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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监理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5

现场安全监理制度

重要性和意义

在企业管理中,安全制度如同一盏指路明灯,确保日常运营的平稳与员工的生命安全。它不仅为企业规避风险,减少事故的发生,也是对员工权益的有力保障。一个健全的安全制度能提升工作效率,增强团队凝聚力,因为员工知道他们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被尊重和保护。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盖范围广泛,包括但不限于:1) 设备操作规程,确保正确使用和维护;2) 危险源识别与控制,预防潜在风险;3) 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状况;4) 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意识;5) 个人防护设备的规定,防止职业伤害;6) 现场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明确、具体,避免模糊不清,使员工易于理解和执行。

2. 定期审查更新,适应企业变化和法规要求。

3. 强调责任分配,明确各层级职责,确保执行力度。

4. 制度的宣传和教育至关重要,员工须知其然且知其所以然。

5. 实行奖惩机制,鼓励遵守,严惩违规行为。

安全制度是企业的生命线,必须严谨对待。每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我们需持续完善制度,强化执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

现场安全监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现场安全监理制度

为加强施工阶段施工过程的安全控制,保证职业健康、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根据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程制度和上级相关规定。

2、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控制全面负责,12分部在开工前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条件。包括: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项目经理、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开工前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8)、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9)、施工现场、安全设施、设备、工艺必须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得要求;

(10)、必须建立危害防治措施,为操作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11)、必须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13)、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3、工程开工前驻地办必须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4、审查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必须签字。

5、 现场监理人员每天应对施工现场安全情况进行巡视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呈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驻地办在做监理规划和工作实施细则时,应把监理对安全生产的控制措施,做为一项必要的内容列入工作规划中,规范安全控制程序。

7、 做好每周的监理例会,把安全监理控制工作做为一项重要的议事内容,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对现场安全技术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总结制定有效对策。

8、对每日施工运行过程中安全技术、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在监理日志中做好专项记录,月报中列出专项对每月的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总结控制方法。

9、在实施监理过程对安全隐患的处理办法:

(1)、有关安全的主要部位、关键部位、加强监理旁站督促施工单位安检人员到位;

(2)、督促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系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要求者指令停止整改。

(3)、通过指令性文件对施工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4)、要求施工单位对其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提供出厂“三证”。

(5)、利用支付手段,协调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走向正规。

第2篇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5

项目部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五)

一、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和公司要求,为保证工地的文明施工,展现我项目部良好的形象风貌,特制定以下公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二、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合格安全帽,佩带工作证,衣冠整洁,不打赤脚,不准穿拖鞋,不光背赤膊,注意个人形象。不得违反安全禁令。

三、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四、不准使用电炉或用电热器烧水。

五、禁止乘座升降机吊篮上落,乘座者和开机者一并处罚。

六、禁止在 严禁烟火 区内吸烟。爱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

七、一切用电必须安全接地,并通过漏电保护装置,各种机械不得带病工作,不准超负荷使用,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八、机械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不得随意抽人临时操作。

九、现场电线线路不得随意乱搭乱接,未经同意不准私自安装插座。电动设备必须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机共用,临时停工停电或是下班退场,都应关闸切断电源,各闸不准用其他金属物代替保险丝。

十、混凝土板面、架子上不准超负荷堆放各种材料,雨篷板等悬臂板上禁止堆放一切物料,。

十一、严禁在高空抛落各种材料。一切拆除材料、工具及清理各楼层的杂物时,不准从楼上投掷到下面。

十二、使用手提电动机械、器具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十三、坚持现场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不造成人为的浪费。

十四、讲文明,尊敬上级,团结同志;不说脏话、粗话,不打架、不酗酒闹事。

十五、遵守项目经理部多项规章制度,按照作息规定时间上下班,按时休息。

十六、讲究卫生勤打扫厨房、宿舍、环境、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不乱扔杂物,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泼脏水和乱倒剩菜剩饭。

十七、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生产、生活设施;不随意乱涂乱画。节约用水和用电。

十八、多做好事善事,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检举揭发坏人坏事。

第3篇 施工现场机械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写

1.施工现场机械无论是租赁的还是自有的,必须确保设备的完好、安全、可靠,使用前须制订安全操作规程,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保养。

2. 施工现场要设置施工机械管理人员,对大、中、小型机械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及检查,保证施工机械安全运行。

3. 对施工现场租赁的塔式起重机、提升机及各种机械设备,出租和承租双方方应签订租赁合同,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

委托安装单位拆装塔式起重机时,还应签订拆装合同。

塔式起重机的拆装单位资质、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等材料及设备统一编号、检测报告等应一并存档。

4. 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规范要求安装,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5.施工现场对机械设备应以使用和保管并重为原则,按照“十字方针”(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定期进行保养工作。

6. 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必须安装防护罩,在维修、保养、清理时必须切断电源并设人监护。

7. 施工现场按规范搭设机械设备工作棚,流动设备必须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坚实干燥的地方。

8. 机械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信号等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

