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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家具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7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某家具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体系如何搭建

公司的管理效能往往源于一套完善的制度体系。构建这一体系,首先要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角色定位,确保职责清晰。

1. 制定管理层次,从高层到基层,每个层级的管理者都应有明确的职权范围。

2. 设定职责标准,详细规定各岗位的职责任务,避免工作重叠或空缺。

3. 制定流程规范,包括决策、执行、反馈等环节,保证管理流程的顺畅。

体系框架

制度框架应包含三个核心部分:一是行为准则,规定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包括职业道德、工作纪律等;二是业务流程,涵盖从销售到生产的各个环节,确保业务运作高效;三是评估机制,设立量化与质性相结合的绩效指标,如销售额、客户满意度等,为管理人员的考核提供依据。

重要性和意义

良好的制度犹如公司的骨架,支撑着组织的稳定运行。

1. 提升效率,明确的规则和流程能减少决策时间和沟通成本。

2. 保障公平,公正的考核制度能激发员工积极性,避免因个人偏好导致的不公平现象。

3. 促进发展,制度的持续优化有助于公司适应市场变化,实现长期战略目标。

制度格式

制度的书写格式需严谨,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标题明确,如“某家具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

2. 内容结构化,使用条款形式列出,如“第一条:考核目的”,“第二条:考核对象”等。

3. 描述具体,避免模糊不清的措辞,确保执行时有明确参照。

4. 更新记录,注明制度的生效日期和修订历史,以便追踪调整。

构建并执行有效的公司管理制度,对于家具公司的运营至关重要。管理者应深入理解并灵活运用这些原则,以提升管理效能,推动公司稳步发展。

某家具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范文

第1篇 某家具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家具公司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制度

目的:为改善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以达到企业的经营目标,并提高管理人员的满意度和未来成就感

适用:除总经理、业务销售以外的所有在职管理人员

关键词: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绩效奖金考核内容考核标准

主(抄)送:总经理室厂长室财务室 各个在职管理人员及生产与职能部门

考核种类

第一条 考核分成三部分:一般绩效考核、特别绩效考核与产值绩效考核。

1、一般绩效考核是指对公司所有管理人员进行的绩效考核,该考核为月度考核;

2、特别绩效考核是对有特别绩效的管理工作人员、与年度目标利润绩效考核同步进行的考核,该考核为年度考核;

3、产值绩效考核是指对目标产值进行考核,该考核为季度考核。

考核原则

第二条 考核人在进行考核时要客观、公正,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存有偏见;

第三条 只对考核时期和工作范围内的表现进行考核,不得对此以外的事实和行为做出评价;

第四条 为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考核评价应有确实根据并做出说明。

第五条 在一段连续时间之内,考核的内容和标准,不能有大的变化,至少应保持1年之内考核方法的一致性。

第六条 考核要客观的反映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避免由光环效应,新近性偏见等带来误差。

条七条 对于同一岗位的人员使用相同的考核标准。

第八条 对被考核人的考核结果及时通知给被考核人。

考核程序

第九条 在绩效考核时,公司组成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指导、监督和仲裁工作。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厂长、行政、财务四人组成。

第十条 厂长领导、协调和控制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行政部积极协助、跟进考核的全过程,并及时公布(内部)考核情况。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情况可作出考核内容的修订和调整,召开月度、季度或年度会议研究决定绩效考核事项。

第十一条 绩效绩效考核一年进行一十七次,即共一十二次的每月度绩效考核、共四次的季度绩效考核和一次的年终绩效考核。月度绩效考核在每月最后一个的星期五开始,季度绩效考核在次个季度的第一个星期五开始,年终考核在次年的第二个星期一开始。

第十二条 考核步骤按自我评价考核打分对其初核打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依次对其分别审核打分、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对其复核打分的顺序进行。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集体审核无误后,由行政部计算平均分数,呈总经理核定的平均分做为最终考核积分。

