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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工作奖惩制度范本(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保卫工作奖惩制度范本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内容:

1. 工作时间与休息规定:明确员工的工作日、工作时长、加班政策和休假制度。

2. 岗位职责:详细描述每个职位的工作任务、责任和权限。

3. 行为准则:设定员工的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沟通标准。

4. 绩效管理:设定绩效评价标准、考核周期和结果应用。

5. 培训与发展:规定员工的培训机会、晋升路径和职业发展计划。

6. 奖惩制度:设立激励机制,包括奖励标准、惩罚措施和执行流程。

注意事项

在制定工作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公平公正: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歧视和偏袒。

3. 沟通透明:在制定过程中,广泛征求员工意见,确保制度的接受度。

4. 反馈机制:设立制度反馈渠道,以便持续改进和完善。

5. 定期审查:制度应定期更新,以适应组织发展变化。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制度标题:简洁明了地反映制度的主题。

2. 引言:阐述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3. 主体内容:按照上述提到的各项内容,详细列出规定。

4. 执行与监督:说明制度的执行部门和监督机制。

5. 附则:包括修订历史、解释权归属等。

制定一份有效的工作制度,不仅可以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还能增强团队凝聚力,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在实践中,企业应结合自身特点,不断调整和完善制度,以实现最佳的管理效果。

保卫工作奖惩制度范文

第1篇 保卫工作奖惩制度范本

第一条 凡模范遵守保卫管理制度和积极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的,给予表扬和奖励;违反制度的应给予批评、处分和经济处罚。

第二条 模范地遵守保卫工作管理,做出下列成绩之一的集体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三条 执行并遵守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勇于纠正违章的。

第四条 为抓获现行犯罪分子或侦破案件提供线索证据的。

第五条 敢于同歪风邪气、坏人坏事做斗争,事迹突出的。

第六条 发现事故隐患,积极提请整改。发生事故奋力抢救,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和妥善处理的。

第七条 防范措施落实,治安秩序稳定,无事故、无案件的。

第八条 凡有下列违反治安、保卫管理制度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予以批评教育,经济制裁,行政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经教育不改的;

(二)因工作失职,使国家财产和公用设施遭受损失的;

(三)有打架斗殴、流氓盗窃、赌博等行为的;

(四)起哄闹事,扰乱内部治安秩序,不听劝阻的;

(五)丧失警惕,不负责任,而发生案件的;

(六)违反保密规定或玩忽职守而造成失、泄密事件的;

(七)故意毁坏消防设施和其它公共设施的。

第九条 单位、部门领导人因不重视本制度,不负责任,防范措施不落实,而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出现问题的,要追查领导责任。不按照本管理制度办事,有章不循,擅离职守,而造成一定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2篇 水电公司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为加强公司办公区域及家属楼的安全保卫,维护办公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门卫要热爱本职工作,维护集体利益,照章执法、执纪,礼貌待人,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提高警惕,遇有特殊情况及时向公司办公室报告,并接受处理意见。

三、门卫应忠于职守,在上班期间严禁擅离岗位,否则出现问题,追究当班门卫责任。

四、凡外来人员进入本公司办事,无论公私,一律执证登记。否则,门卫有权拒绝入内。上班期间,严禁个体商户入院叫卖,扰乱办公秩序。

五、凡与本公司无关的外来车辆,一般不允许入院,特殊情况待门卫许可后,最长时间可放30分钟,停放位置由门卫指定。严禁外来车辆在院内过夜。

六、门卫室内不准喝酒、赌博、闲谈、逗留,不得随便存放物品。

上班期间门卫不准单穿背心、裤头、拖鞋。

七、门卫人员发现有强行翻越、破坏大门及围墙者,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对拒不接受者,报公安局110中心处理。

八、防汛值班员在汛期内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保证一天24小时不断挡。在非汛期出现汛情,也应坚持24小时值班。

九、与上级和下属电站联系的程控电话和载波电话,有轻微的故障都应及时报告生产部排除,并记录在案备查。

十、在阴雨连绵和大雨天气,要经常与县防汛指挥部(水利局办公室)和下属电站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情况,争取主动,同时与栾川水电站联系,及时掌握洪水情况,当栾川县城发生150米3/秒以上洪水时,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下属各电站,做好防汛准备。

十一、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应于晚上11:00锁门,早上5:00开门。

第3篇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确保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保卫工作,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公司安全保卫的第一责任人,应把安全保卫工作切实提上议事日程,进行研究、部署,对本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负全责。

二、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安全保卫工作,投资发展部主任、办公室主任、市场营销部主任分别是文苑小区、会议中心、售房市场的安全保卫责任人。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三、根据实际需要,办公室主任兼职安全保卫干事,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切实负起安全保卫责任。

四、落实防火措施,会议中心等重要场所设置的消防栓,不得用作他用,专人应定期检查消防栓是否完好无损;配备的各种灭火器,要按规定期限更换灭火药物;防火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严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防火通道。

