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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工作制度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支部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

2. 岗位职责:详细描述每个岗位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责任。

3. 工作流程: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具体步骤和程序。

4. 工作时间:规定正常工作日、休息日和节假日安排。

5. 行为规范:设定员工行为准则,包括职业道德和礼仪规范。

6. 绩效管理:设立绩效评价体系,包括考核标准和奖励惩罚机制。

7. 培训与发展:规划员工培训计划和职业发展路径。

注意事项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实事求是:制度应基于实际情况,避免过于理想化或脱离实际。

3. 公平公正: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产生歧视或偏袒。

4. 易理解性:用简洁明了的语言编写,便于员工理解和执行。

5. 可执行性:制度应具有可操作性,避免空洞无物的规定。

6. 定期审查: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组织变化和发展需求。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标题、正文和附件三部分。标题应简洁明了,反映制度的主题;正文部分按照章节划分,条理清晰地列出各项规定;附件可包含相关表格、流程图等辅助材料,以便于理解和执行。制度的排版应整洁,字体和字号要统一,关键内容可以加粗或者使用斜体突出。

通过以上对工作制度的阐述,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完善的工作制度不仅能够规范组织运作,还能为员工提供明确的行为指南,促进团队协作,提升工作效率。在实际操作中,应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不断优化和完善,以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内外部环境。

支部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市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工作制度

市实验幼儿园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工作要求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法令、法规,充分发挥每个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_文选,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与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抓好组织建设,积极稳妥地发展新党员,按党章党规教育党员,鉴定考核党员,奖惩党员。

4、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工作的评议和意见,尊重群众合理化建议,关心、改善教工的物质、文化生活,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与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改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教育党员群众遵纪守法,依法执教,不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按照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严格做好干部、职工的奖惩及纪检工作。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在教育第一线的优秀骨干教师入党。

7、支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制度、有检查、有总结,定期向上级党委请示汇报工作。

8、支持、关心与指导工会、共青团及妇代会的各项工作,做好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

二、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以上。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讨论决定重大事情;总结、部署工作;研究党员发展、转正和自身建设问题。

2、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3、党小组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组织有关文件;汇报党员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酝酿党员发展、转正情况。

4、党课:每季度进行一次。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授课内容是:传达党的文件,党纪党风和党的有关知识教育、表彰先进人物、播放有教育意义的电视录相等课程。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和有关文件,对党员普遍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

2、自我评价: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民主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还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

4、组织考察:支委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

5、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肯定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可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委批准,授予优秀**党称号。对评议中揭露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要认真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经评议认为是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区别不同情况,按照中央确定的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提出妥善处置的意见。然后,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规定的手续进行处理。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应当十分慎重,原则要坚持,方法要得当。对被劝退和除名的,党组织要做好思想工作。

四、党员电化教育制度

1、认真抓好播放收看工作,做到播前有准备,播后有讨论,党支部要按照党员电化教育三簿一册的要求做好登记。

2、在播放过程中,严禁播放与党员教育无关的录像片,党员要严格遵守纪律,自觉做到讲文明、讲卫生,集中精力收看,严禁中途无故退场,杜绝带小孩或从事其它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3、播放党员电教片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既可以召集党员集中起来组织播放,可以分期分批组织播放,也可以在校园网上公开播放。总之,以提高实效为原则。

4、播放后,必须组织讨论,消化吸收,讨论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既可以小组为单位进行讨论,也可以支部为单位进行讨论,要以深化教育效果,提高党员素质为目的。讨论时要根据电教片内容,结合党员自身的思想实际和工作状况谈感受,组织者要做好讨论记录。

5、讨论后,播放员要将讨论意见进行分析、归纳和整理,认真做好记录与资料积累,要有专人保管电教材料及设备。

五、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或小组过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监督的特殊党员。

2、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一般情况下,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一次,党课每季度一次。主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纠正工作的缺点及错误,加强党员的马列主义、_思想教育。

3、坚持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两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主要目的是检查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及有关情况,总结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思想,加强团结。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内容要提前3-5天通知与会党员、干部。

4、坚持领导干部党员过双重组织生活,支部委员既要参加支委民主生活会,还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全体党员生活会,无特殊情况不能请假。

