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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汇编(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z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有哪些制度

在z电站,我们重视每一位员工的安全,为此我们建立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这个制度旨在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到安全防范工作中,及时发现并上报潜在的危险因素,以预防事故发生。

是指什么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是指,当员工发现电站运营中有可能导致事故的安全隐患时,可以及时向上级或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一旦报告得到确认,将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以表彰其对安全工作的贡献。

重要内容

1. 明确举报途径:设立专门的安全热线和电子邮箱,确保员工能便捷地报告隐患。

2. 无责举报原则:鼓励员工诚实报告,无需担心因报告而遭受不利影响。

3. 评审机制:由安全委员会评估隐患的严重性,决定奖励标准。

4. 奖励标准:依据隐患可能导致的损失程度,设定不同等级的奖励。

5. 保密措施:保护举报人的隐私,防止信息泄露。

制度流程

1. 发现隐患: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可能引发事故的问题。

2. 报告隐患:通过指定渠道提交详细报告,包括隐患描述、地点、可能影响等信息。

3. 审核验证:安全管理部门接收到报告后,进行现场核查或专业评估。

4. 奖励决定:根据审核结果,确定隐患等级,通知举报人奖励事宜。

5. 实施整改:制定并执行整改方案,消除隐患。

6. 奖励发放:在隐患整改完成后,向举报人发放奖励。

这个制度的实施,旨在提升z电站的安全文化,强化全员安全意识,确保电站的稳定运行。每个员工都是我们安全防线的一部分,让我们共同守护电站的安全。

z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范文

第1篇 z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预防我站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物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举报形式

举报可采用书信、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以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电站安全生产领导举报电话: ,手机: )。

四、奖励标准及办法:

1、按照国家有关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程度确认标准,奖励举报人金额从50~1000元不等,具体奖励金额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确定。

2、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只奖励第一位举报人,根据举报时间确定。

五、举报人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安全生产事故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

六、对举报人举报的每一起事件,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认真地组织核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同时有关举报资料绝对保密。

七、对情况属实的举报,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将及时回复举报人,并按规定给予奖励,同时按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相关手续;对诬告和怀有恶意的不实举报,将作严肃查处。

八、受理举报的工作人员不及时核查举报事项,督促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九、本奖励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并由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篇 变电站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变电站运行人员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工作中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积极开展反事故斗争,做好防范措施。为了强化安全工作和安全教育,变电站站长应每月主持召开一次变电站安全工作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2.学习各单位安全生产经验。

3.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站或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4.检查落实安全整改措施。

5.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活动。

6.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应亲自签名。学习内容,讨论情况和制定的措施等应简明扼要地记录。

第3篇 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电力管理,促进变电站的运行管理水平提高,保证供电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各高、低压配电房安全管理工作。

引用文件

本制度依据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并结合变电运行管理的实际而定。

术语和定义

电力行业的有关法规、规程、制度等术语和定义。

一次设备:指运行的高压部分设备。

二次设备:指控制、信号、计量、测量等设备。

灭火器:电器灭火器应该选用co2灭火器。

两措:运行措施和事故防范措施。

职责

站长职责

1、站长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工作。

2、组织本站的政治、业务学习,编制本站年、季、月工作计划,值班轮值表,并督促完成、落实全站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3、组织本站安全活动,开展季节性安全大检查、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工作。参与本站事故调查分析,主持本站障碍、异常和运行分析会。

4、定期巡视设备,掌握设备运行状况,核实设备缺陷,督促消缺。并按时提报各种报表。

5、做好新、扩、改建工程的准备工作,组织或参与验收。

6、检查、督促两票、两措、设备维护和文明生产等工作。

7、主持较大的停电工作和复杂操作的准备工作,并现场把关。

技术管理职责

1、监督检查现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参加较大范围的停电工作和复杂操作的监督把关,组织处理技术问题。

2、监督修试计划的执行,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

3、负责站内各种设备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和设备台帐。

4、负责组织编写、修改现场运行规程。编制培训计划、完成站内值班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5、制定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

值长职责

1、值长是本值的负责人,负责当值的各项工作:完成当值的设备维护、资料的收集工作:参与新、扩、改建设备的验收。

2、领导全值接受、执行调度命令,正确迅速地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并监督执行倒闸操作。

