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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有哪些制度

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安全责任制度、应急响应制度、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质量控制制度和员工培训制度。这些制度旨在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高效和质量可控,同时也是保障员工权益和企业稳定运行的基础。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制定的一系列规则和程序,它规定了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操作规程和管理标准。这些制度不仅涵盖了生产流程的各个环节,也涉及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资源分配等方面,旨在规范生产行为,降低风险,提升生产效率。

重要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

1.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2. 应急预案:预先规划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措施,减少事故损失。

3. 设备管理制度: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生产中断。

4. 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严格的质量监控,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5.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操作能力和安全意识。

制度流程

生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流程通常如下:

1. 制定:由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参考行业标准,制定详细的生产制度。

2. 审核:提交高层管理者审核,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3. 培训: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理解相关规定。

4. 实施:在生产活动中严格执行制度,记录执行情况。

5. 监督:设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效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6. 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和反馈,适时修订和完善制度,保持其有效性。

以上就是我们企业的生产制度体系,它是我们日常运营的基石,也是我们实现安全生产、优质生产的关键。每一位领导干部都应深入理解和贯彻执行这些制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高效的生产环境。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范文

第1篇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第一条、值班制度

(一)、下属煤矿企业实行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第二条、值班人员范围

(一)、下属煤矿企业:班子成员、总经理助理和副总工程师。

(二)、矿井及以上单位机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参加本单位领导干部值班。

第三条、值班时间

(一)、下属煤矿企业领导干部在所属市区境内的安排值班,在市区境外出差的不安排值班。

(二)、 领导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值班时间为24小时,原则上从当日8:00到次日8:00。

(三)、下属煤矿企业在法定假日放假期间,矿井在法定假日放假和双休日期间应安排矿领导值班。

(四)、法定假日放假期间,下属煤矿企业领导干部值班时间原则上按24小时,也可以按8小时或12小时。

第四条、值班职责

(一)、掌握安全生产情况。

(二)、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

(三)、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四)、按程序处置安全生产紧急事项。

(五)、检查劳动纪律及各单位值班工作情况。

(六)、向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七)、传达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指令。

(八)、落实上级和政府有关部门布置的工作。

第五条、值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值班工作,认真安排布置,落实值班人员职责。

(二)、值班人员不得离开本单位行政区域,原则上应在调度室(值班室)值班,并坚守值班岗位,履行值班责任,尽职尽责完成值班任务。

(三)、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必须向调度说明,并向主要值班领导请假。

(四)、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手机开机,且不得拒绝接听调度电话。

(五)、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禁止喝酒。

(六)、值班人员应执行交接班制度,及时交接未完事项。

(七)、各级安全生产调度必须逐级上报本单位当日值班人员名单,并掌握所属各单位当日值班情况。

(八)、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值班由本单位调度室负责统一协调和掌握,必须提前24小时通知值班人员。

入井检查和带班作业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5]53)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排查、控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各矿井和直管矿井的公司。

第二条 直管矿井的公司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当开展入井检查。矿井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生产安全部门负责人应当开展入井检查和实行带班作业。

第三条 直管矿井的公司相关人员每月入井检查次数及主要职责:

一、入井检查次数规定

(一)、正职领导每月不少于6次;

(二)、分管生产、安全、技术、机电等方面的副职领导每月不少于8次;

(三)、副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9次;

(四)、安全、生产业务处室正职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0次,副职负责人每月不少于12次;

(五)、其他部门负责人每月入井检查和带班作业班次由下属煤矿的公司确定。

二、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矿级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执行情况;

(二)、检查矿井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各级领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三)、检查矿井“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检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重大隐患整治等工作的开展情况;

(五)、检查作业环境、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的安全状况及“三同时”执行情况。

第四条 矿井负责人和生产、安全、经营管理人员每月入井检查和带班作业班次的规定及主要职责:

一、入井检查次数的规定

(一)、矿井正职和总工程师每月不少于10班次;

(二)、矿井分管安全生产副职每月不少于15班次;

(三)、矿井其它领导每月不少于8班次;

(四)、矿井副总工程师、部门负责人等,每月入井检查次数由直管矿井的上级公司确定。

二、入井带班作业的次数规定

(一)、矿长带班次数不少于6次。

(二)、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和部门负责人带班作业次数由直管矿井的上级公司根据矿领导的人数、工作量、业务分工等因素进行确定入井带班作业次数。

