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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报告制度汇编4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防治水报告制度

有哪些制度

防治水报告制度是企业在水资源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组成部分:

1. 水资源监测:定期对企业的用水量、水质、水源保护等情况进行记录和监测。

2. 污水处理:详细记录污水产生、处理设施运行及排放情况,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3. 防洪防涝:评估企业所在地的洪水风险,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4. 节水措施:实施节水技术改造,记录节水效果并持续优化。

5. 法规遵守:对照相关法规,确保企业所有涉水活动合规。

内容是什么

防治水报告应包含以下具体内容:

1. 水源状况分析:描述企业的水源类型、来源及稳定性,分析可能影响水源的因素。

2. 水质报告:提供定期的水质检测结果,包括主要指标如ph值、溶解氧、氨氮等。

3. 污水处理报告:详述污水处理流程,展示处理前后的水质对比,并记录设施运行维护情况。

4. 节水策略:列出节水设备的使用情况,以及节水措施的成效和改进计划。

5. 风险评估:针对潜在的水灾风险,提供风险评估报告及应对措施。

6. 法规遵循:列出适用的法律法规,确认企业已采取的合规行动和未来规划。

注意事项

1. 数据准确:所有监测数据必须真实可靠,避免因数据失真导致决策失误。

2. 及时更新:报告应定期更新,反映最新的水管理情况,以便及时调整策略。

3. 透明公开:防治水报告应向内部员工和外部监管机构公开,增强透明度。

4. 合规审查:定期对报告进行法律审查,确保所有活动符合法规要求。

5. 实施反馈:根据报告结果调整管理措施,确保防治水工作的有效性。

在执行防治水报告制度时,管理层需重视其实际操作性,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责任人,同时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企业水资源管理的持续改善。

防治水报告制度范文

第1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审批制度

1、采掘地质说明书应按矿井地质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定提出,并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效。

2、凡新采区的地质报告、补充地质资料(附图)报分管副总审阅后打字呈文报公司审批。

3、各类报表、图纸、总结、规划等经矿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查后,按规定制度分年、季、月上报。

4、凡因地质及水文地质影响的块段,需办报损和注销煤量手续及受水威胁的地段采掘说明书,需上报主管单位审批。

5、凡重大贯通工程,石门揭煤、防探水等危害安全生产的地测问题,应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和技术设计书,报公司审批。

6、地表移动观测,工广煤柱、断层保护煤柱等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说明以及合理留设防水煤岩柱,提高开采上限的技术编制,应报公司审批。

7、年终储量核算、储量动态增减和各种储量报表,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等应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第2篇 煤矿防治水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一、 会议目的

1、总结本周内各采掘工作面生产情况及各项防治水工作落实、完成情况;

2、分析下周各采掘工作面前方可能出现的水害隐患情况,并作出相应的水害预报通知;

3、根据矿生产计划,安排好下周防治水重点工作。

二、会议参加人员

1、会议由地测主管技术员负责主持(因故不能出席的,由相关技术员主持);

2、参加会议人员为生产管理部相关人员,包括:地测副总、地测副部长、地质技术员及全体地质组人员等;

3、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每周五,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会议时间的,提前一天在班前会上通知。

三、会议各项具体工作安排

1、由主管技术员根据采掘接替情况,及时提供井下各作业场所近期施工重点及隐患情况;

2、由周一防治水隐患排查人员及时汇报排查隐患情况及现场落实情况;

3、及时传达近期防治水重点工程的宣传,做到工作现场情况及监督情况及时传达到每名地质职工;

4、由地质防治水技术员传达近期会议精神,及各项防治水工作的具体安排情况;

5、会议由地测副总做总结讲话,及时落实各项工作,做到各项工作落实到人。

四、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政策、法规、矿安全办公室精神;

2、对本周内存在的各种水害隐患和安全工作重点,做出总结及提出针对性防治措施;

3、分析下周重点地段、特殊地段存在的水害隐患及防治措施;

4、讨论研究水害防治的有效措施,确保各采掘工作面的安全生产;

5、按防治水有关技术规定,严格落实水害排查“五步法”, 确保防治水工作安全平稳推进。

五、会议纪律及参加人员要求

1、上述会议参加人员范围及召开时间原则上不变,到时准时召开,会议必须服从做到:小会服从大会,专业会议必须服从综合会议,避免会议冲突。

2、参加会议人员要提前做好发言准备及隐患排查的材料,在发言汇报中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尽量压缩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3、建立会议考勤制度。凡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迟到、随意换人或无故缺席。如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会议的,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对迟到者罚款10元,对无故缺席者罚款20元,对无故换人者罚款20元,对早退者罚款20元;

4、与会期间,不准阅读报纸、杂志等,不准打盹、睡觉,必须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不准接听电话。对手机响铃者罚款10元,对阅读报刊者罚款10元;

5、会议期间不准随便出入,不准接待客人及处理其他事物(特殊情况除外),如会中离开会场10分钟以上或因故需退场,必须向会议主要领导请假;

6、会议期间,与会者要做好记录,对技术分析中安排的具体事宜,会后要认真组织落实;

7、会议过程中的罚款由地质主管技术员负责记录,月底负责统计。

生产管理部

第3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的审批制度

1、采掘地质说明书应按矿井地质规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规定提出,并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生效。

2、凡新采区的地质报告、补充地质资料(附图)报分管副总审阅后打字呈文报公司审批。

3、各类报表、图纸、总结、规划等经矿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查后,按规定制度分年、季、月上报。

4、凡因地质及水文地质影响的块段,需办报损和注销煤量手续及受水威胁的地段采掘说明书,需上报主管单位审批。

5、凡重大贯通工程,石门揭煤、防探水等危害安全生产的地测问题,应编制施工技术措施和技术设计书,报公司审批。

6、地表移动观测,工广煤柱、断层保护煤柱等重大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说明以及合理留设防水煤岩柱,提高开采上限的技术编制,应报公司审批。

7、年终储量核算、储量动态增减和各种储量报表,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等应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批。

第4篇 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

1、地质、测量工作计划、工程设计、报告、储量变化等,必须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

2、地测部门每年初应根据矿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3、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并报总工程师审批。

4、地测部门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后诉“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交采掘区队使用。

5、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测部门提供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审查后,报矿及上级有关部门批准。

6、地测部门在年初根据矿井实际情况负责编制该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经总工程师批准后组织实施。防治水计划中已批准的防治水工程设计由技术部门负责编制。

7、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由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上级备案。

8、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地测部门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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