3、及时发现和汇报设备缺陷。

4、审查工作票和操作票参加验收工作。

5、组织做好设备巡视、日常维护工作、审查本值记录。

6、组织完成本值的安全活动、按规定组织好交接班工作。

副值职责

1、在值长的领导下对设备的事故、障碍及异常运行进行处理。

2、按本单位规定受理调度命令,向值长汇报,并填写倒闸操作票,经审查后在值长的监护下正确执行操作。

3、做好设备的巡视、日常维护、监盘和缺陷处理工作。

4、受理工作票并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5、做好运行记录,保管好工具、仪表、钥匙、备件等。

6、参加设备验收、站内安全活动,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管理内容

a、安全管理制度

b、交接班制度

c、巡回检查制度

d、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e、运行分析制度

f、场地环境管理制度

g、技术管理制度

h、操作规程

维修人员及干部上岗均应遵守要害场所的管理制度。维修人员工作完毕后,应填写好检修记录,值班员签字后方可离去。

以上规定必须认真执行,对不负责和造成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4篇 变电站检修现场安全措施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检修现场安全措施更加完备、完善,保障设备、人身安全,切实保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安全管理原则,真正落到实处,现结合我站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望严格遵照 执行。

一、在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下列组织措施:

1. 工作票制度

2. 工作许可制度

3. 工作监护制度

4. 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二、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保证安全的下列技术措施:

1. 停电.2. 验电.3. 装设接地线.4. 悬挂标示牌和装设遮栏

三、工作许可人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自设安全措施的装设必须遵守调度命令,得到自设安全措施后可以开工的 动令方可进行。

2. 自设安全措施的拆除,必须在设备检修验收及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之后,单独填写操作 票,执行操作完毕后方可向调度汇报:××设备检修已竣工、自设安措已拆除,可以复电。

3. 自设安全的设置范围必须符合检修申请任务调度批准的停电设备范围之内进行,超出停 电设备范围应另行申请,同意后方可增设自设安全措施。

4. 自设安全措施的界定为:母线刀闸及旁母以内的非线路刀闸、地刀设备检修所设 置的安全措施均属自设安全措施。

5. 自设安措的种类为:a.地线、地刀;b.禁止类标示牌;c.许可类标示牌;d.临时遮围栏 及绝缘地板;e.需退出交直流低压电源保险开关和pt二次保险及有关保护及自动回路压板等 。

四、检修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 在生产场所检修人员必须正确着装,严禁穿化纤服装等违规着装进入生产检修现场工作 。

2. 除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检验调试、化验测试分析等室内工作外,凡在其他生产场所进行 生产活动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3. 高处工作传递物件时,严禁上下抛掷。

4. 雷击时禁止在室外或室内的架空引入线上进行检修和试验工作。

5. 在站内场区和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时,应由两人放倒搬运,在开关检修搭拆台架 时,应加强现场监护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6. 工作班人员在未征得工作许可人同意的情况下,严禁私自变更检修设备的安全措施。

第5篇 电站安全例会制度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营造企业良好的安全氛围,提高安全生产能力,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电站负责人主持,主要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分析当前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重大事宜。对上年度安全工作全面总结和表彰,并且计划部署下年度安全工作。

三、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在年度总结汇报安全生产及设备管、用、养修情况,讨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四、电站每月不得召开少于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对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解决处理意见,部署下月的工作。

五、月安全例会由电站负责人或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

六、安全会议实行签到制,由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作为职工考勤的组成部分,纳入个人考勤范围。对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按旷工处理。

七、安全会议要有专人记录,每次会议都要将会议的有关内容记录清楚。

第6篇 水电站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1.水电站属于重要生产部位,外来人员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操作,必须会扑救电气火灾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水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所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进出高低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盗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室。

7.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倒闸操作顺序依次操作,杜绝带负荷停送电 。

8.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 ,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

9.在不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

10.在春秋季检修或临时工作需要停电时,值班电工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严禁约时或者电话通知停送电 。

11.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或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

1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

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

1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高低压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日

第7篇 变电站交接班安全管理制度

一、交接班制度是保证变电站正常,连续安全运行的一项重要制度。交接班工作必须严肃认真地进行,交班人员应为接班人员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

二、值班人员在上班前三小时和值班时间内严禁饮酒,并提前做好交班的准备工作。若接班人员因故未到,交班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入变电站。

三、交接时,应尽量避免倒闸操作和许可工作。在交接班手续未结束前,所有工作仍由交班人员负责。在交接过程中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原则上应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应主动配合,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时,再继续进行交接班。

四、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值班轮值表进行交接班,不得擅自调班。当班人员因故提前离开或迟到应有相同岗位的值班人员顶替且需办理交接手续。

