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知识教育:涵盖生物安全法规、实验室操作规程以及应急处理程序。
2. 技能训练:包括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样本处理、废弃物处置等实践操作。
3. 实验室规则:强调遵守实验室内行为规范,如禁止单独作业、定期检查设备等。
4. 考核评估:通过理论测试和模拟操作评估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5. 持续改进:定期复训和更新知识,确保与最新生物安全标准保持同步。
这些制度的核心是确保实验人员能够理解并执行生物安全规定。安全知识教育旨在建立坚实的理论基础,使员工了解潜在风险和应对策略。技能训练则注重实际操作能力,确保他们在面对可能的危险时能够迅速、正确地做出反应。实验室规则的设定是为了创造一个有序、安全的工作环境,防止意外发生。考核评估不仅检验了培训效果,也激励员工持续提升自我。持续改进机制则保证了生物安全管理的时效性和有效性,随着科学的发展,新的安全措施和标准能得到及时传播和实施。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至关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实验室的整体安全状况。有效的制度可以降低生物危害事件的发生,保护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同时也维护了研究的连续性和公众对科研机构的信任。此外,良好的生物安全管理有助于防止疾病的传播,保护环境,并符合国家的法规要求。因此,建立健全的生物安全管理机制,不仅是组织的责任,也是对社会和科研事业的负责表现。
第1篇 生物安全管理及实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报生物安全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样本运送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在全员培训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专项生物安全培训。
5培训应该由取得实验室生物安全师资培训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6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7对考核合格的工作人员颁发相关岗位的上岗证。
8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9做好生物安全培训需求和效果的评估工作,为制定年度培训、考核计划提供依据。
10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11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科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所有工作均在带教教师指导下进行,学习期间不得从事危险性较高的工作。
12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和考核。
13按照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保存与人员培训、考核相关的记录。
第2篇 生物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企业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试验室化学试剂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部负责制定《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检查台帐,并负责组织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调查。
3.2、供应部负责对试剂的采购
3.3、开发中心负责对试剂的储存、使用等情况进行管理。
4、控制程序
4.1、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部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发现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时,必须立即向公司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2、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剧毒危险化学品包装的材质、型式、规格和单件质量(重量),应当与所包装的剧毒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和用途相适应,便于装卸、运输和储存。
4.3、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必须由质检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剧毒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
4.4、剧毒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储存
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剧毒危险化学品出入库,仓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剧毒危险化学品应当定期检查。
4.5、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实行严格的保管制度。企业应当将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
4.6、剧毒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设置警示标志、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仪、通风设施和防护用品。
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测。
4.7、职能部门、生产单位和仓储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生产、仓储岗位必须定时进行巡回检查,确保生产、使用、运输、储存安全。
4.8、剧毒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岗位必须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其他专用安全设施。
4.9、从事剧毒危险化学品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 号)
6.记录
剧毒危险化学品出入库记录
第3篇 生物安全工作自查制度
1科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主任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科主任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
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第4篇 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制度及防护措施
1. 目的
保护生态环境、人类健康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增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每一实验室及成员。
3. 内容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2003年第二版《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和卫生部2002年发布的行业标准ws233-2002《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及国务院颁布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 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检验科工作人员生物安全保卫制度及防护措施。
3.1生物安全制度
3.1.1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实验室。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和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临床医学实验室应通风透气、在通气不好的实验室要安装通气橱,通气设备指派人员负责(使用、维护),根据需要每日至少进行一次,并登记,签名。
3.1.2临床医学实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专业组长负责。