5、党员因工作或其他原因调动单位要及时转移组织关系,参加新单位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党员临时外出六个月以上要转出临时组织关系,交所到单位临时过组织生活,返回时由所到单位在临时关系证明信上签字盖章,回单位过组织生活。

6、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应认为是自行脱党。

六、党费收缴制度

1、**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不得提前或拖交,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经教育仍不改正,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由党总支召开大会决定对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2、交费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标准执行。

3、新入党的党员,从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那天开始交纳党费,原是共青团员的预备党员,预备期内只交团费,不交党费,预备期满转正后,只交党费不交团费。

4、党员应亲自向党总支交纳党费,一般情况下,党费不能让别人代交。

5、党费要求专人管理,建立专帐,定期收缴,定期检查,定期张榜公布,总支每月向上级党委上交一次,党委一季度向市委组织部

上交一次,做到按时按标准,不拖欠,任何人不得借支和挪用党费。

七、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内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负责召集,要做到定期召开,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2、党内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就是在党内开展思想交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党内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倾向。

3、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幼儿园、个人的实际,不回避矛盾,不夸大矛盾。

4、党员之间要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解决矛盾。

5、召开民主生活会要注意做好会前准备、会上记录、会后汇报落实等工作,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积极作用。

6、党组织要把民主生活会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增加党的战斗力的一项经常性工作,长期坚持,总结提高。

7、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要积极制订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8、每年组织教职工对党员的廉洁自律、工作情况进行民主测评。

八、支部发展新党员制度

(1)党支部每年年初都要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2)无特殊情况,党支部每年至少要发展一名新党员。

(3)支部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经常吸收他们参加有关活动,并分配一定的工作,对他们进行考察和锻炼。

(4)要遵循发展党员工作的十六字方针,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九、积极分子民主推荐制度

(1)要求入党的先进分子要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要通过幼儿园群众无记名推荐和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后,方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

第2篇 行政领导定期支部汇报工作制度怎么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支公司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行政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党支部定期听取企业行政领导的报告制度,是企业党组织保持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种组织行为,同时也是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的一项有效措施。

第二章 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 行政领导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应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企业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执行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企业重要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多种产业项目的立项及执行情况。

(四)企业财务及资金运作的重大问题。

(五)企业内部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六)职工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情况。

(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职工住房分配等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八)企业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需通报的重要事宜。

(九)行政领导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 报告的方式及程序

第四条 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般以一年两次为宜,每年初和年中各组织一次。

因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报告的次数。

第五条 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在支委会或支部扩大会上进行。

报告工作一般为行政主要负责人,单项工作可委托分管行政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报告的程序:

(一)党支部书记与行政领导在报告工作前应互通信息,交换意见,确定报告的具体时间及具体内容。

(二)行政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就报告的主要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将准备情况反馈给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三) 企业党支部应认真负责地讨论研究行政领导报告的有关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行政领导应认真地听取党支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修正和完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五) 企业党支部应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广大党员通报企业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使广大的党员群众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的经营情况,增强党员自觉为企业多做奉献的积极性。

(六) 企业党的各级组织应广泛的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积极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工作,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3篇 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5

学校党支部工作制度5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思想、_理论、“____”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展、培养、推荐他们中间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吸收教育教学一线中的优秀分子入党。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持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第4篇 行政领导定期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支公司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行政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党支部定期听取企业行政领导的报告制度,是企业党组织保持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种组织行为,同时也是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的一项有效措施。

第二章 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 行政领导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应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企业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执行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企业重要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多种产业项目的立项及执行情况。

(四)企业财务及资金运作的重大问题。

(五)企业内部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六)职工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情况。

(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职工住房分配等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八)企业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需通报的重要事宜。

(九)行政领导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 报告的方式及程序

第四条 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般以一年两次为宜,每年初和年中各组织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报告的次数。

第五条 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在支委会或支部扩大会上进行。报告工作一般为行政主要负责人,单项工作可委托分管行政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报告的程序:

(一)党支部书记与行政领导在报告工作前应互通信息,交换意见,确定报告的具体时间及具体内容。

(二)行政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就报告的主要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将准备情况反馈给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三) 企业党支部应认真负责地讨论研究行政领导报告的有关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行政领导应认真地听取党支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修正和完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五) 企业党支部应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广大党员通报企业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使广大的党员群众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的经营情况,增强党员自觉为企业多做奉献的积极性。