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9.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严禁上岗作业,严禁施工机械超负荷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禁止施工机械带病作业。

10.机械进入施工现场后,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机械安全技术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各项规章制度。

11.班组操作人员须每日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做好交接记录,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机械安全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12.施工机械必须专人操作、管理、非操作人员严禁使用,专业工程师对机械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使其了解机械使用性,发现机械运转不正常时应先停机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不得违章操作。

13.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要求。

第4篇 施工现场储油罐油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现场储油罐(油桶)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现场储油罐(油桶)造成的危害,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项目部财产和职工生命健康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油品的散失、被盗,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储油罐地址和罐区环境,必须考虑防火安全问题,要与驻地、周围居民居住区、公路、铁路、通信线路、架空电力线等处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

1.与铁路线、施工现场驻地、居民居住区及公共建筑物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60米;

2.与公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15米;

3.与国家一、二级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40米;二级的架空通信线路之间的4.与架空电力线路和不属于国家一、安全距离不少于1.5倍杆高;

5.与爆破作业场地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少于300 米;

6.罐址不能建在有地下管线的地面上,并要有不少于40米的安全距离。

二、储油罐(油桶)安全

1.储油罐尽可能采用地下(全埋)或半地下(半埋)方式,放置采用卧式。桶装汽油要放在阴凉的地方避免曝晒。

2.一切用于储存、输转汽油的油罐、管道、装卸设备等必须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

3.桶装汽油要留有不少于7%的空间,也不能太少,防止汽油加速氧化生胶。桶盖要拧紧。容器要干净防止杂质或其他油品混入。

4.对油罐、管道、油桶要经常检查维修,防止漏油。对油品质量进行检查,防止亏损和变质。

三、罐区安全

1.罐区场地最好用砂石灰土夯实或混凝土铺筑。

2.为防止油罐爆裂,油品流散,特别是防止油罐发生火灾时,由于油罐被炸坏,油品流淌燃烧,使火灾扩大蔓延,因此,地上油罐或半地下油罐。

3.储油罐周围要设置围栏进行封闭防护,并要悬挂“禁止烟火、严禁火种”“油库重地、闲人免进”等安全禁止标志、警示标志和火灾报警标志。

4.罐区(油桶)场所内要备有必要的泡沫灭火器等有效的消防器材,并应定期检查,保证其完好和有效性,不许任何人挪做它用。

5.要装设防雷电(如:避雷针)设施,其防雷击范围要覆盖整个罐区。

6.罐区周围要平整畅通,不得有阻碍车辆通行的各种障碍物。

7.及时清除罐区内及周围的易燃物和垃圾,对用过有油质的抹布、棉纱之类要妥善保管或处理,掉落地上的零星油料要及时清除。

8.罐区要制定并悬挂装、卸、输油操作规程,设专人管理、看守和操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并随时检查罐区环境安全,消除或制止各类安全隐患及不安全行为。

四、装卸(收发)作业安全

1.进入罐区或汽油桶场所的人员不准带入火柴、打火机等火种,更不准带入明火或火星。罐区内严禁吸烟。不允许穿带钉鞋登上装载汽油的大桶和油罐。要穿着不产生静电危害的服装。

2.夜间作业时,照明应使用防爆灯,不得使用一般电灯或碘钨灯照明,更不允许用明火照明。

3.盛装过汽油的空桶、空罐,不得接触火星,防止着火爆炸。

4.往油罐装油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以减少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接触。

5.装卸和输送油料时,不得在油管出口上安装绸、毡滤袋。不得用人造纤维织物擦洗。

6.在空气特别干燥,温度较高的季节,应加强接地装置的检查,适当放慢灌油速度,必要时可往接地柱周围浇水。

7.一般在装油开始和装到容量的3/4 以后,容易发生静电放电事故,在此时要适当控制流速。

五、油罐清洗作业安全

1.指定专人,统一指挥,并对作业人员按分工任务提出明确的操作技术规程和安全要求。

2.划定警戒区,设立警戒线和警示牌,严格控制可能产生的各类火花因素,严防铁器等工具或设备撞击。要派专人值班负责消防检查和监护工作。

3.不能利用输油管线代替洗罐用的进水管线,行喷溅式注水,也不能使用高压水枪冲洗灌壁,冲洗下来的含油污水要安全妥善处理,不能污染土壤。

六、维修作业安全

对油罐、油桶进行电焊等产生火花的维修作业,必须经过清洗以后才允许进行。不准对盛装有油品的油灌、油桶或未经清洗、含有油污的油罐、油桶进行电焊等产生火花的维修作业。

七、应急预案管理

设有油罐的施工现场必须把油罐(油桶)作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管理和控制,结合现场实际,建立应急队伍,制定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理措施,做好兼职消防人员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确保能够做出合理反应,采取有效措施,正确使用消防设备,防止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减少损失,保证安全,严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第5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重在落实