3.1.3临床医学实验室需要安装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3.1.4临床医学实验室应具有充分的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装置、紫外线消毒装置、过滤消毒装置(生物安全柜)、液体消毒装置等,分子生物学室、细菌室、艾滋病实验室、病毒室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实验室应具备上述所有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3.1.5临床医学实验室需有淋浴设备:风淋、水淋,实验室人员在接触高传染性标本和培养物时,必须经过风淋或者水淋后,方可离开实验室,并做好记录。
3.1.6临床医学实验室出入管理:非实验室人员应经负责人许可,采取防护措施才能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等,做好消毒清洁后才能出实验室。
3.1.7菌种、毒株、各种指标阳性标本出入制度:菌种和阳性标本应进行出入登记,如工作需要拿出实验室,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许可、证明,才能拿出实验室。
3.1.8标本运输、处理制度:所有能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标本运输应装入不泄露、防破、密闭标本箱里运输。标本存放应专柜、密封保存。
3.1.9检验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生物安全的规章制度,违者,根据有关条例由生物安全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处罚意见。
3.1.10菌种、毒株、传染性强的标本、有害、有毒的化学药品,应实行专室专柜、双锁,两人管理,同时做好出入登记,违者重处。
3.1.11为了保证生物安全,科室应准备足够的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面罩、鞋帽、手套。尤其是细菌室、分子生物室、病毒室、艾滋病室等生物因子密集的地方。
3.1.12各实验区应有明确的污染区、半污染区、清洁区的标识。
第5篇 某生物公司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检查主要是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
的实施,保证公司安全生产。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隐患,并及时
整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2 、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车间及部门的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3.1、公司设置有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检查领导小组。由安全部、生产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
成。负责组织对公司的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等。
3.2、各车间及相关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日常检查并组织群众性的安全自查活动。
4、内容与要求
4.1、日常安全检查
4.1.1、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严格执行班中的巡回检查和交接班检查。
4.1.2、非生产岗位的班长和操作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之中进行检查。检查情况
记录在交接班记录上。
4.1.3 、各单位、班组如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人、财、物的安全,对于自己解决不了的隐患
要上报主管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监督落实整改。
4.1.4、各单位要发动全体员工随时对安全隐患进行自查,并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4.2 、定期安全检查
4.2.1 、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4.2.2 、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防中毒、防汛为重点。《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6 相关记录
《交接班记录》
《车间、部门上报隐患台帐》
《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
《体系运行检查记录表》4.2.3 、秋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安全防护设施、防冻保温为重点。
4.2.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冻、防滑为重点。
4.2.5、定期的安全检查由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
4.3 、专项安全检查
4.3.1 、安全用电和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查。
4.3.2、安全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查。
4.3.3、防火、防爆的安全检查。
4.3.4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
4.4 、节假日的安全检查主要是对节日安全、保卫、消防、生产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
4.5 、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
4.6 、各项检查内容应包括国家生产法律法规、厂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人员培训教育及持证
上岗情况,设备管理,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善,安全标志、定置管理、劳动纪律、防火灭火以及
危化品的管理、防护用品(具)的保管等情况。
4.7 、各专项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开据《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在规定的整
改期限后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车间及其它部门进行的各项安全自查,检查记录于《体系运行检查记录
表》上,并将处理意见方法上报相关部门领导。
4.8、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无故未及时整改的,由安全负责人按《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处理意
见报主要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4.9 、对事故隐患存在部门,不能解决的问题由部门专题报告,提交安全生产委员会研究解决。
4.10、凡在检查中查出的问题,在《综合管理考核办法》考核范围内的,按该办法考核。
5 、相关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第6篇 某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为会议召集人,必要时副主任受主任委员委托可以召_议。
二、每半年召开一次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总结上一阶段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特殊情况下主任委员有权决定召开临时会议。
三、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四、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的决议应经参加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有投票权的委员同意方可通过,颁行。
五、检验科是生物安全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落实委员会的决议。在委员会闭会期间,检验科可以在其权限范围内履行其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职能。在此期间如遇不能处理的事项,应及时向主任委员请示,或由主任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六、秘书协助主任委员收集议案,准备会议议题、资料和文件,负责做会议记录,整理记录,编制会议纪要,并向全体委员通报。还应负责建立包括各种原始记录、凭证在内的生物安全委员会会议档案并保存。
