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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报告制度汇编13篇

更新时间:2024-05-06

干部报告制度

有哪些制度

干部报告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涵盖了多种类型的报告,包括但不限于:

1. 工作周报:记录一周的工作进度、成果和遇到的问题。

2. 项目进度报告:详述项目执行情况,包括目标完成度、风险预警及应对措施。

3. 财务报告:展示部门或公司的财务状况,包括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等。

4. 员工绩效报告:评估员工的工作表现,为考核和激励提供依据。

内容是什么

干部报告制度的核心在于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工作周报应清晰描述工作细节,突出重点,反映个人或团队的贡献;项目进度报告需详细说明项目状态,预测可能的延误及解决方案;财务报告需确保数据无误,以便管理层做出决策;员工绩效报告则需公正客观,体现员工的工作成果和改进空间。

干部在编写报告时,应注重以下几点:

- 结构清晰:报告内容应条理分明,易于理解。 - 数据支持:事实和数据是报告的基础,避免主观臆断。 - 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情况,不夸大也不隐瞒。 -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确保信息的双向流通。

注意事项

在执行干部报告制度时,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定期提交:确保报告按时提交,避免影响决策进程。

2. 保密性:涉及敏感信息的报告,需妥善保管,防止泄露。

3. 沟通与讨论:报告不仅是单向的信息传递,也应促进讨论和解决问题。

4.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报告制度的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

干部报告制度旨在提升管理效率,确保信息透明,通过规范化的报告流程,实现企业内部的有效沟通和协同工作。干部们需认真对待,将其作为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的重要工具。

干部报告制度范文

第1篇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自荐报告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自荐报告

局党委组织部:

局党委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公开推荐局工会副主席人选,是进一步推动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也为新时期新的形势下领导干部岗位交流拓展了新的渠道,有利于避免长期从事同一岗位工作的同志产生惰性心理,有利于激发干部的创新精神,对工作带来新的促进,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作为一名基层工作的现职领导干部,坚决拥护局党委的决定。经反复斟酌,毛遂自荐自己为局工会副主席人选。我叫,现年46岁,现学历大学文化,中共党员,高级政工师,1980年参加工作,曾在钻井队任地质技术员,录井公司任党办秘书,局干部处、劳动人事处、组织部技术干部科、干部科干事、副科长、科长等职,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之所以自荐局工会副主席,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的。

一是有较为扎实的工运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基层工会工作经验。在基层工会主席岗位上工作了八年多的时间,通过在工作实践中的不断学习,对《工会法》等工会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有所掌握,熟悉基层工会工作的基本程序,从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就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理性的思考,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诸于杂志报端。

二是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工作能力。坚持开展具有企业特点的工团工作。履行工会职能,坚持筹备召开好年度职代会,不断推进和深化厂务公开工作,广泛开展职工群众性的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活动,合理化建议活动得到广泛开展,两年共受到管理局表彰的合理化建议24项,公司工会也被评为“合理化建议”先进组织单位。坚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排演了《这里充满希望》和《与油田同行》大型文艺节目。积极组织参加局工会举办的活动,在局第二届职工运动会上取得了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公司工会多次获局“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并荣获省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同时获得中国石油体协1998-2001年度先进部位。

三是有为职工服务的满腔热情。在各级组织的培养教育下,一步步成长起来,有着从基层到机关,从机关到基层工作的经历,比较了解基层职工的愿望,想法,了解管理局所属单位的变迁。因此,对新的岗位适应性很强。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人、职工参与管理的代言人、职工嘘寒问暖的知心人、真情实意为职工服务,是我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原则。

假如我有幸被聘上岗,上述条件将有助于我尽快熟悉局工会的工作,并尽快进入局工会副主席的角色。局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职能部门,它的工作关系着职工队伍建设,企业可持续发展,居于非常重要地位。我深知,局工会副主席的工作不是轻而易举能做好的,必须全力以赴,理清思路,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如果我有幸担任局工会副主席职务,我将注重调查研究,转换角色,提高素质,把加强学习作为工作的“第一任务”,坚持领导,源头参与,把围绕局党委核心开展工作作为工作的“第一原则”,服务全局,突出重点,把围绕企业中心开展工作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强化职责,贴近群众,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工作的“第一选择”,身体力行,开拓创新,把解决实际问题和保持工作后劲工作的“第一要求”。