各矿井根据领导带班次数的规定,确定入井带班的班次。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副总工程师及以上的矿领导入井带班作业。

三、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当班安检员、瓦检员、班组长、(区)队长等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二)、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特别是“一通三防”、顶板、机电运输、放炮环节、防治水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检查重大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督促当班落实整改安全隐患,发现“三违”行为,及时予以制止;

(四)、对现场出现的问题及时分析研究,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予以解决;

(五)、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

第五条 检查考核

(一)各下属煤矿企业、直管矿井的公司要进一步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建立和完善矿井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下井带班的作业种类、下井带班人员范围、每月下井带班的次数、在井下工作时间、下井带班的任务和职责权限,以及考核奖惩办法等。

(二)各级领导干部每次下井要有明确的目的和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三)纳入下井带班作业范畴的管理人员每月下井次数和入井带班次数不少于(集团)公司规定的标准。

(四)下属煤矿企业、直管矿井的公司领导下井查出的问题要作专门的交待、指定、落实部门和人员整改以及确立整改完成时间。

(五)下属煤矿企业、直管矿井的公司要对领导干部入井检查和带班作业的情况采取不同形式予以公布、通报。

第六条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七条 本制度修改解释权属(集团)公司。

第2篇 某中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中学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建设制度

一、努力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方针。

二、坚持民主集中制,凡属干部任免、人事变动、招生、教研教改及其它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研究决定。

三、坚持办事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积极为学校出谋划策,为教职工服务,讲求实效,不推诿、不拖延、不搞掩蔽工作。

四、积极参加各项政治活动,不得有违纪行为发生。

五、带头遵守劳动纪律和工作制度。

六、严格财务管理,不准越权批条,不准挪用资金,做到帐本上清楚,以便年底向教职工报告。

七、敢于与歪风邪气作斗争,敢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八、依法开展招生工作,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第3篇 领导干部现场跟班作业制度

1、严格落实国务院23号文件要求,全厂坚决执行,厂长、党委书记、总工程师、副厂长跟班制度。

2、领导带班必须严格执行现场带班工作计划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它带班领导协商调换,确保每月跟班作业的次数。

3、每个厂领导每月跟班两次,跟班领导现场时间:当日下午16:00—次日16:00,分别在各厂区巡查、监督作业情况。

4、带班领导在每天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5、带班领导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在作业现场,同时处理现场问题;“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不得到处理不放过。

6、带班领导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7、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带班领导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厂安委会汇报。

第4篇 中学学校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

中学(学校)领导干部廉政建设制度

为了保证我们党永不变色,为了使我们社会主义祖国千秋万代兴旺发达,那么加强廉政建设就成为一个坚强的组织保证。一个党,如果不以人民利益为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侵吞国家财产,那么这个国家是绝对没有希望的。所以廉政建设必须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来抓。而且必须真抓,实抓,绝不能手松手软。为此特定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学习。坚持班子一月学习一次的制度,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组织生活,加强思想修养,时时不忘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我们只有为人民服务的权力,绝没有侵占国家财产和利益的权力。

二、学校的资金使用,完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坚持每年向职工汇报一次帐目的制度。工会一定做好这方面的监督工作。

广大职工有权检查,过问学校的资金的使用情况。增强财务制度的透明度。

三、不多吃多占,群众有的我们有,群众没有的,我们也应没有,不搞特殊化,和群众同甘共苦。甚至群众有的。例如:晚自习费,补课费,班主任津贴等。领导也不应该享有。

四、按照教育处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不得另立项目,不乱收费,也不允许学校的教师随便收取费用。

五、不能私自挪用公款,不允许用公款作买卖,搞第三产业。

六、不搞吃吃喝喝,挥霍浪费,宴请送礼,要集体研究讨论而定。

七、不利用工作之便,伸手索取回扣,或要什么好处。每个领导成员都要廉洁自律,勤俭办学,用好自己手中的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此措施,每学期检查一次,如有违犯者,给以一定的纪律处分。

第5篇 党政领导干部联系群众制度范例

1、每个有联系能力的党政领导干部至少联系一至二名群众,帮助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