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凸现得异常重要。注意安全,关爱生命、是施工单位发展生产力和创造效益的有力保证。笔者根据多年来的工作实践经验,认为要搞好安全生产,实现安全事故为零的目标,必须以人为本,切实抓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应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人为本,做好“人”的工作,这里说的“人”分为两部分的人:第一部分是参加施工过程中的全体人员,即是施工单位的项目部、工区和施工队的人员(其中包括民工)。项目部不仅要做好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学习和宣传工作,还应加强对民工队伍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因为民工直接参与施工生产的时间要长,但其整体素质和安全意识较低,导致因民工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等因素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很高。施工项目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放在抓好民工队伍的安全宣传教育上,切实提高民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规范操作水平,预防和杜绝违章作业。第二部分是施工现场周边的人群,施工现场周边人群的数量多和安全意识薄弱,常会增加安全生产工作的难度。因此,首先要做好施工现场的隔离,严禁闲杂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区内;其次要加大对周边人群的安全宣传,增强人们的安全意识。同时要争取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必要时要深入到周边的居民区、村庄、学校进行广泛宣传,得到周边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领导重视,即项目经理及班子成员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有高度的安全责任意识,大型工程项目建设应配备若干专职安全员,即项目部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工区和施工队配备一至两名兼职安全员,组建成一支安全保障队伍,由项目经理直接指挥。要把好安全员的选择任用关,综合考虑其安全从业经验、文化素质和责任心等条件,择优选择。要重视对安全员工作的考核,将考核的重点放在检查安全员所管理范围内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数量多少和是否发生过安全事故及频率高低上。项目经理及公司班子成员应把安全生产纳入议事日程,经常亲临施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员的工作,特别是检查其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和每次安全检查后的整改工作是否到位。杜绝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走过场或应付上级检查,必须以施工现场的实际状况出发,认真查找安全隐患。

三、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因地制宜就是针对各单位具体的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管理制度,不能生搬硬套,比如:同一项目不同的地段有相关的安全制度。制度建立完善之后,不能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而必须重在抓落实兑现。各项制度的落实必须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落实到位。要坚持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员每日巡视制度,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得到处理和排除,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四、重视安全教育,切实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营造一种“人人管安全,人人懂安全,时时处处讲安全”的安全氛围。完善安全教育机制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是提高和促进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的必修之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鼓舞士气,增强战斗力的强心剂。切实加大安全生产的宣传力度要从人力、财力上增加投入,要加大全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和素质,要及时完善和维护好施工现场的标语、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损坏不全的要及时更新,确保安全设施正常运转。

“安全生产,警钟常鸣”,我们要构建起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第6篇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职工的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施工现场必须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体制,完善机械设备安全责任制,各级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施工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应负责机械设备的监督检查。

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熟悉各自操作的机械设备性能,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在非生产时间内,未经项目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机械设备。

四、机管和操作人员必须相对稳定。操作人员必须做好机械设备的例行保养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五、新购或改装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制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

六、经过大修理的机械设备,必须经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施工现场的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等)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除,安装后必须经项目部、公司有关部门和建委及安监局认可的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八、塔吊、施工升降机的加节,必须由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并经项目部和公司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九、施工现场的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由项目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十、机械设备严禁超负荷及带病使用,在运行中严禁保养和修理。

十一、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定机、定人、定岗位制度。

十二、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项目部、公司和上级部门的有关规范、规程及制度。

第7篇 现场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是施工现场保证员工作业安全的重要设施。为了使防护设施和标志起到严肃有效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细则适用于大同煤矿集团塔山2×660mw坑口电厂(二期扩建)工程 脱硫系统epc项目的各外协单位的施工作业场所,生产班组、生活区及所有施工人员。

三、职责

1 各外协单位要根据施工实际情况,提前向安保部提报安全设施计划,满足施工安全的需要。

2 安保部经项目部批准后,选定2~3个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防护设施厂统一选购。

3 本企业能够自行制作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围栏、孔洞盖板等,由安保部指定各专业公司制作。

4 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的管理,按照项目部定置的管理区域,由各专业公司负责,安保部进行监督。

四、细则

1 项目部要通过工程的安全设施补助费和投标的专项费用,保证安全防护设施的及时到位。各专业公司按照公司内模大纲承担安全防护设施费用,满足安全作业的要求。

2 安保部组织设计,并做好安全标志和防护设施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

3 各单位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布置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

4 所有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标志要满足《火电工程施工安全设施规定》的要求,对于孔洞盖板、防护栏杆、脚手架平台统一编号,明确责任人,定期维护。

5 现场所有安全设施和标志严禁随意拆除,如作业需要拆除时,由各专业公司填报拆除清单,经安保部同意,并采取监护和临时保护措施,方可拆除,作业完成后立即恢复。

6 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2)安全自锁器(含配套缆绳);

3)安全速差自控器;

4)手扶水平安全绳;

5)漏电保护器;

6)滑线安全网(含钢丝绳、滑环);

7)安全标志;

8)绝缘手套、隔热防火板。

7 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1)活动支架;