五、交接班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班所进行的操作情况及未完的操作任务。

2、使用中的和已收到的工作票。

3、使用中的接地线号数及装设地点。

4、发现的缺陷和异常运行情况。

5、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动作和投退变更情况。

6、直流系统运行情况。

7、事故异常处理情况及交代有关事宜。

8、上级指令、指示内容和执行情况。

9、一、二次设备检修试验情况。

10、维护工作情况。

11、环境卫生。

六、在正常情况下应按如下程序完成交接班:

1、在交接班前半小时,由交班正值负责检查本值当班期间的日常运行工作是否已经完成(如通道测试、蓄电池测量、设备巡视、定期切换试验等);各类记录记录薄的记录是否完整、正确;倒闸操作是否正确无误;一次系统模拟图板是否与现场设备位置(状态)一致;保护定值、压板位置是否正确;钥匙、工器具、安全用具、图纸是否完整齐全并做好交接班前的清洁卫生工作。

2、交班值长按交接班内容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培同下进行重点检查,交班值长或指定人员负责监盘。值班记录的签名栏,应由交接班人员亲自签名。

3、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

1.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

2.核对模拟图板。

3.检查设备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

4.上级指示及各种记录和技术资料等情况

5.检查试验中央信号及各种信号灯。

6.检查直流系统绝缘及浮充电流。

7.检查温度表、压力表、油位计等重要表计指示。

8.核对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

9.核对保护压板的位置。

10.检查室内外卫生。

3、交接双方人员全部到齐后才能正式开始交接班。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各自站立一行(边),由交班正值从接班值上次值班完了后到本次接班时这一期间内根据值班日志的内容进行交接,同时还应对图板、现场设备运行状态进行交接,对变动、操作工作过的一、二次设备,自动化设备等和新发现设备缺陷及带严重缺陷运行的设备,交班人员应会同接班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对性交接检查并作必要说明。

4、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交、接两清(看清、讲清、问清、查清、点清)完成交接内容(项目)后双方一致认为交接清楚无问题后,先由接班人员在值班日志上分别签名并填写接班时间,然后由交班人员分别签名。双方签名后,其职责由接班值履行。

5、交接班结束后,接班正值应随即向有关调度员进行交接班联系:核对系统运行方式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倒闸操作情况及薄弱环节等,并通知本值人员。

6、运行人员必须做到“四不接“:

1. 交接内容不准确、不齐全不接。

2. 事故处理时不接(待事故处理完毕或事故处理告一段落,经调度许可方可交接班)。

3. 操作过程中不接。

4. 运行设备出现严重缺陷,对安全供电有威胁,但又无可靠的处理意见不接。

7、值班员离站时间较长,恢复上班时必须全面了解离站时间的情况及设备变动情况;站长应主动交清情况(必要时应进行上岗考试)。

第8篇 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保障国家财产和人生财产安全,确保普梯电站能安全、可靠、经济地运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抓好抓实。

一、电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并由站长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站长亲扑克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于后。

二、安全领导小组要做好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电站的设备、物质被盗;搞好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并经常深入(大坝、升压站、厂房等)生产实地认真检查、督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主题,采取口语、标语、墙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达到共同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强责任感。

四、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扩范措施,全站人员、各生产班组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水电站运行规程》和本站制定的典型操作票等操作规程及规定按章行事、做到安全生产。

1、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疲劳连续上班,禁止本大班人员互相调班、代班,否则,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2、每逢单月10号、双月20号对1#、2#水轮发电机组上导、下导、水导轴油位、调速器油位进行检查,对油位下降的部位必须加注油,对调速器等转达动部位必须加注润滑油。每逢单季度前一个月10号、双季度前一个月20号对行车加注润滑油等进行一次维护。

3、发电运行中,若机组停机处冷备用时,对应的调速器必须锁定,开机发电之前,对应的调速器必须解锁。

4、停机下机坑排除刹车等故障前必须拉开对应机组断路器的相应刀闸并经验明确无电压挂好接地线后方可下机坑工作。

五、全站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防火、防盗和防止坏人的破坏活动。

六、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积极妥善地处理,遇设备和伤亡事故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伤亡事故限24小时内报市安委会),并查明原因,属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定期对安全工具件的送检和试验,对不合格的工具件必须更换。

八、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权,遇责任事故发生,将取消年终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第9篇 某变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变电站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站长每年应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会用。

4.全站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5.站内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挪动,要做到随用随补。

6.变电站电缆夹层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夹层内不许乱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电缆竖井、室外电缆沟进入电缆夹层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7.电缆沟至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电缆夹层、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8.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修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变压器和储油设备区、主控室、配电室、库房附近均应设有消防设施,放置地点要有标志。