2、党支部建立党政干部联系户(群众)名册,按季填写联系户活动记实;

3、党政干部要根据联系对象的不同情况,积极开展联系活动,每个月要把联系情况向支部汇报一次,支部每个季度向党委汇报一次,党委每半年向某委汇报一次;

4、党支部每半年对党政干部联系户(群众)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比,好的表扬,差的批评,并把完成联系任务的情况作为考核党员的重要条件。

第6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

为规范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明确离任交接各方职责、内容、程序方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离任交接对象

离任交接的主要对象为:因调任、提拔、转岗、免职、辞(离)职等岗位变动的所有人员。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离任交接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比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 离任交接内容

一 、 工作目标任务交接:年度/月度工作目标、预算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重大事故及善后处理情况、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 、 档案资料交接: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业务档案、工作档案。

三 、 资产交接:固定资产、公用财物、个人保管的公物。

四 、 社会关系交接:日常工作相关的政府机构、服务机构等社会关系,供应商、厂家等业务单位的清单及联系方式。五 、 离任审计结果交接。

六 、 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交接。

第三条 离任交接职责

一 、 离任者对移交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 、 离任者上级负责对离任者的工作交接进行审核。

三 、 接任者负责对接收的工作进行查对核实。

四 、 人事中心负责对交接工作全过程的组织监办和协调。

五 、 财务中心负责离任审计。

第四条 离任交接程序和方法

人事中心负责离任管理的组织工作,必要时可组成网工作组,制定成员分工和工作实施计划。人事中心负责向离任者、分管上级、接任者、财务中心等发送《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并组织监督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一 、 离任审计。财务中心在接到《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后,按《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在一周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未经离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不能进行离任交接。

二 、 财务交接。在规定时间内,财务签字权自然人从原任转为新任人员,凡发文后原任人员签字的财务帐单一律无效,财务收支等情况应在随后签署的《离任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中予以明确。

三 、 工作交接。

1、 交接时间:一般在规定时间一周内完成交接。

2、 交接仪式:交接工作由人事中心主持,离任者、接任者、直接上级及人事中心负责人在《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生效。

3、 资料保存:《离任工作交接清单》归公司保管。

第五条 离任交接纪律

一 、 离任者须充分配合交接工作,不得借故拖延交接时间。未按期办理交接手续的,相关部门不予办理离任相关手续及工资、福利发放。

二 、 对正在办理、尚未完结的工作,离任者应详细说明情况,明确工作程序及重点,有责任继续给予工作支持,以保证后续工作开展的连续性。

三 、 交接的资产、资料损坏、丢失,致使无法正常使用的,由离任者负责赔偿。

四 、 工作交接后发现离任者隐瞒未报的待处理事项,若离任者仍在公司任职,由离任者负责处理。

五 、 因接任者对接收资产、资料未认真核对,公司利益受到损害或工作不能延续的,由接任者负责赔偿。

六 、 工作交接时需有离任者、接任者、人事中心三方到场,共同对照移交清单,经复核无误后三方签名认可。

第六条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人事中心,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7篇 新华医院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附属医院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要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深入科室,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障、服务质量及医疗市场信息反馈等工作。听取病员和医务人员的意见和建议,持续改进工作。

3、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院领导应把主要精力用于医院管理,同时参加部分医疗业务工作,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会诊、危重病员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第8篇 领导干部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1、为了规范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带班人员:临猗公司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实行三级管理,即公司、分厂和车间三级。公司每天安排1人带班,其中主值1人,副值1人,主值由经理层人员担任,副值由相关处室科级以上干部组成;分厂和车间根据本厂实际情况分别每天安排1~2个管理人员现场带班。

3、带班时间安排:当日早8︰00至次日早8︰00。

4、带班人员权限:

公司带班干部八小时外受总经理委托行使总经理职权,以此类推分厂带班干部行使分厂厂长职权,车间带班干部行使车间主任职权。带班干部有权对生产活动中组织不力、协调不及时以及其他各种违纪行为及责任人进行处罚;对生产过程中的突发情况有权先安排处理后汇报;对发生的安全、环保事故有义务积极组织处理并及时汇报。

5、带班人员的职责和带班纪律:

5.1带班干部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不间断指挥安全生产活动。每天带班时间为当日8点接班,次日8点交班,要认真填写带班干部日志,把带班当天的产量完成情况、消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生产存在问题和异常情况下采取的措施详细记录,接班干部根据存在问题安排当天生产组织方案。

5.2带班干部负责全天24小时安全生产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全面掌握当日安全生产动态,对全厂设备、工艺、安全和环保负全面责任,对全厂人、财、物和车有权调配。发生事故后负责在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程序上报。对于不服从调配的单位负责人就地免职。

5.3正常情况下,公司主值每天20︰00在调度会议室组织召开全厂带班人员碰头会,了解和解决各系统存在问题和需协调的事宜,同时负责检查、落实当天调度会安排生产有关事项。

5.4带班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纪律,不得擅离岗位,晚上必须坚守调度室或值班室(不许出厂),手机保持24小时开机,不得参与任何与生产无关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亲自联系同级别以上的领导替岗,并通过生产主管领导批准。带班期间严禁饮酒。

5.5指挥生产必须严格遵守《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检修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全面掌握情况,及时协调出现的各类问题,如遇有难以解决的问题,及时联系生产副总协商解决,特别是涉及外单位的事项,当日带班长必须亲自进行解决。

5.6负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本单位领导对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并坚持落实办理情况。

5.7带班期间要经常询问安全生产情况(包括产量完成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消耗情况、影响产量消耗原因、白煤烟煤库存、产品库存、当日发生事故概况、现场情况、事故原因及过程、人员救治情况和赴现场人员)和各单位值班跟班情况,发生重大事故要亲临现场,及时协调处理,并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对事故进行分析,拿出处理意见,在“干部带班日志”中做好记录,做到一般事故不过夜,重大事故不交班,事故不分大小,一律四不放过。

6、单机、单系统故障停运或出现较大事故停车各级人员到场规定

6.1单机故障停运

6.1.1该分厂调度给总调汇报哪台机器因故障停运并立即联系本厂带班干部到场查清原因、组织检修;

6.1.2本车间工长通知车间带班干部并联系分调通知相关电工、仪表、维修人员到场进行检查检修。

6.2单系统故障停车

6.2.1分厂调度立即通知总调及本厂厂长、副厂长、设备、安全、工艺相关人员到现场;

6.2.2总调发短信通知分管副总、各处室一把手及公司带班干部到场;

6.2.3事故车间全体管理人员到场;

6.2.4本厂其它车间带班干部到场;

6.2.5相关电器、仪表、维修车间带班干部、人员必须到场。

6.3有较大影响的停车

断水、断电、断汽、着火、爆炸、有毒有害气体发生泄漏或人身伤亡等较大事故发生时,执行《临猗分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各级人员按预案要求到现场。

第9篇 煤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实行安全履职制度的暂行规定

一、督导对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矿正、副科级干部、井级干部、副总为督导安全履职对象。

二、督导范围

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督导:

1 、在安全工作中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职不到位,负有直接领导责任,但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评估不达标单位的党政主管;

3、基层单位当班发生严重“三违”、重伤或瞒报工伤事故的跟班干部;

4、经有关部门查证属实。存在隐患较多或重大隐患单位的党政主管;

5、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

6、精神状态差,安全工作处于后进的。

三、督导时间

督导实行旬督导制度,时间为每月的2日、12日、22日。(逢双休日顺延)

四、督导程序

1、安监部、生产部每月1日、11日、21日按照各自职责分别统计领导干部“三违”治理完成情况、工程质量评估结果和生产事故等督导范围规定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列出需要督导谈话的干部名单,报矿领导和政工部。

2、政工部按要求进行考核,并负责通知被督导人员和督导员按时进行督导。

3、督导谈话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安监副处长统一协调,按照矿领导分管范围,实行分线督导。党支部书记、政工部室干部由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负责督导谈话,科区长由分线矿领导干部负责督导谈话,技术干部由总工程师负责督导谈话,井级和副总由矿党委书记或矿长负责督导谈话。涉及东城、张小楼井的干部时,两井党总支书记、井长分别参加督导谈话。

4、督导谈话议程:①被督导者查找安全履职不到位的原因、以主观原因为主;②被督导者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③督导员帮助分析原因,提出要求。

