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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汇编(3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05-06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有哪些制度

在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制度是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一环。它涵盖了安全教育培训、风险评估、作业许可、安全检查、应急响应、事故报告与处理等多个方面。这些制度旨在预防安全事故,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维护工地秩序,确保项目质量与进度。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一套规定了生产过程中安全操作、管理责任、工作流程和应对措施的规章制度。它不仅仅是书面文件,更是指导项目团队行动的准则,要求每个成员理解和遵守,以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生产制度的制定需结合项目特性,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体现公司的安全文化。

重要内容

1. 安全教育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他们了解潜在风险和防范措施。

2. 风险评估:在施工前对作业环境进行风险识别,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 作业许可:对高风险作业实行许可制度,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进行。

4. 安全检查:定期进行现场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安全隐患。

5. 应急响应:建立应急预案,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6. 事故报告与处理:明确事故报告程序,确保事故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

制度流程

1. 制定制度:依据项目特性和法规要求,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编制安全生产制度。

2. 审核批准:制度经相关部门审查,由公司高层批准后实施。

3. 培训宣贯:对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理解并能执行。

4. 执行监督:设立安全员,负责日常监督和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5. 反馈改进:收集执行反馈,定期评估制度效果,适时修订完善。

项目经理部的安全生产会议是落实这些制度的重要平台,通过会议讨论、问题反馈、经验分享,持续优化生产制度,确保项目安全高效运行。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灵活应对,既要严格遵守制度,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明智决策,以达到最佳的安全生产效果。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范文

第1篇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第1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沟通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及时传达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命令等,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形式,制定安全生产应对措施,布置安全生产任务,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项目部安全生产会议

l、会议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的负责人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室领导及安全专职人员、调度参加。

2、会议时间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每月召开一次,对重点工程、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和出现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

3、会议的主要内容:

3.1传达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命令等。

3.2听取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

3.3研究和分析安全生产形式,制定安全生产应对措施。

3.4安排布置安全生产任务。

3.5对本管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定或决策。

第3条 工程队安全生产会议

1、会议由工程队长或主管安全的副队长主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和相关业务人员及安全专职人员、调度参加。

2、会议时间

安全生产工作例会通常在每周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进行,每月最少召开一到二次专题例会,对重点工程、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使用新设备、采用新工艺和出现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

3、会议的主要内容

3.1传达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示、命令等。

3.2听取现场相关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情况的汇报。

3.3研究和分析施工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制定安全生产应对措施。

3.4安排安全生产任务,强调安全生产应注意的事项。

3.5对本队负责施工任务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做出决定或决议报上级进行审批。

第4条 班组安全会议

l、班前、班后会,主要由班组长主持,安排当天任务,布置安全注意事项,检查现场安全防护和个人安全防护用品佩戴情况。

2、一周一次安全专题会,总结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表彰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查找施工生产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研究对策和方案并及时上报。

第4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第2篇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及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部每旬(或周)对“三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员执行日检、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执行跟班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防护、工具设备进行班前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有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填写检查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第三条 项目经理或安全副经理必须亲自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技术主管、安监员、班组长、工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对本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处安监科。

第四条 项目部必须每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并上报。定期持表自检项目部内业资料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对各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五定” (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责任)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结果,均有记录和签名,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到上级检查单位。

第六条 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自身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处机关或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反映,在未解决之前,要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七条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要求进行专项、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雨季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塔吊、施工用电等安全生产状况;冬季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节假日前后针对职工思想松懈状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八条 项目部在临时用电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搭设完成后,必须由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生产、技术、安监、工长、施工班组长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并有量化内容的检查记录,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项目部对垂直运输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指定的检测部门进行定期检测,使用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准用证明。确保其安全性能,具体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 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有权依据上级规定及项目的自行规定对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3篇 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及企业规章制度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项目部每旬(或周)对“三区”进行一次全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安监员执行日检、班组长(兼职安全员)执行跟班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作业场所、临时用电、临边洞口防护、工具设备进行班前检查,生产过程中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检查、消项制度,在隐患未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如有危及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填写检查记录,相关人员签字。

第三条 项目经理或安全副经理必须亲自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技术主管、安监员、班组长、工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参加,随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对查出的生产安全隐患,立即或限期进行整改,并作为周一教育的内容,对本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处安监科。

第四条 项目部必须每月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评定并上报。定期持表自检项目部内业资料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 对各级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按“五定” (定项目、定措施、定资金、定时间、定责任)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的结果,均有记录和签名,并按要求及时反馈到上级检查单位。

第六条 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自身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向处机关或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反映,在未解决之前,要采取临时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七条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项目部根据具体情况和上级要求进行专项、季节性、节假日前后安全生产检查,雨季重点检查脚手架、龙门架、电气设备、塔吊、施工用电等安全生产状况;冬季重点检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消防、预防煤气和外加剂等中毒以及防滑、防冻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节假日前后针对职工思想松懈状况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八条 项目部在临时用电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搭设完成后,必须由处相关部门及项目部生产、技术、安监、工长、施工班组长联合进行检查验收,并有量化内容的检查记录,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

第九条 项目部对垂直运输等特种设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指定的检测部门进行定期检测,使用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准用证明。确保其安全性能,具体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条 项目部对检查出的安全生产问题有权依据上级规定及项目的自行规定对班组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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