10.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应有消防设施。

11.蓄电池室、电缆夹层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12.站内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试验检查,并有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证。

第10篇 电站设备检修安全制度

电站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规范设备检修现场管理,确保作业安全、质量和工期,节约检修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2. 设备检修作业的组织

2.1 设备检修工作由电站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

2.2 根据工作计划和设备缺陷通知组织设备的检修工作。

2.3 在工作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检修工作。

2.4 根据《检修规程》和设备技术标准保证检修质量。

2.5 主设备大、中修由电站负责人聘请专业检修队伍检修,生产管理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按照《年度检修工作计划》开展检修工作。

2.6 设备的小修项目,由生产管理负责人指定工作负责人及其成员。工作负责人按有关检修程序的规定开展检修工作。

3. 现场作业管理

3.1 设备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站《安全规程》、《检修规程》、《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和生产计划管理制度。

3.2 负责人在进行现场作业时,必须把好“七关”。

2把好安全关。认真履行安全职责,检查安全隔离措施、作业现场、工器具是否安全及工作成员精神状态是否良好,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

2把好工序关。检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检修规程》,规范作业行为。

2把好质量关。做到检修质量不合格,不交工;零、部件不全,不交工;设备和检修现场不清洁,不交工。

2把好工期关。检修作业必须按工期要求完成,避免因检修质量造成返工而延误工期。

2把好资料关。检修作业结束后,工作负责人按要求填写检修交代,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检修报告。按《主设备小修、辅助设备大小修检修总结报告编制程序》执行。

2把好验收关。检修设备的验收按《设备维护工作终结程序》执行。

2把好成本关。检修作业要控制人工及材料物资成本。对领用的材料物资要节约使用,对更换的零部件要进行测试鉴定,能修复的必须修复,对剩余的材料物资或不能修复的零部件及废旧物资要及时退库。工作负责人应确认已领用的材料物资。

3.3 工作负责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发现有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现象,必须立即制止。

3.4 工作组成员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程》或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工作指令和安排。

4. 执行日期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1篇 水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1.水电站属于重要生产部位,外来人员必须履行出入登记手续。值班人员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持有效证件操作,必须会扑救电气火灾和正确使用灭火器。

2.值班人员要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操作制度、工作票制度、交接班制度、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管理制度。禁止在岗位内喝酒、吸烟、娱乐、睡觉等,严禁擅离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巡回检查制度,做好设备运行登记和工作记录。

3.值班人员必须熟悉水电机组、高低压配电室内电器设备的性能及运行方式,掌握操作技术。所内不得堆放杂物及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严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雷雨天气需要巡视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鞋,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5.进出高低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经常保持门窗完好,防止小动物进入和防盗工作;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高低压室。

7.停送电操作必须按照倒闸操作顺序依次操作,杜绝带负荷停送电 。

8.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刀闸和油开关,都应戴绝缘手套 ,带电装卸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上 。

9.在不可送电的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拦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上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 。

10.在春秋季检修或临时工作需要停电时,值班电工应该按照工作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装设遮拦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代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严禁约时或者电话通知停送电 。

11.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向值班人员交代清楚,并共同检查,然后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后,值班人员方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或检修设备合闸送电 。

12.验电时必须用电压等级合适,并且合格的验电器,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

13.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刀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以防突然来电。

14.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联系立即断开有电设备的电源,以进行抢救 。

1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干粉、四氯化碳、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高低压配电室门窗应加设网栏,防止鼠害。

车田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3年6月3日

第12篇 某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加强变电站安全管理的强度,实现标准化管理,特制定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目标管理

2.1 变电站每年应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结合变电站的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设备检修、操作计划,制定出变电站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上报主管部门。

2.2安全管理目标应结合本变电站设备、人员和工作实际,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

2.3按期对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小结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3.1变电站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应遵循《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以下简称“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工作票签发人应由工区(所)熟悉人员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熟悉安全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技术人员或经供电公司(局)主管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名单应由安全监察部门每年审查并书面公布。

3.2 “两票”的保存期至少为一年。

3.3 “两票”管理首先要把住执行前的审核关,考核重点应放在执行过程中,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

3.4 工作票

3.4.1工作票包括变电站第一种工作票、第二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事故应急抢修单。