2)安全围栏;

3)孔洞盖板;

4)废料垃圾通道

5)低压配电盘防护罩;

6)电焊机集装箱;

7)定点吸烟室,水冲厕所;

五、记录管理

1 安保部进行采购发放记录。

2 各单位进行领用安装记录。

3 安保部进行质量、性能调试记录。

第8篇 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在强化安全管理前提下,把经济效益搞上去,就必须把施工现场管理列入议事日程,对此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单位要进行组织均衡生产整顿,合理建议劳动组织,明确岗位责任制。各个施工场所保证三通一平,整齐清洁。同时要放大施工职责牌,保证施工程序运行合理化、标准化。

二、认真搞好文明施工,特别要保持良好施工秩序。在施工过程中,以安全为天,发动职工自检,互检为主,做好原始记录。

三、严格入库物资的检查和验收,对不合格的物资,可退货或拒收。现场物资流动实物要做到实量化,摆放有序,标志明显,帐、物、卡相符,实行物流有序化。

四、进入施工现场的物料必须根据施工平面图进行相应的分类摆放,且摆放整齐、美观。

五、建筑用料必须按当日施工计划用领,做到工完料净,防止浪费。

六、建筑垃圾要做到一天一清扫,清扫完后,及时运走。

七、凡有可能发生人员坠落危险地点,必须装有防止人员坠落的设施(如安全网),从事有坠落危险的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必须拴在牢固的构件上。

八、高空作业搭挑板时事前认真仔细检查各个部位的稳固情况,工作是务必小心。

九、加强机动车辆运输管理,防止车辆伤害。

十、加强防火知识宣传,严格执行防火制度,加强电气安全技术教育,严格执行电气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制度。

十一、采用各种措施,减少环境污染,降低粉尘浓度,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制度

1 外来人员无项目部人员许可证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 工地工作人员及施工队人员若无工作卡、安全帽、工作服者(三者缺一不可)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3 公司、甲方单位、协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由项目经理部派员陪同,并戴备用安全帽后方可进入现场。

4 进入施工现场的非本公司工作人员一律实行登记制度。

5 保安人员实行现场巡视制,密切注意消防器材的完好性,电器使用的安全性。

6 一旦发现在施工现场抽烟、大小便者,立即记录在案,及时向工地办公室汇报,交由工地办公室行政主管对其进行处罚。

7 进入工地现场的所有设备、工具由门卫保安进行登记,登记清单次工地办公室保管。

8 任何人员不得携带工具、设备、材料出场,必须由项目经理部主管人员的批条方可带出。

9 保安人员必须保证工地施工区域的安全。

10 施工现场巡视的保安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1 保安人员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项目经理部汇报。

12 合同期内工地财物被盗,由保安公开向公安机关提出立案,并积极侦破。

13 夜间值勤的保安人员,必须巡视施工区域,不得睡觉。

14 保安人员必须忠于职守、坚守岗位,保护工地财产不受损失。

第10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2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一般要求

1.1工程技术人员在接受安全培训取得内部安全资格后方可进入工程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接受业主或公司现场工程师安排的安全培训。

1.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扣好帽带,并穿着工装。

1.3电气、电气焊、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1.4工程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标准,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

1.5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1.6工程现场项目组联合施工单位每周要召开一次现场安全例会,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安全工作,传达贯彻公司的安全生产文件、规范、标准。

1.7施工项目组要坚持每天的安全快会制度,根据当天任务讲清安全注意事项,班中要检查,班后要组织清理,并按照要求做好快会记录和检查记录。

1.8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班前、班中不得饮酒。工作时间不准嘻戏打闹。

1.9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地面上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设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人字梯中部要有结实的牵绳拉住。

1.10发生事故及时报告,重伤或死亡事故首先急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2、施工现场

2.1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必须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符合安全、文明卫生的要求,对散落的管件、废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整理。

2.2施工现场周围、悬崖、陡坡处应设置围墙或栏杆,工地内的沟坑,应填平或设围栏、盖板,现场的孔洞、变配电所、木工房、仓库以及易触电、坠落、碰撞或射线伤害等危险处应设置醒目的安全标志,所有安全设施及标志不得随意挪动或拆除。

2.3危害工人健康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仓库内。

2.4对产生噪音、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将噪声控制在国家现行标准内,以减轻噪声对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危害。

2.5施工现场危险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2.6雨、雪天气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

2.7工地运输车辆,应进行安全检查,严禁带病行驶。工地运输车辆驾驶员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乱停放,严禁客货混装和带人行驶。

3、现场与个体防护

3.1施工现场的“四口”“五临边”必须采取围栏、盖板、安全网进行防护,正在防护的建筑物出入口,多层交叉作业,必须设防护棚或隔板。施工现场所有的通道口、预留洞口等危险处所,应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按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2凡在2米以上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栓挂牢固,严禁栓在不牢固的物体上。如作业上方无栓挂点,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

