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核心部分:1) 组织架构和岗位职责,2) 工作流程和操作指南,3) 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4) 员工行为规范,5) 考核与奖惩制度,6) 信息报告和沟通机制,7) 应急处理和风险防控措施。
制定工作制度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公正公平,避免偏见和歧视;2) 明确性和可理解性,避免模糊不清的条款;3) 及时更新,适应企业变化和发展;4) 征求员工意见,提高制度接受度;5) 制度实施后的监督和反馈,以持续改进。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标题、正文和附件三部分。标题应简洁明了,如“xx公司xxx工作制度”。正文部分按照上述内容结构展开,各章节应有编号,方便查阅。附件可包含具体表格、流程图等辅助材料,以增强可操作性。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企业管理者需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员工的需求,使制度既具有指导意义,又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同样重要,唯有如此,才能确保制度的有效落地,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1篇 s社区政务督办工作规章制度
一、督办工作原则
1、督办工作应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紧紧围绕上级和办事处党政办、社计办中心工作进行,使督办查办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上级中心工作。
2、督办要实事求是,人员要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
3、督办要注重实效、讲求效率和质量,推动社区工作得以落实。
4、要坚持一事一办,凡上级或领导批办的事项,一事一查、一事一报,不得漏报。
二、督办工作范围
1、对办事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工作部署的督办落实。
2、对市、区领导重要批示及上级机关交办督查的落实。
3、对市、区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的办理、督查等。
三、督办工作程序
1、凡社区收到上级下发的督办件应先交到社区指定的人员进行登记,督办件要按时限完成,并将已完成的督办件交到街道相关科室存档。
2、社区接到下达的督办任务后,社区主要领导要抓紧督办、按时限完成督办件。
四、督办工作时限
1、对市、区转发的督办件要按要求时限回复,无时限要求的,要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重大复杂事项督办件要跟踪办理,及时报告办理进度。
2、对市、区交办的督查督办工作不得漏报、积压或谎报。
3、对党工委、办事处以及各科室下达的督办件要按时完成,并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
第2篇 完善办理制度 强化督办措施 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人大政协
完善办理制度 强化督办措施
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市人大在__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充分说明了市人大对我们工作的肯定,对我们来讲更是鞭策和鼓舞,同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首先,我代表__县人大常委会向参加会议的市人大领导和其它县市区的领导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鼓掌)对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人大代表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力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和推动,也是党和国家机关了解群众情绪、倾听群众意见、解决矛盾的主要渠道。而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办理,有利于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有利于调动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积极性,有利于密切与人大代表的联系。近年来,我们__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途径,不断完善办理制度,强化督办措施,使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有了很大提高。下面,我把我们的主要做法向各位领导汇报一下,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一、提前介入,加强引导,提高代表建议质量。
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水平的综合反映。它直接影响到代表整体作用的发挥,关系到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的有效行使,为了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我们重点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前提,把好人大代表选举关。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是代表广大人民行使权力的使者,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因此人大代表必须具备优良的政治素质,坚实的文化素质及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只有具备了这样的综合素质,才能不辜负人民的重托,胜任代表工作。2002年底,在选举__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深入到各个选区严格把关,慎重筛选,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把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选了出来,__县第十五届人大代表共267名,其中党员176人,占66%;大专文化程度的103人,占39%,比上届提高4个百分点;干部59人,占22%;知识分子43人,占16%,比上届提高3个百分点;工人、农民158人,妇女56人,中青年代表242人,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这届人大代表组成结构更加合理,政治素质强,文化水平也有明显提高。二是抓基础,搞好代表学习和培训。代表产生以后,我们针对新当选的代表比较多,对代表工作不熟悉这一状况,及时编印了近10万字的《人大代表读本》一书,发到每位代表手中,并以乡镇为单位,集中时间对代表进行了培训。同时,为了便于学习,我们还为代表订阅了《人民代表报》、《人民权利报》、《人大工作通讯》等报刊,及时为代表提供所需的学习资料。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使代表比较全面地掌握了代表工作的有关知识,熟悉了自己的职责和任务,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抓关键,积极组织代表开展好视察、调查活动。除搞好平时的视察、调查活动以外,每次人代会前,我们都要组织代表开展好视察调查活动。如2005年第三次人代会之前,我们就分两次组织代表进行了视察,第一次是2004年12月15日组织部分市县人大代表视察了污水处理厂、__集团、__集团、__化工、__纸业、____、__集团、____以及__镇的___、____肉联厂、___清真肉联厂等。第二次是2005年2月1日人代会召开前夕,组织所有农民代表视察了______等。通过视察,代表对我县的政治、经济情况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出的建议更有说服力和针对性。四是抓重点,组织代表联系选民,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了方便代表联系选民活动,本届人大常委会按照就地就近、便于活动的原则,把驻乡镇的225名县人大代表编成了35个小组,把驻县直的42名县人大代表编成了5个代表小组。我们坚持每月以小组为单位召开一次选民座谈会、每季度集中走访一次选民的制度,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通过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代表充分掌握了第一手资料,提出了很多有分量、高质量的建议。五是抓规范,加强指导,规范建议的内容和格式。高质量的代表建议要求格式规范,事由明确,内容清楚,可操作性强。每次人代会前,我们都要专门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议,就“代表如何提建议”做专题辅导,并把《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注意事项》和统一格式的建议专用纸发给代表。同时,为了提高代表建议的质量,我们还把好建议的选题关、内容关和文字关,避免代表所提建议题目过大、要求过高、涉及面过宽等现象。通过采取以上措施,不仅规范了建议的内容和格式,而且增强了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六是抓审查,严把建议质量关。从我们这里的实践看,代表为引起“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往往将一些渴望尽快解决的具体问题或对某一方面的工作意见扩写成议案。按照法律规定,议案必须由有提案权的机关和达到法定人数的代表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提出。由于所提问题不具备议案的性质,基本上被作为建议处理,有的代表建议表达内容不具体、含含糊糊、字迹潦草,有的代表建议偏面、没有全局性等。对这些问题议案审查委员会都严格把关,返给代表重新整理。总之,由于我们从源头上提高了代表素质,搞好了代表的学习和培训,抓好了代表的视察和调查活动,对代表建议进行了严格审查把关,近年来,我县的代表建议质量明显提高。县十五届人大一、二、三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177件,闭会期间提出建议69件。这些建议在内容上、文字上、格式上都基本达到了规范化要求,确保了建议的质量。
二、强化措施,完善制度,提高建议办理水平。