3.4.2工作票使用前必须统一格式、按顺序编号,一个年度之内不能有重复编号。

3.4.3第一种工作票应在工作前一日预先送达运行人员,可直接送达或通过传真、局域网传送,但传真的工作票许可应待正式工作票到达后履行。第二种工作票、带电作业工作票可在当日工作开始前送达。

3.4.4工作票应使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3.4.5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必须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

3.4.6针对作业内容和现场实际,编制相应的危险点分析及控制单,与工作票一起送到变电站。二次回路有工作应按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填写《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3.4.7变电站运行人员接到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和现场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如不合格,应返回工作负责人,不受理该工作票。

3.4.8运行人员审核工作票合格后,根据工作票安全措施拦内填写的应拉开开关和刀闸,应装设地线、应合接地刀闸等,与实际所做的现场措施核实后,在相应的已执行栏内打“√”,并在“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内填写相应内容,经核对无误后,方能办理工作许可手续。

3.4.9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

a. 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已无电。

b. 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工作过程中注意事项。

c. 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

3.4.10 工作间断时,工作班人员应从工作现场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动,工作票仍由工作负责人执存。间断后继续工作,无需通过工作许可人。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开放已封闭的道路,并将工作票交回运行人员。次日复工时,应得到工作许可人许可,取回工作票,工作负责人必须事前重新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后,并召开现场站班会后,方可工作。若无工作负责人或监护人带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地点。

3.4.11工作票执行后加盖“已执行”章。

3.4.12使用过的工作票一张由变电站保存,每月由专人统一整理、收存;另一张工作票按本单位规定收存。

3.4.13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票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

3.4.14各单位工作票的填写应符合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3.4.15工作票使用的术语按照倒闸操作术语要求填写。

3.4.16变电站所使用的其它种类工作票按《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要求执行。

3.4.17对使用计算机生成工作票,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应严格执行。

3.5操作票

3.5.1除事故处理、拉合断路器(开关)的单一操作、拉开接地刀闸或全站仅有的一组接地线外的倒闸操作,均应使用操作票。事故处理的善后操作应使用操作票。

3.5.2变电站倒闸操作票使用前应统一编号,每个变电站在一个年度内不得使用重复号,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

3.5.3倒闸操作必须应根据值班调度员或运行值班负责人的指令,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令人和受令人应先互报单位和姓名,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包括对方复诵指令)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双方都要录音并作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必须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3.5.4操作票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

3.5.5操作票填写完毕后,要进行模拟操作,无误后,方可到现场进行操作。

3.5.6操作票在执行中不得颠倒顺序,也不能增减步骤、跳步、隔步,如需改变应重新填写操作票。

3.5.7在操作中每执行完一个操作项后,应在该项后面“执行”栏内划执行勾“”。整个操作任务完成后,在操作票上加盖“已执行”章。

3.5.8执行后的操作票应按值移交,每月由专人进行整理收存。

3.5.9若一个操作任务连续使用几页操作票,则在前一页“备注”栏内写“接下页”,在后一页的“操作任务”栏内写“接上页”,也可以写页的编号。

3.5.10操作票因故作废应在“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若一个任务使用几页操作票均作废,则应在作废各页均盖“作废”章,并在作废操作票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当作废页数较多且作废原因注明内容较多时,可自第二张作废页开始只在“备注”栏中注明“作废原因同上页”。

3.5.11在操作票执行过程中因故中断操作,则应在已操作完的步骤下面盖“已执行”章,并在“备注”栏内注明中断原因。若此任务还有几页未操作的票,则应在未执行的各页“操作任务”栏盖“未执行”章。

3.5.12 “操作任务”栏写满后,继续在“操作项目”栏内填写,任务写完后,空一行再写操作步骤。

3.5.13开关、刀闸、接地刀闸、接地线、压板、切换把手、保护直流、操作直流、信号直流、电流回路切换连片(每组连片)等均应视为独立的操作对象,填写操作票时不允许并项,应列单独的操作项。

3.5.14填入操作票中的检查项目(填写操作票时要单列一项)

a. 拉、合刀闸前,检查相关开关在分闸位置。

b. 在操作中拉开、合上开关后检查开关的实际分合位置。

c. 拉、合刀闸或拆地线后的检查项目。

d. 并、解列操作(包括变压器并、解列,旁路开关带路操作时并、解列等),检查负荷分配(检查三相电流平衡),并记录实际电流值;母线电压互感器送电后,检查母线电压表指示正确(有表计时)。

e. 设备检修后合闸送电前,检查待送电范围内的接地刀闸确已拉开或接地线确已拆除。

3.5.15倒闸操作术语及要求 各网、省公司应对倒闸操作术语做统一规定。

3.5.16填写操作票严禁并项、添项及用勾划的方法颠倒操作顺序。

3.5.17操作票填写要字迹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

3.5.18手工填写的操作票应统一印刷,未填写的操作票应预先统一编号。

3.5.19对使用计算机生成操作票,各单位应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4.倒闸操作安全管理