(六) 企业党的各级组织应广泛的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积极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工作,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5篇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党支部的选举工作,主要指选举支部委员会和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

坚持民主选举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组织,增强党的战斗力;有利于更好地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有利于党的干部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有利于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性。

一、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支部委员会和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二年。

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需延期或提前换届的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任期内,支部书记、副书记缺额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补选,未设立支部委员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补选,必要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委员缺额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二、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经党员酝酿提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选举。

选出的委员会,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经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不设支部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由上届支部书记或上级党组织派人主持,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采用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支部选举大会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80%,会议方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当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得票超过半数的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征得到会党员同意,从得票未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票多少为序,按多于20%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设立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选举结果,应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采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四、选举的程序

1、主持人报告出席大会的党员人数。

说明本支部党员人数,其中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出席大会的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2、宣布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组成的人数和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可由党员提名或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经大会通过。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4、监票人检查票箱并贴上封条。

5、分发选票。

分发后,应请党员核对选票有无漏发、多发,并宣布分发选票的数字,多余的选票当场剪角作废。

向选举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填写选票。

选举人按选票说明的填写方法,填写好选票。

对候选人表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空格内划“__”;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

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上方空格内划“○”。

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7、进行投票。

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

然后由大会主持人投票,接着到会党员按座位顺序依次投票。

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别人代选,也不能预先投票。

8、计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宣布选举结果。

监票人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按得票多少为序。

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划为序。

10、选举结束后,将选票清点密封保存,未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不得启封。

[1]

在百度搜索:党支部选举工作制度

第6篇 d医院青年文明号团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青年文明号团支部工作制度

为完成团支部的工作任务,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自觉接受院团委的领导,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医院各级党组织和院团委、团总支的决议和指示,积极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把团员青年的思想统一到医院深化改革、全面发展的大局上来,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突击队和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

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季度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每2个月召开团小组会议、每月召开支委会各一次,每季度上团课一次。

三、抓好支部的建设,深入开展团员意识教育,对布置的各项思想教育活动及时检查,做好记录,做到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四、团支部每月向团委汇报一次,重大问题及时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支部近期工作计划、活动内容、效果、体会及存在问题,团员青年中带倾向性的现象等。

五、做好团支部工作手册的登记和记录工作,主要有:团员名册、青年名册、团费收缴登记、支委会议记录、团员会议记录、团内大事记、主题团日活动记录等。

六、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团支部应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介绍优秀团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为团员在政治上进步创造条件,起到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

七、按照院团委的部署,每1~2年进行换届选举,改选团支部委员会。

八、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

九、做好团费收缴工作,每季度向团委缴纳团费一次。

十、支委会要加强自身建设,每月至少组织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和有关团的知识等。

第7篇 h公司支部党务工作制度

_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党务工作制度(讨论稿) 一、会议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议 (1)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2) 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要事项。 (3) 出席会议成员:支部委员。 2、全体党员会议: (1) 支部党员会议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其他委员召集。 (2) 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过组织生活;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 出席会议成员:全体党员。 3、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 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召开。召开时间为每年12月份或次年1月份。 (2) 会议由总经理或书记主持召开。 (3) 会议主要内容: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各项党纪政纪情况及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检查的有关问题。 (4) 参加人员:公司中层以上党员干部。 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1.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学__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2. 一般每月安排一个单位的时间进行集体学习。参加对象为公司全体党员。 3. 遇有重要会议精神、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应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4. 坚持党课教育制度。除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学习外,党支部每年有计划地结合实际组织1-2次党课。 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按照《中国**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极慎重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2. 党支部对每个培养发展对象,应及时落实具体党员培养联系人。 3. 承担培养和联络工作的党员,应主动经常与培养对象谈心,及时掌握其现实思想和工作状况等方面的表现,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进度情况。 4.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培养。对预备期党员,入党介绍人仍要与其保持密切的联系,关心其入党后的表现,以便其按期转正,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5. 在组织发展中,注意定期听取党内外的意见。 四、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逐步建立党员活动室,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在企业中的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3.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应每月向所在支部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如长期外出时,可提前交纳或委托别人按时交纳党费。党费收缴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具体措施 1. 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 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做到管好财、用好财、不贪财。 3. 在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工作中,不搞私下交易,不接受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损公肥私。 4. 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检查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自觉以党纪政纪规范自己的行为。 附: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准规定 1. 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 2. 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3. 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 4. 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 5. 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 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 要同***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 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 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 要廉洁奉公,不接