七、主任委员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委托副主任委员临时主持委员会的工作。
八、生物安全委员会向医院负责,有责任向医院报告工作情况和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九、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由分管院长担任,委员由院长提名,院长办公会通过批准。一般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特殊情况可由生物安全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第7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7、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
8、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第8篇 生物实验室安全制度
一)生物教师是学生进行各类生物实验的指导者和监护者。每次实验课前,教师必须进行先期实验,以确认实验的成功率和安全性,确保学生的人身和健康不受伤害。
(二)每次实验课,教师必须强调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如果教师未强调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教师承担;如果学生违反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程序,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承担。
(三)实验过程中若需要使用刀、剪等利刃器械,教师务必嘱咐学生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告诫学生不要相互争抢或动作粗鲁,以防被利刃扎伤、划伤。一旦出现意外,轻则速到医务室进行包扎,重则速带学生到医院进行治疗。
(四)在使用乙醚时,教师应严格控制剂量和告诫学生正确的操作方法,并采取良好的通风措施,防止发生过敏或被麻醉的事故,一旦发生意外,教师应立即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五)在使用乙醚过程中,教师一定要严格控制乙醚的浓度和数量,防止高浓度乙醚的丢失。一旦发生丢失应立即追查,避免误饮造到中毒事故。
(六)在观看各类标本时,对易碎、有毒等有碍学生身体健康的标本,教师务必反复强调注意事项,防止发生意外。
(七)实验课结束之前,教师应关好总电源,嘱咐学生关好窗户,最后由教师锁好大门,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八)演示实验所用实验器材及药品,必须由任课教师亲自领取和归还,不能由学生代领、代还,防止中途丢失而造成事故。
第9篇 生物安全实验室安全自查制度
为确保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1、主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生物安全全面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是否落实、实验室设施、设备和人员的状态、应急装备、报警体系和撤离程序功能及状态是否正常、可燃易燃性、传染性、放射性以及有毒物质的防护、控制情况、废物处置情况等。
2、科室负责人负责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全面管理,检查、督促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每季度进行科室生物安全工作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监督员工作记录、菌(毒)株、样本的运输、保存、使用、销毁情况、生物安全实验室的消毒和灭菌情况以及感染性废物的处理情况、生物安全设备的运行、维护情况、防护物资的储备情况。
3、生物安全监督员负责实验室日常工作的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内容包括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个人防护要求执行情况、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操作是否规范等,及时发现、纠正违规行为,避免生物安全事故发生。
4、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必要时制定纠正措施或实施整改,并进行跟踪验证。5、按照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保存所有检查记录,及时归档。
6、将自查发现的问题作为实验室生物安全培训计划解决。
第10篇 某生物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物资存放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公司员工和财产免受损害,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物资管理场所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执行部门:物资管理科。负责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 、物管科负责人对仓库、罐区安全负全面责任。
4.2、物资储存场所根据物品性质,分类存放,并在存放区域配备足够、适宜的消防器材。
4.3 、加强物资储存场所防火、防汛和防盗的安全管理。
4.4 、在仓库、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标志,通道、出入口,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5、确保各种压力储罐符合我国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安全附件必须完好无损。
4.6、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应设喷淋装置,设施的电器开关应设置在防护堤外。
4.7 、物品入库须由物资管理员认真核对、检验入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
4.8、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续,认真核实。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
4.9 、对危险物品的存储要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4.9.1 、危化品入库前应按合同进行检查验收,登记核对数量、包装、危险标志,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4.9.2 、危化品的领取,应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经手人签名后方可出库,生产剩余料应及时退库。严
禁存放作业区。
4.9.3 、进入危化品储存区域的人员、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装卸搬运危化品时应按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9.4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9.5、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电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10、剧毒物品应单独存放,不能与其它危险品同存一库。剧毒品必须实行“五双”(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检查)管理办法。
4.11、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物质不能与易燃物品存放一库。
4.12、对于气瓶的储存必须遵循下述原则
a --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 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
b-- 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盛装性质相抵触的气体不能存放一库。
4.13 、遇水燃烧、易燃、自然等危险品不可在低洼仓库或露天位置存放。
4.14 、对于存放易燃品的库区,严禁机动车辆进入库内,各级明火作业应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
4.15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会使用各种消防器材和各种灭火的方法。
4.16、仓库保管人员需严格执行《仓库管理规定》,并填写《车间领料单》、《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