五、抓好安全用电:

1、电线、电器残旧不符合规范的,应及时更换;

2、严禁擅自私接电源和使用额外电器,不准在办公场所使用电炉;

3、会议中心、配电房等重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非专业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六、落实防盗措施:

1、财务室要安装防盗门窗和自动报警器,下班时要接通报警器的电源;

2、重要部门的房间要设置防盗门窗,办公房间无人时要关好门窗和电灯;

3、公司财物不得随便放置,重要文件及贵重物品必须锁好;

4、车辆停放时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七、安全保卫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经常检查、督促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消除隐患。因对工作不负责任而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八、全体员工都有遵守本制度及有关安全规范的义务。凡违章造成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确保区四大家机关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内部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四大家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包括区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家属院、车库及公私财物的安全防范。

二、机关安全管理本着分级管理、逐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防范,严格管理,方便工作,主动服务。

三、四大家办公室为安全保卫工作日常管理职能部门,负有对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检查、监督、指导职责,机关各单位均须予以配合和支持。

四、机关内保人员实行全员聘任制,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工作职责;机关内部各单位要明确分管安全保卫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

五、实行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因工作失职引发事故,要严肃追究内保人员、具体工作人员、科室负责人、单位分管领导、四大家办公室分管领导的责任。

六、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工作人员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就餐或临时离岗要实行倒班,严禁断岗、脱岗;来人来访必须进行登记,经电话联系准许后方可让其入内;下班后大门要及时落锁,闲杂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七、加强车辆管理。机关驾驶员要为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做到车辆净洁、车况完好、行车安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车内存放钥匙和贵重物品,外出执行公务要确保停车安全,车辆返回后要及时入库。机关院内车辆要凭证出入,非四大家机关和乡镇局委的车辆一律不准停在机关院内,出租车不准进入机关和家属院。公务车辆要购置完备的保险手续,有存放的车库,暂时没有车库的车辆要在机关办公院内停放并加防盗锁。

八、加强值班工作。四大家机关实行轮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严禁擅自离岗,值班过程中发生的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及时报告。

九、各单位要经常加强安全、保卫、保密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和安全保卫制度。

十、切实落实“防火、防盗、防破坏、防其它治安灾害事故”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不安全因素。对重点部门、要害部位要严格管理,落实责任,完善“人防、技防、设施防”措施,确保安全。

十一、严禁乱拉乱接电源,严禁将易燃易爆品、剧毒品和枪支弹药带入机关大院。如有发现,及时报告办公室负责同志妥善处置。

十二、各单位应建立财务室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财会工作人员安全保卫责任制,完善财务室安全防范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存放现金、各类票证和印鉴。

十三、加强机密文件资料和贵重物品的保管和管理,以防泄密和失窃。

十四、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经常维护保养,并教育机关工作人员正确使用。

十五、增加安全保卫工作的投入,重要部门要配备防盗门和必要的防盗器具。

十六、各单位临时借用人员、聘用的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名单要报保卫部门登记备案,领取临时出入证。

十七、单位内部如发生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须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门报案,并积极协助公安、保卫部门依法查处。

十八、各单位对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到月自查、季汇报、年总结,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第5篇 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保卫工作,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关于《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标准》,同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建筑、安装、装饰及其它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各处、厂的材料、设备基地等部门参照有关内容执行。

3、本规定未尽事宜,应执行有关的法规和规定,国家及本市颁布新的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消防工作管理

4、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并应按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在开工前到公安消防机关备案。

5、施工现场的消防管理方案、措施必须编入《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绘制出消防道路、设施、器材的平面布置图。

6、施工现场应建立消防领导机构,同时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应签订责任书,但不得以包代管。

7、义务消防队的人数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相适应,但不得少于10-15人。

8、施工现场应制定消防预案,消防演习应按预案进行,当发现预案不合理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9、消防演习应在工程开工时进行,以后应每隔一个季度组织一次,并将演习情况记录备查。

10、施工现场应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职工进场时,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11、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布局合理,生活区、食堂、仓库、木材堆放场地、木工加工棚、固定动火区及建筑物的出入口等处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12、消防器材应分组设置,每组包括灭火器5瓶、水桶5个、铁锹3把、火钩2个斧子2把。

13、消防器材应摆放(或悬挂)在消防架上,消防架应有防雨和防潮措施,并喷红色油漆。

14、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灵敏有效。消火栓和消防管线在冬季应采取保温措施。

15、灭火器应定期进行检测,新购置或检测的器材在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

16、施工现场的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栓的保护半径不宜大于25m,消火栓的主干管不得小于100mm,消火栓要昼夜有明显的标志,并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17、高度超过24m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每层楼应设消火栓接口,并应按保护范围配备水龙带。

18、消防竖管应保证有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将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

