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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中安全教育工作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4

x中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 工作时间:明确员工的工作日、休息日、节假日安排,以及加班政策和补偿机制。

2. 岗位职责:详细描述每个职位的工作内容、责任范围,确保任务分配清晰,避免职责重叠或空缺。

3. 操作规程:针对具体业务流程,制定详细的操作步骤和标准,保证工作质量。

4. 安全规定:涵盖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等,强调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方案。

5. 员工福利:包括薪酬待遇、假期制度、培训机会等,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

6. 行为规范:设定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团队氛围。

注意事项

1. 制度应具有实用性:避免过于理论化,确保制度能够指导实际工作。

2. 清晰易懂:用简洁明了的语言编写,避免产生歧义。

3. 公平公正:制度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产生歧视或不公。

4. 及时更新:随着企业发展,制度应及时调整,以适应新的业务需求和法规变化。

5. 强调执行:制度不仅需要制定,更要确保执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制度的执行效果。

制度格式

1. 标题:清晰表明制度的主题,如“x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制度”。

2. 引言:简述制度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

3. 主体:按照上述内容分类,逐条列出各项规定,每条开头可以使用序号。

4. 附则:包括解释权归属、修订条款等。

5. 签署与发布日期:明确制度的生效时间和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一个完善的工作制度是企业稳健运营的基础,它应注重实效性、公平性和灵活性,以促进员工的积极参与,确保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在制定和执行过程中,需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兼顾效率与人性化,以此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提升组织的整体效能。

x中安全教育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_中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四中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为保证我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的原则,根据省、市、区和全国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规定,要求全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书记、副校长任副组长,中层干部和班主任任组员。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学校安全的直接责任人。学校中层分管工作的具体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学校制定各类人员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各方面的安全措施,学校师生应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将学校安全工作的各个环节细化,落实到岗到人。

2、学校经常采用多样化的教育形式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每班每月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发现问题应及时并进行安全教育。各班要对学生进行紧急情况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各班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要立刻报告校级领导;学生旷课出走未到校,班主任必须一天内进行家访(到教导处领取家访登记表);对事故的上报要形成书面报告。

4、实行领导值日,教师值日制度,填写值日登记表。

5、未经学校同意,各部门各班不得组织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校外其他活动。

6、建立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校内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拆除。

二、学生外出活动的安全管理

1、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含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劳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方可实施。

2、活动时班主任是各班的具体责任人,下班教师负连带责任。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不得组织学生到危险的地方开展活动。

4、活动来往不得动用交通工具。

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特别是野炊、爬山等、野餐时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游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学生的游泳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游泳自护、自救、互救安全防范的知识和本领,不准学生私自到河边游泳。

三、学科教学学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师在教学活动时要严格按照学科教学要求保证学生的安全。

2、上课期间,教师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回家。

3、对学生的实验操作,应按安全规定严格要求,各实验室应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对带腐蚀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记造册,按规定存放(责任人是实脸员和学科教师),责任落实到人,一旦发生失窃,应及时报告,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4、各科教师应重视学生课间休息活动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日教师应加强课间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危及学生安全的因素,杜绝意外事故发生。

四、加强学校其他工作的学生安全管理

(一)教育管理。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强化领导职能。

2、学校每期组织1--2次安全、卫生、防疫知识讲座。

3、班主任每期组织家长进行一次安全、卫生、防疫知识讲座,并和家长签好《安全手册》。

4、学校、班级每期出2--3期有关安全、卫生、防疫知识的板报。

5、老师必须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进行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上课期间,老师不得离开学生。

6、如果发生在上课铃声响了3分钟以后,老师还没有走进教室,值周学生应立即向班主任或教导主任汇报。

7、体育课上,老师要遵循学生的身理及心理特点进行教学,并关注学生的身体状况,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杜绝放羊现象。同时,要经常检查体育器材、场地等方面的安全性能。

8、理化生、美术、劳动等使用有危险性学具的学科教学,一定要谨慎有序地组织好学生的活动,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要领和规程进行规范操作,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9、严禁学生攀爬学校的楼层护栏,上、下楼梯要靠右行走,不拥挤、不推攘,不在各楼层的通道、走廊追逐、奔跑、打闹。不要攀上门窗打扫卫生或做其他事情。不得进入校园的施工地带,严禁攀爬围墙出、入校园。

10、加强师生的心理疏导工作,定期开展心理辅导讲座。

11、坚持安全情况的登记制度和上报制度。

12、完善安全、卫生、防疫的考核方案,坚持对相关部门和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兑现。

(二)门卫管理。

1、所有人员凭证件进出校门。自觉服从门卫和值勤人员的管理,任何人不得强行进出校门。

2、家长接送学生不得进入学校。家长确实有事需要进入校园,要征得老师或门卫的同意,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校园。

3、门卫对外来办事人员、参观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并征得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园。

4、小商贩、推销等闲杂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门卫室不许滞留闲人、留宿客人。

5、严禁携带各种凶器和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校园;携带公物出校门者,须持有关部门签发的出门证,经门卫检验核实方可放行。

6、非出、入校的时间,门卫不得随意放学生出入。

7、夜间和节假日要加强校园巡视,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出勤管理。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学生请假,须有家长口头或书面的同意。

2、班主任和值勤教师要时刻请保留此标记注学生的到位情况,发现缺席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找到学生。如在20分钟内找不到学生,及时向领导汇报。值周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作好记录。

3、各科任教师必须清楚所任班级的学生人数,并在每节课(包括活动课、辅导课等)之前检查一下人数。如发现无故缺席的现象,及时查明原因并向班主任汇报。

4、各班选派一名学生为安全委员,及时向老师汇报班级的出缺勤情况,凡是有请假的,班主任必须有记载。

(四)设备管理。

1、各班主任负责检查本班教室和卫生区内的设备安全性能,各专用教室的教师负责检查自己分管教室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汇报。坚持安全小组每月一次的安全检查、小结的工作制度。

2、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确定专人管理。

3、禁止学生随意玩弄电器设备和进入配电间。所有配电箱都要上锁。发现电器设备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和上报,保证安全性能良好。

4、严格实验室规程,加强化学试剂等物品的管理。提取剧毒物品和危险药品时,必须有二人以上的老师同时在场。

5、各班、各室在不需要用电、用水时要及时关闭,离校时必须关锁好门窗。

(五)后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后勤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2、后勤人员应做好学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经常性地对学校的校舍、围栏、固定设施、水电、电杆、树木等进行检查并作记录,保证楼道的照明,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学校主管领导,采取措施,及时修缮和处理。

3、每学期采购或为教学提供的设备、仪器物资要有规定和安全系数,如因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采购人员的责任。

4、后勤处要负责全校学生的饮用水供应,要重视饮用水卫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卫生疾患的发生。

(六)_、出操的安全管理

1、学校_、出操应由学校行执周政、执周教师和体育教师专人负责楼道安全、统一指挥,保证_、出操的纪律安全。

2、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排队进场(责任人是当堂课教师),上下楼时不要拥挤,不催促学生快跑,进出会场要有序,严防挤压事故的发生。