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是国家机关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渠道,是全面实践“____”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近年来,我们__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中是这样做的:一是梳理分类,明确重点。每次人代会后,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都及时编印代表建议分类表和代表建议一览表。使代表建议和承办单位对号入座。对代表反映强烈、群众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常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并以常委会文件的形式通报“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督促其集中办理。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办理责任制。为了保证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每年人代会后,我们都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常委会分管主任、政府分管县长参加会议,对办理代表建议的重要性、办理的时限、程序和质量提出明确要求,对承办人员进行培训,交办会上共同学习《__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使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提高他们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三是注重质量,逐一把关。我们要求各承办单位的答复意见务必于5月下旬以书面形式,统一格式,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县长审阅签字后送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审核。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审核后拿出初步意见,向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汇报,然后形成正式意见向主任会议汇报,对答复不诚恳、不规范的予以退回,并限期重新答复。2004年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的代表建议经过审核,有8件答复不合格被退回重新答复。县人大代表联络工委重新审核合格后,函复代表,代表表示满意。四是抓好督办落实,注重解决实际问题。代表建议答复后,不能只看纸上答复得怎样,还要看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解决的如何,是否落到实处。每年我们都从解决实际问题入手,积极做好代表建议的督促落实工作。尤其对代表建议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都积极地搞好协调和督导工作,确保把代表建议落到实处,让代表满意。从近年来的办理情况来看,承办单位认识到位,思想端正,能够把办理好代表建议,提高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上来认识,对代表所提出的问题凡是能够解决的,都及时进行了解决,对因条件或政策限制不能解决的也都实事求是、耐心细致地向代表做了解释说明,取得了代表的谅解。如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_城代表团___等代表提出“修复______路”的建议。县政府和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协调会,并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目前这条路已通车使用,总投资700余万元,路程18公里,全部是水泥罩面,公路标准非常高,当地群众非常满意。市、县人大代表、_城镇党委书记___同志激动地说:“关于这条路,我们镇政府多次请示县政府都没有解决,正是人大代表提建议,积极地呼吁才得以解决,非常感谢县人大、感谢人大代表”。再如城区污水污染问题历来是城区市民和城郊居民反映的焦点问题,在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上,__乡代表团____等代表提出“关于__沟污染治理”的建议,县政府认为建议提的好,并采纳了这条建议,在阳谷县城西北角建设了一处日处理废水规模8万吨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日处理规模4万吨,总投资6445万元,目前土建主体已基本完成,投入运营后,斜店沟废水污染将大大减轻,人民的生活环境将大大改善。还有在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___镇代表团___代表提出“加快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引起县政府的高度关注,并多次召开研讨会研究解决的措施和方案。目前,由__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的县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已基本完工,投入使用后,将为全县老年人提供一处设施相对齐全、功能相对完善的休闲、锻炼场所,并将成为我县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和窗口。五是调查反馈,力求代表满意。代表对办理结果是否满意是检验“一府两院”办理质量的标准,也是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两院”办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此,每年承办单位答复完后,我们都组成调查组,通过召开代表和群众座谈会、走访提建议代表、向提建议代表函发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调查,对代表不尽满意和需要进一步落实的建议,一一分析原因,反馈给“一府两院”,“一府两院”根据反馈情况专门召开有关单位负责人会议,落实办理措施。各单位将再办理、再落实的情况向代表再做重新答复和补充答复。去年,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共收到代表建议57件,通过调查和征询代表意见,代表对3件建议办理结果不满意,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会同政府办公室进行了认真分析,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落实,并责令有关部门与代表见面,了解代表不满意的真正原因,以便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通过有关部门的重新答复和办理,代表表示满意。六是视察检查,逐项落实。每年第三季度,我们都安排适当时间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县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66件,涉及到23个部门,2003年8月27日,我们分3组,由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带队对其中11个承办建议较多的单位进行了集中视察。县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57件,涉及到14个部门,2004年10月15日,我们又组织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对所有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进行了视察。在肯定承办单位成绩的同时,对办理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和意见,促进了建议的落实。今年9月份,我们还将对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七是听取汇报,坚持“回头看”。把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情况汇报列入常委会会议议题,是我们搞好督办工作的又一种重要方式,每年年底,下一次人代会召开前,我们都要在常委会上听取“一府两院”的办理情况汇报,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议意见,这样不仅能够促使“一府两院”改进办理代表建议的方式、方法,而且通过“回头看”促进了办理质量的巩固和再提高。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们在办理代表建议方面所做的这些工作,与法律法规的要求、与各级领导的期望、与兄弟县市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我们一定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学习借鉴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深入贯彻落实《__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推动我县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水平。
谢谢大家!
完善办理制度 强化督办措施切实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
第3篇 机关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_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_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以_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 “__”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 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 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 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国税机关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分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分局的全局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分局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 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第七条 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 权限管理
第八条 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级次。
第九条 分局领导权限。分局领导拥有分局督查事项批示权、延期事项审批权、办理结果复审权(包括退办权、完成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全部事项跟踪查询权。
