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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五查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安全工作五查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工作制度通常涵盖以下几个关键领域:

1. 工作时间与休假:规定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以及请假制度。

2. 岗位职责:详细列出各部门及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3. 操作规程:明确业务流程、操作标准和安全指南。

4. 绩效管理:设定考核指标、评价周期和奖惩机制。

5. 员工发展:包括培训、晋升、薪酬福利等政策。

6. 纪律与违规处理:设立违规行为的界定和相应处罚措施。

注意事项

制定工作制度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法合规:确保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侵犯员工权益。

2. 清晰易懂:语言简洁明了,避免产生歧义。

3. 实用性:制度应贴近实际工作,能有效指导操作。

4. 可执行性:考虑制度的实施难度和成本,确保可操作性。

5. 反馈机制:定期评估制度效果,及时调整优化。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1. 封面:标明制度名称、制定日期和修订版本。

2.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和依据。

3. 正文:详细列出各项规定,每项规定下可细分小节。

4. 附录:包含图表、流程图等辅助资料。

5. 签署页:由制定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签名确认。

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它既是对员工行为的约束,也是保障企业正常运转的基石。只有合理、实用的工作制度,才能真正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效率。因此,每个企业都应重视工作制度的制定和执行,使之成为提升组织效能的有效工具。

安全工作五查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工作五查制度

一查领导

检查领导对安全生产是否有足够的重视,是否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及投入,安全组织机构是否落实。

二查思想

检查领导干部、自有职工及民工安全意识牢不牢,要彻底地检查“三违”现象及表现。

三查隐患

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落实到一线,事故隐患有哪些,漏洞有多少,什麽原因,有什麽措施和方法,有无应急预案。

四查整顿

检查隐患是否整改,安全措施是否真正投入。

五查制度

检查安全制度是否贯穿安全生产全过程,是否落实到生产第一线。

第2篇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齐抓共管和对事故“三不放过”的原则;

2.坚持执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的会商制度,每月组织有关成员对施工现场和驻地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措施,责任到人,限期整改,以确保施工生产,机械设备及驻地处在可控状态;

3.加强规章制度建设。随着施工生产进度、工艺要求、地质条件等因素的不断变化,及时补充、完善施工安全措施,给施工生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以保证生产任务的全面完成;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执行包保工段,承担安全责任,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情况。根据存在的问题,该由谁解决的,就由谁解决,限期改正,将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之中;

5.加大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使员工得到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可靠的安全设施,让员工在一个较为良好的条件下劳动生产;

6.认真落实安全奖惩办法,切实奖励安全生产有用人员,惩罚违章、违纪人员,做好奖金的摘分配、再分配工作,促进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的责任心、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

7.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安委会及安全检查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通知,认真改进安全管理工作,做到信息及时反馈,不断把安全生产推向新的高度。

第3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营业网点的库房、资料室、微机房、营业间、监控室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齐消防器材,并置于明显、易取的位置(微机房、监控室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

二、营业网点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

三、经常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员工防火意识。

四、总部保卫部门和支行和信用社等分支机构负责人,要根据《消防管理办法》及本地消防部门的规定和本单位消防的要求,确立重点防火部位,落实防火责任制。

五、重点防火部位符合下列:位置、布局、材料等符合要求;专人负责管理;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建立明显的防火标志。

六、办公楼设置消防通道和人员紧急疏散出口,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出口要有明显标志,并保持畅通。

七、电器电源配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规定标准和防火要求。接装电源、电器,必须经管理部门同意,由持证电工作业。严禁擅自接装电源 、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

八、严禁在重点防火部位和办公营业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和化学危险物品,严禁在营业间、库房、档案室等禁烟区吸烟。

九、因改建、装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动用明火的,必须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经保卫部门同意后,方可进行施作业。

十、使用部门应加强消防设施和器材的管理。经常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使消防设施和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第4篇 某小学安全工作制度

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全校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各类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平安。