19、消防泵房的位置应设置合理,应采用非燃材料建造,消防水泵应有专用的配电线路,配电线路应由施工现场的总断路器的上端接线,以保障消防水泵连续不断供电。

20、施工现场必须规划出消防车道,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建回转车辆场地。禁止在消防车道堆放物料或挤占车道。

21、施工现场的宿舍、仓库及其它临建设施禁止使用可燃材料搭建。

22、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宿舍或将建设工程做库房使用,工程内禁止存放易燃可燃物品,禁止存放氧气瓶和乙炔瓶,禁止在工程内调配油漆、稀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可燃材料,必须根据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23、宿舍内住宿超过20人时,必须设置不少于两处的安全门,居住超过100人时,必须有消防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24、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准同放一个房间,停火时,应关闭燃料的总阀门,防止气体泄露。

25、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专库储存,指定专人负责,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26、易燃易爆物品及可燃物品存放的库房、油漆配料房、木工加工场所、防火作业场所及油漆粉刷场所不得使用明露或高热、强光源的灯具。

27、施工现场、木工加工棚等部位的废弃物品和刨花、锯末,必须及时回收和清理。

28、严禁在建设工程中使用明火保温施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29、宿舍内禁止采用明火取暖,禁止卧床吸烟。

30、施工现场及生活区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炉和其它电热器具。

31、施工现场使用的水平安全网、密目安全网、密目防尘网及保温材料,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进场时应检查验收。

32、从事电、气焊的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33、在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必须经消防负责人批准,《用火证》当日有效,当变换用火地点或变更用火人时,应重新办理用火手续。

34、从事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应先清除可燃物品,不能清除时,应采取隔离措施,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具和看火人,作业后,应检查用火场地,确认无火源隐患后方可离去。

35、氧气瓶、乙炔瓶之间的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两瓶与用火作业地点的距离不小于10m。

3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设施应符合消防规定。

三、治安保卫管理

37、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应遵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38、施工现场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主管治安保卫工作,职工进场时应首先进行治安保卫教育。

39、加强对施工现场务工人员的管理,务工人员必须手续齐全,并建立务工人员档案。

40、施工现场应制定治安防范措施,对重点部位要重点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41、施工现场要建立预警制度,对可能发生的事件要定期分析,化解矛盾,发生治安事件时,必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并做好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42、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制度,护场守卫人员的年龄不宜超过50岁,在值勤时,应佩戴标志,门卫应有值勤记录。

43、夜间或节假日期间必须有领导在施工现场值班,并填写值班记录。

44、非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特殊情况必须经主管保卫工作的负责人批准。

45、施工现场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第6篇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8

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八)

为使国家和个人财产不受损失,保证师生人身财物安全,建立学校正常秩序,学校成立治安保卫领导小组,设立保卫科,各班委设一名治安保卫人员,师生轮流昼夜值班。特证如下制度:

1.治安保卫工作人人有责。每个同学都要树立主人翁意识,自觉地维护学校教学、工作、学习、生活秩序。并敢于做任何不良行为作坚决斗争。

2.学生离开教室、宿舍时必须关窗锁门,学生上晚自习时宿舍要锁门。值日教师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学生应该管好公私财物。发现案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案,协助保卫公安人员侦破此案。

4.学生来客一律不准在宿舍留宿,因特殊情况要留宿者必须经保卫人员批准并进行登记。

5.学校、食堂、图书室、仪器室、卫生室、会计室、小卖部等处室都要有人居住严管,如有丢失现象发生,追查责任,由责任人员赔偿损失。

6.会计室门窗要加固,库存现金不得超出银行规定限额,如有损失,追究当事人责任按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7.学生做到不打架斗殴,不结伙到校内外闹事,不乱按电器、不盗窃公私财物,如有违者,由保卫科进行批评、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8.保卫科应及时处理偶发事件。随时检查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外来人员要进行登记。搞好校园巡逻。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

第7篇 安全保卫检查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我校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性,提高各安全生产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我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正常进行,及时发现或整治安全生产中各种隐患,制定以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学校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定期对学校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二、保卫科定期或不定期对安全生产部门和消防设备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学校主管领导。

三、管理科要经常对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四、学生科主要加强对男女生宿舍楼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是火情和消防通道和人员疏散通道的检查。

五、教务科要加强图书馆阅览室的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是防止火情的发生。

以上是学校对安保工作的检查制度,各部门领导及责任人必须严格各项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情况及时报学校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保卫科) 。

第8篇 变电室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厂中央变配电室、高压配电室和各分厂变电室是全厂要害部位,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为保障变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人身事故发生,特制订变电室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1、外单位人员进出中央变电室应在《来客登记薄》登记。

