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报告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企业运营的各个关键领域,主要包括:
1. 生产质量监控:评估产品质量,确保符合标准和客户需求。
2. 财务状况分析:定期检查财务报表,以保证资金流动性和盈利状况。
3. 市场表现追踪:关注销售数据,分析市场趋势和竞争态势。
4. 员工绩效考核:评估员工工作效果,为人力资源决策提供依据。
5. 环保合规审查:确保企业遵守环保法规,减少环境影响。
监测报告的内容应当详实、准确,并及时反映实际情况:
1. 数据分析:包含具体的数据指标,如销售额、利润率、客户满意度等。
2. 比较分析:对比历史数据或同行业数据,揭示变化和差距。
3. 问题识别: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潜在风险,提出改进建议。
4. 实施方案: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具体的解决策略和时间表。
5. 预测与建议:基于现有数据,预测未来趋势,给出相应决策建议。
1. 客观公正:报告应基于事实,避免主观臆断和偏见。
2. 及时更新:定期更新报告,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3. 易读性:使用清晰的图表和简洁的语言,便于理解和解读。
4. 保密性:涉及敏感信息的报告需妥善保管,防止泄露。
5. 反馈机制:建立反馈渠道,收集对报告的评价和改进建议。
在执行监测报告制度时,管理者需保持敏锐的洞察力,结合报告内容进行有效决策,推动企业持续改进和发展。也要注重培养团队的数据分析能力,以提升整个组织的决策效率。
第1篇 八一医院血透室医院感染控制监测报告制度
第一医院血透室医院感染控制、监测、报告制度
1、成立血透室医院感染管理小组,责任明确,分工负责。
2、严格贯彻执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消毒管理办法》和《消毒技术规范》、《2010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等有关规范。
3、严格按要求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个人防护设备:如手套、口罩、工作服、护目镜、防护面罩、冲洗龙头等。
4、血透室严格按照卫生部流程要求,合理布局,分区分机进行透析治疗,对乙肝、丙肝患者严格分区分机进行隔离透析,并配备专门的透析操作用品车。hiv阳性患者建议到指定的医院透析或转腹膜透析。
5、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相关制度。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可复用透析器才可复用,复用必须严格遵照卫生部《血液透析器复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乙肝、丙肝、hiv和梅毒感染患者不得复用透析器。严格执行每一位病人固定一套透析器,透析管路一律一次性使用,复用透析器按操作规范进行冲洗、消毒、保存,明确标识,并登记,专人管理,对重复使用的消毒物品标明消毒有效期限,超出期限的应当根据物品特性重新消毒或作为废品处理。
6、严格执行一次性使用物品(包括穿刺针、透析管路、透析器等)的规章制度。一次性物品使用后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要求处理。
7、透析污水排入医院医疗污水系统处理。
8、定期对环境、空气、水质、透析液等进行监测(详见相关制度)。
9、血透室空气和物体表面监测:清洁区应当保持空气清新,每日进行有效的空气消毒,至少每月1次对血透室空气、物体、机器表面及部分医务人员手进行病原微生物的培养监测,其中空气培养细菌应<500cfu/m3,物体及机器表面细菌数<10cfu/cm2,并保留原始记录,建立登记表。
10、严格执行《2010版血液净化标准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每个治疗单元结束后给于更换床单,对透析单元内所有物品表面及地面进行擦洗消毒,并进行透析机内部消毒,建立登记表。
11、严格执行透析患者传染病病原微生物监测制度:
⑴.对第一次入我院血透室透析的患者必须在治疗前进行乙肝、丙肝、梅毒及hiv感染的相关检查。对hb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bv-d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对hcv抗原阳性患者应进一步行hcv-rna及肝功能指标的检测,保留原始记录,登记患者检查结果,建立登记表。
⑵.对长期透析患者定期每半年检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等标记物1次,保留原始记录并登记。
(3).建议对乙肝阴性患者进行乙肝疫苗接种。
12、医务人员感染监测及防范:
1)工作人员应掌握和严格遵循血透室感染控制制度和规范。
2)对血透室工作人员定期每半年进行乙肝、丙肝标记物监测。对乙肝阴性的工作人员建议注射乙肝疫苗。
3)工作人员遇针刺伤后:a、立即轻轻挤压伤口,再用流动水冲洗(粘膜用生理盐水反复冲洗),然后用消毒液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b、填写《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登记表》,交医院感染管理科备案。c、对被hbv或hcv阳性患者血液、体液污染的锐器刺伤,应于24小时内注射高效价免疫球蛋白,1月后再注射1次。
13、血透室发现新发的乙肝、丙肝或其他传染病应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报告制度报告相关部门。
第2篇 医学装备临床安全控制与风险管理制度和安全监测报告制度
1.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体系应有医院管理人员、 医护人员、 医学工程人员组成,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应对重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评估、 控制,定期监测和建档,以保证医疗设备应用的安全、有效。
2. 从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比。
3. 临床使用部门应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使用产品,对产品的禁忌症 注意事项及存放环境要求应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如实告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严格按要求清洗、 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