3.3现场从事喷漆、打磨除锈等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有毒有害物质容器内、坑道内作业前必须取样分析,其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标准,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出入容器必须使用金属爬梯并派专人监护。

4、施工用电

4.1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高低压线下方不得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材料、构件及其它杂物;

4.2施工临时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布局,使用期满应立即拆除,凡超三个月的工程,所有电气设备、线路应按正式工程的要求安装;

4.3在建工程以及施工中起重机臂杆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必须保持规定的距离;

4.4现场架空电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挂在树上、钢脚手架上以及其它金属设备上,严禁用金属丝绑扎电线,现场电线的架空高度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电缆线不得随地拖;

4.5施工现场应使用内装漏电保护器的标准型配电箱,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安装在干燥、通风和不易碰撞的地方,移动式配电箱应装在坚固的支架上,开关箱与地面的距离宜大于0.6m,小于1.5m;

4.6开关箱、配电箱的引出线应一律设在箱体下底面,接头处无破损漏电现象,箱内宜保持清洁,箱外应有防雨措施,工作完毕应锁好箱门;

4.7各种电机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按要求接地或接零,在容器内施工应使用安全电压,易燃易爆仓库内应使用防爆型灯具;手持电动工具必须使用漏电保护器,操作人员穿戴绝缘护具;

4.8现场临时用电应该三级配电(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二级保护(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上配漏电保护器);现场各种机电设备,安装电源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经过漏电保护装置并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

4.9每台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严禁“一闸多用”;配电箱、闸刀箱,必须门锁齐全,闸刀盖扭齐备,严禁一闸双用或多用以及动力、照明合用。

4.10施工单位应使用各自的配电设施,如确需动用他人设施时,需征得他人同意,并加强使用期的管理,保证安全完好状态;

4.11电焊机、电锯等中小型机械设备,必须平稳、牢固、接地良好,防护保险装置齐全有效;

4.12电焊把线、电源线、气瓶管线禁止混在一起,避免把线接头处过热而导致危险。

5、防火防爆

5.1施工现场须设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水源必须充足,灭火器定期换药,防火器材应设置明显、易取之处,并经常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2各类材料仓库、木工作业场所以及其他禁火的地方,均应挂有“严禁烟火”警告牌,禁火区严禁吸烟;

5.3在生产厂内动火,须严格遵守厂方防火规定;

5.4现场锅炉的安全阀、压力表、水位表应齐全有效;

5.5乙炔、氧气等压力气瓶的安全附件,必须保持完好,分别存放,存放点距明火10米以上,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气瓶必须竖放,并设架搭棚,防止暴晒和雨淋;

5.6现场易燃品仓库同永久性建筑、临建设施及各类木材堆场的安全距离,一般不应小于20米,与锅炉房、厨房及生产用火源距离不少于30米;

5.7扩建工程施工现场,在禁火区内动火,除办理动火证外,还应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防火措施,增设防火

隔离墙;

5.8在试车保运期间,对有防火要求的装置,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厂方安全规定,禁止将火源带进现场。

第11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治理制度。

2. 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治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治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职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分,并组织气力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分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合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气力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排挤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治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间隔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3)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并严格执行“电焊十不烧”规定。

(14)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治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3. 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职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天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4. 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分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条件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分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分及所在地区消防部分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条件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分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条件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5. 消防安全治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职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6. 义务消防队练习计划

为了保证本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告能力,进步业务素质,成为一支练习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特制订以下练习计划。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熟悉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把握消防器材的操纵知识,进步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分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分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纵技能练习,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7. 特殊重点部位防火治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排挤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纵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间隔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间隔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间隔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间隔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目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赏罚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职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材料仓库防火治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进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留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放工前后的检查工作。

9. 木工间防火治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职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职员吸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天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职员严禁进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0. 机修间防火治理制度

(1)机修间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机管员全面负责。

(2)机修间各种防火警告牌必须齐全,各种制度上墙。

(3)机械设备安放位置选择公道,电线及配电箱设置规范,做好机械的接地或接零。放工时切断电源。

(4)油类物品要回类存放,配备一定数目有效的灭火器。

(5)按规定做好天天的检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11. 电焊间防火治理制度

(1)电焊间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职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纵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纵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12. 油漆间防火治理制度

(1)工地油漆间设专职的仓库保管员。

(2)仓库保管员应懂得化学危险品的基本性质,工作认真。

(3)严禁库内吸烟,对违者进行严格处罚。

(4)建立“禁火区”动火审批制度。室内电器设备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确配置灭火器材,做好定期检查。

(6)严禁闲人进内。

13. 职工宿舍防火治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14. 食堂间防火治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长全面负责,经常对炊事职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进步灭火技术,增强防火意识。

(2)炊事职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3)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4)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5)灶间严禁堆进易燃物品,炊事职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15. 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进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分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职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职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第12篇 施工现场电、气焊割安全防火制度

一、防火安全规定,

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有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

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的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

3、用火审批权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定位(层、段、档)、定人(操作人、看火人)、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作,应事先更换用火证。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