2、对进入变配电室人员,值班人员要做好安全监护工作。

3、与工作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变电室。

4、对无人值班的高压配电室和各分厂变电室,巡视以后要及时锁门。

5、中央变电室值班人员外出进行巡视设备、开停水泵等工作致使变电室短时无人值守时应将变电室门锁好,工作结束后应迅速返回变电室。

第9篇 灌云实验小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校门按照规定时间开门、锁门。

2.校外人员未经同意不准进入校园,校外非公务车辆严禁进入校园。

3.严格执行财物保管制度,各处室及有关场所的贵重物品应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4.财物集中的地方,要认真落实防护措施,安装铁门、铁窗、铁罩和防盗报警设备,节假日安排专人守护;教职工的车辆必须放在车棚内并锁上防盗锁。

5.较大数目的现金做到随用随取,不得过夜存放在办公场所。

6.校园内不准乱堆乱放易燃易爆物品;实验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物品,应严格领取制度,严防药物失窃。

7.加强安全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使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消防基本知识人人皆知。

8.建立一支工作责任心强的义务消防队伍,协助学校领导检查和督促消防措施的落实情况。

9.教学设备、贵重物品较为集中的地方、学生宿舍和食堂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设备并经常检查,按时换药,保证灭火设备完好、有效。

10.电教室、实验室、语音室。图书馆和各处室、办公场所,下班时有关人员应检查各种用电设备电源是否关闭。确认安全方可离开。

11.校园内不准乱搭乱接电线,违章用电者要严肃处理。

12.应经常检查校园内安全用电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13.学生不准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来校,更不准在校园内燃放烟花爆竹等。

14.全体师生必须自觉遵纪守法,提高安全、防灾意识共同维护学校安全。发现失窃时要注意保护现场,尽快报告保卫部门;发现现场作案时应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并协助擒拿。

第10篇 锅炉房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锅炉房是使用锅炉单位的要害部门之一,除锅炉房工作人员、有关领导及安全、保卫、生产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准入内。

2、当班人员要监守岗位,提高警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巡回检查制度。

3、非当班人员,未经带班长同意,不准开关锅炉房的各种阀门,烟风门及电器开关。无证司炉工、水质化验人员不得单独操作。

4、禁止锅炉房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所需装用少量润滑油、清洗油的油桶、油壶、要存放在指定地点,并注意检查燃烧中是否有爆炸物。

5、锅炉在运行或压火期间,房门不得锁住或闩住,压火期间要有人监视。

6、锅炉房要配备有消防器材,认真管理。不要随便移动或挪做他用。

7、锅炉一但发生事故,当班人员要准确,迅速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第11篇 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一、安全防范工作主要是指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其工作范围为医院办公及公共区域。

二、全体同志要把安全问题作为一项工作任务,真正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各处室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常抓不懈。各处室负责人要做到涉及到安全问题事必躬亲、事无巨细、事不过夜。

三、实行防火防盗、安全保卫责任制。我公司成立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处室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办公室及其他区域还要确定一名具体责任人。

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安全工作具体责任人:

四、各部门要层层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将本部门电源、开关、电灯、微机、电器设备、门窗桌柜等重点部位、相关设施的安全保卫责任具体落实到人。

五、建立安全检查、监督机制。各部门办公区域内要做到人离即关闭照明、电脑等所有用电设施。每天工作结束后,由保安负责检查关闭照明、空调等用电设施,拔掉电源插头,负责对烟缸、纸篓等易燃部位和门窗及全部责任区域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处室负责人承担本部安全检查管理责任。

公司和各部门要定期组织进行集中检查或巡查、自查和安全防范操作演练,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不留死角。

对工作期间出现的异常情况及其他安全问题,要按照预案进行处置并立即上报。

每晚值班同志是值班期间公司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人,接班后及值班期间,负责对公司区域进行全面和经常的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等问题要按照预案及时处理并上报。

六、在办公楼内不得有违规使用有关用电器具和动用明火焚烧废弃纸张及违反安全规定的其他行为,以消除安全隐患。

七、公司配备灭火器材,全体员工要共同爱护和保证器材的齐全完好,并熟悉、掌握消防设施的使用方法和安全保卫工作常识,在遇有紧急情况时能够妥善进行处置。办公区域走廊标有防火安全通道标志及紧急情况疏散指示灯,发生紧急情况时,要依此有序沿防火走廊楼梯撤离。电梯间步行走廊门为消防部门确定的安全通道,要保持畅通。

八、要认真做好防盗工作,对外来人员、陌生人员要主动询问,避免造成财物损失。

九、对微机磁盘及相关文件资料等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十、机动车驾驶员要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规规定,禁止酒后驾驶车辆。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被盗、意外损坏等问题的发生。

十一、对违反上述规定及造成安全事故等问题的,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和责任人的相关工作责任。

十二、机关全体同志要强化自我保护意识,无论在工作、外出和其他时间,都要时刻注意自身安全。

办公室

2011-9-13

第12篇 守库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范本

一、设有金库的单位必须坚持24小时双人值班守库制度,值守人员要严守金库秘密,不得泄露金库值班守卫情况。

二、守库人员上岗前要检查区域内环境有无异常情况,门窗是否关好,电视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是否正常。