第十条 督查员权限。督查员是分局系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分局所有用户的信息和权限,包括建立用户账号、设置用户初始登录口令和权限级次等。具体包括:系统维护权、督查事项立项权、延期事项审核权、办理结果初审权(包括不需要领导复审事项的退办权、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催办权、全部事项的跟踪查询权、督查通报(督查专报)上传权、考核结果的审核、调整、公示权。
第十一条 部门领导和部门内勤权限。
(一)本部门承办事项批示权、办理结果的审核上报权、延期申请的审批和审核上报权、部门承办事项的跟踪查询权。
(二)部门领导直接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和办理结果反馈权。
(三)本部门分管工作的考核权和考核结果录入上报权。
第十二条 一般干部权限。本人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办理结果反馈权和阅读查询权。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 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分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第十四条 督查事项立项。督查事项立项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分局内网“督查督办”模块浏览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
(一)上级国税机关和分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分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
(三)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督办事项。
(四)分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支部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人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十五条 领导批示。分局办公室对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应在电子督查系统中列明督查工作的事项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经分局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单位实施。对需要会签的督查事项,可同时转报多个领导批示,领导会签后,督查员可根据领导批示意见修改具体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立项分办。办公室根据分局领导的要求和督查内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定期拟出督查事项进行分类立项,分解下达给有关部门办理。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综合性督查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
部门,明确责任范围;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办公室报请分局领导批准成立督查小组开展督查。
第十七条 承办。有关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员或分局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而非整个事项的最终完成时间。一般承办单位的完成时限为整个事项最终完成时限前三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在具体事项督办要求中另行说明。对时限紧迫、内容重要的上级决定、指示应随到、随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落实难度大的督查事项,要实施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对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督查任务,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并由分局进行协调。
第十八条 督查事项办理。各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组织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经承办单位领导审签后上报。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对需上报的报表、表格等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在反馈结论栏中写明所上传附件的名称。
第十九条 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事项到期前,通过电子督查系统办理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督查员初审,督查员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申请人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批。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第二十条 督办。督查事项由负责督查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进行督办。督查员应定期通过电子督查系统的“事项跟踪”功能,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反馈。承办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办公室要及时将承办单位的反馈情况向分局领导汇报。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审结,一般情况下,年度工作情况,每季反馈一次;分局奋斗目标,半年反馈一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第二十二条 审核。分局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督查事项按下例程序进行审核。
(一)由督查员进行初审,督查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核销存档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核等处理。
(二)主管领导对督查员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核销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进行退办,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三)对退办的事项,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
(四)对承办单位送报的办理结果,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三条 归档。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记录督查事项全过程的各项数据,形成电子档案,督查员应根据规定,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清理工作,确保系统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 查询利用。电子督查系统提供了综合查询和统计查询功能供用户查询操作。
(一)用户可通过系统的综合查询功能,跟踪查询自己有权查阅督查事项的详细情况。
(二)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统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所有用户均可通过该功能查询各单位的完成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系统提供的“督查通报”栏,用于督查工作经验交流,供用户浏览借鉴。
第四章 安全保密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设置自己的登录口令。登录口令由个人负责保密,按有关设置规则进行设置,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发现自己的登录口令有被盗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由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对属于本人办理的非公开事项,要注意防止泄密,严禁擅自拷贝、打印或给无关人员阅读,违反规定者按保密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七条 分局将督查工作列入二级岗考。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查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查工作质量,即督查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查报告质量。
第二十八条 分局按季采取《督查通报》的形式,在督查督办系统中对督查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九条 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查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被市局或以上督查、信息刊物采用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加分,加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扣分,扣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_负责解释。
二○○五年三月十日
第4篇 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区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附件: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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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督字( )号
(存根)
:
经 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 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 月日
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_督字( )
:
经 决定, 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 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回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 工作,已于 年
月 日按要求完成。
特此回执。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第5篇 z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附件: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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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督字( )号
(存根)
:
经 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 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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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督字( )
:
经 决定, 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 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回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 工作,已于 年
月 日按要求完成。
特此回执。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第6篇 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
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制度
1、局长办公会一般定于每周一上午召开,由分局主要领导主持,全体局领导、行办、党办、人教科主要负责人和会议议题的有关人员参加。
2、局长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批示精神,研究本周重要工作及相关问题。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并按归档要求作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按分局要求形成会议纪要。
二、局务会制度
1、局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于当月上旬。由全体分局领导、分局科、所主要负责人参加。
2、局务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小结上月工作情况,布置本月工作任务。
3、办公室负责局务会的通知、记录及其它会务工作。必要时按分局要求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
三、会议及会务活动制度
1、分局召开的各类会议一般均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2、各部门召集的以分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应提前3天将会议时间、议题、参加范围、会议地址等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或分管局长审定。
3、一般情况下,由办公室对需要召开的会议进行协调,作出安排,能合并的会议和可套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各部门自行召开的会议,会期不得超过半天。
4、办公室参与协调分局领导参加的各种公务活动,本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集中精力想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公务活动应从俭、从实。
四、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一) 督促检查的工作内容
1、 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2、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决办的事项;
3、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建议提案;
4、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5、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6、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
7、批评、建议类事项;
9、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二) 督促检查的基本要求
1、领导负责。督促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级领导都要亲自过问,承担责任。责任部门要按照领导或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运用领导职权推动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2、部门协助。办公室协助领导抓好督促检查。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参与调查、出面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一般不直接查处问题,仅对一些重要的、综合性、典型性的事项进行直接办理,对多数事项要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及时转送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办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由主管部门会相关部门意见,并负责协调综合;未明确主办部门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综合。
3、实事求是。督促检查要秉公办理、实事求是。一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督查的各个环节要客观公正,防止片面粗糙。二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各类督查事项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律为准绳,深入调查研究,防止主观偏见,对督查事项的事实~不隐瞒、不夸张、不缩小、不歪曲,不允许任意曲解政策和法律。
(三)限时办理
1、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3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建议和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四)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有结果。一是肯定的,即反映问题属实,按规定做了处理;二是否定的,即反映问题失实,向批示人、当事人说明情况;三是部分肯定,部分否定,或扩大化的,即由一问题涉及一片,从一个人问题涉及到同类事、同类人的问题。对各个办结的事项,承办单位都应及时反馈,并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五)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市局办公室将按季定期对市局机关及各分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六)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七)督促检查的办理程序
1、登记:凡督查的事项,不论转办或自办,都要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督查事项、事由来源、内容摘要、拟办意见,领导批示,查办方式,及登记序号、收件日期。
2、转办:转办是督查工作中对一般案件的办理方式。督促检查事项的转办,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办部门要确定督查任务、明确督查事项的办理要求;指明查办事项的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规定查办事项的完成时限;提出查办事项办结后的反馈要求。承办部门按职权范围认真做好督查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3、催办:对转交有关职能部门
和下辖机关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每隔一定时间与承办单位联系一次未能办复者,则要求汇报办理过程,说明情况,再提出时限要求,催办方式可以发函,打电话或派人上门了解督促。
4、立卷归档。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第7篇 分局会议督办工作制度
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
分局会议及督办工作制度
一、局长办公会制度
1、局长办公会一般定于每周一上午召开,由分局主要领导主持,全体局领导、行办、党办、人教科主要负责人和会议议题的有关人员参加。
2、局长办公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上级批示精神,研究本周重要工作及相关问题。
3、办公室负责会议通知,并按归档要求作好会议记录。必要时按分局要求形成会议纪要。
二、局务会制度
1、局务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时间定于当月上旬。由全体分局领导、分局科、所主要负责人参加。
2、局务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级指示,小结上月工作情况,布置本月工作任务。
3、办公室负责局务会的通知、记录及其它会务工作。必要时按分局要求形成会议纪要或简报。
三、会议及会务活动制度
1、分局召开的各类会议一般均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2、各部门召集的以分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应提前3天将会议时间、议题、参加范围、会议地址等报办公室。由办公室提出初步意见,报局长办公会议或分管局长审定。
3、一般情况下,由办公室对需要召开的会议进行协调,作出安排,能合并的会议和可套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各部门自行召开的会议,会期不得超过半天。
4、办公室参与协调分局领导参加的各种公务活动,本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集中精力想大事、办实事的原则,公务活动应从俭、从实。