3、学校_、做操应以班为单位,按指定安排的座位或站队有序进场,由该堂课教师负责,防止学生乱窜,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七)不可预见灾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教给学生遇灾后的自救互救的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4、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八)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视学校周边环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动联系辖区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师除做好校内的巡视工作,还要注意对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发现社会流氓、恶少对学生骚扰,要及时报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护学生的安全。

3、教育学生敢于与坏人作斗争,并教给方式和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护能力。

4,门卫不得随意将流氓,闲在人放入校园。

(九)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认真贯彻《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2、发动师生,开展卫生防病月活动,认真搞好学校境卫生、教室卫生、及个人卫生。根除传染病病源。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的卫生制度。

3、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卫生防疫、防中毒宣传教育,全校师生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强管理,特别对学校师生的用水、饮用水一定要符合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进行检查,凡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摊点要坚决取缔。

(十)食堂、小卖部管理。

1、食堂、小卖部工作人员必须定期体检办理健康证。身体状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得从事饮食工作。

2、严格执行食堂、小卖部有关操作规范,切实作好消毒工作,搞好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彻底消灭厨库、仓库和配食间的害虫。

3、严禁采购和加工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禁止家禽类活动物进入食堂、小卖部。易腐食品应低温保存,隔夜食物不宜再用,应作废弃处理。

4、食堂、小卖部应作好消防工作,注意安全自查。

5、未经食堂、小卖部的主管人员批准,其他人员严禁入内。

第2篇 z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是提高职工安全操作技术水平,增强职工安全意识,贯彻以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搞好安全文明施工的重要手段,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都应十分重视安全教育工作,因此有必要制定安全教育制度。

(一)干部安全教育内容:

1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2)本工程安全生产特点,安全生产制度,本职安全生产制度和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3)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4)明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界限。

(5)工伤事故和调查,报告处理。

(6)安全值班注意事项和要求。

(7)如何搞好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我国刑法113,114,115,118条。

2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重点是三同时)和制度,劳动保护意义,任务和内容。

(2)本职安全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4)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技术要求。

(5)如何搞好生产技术的要求。

3行政管理干部的安全教育内容:

(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制度,劳动保护的意义,任务和内容。

(2)本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的具体内容。

(3)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和处理,典型事故剖析。

(4)一般安全生产技术知识。

(5)如何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二)工人的安全生产教育内容:

1安全内容:

(1)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

(2)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

(3)本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安全规章制度,安全纪律等。

(4)本施工部门历史上的重大事故及应吸取的教训。

(5)防能电,防爆,防垮塌和事故急救措施。

(6)发生事故如何抢救,如何报告,如何保护现场。

2事故班组安全教育:

(1)本班组安全生产历史,安全生产特点,当前安全生产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教训等。

(2)经常工作的地点和环境卫生要求。

(3)经常使用的设备安全装置,工具,仪器的安全使用要求及预防事故的方法。

(4)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活动要求。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使用维护知识。

(三)特殊作业人员安全教育按国家标准执行(如:电工,个,焊工,起重工,操作工和机动车辆驾驶等)。

(四)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登记备案不合格者继续教育,直到考试合格为止,多次考核不合格者,不参加工作。

(五)各级领导还要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大小会议讲安全,安排任务讲安全,技术交底讲安全,交流经验江安全,使安全教育工作贯穿生产活动的全过程。

(六)施工队每周利用半天时间进行安全学习。

(七)对外包工厂队,也应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八)安全教育形式:

1集中培训。

2个别辅导新领导,新工人等上岗之前的安全教育。

3组织参观。

4 班前,班后评比等。

第3篇 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企业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所属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和直管项目。

第三条  总公司所属各级建筑施工企业和直管项目必须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企业安全文化。

第二章 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第四条  各级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每年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学时。

第五条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参加政府有关部门或总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岗位合格证后方能任职,每年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第六条  其他管理人员、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每年需要接受安全教育,相关培训由总公司劳动保障部和安全质量管理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七条  项目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总公司劳动保障部和安全质量管理部组织实施。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第三章  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第八条  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包括: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施工人员转场安全教育、施工人员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班前安全讲话、安全活动、应急预案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教育、其他性质的安全教育等。

第九条  新工人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新工人(包括合同工、协作队伍施工人员、实习代培人员)入场必须进行工程公司、工程项目、作业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

1、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为:工程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为8学时,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时间为15学时,班组安全教育时间为20学时。工程项目可根据工程规模及特点对各级安全教育时间作适当延长。

2、三级教育的基本内容有:

1)工程公司级(新工人到工程公司报到)教育:

①新工人入场教育意义和必要性;

②建筑施工特点,以及建筑施工中劳动者安全施工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及影响;

③建筑施工中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劳动法相关内容;

b、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c、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相关内容,工伤及事故分级方法;

④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细则;

⑤建筑施工时,容易发生的惯性伤害事故及其预防基本知识。

2)工程项目级(新工人被分配施工队)安全教育内容:

①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相关内容;

②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细则;

③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④施工用危险化学物品的用途,防毒知识、防火、防煤气中毒知识;

⑤各类管理制度、规定:

a、工地安全制度。

b、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临时用电、机械等基本标准;

c、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d、特种作业人员劳动安全管理办法;

e、地区建筑施工人员安全生产须知;

f、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g、国家、部委有关安全生产标准;

h、工程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i、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3)班组级(新工人分配到班组)教育内容:

①本班组生产工作概况,工作性质及范围;

②新工人从事生产工作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④容易发生事故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⑤《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及建筑安装施工安全操作规程相关内容。讲解内容力求详尽。

a、班组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b、牢固树立“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思想;要有较强的自我保护意识,不能只顾干活不顾安全;

c、积极参加安全活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章制度。对不安全作业要主动提出改进意见;

d、必须熟悉施工要求,作业环境,认真执行安全交底,不蛮干;

e、对没有安全交底任务,有权拒绝接受,并有权抵制违章指令;

f、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相关照,制止他人违章行为;

g、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挂好安全带,使用手持的移动式电动工具穿好绝缘鞋,戴好绝缘手套;

h、熟悉所使用工具性能、操作方法,作业前和作业中注意检查,不带病运转,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经修复后再用;

i、维护生产现场一切防护措施,不得任意拆改,如脚手架、护身栏、孔洞防护等,若必须改动时,须经有关人员批准;

j、机电设备发生故障,自己不得拆动,须报告机电人员处理;

k、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应立即向领导报告,保护好现场。如实向调查人员汇报事故情况。

工程公司级和工程项目级安全教育考核由工程公司劳动保障部、安全质量部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命题、阅卷、建档。

第十条  转场安全教育

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人员转入另一个工程项目时必须进行至少12学时的转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包括:

1、 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状况及施工条件;

2、 施工现场中危险部位的防护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3、 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体系、规定及制度。

转场安全教育由工程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门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质量部共同组织、命题、阅卷、建档。

第十一条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凡改变工种或调换工作岗位的工人必须进行变换工种安全教育。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变换工种教育内容包括:

1、新工作岗位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和职责;

2、新工作岗位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3、新工作岗位、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新工作岗位容易发生的事故及有毒有害地方;

5、新工作岗位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普通工种需转变为特种作业人员的,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变换工种安全教育由工程公司劳动部门、安质部门和工程项目经理部共同组织、命题、阅卷、建档。