4.1倒闸操作分为监护操作、单人操作和检修人员操作。

4.2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4.3监护操作:由两人进行同一项的操作。监护操作时,其中一人对设备较为熟悉者作监护。特别重要和复杂的倒闸操作,由熟练的运行人员操作,运行值班负责人监护。

4.4单人操作:由一人完成的操作。

4.5单人值班的变电站操作时,运行人员根据下令人用调度电话传达的操作指令填用操 作票,复诵无误。

4.6实行单人操作的设备、项目及运行人员需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批准,人员应通过专 项考核。

4.7室内高压设备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由单人操作:

a.室内高压设备的隔离室设有遮栏,遮栏的高度在 1.7m 以上,安装牢固并加锁者;

b.室内高压断路器开关的操作机构用墙或金属板与该断路器开关隔离或装有远方操作机构者。

4.8检修人员操作:由检修人员完成的操作。

4.8.1经设备运行管理单位培训、考试合格、批准的本企业的检修人员,可进行220kv及以下的电气设备由热备用至检修或由检修至热备用的监护操作,监护人应是同一单位的检修人员。

4.8.2检修人员进行操作的接、发令程序及安全要求应由设备运行管理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审定,并报相关部门和调度机构备案。

4.9变电站监护操作程序

4.9.1操作准备 复杂操作前由站长或值长组织全体当值人员做好如下准备:

a. 明确操作任务和停电范围,并做好分工。

b. 拟订操作顺序,确定挂地线部位、组数及应设的遮栏、标示牌。明确工作现场临近带电部位,并订出相应措施。

c. 考虑保护和自动装置相应变化及应断开的交、直流电源和防止电压互感器、站用变二次反高压的措施。

d. 分析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

e. 根据调度任务写出操作票草稿,由全体人员讨论通过,站长或值长审核批准。

f. 预定的一般操作应按上述要求进行准备。

g. 设备检修后,操作前应认真检查设备状况及一、二次设备的分合位置与工作前相符。

4.10接令

a. 接受调度指令,应由上级批准的人员进行,接令时主动报出变电站站名和姓名,并问清下令人姓名、下令时间;

b. 接令时应随听随记,接令完毕,应将记录的全部内容向下令人复诵一遍,并得到下令人认可。

c. 接受调度指令时,应做好录音;

d. 如果认为该指令不正确时,应向调度员报告,由调度员决定原调度指令是否执行。但当执行该项指令将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或直接造成停电事故时,应当拒绝执行,并将拒绝执行指令的理由,报告调度员和本单位领导。

4.11操作票填写

a. 操作票由操作人员填写;

b. “操作任务”栏应根据调度指令内容填写。

c. 操作顺序应根据调度指令参照本站典型操作票和事先准备好的操作票草稿的内容进行填写。

d. 操作票填写后,由操作人和监护人共同审核(必要时经值长审核)无误后监护人和操作人分别签字,在开始操作时填入操作开始时间。

4.12模拟操作

a. 模拟操作前应结合调度指令核对当时的运行方式。

b. 模拟操作由监护人按操作票所列步骤逐项下令,由操作人复诵并模拟操作。

c. 模拟操作后应再次核对新运行方式与调度指令相符。

4.13操作监护

a. 每进行一步操作,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a.1. 操作人和监护人一起到被操作设备处,指明设备名称和编号,监护人下达操作指令。

a.2. 操作人手指操作部位,复诵指令。

a.3. 监护人审核复诵内容和手指部位正确后,下达“执行”令。

a.4. 操作人执行操作。

a.5. 监护人和操作人共同检查操作质量。

a.6. 监护人在操作票本步骤后划执行勾“√”,再进行下步操作内容。

b. 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值班调度员或值班负责人报告,弄清问题后,再进行操作。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不准随意解除闭锁装置。

c. 由于设备原因不能操作时,应停止操作,检查原因,不能处理时应报告调度和生产管理部门。禁止使用非正常方法强行操作设备。

4.14质量检查

a. 操作完毕全面检查操作质量。

b. 检查无问题应在操作票上填入终了时间,并在最后一步下边加盖“已执行”章,报告调度员操作执行完毕。

4.15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单人操作、检修人员操作管理办法。

4.16集控站倒闸操作各单位集控站(监控班、操作队)倒闸操作,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无人职守变电站管理规范》执行。