四、督促检查工作制度
(一)督促检查的工作内容
1、 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上级重大税收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
2、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等会议决办的事项;
3、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建议提案;
4、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5、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6、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回复事项;
7、批评、建议类事项;
9、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二)督促检查的基本要求
1、领导负责。督促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级领导都要亲自过问,承担责任。责任部门要按照领导或上级领导机关的指示,运用领导职权推动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2、部门协助。办公室协助领导抓好督促检查。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参与调查、出面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一般不直接查处问题,仅对一些重要的、综合性、典型性的事项进行直接办理,对多数事项要发挥有关部门的作用,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及时转送到有关部门或单位协助办理,各有关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办理。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由主管部门会相关部门意见,并负责协调综合;未明确主办部门的,由办公室负责协调综合。
3、实事求是。督促检查要秉公办理、实事求是。一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督查的各个环节要客观公正,防止片面粗糙。二是督查工作人员在办理各类督查事项中,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律为准绳,深入调查研究,防止主观偏见,对督查事项的事实真相不隐瞒、不夸张、不缩小、不歪曲,不允许任意曲解政策和法律。
(三)限时办理
1、对督促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3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建议和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四)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有结果。一是肯定的,即反映问题属实,按规定做了处理;二是否定的,即反映问题失实,向批示人、当事人说明情况;三是部分肯定,部分否定,或扩大化的,即由一问题涉及一片,从一个人问题涉及到同类事、同类人的问题。对各个办结的事项,承办单位都应及时反馈,并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五)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制度,市局办公室将按季定期对市局机关及各分局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六)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七)督促检查的办理程序
1、登记:凡督查的事项,不论转办或自办,都要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督查事项、事由来源、内容摘要、拟办意见,领导批示,查办方式,及登记序号、收件日期。
2、转办:转办是督查工作中对一般案件的办理方式。督促检查事项的转办,根据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交办部门要确定督查任务、明确督查事项的办理要求;指明查办事项的承办单位或承办人;规定查办事项的完成时限;提出查办事项办结后的反馈要求。承办部门按职权范围认真做好督查工作,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扯皮。
3、催办:对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和下辖机关办理的事项,要认真做好催查和督促工作,每隔一定时间与承办单位联系一次未能办复者,则要求汇报办理过程,说明情况,再提出时限要求,催办方式可以发函,打电话或派人上门了解督促。
4、立卷归档。督促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第8篇 z区国税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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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 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 月日
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_督字( )
:
经 决定, 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 年月 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回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 工作,已于 年
月 日按要求完成。
特此回执。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第9篇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办公室督办工作制度
为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及各项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机关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工合作、适时督办的原则。通过督办,使机关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承办、有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督办的职责范围
(一)做好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交办事项及来文、来电落实情况的督促办理工作
(二)做好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做好同级机关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四)做好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协商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督促工作程序
(一)建立科学的登记制度
1、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及来文、来电交办事项和同级机关、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要逐个进行分类登记,并根据领导批示情况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办理;
2、对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要进行认真登记,并根据本局各部门工作情况及领导批示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完善督办手续
1、对各项工作在交付承办部门承办时应完善登记、签收手续,文件转到何部门、应当何时上报结果,应有明确记录;2、对转交各部门承办的事项要分轻重缓急进行及时催办,历次催办的过程及情况,应有所记录;3、注意反馈信息,在督办中善于发现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的个别现象,在查清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4、对办结事项,要及时将办结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将办结事项资料(文稿)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
四、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办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事项的承办过程和办复结果; (二)建立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好的,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典型的经验通报推广;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差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处室要服从督办人员对各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不得顶住不办。
五、督办工作的实施
班子各成员及各股室的负责人均为督办事项的责任人,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全面实施者,带头遵守督办制度。
第10篇 办公室督办工作管理制度
为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确保政令畅通及各项工作决策的贯彻落实,不断完善机关工作秩序,改进工作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工作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分工合作、适时督办的原则。通过督办,使机关各项工作责任到人,做到事事有人承办、有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二、督办的职责范围
(一)做好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交办事项及来文、来电落实情况的督促办理工作
(二)做好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做好同级机关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四)做好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协商事项的督促办理工作。
三、督促工作程序