二、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分工和责任,小组成员和班主任每学期与校长签定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安全工作层层落实。

三、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定期对学校各重点部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采取措施,及时排除。

四、学校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教师值班制度,工作日时间,带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要提前半个小时到校在校门口值班,学生放学时提前到校门口值班,值班带班要带牌,寒暑假、节假日、重要活动日安排带班值班。

五、放学时各班要整好队,由班主任送出校门,按指定的路线行走,路队情况由大队部组织值周学生评分。

六、放学后实行静校制度,静校后,各班不准再留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学生在校教师必须陪同。

七、班主任及任课教师要按照安全目标责任书要求经常教育学生各类教育。

八、对不遵守安全规定的学生及时进行教育,严重的给予适当的纪律处分,对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教师要给予严肃处理。

九、加强门卫管理。工作时间禁止校外人员入校,家长来访在联系上教师后,教师到门岗外接待,因公务原因需入校的外来人员。须经电话联系上本单位人员,本单位人员同意后,方可登记入校。学生因病等情况需离校的,教师应联系上学生父母,写好出门条后将学生送至门岗处等待家长来接,家长到校后方可让学生离校。

十、按照区教育局要求,每学期的第一个月为安全教育月,各班班主任要按照目标责任书要求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各类安全教育日也要按照学校要求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班开展安全教育情况计入班级安全工作考核中,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责任安全事故的班级,取消该班本学期评选优秀班集体资格。教职工发生严重的安全责任事故,取消当年评先和晋职称资格,扣发本学期奖励性绩效工资。

十一、学校实行安全工作落实检查制度。安全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的落实进行督察,每月做一次总结,发现问题及时通报。

第5篇 安全监理工作制度范文

1、在监理项目部内部建立起定期学习和交流制度,学习和研究设计文件,有关安全的规定、规范和标准,交流安全监理工作的成功经验;

2、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抢险方案审核制度。凡是未获审批通过的安全实施方案、专项安全方案和未建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工程不得擅自实施;

3、资质、资格审查制度。对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资质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杜绝无资质超资质承包、无证施工引发不安全隐患的存在;

4、对所发现的或未进行及时整改的安全施工隐患,应在会上确定整改措施和责任人员,并限定整改期;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应在例会纪要中明确具体的反映出来。

5、巡视检查制度。对施工中的高危作业、未及时进行安全整改完的部位和工序进行日常的安全巡视,并做好巡视记录;

6、安全事项汇报制度。在发生安全事故或出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开展不利出现事故苗子时,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马上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后通知建设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监理部、公司管理部或总师室做汇报,接受公司技术方面支持;

7、监理工程师在监理工作日记中填写安全监理工作内容。日记中涉及书面整改要求的记录相关文件的备存地点,总监理工程师定期进行检查。

第6篇 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增强安全事件信息通畅,确保学校财产及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报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邪教等)、网络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质量事故、校内食物中毒、传染性疾病、重大火灾、校内意外伤亡事件、学生活动意外伤害事故等,出现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应当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向

120、 110及相关单位求助,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并通知受伤害者亲属或监护人,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2、 报告途径: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四小时),校领导(含民办学校)向教育局各块分管领导报告

3、 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简单经过、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区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以及报告人、报告单位。事故现场情况、伤亡人数发生变化后,学校应及时进行补报。事情紧急可先采取口头报告形式,但必须在24小时内及时呈送书面报告。

二、 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学生在校外受到“清钱”、“交通事故”、斗殴伤害则在24小时内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报告途径、内容同上。

三、 安全隐患学校发现校内建筑物安全隐患,由学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办报告;校园周边安全隐患,由学校向教育局分管领导书面报告。

四、 学生外出活动报告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实行申报制度,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须向有营运资格证的专业运输部门租用、查阅相关证件、签订营运合同(含保险),要有安全应急预案。中小学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要由校领导带队,并配备充足的师资、医护人员,注意对活动进行全程组织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长审批。