三、守库人员要准时到岗,严禁擅自离职守或找人替岗,更不得空岗;值班守库期间,不得留宿和接待外人,不得酗酒,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四、金库与保险柜钥匙实行双人分开保管,守库人员不得接触金库与保险钥匙。

五、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待外单位安全保卫检查,在本单位领导或上级保卫部门人员的陪同下,经查验“三证”无误后,才能进入营业间检查,但夜间不接受查库检查。

六、守库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

七、严格值班守库登记制度,值班守库结束前,按照值班守库登记簿的内容要求,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八、严格交接手续,值班人员交接时,认真核对登记的内容,检查各种器械、设施是否完整、完好,接班人员未至岗时,交班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九、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守库人员要密切配合,沉着机智地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确保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13篇 农村信用社 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安全保卫工作应坚持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安全保卫工作的基本任务是:防抢劫、防盗窃、防诈骗、防破坏、防涉枪、防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等,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农村信用社员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四条 安全保卫工作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实行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在单位评定综合性荣誉称号以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责任人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 省联社、市、州办事处(含××、××市联社)、各县(市、区)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简称县级联社,要设立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保卫部门,县级联社单设保卫部门(人员不足的县级联社要力争在两年内完善机构设置),配置配强所需人员,配备统一服装及必要的交通、通讯工具和现场勘察器材,确保安全保卫工作顺利开展。

保卫人员必须经过严格的政审,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保卫部门负责人变动须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变动。

第六条 凡涉及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金融诈骗、盗窃、抢劫、涉枪案件报告办法》(银合发〔2000〕65号)规定及时上报上级保卫部门。

第二章 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

第七条 省联社、各办事处(含××、××市联社)主要领导是安全保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部署本单位和所辖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其基本职责是:

(一)领导全辖、本级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实际研究部署安全保卫工作;

(二)制定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与本单位各部]司负责人、下一级农村信用社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签订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现状,及时研究保卫部门的建议;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有关部门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五)组织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对要害岗位工作人员加强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六)认真落实领导带班查岗制度。

第八条 县级联社的分管领导对本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监控机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二)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制止并进行处罚;

(三)对本级单位和辖内农村信用社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事故应及时报告,组织保护好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侦破;

(四)负责对保卫部门人员的管理,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解决保卫部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 农村信用社各营业网点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具体职责是:

(一)及时贯彻落实县级联社关于安全保卫工作的部署和安排,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知识教育,组织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提高员工预防暴力侵害的能力;

(二)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当地治安状况,完善安全防范措施,与当地公安机关、邻近单位签订治安联防协议书;

(三)检查本单位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执行规章制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四)及时掌握本单位员工的思想动态,对个别员工的反常表现,做到早发现、导教育、平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县级联社报告。

第十条 岗位工作人员对本岗位安全负责。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认真执行有关业务管理和安全保卫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本岗位工作安全。

第十一条 农村信用社各级保卫部门是所属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本级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指导。其主要职责分别是:

一、省联社及各市、州办事处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统一协调、规划本系统所属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和公安部门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制定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制定安全保卫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二)督促有关部门又如言用社职工进行安全保卫、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加强要害岗位人员的管理,决定安全保卫工作的奖惩事项;

(三)加强保卫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定期听取保卫部门的工作汇报,认真分析本系统安全保卫工作现状,解决保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安全保卫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组织有关部门落实整改隐患措施。

二、××、××市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贯彻落实上级保卫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细则;

(二)研究部署辖内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安全保卫工作管理目标,负责同辖内各县级联社签订安全保卫目标责任书;

(三)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保卫人员管理和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检查安全保卫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负责监督指导辖内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

(五)依据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工作的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及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六)负责组织指导辖内员工在营业、守库、押运期间搞好防系演练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三、各县级联社保卫部门工作职责:

(一)定期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按要求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工作,对本级单位、辖内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设;

(二)指导和监督检查辖内农村信用社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组织实施各项安全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

(四)协助配合治安刑事案件和灾害事故的调查和管理,组织辖内守押人员完成金库守卫和运钞押运工作;

(五)负责保卫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枪支、弹药的管理工作,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管埋及维护工作;

(六)依据有关规定,对违反安全保卫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处罚,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七)配合人事部门定期对保卫人员进行审查,发现不称职人员,及时向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八)会同单位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防范教育,开展防抢防暴防火预案演练,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技能;

(九)负责内部安全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本单位领导和上级保卫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交办的有关事项。

第三章 营业场所的安全保卫

第十二条 营业场所(合联社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等)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银行营业场所风险等级和防护级别的规定》(ga38-n04)(以下简称新标准),实施按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三条 营业场所的物防要求:

营业场所二层(含二层)以下的所有窗户,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网(栏)。营业场所与外界相通的出入口必须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全封闭的门要加装“猫眼”或可视对讲机。