4.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类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分析,制定相应措施,对生命支持的医疗器械应定期巡检,并根据反馈的情况,及时整改。设备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设备部门监测员),负责收集、保存并汇总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经常与临床使用科室沟通联系,定期巡查并记录。
5. 医疗器械使用科室应配备专(兼)职人员(部门监测员)承担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工作,收集、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发生的安全事件时进行初步评价并及时报告相关设备管理部门。
6. 主管职能部门(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于发生的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事件发生原因未查清前,对发生安全事件的该批同规格型号库存产品暂缓使用。设备管理部门协助主管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并对相关产品进行封存登记,等候上级部门处置。
7. 医院鼓励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上报医学装备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科室及职工的年终考核。
第3篇 附二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为促进合理用药,提高药品质量和药物治疗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2.药品不良反应(adr)主要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主要包括药品已知和未知作用引起的副作用、毒性反应及过敏反应等。
3.药品不良反应实行逐级、定期报告制度。严重或罕见的药品不良反应必须随时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报告。
4.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范围。上市五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上市五年以上的药品,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
5.医院设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负责全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收集。
6.门诊发现可疑不良反应,需进行详细记录、调查,按要求填写报告并报送门诊药房。
7.各临床科室有指定的医师担任科室adr监测员。临床科室adr监测员在科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工作,要求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对adr工作制度熟悉,及时认真地填写并上报adr报告表。保持与药剂科的密切联系。
8.药剂科具体承办对临床上报的adr报告表的收集的收集整理、分析鉴别,向临床医师提供adr的处理建议、负责汇总本院adr资料并上报及转发上级adr监察机构下发的adr信息材料。填报的adr表由药剂科专人负责存档、上报。
9.医院组织对全院医、药、护人员进行adr监察工作的咨询指导,组织对临床adr监测工作中的问题进行讨论、解答。对某些药物在使用中可能出现重大的adr的信息及时提供给临床药师,以引起医师的注意并做好防范措施。
第4篇 瓦斯监测监控故障处理报告制度
1、在拆除和改变监测监控系统前,必须由通风科批准,经矿长或总工程师被监审签后,报矿安全指挥中心方可执行;
2、“风电”、“瓦斯电”两闭锁功能出现故障,由瓦检员通知巡回监测监控维护工及电工及时配合处理;
3、在处理闭锁功能故障查明原因后及时通知安全监控室,并汇报故障原因及处理故障所占时间;
4、如果发生故障经检修无法恢复正常运行时,由跟班瓦检员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并在工作面悬挂便携式瓦检报警仪;
5、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超过一个班仍不能正常运行的,由通风科制定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后贯彻执行。
第5篇 市人民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控制制度
市人民医院感染病例监测、报告与控制制度
一、各临床科室必须对每例住院病人实施全程医院感染监控,以掌握我院医院感染发病特点,为我院医院感染控制提供科学依据。
二、医院感染病例由临床主管医生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进行初步诊断,及时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报告卡和医院感染个案调查表,同时在出院病例首页院内感染名称栏内填写医院感染疾病名称。
三、明确诊断后,由经治医生于24小时内报告院感办,院感办接到医院感染发病报告卡后,及时到临床科室询问和查阅病例等,掌握病人情况,对发现特殊病原体感染及传染病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者应及时进行隔离、治疗指导,以防医院感染暴发流行。
四、确诊为传染病的医院感染病例,尚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告,并做好消毒隔离措施。
五、对疑似医院感染的诊断,主管医生报告科主任,会同该科医院感染管理小组一同讨论,并作进一步的分析及检查,作好讨论记录,讨论后能确定的按本制度第三条的规定进行报告。
六、小组讨论尚不能认定的,须将该病员的全部资料及讨论的结果报院感办,由院感办组织专家讨论后认定或否定。
七、科室经治医生认真填报医院感染病例登记表,院感办采用前瞻性监测方法每月2次对全院住院病人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特殊类型或暴发流行的趋势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避免暴发流行。
八、院感办必须每月及时对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上报医院感染委员会和反馈各临床科室,每季度进行效果评价,提出预防措施。监测资料应妥善归档保存。
第6篇 学校甲型h1n1流感监测防控信息报告通报制度
学校甲型h1n1流感监测和防控的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
为提高我乡各学校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普及防治知识,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减轻直至消除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