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有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

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了焊割。

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7、遇有5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

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平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

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

二、看火(监护)人职责

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

2、要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

3、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没落。

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

5、要根据情况,备好 适用的灭火器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挡等),做好灭火准备。

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保卫部门汇报。

三、电焊工的操作要求

1、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

2、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钢丝代替。

3、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两瓶之间不得小于5m,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10m。

4、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上。

5、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 ,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

6、严格执行防火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不力,与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

四、气焊工的操作要求

1、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

2、乙炔瓶、氧气瓶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

3、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

4、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求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5、乙炔瓶、氧气瓶严禁曝晒、撞击,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

6、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

第13篇 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

为认真落实建筑工程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全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法规、规范,现将我县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明确如下:

一、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单独编制和审批,编制应有针对性,审批签字应规范、真实。办理质安监登记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审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涉及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其专家论证审查报告和建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附表二)应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

三、打桩施工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桩机性能、施工场地、施工环境、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等情况进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桩施工安全检查表》(附表三)及相关材料自查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上报材料审查合格且施工现场经检查符合打桩施工要求的,方可开始打桩施工。

四、基础浇筑前,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技术交底会,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安全监督人员、业主现场负责人、施工企业安全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专职安全员、项目总监以及现场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同时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技术交底表》(附表四)上签字。未组织技术交底会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基础浇筑。

五、施工现场脚手架首次搭设验收后三天内监理企业应将施工形象进度告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现场无监理的则由施工企业告知)。

六、中间结构验收前,施工、监理企业应共同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组织自查,并填写《建筑工程安全检查表》(附表五)后上报工程所属建筑安全主管部门,复查后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方可进行后续施工。

七、施工、监理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大型起重机械设备监管的通知》(绍县质监〔2007〕27号)、《关于完善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月报制度的通知》(绍县质监〔2008〕6号)、《关于建立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企业月检上报制度的通知》(绍县建管〔2008〕30号)等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建设工程大型机械的验收、备案工作,按时上报重大危险源施工信息及企业月度检查情况。

八、本工作要点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14篇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树立“安全生产、顾全大局”的理念,杜绝各类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对不服从项目部人员管理者第一次下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再次加倍。与项目人员吵架,罚款100元,再次清除场地。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穿裙子者,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不系安全帽带罚款1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者,每人一次罚款100元。各班组对不合格的安全帽必须更换。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20元,对在外架、电梯井、卸料平台、楼梯间等危险作业地点施工时不系安全带者罚款200元。

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防护,电缆为二芯电缆,电线不得随地乱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电缆不得绑扎或悬挂在钢筋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方法,违者一处罚款50元。

四、劳务公司必须对各班组进行综合治理及安全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100元罚款。

五、各班组长必须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和上班前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该班组长100元罚款。

六、劳务公司对项目部通知不执行,每天罚款100元,直至完成,各施工班组对于项目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填写整改报告书报项目部验收,整改不及时每天罚款200元,未报整改报告书罚款100元。

七、严禁使钢管、钢筋、扣件等材料物品从楼层上掉下来或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罚款500元,对班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项目部通知开会不到、不请假者一次罚款2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职工晚上外出必须给施工队长请假,凡不请假外出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九、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热器、煤气做饭,违者处罚500元。

十、各班组使用的配电箱由各班组自己负责进行保管,并由专人负责,箱内元器件及箱体因人为原因损坏,由各班组人员赔偿。

十一、施工作业时,脚手架必须高出作业面1.2米以上,临边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高空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违章作业罚款50元。

十二、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设备,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发生推诿、扯皮现象时,给予该现场所有施工班组500元罚款。

十三、脚手架上各种防护材料(水平网、密目网、架板等)严禁任意拆除,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违章人员50元罚款。

十四、脚手架、预留洞口、电梯井的防护应及时做好,防护不及时,第一次下整改通知,第二次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再次加倍。防护完成后严禁任意拆除,电梯井防护发现未通知项目部而拆除者给予劳务公司1000元罚款。

十五、施工洞口的防护,劳务公司必须设专人负责,并将人员报项目部,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十六、当天没有上班的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走动,严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违者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责任班组200元罚款。

十七、各施工班组的机械设备,必须指定使用责任人,并报项目部,专人专机,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设备,违者对违章人员给予50元罚款。

第15篇 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依据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规定。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员负责实施。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册》、《特种人员名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办公室实施。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建筑法》、《生产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卡相关内容。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持上岗证,每年还必须根据长春市有关部门安排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指定部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训、年审。

9、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知识教育。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

11、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b、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资料要收集归档,职工要进行书面考试,试卷编号存档。

12、随着季节的变换,要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冻防滑,防署防雷,防风防讯等教育。

13、随着施工的进程,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阶段性的安全教育。

14、节假日前后,要针对思想麻痹和不稳定,纪律松懈而易发事故的特点,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时间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日常教育,搞好现场教育。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形势拓展内容,要包括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

17、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事故急救知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后,由于抢救不当,造成扩大事故的后果。