第十三条 在复核时,如有必要,考核人应与考核对象进行面谈,征询被考核人的意见,以保证考核的客观公正性。

第十四条 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得知考核结果之后的一个星期内向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请之后的一个星期内做出最终裁定。

工资与绩效奖金

第十五条 下调所有管理人员的原定工资的40%。其中,下调30%的部分做为一般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一;下调5%的部分做为季度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一;下调5%的部分做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一。

第十六条 公司补贴被考核人下调30%的部分的等额资金做为一般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二。

第十七条 完成每个季度目标产值的超出部分,按0.5%提取做为季度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二。(季度绩效考核的目标产值为上年度的平均季度产值的100%,月度绩效考核的目标产值亦同)

第十八第 取公司全年纯利润的0.15%、全年目标纯利润超额部分的3%做为年度绩效考核的绩效奖金之二。(年度绩效考核的目标纯利润为上年度纯利润120%)

第十九条 被考核人原定工资下调40%后的工资称为坐标基准工资。

一般绩效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

第二十条 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见下表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表

第二十一条 一般绩效考核结果的评价:

1、一般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级别。

2、考核结果的评定级别根据考核表积分的常态分布为标准。积分在59(含)以下的为不合格,积分在60-69(含)的为基本合格;积分在70-79(含)的为合格,80-89(含)为良好,90(含)以上的为优秀。

3、一般绩效考核结果在职位晋升及相关福利待遇方面,作为参考的一个因素。

4、不合格、基本合格级别的,没有资格参与晋升、调工资等。

5、连续三次考核级别在基本合格的,将降低级别使用;如仍然连续两次考核级别在不合格以下的,将进行下岗学习培训,经考查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公司给予解雇或辞退处理。

第二十二条 一般考核结果的反馈:

3、一般考核结果经过核定后,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与被考核人进行面谈,告知其考核进程及结果,听取其对考核结果的意见;同时对其优、缺点和未来的工作及表现提出建议。

第二十三条 一般考核的绩效奖金的配置:

1、以考核积分60分为坐标基数分,刚好在坐标基数分上的人员不奖不罚,只予以发放坐标基准工资。

2、坐标基数分以上的人员,根据被考核人的绩效奖金总额,每增加1分,奖励绩效奖金总额的2.5%。奖励的绩效奖金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3、坐标基数分以下的人员,根据被考核人的坐标基准工资,每减少1分,扣罚坐标基准工资的1.66%,直扣罚至被考核人的工资为800元止。扣罚款项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第二十四条 年度绩效考核中的特别考核主要是指对公司的业务做出特别贡献的员工业绩进行的考核。

1、对于达成订单的特别考核:

a、如果达成订单回报率超过20%,则对超过20%的部分提取其中的20%作为特别绩效奖金;

b、如果达成订单回报率在0%―20%之间,则不进行此项考核;

c、如果达成订单回报率在0%以下,则根据亏损额扣除年终绩效奖金,直到扣完为止。

2、对于融资项目的特别考核:

如果该项目扣除各种成本后达到10万元以上,则按实际的计算金额提取其中的5%作为特别绩效奖金。

第二十五条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见下表:

管理人员绩效考核(评分)标准表

附则

第二十六条 考评结果只对考评人、被考评人、行政人事管理负责人公开。

第二十七条 考评结果及考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存档,任何人不得将考评结果告诉无关人员。

第二十八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予以解释和说明,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十九条该制度由行政人事部拟订,厂长审核、总经理核准后生效,修订亦同,并自 2023年01月 01日起执行,以前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2篇 家具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范本

家具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目的 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减少成本开支,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依据:《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暂行)》

保密: 普通

关健词: 车辆 维修 保养 费用 安全责任用车流程

抄送: 总经理室 副总经理室 厂长室财务室仓库本司各个生产与职能部门

制度条款

第一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驾驶员应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2、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3、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4、4.1) 车辆的维修应在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前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鉴 定小组由厂长、行政人事部与仓库组成,组长由厂长兼任)鉴定同意,并由鉴定小组和驾驶员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报请总经理核准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换;