五、 责任追究发现安全事故和安全隐患不及时、不如实报告或者隐情不报,造成后果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7篇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颁布单位】国务院

【发 文 号】国函〔2007〕86号

【颁布日期】2007-09-14

【实施日期】2007-09-14

【标 题】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正 文】

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监察部:

你部《关于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监呈字〔2007〕3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建立由监察部牵头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也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加强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沟通协调,严厉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涉及的刑事犯罪和瞒报、逃匿等违法行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经国务院同意,建立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沟通协调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掌握全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情况,协调解决责任追究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研究制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方面决策部署的措施,向国务院提出相关工作建议;组织对各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对事故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决定和建议;承办国务院交办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监察部、公安部、司法部、安全监管总局和高法院、高检院组成,监察部为牵头单位。由监察部一位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陈昌智 监察部副部长

成 员: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郝赤勇 司法部副部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张 军 高法院副院长

王振川 高检院副检察长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监察部,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成员单位有关司局一位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规则和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例会,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会议由监察部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时,应委派相关人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同时抄报国务院。联席会议难以解决的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中的重大问题,经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后报国务院。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每半年召开一次联络员会议,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通报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研究分析责任追究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协调具体事项。重要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研究处理。

(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涉及本部门(单位)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处理责任追究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加强信息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工作。

第8篇 某技术学院后勤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技术学院后勤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为更好的完成安全管理小组的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现特制定后勤片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各安全工作小组每月检查一次,检查内容为:

1、各个岗位的职工,在工作中遵守安全制度的情况。

2、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性进行安全检查。及安全教育等工作开展情况。

3、设备、设施运行情况及水、电、气保障供应状况。

4、房屋、桥梁、道路的安全情况。

5、药品、食品的进货渠道、程序及保质、保鲜情况。

6、工作场所的安全情况。

7、检查其它相关工作。

二、后勤片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内容为:

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滑为重点。

2、医疗安全、食品安全检查以查制度、查现场、查进货渠道为重点。

3、压力容器、电梯、空调、电器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用品、防护器具、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天然气系统等以是否进行定期专业性检查为重点。

4、检查各项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情况。

5、检查房屋、桥梁、道路的安全情况。

6、检查其它相关工作。

三、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隐患要逐项研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五定”、“三不交”。“五定”是定临时防护措施、定整改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定资金。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中心,中心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学院。

第9篇 学校安全计划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假期安全、教育教学安全、消防安全等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大力拓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面,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全体师生创设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努力保障学校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坚决杜绝重特大伤亡事故,尽力控制一般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力争实现“零死亡”、“零事故”、“零犯罪”目标,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声誉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每学期都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工作计划.

(二)大力加强安全工作组织制度建设,努力把校园安全及综治工作纳入正规化轨道。

1、加强工作责任制度。

2、落实定期检查制度。

3、加强群防群治,共建平安校园。

4、健全资料档案制度。

5、强化安全预案制度。

(三)大力加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努力营造安宁详和的校园环境。

第10篇 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工作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第11篇 工作面液压支护安全管理制度

一、概述

为保证煤矿回采工作面单体液压支柱(以下简称支柱)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确保煤矿生产工作安全。需对单体液压支柱进行日常维修、大修、技术要求和检验等工作,结合煤矿实际,根据煤炭工业部发布的《mt 76液压支架用乳化油》、《mt 112矿用单体液压支柱》使用和维护标准,特制定本日常维修规程。请有关部门审批,维修人员严格按审批、贯彻后的本规程进行操作。

二、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煤矿井下使用的所有单体液压支柱的日常维修工作。

三、维修规程

(一)、维修总则

1、煤矿建立维修车间,负责支柱的日常修理。支柱需要大修时,联系生产厂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煤矿进行指导和修理工作。

2、根据支柱用量配备维修工,一般每使用200根支柱配备一人。

3、 维修人员须经必要的培训,全面了解支柱结构、性能、使用、检验,故障原因及处理方法等,只有经考试合格的维修工才能上岗。

4、维修车间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5、除三用阀、顶盖、接长管、卸载装置可在井下更换外,支柱修理一律在地面维修车间进行。