第16篇 危险品装卸作业现场安全监控管理制度

危险品装卸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机动车辆不应直接进入危险建筑物内时,宜在距建筑物不小于2.5m处进行装卸作业;

二、当建筑物内火炸药粉尘或易燃易爆溶剂挥发气体时,机动车应在建筑物门前不小于5m处进行装卸;

三、装卸危险品的高位站台,应设置防止车辆顶撞站台的缓冲件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

四、装卸、搬运均应轻拿轻放,严禁翻滚拖拉,或用橇棍、榔头等铁器敲打部件;

五、普通汽车装车时,车厢底部应铺软垫,不应倒置或侧放,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且产品包装箱超出车厢高度不应超过包装箱高度的三分之一。车厢应盖好蓬布,捆绑牢固,在确保包装件固定可靠后,方可关严车厢栏板;

六、专用运输车装车时,控制装载质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包装件应码放整齐,码放高度不得超过1.5m,正确使用车内专用捆绷带和挂钩。中途卸车后,及时调整包装件的堆放高度,防止高位坠落和撞击;

七、装运危险品时,驾乘人员应对危险品的包装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包装要求和破损的,要及时报告和处理,同车运输不同品种危险品时应按《危险品库房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第17篇 施工现场安全消防管理制度

1、进场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基本灭火方法等安全防火教育后方能上岗。

2、施工现场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根据易燃建筑面积和易燃材料情况,配备足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悬挂防火标志和安全防火通道标志。通道照明设施应保持良好状态。外墙排栅必须在每层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筒,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任何人不得随意动用一切消防器材,违者坚决按有关规定处罚。

3、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只能在吸烟室内吸烟。

4、施工现场各种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由电工安装敷设,要求接头牢固,绝缘良好和安装合格的保险设备,使用时不得超过安全负荷。各施工段设大闸,工地电源线路应经常派人巡查,电箱附近严禁堆放杂物。

5、加强对碘钨灯和大功率的照明灯具的使用管理,要设专线供电,并要每盏灯具有独立开关。

6、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作业审批制度。在建筑工地范围内,凡需要焊接、切割作业,必须由用火作业区的防火责任人审批,办妥动火作业审批手续方能动火,并认真落实动火作业的各项安全措施。

7、作业前应清理工作区附近的杂物,特别注意在高空进行焊接、切割作业时,作业点下方的可燃物一定要清理干净,同时采用接取焊渣的措施,并设专人携带消防器材看护,工作结束,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引起火灾危险,方可离开。

8、氧气瓶、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少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少于10米。

9、执行安全检查制度,要求班组做到班前班后检查施工现场,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

10、木工制作时遗留的木屑、刨花等易燃物体,必须做到每天下班前清理干净,并按指定安全地点堆放好,不得留下火险隐患。

11、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且不宜堆放过高(不要超过1.6米),材料堆之间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12、临时搭建的厨房与宿舍应分开,炉灶指定专人看管,人离熄灭。

13、临时宿舍内禁止生火煮食,禁止乱拉乱接电源,临时宿舍禁止使用电热器具。

14、现场工地的仓库、配电房等地点,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5、公司每季度,分公司每月进行一次防火检查,项目部每星期组织工人进行防火教育,每周进行一次全面防火大检查,每月进行一次群众性的消防活动。将工地防火隐患降低到最低的限度。

第18篇 装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要求

1、凡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合理使用安全带、安全帽,扣好帽带,并穿着工装。

2、电气、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工程现场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工作标准, 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

4、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安全措施。

5、不准带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不准穿拖鞋、赤脚、赤膊、敞衣、戴头巾、围巾工作;施工过程中不得饮酒。工作时间不准嘻戏打闹。

6、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地面之间角度以 60 度为宜,在光滑地面上使用梯子登高时要有防滑设施,没有搭勾的梯子在工作中要有人扶住梯子;人字梯中部要有结实的牵绳拉住。

7、发生事故及时报告,重伤或死亡事故首先急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

二、施工现场

1、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必须布局合理、堆放整齐、符合安全、文明卫生的要求,对散落的管件、废料、建筑垃圾应及时整理。

2、危害工人健康的各种有害物质,应存放在通风良好的专用仓库内。

3、对产生噪音、振动及异味的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

4、施工现场危险区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的明显标志。

5、雨、雪天气,应及时排除路面积水、积雪,并采取防滑措施。三、现场与个体防护

1、凡在 2 米以上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高挂低用,拴挂牢固,严禁拴在不牢固的物体上。如作业上方无拴挂点,应设置安全拉绳或安全栏杆。

2、 现场从事喷漆、打磨除锈等作业,必须按规定配戴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有毒有害物质容器内、坑道内作业前必须取样分析,其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标准,作业人员必须戴防毒面具,出入容器必须使用金属爬梯并派专人监护。

3、施工临时用电 必须严格遵守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 50kw 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组织设计。5 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 50kw 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和电气防火措施