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 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 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亲、营私舞弊; 7. 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 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二oo四年十月十日

第8篇 党支部学习制度工作准则

为加强党员的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党员理论素养和领导决策创新的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规范党员学习程序,提升学习质量,特制定《 县食品药品监督治理局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____”重要思想,全面贯彻党中心重要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以提高我局党员干部无私奉献、开拓创新、树立党员形象的意识为重点,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理论联系实际,组织好党员学习活动。

二、学习计划与时间

年初由党支部统一制定《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党支部党员学习计划》,在党务工作会和政治学习上公布《计划》。党员理论学习形成双月例会制度。学习时间原则上每双月份组织一次(双月末组织),一年组织五至六次。如遇急需传达的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安排临时学习。

三、学习内容

学习、传达党中心及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及方针、政策、文件,结合实际研究本局重点工作,使参会人员提高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水平,了解和把握教育发展大事及本局发展思路和具体工作方案与措施,增强党员的政治敏锐性和工作创新意识。

四、参加范围

全体在职党员、预备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五、学习方式

(一)集中学习研讨。每双月每位党员至少集中学习2小时。

(二)分散学习。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党小组学习。

(三)自学。每月每位党员自学时间不少于2小时。

(四)每学年针对思想、组织和行政上的重要任务和重点工作,由党支部书记邀请有关领导、专家,进行专题讲座或由组织委员组织党员收看党建专题讲座录象。

(五)每月由党支部书记或学习委员推荐理论性强、内容丰富、信息含量大,有指导意义的文章(文件)。

六、考勤制度

建立健全《学习考勤制度》,每次会议认真做好签到,会后统计出勤情况,并向有关人员定期予以通报。

七、通报学习结果

对每次学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在党员会上通报学习情况,加强学习成果的交流与辐射。

八、要求

党员学习由局党支部具体组织、安排,力求做到计划周密、精心组织、健全制度、提高质量、务求实效,为圆满完成我所各项工作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理论基础。

(一)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熟悉的自觉性。深刻熟悉其理论武装、指导实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学理论、议大事、转观念、出思路、促发展”,在求深、求实、求新上下功夫,形成学习型研究所氛围。全体党员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本职工作实际,认真学好各项学习内容,有意识地、自觉地指导工作实践。

(三)建立年终述学制度。党员在年末总结工作时,要汇报一年来学习的收获和体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从而推动我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深入进行。

(四)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党员学习的组织、形式和服务。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大力倡导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结合,努力构建创新文化的精神层面建设。

第9篇 村党支部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的各级领导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坚持支部集体领导,反对个人说了算,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基本准则。

2、凡属涉及到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领导机关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必须提交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准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3、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是实现党(总)支部集体领导的基本形式,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要组织召开好每一次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4、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开会时,要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或一团和气,也不搞个人说了算;要善于听取党员的不同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详细记录。

5、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作决定和进行表决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6、党(总)支部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不准借口集体领导而搞个人专断,也不准借口分工负责而互相推诿。

7、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正确处理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的关系。在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支部书记与其他委员、支委成员与每个党员一样,都只有一票的平等权利。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都要有民主作风,要充分尊重每个党员的权利,团结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执行党(总)支部的决议。

8、支部委员要积极支持支部书记的工作,接受支部书记的领导和监督,当好支部书记的助手,使党(总)支部能够进行和坚持坚强有力的集体领导。

支村两委议事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切实保障村民依法实行自治,有效改善和加强以村党(总)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村党(总)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总)支部受乡镇党委的领导;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总)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接受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二、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密切配合、团结工作、规范议事。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进行议事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加强党(总)支部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总)支部的领导水平,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建立和完善党(总)支部领导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制度和保障机制。

2、保障村民自治原则,保障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落实,重点保障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落实。

3、依法依规办事原则,建立完善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制度,提高党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确保依法依规办事落到实处。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集思广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议事。

三、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内容和范围为:

1、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2、引导村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落实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关政策;

3、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生产经营方案;

4、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的落实方案;