(一)建立科学的登记制度
1、对上级的工作部署、重要指示及来文、来电交办事项和同级机关、外地单位来文、来函、来电商办事项要逐个进行分类登记,并根据领导批示情况及时转交承办部门办理;
2、对本局各项工作目标、决策、决定和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领导交办事项要进行认真登记,并根据本局各部门工作情况及领导批示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完善督办手续
1、对各项工作在交付承办部门承办时应完善登记、签收手续,文件转到何部门、应当何时上报结果,应有明确记录;2、对转交各部门承办的事项要分轻重缓急进行及时催办,历次催办的过程及情况,应有所记录;3、注意反馈信息,在督办中善于发现新经验、新情况、新问题,并及时向上级反映,对办事不力,推诿扯皮的个别现象,在查清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4、对办结事项,要及时将办结情况向上级汇报,并将办结事项资料(文稿)及时移交档案室归档;
四、督办工作要求
(一)督办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工作规定,不得随意泄露机密事项的承办过程和办复结果; (二)建立督办工作通报制度。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好的,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对典型的经验通报推广;对贯彻落实工作做得差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处室要服从督办人员对各项工作的检查和督促,不得顶住不办。
五、督办工作的实施
班子各成员及各股室的负责人均为督办事项的责任人,办公室是督办工作的全面实施者,带头遵守督办制度。
第11篇 公司督办工作制度-范本
一、督办内容:__和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公司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会议决定和紧急通知等落实情况;基地工作部署、生产例会、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文件的处理办理情况;公司下达的督办事项;基地领导交办的事项等。
二、督办工作原则:
1、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工作要置于基地领导有效控制之下,坚持基地领导、综合管理部领导主管原则。督办事项 (文件办理除外)要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立项。督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报告基地领导,遇有重大问题请基地主管领导出面协调。
督办结果上报前要经主管领导审核。
2 、分流承办的原则。综合管理部主要是根据基地领导的指示、要求和意图开展工作,既不能直接处理问题,也不能代替职能部、中心的工作,必须坚持分流承办的原则,对督办事项及时选行任务分解,下达有关单位具体承办。对于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办事项,要明确牵头负责的单位和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3、实事求是的原则。督办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较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避免形式主义,要善于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
三、督办事项确定后, 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按照领导负责、分流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贵,事事有部门承办。
四、对领导重要指示,重要决议、工作部署的落实、要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根据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检查。正在落实的查进度;已经落实的查效果;没有落实的 查原因。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各单位对基地下达的督办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落实情况,并根据要求写出专题报告。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检查并向基地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六、对各单位落实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重要指示的办理情况,基地将进行通报。对贯彻落实好的,要总结经验,及时推广;贯彻落实不好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七、督办事项要本着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的原则,做好情况反馈工作,使领导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程。
八、督办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九、督办工作程序:
1、拟办。综合管理部应提出督办事项拟办计划和意见。计划一般应包括督办事项、承办单位、时限和要求等。
2、交办。交办采取发《__基地督(催)办单》的形式,交有关单位办理。交办应努力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3、催办。《__基地督(催)办单》发出后,要及时了解督办件的运行和办理情况,并适时加以催办。基地所属各单位在接到《__基地督(催)办单》后,应明确主管领导,并指定专人承办,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4、总结。综合管理部对承办单位报来的落实情况。要认真进行审查,整理后送部领导审阅。同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十、考核奖惩
1、基地将督办工作列入责任制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办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办工作质量,即督办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办报告质量。
2、基地按季采取《督办通报》的形式,对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3、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办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在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4、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处罚,处罚办法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2篇 信访事项督办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促进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根据_《信访条例》和行政机关工作职责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督办的原则
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相一致的原则;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原则与注重实效相结合的原则。
二、督查督办的范围
1、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
2、县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案件;
3、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知名人士的信访案件;
4、重大集体_事件和突发性群体事件;
5、3次以上重复来访来信和5人以上的联名信;同一天内有3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电来邮,或者3天内5人以上反映同一问题的来电来邮;
6、其他应予立案处理的信访案件。
三、督查督办的主要职责
1、检查反馈:对责任单位办理信访案件的措施、进度、效果进行跟踪检查,并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
2、督促落实: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处理信访案件,对进展缓慢的进行催促,对久拖不决的限时处理。
3、提出建议:指导基层单位依法依规、合情合理处理信访案件,对处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综合协调:对涉及多个地区、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理顺关系,协调和推进案件的处理。
四、督查督办的程序
1、正常的信访督查督办工作由县信访局负责具体落实。
2、立案处理的信访案件,由经办人提出拟办意见,明确责任单位和办理期限,报有关领导审批后交办。
3、立案交办后,经办人应认真做好督查催办工作,重要的信访案件要重点督查督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1)由经办人建立督查案卷,定期督查督办。督查督办可采取电话催办、发函、听取汇报等形式进行。一般情况下,逾期3天仍未回复的应予催办。
(2)对信访案件处理情况不清,需派人调查核实的,要2人以上同往。
(3)对涉及多个部门或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可联合有关单位组成督查督办小组进行督查督办。
(4)经办人要对督查督办情况及时记录;对领导交办的督查督办案件,应在督查督办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督查督办情况书面报告有关领导。
(5)对2次催办仍不回复办理情况,又不说明理由的责任单位;或2次督查督办仍处理不力的责任单位,将采取责成说明情况、责成书面检查和通报等形式,实行信访工作责任追究。
4、信访案件的办结要求事实清楚,结论正确,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并落实处理意见。
(1)经督查督办符合结案要求的,作办结处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原责任单位重办。
(2)需复函上级机关、有关领导或信访人的,应及时回复。
(3)信访案件办结后,经办人应将督查督办资料连同结案材料一并整理归档。
五、督查督办工作的纪律