2、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其他用电人员必须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和技术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人监护。

5、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

b.保管和维护所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c.暂时停用设备的开关箱必须分断电源隔离开关,并应关门上锁;

d.移动电气设备时(手持式电动工具、小型可移动式工具除外),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

6、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

7、施工现场供电的 tn-s 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

8、配电箱、开关箱进行维修、检查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9、电缆线路应采用沿支架或墙壁架空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装饰装修工程或其他特殊阶段,电源线可沿墙角、地面敷设,但应采取防机械损伤措施。施工现场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和电缆。

10、配电系统按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要求,应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总配电箱内应装设电度表,并应装设电流、电压表。

11、总配电箱的电器应具备电源隔离,正常接通与分断电路,以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功能。

1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断路器、分路断路器或总熔断器、分路熔断器。

13、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断路器或熔断器,以及漏电保护器。

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15、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

16、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配置固定线卡、进出线应加绝缘护套并成束卡在箱体上,不得与箱体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进、出线应采用橡皮护套绝缘电缆,不得有接头。

17、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且不得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

18、配电箱、开关箱的电源进线端严禁采用插头和插座做活动连接。

19、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应由专人负责。

20、配电箱、开关箱应定期检查、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鞋、手套,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并应做检查、维修工作记录。

21、焊接机械

a. 焊接现场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b.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一次侧电源线长度不应大于 5m,电源进线处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c. 交流电焊机械应配装防二次侧触电保护器。

d. 电焊机械的二次线应采用防水橡皮护套铜芯软电缆,电缆长度不应大于 30m,不得采用金属构件或结构钢筋代替二次线的地线。

e. 使用电焊机械焊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具。

22、严禁使用碘钨灯照明,一般场所可使用额定电压为 220v 的照明器,220v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2.5m。行灯及潮湿等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低电压照明器,电源电压不应大于 36v。

2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与 pe 线相连接,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路保护电器和漏电保护器

24、施工完成后临时用电的拆除应报知项目公司,不得私自拆除。

25、施工临时用电不可作为租户办公的正式用电使用。

26、项目管理人员如发现临时用电安全隐患有权及时停电处理、令其停工整改。

五、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1、在楼内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先清理作业现场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有烟感探头的场所,要做好保护,防止误报警。

2、动火作业现场要有相应的消防灭火措施,例如准备水、灭火器等,以便发生火警时,能迅速灭火;

3、动火作业人员在作业前要了解该部位的消防设施及疏散通道;

4、动火作业完毕之后,要清理好作业现场。对不申报而进行动火作业的人员(或部门),除通报批评外,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9篇 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要求制度

1施工组织设计中规定消防通道,保证消防车进入现场。

2楼面作业与地面指挥机构要有可靠通讯设备,一旦有险情作业地点可及时向指挥部门报告。

3施工中不得采用易燃材料,不论结构和装饰施工,要及时清除多余的易燃材料,运出大楼到可靠地点放置。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如达不到上述要求,应设置专门隔离设备并经过专门审批。

5现场焊割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防火教育,工地按工程情况要建立焊割作业的安全规范,如《十不烧》的规定、使焊、割作业按规定进行。

6在装饰施工阶段,油漆等有散发可燃气体的作业,应注意及时通风外还应指定消防安全措施。

第20篇 变电站检修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检修现场安全措施更加完备、完善,保障设备、人身安全,切实保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原则,真正落到实处,现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望严格遵照 执行。

一、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下列组织措施:

1. 工作票制度

2. 工作许可制度

3. 工作监护制度

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二、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下列技术措施:

1. 停电.2. 验电.3. 装设接地线.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三、工作许可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自设安全措施的装设必须遵守调度命令,得到自设安全措施后可以开工的 动令方可进行。

2. 自设安全措施的拆除,必须在设备检修验收及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之后,单独填写操作 票,执行操作完毕后方可向调度汇报:××设备检修已竣工、自设安措已拆除,可以复电。

3. 自设安全的设置范围必须符合检修申请任务调度批准的停电设备范围之内进行,超出停 电设备范围应另行申请,同意后方可增设自设安全措施。

4. 自设安全措施的界定为:母线刀闸及旁母以内的非线路刀闸、地刀设备检修所设 置的安全措施均属自设安全措施。

5. 自设安措的种类为:a.地线、地刀;b.禁止类标示牌;c.许可类标示牌;d.临时遮围栏 及绝缘地板;e.需退出交直流低压电源保险开关和pt二次保险及有关保护及自动回路压板等 。

四、检修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在生产场所检修人员必须正确着装,严禁穿化纤服装等违规着装进入生产检修现场工作 。

2. 除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调试、化验测试分析等室内工作外,凡在其他生产场所进行 生产活动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 高处工作传递物件时,严禁上下抛掷。

4. 雷击时禁止在室外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工作。

5. 在站内场区和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由两人放倒搬运,在开关检修搭拆台架 时,应加强现场监护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 工作班人员在未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的情况下,严禁私自变更检修设备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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