5、村出纳、调解、治保、计生联络员、护林员、电管员、村办企业负责人等工作人员的安排使用;

6、村集体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上级下拨资金、救灾救济款物及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案;

7、宅基地的安排与报批、土地征用和使用权调整、林政管理规定、土地、山林承包转让租赁方案;

8、享受村误工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

9、村建学校、道路、农电水利等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承包方案;

10、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初稿审定;

11、以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及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和协调解决的事项;

12、支村两委认为应当由议事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四、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主要方式为支村两委议事会议。支村两委议事会议应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一次。

五、支村两委议事会议,一般由村党(总)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为支村两委全体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不是支村两委成员的党员、村民代表、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等人员可列席会议,也可邀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进行议事,要做好记录。

六、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议事的基本程序为:

1、确定议题。凡涉及本规则第三条内容的事项,村党(总)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根据村民委员会事先报告的事项确定议题。

2、会议准备。支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根据确定的议题,先进行沟通商议。其中事关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宜及人事性村务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由党(总)支部召集全体党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行政性村务由村民委员召集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

3、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议事。村党(总)支部或村民委员会的初步方案形成后,由村党(总)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召开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进行集体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再由支村两委成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执行决议。

4、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一般事项,经支村两委议事会议形成决议后,即可付诸实施;事关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需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方可组织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必须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

七、根据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议事的情况,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问题,暂不组织实施,暂缓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可报请乡镇党委政府帮助协调,提出协调解决意见,也可进一步酝酿,待意见基本统一后,再提交支村两委议事会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八、对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议事,严格按照下列规定实行监督,以保障支村两委议事走上规范化:

1、实行村级事务联章联签制度。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议事决定的事项或向上级呈送的请示报告都必须经村党(总)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才能付诸实施;村级财务开支,都必须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2、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各自治村村民代表一般按照每五户至十户推选一名,或每个村民小组推选若干名,原则上每村村民代表总数以不超过60人为宜。普遍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保证村民代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

3、实行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年终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支村两委主要领导进行公开述职,党(总)支部书记、成员除在党内评议外,还须在村民代表中评议;村民委员会主任、成员在村民代表中评议。对连续两次被评为不合格的村干部是村党组织成员的,按党内有关规定处理;是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的,应责令其辞职,不辞职的应启动罢免程序。述职评议时,乡镇党委、政府要指派专人参加并予以监督。

4、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要保障村民对村里重要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凡由支村两委议事会议议事、村民普遍关心的重大村务及处理结果情况,如村级财务、计划生育、宅基地安排与报批、用材林指标分配、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城镇、农村低保对象的确定、项目承包、误工补贴等情况,要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按规定时间、规定形式、规定程序如实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九、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有力地给予批评纠正。问题比较严重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进的,予以谈知诫勉、责令限期改正;问题严重、诫勉无效、限期不改的,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党内选举制度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党(总)支部应根据《中国**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要求,制定有关的具体办法和程序,以充分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1、选举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2、候选人名单要由支部委员会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多数人不同意的不能作为候选人,使之具有尽可能广泛的群众基础。

3、实行差额选举,适当扩大差额选举的比例,坚决杜绝变相等额选举,克服形式化、走过场的现象。

4、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的主要业绩、领导能力、廉政勤政情况以及要求更换候选人或者按照自己意愿另选他人的权利。

5、支部委员会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党务公开制度

一、推行党务公开要按照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全面客观、有利监督的原则,实行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和及时公开。

二、党务公开栏应设立在中心地带或醒目地方,党务公开监督小组设立《党务公开登记簿》,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审核人逐项登记,归档备查。

三、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长期公开内容:

1、组织设置和党组织班子成员分工情况;

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3、党务公开监督小组组成人员和乡镇、街道、村党组织监督电话。

4、班子成员工资收入情况。

5、上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情况和评议处置结果情况。

6、党员设岗定责情况。

定期公开内容:

1、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2、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情况以及在岗履责情况;

3、党员受奖惩情况;

4、村党组织当年度工作目标进展或完成情况;

及时公开内容:

1、党员发展情况:及时对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拟被吸收为预备党员、预备期将满拟被转为正式党员的人选进行公示;

2、党员、群众建议意见、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先进评比情况:主要公开村党组织推荐有关人员参加上级荣誉评比的类别、条件、方法、初定名单等内容;