营业柜台应采用砖石或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不低于外8米,宽度不小于0.5米。新建,改建营业场所的现金柜台应与其它工作区隔开,应采用防播、防撞击的金属门,加装自动闭门器。营业场所的后(侧)门及已设置的柜台通勤门要安装具有联动互锁装置的两道门。营业场所的营业柜台上方应安装高度为1.5米(以柜面计算),宽度不大于1.8米;单块面积不大于4平方米的防弹玻璃,未到顶部分可用金属防护栏封顶。

营业场所应设工作人员专用卫生间,新建,改建的营业场所设生活区。

新建、改建营业场所有条件的应设置后院,以便运钞车入内交接款。营业场所的后院墙高度应达2.5米以上,并设置防止爬越的障碍物或周界报警装置。

营业场所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必须是省联社选定的省级以上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经厂家投保的产品。

第十四条 营业场所的技防要求:

营业场所应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报警装置,临柜人员工作区应装有手动、脚控交直流两用报警器,营业厅大门内外各装一只大功率报警喇叭,营业室临柜人员应配足防卫器械,同时配置消防器材和自动应急照明设备。没有金库的乡镇信用社营业场所应安装视频安防监控装置和报警设备,营业期间对营业厅、现金柜台、进入营业场所通道、中心控制室通道、金库通道、运钞车停靠点,实施不间断视频监控,并配置24小时不间断电源。营业设施均应符合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检测标准,经省级质检部门检测合格,并保持性能完好,确保正常使用。各地要对干部、职工组织防范技能培训,组织防暴预案演练,提高干部职工安全防范能力。

第十五条 营业人员要增强防范各种案件和事故的意识和能力,熟知安全制度和防暴预案,能正确使用报警设施、防卫器械、消防器材。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严禁非营业人员进入营业室柜台内。

营业中,认真执行会计、出纳、结算等各项规章制度;营业终了要按安全规程及时将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印、押、机、电脑软件入柜、入库保管。未设库的营业网点应严格按规定交接款箱。

第十六条 营业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坚持双人临柜。营业场所负责人要对营业安全负责,对每天营业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对异常现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并及时向上级保卫部门报告。

第四章 金库安全保卫

第十七条 金库是指县级联社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营业部、基层信用社、信用分社和储蓄所设置的存放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金银等的库房。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新标准实施风险等级防护。

第十八条 金库、金库值班室的物防要求:

金库墙体必须为六面整体钢筋混凝土结构,位置隐蔽。避开地下管道、通讯设施。通气孔不临街,孔内装防护铁栏,孔距地面2.5米以上。库内不得吊天花板,电源线应使用防火套式暗藏于墙体九库内吊装干粉自动灭火机。电源开关应装在库门外,库内照明采用防暴灯具。金库门必须选用经公安部门检测的,具有防火、防水、防切割、防破坏、性能可靠的双锁门。有条件的金库可安装指纹锁,金库值班室守库人员必须能有效控制库区。金库值班室窗户要配有钢筋护栏或护罩,外部不留窗台,窗台低于2米的要设置活动窗帘。金库值班室必须加装防盗门,并配有“猫眼”,室内应配置通讯设施及防火、自卫器材,配有卫生问。

现金、重空凭证量不大的营业网点,可配置经省联社选定的移动式金库保管。

第十九条 金库、金库值班室的技防要求:

值班室内应配置与“110”联网的报警器和视频安防监控自动报警设备,对金库通道、值班室、金库内实行24小时不间断电视监控和录像,报警装置应配备24小时不间断电源和应急照明设备。

第二十条 金库安全保卫工作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基本制度》(银合发〔2000〕59号)通知中“金库保卫工作制度”的规定执行。

坚持24小时双人以上守护制度。县级联社金库必须配备4人以上专职守库员,实行封闭管理,24小时坐班值守。守库员要按时到岗和坚守岗位,不得脱岗;不得私自与其他人员调换班次;不得进行与值班无关的其他活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房。本单位非管岸人员进入库房须经领导批准,必须登记出入时间和入库事项。严格按规定程序接受上级和公安机关的安全检查。非特别紧急情况,夜间任何人不得入库检查。

守库人员熟知守卫目标的相关情况、报警电话、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和防暴预案,上岗时要检查环境,关好门窗,落好窗帘,检查视频安防监控,报警器,通讯和消防器材的技术状况;按照守库值班登记薄的内容、程序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二十一条 县级联社主要领导对金库保卫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情况要经常检查,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一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的50%以上。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所辖金库的安全保卫工作,每年至少定期查库两次,每次查库面应是辖内单位金库数60%以上,信用社主任每月必须查库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稽核部门,财会部门等部门及各营业网点负责人的查库工作由县级联社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出明确安排。