5、政工部、安监部、企管部必须派员参加督导谈话,并分别做好谈话记录。

五、处罚规定

1 、未完成“三违”治理指标者,按集团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精神执行;

2、发生二级以上生产事故或质量标准化评估不达标者,按庞矿发[2005]1号文件规定执行;

3、发生严重“三违”、重伤、瞒报工伤的跟班干部,按严重“三违”处理;

4、当月内连续受到二次被督导谈话者,罚款200元;

5、当月内连续三次被督导谈话,进行黄牌警告一次,一年内两次黄牌警告给予撤职、免职、解聘;

6、被督导者无故迟到短次罚款50元,无故缺席每次罚款200元;

7、被督导者在督导谈话后一周内向督导员和政工部反馈整改信息,否则罚款200元。

六、相关规定 文秘部落

1、干部因公出差、学习、因病(事)假不在岗上班,应将情况及时反馈给安监部和政工部,在考核时给予充分考虑。

2、本暂行规定自二oxx年七月一日起执行,到二oxx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在执行过程中需认真总结,逐步完善该规定。

第10篇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指挥、指导、协调、督促搞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隐患,制止“三违”,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实行手拉手交接班,保证井下24小时有领导带班。

2、领导干部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薄在调度室建立的《领导干部带班下井记录表》为准,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

3、现场交接班时,上班的带班领导与下班带班领导进行交接时,要对井下各作业点的安全状况、以及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作详细的交待,

4、当班带班领导,对上班交待的安全重点、工作面等作业点的隐患首先进行检查或整改,在作业场所安全的状态下组织生产。

第11篇 领导干部保密工作制度

为使领导干部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有关精神,制定如下规定:

1、要严守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或泄露。

2、秘密文件、资料应在办公室阅办,阅办后应及时清退,不积压、不横传。下班前交回保密室管理,不得把秘密文件、资料拿回家阅办。

3、不要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和参加外事活动。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携带的秘密文件、资料,应亲自管理。

4、在会议上或日常工作中讨论研究的事项,凡涉及到秘密内容和内部问题的,在未正式决定公开前,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传播。

5、使用程控电话、长途直拨电话、无线对讲机、移动电话,不要涉及秘密内容。

6、参加会议下发的秘密文件、资料应及时交回保密员登记保管,需用时再借。

7、记录党和国家秘密事项,应使用专用的保密笔记本,并妥善保管。

8、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作中,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在内部会议讲话或报告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时,应对参加人员明确提出保密要求和纪律。

10、在涉外活动中应坚持内外有别的原则,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必须涉及或提供党和国家秘密的,应报有相应权限的机关批准。

11、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不要向境内外人员谈论国家秘密事项。

12、发生失泄密事件,要及时报告保密部门,以便采取措施。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责任,执行纪律。

第12篇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我司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提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

三、报告人应报告下列重大事项:

(一)本人、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的情况;

(二)本人参与操办的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情况(不含仅在近亲属范围内办理的上述事宜);

(三)本人、子女与外国人通婚以及配偶、子女出国(境)定居的情况;

(四)本人因私出国(境)和在国(境)外活动的情况;

(五)配偶、子女受到执法执纪机关查处或涉嫌犯罪的情况;本资料权属文秘资源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文秘写作网更多资料

(六)配偶、子女经营个体、私营工商业,或承包、租赁国有、集体工商企业的情况,受聘于三资企业担任企业主管人员或受聘于外国企业驻华、港澳台企业驻境内代办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认为应当向组织报告的其他重大事项,也可以报告。

四、报告的重大事项,应由报告人在事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报告。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告的,应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按照有关规定需要事前请示批准的,应按规定办理。本人认为需要事前请示的事项,也可以事前请示。

五、公司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受理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报告。

六、对于需要答复的请示,受理报告的部门应认真研究,及时答复报告人。报告人应根据答复意见办理。

七、对报告的内容,一般应保密。组织认为应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领导干部不按本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由公司党委、行政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责令作出检查,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等处理。

九、公司党委、行政及纪委要加强对本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部门要把领导干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项内容。负责受理领导干部报告的组织部门每年须将执行本规定的情况向公司党委、纪委报告一次。