4、村后备干部情况:公开被确定为后备干部初步人选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和职业等;

5、乡镇、街道党务公开情况通报;

6、违规违纪公开。村党(总)支部、村委会干部和党员经查实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处分结果进行公开。

7、上级党组织和各村党组织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尤其是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

以上凡定期公开内容,可视情况分别按月、季度、半年公开。

四、党务公开的形式、时间

1、公开的形式:

(1)在中心地带或醒目的地方建立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2)通过有关会议、定期通报、党务活动栏、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3)设置党务公开意见箱和监督电话;(4)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创造其他公开形式。

2、公开的时间:

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通过公开栏公开的内容,每季度末公开一次,做到定时定期公开。通过其它形式公开的内容要逐时、逐段及时公开。每次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要积极采纳,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加以解决。

第10篇 中国**党×公司支部党务工作制度

中国**党 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 党务工作制度(讨论稿)一、会议制度 1、党支部委员会议 (1)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支部书记召集主持。 (2) 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党的重要会议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要事项。 (3) 出席会议成员:支部委员。 2、全体党员会议: (1) 支部党员会议原则上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书记或书记委托其他委员召集。 (2) 会议主要内容: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过组织生活;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3) 出席会议成员:全体党员。 3、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1) 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或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召开。召开时间为每年12月份或次年1月份。 (2) 会议由总经理或书记主持召开。 (3) 会议主要内容:主要是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执行各项党纪政纪情况及结合实际情况需要检查的有关问题。 (4) 参加人员:公司中层以上党员干部。 二、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1.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行学习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引导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学习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政治素质。 2. 一般每月安排一个单位的时间进行集体学习。参加对象为公司全体党员。 3. 遇有重要会议精神、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应按照要求及时组织传达学习,并抓好贯彻落实。 4. 坚持党课教育制度。除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的学习外,党支部每年有计划地结合实际组织1-2次党课。 三、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 按照《中国**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极慎重地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发展工作。 2. 党支部对每个培养发展对象,应及时落实具体党员培养联系人。 3. 承担培养和联络工作的党员,应主动经常与培养对象谈心,及时掌握其现实思想和工作状况等方面的表现,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进度情况。 4. 加强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培养。对预备期党员,入党介绍人仍要与其保持密切的联系,关心其入党后的表现,以便其按期转正,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5. 在组织发展中,注意定期听取党内外的意见。 四、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1.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逐步建立党员活动室,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科技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技能,教育党员正确认识自己在企业中的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3. 加强对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党员应每月向所在支部按规定的比例交纳党费,如长期外出

时,可提前交纳或委托别人按时交纳党费。党费收缴情况,每半年通报一次。 五、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具体措施 1. 党员干部应严格遵守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2. 自觉遵守财经纪律和有关规定,做到管好财、用好财、不贪财。 3. 在招商引资、工程招投标、设备采购等工作中,不搞私下交易,不接受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不损公肥私。 4. 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主动检查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自觉以党纪政纪规范自己的行为。附: 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规定 1. 不准利用职权在企业物资购销、项目开发等经营活动中谋取私利。 2. 不准个人及其亲属违反规定投资入股与其所在国有企业有关联交易、有依托关系的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3. 不准将国有资产私自委托、租赁、承包给自己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营。 4. 不准违反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和企业规章制度,擅自决定对外投资、借贷、融资、担保等重大事项。 5. 不准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业务渠道从事个人谋利活动,或将其提供、泄露给他人及其他企业。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 四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 八项要求: 1. 要同***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 2. 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 3. 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 4. 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 5. 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 6. 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亲、营私舞弊; 7. 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 8. 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 二oo四年十月十日

第11篇 领导定期向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行政领导定期向支部汇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支公司正确贯彻执行,支持和帮助行政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保证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企业党支部定期听取企业行政领导的报告制度,是企业党组织保持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种组织行为,同时也是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的一项有效措施。

第二章 向党支部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第三条 行政领导定期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应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

(一)企业发展战略的执行情况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二)企业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执行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采取的主要措施。

(三)企业重要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及多种产业项目的立项及执行情况。

(四)企业财务及资金运作的重大问题。

(五)企业内部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和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