5.防误闭锁装置管理

5.1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防止电气误操作工作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5.2防误闭锁装置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中对防误装置的使用应有明确规定,电气闭锁装置应有符合实际的图纸;防误闭锁装置运行巡视同主设备一样对待,发现问题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及时上报;防误闭锁装置的检修维护工作,应有明确分工和专门单位负责。

5.3解锁钥匙应封存保管。解锁钥匙的使用应实行分级管理,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5.4解锁钥匙只能在符合下列情况并按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开封使用:

5.4.1确认防误装置失灵、操作无误。

5.4.2紧急事故处理时(如人身触电、火灾、不可抗拒自然灾害)使用,事后立即汇报

5.4.3变电站已全部停电,确无误操作的可能。

5.5每次使用后,立即将解锁钥匙封存,并填写记录。

5.6在倒闸操作中防误闭锁装置出现异常,必须停止操作,应重新核对操作步骤及设备编号的正确性,查明原因,确系装置故障且无法处理时,履行审批手续后方可解锁操作;3.4.7. 电气设备的固定遮栏门、单一电气设备及无电压鉴定装置线路侧接地刀闸,可使用普通挂锁作为弥补措施。

6.消防保卫管理

6.1消防管理

6.1.1按照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制定消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6.1.2变电站消防器具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定期检查消防器具的放置、完好情况并清点数量,记入相关记录。

6.1.3变电站的电缆隧道和夹层应有消防设施,控制盘、配电盘和开关场区的端子箱等电缆孔应用防火材料封堵。

6.1.4变电站设备室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规定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6.1.5变电站内易燃易爆区域禁止动火作业,特殊情况需要到主管部门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

6.1.6运行人员应学习消防知识和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定期进行消防演习。

6.1.7运行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6.2防盗窃管理

6.2.1变电站围墙的高度符合规定,市区变电站因特殊规定不设围墙的,必须制定有效的防护措施,报有关部门审查。

6.2.2重要变电站宜设警卫室,生活设施不宜与运行人员混用。

6.2.3外来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出示有关证件,经变电站人员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做好登记。

6.2.4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变电站应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存在故障的要及时处理。

6.2.5运行人员在巡视设备时,应兼顾安全保卫设施的巡视。

6.2.6变电站的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每日必须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6.2.7变电站围墙不得随便拆除,因工作需要确需拆除的,必须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征得同意,制定出有效的防盗措施后方可拆改。

6.3防破坏工作。

6.3.1变电站要根据所处的位置和重要性,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防止外人破坏设备的措施。

6.3.2重要节假日、活动、会议等保电期间,要加强对设备区的巡视和保卫工作。

7.防汛、防风、防寒工作管理

7.1变电站应根据本地区的气候特点和设备实际,制订相应的设备防高温、防寒和防风措施。

7.2变电站内应根据需要配备适量的防汛设备和防汛物资,防汛设备在每年汛前要进行全面的检查、试验,处于完好状态;防汛物资要专门保管,并有专门的台帐。

7.3定期检查开关、瓦斯继电器等设备的防雨罩应扣好,端子箱、机构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闭,密封良好。

7.4雨季来临前,对可能积水的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及场区的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疏通,做好防进水和排水措施。

7.5下雨时对房屋渗漏、下水管排水情况进行检查。

7.6雨后检查地下室、电缆沟、电缆隧道等积水情况,并及时排水,设备室潮气过大时做好通风。

7.7变电站应根据本地气候条件制定出切实可行防风管理措施,刮大风时,应重点检查设备引流线、阻波器、瓦斯继电器的防雨罩等是否存在异常。

7.8定期检查和清理变电站内的异物等,防止大风时引起设备故障。

7.9冬季气温较低时,应重点检查开关机构内的加热器运行是否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机构箱要采取防寒保温措施。

8.防小动物管理

8.1变电站应有防小动物措施,定期检查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8.2各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出入时随手将门关好。

8.3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道应严密封堵,因施工拆动后及时堵好。

8.4各设备室不得存放粮食及其它食品,站内厨房的各种食品有固定存放地点或专用存放器具。各设备室应搁放鼠药或捕鼠器械。

8.5各开关柜、电气间隔、端子箱和机构箱应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电缆层室、蓄电池室出入门应有防小动物挡板。

9.安全设施及交通标志的规范化管理

9.1变电站内设备及设施应符合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的要求。

9.2变压器和设备架构的爬梯上应悬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标示牌;