6、维修后的支柱应按本规程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任何性能指标不合格的支柱不允许下井。

7、 维修车间建立维修卡片,详细记录每根支柱编号、下井日期、升井日期、维修日期、故障、维修内容、检验情况、维修人等。

8、经过大修后的支柱应有检验合格证,方可入井使用。

(二)、日常维修

1、 升井支柱首先应进行操作试验和高、低压密封试验,检查支柱是否损坏、故障部位及原因。

2、 日常损坏或有故障的支柱应及时维修。

3、 日常维修主要是更换损坏的零部件,清洗、更换橡胶密封件等。

4、凡升井的内注式支柱无论是否损坏,均需清洗通气装置,补充液压油。

(三)、支柱大修

1、 大修主要是修理油缸、活柱体,改制支柱,全面检查零部件尺寸精度、表面粗糙度等。

2、大修时应更换所有橡胶密封件、塑料件,内注式支柱还需更换工作液。

3、油缸、活柱应选用经正式鉴定、技术成熟的工艺修理。无论研制还是检修中心首次采用何种工艺修复的油缸、活柱都应经国家煤矿支护设备检测中心按mt 112中6.2和8.2.3的规定(寿命试验为1000次)检测合格后,方可组织生产。

(四)、技术要求

1、 标准件、密封件、外购件应选用部定点厂产品,并由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2、 自制零件(包括外协件)或改制零件必须符合图纸要求。

3、支柱焊缝开裂或渗漏需要补焊时,焊缝应符合mt 112标准中5.3.6、5.3.7条的规定。

4、内注式支柱非承压焊缝修复后,不允许出现常压下渗漏。

5、 零件修复精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6、油缸内径公差和直线度允许比图纸要求降一级,如图纸规定油缸内径公差为h10修复时按h11检查。

7、 油缸工作行程内,内孔表面不允许存在锈蚀和麻坑,内孔表面粗糙度应达到 。

8、 活柱直线度、外径公差允许比图纸要求降两级。

9、其他零件配合面尺寸精度和表面粗糙度比图纸要求降一级。

10、活柱表面修复后应进行防腐蚀处理,表面无凸出部位,表面允许留有轻微凹坑或划痕#深度小于0.5mm,但凹坑处必须有镀层覆盖,不露基体。

11、所有零件检验合格后方可组装,对于因拆卸、保管不当而造成变形、擦伤等影响产品质量的零件不得用于装配。

12、 零件配装前应仔细清洗,严禁用棉纱或棉织物擦拭密封面。

13、按图纸及有关技术文件进行组装。

14、 维修好的外注式支柱,应将内腔乳化液放尽。三用阀注液孔、柱头孔用塑料堵堵好,以防脏物进入。

15、支柱维修后应将活柱降到底,垂直或倾斜放置,存放在气温不低于0℃、空气干燥的室内。

(五)、 检验

1、 检验项目分全检(每根支柱都应检验)和抽检。压力-时间特性和清洁度每月抽查五根,其余抽检数量按月维修量的2%检验。

2、检验方法应符合mt 112标准中第6章有关试验方法的规定。密封试验时待压力稳定1min以后开始考核。

3、检验项目及性能要求见检验项目及性能表。

第12篇 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1、审查核验制度:在所有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中必须审查其安全方面的内容。

2、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审核发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审核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3、巡视检查制度:所有监理人员在巡视现场时均要注重发现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时要进行记录与汇报。负责安全工作的监理工程师每天巡视主要的施工现场一次,并记录有关安全情况,处理有关安全隐患。