1、督查督办人员与信访案件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督查督办人员应依法办事、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第13篇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做好区局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办检查的责任部门
区局办公室是负责机关督办检查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办检查的工作内容
(一)上级及区局税收工作的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主要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三)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的事项;
(四)人大、政协有关税收工作的议提案;
(五)上级机关及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
(六)上级文件、电报的拟复、拟办事项;
(七)群众来信来访的调查处理需回复事项;
(八)批评、建议类事项;
(九)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督办检查是一种领导职能,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一切督查事项立项都要报请督查事项的分管领导批示;二是及时请示、定期汇报,主动争取领导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办结报告须经承办部门领导审核签字方能报出。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和机关党委办公室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协助领导分别抓政务和党务的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在服务督查工作中办公室起参谋助手、协调信息反馈的作用,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要按照领导批示和要求及时办理。涉及多个部门承办的事项各自负责办理,并由主办部门负责协调综合。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对督办检查事项的办理,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3、对人大、政协议提案的承办,没有规定反馈时限的应从收到议提案之日起2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回复办公室,书面答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人;不能按期办结的可适当延期,但延迟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个半月。
4、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
5、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向主办单位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必须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区局办公室将按月向局长办公会通报办理情况,按季定期对各单位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督查事项处理情况进行通报并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
(七)注意保密。根据督查事项内容,对需要保密的事宜,在办理过程中,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知晓;对有相应密级的文件资料,要按有关公文保密规定,注意采取保密措施。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区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专业会议定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上门催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分解的承办事项,办理落实确有困难要协调的,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重要事项报请承办单位分管局长协调。
(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向局领导报告。
(五)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附件: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附件:
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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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__区国税局工作督办单
_督字()
:
经决定,工
作由你单位负责承办,并于年月日之前按要求完成,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办公室联系。
分管局长:
年月日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回执
办公室:
我单位承办的工作,已于年
月日按要求完成。
特此回执。
承办单位领导:
年月日
在百度搜索:__市__区国家税务局督办检查工作制度
第14篇 z单位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__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_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 “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国税机关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分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分局的全局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分局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第七条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权限管理
第八条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级次。
第九条分局领导权限。分局领导拥有分局督查事项批示权、延期事项审批权、办理结果复审权(包括退办权、完成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全部事项跟踪查询权。
第十条督查员权限。督查员是分局系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分局所有用户的信息和权限,包括建立用户账号、设置用户初始登录口令和权限级次等。具体包括:系统维护权、督查事项立项权、延期事项审核权、办理结果初审权(包括不需要领导复审事项的退办权、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催办权、全部事项的跟踪查询权、督查通报(督查专报)上传权、考核结果的审核、调整、公示权。
第十一条部门领导和部门内勤权限。
(一)本部门承办事项批示权、办理结果的审核上报权、延期申请的审批和审核上报权、部门承办事项的跟踪查询权。
(二)部门领导直接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和办理结果反馈权。
(三)本部门分管工作的考核权和考核结果录入上报权。
第十二条一般干部权限。本人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办理结果反馈权和阅读查询权。
第三章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分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第十四条督查事项立项。督查事项立项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分局内网“督查督办”模块浏览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
(一)上级国税机关和分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分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
(三)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督办事项。
(四)分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支部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人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十五条领导批示。分局办公室对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应在电子督查系统中列明督查工作的事项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经分局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单位实施。对需要会签的督查事项,可同时转报多个领导批示,领导会签后,督查员可根据领导批示意见修改具体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立项分办。办公室根据分局领导的要求和督查内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定期拟出督查事项进行分类立项,分解下达给有关部门办理。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综合性督查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责任范围;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办公室报请分局领导批准成立督查小组开展督查。
第十七条承办。有关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员或分局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而非整个事项的最终完成时间。一般承办单位的完成时限为整个事项最终完成时限前三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在具体事项督办要求中另行说明。对时限紧迫、内容重要的上级决定、指示应随到、随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落实难度大的督查事项,要实施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对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督查任务,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并由分局进行协调。
