管所组织的车辆检测。
3、 车辆修理。当车车辆发生故障或技术状况不良时,应对车辆进行修理,防止车辆带病行驶。车辆修理时,驾驶员须说明车辆故障原因,经主管人员同意进维修站修理。
4、 车辆保险。当新购车辆或车辆保险期到期时,车辆必须按规定购置车辆保险。
五、 设备管理
1、 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仔细检查随车所配消防器材是否齐全完好。
2、 消防器材应按规定要求配备,必须定点存放。设置的位置,应醒目易见、使用方便,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3、 消防重点部位应设立明显标志,配备、设置不同类型的消防器材,并保持足够的数量。
4、 扑救火灾用过的消防器材要及时收回,进行充气换药并填写消防器材使用登记表。
5、 消防器材实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气体型灭火器每年进行一次检查;泡沫灭火器按规定时间进行换药,消防器材的完好率应在95%以上。
6、 消火栓设置位置应合理,消防用水、管道保持畅通,其流量、压力达到规定要求。
7、 严禁在消防柜(箱)、消火栓、消防间周围堆放物资,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设备器材,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
第17篇 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4、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4、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4、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太原市液化石油制品社
第18篇 驾驶员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为全面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道路货物运输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驾驶人员必须了解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规、法律和标准,熟悉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必要的应急方法。凡直接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货物的有关知识,经设区的道路运输机构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应当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车里必须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禁止客货混装、严禁拉运危险品。
车辆每年必须按时完成《道路运输证》审验,运输时必须携带车辆《道路运输证》和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驾驶人员应自觉配合接受道路运政机构的路检路查。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凡发生道路运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有关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并及时反馈给道路运政机构。
凡事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必须了解掌握道路货物运输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识,未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禁止上岗从事运输经营。
二、严禁未取得货物运输从业上岗资格证,驾驶货运车辆从事货物运输。
三、严禁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四、禁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的规定和本安全操作规程管理要求,连续驾驶车辆运输超过4个小时以上。
五、禁止不按规定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禁止不进行二级维护非法买卖二级维护合格证、车辆不定期进行技术等级平定。
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时,必须随车携带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
七、禁止其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擅自从事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违反上述规定,将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处罚。
第19篇 建筑二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分公司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车辆出行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及相关行车手续。
2、机动车辆按时完成日常保养,定期维修、季度检验和机动车总检。
3、机动车辆严格执行“一日三检”制度,驾驶员要认真填写“一日三检“记录,确保车辆安全设施的可靠性。
4、节假日期间,机动车辆实行统一的值班车证制度,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按照值班制度对值班车辆进行官控,非值班车辆一律执行“三交一封”制度。
5、机动车驶出单程200km以上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公司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及办理长途车辆安全讲话单后方可出行。
6、机动车辆在进行大型物件吊装、拉运作业前,要对车质进行检查,对驾驶员进行安全交底讲话,不许车辆进行“三超”作业。
7、机动车辆停放应设有专项场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做到整齐统一。
8、责任单位负责每月对机动车辆的撤职、车况检查一次,对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车辆,按照修保计划进行维修,保证车辆性能良好。
第20篇 物流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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