各级组织的查库均按要求填制查库登记薄。

第五章 运钞车辆及运钞安全保卫

第二十二条 各县级联社的运钞车,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切实加强银行运钞管理保障资金安全的通知》(银发〔1998〕434号)、《做好银行运钞受全管理的通知》(银发〔1999〕439号)规定,配置制式运钞车。现金运送量达100万元以上的,应增派护卫车护送,护卫车必须配备与运钞车联络的通讯设备。

第二十三条 乡镇信用社解押款车辆必须达到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对现有车辆进行检查和改装的通知》(银发〔1999〕241号)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

第二十四条 押运工作和运钞车的管理按照《安全保卫基本制度》关于“押运工作的基本要求”、“运钞车辆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执行押运任务必须双人以上,同出同归,押运前必须明确押运小组负责人,明确押运人员的具体分工职责,押运人员要随身携带防卫器械和必备的证件;驾驶员事先要对车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加足油料;业务人员要清点现金、有价证券箱的数量,检查款箱的数量,检查款箱封存质量。

运钞时间、路线要适时变动;押解人员必须严守押运秘密,不得向外泄露押运时间、地点;运款数量、线路、人员、车型;在执行运钞任务时,不准随意停留和兼办其他事情,不准私自调换人员押运。不得搭载与运钞无关的人员和物品;不准酒后上岗,要时刻保持警惕,将车上通讯、报警器材置于工作状态。

在执行县级联社到乡镇信用社和城区网点解押款任务时,应配备解押员。押运人员要着制式服装,穿防弹衣,戴头盔,不得兼做业务解款员搬运钞箱。运钞车必须就近停靠金库和营业网点办理交接业务。押运人员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对现场作业过程和周围环境进行警戒,在确认押运款箱安全入库和营业网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解除警戒。

押运员要熟知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武器规定,报警电话和各种防范应急措施,在发现可疑情况或遇到突发事件时,押运人员要密切配合,按照应急防范预案处置各种情况,确保职工人身和资金财产安全。

第二十五条 实行社会化守押的县级联社的守押钞保卫要按照本章规定的‘守押钞安全保卫规定”与保安公司签定“守押钞安全保卫”协议,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安全。

第六章 安全防范设施的购置

第二十六条 安全防范设施购置应本着公开招标、择优选用、因地制宜、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 农村信用社大宗技术防范设施、器械的购置,由省联社统一计划,各市州办事处(市联社)实施监督,县级联社招标购置。

第二十八条 下列安全防范设施、器械要在省联社选定的公司、产品目录内招标购置:

(一)防弹运钞车、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移动金库、防弹玻璃、金库门、锁、防尾随联动门、枪弹保险柜、报警系统等重要防范设施。

(二)批量购置的安全防护防卫器械,如防弹衣、防弹头盔、电警棍、狼牙棒、电击器、灭火枪等防护器械。

第14篇 某煤矿保卫工作制度

一、保卫人员要经常对本矿职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政治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二、做好动态信息工作,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三、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四、调解处理煤矿内部治安纠纷,维护矿区生产、生活其他公共活动场所的治安秩序。

五、对矿内有轻微违法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六、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矿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矿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七、管理矿内务工、从业的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

八、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矿区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15篇 安全保卫工作基本制度范本

一、各营业网点、中心库要成立“安全保卫领导小组”,成员不少于三人,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保卫工作,其职责是领导本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落实上级各项安保具体措施和任务,杜绝事故、案件的发生。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要做到与每名职工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严格考核,奖优罚劣。

三、牢固树立人防第一的思想,每月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以此提高其安全防范技能,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其次时常加强防暴预案的演练。

四、库款出入要随时检查营业场所有无不安全迹象,院大门、防尾随门要做到及时关闭,随手落锁;闭路电视监控要保证正常使用;报警器、灭火器、通讯工具要配备齐全,保持良好状态,自卫器械、应急武器放置应得心应手。

五、营业、守库期间,非本单位人员禁止入内。上级人员来检查,必须有联社在职领导或保卫部人员陪同,方可进行,否则,不得开门,违者按省联社职工处罚条例给予罚款。

六、营业终了,现金、印鉴、密押和重要空白凭证等,必须入库保管;严格执行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和使用交接管理制度;值班守库人员确保金库24小时值班,人员出入,防尾随门要做到一开一关,半封闭状态,同时要进行语音设置。

七、营业室门、库房门要坚持从内部开门,金库密码要启用。网点营业室门和库房门每门限制二把钥匙,并指定专人保管。

八、营业场所要按照ga38—2004标准执行,对所辖网点进行设施改造。

九、对全年安全保卫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评比,对执行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奖励;对较差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16篇 保卫工作岗位奖罚制度

1. 厂领导轮流值班者经常夜不查岗,只是睡觉,只要有人检举,即报告总经理处理。

2. 门卫无证放物资出门,罚款50元;放刁烟入厂者罚款50元。门卫擅自放入未获准人员进厂者,罚款10—20元。劝阻不听者报告公司管理人员按情况处理;违规闯入严重者报告公司领导处理。