第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2、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及复审等工作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3、在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

4、在选择分包队伍之前,必须要求分包队伍提供一定数量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并保证这些人员一定进驻工程项目。项目需测算所需特种作业人员的最少人数。在评价合格分包商时,分包队伍拥有特种作业人员情况作为考核必要条件;分包队伍进场后,项目必须对此项工作进行验证。

5、禁止任何单位使用无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独立操作,违反规定的,根据政府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6、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不得从事其操作证限定范围外的特种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有缺张少页、涂改、伪造及操作人员转借或超越范围使用情况,一律将证件收缴作废。

7、特种作业人员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8、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每月不少于2学时。

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内容包括:

1)特种作业人员所在岗位工作特点,可能存在的危险、隐患和安全注意事项。

2)特种作业岗位安全技术要领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

3)本岗位曾发生的事故案例及经验教训。

第十三条  班前安全讲话

1、各作业班组长于每班工作开始前(包括夜间工作前)必须对本班组全体人员进行不少于15分钟的班前活动交底。

2、班组长应将安全活动交底内容记录在专用的记录本上,交底完成后,各成员在记录本上签名确认。

3、班前安全活动交底内容应包括:

1)本班组安全生产须知;

2)本班工作中危险点和应采取的对策;

3)上一班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采取的对策。

4、遇有特殊季节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前,专业工程师应参加班前安全讲话并对工作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重点交底。

5、工程项目安全部门应加强对各班组班前安全讲话情况监督和检查,每周应对班前安全讲话记录本进行检查并及时进行讲评。

第十四条  安全活动

1、工程项目根据需要定期(周、旬、月)在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开展至少1学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

2、安全活动可以采取看录相、听报告、分析事故案例、图片展览、急救示范、智力竞赛、热点辩论等形式进行。

3、安全活动由安全值班领导或队、工长(或专业工程师)组织,并做好记录。工程项目安全部门协助教育,并进行监督、抽查。

4、工程项目应拨出专款用于安全活动有关费用支出。

5、工程项目主要负责人应在每次活动时对上一阶段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讲评。

6、安全活动内容:

1)上一阶段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及对策;

2)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3)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4)本阶段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危险点;

5)本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

第十五条  其他安全教育活动

工程项目需定期开展消防保卫演习、环境保护教育、卫生防疫及紧急救护教育活动,原则上此类活动可放在周一安全活动中进行。教育内容包括:

1、 国家及地方有关消防、治安保卫、交通的法律法规;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国家及地方有关防疫卫生、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紧急情况处理程序;紧急救护基本常识;

2、 项目部有关消防保卫、交通、环境保护、卫生防疫方面要求;

3、 消防知识培训;

4、 卫生防疫、紧急救护知识培训;

5、 消防演习。

第十六条  其他性质的安全教育

工程项目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安全总监应提请项目经理及时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对施工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时间不少于2学时。

1、 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 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 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 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 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第十七条  工程项目部可根据自身需要或地方政府要求适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八条  各级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对本单位安全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对本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二十条  总公司劳动保障部和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第二十一条  安全教育工作应纳入总公司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第二十二条  项目部应建立、健全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安全教育制度。

第二十三条  总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或实行分级管理。

第二十四条  总公司对于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的个人,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五条  总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安全教育制度、教育内容、组织实施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罚   则

第二十六条  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的,由总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责令改正,并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凡未按本规定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职工伤亡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由总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无理阻挠总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及其安全监察人员行使监督检查权的,按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总公司各级雇佣的合同工、临时工、劳务工,及总承包模式下管辖的分包队伍,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由总公司安全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4篇 工程项目安全教育、检查制度

1、建立安全教育保证体系和检查监督体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人,设立安全科,逐级签定安全责任状,项目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各设一名专职安全员,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计划、措施的落实。

2、针对工程施工特点,及时对进场职工进行三级教育,并由项目经理、安全员与进场职工每人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自觉做好生产过程中的施工防护和人力防护。坚持五同时、三不放过制度。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确保安全生产。

4、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施工现场有安全标语、危险处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特殊工种坚持持证上岗。搞好机具的维修保养,保证电器和消防设施的安全有效。

5、施工过程中,项目安全科应对现场施工用电、机械设备使用、防火等编制检查计划,定期按照检查计划对施工现场各项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

6、项目安全科在工程施工阶段,加强与业主、监理、总包单位的协调沟通,随时将各类安全检查会议精神及时贯彻落实到各施工班组。

7、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现场安全保证第一责任人、安全员具体负责和监督的安全生产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项目安全组织机构图见附图:

第5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第6篇 建筑二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建筑十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项目部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项目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1)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级安全培训合格后,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1)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雨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6、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7、项目部必须制订年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分公司)备案。

8、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一般职工待岗、转岗、换岗、,职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9、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第7篇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管理制度

管理人员

1、所有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法定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2、所有企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管理人员

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培训机构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和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易发事故的基本知识;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

3、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生产岗位员工

l、企业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由企业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2、企业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员工、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

(2)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

(3)本企业安全生产的一般状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

(4)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纪律。

(5)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事故预防的基本知识。

二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本企业的生产概况,安全卫生状况。

(2)本企业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安全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等。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岗位生产丁艺流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岗位职责范围,应知应会。

(3)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岗位间衔接配合的妄全注意事项。

(4)岗位事故预防措施,安全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操作方法。

3、企业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单位内工作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干部顶岗以及脱离岗位六个月以上者,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4、凡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5、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主管企业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进行专门培训。有关人员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操作。

6、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

日常安全教育制度

l、企业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单位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

2、企业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应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企业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3、班组安全活动是日常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产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4、企业领导每季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5、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第8篇 某放射线工程项目安全教育制度

放射线工程安全教育制度

1、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现根据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项目部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3)项目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a、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b、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1991)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c、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d、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e、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少于15学时。

f、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新进场的工人,在接受公司级安全培训合格后,还必须接受本项目部进行项目、班组的二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地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b、班组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纪律和岗位讲评等。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5)项目部与各班组负责人必须针对施工作业和施工特点,及时抓好对在场职工冬季及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教育,做到不违章操作。

(6)项目部必须建立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的职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

(7)项目部必须制定年度职工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报公司备案。

(8)项目经理、安全员、技术员和其它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由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实施;一般职工待岗、转岗、换岗、职工重新上岗前以及新进场工人的安全培训教育由项目部自行组织培训。

(9)职工安全培训,应当使用经建设教育主管部门和建筑安全主管部门统一审定的培训大纲和教材。

2、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各施工班组地每班组施工前,必须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针对当时的施工特点、工作环境、人员状况及天气情况等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教育内容有针对性。

(2)各班组在班前都必须检查所用的工具设备和防护设施,保证其安全可靠,方可进行使用。

(3)各班组要将班前安全活动做好记录,格式采用班组日安全上岗记录,每月将记录交项目安全员。安全员应逐月总结安全活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纠正,以使安全活动搞得深入人心,行之有效。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工、起重机司机、起重司索指挥作业人员、外用电梯司机、卷扬机司机、厂机司机、压力容器锅炉工等),必须经当地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待业。

(2)取得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复审,未按期复审或复审不合格者,其操作证自行失效,该特种工不准上岗作业。