收单》、《物资出门证》、《货物装卸证明单》记录。
5、相关制度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仓库管理规定》
《防火、防爆及动火安全管理制度》6、相关记录
《物资收发登记台帐》
《车间领料单》
《车间产成品(半成品)接收单》
《物资出门证》
第11篇 检验科生物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做好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实验室感染和病原微生物扩散,确保工作人员职业健康安全和周围环境的生物安全。
2.适用范围
实验室各项相关工作
3.职责
(1)检验科主任职责
① 负责检验科的日常管理;
② 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和有关法规、制度、规程并组织培训;
③ 决定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
④ 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纠正出现的违规活动并有权停止实验;
⑤定期组织对实验室设备各项技术参数的检查和实验室装备的维护保养;
⑥负责实验室紧急情况及事故的处置并向生物安全委员会和生物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2)实验室负组长职责
①熟悉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知识;
② 向生物安全委员会提交所开展项目的“微生物危害评估报告”和“实验操作规程”;
③ 负责项目相关实验按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3)实验室工作人员职责
① 熟悉所有相关实验的安全操作规程,了解实验室安全原理和所从事实验活动潜在的危险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定期接受生物安全培训;
② 在科主任或组长的指导下,开展对病人的各项检测工作;
③ 负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生物安全防护程序;
(4)实验室任何人员都有权拒绝执行来自任何级别的不符合安全操作规程要求的指令。
4.具体要求
(1)实验室设置和准入
①实验室要合理设置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
②严格执行《实验室人员准入制度》,禁止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
③ 实验室内不得进食和饮水,或进行其他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相关工作人员必须被告知实验室工作的潜在危险,并接受实验室安全教育,自愿从事实验室工作;
(3)相关工作人员须经检验技术操作和安全防护操作培训,熟悉特殊生物检测流程及防护标准;
必须遵守实验室的所有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严格按sop文件的规定对细菌室检验项目目录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新项目要经进行生物危害评估后方可开展。不得开展超出二级生物安全防护要求的检验项目。
(4)对违章操作造成实验室病原微生物外泄的,根据情节追究其操作者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5)对于意外事故要能够提供紧急救助措施,足以应付紧急情况。
① 实验室事故处理:工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发生意外,如针刺和切伤、皮肤污染、感染性标本溅及体表和口鼻眼内、衣服污染、试验台面污染等均视为安全事故;
②要填写正式的事故登记表,并按规定报告给国家相应级别的卫生主管部门。
③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要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法。
(6)各项检验只接收来自本院的临床标本,不接收临床背景不清楚的外来标本。外来标本检、验须经医务科和检验科主任同意,方可检验。
(7)严格执行《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防止具有感染性的标本丢失、盗抢。检验后的尿液、便好体液等标本要用含有效氯2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1小时以上;所有微生物的标本、培养基、废弃物和血液标本运出实验室前必须进行高压灭活;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各种检验用一次性物品,使用后按医用垃圾处理,不得重复使用。
(8) 实验室建筑条件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的生物安全实验室。
(9)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设施、设备,工作中严格采用二级生物安全防护。
(10)实验室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要先消毒,后维修。
第12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制度
目的:为确保实验室全体员工熟悉生物安全法律、法规,建立生物安全意识,保证实验室人员的健康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保证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开展工作必需的生物安全知识和技术,避免实验室感染,防止发生实验室事故,特成立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并制订本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公司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生物安全管理规范。
责任者: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的全体成员。
内容:
1、实验室生物安全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 员:
办公室设于质量控制部。
主任:___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
2.1会议由总经理或其它副总经理主持召开。
2.2会议频次:每年一至二次。
2.3会议参加人员企业高层干部、中层干部或车间正副主任、业务主管以上人员。
2.4会议主要内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通报表扬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通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情况。
3、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会议:
3.1会议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
3.2会议频次:每季一次。
3.3参加人员:安委会全体人员,必要时可扩大到车间主任和部门负责人参加。
3.4主要内容: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研究落实安全生产检查,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审查、批准新建、改建、大修的设计、计划以及工程验收和运行工作的监控。审核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报告。
4、生产系统安全会议:
4.1会议由生产副总主持召开。
4.2会议频次:每月一次。
4.3参加人员:ehs管理部、制造部正副部长、各车间正副主任。
4.4会议主要内容:分析月度安全生产形势,各车间汇报月度安全生产情况,通报事故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报生产部门月度现场检查综合考评情况,讨论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
5、记录
各种会议均要做好会议记录,填写附件1《会议记录表》,并交由行政部负责存档。
6、 相关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培训
1、培训部门:ehs部
2、受训人员:质量管理部、质量控制部、制造部、研发部、行政部、物管部、财务部、验证部、设备工程部部门主管人员
变更历史
1、文件编号
原文件编号
原文件名称
版本号
生效日期
新订文件
/
1
2023年5月30日
2、变更描述:无。
附件:
1、会议记录表
附件1
会议记录表
会议名称
地点
时间
会议主持人
记录人
应到人员
实到人员
签到
会议内容
第页 共页
第13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1、总则