4.2)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配件的,也要电话向总经理或维修鉴定小组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4.3) 维修时要求驾驶员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4)更换零配件后将旧配件交回仓库清点核实;

5、每辆车维修保养以后,驾驶员要及时做好记录;

6、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第二条 用车费用报销

1、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七天结报一次,不准积压,过期不再报销;

2、在定点加油站加油,记入台帐报核,在外地加油单据应由乘车者和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第三条 出车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禁止任何人擅自驾驶公司车辆,或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予以200元/次或以上的处罚(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因违章行车扣证、罚款的,公司概不负责;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如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概由责任驾驶员负责;

5、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并在返回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6、发生交通事故,按照理赔程序进行,并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个人赔偿金额。

第四条 用车流程

1、公司各部门有用车需求时,到行政人事部填写《用车申请表》(见附表);

2、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交厂长核准(生产用车可由仓库核准);

3、驾驶员接到核准的《用车申请表》后,凭有效《用车申请表》到厂长室领取车钥匙;

4、出车前将有效《用车申请表》交值班保安,由值班保安如实填写出厂时间与里程表数据,并做好相关登记;

5、车辆返回公司时,由保安在该《用车申请表》上如实填写返厂时间与里程表数据,做好相关登记,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后,将车钥匙交厂长室;

7、紧急情况(如工伤、救援、抢险等)时,行政人事部可以紧急调派车辆,事后补单;

8、总经理特批的可以先出车,返回公司后补单;

9、凡未按此流程用车出车的,视情形对用车责任人与驾驶员各处以100-500元/次罚款。

第五条 驾驶员的电话必须随时保持畅通,做到随呼随应。

第六条 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 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八条 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九条 本制度生效后,原<<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暂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制度经厂长审核, 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再次修订时亦同。

行政人事部

拟制:审校:审核: 核准:

第3篇 某家具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l家具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暂行)

目的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减少成本开支,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依据: 《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暂行)》

保密:普通

第一条公司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驾驶员应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2、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3、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4、制度条款

4.1)车辆的维修应在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前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鉴定小组由厂长、行政人事部与仓库组成,组长由厂长兼任)鉴定同意,并由鉴定小组和驾驶员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报请总经理核准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换;

4.2)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配件的,也要电话向总经理或维修鉴定小组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4.3)维修时要求驾驶员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4)更换零配件后将旧配件交回仓库清点核实;

5、每辆车维修保养以后,驾驶员要及时做好记录;

6、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第二条用车费用报销

1、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七天结报一次,不准积压,过期不再报销;

2、在定点加油站加油,记入台帐报核,在外地加油单据应由乘车者和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第三条出车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禁止任何人擅自驾驶公司车辆,或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予以200元/次或以上的处罚(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因违章行车扣证、罚款的,公司概不负责;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如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概由责任驾驶员负责;

5、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并在返回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6、发生交通事故,按照理赔程序进行,并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个人赔偿金额。

第四条用车流程

1、公司各部门有用车需求时,到行政人事部填写《用车申请表》(见附表);

2、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交厂长核准(生产用车可由仓库核准);

3、驾驶员接到核准的《用车申请表》后,凭有效《用车申请表》到厂长室领取车钥匙;

4、出车前将有效《用车申请表》交值班保安,由值班保安如实填写出厂时间与里程表数据,并做好相关登记;

5、车辆返回公司时,由保安在该《用车申请表》上如实填写返厂时间与里程表数据,做好相关登记,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后,将车钥匙交厂长室;

7、紧急情况(如工伤、救援、抢险等)时,行政人事部可以紧急调派车辆,事后补单;

8、总经理特批的可以先出车,返回公司后补单;