(3)离开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人员,须重新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可从事原岗位作业。

(4)项目部要对进场的特种工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并经常对特种工进行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施工前进行针对性的书面安全考核交底,特种工的劳动防护用品要按规定发放,并督促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不得伪造、涂改或改借。特种工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允许擅自离岗或让别人代替上岗。

第9篇 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随着全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的深入展开,建筑市场行为逐步规范,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违法违规行为逐渐减少。但是,从国内不断发生的重大伤亡事故以及施工过程中仍然存在的一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来看,安全生产的形势还是相当严峻的。因此,继续加强安全法制观念的宣传教育,加大执法力度,教育广大职工增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增长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仍是十分必要的;而制订并落实好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实现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将起到极其重要的作用。

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重要性

对职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是让职工了解和掌握安全法律法规,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的主要途径,是保证安全生产,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健筑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健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可见,安全教育培训,不仅是安全工作的需要,更是在贯彻国家法律法规的大是大非问题。

大量事实证明,任何安全事故都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造成的,而物的不安全状态也往往是由于人的因素造成的。由此可见,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关键是人。人的行为规范了,不出现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可以随时发现并纠正物的不安全状态,清除安全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因此,必须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加强全体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及操作水平,增强自我防护能力,这样才能保证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的现状

尽管安全教育培训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基础,是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是法律所规定的责任,但是一些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却忽视了对这项工作的落实,从企业的经营者到工程项目负责人,往往只重视施工产值和经济效益,对安全工作只是被动地应付上级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安全教育培训更是流于形式,有的管理人员不经过培训就上岗,新工人不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就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忽视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当前建筑企业有大量的农民工涌入,他们对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的特点不了解,对施工现场的情况不清楚,对安全基础知识和操作规程没掌握,在施工生产中自我防范意识较差,如不加强培训,更容易造成对自己或对他人的伤害,以致于酿成重大安全事故。可见,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不健全或落实不好,是企业管理中的一大漏洞,是施工现场最大的安全隐患。

三、怎样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工作搞得好不好,领导是关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结合建筑行业的特点,考虑施工企业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使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经常化。

企业的经营者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本身对安全工作的态度以及投入工作的力度对整个企业的安全工作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只有领导的思想认识提高了,才能将安全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才能投入较大的精力,自觉地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的知识,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并组织实施本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督促本企业有关人员积极参加培动。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只有项目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增强了,思想重视了,才能真正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才能使现场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增强安全生产的意识,掌握必备的安全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在施工过程中遵章守纪,不出现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行为,达到预防安全事故的效果。

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如举办各种培训班、报告会、研讨会、安全知识讲座、安全知识竞赛、典型事故图片展、电视片、黑板报、简报、发放宣传品等形式。总之,安全教育培训要形象生动求实效,避免枯燥无味走过场,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思想教育。主要是通过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掌握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在施工生产中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的政策,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行为,利用过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案例及给社会、给家庭造成的损失,对职工进行安全意识教育。

2)创安全知识教育。全体职工都必须接受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使职工掌握必备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知识教育的内容:本企业的生产状况、施工生产工艺、施工方法、施工作业的危险区域、危险部位、各种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及各种安全技术规范。

3)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就是要结合本专业、本工种和本岗位的特点,熟练掌握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生产所必须的基本操作技能。对于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岗位证书后,持证上岗。

除以上三个方面的教育外,还要充分利用己发生或未遂安全事故,对职工进行不定期的安全教育,分析事故原因,探讨预防对策;还可利用本单位职工在施工中出现的违章作业或施工生产中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教育,使职工头脑中经常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施工生产中时时刻刻注意安全生产,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10篇 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使安全工作实现全员管理,做到“警钟长鸣”,提高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意识,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1、对新进厂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学时不得低于72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并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认真做好培训记录。

2、变换工种或岗位的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岗位工种操作规程的教育学习,并按新进厂员工的要求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3、公司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不少于20小时。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本岗位操作。每年必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并按规定参加复审。

5、公司法定代表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提少于国家有关规定的学时。

6、各车间(采场)、班组可根据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7、各车间、班组负责人每周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8、公司负责人每月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讲话。

9、各班组每天上班前对班组成员进行10分钟的安全教育,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10、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规定、政策、文件必须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负责传达到每一个员工身上。

第11篇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1、加强消防职业安全培训,教育职工群防群治,做好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2、定期张贴消防宣传标语,挂消防宣传图,致力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消防业务水平和防火、灭火基本技能。

3、制定落实每年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消防灭火实战演习,义务消防队每月进行训练。

4、严格要求员工通过经常化、制度化的教育培训,使在各自懂得在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火灾扑救方法。

第12篇 安全消防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及职业健康,规范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防护意识和应急救援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包括企业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安全,以下统称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外来进入企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3、引用文件、术语定义

参考引用的法律法规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13号)修正)第24-27条

3.2《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安监总局2006年第3号令,63号令修改)

3.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23年第30号令)

3.4《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23年第44号令,63号令修改)

3.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23年第140号令)

3.6《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23年修正)

3.6《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2023年主席令第4号)

3.7《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年主席令第6号)

3.8《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3号) 第24条

3.9新员工:指从报到至试用期结束前。

3.10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4、职责

4.1人资部:是安全生产培训的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培训需求的收集、编制年度安全生产培训培训计划并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估。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具体落实实施工作。

4.2安全员(兼职):协助人资部进行企业内部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联络外部的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消防证书的培训工作。配合人资部做好员工的入职安全生产培训。

4.3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负责车间(部门)级和班组(岗位)级培训,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安全生产培训的实施工作。

4.4主要负责人:批准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的实施等工作。

5、管理程序

5.1培训需求的识别

5.1.1各职能部门通过与班组长、职工交流、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等不同形式建立于职工之间的信息交流,了解职工对安全生产培训的需求,再每年年末形成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需求提报给人资部做汇总。

5.1.2安全员(兼职)通过企业经营过程中风险控制要求,对每年的安全绩效、一年来的安全工作总结、发生的事故事件案例防范分析、公司内部发生的人员、设备、工艺等的变化,风险评价评价结果反映出的要求,应急演练与响应结果反映出的要求等进行总结,掌握下一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内容和对象。

5.1.3安全员(兼职)通过对国家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的变化、政策的动向以及新技术、新理论等,进一步识别新年度的培训需求。

5.1.4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的培训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

5.1.5各种人员的培训时间应符合下列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5.1.6从业人员在本企业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1.7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5.2安全教育的培训内容

5.2.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内容的要求

人资部负责建立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档案,保存相关资质证书和培训资料,明确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和再培训日期及时与安监局取得联系对证书进行复审。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员以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由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考核发证,培训内容按培训机构的安排实施。

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培训的教育培训由人资部联络当地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实施。

5.2.2企业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

5.2.2.1新进企业职工(包括新调入人员、实习生、代培人员等),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一级(企业级)安全教育

(1)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职业卫生有关知识。

二级(部门级)安全教育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三级(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长或班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班组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任本工种三年以上的老员工)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

教育内容: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如作业岗位可能的危险、有害因素及事故模式;事故防范与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三级安全教育、考试、考核情况,要逐级填写在三级安全教育卡片上,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事故由分配及接受其工作的领导负责。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少于8学时。