(六)职工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情况。

(七)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工资调整、奖金分配、职工住房分配等有关事项的执行情况。

(八)企业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需通报的重要事宜。

(九)行政领导认为需要向党支部报告的其他重要问题。

第三章 报告的方式及程序

第四条 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一般以一年两次为宜,每年初和年中各组织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报告的次数。

第五条 行政领导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在支委会或支部扩大会上进行。报告工作一般为行政主要负责人,单项工作可委托分管行政领导或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报告的程序:

(一)党支部书记与行政领导在报告工作前应互通信息,交换意见,确定报告的具体时间及具体内容。

(二)行政有关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应就报告的主要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并将准备情况反馈给党支部主要负责人。

(三) 企业党支部应认真负责地讨论研究行政领导报告的有关事项,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 行政领导应认真地听取党支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党支部的意见和建议修正和完善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五) 企业党支部应通过各级党的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广大党员通报企业中心工作的完成情况,使广大的党员群众了解掌握企业生产的经营情况,增强党员自觉为企业多做奉献的积极性。

(六) 企业党的各级组织应广泛的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和职工积极为企业的改革和发展献计献策,并通过自身的努力工作,确保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12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本

党支部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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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党员不准参入赌博,不准参入嫖娼卖淫,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_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第13篇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组织建设中的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对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推选、培养、教育和考察,履行入党手续,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

一、发展党员工作要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教育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明确党的性质、纲领、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端正入党动机,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并指定两名正式党员做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他们进行培养和教育。

2、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列为重点培养对象,并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可列为发展对象。

3、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政审的内容:(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2)本人政治历史情况;(3)“文化大革命”期间的表现;(4)一九八九年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5)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本人档案;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必要的函调外调。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

4、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文件。中央组织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

5、发展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推优”工作的具体步骤是:(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情况,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推荐对象。(2)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上一级团组织审定。(3)上级团组织考察审核后,签署意见向党支部推荐。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基层团委书记根据上一级团组织在认真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直接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党组织对被推荐的优秀团员,条件成熟的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需要进一步培养、教育的可以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支部委员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先在党小组内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了解等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7、进行吸收预备党员公示。党支部将经上级党委审查同意的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在召开支部大会前15天,采取张榜公布的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天。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情况,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审核、调查,并在5天内形成审理意见。党支部要将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党组织审核、调查情况向支委会、支部大会通报,作为被反映对象能否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党支部将公示内容和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及处理结果汇总整理归档,并将处理结果进行公示。

三、发展党员必须履行的入党手续

1、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要求入党的人必须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申请,提交入党申请书,其主要内容包括:(1)个人政治历史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以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2)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3)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和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优缺点,以及自己怎样努力做到从思想上入党。本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或受过奖励、处分,都必须如实写清楚,有不清楚的问题,要向党组织提供线索,帮助党组织查证。

2、填写《中国**党入党志愿书》。在填写《入党志愿书》前,应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忠诚老实的教育,将《入党志愿书》的各个项目及其包括的内容解释清楚,并由入党介绍人进行具体指导。《入党志愿书》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真实,字迹要清楚,并贴辖谝淮缑夤谙嗥br>; 3、正式党员两人负责介绍。入党介绍人,一般应由负责培养的联系人担任,也可由本支部的其他正式党员担任。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受处分期间,不能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可以由入党申请人在对自己了解的同志中找,也可以由党支部指定,并通知入党申请人。入党介绍人的工作:考察被介绍人的历史和现状;做好被介绍人的培养教育工作;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在志愿书中填写自己意见;在支部大会讨论时,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有关情况;被介绍人成为预备党员以后,介绍人仍要继续进行教育帮助。

4、支部大会讨论。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作出决议。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支部大会程序:(1)入党申请人汇

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学习党章的体会、入党动机、需要说明的问题、本人主要优缺点等。(2)介绍人介绍入党申请人的有关情况及提出自己的意见。(3)入党申请人所在单位党小组介绍培养、教育、考察情况。(4)支部委员会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提出意见。(5)到会的党员对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入党条件充分发表意见。(6)入党申请人谈自己对大家所提意见的看法及今后的决心。(7)出席会议的全体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时,入党申请人不必退场。