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h乡民主评议党员领导干部制度

为公正、客观地评价党员和领导干部,调动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促进__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制定本制度:

一、乡党委在抓好党员和干部经常性教育的同时,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和领导干部活动。

二、农村党员依照党员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各支部负责组织实施。程序为:自我总结、自我认格--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征求非党群众意见--支部审核确定格次--上报党委备案(合格)和审查、批准、备案(优秀党员、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党员)。

三、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给予表彰和适当奖励;对基本不合格、不合格党员,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限期改正或除名等结论,报乡党委审查。

四、民主评议乡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由乡党委组织实施。评议时,领导干部应对本人一年来的思想、工作、作风和学习等情况进行自我总结、自我评价,并明确努力方向。民主测评召集村两委干部、乡直、乡企单位主要负责人及退休退岗老干部、老党员代表以及全体乡干部参加,测评后的结果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第14篇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工作制度范本

离退休干部办公室领导工作制度

一、离退休干部办公室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主持离退办的工作,召集和主持离退办主任办公会议。

二、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副主任按照分工,负责处理分管工作;受主任委托,负责其它方面的工作或专项任务;主任外出期间,安排副主任代为主持离退办的工作。

三、办领导在工作中实行“ab”制,一位领导外出时,另一位领导自动承担其工作。

四、办领导在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国务院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政策、规定,注意发挥老干部的作用,调动全办职工的积极性,与时俱进地做好老干部工作。

五、各处处长在主任、分管副主任领导下开展本处的工作。

六、离退办实行双向负责制,办主任对下级的工作、业绩、学习培训、发展进步、勤政廉洁负责。下级对办主任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

第15篇 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范文

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

一、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

参与联系点挂钩的人员由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组成。

二、联系工作的内容:

1、指导开展保持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2、调查研究、督促检查,使联系点成为保持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示范点。

3、帮助联系点进一步找出工作差距,理清工作思路,解决实际问题。

4、对联系的基层单位生产经营状况、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交流和分析。

5、了解联系点职工的思想动态、困难职工的生活状况,以及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并予以研究解决。

三、有关要求:

1、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与车间党支部挂钩,做到参加车间党支部组织的保持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互评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支部组织的保持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演讲会一次。

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小组挂钩,做到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中心组学习讨论、心得交流会一次,主讲党课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知识竞赛一次;参加党小组组织的保持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展示一次;参加批评与自我批评(互评)。

3、为保证保持_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实效,凡挂钩的厂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阶段深入现场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掌握活动进度不少于二次,并及时将掌握的情况向党委报告;挂钩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对上级党组织做到每周有工作反馈,每阶段有情况报告。

四、挂钩单位:

1、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基层车间级党支部。

2、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至少挂钩一个本单位基层党小组。

第16篇 师范一附小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制度

阴淮师范一附小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制度

校级领导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精通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政清廉,顾全大局,时时处处考虑党和国家的利益,在廉政上严格坚持“十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储和私设小金库,不准侵吞、私分公款、公物,变卖公共财物。

二、不准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不准虚报冒领各种费用和补贴;不准违反规定坐支和挪用公款;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收费打白条或收费不出据以及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收据收费。

三、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采取不正当手段谋私利。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来人来客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四、不准利用外出开会、出差办理各种公务之便,绕道办私事,或到风景名胜区游览。

五、不准接受办公务单位(个人)的宴请。

六、不准在工作中搞“吃、拿、卡、要”,不准以招收新生为名收受索取贿赂,或变相收受、索取礼品、现金、各种有价证券。

七、不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借机敛财。

八、不准制造假象,欺上瞒下,骗取荣誉,掩盖本单位的违纪违规及腐败问题。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不允许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造谣中伤、诽谤他人,破坏团结。

努力做到“三必须”:

1、必须忠于职守,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办事承诺制。。

2、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分配或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上级安排的日常性工作和重要的突击性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及时做好口头或书面汇报。

3、必须重视和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阴淮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

第17篇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施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我们从建立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入手,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全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完善制度,规范审计程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越来越突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我们从1997年开始,对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区属国有企业经理(厂长)试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过两年的实践,于1999年初,我们会同区纪检委和区审计局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塘沽区《关于网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审计的内容、审计的方法和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办法》的要求,区委组织部和区纪检委、区审计局每年初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定本年度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项目,审计局将其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这个《办法》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后,以区委名义下发执行。

