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工作职责: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范围,避免职责重叠或缺失。
2. 工作流程:描述各项工作的操作步骤和标准,保证流程顺畅。
3. 时间管理:规定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加班政策等,保障员工权益。
4. 培训与发展:设立员工培训计划,鼓励个人成长和职业发展。
5.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促进部门间的合作。
6. 行为准则:设定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维护组织文化。
7. 绩效考核:设立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激励员工积极性。
8. 奖惩制度:明确奖励和惩罚的标准,鼓励优秀表现,纠正不当行为。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性: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定。
2. 公平性:制度应适用于所有员工,避免歧视和偏见。
3. 清晰性:条款表述要明确,避免产生歧义。
4. 实用性:制度应切合实际,便于执行和监督。
5. 可持续性:制度应随着组织发展和环境变化适时调整。
6. 沟通与共识:制定过程中要充分沟通,争取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标题:明确指出制度的名称,如“急诊科工作制度”。
2.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3. 主体:详细列出各项规定,按逻辑顺序排列。
4. 附则:包括解释、修订历史和生效日期等信息。
5. 签署:由负责人签字,表明同意并承诺执行。
遵循上述原则,制定出的工作制度能够为急诊科提供有序、高效的工作框架,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性。每个单位在制定自己的工作制度时,都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需求,灵活应用这些要求,构建出最适合自己的工作管理体系。
第1篇 附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1、急诊科必须24小时开诊,随时应诊,节假日照常应诊。工作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性质、任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和抢救规则、程序、职责、制度及技术操作常规,掌握急救医学理论和抢救和技术,实施急救措施以及抢救制度、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观察室工作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查房会诊制度、消毒隔离制度,严格履行各级各类人员职责。
2、值班护士不得离开接诊室。急诊患者就诊时,值班护士应立即通知有关科室值班医师,同时予以一定处置(如测体温、脉搏、血压等)和登记姓名、性别、年龄、住址、来院准确时间、单位等项目。值班医生在接到急诊通知后,必须在5-10分钟内接诊患者进行处理。对拒绝来急诊科诊治患者或接到急诊通知后10分钟不到的医师,急诊科护士随时通知医务科、门诊部或总值班室,与有关科室负责人联系,查清原因后予以严肃处理。
3、临床科室应选派技术水平较高的医师担任急诊工作,每人任期不得少于6个月,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经科主任同意报医务科、门诊部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4、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器材要准备完善,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保证抢救需要。
5、对急诊患者要有高度的责任和同情心,及时正确、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症患者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应及时送手术室进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任何科室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收急、重、危症患者。
6、急诊患者收入急诊观察室,由急诊医师书写病历,开好医嘱,急诊护士负责治疗,对急诊患者要密切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及时有效的采取治疗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最多不超过一周。
7、遇重大抢救患者需通知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有关领导亲临参加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患者,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积极向有关部门报告。
附:急诊范围:
1)急性外伤、脑处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呼吸、血压、心率(律)及神志明显异常者;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征象、流产、小儿腹泻、严重脱水及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颊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刎颈、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病情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其他经医师认为合乎急诊抢救条件者。
第2篇 市人民医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实行24小时急诊和首诊负责制。
二、抢救及时、果断、准确,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疑难、危重病人应请上级医师会诊,对危重病人不宜搬运,应在急诊室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送入病房,对立即需要手术的病人,应及时请外科会诊决定,及时送手术室手术。
三、医院成立领导抢救班子,凡抢救班子成员及各科二线值班医生应随叫随到,不得拖延,以免影响抢救。
四、值班人员应严格执行急诊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并做好交接班。实习医师、护士、进修医师、护士不能单独值班。
五、转送急诊病人到病房应按转送制度办理。由急诊科派人护送,并向病房医师交待抢救经过及应注意事项,并将急诊记录移交病房。
六、建立急救常规,并按常规进行基本功训练。急诊室的处方、检验单及各种申请单应有急字。对急诊病人应详细询问病史,细致体检,严密观察,及时做好记录。
七、遇重大抢救,需立即报告科主任或医务科及院领导立即组织抢救。凡涉及法律、斗殴、他杀、自杀、纠纷等病人,在积极抢救治疗的同时,要保存好实物或标本,并报告保卫科或公安部门。
八、备齐各类抢救药品、器材,定位、定量放置,应急状态良好。室内保持整洁,定期消毒,细菌监测。
第3篇 区医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中心医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1、各临床科室应选派有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水平的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担任急诊值班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在科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2、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认真地进行治疗,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对疑难、危重病员应请上级医师诊视或急会诊。对危重不宜搬动的病员,应在急诊科就地组织抢救治疗。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需立即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在病房和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3、急诊科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要有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抢救器材物品一般不外借,以保证抢救使用。
4、急诊科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5、急诊病员经护士分诊后挂号就诊,病情危重需立即抢救者应先采取抢救措施,不得延误。
6、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遇有病情复杂涉及科室间的“临界病员”,首诊医师应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及时请有关科室会诊、使病员及时得到有效的治疗。科室间如有争议,由门诊部主任会同急诊科主任负责安排处理,任何不得借故推诿,拒收病员,否则造成不良后果,追究当事人责任。
7、急科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有关科室急诊医师和急诊科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认真写好观察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48小时。
8、遇有重大抢救,需立即报请科主任和院领导亲临指挥。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9、急诊病员不受划区分级的限制,对需要转院的急诊病员,须事先与对方医院联系,取得同意后,方可转院。
10、急诊科门诊、病房的值班医生要明确分开,各负其责,并要求执行24小时坐班制。
第4篇 附一医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第一医院急诊科工作制度
一、急诊科医护人员必须具备一定临床经验和技术担任急诊室工作,轮换不应过勤。实习医师和实习护士不得单独值急诊班。进修医师由科主任批准方可参加值班。
二、处理急诊病员应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应及时、严肃、认真、敏捷地进行救治,并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所有急诊申请单、处方应有“急诊”标记。
三、对疑难、危重病员应立即组织会诊、就地组织抢救,待病情稳定后再护送病房。对立即需行手术的病员应及时送手术室施行手术。急诊医师应向病房或手术医师直接交班。
四、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五、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做好交接班,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六、急诊室观察室要实行病区化管理,按要求写好病例,及时诊治,每天实行早晚二次查房制,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七、遇重大抢救、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进行请示及报告。
八、上述制度由急诊科主任负责检查,考评;医务科负责监督、抽查。院考评小组实施奖惩。
附:急诊范围
1.急性外伤、脑外伤、骨折、脱臼、撕裂伤、烧伤等。
2.突然性急性腹痛。
3.突发高热。
4.突然出血、吐血、有内出血迹象、流产、小儿腹泄、严重脱水、休克者。
5.有抽风症状或昏迷不醒者。
6.耳道、鼻道、咽部、眼内、气管、支气管及食道中有异物者。
7.眼睛急性疼痛、红肿或急性视力障碍。
8.颜面青紫、呼吸困难者。
9.中毒、服毒、剁肢、自缢、淹溺、触电者。
10.急性尿闭者。
11.发病突然、症状剧烈,发病后迅速恶化者。
12.烈性传染病可疑者。
13.急性过敏性疾病。
14.慢性病或在门诊治疗的病人,病情突然加重。
15.经治医师认为符合急诊抢救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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