5.2.2.2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有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5.2.2.3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六个月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部门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5.2.3特种作业的人员培训管理要求。

由于特种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并经安全生产监督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4由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岗位对安全生产影响很大,需要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并经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考核合格发证方可上岗作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同样是企业岗位的操作人员,同样需要经过企业三级教育培训。

人资部负责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档案,及时安排证书到期人员进行再次审核发证。

5.2.5消防人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人资部负责建立消防人员的管理档案。

5.2.6其他人员教育培训

5.2.6.1义务消防员应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必须经过有资质的专业培训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

5.2.6.2企业应对相关方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应由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教育培训。

5.2.6.3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可能接触到的危害及应急知识等内容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专人带领。教育或告知内容如下:本企业业务经营特点、入场须知;所从事工作的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发现紧急情况时的急救措施。

5.3制定年度培训工作计划

5.3.1人资部根据培训需求识别情况,结合企业工作实际和各职能部门上报的年度培训需求,于年底在风险评价识别之后制定出下一年度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计划,并报送安全员(兼职)审查、经总经理批准。

5.3.2年度培训计划应明确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内部培训还是外部受训)、培训方法(授课、实际操作演练、事故案例分析、开展危险预知活动等)、受训对象工种及人员、培训教师、培训课时、考核方式、培训经费等内容。专职安全员(兼职)负责联络专职或兼职安全培训教师,或与培训机构建立业务联系。

5.3.3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人资部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发放到各部门负责人、总经理、安全员(兼职)及培训活动相关部门。

5.4培训的实施、考核。

5.4.1人资部负责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在每项培训开始前三天,人资部负责联系、安排培训教师、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及培训器材,并及时通知到受训人;

5.4.2培训教师负责培训材料的编制、考核内容的编写及考核的实施;

5.4.3每次培训的培训教师、受训人员必须在培训签到表上签字确认;

5.4.4所有参加受训人员必须参加考核并合格,如不合格人员不予上岗,需经进一步受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5.4.5安全员(兼职)在每次培训结束后应对本次培训进修效果评价,依据培训目的、培训材料及考核结果出具评价报告。

5.4.6每次培训结束,人资部负责建立培训档案,所有培训记录(培训资料、签到表、考核试题或相关资料等)均需入档保存备查。

6、形成的文件和记录

6.1年度安全生产培训计划表 编号:aqjl-05-07

6.2安全培训教育登记表 编号:aqjl-05-02

6.3 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 编号:aqjl-05-03

6.4签到表 借用表单

6.6培训记录及效果评估 借用表单

6.7外来参观、学习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编号: aqjl-05-05

6.8相关方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表 编号: aqjl-05-04

第13篇 _电力企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全公司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以下简称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安全教育培训大纲》特制定本制度。

2、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做好全安全教育工作。

二、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1、入厂教育

(1)新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公司级、部室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等部门参加。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安全健康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3)部室级安全教育由部室负责人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本部室职业安全健康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级安全教育由班组长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应包括如何遵章守纪,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项内容。

(5)新员工应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特殊工种教育

(1)从事起重、电火焊、带电作业等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持证上岗。

(2)在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

(3)主管部门应经常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和灾害事故案例教育,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3、日常安全教育

(1)各级领导应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使员工自觉地遵纪守法,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2)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并利用网络、电视、安全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教育。

(3)对危险性作业,作业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危险源辨识,并采取预控措施。

4、员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三个月以上,必须进行相应的部室级或班组级安全教育,并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程制度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生产一线人员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并经过考核合格才能上岗。

5、外单位的施工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由安全生产部进行安全资质审查。在进入施工现场前,项目管理单位要对施工的全体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必要时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施工人员通过《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相关电力行业安全知识的培训,考试、考核合格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6、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有权发布调度命令人员,每年6月前要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现场安全工作规程》、《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和安全技术的培训和考试,书面公布有资格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

7、基层领导、生产管理人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电网调度规程》事故调查有关规定等规程制度考试。

8、驾驶员在每年6月前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规程制度考试。

三、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1、新提拔的生产单位行政领导,应进行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全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2、全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应参加省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文化,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员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3、全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部室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办公室组织实施。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本部门、本岗位安全卫生职责,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4、班组长和安全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安全生产部、生产技术部参与。每年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应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全公司、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四、组织管理

1、经理对企业职工安全教育工作负总责。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工作。

2、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培训教育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计划,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应予保证。

3、各部室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安全员安全教育和班前教育、事故教育、安全活动日(周、月)等项工作。

4、全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档案。安全教育档案由办公室和安全生产部管理。

5、公司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

1、各部室可依据本制度,制定出本部室的安全教育管理规定。

2、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年月日

第14篇 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制度

1.1 目的和范围

通过对员工进行安全岗位教育培训工作,提高理论知识和提升安全操作技能,逐步提高员工认知和技术素养水平,培养出一支懂专业知识、技能操作水平一流的队伍。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1.2 职责

1.2.1 员工安全岗位教育培训由公司安全生产部主要负责,部门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新进员工与在职员工进行安全岗位教育培训工作。

1.2.2 综合办公室负责该制度的实施、监督、落实与考核;

1.2.3 财务部根据安全培训计划申请培训费用,确保培训资金足额到位;

1.2.4 企管部全面负责员工技术技能提高专业培训,申购专业培训教材、资料;组织行业、行政部门要求的专业专项安全培训;

1.3 培训内容

1.3.1 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员工安全岗位教育例会。要求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全体员工参加。

1.3.2 制定员工安全岗位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全年授课计划包括课时、授课内容、授课教师。

1.3.3 采取内部讲座、以会代训、学习交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

既要重视派人参加行业组织的各类培训,又要积极组织好本单位的培训,内外结合,培训与自学结合。

1.3.4 举办理论和操作技术业务知识专题讲座,请专家或专业技术人员讲课,也可以采取业务部门轮流讲课的办法。

1.3.5 为了保证培训效果,每次培训结束,都要认真地进行一次考核。

1.3.6 对于员工外出参加专业安全岗位培训,返回公司后必须写培训总结,培训资料统一交于公司管理使用;

1.3.7 要编制具体员工安全岗位教育培训工作计划,按计划逐步实施到位

1.3.8 切实加强监督和指导,对员工安全岗位教育培训工作要列入全年工作考核内容,作为评先的内容之一。

1.3.9 新进员工的安全岗位培训

1.3.9.1 公司新员工入职后,综合办公室应对其进行公司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学习、让其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1.3.9.2 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公司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三级安全教育),并经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3.9.3 安全生产部对新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培训,让其掌握工艺流程、设备工作原理、设备参数、设备操作规程等;

1.3.9.4 公司应对新员工进行设备性能、操作流程、工作规范、应急措施、生产报表记录填写等培训;

1.3.9.5 新员工应经过系统全面安全岗位培训。经公司安全、技术等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工作岗位实习操作;

1.3.10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岗位培训

1.3.10.1 满足特种作业岗位人员要求,加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培训;

1.3.10.2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行政部门、行业机构所要求的专项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1目的和范围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2.2 职责