诚恳待人,为人正派是我为人态度!勤奋务实,开拓创新是我的工作态度!如果组织上委以我局工会副主席的重任,我将不辜负组织的厚爱和职工的期望,充分发挥我的聪明才智,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倍努力地工作,回报组织的信任和职工的期待。

第2篇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怎么写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

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

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

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3篇 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根据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我镇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会的稳当,特制定本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村务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包括:村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计划落实情况,经济工作情况、教育工作情况、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2、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村农业发展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教育目标发展情况、党组织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由镇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的情况;

在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

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

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状况以及执行礼品登记上缴、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1、党员大会报告: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村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

村委会主任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2、代表大会报告: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3、述职述廉大会报告:村“两委”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大会,按述职述廉大会的要求向参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本人抓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

三、报告会的具体要求

1、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报告前,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然后发出会议通知书,按照报告会议的议程和内容进行报告。

2、报告会的会场布置要严肃,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态度要诚恳,不得以走过场形式或弄虚作假进行报告。

3、召开会议前,村委会要邀请镇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情况报告给镇纪委及组织办。

四、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镇纪委对村级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

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居)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村委会,由镇纪委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现象的,要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责任。

六、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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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5篇 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实施意见报告

各位领导、同志们:

党的_大提出:坚决反对和防止~,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现象作斗争。现按照_市纪委的有关通知精神,就本人一年来执行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大家报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政治鉴别力和政策水平,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认真学习了_同志在建党八十周年及今年_月_日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毕为了贯彻落实《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_湖北省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实行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_理论和“__”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_中央和_《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中层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4、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中层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要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察工作档案、廉政档案。

8、各部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抓好管辖范围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考核工作。

第6篇 人事制度改革干部自荐报告

局党委组织部:

局党委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公开推荐局工会副主席人选,是进一步推动我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具体举措,也为新时期新的形势下领导干部岗位交流拓展了新的渠道,有利于避免长期从事同一岗位工作的同志产生惰性心理,有利于激发干部的创新精神,对工作带来新的促进,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作为一名基层工作的现职领导干部,坚决拥护局党委的决定。经反复斟酌,毛遂自荐自己为局工会副主席人选。我叫,现年46岁,现学历大学文化,_党员,高级政工师,1980年参加工作,曾在钻井队任地质技术员,录井公司任党办秘书,局干部处、劳动人事处、组织部技术干部科、干部科干事、副科长、科长等职,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之所以自荐局工会副主席,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的。

一是有较为扎实的工运理论知识和较丰富的基层工会工作经验。在基层工会主席岗位上工作了八年多的时间,通过在工作实践中的不断学习,对《工会法》等工会管理方面的理论知识有所掌握,熟悉基层工会工作的基本程序,从长期的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就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理性的思考,发表自己的见解见诸于杂志报端。

二是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工作能力。坚持开展具有企业特点的工团工作。履行工会职能,坚持筹备召开好年度职代会,不断推进和深化厂务公开工作,广泛开展职工群众性的劳动竞赛和经济技术活动,合理化建议活动得到广泛开展,两年共受到管理局表彰的合理化建议24项,公司工会也被评为“合理化建议”先进组织单位。坚持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排演了《这里充满希望》和《与油田同行》大型文艺节目。积极组织参加局工会举办的活动,在局第二届职工运动会上取得了总分第二名的好成绩,公司工会多次获局“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并荣获省总工会“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同时获得中国石油体协1998-_年度先进部位。

三是有为职工服务的满腔热情。在各级组织的培养教育下,一步步成长起来,有着从基层到机关,从机关到基层工作的经历,比较了解基层职工的愿望,想法,了解管理局所属单位的变迁。因此,对新的岗位适应性很强。工会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人、职工参与管理的代言人、职工嘘寒问暖的知心人、真情实意为职工服务,是我工作中一贯坚持的原则。

假如我有幸被聘上岗,上述条件将有助于我尽快熟悉局工会的工作,并尽快进入局工会副主席的角色。局工会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的职能部门,它的工作关系着职工队伍建设,企业可持续发展,居于非常重要地位。我深知,局工会副主席的工作不是轻而易举能做好的,必须全力以赴,理清思路,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如果我有幸担任局工会副主席职务,我将注重调查研究,转换角色,提高素质,把加强学习作为工作的“第一任务”,坚持领导,源头参与,把围绕局党委核心开展工作作为工作的“第一原则”,服务全局,突出重点,把围绕企业中心开展工作作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强化职责,贴近群众,把维护职工权益作为工作的“第一选择”,身体力行,开拓创新,把解决实际问题和保持工作后劲工作的“第一要求”。