3. 值夜班的门卫工作者只要是睡觉,发现一次罚款50元,同时奖给发现者30元,当班失盗,根据情况处以100元或损失30%以上的罚款,必要时开除辞退。

4. 偷盗隐蔽的经查明,按第3 条执行。

5. 严禁带明烟火和危险品入生产区,对劝阻不服从立即报告任何管理者给予及时制止并采取一切手段处理,必须实名举报在生产区吸烟一次奖励100元,实名举报不在规定的吸烟区内乱扔烟头一次奖50元—100元,发生争吵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亲自处理。

6. 对公司安排清理出卖的物品,必须按领导安排,要求跟踪严明物品的处理规定,防止携带其他产品、物品出公司,若不负责人一次罚款10元—50元。

7. 公司确保保卫人员正当的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全年门卫值班无事故安全者,年终奖金奖励。

第17篇 一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ee一中治安保卫工作检查、考核及奖惩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学校活动中,学校利用橱窗、黑板报、专题会议、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形式带领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学习有关文件精神,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体现校园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使全体教师对校园的认识,为这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明确职责,完善制度

1、明确职责、全面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学校实行分部、分级管理管理,学校和分部分别与各处室、各年级、班主任、任课教师目标责任书,实行创建工作末位警示制、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平安校园创建系列活动的健康有序开展。明确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制后,各处室、各年级能够经常自觉地在各自系统范围内主动开展自查、互查活动,校长办负责及时将上级对建设的指示传达到相关处室及进行情况通报,同时负责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政教处、总务处、教务处人员具体分工,各负其责,及时找出校园内的安全隐患,并提出整改措施。把安全工作作为考评各处室、部门、班级和每位教职工的重要条件,在对班主任进行考评时,有安全工作专项得分,并和班主任津贴挂钩。同时实行安全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制。

2、检查网络安全,采取及时上报制度,预防为主,实行安全员自查上报制度,分部及各处室领导和班主任都是安全员,都有明确的职责。每周由值周领导和值日教师,早、中、晚在校门口、校园、教学楼、学校重点部位巡查。两部每天由行政人员和骨干老师组成学校安全情况巡视督查小组, 对校园卫生、自习课秩序、出操情况、课间秩序、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在每天的晨会上及时小结,对不足地方,限时改正。

3、为了加强门卫管理,学校制定了《门卫管理制度》,不准社会上的人或车辆随便进入校园,如确需进入校园的要征得相关处室领导的同意,同时还要及时登记。不准学生私自出校门,如确需出校门的一定要有班主任以及有关老师的同意,以批条为准,同时还要有相关老师或家长的陪护。四、把握重点、落实具体措施学校修订和完善了近30多种安全及安全有关的制度与工作职责。有了制度,关键在于抓落实。每学期校长与处室负责人及各班主任、教育教学人员等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为调动各班级的创建积极性,校长、副校长带领各科室负责人在全校范围内定期进行水电、教室检查。

第18篇 潜江中学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制度

为了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从防盗、防火、防爆、防打斗、防交通事故,引起全校师生员工对安保工作的重视。特定制度如下:

1、防盗。定期检查门锁、门窗插栓,校园围墙,杜绝闲杂人员入内。学生贵重钱物不允许存放寝室,校内自行车存放上锁。

2、防火。定期修缮电路设施,严禁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学生寝室严禁点蜡烛及用电热器烧水。

3、防水。夏天严禁学生私自到江、河、湖泊游泳。

4、防爆。不经允许校内严禁放鞭炮。

5、防打斗。治安小组长将班级学生中间产生的冲突及时报告保卫科,把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

6、防交通事故。检查学生自行车的车刹,校内严禁学生骑车。

7、学生就餐、就寝要求严明,严禁疯赶、戏闹。

第19篇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第20篇 安全保卫工作经费保障制度

为了贯彻各级关于安全保卫工作“有钱办事,有人办事”以及“不发生因经费不能保障而发生重大事故”的指示精神,确保我校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均能顺利实施,真正实现上级提出的学校“发案少,秩序好,内部安全稳定,群众满意” 的目标,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学习和宣传,不断提高全校师生对安全保卫工作在谋求发展的全局工作中的重要性的认识。

1、坚持及时地组织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文件,全面领会和贯彻其精神。

2、切实做到安全工作“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事事落实“一岗双责”。

3、“生命不存,何谈教育;稳定不存,何谈发展”,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全员重视安全保卫工作。

二、学校每学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安全工作隐患整治,安全知识宣传,事故应急救援,先进个人的奖励等。

三、依据安全保卫工作形势的发展需要,逐年增加安全保卫工作运作经费的预算额度。

四、按照“一保安全,二保稳定,三保发展”的原则,学校要切实保证随时能调动最大财力,集中处理突发的重大意外安全责任事故。

《保卫工作奖惩制度范本(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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