支部大会通过了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支部委员会应将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入党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支部大会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的意见,本支部党员人数,应到和实到党员人数,其中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表决时赞成、不赞成、弃权的人(票)数各多少,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5、上级党组织批准

支部大会作出同意吸收申请人入党的决议后,要将《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及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党组织审批前,要派专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被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吸收其为预备党员之日算起。

超过六个月党委尚未审批的,应退回支部,由支部党员大会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未经复议,党委不能审批。预备期从支部党员大会复议之日算起。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党组织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参加党的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

2、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入党宣誓仪式,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进行。程序是:唱《国际歌》;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宣誓人宣誓;上级党组织代表讲话;党员代表讲话;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向党表决心。

3、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和程序

(1)本人申请。预备期满时,应由本人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申请,其内容:第一部分简况。说明自己是什么时候被批准入党的,什么时候预备期满,并正式向党组织提出转正申请。第二部分写自己在预备期的表现。第三部分写今后的努力方向。

(2)预备党员转正公示。(程序与吸收预备党员同)

(3)党小组讨论。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进行讨论,提出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

(4)支部委员会审查。综合分析该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形成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5)支部大会讨论。程序:预备党员汇报在预备期的表现;预备党员所在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情况;支部委员会提出能否按期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全体党员进行讨论;支部大会表决,表决办法同讨论吸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表决办法相同。支部大会决议内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对预备党员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员出席会议的情况、表决情况、时间。

(5)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大会结束后,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审批后,党支部书记或支委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龄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地支部上一级党组织保存。

第14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模版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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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_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_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_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三)党支部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支部和党小组,并指定专人对他们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支部每季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

(四)党支部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五、党费收缴制度

(一)党员必须按月交纳党费。一般不能由他人转交。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费交纳标准:有固定工资收入(含乡镇企业干部、职工、村干部、民办教师等)的,按工资比例交纳。

月工资400元以下,交纳0.5%;月工资400元至600元的交纳1%;月工资600元至800元的交纳1.5%;月工资800元至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2%;月工资1500元(税后)以上的交纳3%。无固定工资收入(含农民、学生中党员)的,每月交纳党费0.20元以上(机关职级工资包括: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事业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包括:职务工资+岗位津贴+奖金)。

(三)党费由党支部组织委员或指定党支部其他委员收缴。经收时,要及时填写党费证,及时记入台帐,及时出榜公布。支部每季向党委上缴一次党费。年终时,支部应将党费收缴、上交情况及有关凭证张榜公布并保存备查。

(四)任何人不得无故拖延党费上缴时间,不准借支、挪用、贪污党费。违反者,必须严肃处理。

六、党员廉政及联系群众制度

(一)_党员必须坚持勤政廉政的原则。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党支部的决策必须符合群众的利益。

(二)_党员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其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_工作;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正确引导和帮助群众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正确引导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

(三)_党员都要自觉保持廉洁自律,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不奢侈浪费、不收受贿赂、不索拿卡要等侵犯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_党员不准参入_,不准参入嫖娼卖_,不准参入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违者必究。

(五)党支部要定期检查,党员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勤政廉政和联系群众情况。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规定,每年组织党员进行一次民主评议。

(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采取“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组织进行。注意防止走过场。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分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等步骤,按照中发[1988]13号文件所列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

(四)评议中既评出优秀党员,又评出不合格党员。对优秀党员要予以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的处置;对违_纪的党员要视其错误性质和认识错误的态度,给予适当的党纪处分。

八、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一)每个党员都要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员如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自行脱党处理。

(二)党员外出时间一个月以上,必须向支部请假,支部委员外出还须报党委同意。

(三)党员外出不到半年的,一般应转出临时组织关系或开具党员证明信,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外出半年以上的,一般应转出组织关系,参加所在地党组织生活。党员三人以上集体外出,时间较长的,应建立临时党支部或临时党小组,定期开展组织生活。

(四)党员外出没有转出组织关系的,应按期回支部参加组织生活。因故不能回的,每季至少以书面形式向支部汇报一次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

第15篇 党支部工作制度范例

一、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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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地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沟通思想,增强团结。

(四)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季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五)党支部每季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四、发展党员制度

(一)党支部要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吸收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入党,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党支部要认真抓好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送他们参加培训。经两年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方可列为发展对象。未经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未参加上级党组织培训和党委委员谈话的,也不能发展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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