1.建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疫情监测系统,在学校建立中小学生因病缺课监测制度,指定专人对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进行逐一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委托当地卫生院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观察分析和病症排查,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
1.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期间,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确保信息畅通。
2.严格执行学校甲型h1n1流感疫情报告程序,出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学校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当地政府、县教育局报告。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向他人隐瞒、迟报、谎报甲型h1n1流感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学校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4.建立甲型h1n1流感疫情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权和有义务向学校报告甲型h1n1流感疫情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有关部门不履行甲型h1n1流感疫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三)主动积极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
学校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马上向上级部门报告。
1、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系统内的疫情通报。由办公室副主任作每日汇总。
2、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必要时实行封闭式校园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3、学校负责人员要赶赴现场,实施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确保在第一时间内控制疫情的发展,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4、发现疑似甲型h1n1流感疫情时,要在第一时间内利用学校临时隔离观察室进行隔离观察(一人一室),并及时与教育、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对甲型h1n1流感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必须进行隔离观察,观察期间不能参与集体活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四)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如果疫情加重时,学校要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员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部门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六)在疫情加重时,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活动和会议的时间;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县政府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学校适当安排经费预算用于预防甲型h1n1流感工作的宣传及救治工作,确保处理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出现甲型h1n1流感疫情,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各学校和各部门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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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 安全监测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三、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四、监控员只要发现系统有瓦斯超限报警,包括瓦斯超限,零点偏移等情况,及时向监测监控负责人报告。
五、监控人员在维护和处理超限情况时,不得弄虚作假,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六、在传感器的运行过程中,监控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报警,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须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帐、传感器校验记录、故障处理台帐、检修记录等。
第8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矿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特制定本制度:
一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三、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四、监控员只要发现系统有瓦斯超限报警,包括瓦斯超限,零点偏移等情况,及时向监测监控负责人报告。
五、监控人员在维护和处理超限情况时,不得弄虚作假,以免留下安全隐患。
六、在传感器的运行过程中,监控值班人员发现传感器报警,要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七、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中心须建立健全档案制度,包括运行记录、设备台帐、传感器校验记录、故障处理台帐、检修记录等。