4、安全隐患处理制度:重大隐患且为很可能发生事故,要立即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在2-4小时内消除,否则签发隐患影响区域的停工令;重大隐患且可能会发生事故,应要求施工单位在4~8小时内消除隐患,否则必须签发隐患影响区域内停工指令。如仍得不到整改,必须立即通过业主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对情况紧急,施工单位又拒绝整改或停工,随时可能发生安全事故时,监理部应直接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或安全行政管理部门电话报告,请求行政管理部门出面干预,以达到消除隐患的目的,事后再以书面形式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通话记录,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5、检查验收制度: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书面指出施工现场所在的安全隐患,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检查施工安全情况;对需验收的工程项目(工程材料、设备、工序)及时进行检查验收,在资料审查合格、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签署意见。

第13篇 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项目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检查了解各班组施工项目和各工种、工序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措施。

2、班组坚持每周一次安全活动日,在布置任务的同时,布置检查安全工作。

3、项目质安员根据现场情况,不定期召开安全工作碰头会,随时了解掌握现场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管理业务的具体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工作。

4、各级安全工作例会由行政主要负责人主持,应有完整的记录。

第14篇 z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特制定我校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长主任,教师代表,法制副校长组成。小组长期研究安全工作制定详细,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教案,采取得力措施保证学校的安全。 二、实行责任目标分解,层层落实责任的机制,校长是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员,全责学生按班由各班主任负责的机制,课间及放学后由本天值班校长负责的方法。

三、各班主任教师及各科任教师随时随地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运动安全,劳动安全,活动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教学实验安全,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安全,治安安全,治安安全等教育。

四、如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学校第一时间上报校长,并及时由教师护送医院治疗救治,决不允许对事故隐瞒不报或因报案不及时而延误抢救时机,防止造成更大的损失。

五、学校安全随时了解,定期检查,全面掌握学校实行,每周五安全汇报制度,期末有总结。

第15篇 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进行日常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并为医院在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

二、组织制定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制度,编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计划,督促检查计划的执行与落实。

三、广泛开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组织群众性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活动。

四、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质量与安全方面的检查、评价、考核,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五、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通报季度质量与安全管理信息,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六、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

七、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

八、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

九、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

十、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

十一、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

第16篇 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统计分析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局船舶安全检查监督管理工作,量化分析、考核各单位的工作质量,根据长江海事局船舶安全检查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督科对我局各单位船舶安全检查的完成情况,及时进行统计和纵、横向比较分析;

第三条分析的项目包括:完成数量、完成进度、缺项数、平均缺陷率、各项缺陷所占比例、船舶安检复查情况、船舶滞留情况、船舶“黑名单”跟踪检查情况、船舶安全检查通知单清洁情况;

第四条根据船舶安全检查分析的情况,我局各单位应及时调整船舶安全检查工作方式、方法,保障船舶安全检查工作任务的完成,并努力提高工作质量;

第五条船舶监督科对于全局性船舶安全检查工作的分析情况,应及时反馈到我局各单位,必要时要将我局船舶安全检查分析情况通报有关船公司或当地人民政府;

第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17篇 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细则

1、贯彻落实《安定出产法》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定出产的有关法则,建立健康安定出产长效机制,兑现安定出产状况精良巩固成长,做好“建立温和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创设安定,巩固的社会环境。

2、根据市安委会的要求,建立美满安定出产把握指标系统,进一步强化各部分带领安定出产责任制,安定出产责任究查制,当真落实全年安定出产责任状的各项把握指标,做到层层落实,确保我校安定出产无庞大责办变乱。

3、当真落实安定出产有关法则,加强对高危行业安定出产的监督办理工作,特别是用水、用电、用气、饮食、行车、机器加工、实行室等特他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岗亭安定培训工作。

4、强化安定出产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变乱隐患的整改力度,建立美满安定出产应救助济系统。