1.1、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为公司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1.2、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应建立不同层次的安全生产目标,形成规范化管理体系中一个相对完整的部分,即对各子公司、各项目经理部下达任务,年终按目标实施考核、奖惩。
2、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特点
2.1、安全生产目标的制订:在公司总经理主持召开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根据公司前期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的安全生产目标,并将目标列入公司年度考核。
2.2、安全生产目标的执行:集团公司目标下达后,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再将目标进行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各作业区及其班组,并依此检查和考核。将完成情况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先进评比、职务升迁等挂钩,明确各级领导及每个人的目标及责任,以便每个单位、个人在工作中对照目标开展工作。
2.3、安全生产目标的检查:年度目标确定后,公司每年组织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检查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对目标的分解及贯彻落实情况,每年组织年中和年底的目标执行情况检查,分析完成目标的经验做法,查找未完成目标的问题和原因,制订改进措施。
2.4、安全生产目标的考核:每年年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根据年初确定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兑现。通过对目标的考核兑现,达到目标管理的绩效反馈,实现闭环管理。
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作用3.1、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制定。公司每年年初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通过目标管理的形式,
把指标下达到各部门,上下团结一致完成目标。
3.2、有利于公司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是一个系统工程,每个指标都涉及到很多部门,需要各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共同努力才能圆满完成。
3.3、有效地调动部门和员工的积极性。各部门和员工在明确各自的目标和岗位责任后,能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合理安排各自的时间和精力,在规定的时限内自主完成任务。
3.4、有助于评估工作的开展。目标确定以后,通过阶段性的检查考核,使每个部门和员工清楚地知道各自目标完成情况,明确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使下一步的工作更有方向。
3.5、有利于考核。安全目标是考核的前提和内容,最终以目标的完成情况与考核工资、奖金以及工作成绩挂钩。
4、安全生产目标的建立
4.1、伤亡事故控制指标: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特别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人员责任重大设备事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重大财物被盗事故;不发生其他重大的管理责任事故;
4.2、安全达标文明施工指标: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范的要求,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5、保证安全生产目标完成的措施和方法
5.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总经理办公会上研究、贯彻落实***、国务院及建筑业有关安全生产指示精神,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公司及各基层单位应制订并完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公司应坚持每季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分析总结每季度的安全生产情况,基层单位应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分析会,每季一次安全生产扩大会,使公司对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精神直接深入到基层;通过安全述职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奖惩制度,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
5.2、深入宣传贯彻公司安全理念,推动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确立“没有消除不了的隐患,没有避免不了的事故”的安全理念,并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贯安全理念,推动公司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以期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5.3、推广安全性评价工作: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基于公司对设备、管理等方面广泛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对公司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的评价打分,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变以往定性的安全检查为定量的安全评价,对安全生产现实情况进行定量分析。公司根据发现的问题和建议,举一反三,排查整改,然后再组织专家进行复查。在自查—整改—评价—整改—复查—再整改的评价循环中,公司通过对设备的整治、规章制度的健全、管理的完善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5.4、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公司在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开展危险点预控工作。
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危险点分析预控工作,以期防止了人身事故和误操作事故的发生。
5.5、大力开展反违章活动;加大安全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度,对事故、异常和违章坚持“三不放过”,对各类违章行为和违章造成事故的有关人员应按规定严肃处理。组织安全互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巡视活动。健全安全生产督察组织,配备交通工具和监察设备,加强生产施工现场的违章查处,提高作业人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5.6、辩识重大危险源,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在辨识和评估潜在的重大危险、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与职责、人员、技术装备、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协调等发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并实施演练,增强对突发重特大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5.7、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
5.7.1、采取外培、内培等多种形式,举办各类人员培训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7.2、不断创新安全教育的形式,举办题材新颖的各种集体安全活动,扩大安全教育室的功能和效果;
5.7.3、利用技能练兵和技能大赛活动,把安全业务与技能作为一个重点,提高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业务技能;
5.7.4、各部门及各施工项目应充分发挥安全活动日的作用,加强检查,提高学习质量;