第十八条督查事项办理。各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组织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经承办单位领导审签后上报。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对需上报的报表、表格等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在反馈结论栏中写明所上传附件的名称。
第十九条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事项到期前,通过电子督查系统办理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督查员初审,督查员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申请人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批。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第二十条督办。督查事项由负责督查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进行督办。督查员应定期通过电子督查系统的“事项跟踪”功能,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反馈。承办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办公室要及时将承办单位的反馈情况向分局领导汇报。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审结,一般情况下,年度工作情况,每季反馈一次;分局奋斗目标,半年反馈一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第二十二条审核。分局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督查事项按下例程序进行审核。
(一)由督查员进行初审,督查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核销存档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核等处理。
(二)主管领导对督查员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核销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进行退办,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三)对退办的事项,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
(四)对承办单位送报的办理结果,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三条归档。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记录督查事项全过程的各项数据,形成电子档案,督查员应根据规定,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清理工作,确保系统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查询利用。电子督查系统提供了综合查询和统计查询功能供用户查询操作。
(一)用户可通过系统的综合查询功能,跟踪查询自己有权查阅督查事项的详细情况。
(二)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统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所有用户均可通过该功能查询各单位的完成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系统提供的“督查通报”栏,用于督查工作经验交流,供用户浏览借鉴。
第四章安全保密
第二十五条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设置自己的登录口令。登录口令由个人负责保密,按有关设置规则进行设置,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发现自己的登录口令有被盗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由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对属于本人办理的非公开事项,要注意防止泄密,严禁擅自拷贝、打印或给无关人员阅读,违反规定者按保密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五章考核奖惩
第二十七条分局将督查工作列入二级岗考。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查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查工作质量,即督查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查报告质量。
第二十八条分局按季采取《督查通报》的形式,在督查督办系统中对督查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九条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查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被市局或以上督查、信息刊物采用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加分,加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扣分,扣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__负责解释。
二○○五年三月十日
第15篇 公司督办工作规章制度怎么写
一、督办内容:____和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
公司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决定事项、会议决定和紧急通知等落实情况;
基地工作部署、生产例会、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等落实情况;
文件的处理办理情况;
公司下达的督办事项;
基地领导交办的事项等。
二、督办工作原则:
1、领导负责的原则。
督办工作要置于基地领导有效控制之下,坚持基地领导、综合管理部领导主管原则。
督办事项 (文件办理除外)要经有关领导审批后才能立项。
督办过程中的进展情况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报告基地领导,遇有重大问题请基地主管领导出面协调。
督办结果上报前要经主管领导审核。
2 、分流承办的原则。
综合管理部主要是根据基地领导的指示、要求和意图开展工作,既不能直接处理问题,也不能代替职能部、中心的工作,必须坚持分流承办的原则,对督办事项及时选行任务分解,下达有关单位具体承办。
对于涉及几个部门的督办事项,要明确牵头负责的单位和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3、实事求是的原则。
督办工作中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较全面地了解和反映各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的情况,避免形式主义,要善于及时发现和反映问题。
三、督办事项确定后, 要明确责任,明确时限,按照领导负责、分流承办的原则,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做到件件有人负贵,事事有部门承办。
四、对领导重要指示,重要决议、工作部署的落实、要制定督促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实施的进度,分阶段、有侧重地检查。
正在落实的查进度;
已经落实的查效果;
没有落实的 查原因。
对于难以把握的重大问题应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五、各单位对基地下达的督办事项要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告落实情况,并根据要求写出专题报告。
综合管理部要及时检查并向基地主管领导报告情况。
六、对各单位落实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及重要指示的办理情况,基地将进行通报。
对贯彻落实好的,要总结经验,及时推广;
贯彻落实不好的,要查明原因,通报批评;
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者的责任,严肃处理。
七、督办事项要本着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答复的原则,做好情况反馈工作,使领导及时掌握整个工作进程。
八、督办工作由综合管理部负责。
九、督办工作程序:
1、拟办。
综合管理部应提出督办事项拟办计划和意见。
计划一般应包括督办事项、承办单位、时限和要求等。
2、交办。
交办采取发《上海基地督(催)办单》的形式,交有关单位办理。
交办应努力做到任务量化、时限具体化、责任明确化。
3、催办。
《上海基地督(催)办单》发出后,要及时了解督办件的运行和办理情况,并适时加以催办。
基地所属各单位在接到《上海基地督(催)办单》后,应明确主管领导,并指定专人承办,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报综合管理部。
4、总结。
综合管理部对承办单位报来的落实情况。
要认真进行审查,整理后送部领导审阅。
同时做好材料归档工作。
十、考核奖惩
1、基地将督办工作列入责任制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办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
二是督办工作质量,即督办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办报告质量。
2、基地按季采取《督办通报》的形式,对督办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3、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办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在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规定。
4、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责任制考核中给予处罚,处罚办法另行规定。
十一、附则: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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