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报告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元素:
1. 监测目标:明确报告需要关注的关键指标和业务领域。
2. 数据收集:定义数据来源、频率和质量标准。
3. 分析方法:使用统计或其他分析工具对数据进行解读。
4. 报告格式:设定报告的结构、内容和视觉呈现方式。
5. 审核流程: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6. 分发机制:确定报告的接收人和发送时间。
7. 反馈机制:建立对报告内容的回应和改进系统。
监测报告的内容应包含以下部分:
1. 概览:简要概述当前业务状况和关键指标。
2. 细节分析:深入探讨各指标的变化趋势和原因。
3. 对比分析:对比历史数据或行业标准,揭示潜在问题。
4. 预警信号:识别可能影响业务的风险因素。
5. 建议与行动计划:提出改进措施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6. 附录:包括原始数据、计算方法和其他辅助信息。
1. 精确性:确保数据的准确无误,避免误导决策。
2. 及时性:报告应及时更新,反映最新业务动态。
3. 实用性:内容应简洁明了,便于决策者快速理解。
4. 客观性:避免主观臆断,以事实为依据。
5. 安全性:保护敏感信息,遵守数据隐私法规。
6. 持续改进:定期评估报告的有效性,适时调整内容和格式。
在执行监测报告制度时,管理层应注重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报告能反映出真实、全面的业务情况,从而支持有效的管理决策。报告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也需要考虑到企业的具体环境和业务需求,灵活调整,以实现最佳效果。
第1篇 八一医院血透室医院感染控制监测报告制度
第一医院血透室医院感染控制、监测、报告制度
1、成立血透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责任明确,分工负责。
2、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2010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关规范。
3、严格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服、护目镜、防护面罩、冲洗龙头等。
4、血透室严格按照卫生部流程要求,合理布局,分区分机进行透析治疗,对乙肝、丙肝患者严格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hiv阳性患者建议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5、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相关制度。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复用透析器才可复用,复用必须严格遵照卫生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乙肝、丙肝、hiv和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严格执行每一位病人固定一套透析器,透析管路一律一次性使用,复用透析器按操作规范进行冲洗、消毒、保存,明确标识,并登记,专人管理,对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6、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规章制度。一次性物品使用后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处理。
7、透析污水排入医院医疗污水系统处理。
8、定期对环境、空气、水质、透析液等进行监测(详见相关制度)。
9、血透室空气和物体表面监测: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至少每月1次对血透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其中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物体及机器表面细菌数<10cfu/cm2,并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10、严格执行《2010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个治疗单元结束后给于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物品表面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并进行透析机内部消毒,建立登记表。
11、严格执行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制度:
⑴.对第一次入我院血透室透析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hiv感染的相关检查。对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hc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建立登记表。
⑵.对长期透析患者定期每半年检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等标记物1次,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3).建议对乙肝阴性患者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12、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及防范:
1)工作人员应掌握和严格遵循血透室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2)对血透室工作人员定期每半年进行乙肝、丙肝标记物监测。对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
3)工作人员遇针刺伤后:a、立即轻轻挤压伤口,再用流动水冲洗(粘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b、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c、对被hbv或hc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于24小时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1月后再注射1次。
13、血透室发现新发的乙肝、丙肝或其他传染病应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报告制度报告相关部门。
第2篇 市人民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控制制度
市人民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与控制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对每例住院病人实施全程医院感染监控,以掌握我院医院感染发病特点,为我院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及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和医院感染个案调查表,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三、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院感办,院感办接到医院感染发病报告卡后,及时到临床科室询问和查阅病例等,掌握病人情况,对发现特殊病原体感染及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者应及时进行隔离、治疗指导,以防医院感染暴发流行。
四、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做好消毒隔离措施。
五、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作好讨论记录,讨论后能确定的按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六、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院感办,由院感办组织专家讨论后认定或否定。
七、科室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院感办采用前瞻性监测方法每月2次对全院住院病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特殊类型或暴发流行的趋势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避免暴发流行。
八、院感办必须每月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医院感染委员会和反馈各临床科室,每季度进行效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监测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
第3篇 附二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3.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必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4.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5.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
6.门诊发现可疑不良反应,需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要求填写报告并报送门诊药房。
7.各临床科室有指定的医师担任科室adr监测员。临床科室adr监测员在科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工作,要求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对adr工作制度熟悉,及时认真地填写并上报adr报告表。保持与药剂科的密切联系。
8.药剂科具体承办对临床上报的adr报告表的收集的收集整理、分析鉴别,向临床医师提供adr的处理建议、负责汇总本院adr资料并上报及转发上级adr监察机构下发的adr信息材料。填报的adr表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存档、上报。
9.医院组织对全院医、药、护人员进行adr监察工作的咨询指导,组织对临床adr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对某些药物在使用中可能出现重大的adr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临床药师,以引起医师的注意并做好防范措施。
第4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填写《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2、填报范围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不包括计划外引产。若双胎或多胎均为缺陷儿,则需每例各填一张《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4、填报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报所在辖市(区)妇幼保健所。
5、参加相关的工作例会和培训;负责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6、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的质控管理,做到有记录可查。
第5篇 医学装备临床安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安全监测报告制度
1.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体系应有医院管理人员、 医护人员、 医学工程人员组成,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应对重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评估、 控制,定期监测和建档,以保证医疗设备应用的安全、有效。
2. 从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比。
3. 临床使用部门应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使用产品,对产品的禁忌症 注意事项及存放环境要求应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如实告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严格按要求清洗、 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
4.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类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分析,制定相应措施,对生命支持的医疗器械应定期巡检,并根据反馈的情况,及时整改。设备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设备部门监测员),负责收集、保存并汇总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经常与临床使用科室沟通联系,定期巡查并记录。
5. 医疗器械使用科室应配备专(兼)职人员(部门监测员)承担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工作,收集、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发生的安全事件时进行初步评价并及时报告相关设备管理部门。
6. 主管职能部门(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于发生的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事件发生原因未查清前,对发生安全事件的该批同规格型号库存产品暂缓使用。设备管理部门协助主管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并对相关产品进行封存登记,等候上级部门处置。
7. 医院鼓励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上报医学装备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科室及职工的年终考核。
第6篇 医学装备临床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和安全监测报告制度
1.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体系应有医院管理人员、 医护人员、 医学工程人员组成,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应对重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评估、 控制,定期监测和建档,以保证医疗设备应用的安全、有效。
2. 从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比。
3. 临床使用部门应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使用产品,对产品的禁忌症 注意事项及存放环境要求应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如实告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严格按要求清洗、 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
4.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类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分析,制定相应措施,对生命支持的医疗器械应定期巡检,并根据反馈的情况,及时整改。设备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设备部门监测员),负责收集、保存并汇总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经常与临床使用科室沟通联系,定期巡查并记录。
5. 医疗器械使用科室应配备专(兼)职人员(部门监测员)承担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工作,收集、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发生的安全事件时进行初步评价并及时报告相关设备管理部门。
6. 主管职能部门(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于发生的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事件发生原因未查清前,对发生安全事件的该批同规格型号库存产品暂缓使用。设备管理部门协助主管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并对相关产品进行封存登记,等候上级部门处置。
7. 医院鼓励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上报医学装备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科室及职工的年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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