企管部是安全生产例会管理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的安全生产例会的组织、学习和培训工作。

2.3管理内容

2.3.1 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会议时间应相对固定。

2.3.2 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单位领导、部门负责人、站长等。

2.3.3 会议主要内容

2.3.3.1 传达贯彻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3.3.2 各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包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2.3.3.3 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结合各部门实际情况,按事故预案方案,制定年度事故演练计划。

2.3.3.4 参会人员须做到

2.3.3.4.1 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2.3.3.4.2 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2.3.3.4.3 文字材料500字内;

2.3.3.4.4 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2.3.3.4.5 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

2.3.3.5 遵守会议纪律

2.3.3.5.1 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2.3.3.5.2 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2.3.4 考核

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奖金挂钩。

2.3.5 相关文件

2.3.5.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3.5.2《山东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3.安全奖惩实施细则

3.1 目的和范围

为落实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贯彻公司管理体系的正常运行,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使全体员工齐心协力共同搞好安全工作,实现公司的安全责任目标,特制定本规定。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班组及全体员工。

3.2 职责

3.2.1 安全管理小组会负责提出奖惩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3.2.2 财务部负责在工资中发放/扣除安全奖惩的扣款。

3.3 管理内容

3.3.1 班组hse记录、交接班记录不全违反一次扣10-50点、巡回检查记录不齐全、不规范,违反一次扣10-50点。影响安全生产的扣100-200点。

3.3.2 岗位职工熟悉本岗位的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不合格者扣10-50点。班组每周进行1次有针对性的hse活动并如实记录。无记录的一次扣20点。

3.3.3 开好班前、班后会,并做过好记录。无记录一次扣10点。

3.3.4 按规定时间、线路进行巡回检查,并准确记录各点参数。假报表,影响正常生产者一次扣50-100点。

3.3.5 班组每月的上旬和下旬进行一次全站的hse隐患查找,对形成的问题当月必须整改完毕。未及时整改的,一次扣责任人50-100点。

3.3.6 杜绝串岗、脱岗和酒后上岗、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等 “三违”现象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的行为。发现一次扣100-200点。

3.3.7 作业时工作流程切换正确,重要流程切换有人监护,重要工艺管阀挂警示牌,违反一次扣责任人50-100点。

3.3.8正确使用防护用具、监测仪器;在有毒气体场所作业时必须穿戴防毒面具和防护服。发现一次扣50-100点

3.3.9 职工上岗前正确穿戴劳保护品禁止在爆炸危险场所更换衣服、脱帽子,进入生产区域巡检时长发女工必须佩戴防护帽。违反者,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10-50点。

3.3.10 严格执行“八不充装”规定和气瓶充装制度,不得超量充装。违反一次扣责任人50-100点。

3.3.11充装车辆进站必须佩戴防火帽。检查充装车辆的“五证”,即:驾驶证、车辆营运证、槽车使用证、危险化学品准运证,押运员证。无证人员及车辆禁止入内违反一次扣50-100点。

3.3.12罐车进入充装点时,要停车熄火,接好静电接地,正常装车作业时,装车人不准离开岗位,司机不得远离车辆,汽车不得任意发动,违反一次扣10-50点。装车工要记录好车号、单位、时间、气瓶余压、装车人等,无记录一次扣10-50点。

3.3.13 在检查、维修变压器、电动机、配电柜等配用电设备及线路时要断开电源总开关或挑下变压器零克。雨雪天气禁止挑零克和检查维修室外用电设备及线路。违反一次扣50-100点。

3.3.14 在操作、检查、维修变压器、电动机、配电柜等具有金属外壳的配用电设备及线路时,断开电源总开关或挑下变压器零克后,还要用验电器(试电笔)进行验电,严禁不断电拖动配电柜、电焊机等电气设备。违反一次扣50-100点。

3.3.15 生产中电气设备、配电柜设置“当心触电”标志;配电闸刀挂“运行”“检修”“禁止合闸”等标牌。控制柜、设备启动开关前应配有铺绝缘胶垫,无配备一次扣10-50点。

3.3.16 用火作业、临时用电、高处作业、起重作业、高温作业、施工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等特种作业工作票证审批、安全监督(监护)及完工验收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票证完好、齐全。无证作业发现一次扣100-200点。

3.3.17 生产设备的润滑油的油位在上下限之间,油号对,油质无异常,温度在使用范围内,且无震动、无杂音、无“跑、冒、滴、漏现象。发现一次扣10-50点。

3.3.18 清洁设备使用专用清洗工具,不得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清洗设备和零部件。违反一次扣10-50点。

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 目的和范围

为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及财产安全, 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4.2 职责

4.2.1 组织贯彻消防法规、标准,执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制度,在操作规程中要编制相应的消防操作内容。

4.2.2 确定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4.2.3 针对本部门的特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4.2.4 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2.5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2.6 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专用消防通道的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4.2.7 定期分析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4.3 管理内容

4.3.1 管理要求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全面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监督检查与管理。

4.3.2 公司实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制度

4.3.2.1 技术负责人是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

4.3.3 应当按照统一要求建立防火档案,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全面反映部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4.3.4 应当将消防布局、消防泵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部门总体规划,保证消防经费。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4.3.5 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装置、压缩机房、充装点等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安放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携带火种和无关人员、车辆入内。

4.3.6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4.3.7 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4.3.7.1 有无违章情况。

4.3.7.2 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3.7.3 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3.7.4 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4.3.8对于消防监督部门查出的火险隐患,要逐项登记,凡是部门能够整改的,要定责任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凡部门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解决。重大火险隐患,要建立台帐,对消防监督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报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4.3.9 加强对现有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确保各种消防设备、设施、装置、器材完整好用。

4.3.10 认真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活动,将员工消防培训教育纳入到本单位安全教育培训中,充分利用宣传媒体、宣传手段,宣传消防法规,普及消防知识,剖析火灾案例。结合119宣传日、重点节日及季节特点,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防灭火技能。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4.3.10.1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4.3.10.2 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4.3.10.3 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3.10.4 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3.10.5 对新入厂及转岗员工和进入生产区的各类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时,应有相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内容。

4.3.11 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进行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4.3.12发现火警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讲清起火单位、地点、燃烧物等有关情况,迅速组织扑救,并派人接应消防车,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给报警人提供方便,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谎报、瞒报和撬延报告火警。

4.3.13发生火灾的部门必须立即组织义务消防队控制和扑救火灾,组织其他人员疏散,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4.3.14在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时,应及时设立临时灭火指挥部,由安全生产小组负责人或上级负责人任总指挥。灭火总指挥有权根据扑灭火灾的需要,决定下列事项

4.3.14.1 使用灭火器扑灭或控制火情。

4.3.14.2 截断电、可燃气体的输送。

4.3.14.3 划定警戒区,实行局部交通管制。

4.3.14.4 利用临近建筑物和有关设施。

4.3.14.5 为防止火灾蔓延,拆除或破损毗邻火场的建筑物、构筑物。

4.3.14.6 向供水、供电、医疗救护、交通运输等有关单位请求灭火救援。向邻近公安消防部门请求增援。

4.3.14.7 灾事故的报告统计执行公司事故管理有关规定。

4.3.14.8 安全生产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4.4相关文件

4.4.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5.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5.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明确安全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检查内容和要求,提高检查效果,逐步实现检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5.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班组。