9、凡未按此流程用车出车的,视情形对用车责任人与驾驶员各处以100-500元/次罚款。

第五条驾驶员的电话必须随时保持畅通,做到随呼随应。

第六条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条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九条 本制度生效后,原<<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暂行)>>即行废止。

第十条本制度经厂长审核,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再次修订时亦同。

行政人事部

20__-_-_

拟制:z 审校: 审核: 核准:

附表:<用车申请表>

第4篇 _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l家具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国家、重庆市相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企业的消防安全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及各部门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第五条公司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部门经理、主管、组长担任。

第六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企业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的防火安全工作,各部门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七条各部门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八条各级消防责任人须严格执行本消防制度,并按消防责任书的相关职责要求,恪尽职守,认真落实消防事宜。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第十条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第十一条公司每年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第十二条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第十三条电焊、气焊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

第十四条部门、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自实际工作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第十五条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四、防火巡查检查

第十六条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第十七条公司各部门每天对各管辖领域进行防火检查,综合部每月进行全面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情况。

第十八条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第十九条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第二十条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范围内的各办公室、车间、仓库、食堂、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第二十二条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第二十三条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第二十四条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第二十五条各部门各级主管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综合部专人管理,管理员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第二十七条管理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十八条管理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十九条管理人员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第三十条各部门要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第三十一条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消防那轧器材、设施、并保持消防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七、火灾隐患整改

第三十二条综合部保安每月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报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应责令其限期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第三十三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安全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三十四条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后,应抓紧督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十五条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的消防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第三十六条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十七条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

第三十八条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或持有资质的相关单位负责{`

第三十九条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否则将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九、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

第四十一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库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第四十二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隔存放。

第四十三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经检验合格方可入库,出入库必须进行登记。

第四十四条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随意入内。

第四十五条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

第四十六条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定进行实施。

第四十七条电气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四十八条储存燃气的班组,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要求

采取防火、防爆、防静电措施。

第四十九条综合部对提供和使用燃气的部门,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对抽查的结果应记录存档。

第五十条对使用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有关人员,公司应定期进行教育培训,以提高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十一条每年对避雷装置进行全面检测。对防静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测。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第五十二条公司定期检查评比防火安全工作,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五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五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对未依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个人,将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十六条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理。

十二、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5篇 装修公司办公家具管理制度

装饰公司办公家具管理制度

一、办公家具购买须先写申请,经总经理批示后统一由行政部购置。

二、各部门、分公司/部所保管的办公家具,负责人须在行政部建立的家具清单上签字。

三、如有办公家具增加、损坏、更换等情况须在三日内报行政部建档,如不及时报行政部,造成清查时与所建档案不符,则由部门、分公司/部负责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并给予严重过失单一张。

四、行政部将定期(三个月)或不定期进行检查核对办公家具情况报总经理,对办公家具管理较好的部门并给公司节省办公家具费用的部门、分公司/部,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将给予部门奖励;对管理不善损坏率高、造成办公家具费用增加的,由行政部报总经理将给予部门处罚。

五、如部门、分公司/部负责人调换、离职,前任负责人须与接任的负责人按办公家具清单交接清楚后方可调职或办理离职手续,如交接不清的由交接双方责任人共同承担。

第6篇 家具公司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3、消防主管根据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并领导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

4、各部门负责人应协助消防主管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和形式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按照全国统一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的要求,主要包括:

1、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

2、消防法律法规;

3、火灾预防知识;

4、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

5、其他应当教育培训的内容。

其中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防火灭火措施、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逃生知识等作为培训的重点。

(二)下列人员应当接受由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1、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主管;

2、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和操作人员;

3、电工、水暖工。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

1、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2、对在岗的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3、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每年“119”消防宣传日,进行主题消防宣传活动。

三、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措施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新员工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由消防主管负责授课和考核,考试成绩填入《消防安全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经消防安全责任人核准后,存入消防档案,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二)在职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根据年度消防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实施,消防主管负责授课和考评,人员参训情况应由消防主管填写《消防安全培训考核情况登记表》,考评不合格者应进行复训。