5.7.5、各施工项目应坚持把“三种人”、外包队伍、农民工等各类人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并列人工作计划,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思想和安全素质,为安全生产提供可靠的保证。
6、奖罚规定和评审办法
6.1、考核评审办法:由安全部根据检查实施细则每月考核一次,每季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年底对各单位该年度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汇总考核。
6.2、实行奖惩制度,要把思想教育工作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
6.3、安全生产奖惩贯彻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负有责任的人员给以批评和处罚,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的,也要给以批评和处罚。
6.4、安全生产应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重奖;对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应予以重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6.4.1、奖励
(1)通过公司年终安全检查评比,对获安全生产优秀前二名的部门给予年度安全生产单项奖,奖励额为:第一名的部门奖励2000 至4000 元;第二名的部门奖励1500 至3000 元。
(2)结合年终检查,对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工作实绩考核,评选公司安全先进工作者,并发给200 元以上的奖金,以资鼓励。
6.4.2、处罚
(1)对责任事故单位及主要领导人和事故责任人的处罚:
对上等级事故隐瞒不报的责任事故的单位,对无故拖延事故报告的单位,根据情节予以处罚,并通报批评。
由于违章行为而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对责任事故单位处以1000 元--50000元的罚款,并对单位的主要领导以单位罚款的10%实施处罚。
一次责任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 元以上的单位,按照直接经济损失15%的比例予以罚款。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的处罚,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30%执行罚款。
重伤、死亡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工会组织和检察院审定认可的《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结案审批表》。
交通事故的处理结案依据当地交警部门裁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交通事故经济损失数额的认定,依据当地保险部门认可的《估损项目清单》。
6.4.3、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和承包风险金挂钩。
6.4.4、奖惩执行
通过年终评比,获得安全生产先进的单位,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公布。根据评比情况以及奖励数,由公司财务部直接下拨给各得奖项目部。
个人奖励由公司在次年的安全工作会上予以发放。
对责任事故项目部及有关人员的罚款,待事故处理结案后,由公司财务部根据公司安委会的处理意见,从事故项目部的财务行政经费中划拨,并入公司安全基金。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14篇 某生物公司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生产设备正常运行,避免发生意外设备事故和其他伤害,保证检维修过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质量,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设备、设施检维修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车间。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 、检修前准备
4.1.1、编制检修计划应做到内容详细、责任明确,措施具体,应包括对安全装置、设施的检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参与的检修项目,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
4.1.2 、检修部门负责人要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在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待好任务的同时,书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人员对检修过程进行风险评价,做好检修机具准备和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安全可靠。
4.1.4、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时,必须进行清洗置换和有效隔离,并按《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后,方可作业,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
4.1.5 、清洗置换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有效合格。
4.1.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检修,必须切断物料(包括惰性气体)出入口阀门,并由设备所属生产车间加设盲板。4.1.7、检查设备管道与运行中设备管道连接时,中间必须加隔盲,在抽堵有毒气体盲板时,应戴好
防毒面具。
4.1.8、设备检维修负责人要对移交检修的设备置换处理负责,移交前要查电气、查物料处理,确认合格方办理移交。
4.1.9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牌或或专人监控,方能检修。
4.2 、检修安全规定
4.2.1、检修人员要对检修项目进行检查,检修前准备工作符合检修要求方可进行检修。
4.2.2 、一切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4.2.3、凡槽罐、设备、管线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上悬挂警告牌。进入内部检修,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4 、容器内及不通风处作业,应采取临时通风措施,或使用空气呼吸器等。
4.2.5 、凡检修用的临时照明,应使用36v 电压的安全行灯,绝缘要良好,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并有可靠的接地零线。
4.2.6 、从事有害系统检修和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以备应急之用。
4.2.7、拆卸有毒有腐蚀管道,应穿戴好规定的防护用品,松螺丝时应先松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伤。
4.2.8 、在生产厂临时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严防产生火花。
4.2.9 、在检修区域内,对各种机动车辆要按规定严格管理。
4.2.10、在生产危险化学物品的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波动,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时,应停止工作,迅速撤离现场。
4.2.11 、带压紧螺丝,要站在法兰盘侧面,慢慢地紧,防止滑丝。
4.2.12、设备内检修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担任,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并与检修人员保持有效联络。
4.2.13、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可能危害检修人员时,必须立即撤出设备。再次检修时必须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4.2.14、设备内检修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搭设安全梯及架台,并配备救护绳索,确保应急撤离需要。
4.3 竣工验收