诚恳待人,为人正派是我为人态度!勤奋务实,开拓创新是我的工作态度!如果组织上委以我局工会副主席的重任,我将不辜负组织的厚爱和职工的期望,充分发挥我的聪明才智,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加倍努力地工作,回报组织的信任和职工的期待。

第7篇 _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廉政情况报告制度

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提供的优秀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根据省、市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务、村务公开的要求,切实维护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我镇农村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社会的稳当,特制定本镇村级干部岗位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报告工作制度。

一、报告的主要内容

1、村务民主决策事项落实情况(包括:村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计划落实情况,经济工作情况、教育工作情况、公益事业建设情况等)。

2、镇委、镇政府工作部署和落实情况(包括村农业发展情况、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情况、生态文明村建设情况、教育目标发展情况、党组织发展情况、以及其他由镇统一部署的中心工作完成情况等)。

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履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职责的情况;在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六个机制”等方面采取的具体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组织实施责任制考核、责任追究的情况;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状况以及执行礼品登记上缴、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情况)。

二、报告的形式

1、党员大会报告:村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党员大会,村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支部工作情况;村委会主任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2、代表大会报告:村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村民代表大会,村委会主任向村民代表报告村委会工作情况。

3、述职述廉大会报告:村“两委”每年召开一次述职述廉大会,按述职述廉大会的要求向参会人员报告岗位职责工作完成情况、本人抓党风廉政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遵守廉洁自律情况。

三、报告会的具体要求

1、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报告前,必须认真做好会前准备,然后发出会议通知书,按照报告会议的议程和内容进行报告。

2、报告会的会场布置要严肃,报告内容必须实事求是,态度要诚恳,不得以走过场形式或弄虚作假进行报告。

3、召开会议前,村委会要邀请镇挂点领导和驻村干部参加,会议后要将会议情况报告给镇纪委及组织办。

四、报告制度的监督检查

镇纪委对村级报告制度执行情况要加强监督检查,必要时可组织专门考核。检查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村(居)班子和干部业绩评定的重要依据。

五、报告制度的责任追究

凡是违反上述规定的村委会,由镇纪委对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现象的,要追究村“两委’主要负责人的工作责任。

六、该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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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范例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9篇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范本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请示报告制度会议制度

为了进一步明确职责、搞好协调,建立良好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示报告制度

(一)下列问题必须向上级领导请示、报告

1、贯彻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老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的实施意见;

2、老干部工作的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

3、老干部经费的申请;

4、离退办机构的设置和调整;

5、离退办设施的扩建和车辆的更新;

6、离退休干部中的重要情况及组织的重大活动;

7、主持工作的主任外出;

8、其它需请示、报告的问题。

(二)各处、室涉及下列问题必须向本办主管领导请示、报告

1、主管工作中涉及政策性规定和常规处理方法的变更;

2、年度工作安排及工作总结;

3、经费使用、生活福利安排的重要情况;

4、组织老干部开展的重要活动和召开的重要会议;

5、老干部个人及工作人员的重要情况;

6、本办领导交办工作的办理情况;

7、处长的外出及请假;

8、其它需请示、报告的问题。

(三)请示报告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到真实、准确、及时,请示报告着重于大事、要事,在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中要注意保持上级、下级的一致性,发挥各处室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会议制度

召开会议要有专人记录,重大问题要形成纪要,便于贯彻执行。

(一)办务会议

1、办务会议是研究、协调工作的行政例会,一般情况下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前或推后召开。会议由办领导主持,各处、室负责人参加;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扩大有关人员参加。

2、会议主要内容是:传达***、国务院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方针、政策、会议精神,研究本办贯彻实施办法;讨论议定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老干部工作计划和安排的变更;协调各处、室工作;其它需要办务会讨论、审定的重要事项。

3、办务会议的具体内容由办领导确定。处、室需要办务会议讨论的事项,应事先报请办领导审定。会议内容应提前通知与会人员,做好会前准备。

(二)主任办公会议

主任办公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重要指示;讨论、研究、部署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通报情况;协调各处工作。主任办公会议的议题和参加人员由主持会议的办领导确定。