(三)每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后,消防主管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四)通过以下方式,对公众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1、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设施等处的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安全标志、标识等;

2、根据需要编印场所消防安全宣传资料供公众取阅;

3、利用单位广播、视频设备播放消防安全知识。

第7篇 家具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家具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目的 加强车辆管理,保证行车安全,预防事故发生,减少成本开支,有效提高车辆使用效率

依据:《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暂行)》

保密: 普通

关健词: 车辆 维修 保养 费用 安全 责任 用车流程

抄送: 总经理室 副总经理室 厂长室 财务室 仓库 本司各个生产与职能部门

制度条款

第一条 公司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驾驶员应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保养,做到每日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

2、驾驶员必须保持车辆清洁,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做好清洁工作,例行保养;

3、驾驶员要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发现故障及时维修,避免等到大故障再维修;

4、4.1) 车辆的维修应在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前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维修鉴定小组(鉴 定小组由厂长、行政人事部与仓库组成,组长由厂长兼任)鉴定同意,并由鉴定小组和驾驶员参与估价,确定更换零配件的品牌、型号、厂家等,报请总经理核准后,才可委托厂家维修、更换;

4.2)出车途中需要急修更换配件的,也要电话向总经理或维修鉴定小组说明情况,得到认可后,才能更换维修,否则,不予报销;

4.3) 维修时要求驾驶员到场鉴修,对维修厂家更换的零配件品牌、型号、价格等逐一确认,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4.4)更换零配件后将旧配件交回仓库清点核实;

5、每辆车维修保养以后,驾驶员要及时做好记录;

6、因驾驶员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致使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其所需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公司或责任人予以负担;

第二条 用车费用报销

1、过路过桥费、停车费,七天结报一次,不准积压,过期不再报销;

2、在定点加油站加油,记入台帐报核,在外地加油单据应由乘车者和总经理签字后报销。

第三条 出车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禁止任何人擅自驾驶公司车辆,或驾驶员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否则,予以200元/次或以上的处罚(总经理特批的除外);

2、驾驶员应加强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的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禁止酒后驾驶,做到谨慎驾驶,确保安全。 因违章行车扣证、罚款的,公司概不负责;

3、驾驶员应严格遵守车辆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经常性安全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

4、驾驶员出车,必须带齐有关证照,如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概由责任驾驶员负责;

5、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电话报告,并在返回后写出书面情况报告;

6、发生交通事故,按照理赔程序进行,并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决定个人赔偿金额。

第四条 用车流程

1、公司各部门有用车需求时,到行政人事部填写《用车申请表》(见附表);

2、经行政人事部审核后交厂长核准(生产用车可由仓库核准);

3、驾驶员接到核准的《用车申请表》后,凭有效《用车申请表》到厂长室领取车钥匙;

4、出车前将有效《用车申请表》交值班保安,由值班保安如实填写出厂时间与里程表数据,并做好相关登记;

5、车辆返回公司时,由保安在该《用车申请表》上如实填写返厂时间与里程表数据,做好相关登记,由驾驶员签字确认后,将车钥匙交厂长室;

7、紧急情况(如工伤、救援、抢险等)时,行政人事部可以紧急调派车辆,事后补单;

8、总经理特批的可以先出车,返回公司后补单;

9、凡未按此流程用车出车的,视情形对用车责任人与驾驶员各处以100-500元/次罚款。

第五条 驾驶员的电话必须随时保持畅通,做到随呼随应。

第六条 本制度条款如有与日前制度相抵触的, 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由各部门负责人与相关人员配合行政人事部监督落实执行。

第八条 行政人事部对本制度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九条 本制度生效后,原<<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暂行)>>即行废止。

第十条 本制度经厂长审核, 呈总经理核准后生效,再次修订时亦同。

行政人事部

拟制:审校:审核: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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