为了增强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注意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一是提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工作;二是要求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提供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并对本单位所提供会计资料的全面、真实与完整及有无小金库问题做出书面承诺;三是严格实施审计,认真审查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必要的内查外调;四是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详细记载审计工作过程;五是审计结束后,及时撰写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六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结果报告;七是整理资料、立卷归档。

由于制度完善,程序规范,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1997年以来,我区已对300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日常审计,其中包括对4个单位进行了举报审计,对3个评先对象进行了评优审计,对8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在20__年上半年全区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工作中,12个街和2个乡合并为9个街,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大面积交流和调整。在这项工作开始前,我们委托区审计局在一个月内,对全区12个街和2个乡的主要负责人全部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及时做出了审计决定。审计工作的按期完成,为街道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全程监督,严把干部任用管理三关

为了不断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我们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全过程审计,即:对干部任前、任中(届中)、离任前进行经济责任监督审计,给干部一个真实、准确的评价。

一是,做好干部任前审计,严把选用关。区委根据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状,对有调整意向的干部,由我们委托审计局提前一个月进行审计,全面考察干部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选用干部失察、失误。

二是,做好干部任中(届中)审计,严把监督关。区委明确提出,政府组成单位每届任职期间都要进行一次审计,国有企业经理(厂长)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对一个时期社会舆论、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察考核中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被评为各类先进的干部,也要先过审计关。

三是,做好干部离任审计,严把评价关。为了正确评价离任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帐,上任干部不接糊涂班,我们对凡是离任的干部都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审计结果记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为制定接任者的岗位责任目标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干部任职审计结果分别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审计

我们注重利用审计手段强化对一把手任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坚持把审计的重点放在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上。对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在调任、转任、轮岗、退休、辞职辞退、解聘和机构裁撤、合并等离任前都必须接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不经审计,不予提拔;不经审计,不办理离任手续;不经审计,不予评优。几年来,对全区88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我们感到,对一把手的重点审计,一是增强了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干好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促进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有效遏制了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给离任的干部一个交待,为接任的干部交清家底,使领导干部走的明白,接的清楚;四是制止了个别单位因主要负责人离任前突击花钱、吃光分净、私占公物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提前动手赌住漏洞,防止离职前捞一把;五是有利于消除因情况不明、了解不够而产生的误解,增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团结。

四、严肃纪律,充分运用审计结果

为了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要求审计小组成员在审计工作过程中,自觉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的各项规定。审计局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所列事实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对于违反审计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照规定追究责任。

我们把审计意见书、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对被审计单位一把手进行考核的参考依据。同时,建议区纪检委(监察局),作为廉政考核的依据之一。对经过考察、审计,工作突出、政绩显著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如果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局依法做出处理。对被审计单位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并且单位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审计局除了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外,还应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监察局)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调整的建议,对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比如,20__年在对区属企业客运公司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存在违规发放资金270万元的问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在查清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措施,对该公司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

五、积极探索,完善审计工作机制

几年来,在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发挥了更大作用。

一是,处理好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干部调整工作的阶段保密性的矛盾。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干部调整工作的阶段保密性是一对矛盾。干部任免工作在酝酿、讨论过程中有较强的保密性,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公开进行的,这就要求适时把握审计时机。结合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在干部调整前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安排审计为佳。

二是,正确把握审计年限问题。对审计年限如何把握,过去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定难度。通过实践,我们对于任职时间较短、在任期内的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其起点定为干部的任职时间;对于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一般对其近三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于根据举报进行审计的单位或部门,主要对某一段时间或某一事项进行重点审计。

三是,科学界定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报告需要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双方认可的问题。我们坚持如果被审计的单位或部门、企业对审计决定所列的违纪事实和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审计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以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是,搞好延伸审计。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为了提高审计质量,保证审计的真实性,必须搞好延伸审计。我们坚持对有下属基层单位的,审计中至少延伸审计50%的会计核算单位;对于重点审计单位,延伸审计100%的会计核算单位。延伸审计的单位一般情况由审计局确定,特殊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和审计局商定。