5、严厉变乱报告轨制,帮忙有关部分做功德故查看处理工作。

6、加强构造带领,帮忙后勤办理门生办理等有关部分,构成齐抓共管的安定出产模样,确保黉舍安定,安巩固定。

7、结束校带领和市安监局交办的别的工作。

第18篇 业务部门工作人员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1、负责监督、督促各施工单位安全规章制度、规程措施的贯彻与落实,兑现和检查工作,严于职守,对责任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向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2、认真抓好自身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因自身管理不到位或失误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事故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3、对在现场发现的各类不安全隐患,必须向施工单位现场跟班人员交待清楚,限期整改好,到期进行复查。同时要向矿调度和分管领导汇报,并通知施工单位,否则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公司安全副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4、对现场发现的重大不安全隐患,必须盯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立即组织处理,并及时将情况向矿调度室汇报,否则一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由公司安全副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5、业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因自己或工作人员管理不到位,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误的,每次罚款5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事故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6、在井下现场发现“三违”现象及“三违”人员时,要立即给予制止,并提出处罚意见交安全科执行处罚,否则,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由安全副经理组织追查处理。

7、业务部门摆不正安全与生产的关系,重生产轻安全,违章指挥,对其责任人,每次罚款50元,造成一般事故的,罚款100元,造成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的,罚款400元。

8、业务部门工作人员检查工作不认真细致,走马观花,对事故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出,每次罚款50元,造成事故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9、业务部门追查事故不得徇私舞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发现一次罚责任人400元。

10、业务部门必须组织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不派人参加或指派人员不到位的,每次罚部门主管50元,安排的人员不听安排无故不参加者,每次罚款50元。

11、每项工程的开工,生产管理部必须组织有关部门按规程措施要求对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规程措施要求的发给开工许可证,施工单位可以开工。如生产管理部不组织,每次罚款100元,有关单位不派人参加,每次罚款100元。不符合开工条件谁允许开工罚谁200元,造成事故的,由公司研究处理。

12、所有规程措施必须实行会审制度,采、掘、巷修的作业规程措施由生产管理部组织、采掘副总工程师主持会审,机电运输系统的由机电副总工程师组织并主持会审,“一通三防”的由通风副总工程师组织并主持会审,不经过会审的规程和没有分管领导签字的措施一律无效。

13、培训中心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拟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对矿井特殊工种、在册员工、新招员工进行培训,凡未按计划要求组织培训的,对培训中心负责人及其相关单位负责人,每次处100元的经济处罚。

14、各业务部门的部门主管必须参加公司组织的相关专题会,几不参加的每次罚款50元。

第19篇 氧气和氧气瓶安全使用工作制度

一、 氧气瓶存放的地方,严禁烟火、易燃易爆、油类等危险物品入内或混放,须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安全防火、防暴工作,备好灭火器材。

二、 氧气瓶的管理、搬运人员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合格证上岗,运输氧气瓶的车辆须持有危险品运输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制度。氧气瓶搬运谨防撞击,使用人员须注重安全,不准吸烟,氧气瓶阀门和管道须勤查、关闭好,不允许有漏气现象。非工作人员不准动用。

三、 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定期对氧气瓶进行试压检验和报废更新,标志明显,台帐齐全,并做好每年的年检工作。

四、 氧气瓶、氧气管道设施必须有专人维修和管理,如有破损、失灵、漏气等情况应及时检修,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制,并做巡查记录。如有不安全因素,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正常的医疗供氧。

五、 氧气设备维修由后勤主管负责,吸氧部位的检查维修畅通由设备维修人员负责,各病区领取的氧气瓶由各病区各负其责,使用完毕及时关闭阀门,严禁吸烟和明火,确保使用安全。

第20篇 加油站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管理制度

加油站按要求建立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考评:每半年由站长对员工进行一次工作考评。

1、 奖励规定:

1) 对安全生产工作中遵章守纪、年内未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和做

出突出贡献的从业人员给予奖励。

2)对本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员工,每月可视情况奖励1-3名,每人次奖励金额为20-100元。

2、 惩罚规定

1) 对违章管理和违章操作人员给予严肃处理。

2) 对发现有“三违”行为的安全责任人和员工,给予经济处罚的同时,要严历追究责任。对一般员工的经济处罚。每人次在20-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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