(三)全办工作人员会议

全办工作人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办领导主持。会议内容:通报重大工作安排和传达重要文件、会议精神;需由全办工作人员讨论或共同完成的某些重要工作;安排、总结工作,表彰奖励活动。

(四)处(室)务会

会议内容是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安排、总结处(室)工作,通报工作情况,研究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第10篇 j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机关事务管理局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局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党性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促进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制订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报告范围

局党委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二、报告内容

报告的内容分事前报告和事后报告两类。

(一)事前报告的内容:

1、本人和家庭成员(指父母、配偶、子女)参加集资建房及享受房改政策(含实物和货币)的情况;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包括房改房、商品房)的情况。

2、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及配偶、子女因私出国(境)情况(含赴国外、境外读书)。

3、本人离婚、离婚后再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二胎、领养子女、与外国人及境外人员结婚情况。

4、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喜庆的情况。

5、本人及家庭成员买卖汽车、亲友赠送车辆及本人借用车辆的情况。

6、本人公费或自费学习驾车技术和驾驶车辆的情况。

7、组织找谈话明确工作调动后,在尚未办理调动手续期间,利用原职务作人事、大额财物处理等重大决定的情况。

8、工作调动后,随调动带走公用物品的情况。

9、配偶、子女工作安排、调动情况。

10、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事前报告一般须提前20天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上报书面报告单(见附表),其中本人享受房改政策及因公出国(境)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

事前报告的事项一般需由组织审核后再办理,特殊情况的需向组织说明。

(二)事后报告的内容:

1、本人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2、本人、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和涉及重大民事纠纷的情况。

3、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企业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以及在企业参股入股的情况。

4、个人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组织上尚未调查的问题以及工作中失职、渎职,导致不良后果的问题。

5、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

事后报告一般须在事后一周内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上报书面报告单。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三、报告程序

(一)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实行一事一单一报制。

(二)报告人本人填写《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单》,一式三份,报局党委核实并签署意见,二份报区纪委党风廉政教育室,一份报区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境外活动及表现情况填写《出国人员鉴定表》,按出国政审有关规定办理。

(三)事前报告中需要组织审核的事项,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两家负责,必要时报请区委同意。一般在10天之内由区纪委答复。

四、报告要求

(一)全局领导干部应消除思想顾虑,真正从思想上引起重视,从行动上配合组织做好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工作。

(二)领导干部要克服无所谓思想或怕麻烦的心理,对重大事项坚持先报告后办理。

(三)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地向党组织报告情况。报告时,必须将报告的重大事项说清楚,如场所,资金,处理方法等。不得隐瞒重大事项的事实,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四)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重大事项,对不能公开的应予以保密。

五、报告监督方法

(一)实行报告人办事结果反馈制度。报告人应根据组织审定意见,将办理情况及时向报告部门反馈。

(二)建立办理事情结果登记制度。报告人将个人重大事项处理情况反馈后,组织要记录在册,建立备查档案。

(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作为考察、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其结果记录备案。

(四)建立相应的查处制度。领导干部处理个人重大事项要主动接受党内外干部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对弄虚作假者、不按有关规定报告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六、纪律处分

(一)已构成违纪

1、对直接领导人追究党风廉政责任。

2、对班子集体扣减当年党风廉政考核分。

3、本人接受纪律处分。

(二)未构成违纪但情节严重,经群众举报或上级检查中发现的,本人写出书面检查,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及局党委、纪委,组织上将视情节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局党委在一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报告整改情况,并扣减该领导干部个人党风廉政考核分。

(三)虽未构成违纪,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其批评教育,本人应在局内民主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情节较轻的,组织上指出后,本人必须立即整改,同时须将隐瞒不报的情况向区纪委、区委组织部作出书面说明。

七、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石油公司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石油销售公司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中国**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精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依据为_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通知,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国资委、集团公司、经销公司联合印发的《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的实施办法》。

第三条报告的对象和范围:hb公司所属各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

第四条报告事项:

(一)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1.购买私房参加集资建房所付钱款数额、来源、出卖、出租私房所得钱款和纳税;

2.房屋的地址、建筑面积和用途,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日期;

3.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手续;

4.其他有关情况。

(二)本人主持和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1.所办事宜的日期、参加人员范围;

2.所办事宜所用的钱款数额和收受的近亲属以外人员赠送的礼金情况。

3.其他有关情况。

(三)本人、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及配偶、子女出国(境)读书或定居的情况:

1.结婚的日期、配偶的姓名、国籍、居住地和职业;

2.定居的国家或地区及居住地,批准定居的年限、起始日期和谋生方式或职业;

3.其他有关情况。

(四)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和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1.出国(境)的缘由;

2.所在国家或地区的地点及起始日期;

3.出国境及在国(境)外居住、活动的费用来源;

4.其他有关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情况;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业的情况,以及受聘于与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情况;

(七)本人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的其它事项。

第五条下列事项必须事先报告:

1.本人、配偶或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和买卖私房;

2.本人、子女与国(境)外人通婚;

3.配偶、子女出国(境)读书或定居;

4.本人因公、因私出国(境)。

其他报告事项可于事后报告,但应在一个月内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统一以书面形式报告。

第六条报告的受理

1.除经销公司任命、推荐和管理的干部重大事项的报告由经销公司纪委、干部部负责受理外。hb公司各科室、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重大事项报告由公司党支部负责受理。

2.受理报告的组织或部门应在收到报告后10 天内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答复意见办理。受理报告的组织部门未按时答复的,视为同意;报告人不按答复或审批意见办理的,以违纪论处。对不需要答复的报告由受理的组织或部门确定。

3.对报告的内容,要予以保密。受理组织或部门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七条报告的监督和要求

1.除由经销公司纪委、干部部受理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外,其他副科级以上重大事项报告及办理情况,由受理组织每季度向hb公司党支部报告一次。

2.领导干部不按本制度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个人重大事项的情况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内容,要存入本人廉政档案。

第八条本制度由hb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2篇 区委统战部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应届毕业生制度职责大全为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统战口各单位:

为加强全系统各方面工作的统筹协调,根据区委文件精神,现将我系统重要事项报告制度做以下规定,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报告对象

(一)统战口各单位。

(二)各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

二、报告内容

(一)各单位向区级机关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各单位邀请区级以上领导参加的会议、活动。

(三)各单位组织的由领导干部带队的集体出市开会、培训、学习等活动。

(四)各单位在工作中发现的带有全局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

(五)各单位工作中出现的较大失误或领导班子成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去向不明的情况。

(六)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请假或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疗养的情况。

(七)领导干部参加学会、协会等民间社团组织的情况。

(八)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认为需要报告的其它重要事项。

三、报告程序

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准备报告的各类重要事项,必须在本单位领导班子内进行通报,再由本单位办公室以书面、传真、电话(特殊情况下采用)的形式,分别向统战部办公室报告,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应先向部办公室报告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各类重要事项的报告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各单位重要事项的报告程序

1.向单位报告的重要事项应首先向分管的本单位领导报告,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如需要以单位名义向区级机关报送的重要事项,应到部办公室或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2.需要有关部门掌握情况或协调解决、处理的重要事项,如违法违纪行为、集体_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等,应在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的同时,向部办公室报告。

3.各单位自主安排的重要事项、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应提前7天向部办公室报告,经部领导审批同意后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实施。

4.各单位被动安排的重要事项,应在得知后立即报告。

5.重大突发性事件、事故,应在得知后并及时做好处置工作的同时,立即报告。

(二)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的报告程序

1.领导干部请假类重要事项的报告程序

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外出请假,需填写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请假审批单》、《各部门、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重要事项报告单》和《外出情况说明》各1份,并提前1周将以上材料送区委统战部部长同意审批后,再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2.领导干部其它类重要事项的报告程序

各单位正副职领导干部需要报告的其它类重要事项,统一向部办公室报告。

四、监督和管理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执行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要将落实报告制度的情况列为支部民主生活会和工作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报告要如实反映情况,领导干部个人的有关重要事项须提供必要的证件或证明材料,不准弄虚作假。

(三)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有重要事项该报告而不报告或迟报、漏报的,统战部将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并视情况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第13篇 市某房产管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市房产管理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为加强对房产管理系统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思想作风建设,特制定本规定。

一、房产管理系统干部凡有下列重大事项应予报告:

1、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2、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3、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国境)定居的情况。

4、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5、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

6、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

7、个人购置的通讯工具以及超过三千元以上的家电、家具、微机等大件物品的情况。

8、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二、局党组负责受理副科级干部的报告。一般干部的报告由局纪检组负责受理。

三、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党组或纪检组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四、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予保密。组织认为应予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以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房产管理系统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其所在单位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

六、局党组将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房产管理系统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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