4.3.1、检修竣工后,检修部门要细致检查静电、安全罩、设备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将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机械设备内,并将搭设的工作架台、拉设的临时电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3.2、检修移交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经验收后,对检查前所堵设的盲板和切断的管线等要责成专人检查处理。
4.3.3 、竣工验收时,生产和检修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是否全部符合检修标准,安全装置是否恢复齐全。
4.3.4、生产单位自己检修的,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到现场检查验收。
5 、相关制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防火、防爆及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综合管理考核办法》
6、相关记录
《检修计划》
《危险源识别评价表》
《安全作业许可证》
第15篇 实验室人员生物安全行为规范内务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人员卫生行为,操作习惯,使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措施落实到位,避免生物安全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微生物实验室所有工作人员及管理人员。
3、内容
3.1 吸烟
(1)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
(2)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
(3)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3.2 食物、饮料及其它
(1)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口”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
(2)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
3.3 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进行化妆,但允许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3.4 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1)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面罩或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
(2)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
(3)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3.5 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1)应穿着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服装,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等。
(2)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
3.6 鞋
在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可能是,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
3.7 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入工作区。头发不得垂肩,应与离心机等正在运转的器械保持一定距离
3.8 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3.7)的规定。
3.9 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菌种后,应立即洗手。
3.10 用口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液移,应使用助吸器具。
3.11 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避免扎到手部。
3.12 工作环境
(1)“清洁”区和“污染区”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公司选择并确定“清洁”和“污染区”工作区,在清洁区和污染区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
被指定为“污染区”的区域,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在做完实验后应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污染区”区都应保持整洁。“污染区”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消毒一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消毒。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消毒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2)冰箱、培养箱、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时间由qc主管来决定),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
(3)实验服、工作服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灭火器上。“清洁”的和“污染区”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4)垃圾处理:每天至少清理垃圾一次。
(5)装饰: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
(6)为便于清洁消毒,实验室内不应有织物装饰的用具或椅子。
(7)个人物品: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茶杯、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8)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如应急洗眼装置,酒精等消毒用品。
(9)实验室应安装非手触式洗手装置。
(10)实验室内应安装防蚊蝇装置,应定期投放灭蟑螂的药物。
(11)用后的废弃物品: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以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
(12)出口通路: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畅通,不得堵塞。
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3.13 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1)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2)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
(3)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行消毒。
(4)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标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5)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6)在不影响实验质量的前提下,应尽量减少使用玻璃器具。
3.14 离心机
(1)气溶胶: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2)操作: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3)为防止气溶胶飞溢,应在离心停止30分钟后打开离心物。
(4)清洗:按照消毒隔离制度要求清洗离心机。
(5)平�: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第16篇 实验室生物安全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制定年度生物安全培训、考核计划,并实施。