5.3 术语

安全生产检查是生产单位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实地察看、检测、分析、评估等活动。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揭露和排除事故隐患,防止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避免公司生产设施、设备的损坏和财产损失,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5.4职责

5.4.1公司综合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由安全生产总经理负责,由企管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检查组,每月对公司进行一次检查。

5.4.2各部门主管负责组织实施专业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由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5.4.3班组长每日进行岗位安全巡视检查,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向当日值班相关负责人汇报,各班组认真进行巡检和交接班。

5.4.4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就职责范围内进行日常巡检,并有巡检记录。

5.4.5企管部是隐患整改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公司存在的隐患进行登记,发现重大隐患及时上报给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5 控制程序

5.5.1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

5.5.1.1 检查各级职能部门是否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以及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基础工作落实情况。

5.5.1.2 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资格教育是否达到要求,员工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教育以及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5.5.1.3 按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消防、检维修、职业健康等专业的标准、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5.5.1.4 检查公司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

5.5.1.5 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5.5.2 安全检查分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健康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集团公司、公司内部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主要分为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5.5.2.1 综合性检查:即对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进行全面检查、考核或评价。

5.5.2.2 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认真执行设备定时翻牌制度。负责人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并做好记录。

5.5.2.3 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根据我公司所处的地理情况和气候特点,重点进行以防暑降温、防洪防汛、防雷电为重点的夏季安全大检查。

5.5.2.4 专业性检查主要对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检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车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5.5.3 安全生产检查的依据

5.5.3.1 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

5.5.3.2 公司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度;

5.5.3.3 各专业和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要求;

5.5.3.4 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守则;

5.5.4 认真对待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正确处理内、外部安全检查的关系,坚持综合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组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安全检查制度化、标准化、经常化。

5.5.5安全生产检查要编制安全检查表,按照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检查情况,检测数据要如实记录,检查评价结论要通知被查部门,检查结束后应向上级写出书面报告,落实安全奖惩,做好安全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安全环保处。

5.5.6隐患整改应本着“四定“的原则进行。即: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期限、定负责人、定整改资金。

5.5.7对发现的隐患,检查人员要尽快通知隐患所在单位,指出隐患部位,内容及影响,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期限并进行登记,对于重大隐患,检查人员要以书面的形式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及时送达隐患所在部门。

5.5.8公司各职能部门、班组是隐患整改工作实施的责任单位,在实施整改中要坚持分级管理,分级管理的“四定原则”。

5.5.9排除隐患所需费用,可根据项目的内容,分别列入大修、基建、技改和隐患整改费用中解决。

5.5.9.1 隐患所在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后,必须对隐患进行整改,不得拖延;

5.5.9.2 对当时不能整改的,必须定出计划,在大修期限内限期整改,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和特殊管理办法,报总经理批准,实行现场监护。

5.5.9.3 整改措施实施后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认可。

5.5.9.4 单位和个人在安全生产巡检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对隐患报告人应给予相应奖励。

第15篇 民用爆破器材储存库安全教育制度

为加强安全经营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经营意识,保证经营工作顺畅平稳的进行,现就安全教育制度制定如下: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抓不懈,万无一失”的安全经营方针,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保证公司所有职工树立牢固的安全经营意识。

二、安全教育工作有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织实施,由组长拟定教育内容,并组织学习及考核。

三、安全教育工作每月至少一次,具体时间由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确定。

四、安全教育工作要做到常抓不懈,保证相关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从原不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调入现涉及有安全要求的岗位的人员,要针对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未经安全教育和培训或经过培训但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制度,保证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到实处,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八小时,所有职工每年教育培训时间累积不少于两天。

七、教育培训实行形式多样的方法,理论学习与现场实际操作培训相结合,定期不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考核,对连续考核不及格者,给以待岗学习,补考及格后方可复岗。

八、安全教育制度人人必须遵守,组织施教的人员必须精心准备,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虚心学习,以保证总体安全意识进一步坚强,安全经营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

第16篇 科室质量与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科室管理与自身建设

1、科室全面管理制度完善,人员岗位职责明确,日常管理资料齐全。

2、科室及所开展技术依法准入,医务人员依法执业。

3、制定科室发展长期规划和近期计划,注意科室人才梯队建设

4、科室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医德医风和行风建设,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廉政要求,无违法乱纪情况发生。

二、医疗质量与安全

1、科主任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科室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体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齐全,运用科学的组织、计划、控制等方式创新性进行病理质量、安全管理。

2、有全面病理检查质量、安全管理及持续改进的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科室质量控制有标准、有措施,建立日常检查、分析、评价、反馈、处理等制度,建立医疗服务质量可追溯制度,实行质量责任追究制。

3、定期开展科室全员病理检查服务质量和安全教育培训

4、病理检查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健全,落实到位,有核心制度落实保证措施,有质量持续改进措施及记录。检查质量关键流程(主要指蜡切片、术中快速冰冻切片、细胞学诊断、特殊染色、免疫组织化染色)管理制度落实好。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病理检查规范和操作规范,无违规操作现象。

5、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符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单位关于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准入、应用、评价、医学伦理学等相关规定。

6、严格执行《病理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病理诊断报告书写及时、准确、规范。科室有专人负责病理质量管理,制片与诊断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能及时提供规范的病理诊断报告,有严格审核制度。

7、有医院感染控制与生物安全管理程序与措施,遵照实施并有记录。

8、制片与诊断质量符合相关规定要求,能及时提供规范的病理诊断报告,有严格审核制度。

9、科室成立感染管理监控小组,成员职责明确,能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和手卫生规范及其它医院感染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医院感染知识,定期参加院感知识培训;落实医院感染监测、诊断、报告制度,医院感染率、漏报率达到规定要求;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无重复使用现象;医疗废物管理规范。

三、科室、岗位教育

科室的安全教育由科室负责人负责,教育内容包括:科室内诊疗操作规程、主要设备的性能、特色技术操作规范、科室刮玻璃制度、科内医疗设施设备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等。经考核合格,方可进行相应的工作,教学课时不少于24小时。

四、现场教育

现场安全教育由代教老师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工作特点,主要设备原理、 操作注意事项及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事故案例及事故预防措施、医疗设施设备的使用方法和维和等。

五、全员安全教育

1、医院必须对各级管理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主要学习医疗安全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制度、安全管理,安全知识和医疗安全工作经验教训等内容。

2、对医院、科室内部岗位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科室级和现场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六、新项目、新技术的开始教育

在新项目。新技术开展前,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使用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相关义务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方能进行操作。

七、事故教育

1、对违规、违纪操作造成事故或未遂事故的人员应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安全培训学习。

2、发生重大医疗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医院医务科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培训学习,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3、预防事故的措施及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紧急措施。

八、建立安全活动日和班前班后会上检查医疗安全情况等制度,对成员进行经常性教育。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安全教育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学前有否安排,参加有否签到,学习有否记录。

第17篇 某某企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全面提高广大企业职工、群众的安全素质及安全管理能力,增强依法自我安全保护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安全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增强企业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途径。因此,要把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和紧迫的战略任务,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确立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培训;统一管理,部门负责;突出重点,全员培训;落实责任,依法监督的基本原则。