几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深切地感到,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效地避免了使用干部上的失察、失误,有利于科学合理的考察、选用干部,克服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第18篇 某矿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一、 领导干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上岗检查,上岗时要认真填写干部上岗登记簿。

二、 矿机电总工、机电矿长每月上岗不少于一次。

三、 机电科长、技术员每月到岗检查不少于三次。

四、 干部上岗时,检查值班人员对交接班制度、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五、 检查保护用具、防护用具是否齐全。

六、 检查各种记录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七、 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措施,及时处理,或指定专人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必要时安排检修。

八、 对违章值班人员违反规定、规程和制度、检修人员违章作业行为必须立即制止。

第19篇 z工商行政管理局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时间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一般不得延期召开,确有特殊情况延期召开的,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

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为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生活会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者,要写出书面材料,并委托有关同志在会上代读,会后由生活会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本人。

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生活会外,有关人员也可列席会议,列席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所作的决定、决议情况。

(三)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廉政建设与监督和干部谈话等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持原则和遵守党纪、政纪情况。

(五)调查研究,联系群众,艰苦奋斗,改进领导作风情况。

(六)立党为公,廉洁自律,公仆意识,勤政为民情况。

(七)领导班子成员在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坚持科学的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的情况;

(八)领导班子成员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九)上级规定的其它关于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四、民主生活会遵循的原则

民主生活会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坚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批评要敞开思想,实事求是,与人为善;自我批评要襟怀坦荡,畅所欲言,严于律己。

领导班子除参加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还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所属基层党支部的活动,过双重组织生活。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程序

(一)准备

1、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单位中心工作或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重点议题;

2、民主生活会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报告上级党组织;

3、确定有关学习内容,组织好会前的自学和会议的集中学习;

4、班子成员之间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5、党组或委托人事部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于会前转告出席人员或在会上通报。

(二)主持

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主持人要严于解剖自己,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大家谈认识、亮思想、摆问题、查原因,使生活会达到预期效果。

(三)问题的处理

对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归档整理。属于领导班子集体的,要尽快制定整改措施,狠抓落实;属于个人的,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属于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限期解决;属于违_纪、政纪,违犯法律、法规的,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

每次生活会之前,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验收改进情况。

六、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必须在10天内向上级 党组织报送专题报告和生活会原始记录本

第20篇 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根据《中国___湖北省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决议》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实行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一)理论学习情况;

(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令的情况;

(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四)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在工作中采取的方法措施、成绩和经验);

(五)存在问题及今后努力方向。

三、述廉的主要内容

(一)述职述廉的内容以《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国___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

规定》、《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以及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其他要求与规定为基本依据,结合本人分管工作

,检查报告以下内容:

1、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规定,在本人分管工作中在党风廉政工作方面采取的办法、措施及收到的效果;

2、存在的问题;

3、下年度的工作打算和改进的措施。

(二)个人遵守廉政制度及廉政纪律的情况。

1、贯彻执行《中国___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___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情况;

2、在行使行政权、执法权中的廉政情况;

3、执行收入申报和收受礼品礼金登记制度情况;

4、执行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的情况;

5、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

6、本部门群众要求说明的有关廉政方面的情况。

四、述职述廉的要求

1、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年底或次年年初,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年度

干部考核以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结合进行。

2、述职述廉应采取召开一定范围的会议,由中层领导干部宣读述职述廉报告的形式进行,并组织民主评议和民主测评。

3、述职述廉工作由院党委组织领导,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4、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前要认真学习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坚持实事求是,应如实撰写本

人的述职述廉报告,既要肯定已做的工作,又要找出存在的差距,要力求翔实具体,避免空洞泛论或等同于工作总结。

5、对述职述廉中隐瞒、回避重要情况,民主测评中群众意见较大,或者存在其他不正常情况的中层领导干部,纪委、组织部在调查核实

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对其实行谈话提醒,进行组织处理或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批评。构成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6、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每年要对述职述廉的情况进行一次综合分析,述职述廉的结果,要作为对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聘(任)用的重

要依据。

7、中层领导干部的述职述廉报告、民主测评的情况以及对有关问题调查处理的结论性材料,按有关规定分别收入领导干部的考

察工作档

案、廉政档案。

8、各部门可参照本实施意见抓好管辖范围工作人员的述职述廉考核工作。

在百度搜索: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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