2、培训内容: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办法、标准、本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紧急事件的上报和处置程序、生物安全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维护、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菌(毒)株及样本的收集、运输、保藏、使用、销毁、实验室的消毒与灭菌、感染性废物的处置、急救等。
3、每年组织全员(包括实验室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保洁员等)的生物安全培训、考核。
4、培训后应对参加培训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采取多样化,如笔试、口试、实操等。
5、建立并保存生物安全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档案。
6、对新上岗、转岗的员工进行生物安全相关知识、生物安全手册等的培训,明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
7、进入实验室的外单位人员(包括进修、实习等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实验室根据所从事工作的生物安全风险进行必要的生物安全培训。
8、当有关部门新颁发、修订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进行修改后应组织开展相关内容的培训。
第17篇 生物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 、目的
为保障公司的安全生产,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规范运营”的安全方针,强化各级组织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应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生产安全负责,同时向各自的领导负责。
公司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2、目标管理
2.1、职业健康安全目标:以人为本,有效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岗前职业健康安全培训到位率100%,防护措施到位率100%。
2.2、安全生产目标:无重伤以上事故,轻伤率控制在1‰以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和交通安全事故。
2.3、环境保护目标:全面控制生产污染,减少污水、空气粉尘及噪音污染,使环境保护监测控制项目及控制结果达到国家、兰州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3、适用范围
用于本公司内所有部门。
4 、说明
4.1、公司法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4.2、在实际工作中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4.3、本公司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4.4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必须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18篇 病理科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制度
病理科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和《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等规定,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生物安全管理
1. 有定期对取材室、切片室等进行甲醛、二甲苯浓度的检测报告,保证有害气体浓度在规定许可的范围
2. 病理科工作中产生的废弃二甲苯、甲醛等液体,必须统一回收,严禁随意倾倒入下水道
3. 未固定病理标本取材应在p2级实验室中进行,严格区分污染区、非污染区,应有单独的洗手池和溅眼喷淋设备
4. 有完善的易燃品、剧毒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规范
5. 病理科工作人员应有接触有害品职务补贴,并定期做职业病体检
第19篇 生物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
备。
4.1.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20篇 生物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
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3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生产部。负责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相关部门:采购部;负责特种设备的采购管理。
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及维护保养管理。
4 、内容与要求
4.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
4.1.1 、凡属特种设备均应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设
备。
4.1.2、特种设备安装前,应委托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资质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
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4.1.3、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
4.1.4、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生产技术科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
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2 、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
4.2.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
4.2.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
4.3、特种设备使用管理
4.3.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
4.3.2 、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
4.3.3、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
4.3.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4.3.5、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
4.3.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立即上报主管领导, 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
4.3.7 、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
4.3.8 、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
4.4 、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应执行《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
4.5 、设备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按《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相应手续。
严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动、报废、更新及拆除未经批准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设备。
5 、相关制度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6 、相关记录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特种作业操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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