第9篇 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
一 、监测监控系统一旦发生故障,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积极组织厂家和系统维修人员进行抢修,尽可能在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发生故障超过1小时后得不到处理,应向上一级机构报告;并做好故障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原因以及处理办法和恢复正常的记录,留档备查。
二、网络出现故障要立即报告,积极组织维修,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恢复正常,并将发生故障的时间、现象、原因等及处理办法、恢复时间等做好记录。
三、通信线路出现故障要立即与线路运营商取得联系,积极配合检修人员进行修复工作。
四、瓦斯值班人员平时要注意系统的运行状况,系统运行中的一切不正常状态都要一一记录在《故障报告登记表》中,做到有备可查,并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第10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生缺陷监测报告制度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填写《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2、填报范围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1000克)至出生后7天的围产儿(包括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不包括计划外引产。若双胎或多胎均为缺陷儿,则需每例各填一张《出生缺陷儿登记卡》。
3、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4、填报单位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围产儿情况调查表》、《出生缺陷儿登记卡》报所在辖市(区)妇幼保健所。
5、参加相关的工作例会和培训;负责对基层妇幼保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6、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的质控管理,做到有记录可查。
第11篇 医学装备临床安全控制风险管理制度安全监测报告制度
1. 医疗器械风险管理体系应有医院管理人员、 医护人员、 医学工程人员组成,建立相关组织机构,应对重点在用医疗器械进行安全风险分析、 评估、 控制,定期监测和建档,以保证医疗设备应用的安全、有效。
2. 从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比。
3. 临床使用部门应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使用产品,对产品的禁忌症 注意事项及存放环境要求应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如实告知: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严格按要求清洗、 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
4.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各类医疗器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评估分析,制定相应措施,对生命支持的医疗器械应定期巡检,并根据反馈的情况,及时整改。设备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设备部门监测员),负责收集、保存并汇总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经常与临床使用科室沟通联系,定期巡查并记录。
5. 医疗器械使用科室应配备专(兼)职人员(部门监测员)承担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工作,收集、建立并保存医疗器械安全事件监测记录,发生的安全事件时进行初步评价并及时报告相关设备管理部门。
6. 主管职能部门(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对于发生的医疗器械安全事件要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应监督管理部门,事件发生原因未查清前,对发生安全事件的该批同规格型号库存产品暂缓使用。设备管理部门协助主管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并对相关产品进行封存登记,等候上级部门处置。
7. 医院鼓励医学装备使用科室上报医学装备安全事件的监测报告,并把此项工作纳入科室及职工的年终考核。
第12篇 市民医院慢性病报告及死因监测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慢性病报告及死因监测管理制度
1、医院的慢性病报告管理组织由防保科、医务科及相关科室人员组成。慢性病报告管理小组负责医院内的慢性病管理工作,防保科负责日常工作。
2、防保科根据慢性病管理规定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实行工作检查过问制度。按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改进慢性病报告管理工作。
3、慢性病报告内容包括:冠心病急性发作,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冠心猝死、各种类型的冠心病死亡;脑卒中发作,包括致死性脑卒中和非致死性脑卒中(蛛网膜下腔出血、脑出血、脑血栓形成、脑梗死及未分类脑卒中),不包括一过性脑缺血发作(小卒中)及慢性脑动脉硬化;糖尿病,确诊为新发糖尿病病例;肿瘤,确诊为新发恶性肿瘤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病例。
4、慢性病报告程序:医生发现市区冠心病急性发作、脑卒中发作病例和新发糖尿病病例、恶性肿瘤及中枢神经系统的良性肿瘤以及中心城市外医疗机构确诊的上述疾病在复诊时,均应填报相应原报告卡。报告卡必须在出院前上报防保科。
5、有关科室应建立健全门诊日志、病房住院登记和检验登记的质控管理。
6、临床科室对来我院住院治疗或东山街道辖区内居民,而因病正常死亡的,必须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并在七日内上防保科。
7、凡未按要求上报的责任人,造成漏报与科室质量分及个人奖金挂钩。
8、本制度适用于各临床科室及门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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