三、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在全厂范围内开展工作,各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政策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知识。

四、宣传教育工作必须在每年的重大节假日,在各部门、车间、班组利用悬挂宣传横额,张贴标语,派发宣传单张等方法大张旗鼓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安全生产氛围,起到感染警示作用。

五、每年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安全讲座等活动,在职工、群众中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开展事故案例讲解,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生产观念和认识。

六、定期开展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培训,注册安全主任管理工作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和厂长、经理培训等,通过开展培训,提高企业的安全管理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七、逐步健全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建设,规范安全管理行为。在企业内部推行定期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和安全例会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和生产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厂、车间、班组)。使企业内部时时刻刻警钟长鸣,安全意识提高。

八、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对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易燃易爆高危场所开展消防灭火培训演练,教育企业员工懂得防火、灭火知识,熟练安全操作技能。

九、对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生产岗位安全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的,必须强制责成整改,落实教育工作。

__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第18篇 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安全监管总局党组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领导同志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要求和《中央国家机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安排,结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基本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基本目标。各级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改革发展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统一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确保各级党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以实实在在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基本要求。一是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基层党组织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要聚焦突出问题,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着力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解决问题、提高能力。三是坚持以上率下。要认真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和各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抓实抓住“关键少数”,严格和规范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机关、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防止学习教育“灯下黑”。四是坚持分类指导。针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五是坚持激发基层活力。着力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充分调动党支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总结推广基层党支部工作法。六是坚持选树典型。深入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营造创先争优浓厚氛围。七是坚持常抓不懈。坚决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问题。

二、精心安排学习内容

(一)制定学习计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执行***《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等规定要求,按年度作出学习计划安排,明确具体的学习内容、学习任务和学习方式,做到年度有安排、月月有计划。党支部年度学习计划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学习计划要报所在党支部备案。

(二)突出学习重点。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要以党章为统领,深刻认识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总遵循,深入学习和践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___廉洁自律准则》《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中国___纪律处分条例》《中国___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要求,真正使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尊崇党章、遵守党规的要求落到实处。二是深入学习系列讲话。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要及时跟进学___最新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持续深入学___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不断提高认识,准确把握安全监管监察改革发展和实践要求。三是拓展学习内容。要把学___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____”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三、教育引导党员做到“四个合格”

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坚持学做互进、知行合一,按照“四讲四有”具体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一是做到政治合格。重点是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信念,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二是做到执行纪律合格。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做到心存敬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三是做到品德合格。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___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健康的生活情趣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永葆___人的政治本色。四是做到发挥作用合格。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在安全生产重大事件、艰巨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改革创新、行政执法、风险管控、隐患排查、应急处置、事故调查、安全宣传等日常工作中认真负责、勤勤恳恳,表现出___员应有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发挥___员先锋模范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在任何岗位、任何地方、任何情况下都铭记党员身份,积极为党工作。要运用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主题实践、岗位练兵、知识技能竞赛等,促进党员提升履职能力和基本功。定期评选表彰优秀___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大力营造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浓厚氛围。

四、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持续经常查找解决问题

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突出针对性,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三是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一是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着力解决理想信念模糊动摇、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热衷于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等问题;要查找分析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两面人”等问题;要查找分析党章意识、党员意识是否牢固树立,着力解决组织纪律散漫、组织观念不强、不按规定交纳党费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等问题;要查找分析是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解决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问题;要查找分析是否做到履职尽责、担当负责、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着力解决宗旨观念淡薄、利己主义严重、漠视群众安危,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精神不振、工作慵懒散拖、不作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二是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

要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注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团结-批评-团结”,严于自我解剖,热忱帮助同志。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即可。二是谈心谈话要经常,坦诚相见、交流思想,发现问题及时提醒。三是各级党组织对本部门本单位违纪违法案件要及时点名通报,要把本部门本单位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干部忏悔录作为反面教材,认真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四是民主评议党员要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问题整改,对查找出的问题要从党性党风上深刻剖析原因,确定整改措施、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认真抓好落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应进行专项整治。党组织班子和班子成员整改落实情况和任务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要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公布,主动接受上级党组织、下级组织和党员、群众的监督。坚持改革创新精神,针对长期积累的共性问题,要通过改革的办法,从制度上加以解决,一些个性化问题,通过“一事一议”的办法,稳妥解决。要通过具体问题的整改,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

五、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

(一)坚持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和各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明确学习主题,健全学习制度、增强学习效果,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直属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规定》,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学深悟透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真正做到思想认同、政治看齐、行动紧跟。

(二)坚持领导干部带头作表率。要带头做合格党员、合格领导干部,时刻检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自觉同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作斗争,不断改进自己,提高思想政治觉悟;要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重实干、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落实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要细化“三重一大”事项具体内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实施办法,密切联系群众,切实改进作风,严格要求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六、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扎实推动党支部建设

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基本制度的意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确保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

(一)制定年度计划。党支部要根据党组(党委、总支)总的要求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年度工作计划要围绕服务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和本单位改革发展,结合本支部工作实际,结合支部党员干部思想实际,突出“两学一做”基本要求,突出工作计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学习主题,有时间安排,有具体措施,有责任主体,有效果检查,保质保量组织实施。

第19篇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物流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一、管理人员的培训

公司中层以上干部的培训。公司中层以上干部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每次的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

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常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法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深圳市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等。

1、基层管理人员的培训。

(1)车队长的培训。各车队长每年应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各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停车场管理人员的培训。停车场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公司负责。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

(3)安全员的培训。安全员应参加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知识的专业知识培训学习。公司每年应组织安全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调离本工作岗位。

二、其他人员的培训

1.驾修人员的培训。各车队每年对驾修人员进行两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车队长每月组织驾修人员进行1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1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车队负责。

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2、安检员的培训。各车队的安检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各车队每年应对安检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车队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检修业务知识。

3、调度员的培训。公司每年应对调度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等。

4、维修人员的培训。公司的维修人员应参加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公司每年应对维修人员进行2次以上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这项工作由安技部负责。

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以及相关的维修业务知、识等。以上人员的培训考核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须重新参加培训考核,再不合格者,调离本工作岗位或辞退。

三、新员工的培训

1.新员工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时间不少于2小时。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安全生产的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内容,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等。

2.新聘司机上岗前应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6小时,这项工作主要由安技部负责。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汽车安全行车教程,培训的教材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现代安全管理概论》《汽车安全行车教程》《驾修人、员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新员工的培训考核方式为笔试,凡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聘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第20篇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范文

消防安全教育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方针和原则,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二条加强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班主任对本班的消防负责。

第三条消防工作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群防群治”。各功能室、办公室和教室要全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

第四条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和急救电话120。

第五条利用各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及培训,要求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基本技能。

第六条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至少每年集中组织全体师生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和消防逃生演练。

第四章日常工作

第七条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的正常使用。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第八条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楼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第九条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

第十条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做到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开、关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灭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并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图书室、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私自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第十二条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电热毯等电器,点燃蜡烛、蚊香,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第十四条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宿舍不准带入、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将予以代管、没收或上缴公安部门。

第五章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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