9.3蓄电池室的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9.4停电工作使用的临时遮栏、围网、布幔和悬挂的各种标示牌应符合现场情况和安全规程的要求。

9.5变电站内道路的交通标志应清晰醒目,进出车辆应低速行驶。

9.6变电站内的标志应统一、规范,并清晰醒目,与设备标志相协调。

10.安全工器具的管理

10.1变电站应配备足够数量有效的安全工器具,各种安全工具应有适量的合格备品;变电站人员应会正确使用和保管各类安全工器具。

10.2各种安全工器具应有明显的编号,绝缘杆、验电器等绝缘工器具必须有电压等级、试验日期的标志,必要时配置防雨罩,应有固定的存放处,存放在清洁干燥处,注意防潮、防结露。

10.3安全工具在交接班时和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发现损坏者应停止使用,并尽快补充。

10.4各种安全工具均应按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进行试验,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超期使用。

10.5携带型地线必须符合安全规程要求,接地线的数量应能满足本站需要,截面满足装设系统短路容量的要求。导线应无断股、护套完好、接地线端部接触牢固、卡子应无损坏和松动,弹簧有效。存放地点和地线本体均有编号,存放要对号入座。

10.6各种标示牌的规格应符合安全规程要求,并做到种类齐全、存放有序。安全帽、安全带应完好,数量能满足工作需要。绝缘靴、绝缘手套应定期进行试验。

11.低压漏电保安器的安装与使用

11.1变电站内所有检修工作的电源应有专用电源箱(盘),变电站使用的各种与人体直接接触的低压电器,均应安装漏电保安器;每个熔断保险,只能带出一个负荷。

11.2携带型的低压电器,漏电保安器应安装在移动的低压电源板上。

11.3使用中的低压漏电保安器应定期试验,对不起作用的漏电保安器及时更换。

12.危险品管理

12.1凡是在变电站内可能危害人身安全及健康的用品统称为危险用品。变电站内各类危险用品应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制定使用规定。专人负责监督使用。

12.2各类可燃气体、油类应按产品存放规定的要求统一保管,定期检查,不得散存。

12.3变电站内备用sf6气体应妥善保管,特别对使用过的sf6气体更应严格收存,专人保管。

12.4对变电站内废弃有毒的电力电容器要按国家环保部门有关规定保管处理。

12.5对变电站内蓄电池组使用的酸类物品应有专用库房,配置室内必须有自来水,以防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13.外来人员、施工人员安全管理

13.1进入变电站施工作业现场的施工人员应遵守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履行工作票手续,在作业中不准擅自变更安全措施。

13.2对于所使用的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必须履行相应的手续、经供电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进行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后,在供电公司工作负责人的带领下,方可进入变电站。如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变电站安全管理规定,运行人员有权责令其离开变电站。

13.3各级领导、外来参观人员等必须得到允许后,并戴好安全帽,在变电站运行人员的带领下方可进入设备场区。

13.4施工作业中使用变电站电源时,必须经变电站运行人员同意,并指定接引位置。

13.5不准动用工作票所列范围以外的电气设备。作业中发生疑问时,应先停止作业,立即报告运行人员。

14.安全文件管理及安全活动

14.1变电站站长在接到安全生产文件、通报后,应立即组织学习,传达到每位职工。对与本站有关的事故,结合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措施并具体落实。

14.2安全资料的管理应有效地指导变电站安全管理,进行规范化管理。

14.3变电站的安全活动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可全站或分值进行,由站长或值长组织,站长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活动。

14.4安全活动在学习、传达上级安全通报、文件等时,应结合本站实际,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同时总结一周来的安全生产情况,对照安全规程查找习惯性违章和不安全因素,并制订有效的防范措施。

14.5每次安全活动应认真填写记录,记录活动日期、主持人、参加人和活动内容。对学习内容讨论情况、事故教训及建议和措施应详细记录,不得记录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内容,不得事后补记。

14.6有关人员应定期检查“安全活动记录”的填写情况,对运行人员提出的建议和措施作出反馈,审查后签名。

第13篇 变电站安全防护制度

1 变电站安全防护制度可分为倒闸安全防护,作业安全防护和巡视安全防护。

1.1 倒闸安全防护:执行调度命令和变电站倒闸作业制度。

1.2 作业安全防护:

1.2.1 配电所进行检修作业时,工作执行人或配电所值班员为检修作业的安全监护人,时刻在场监督作业组成员的作业安全,除全所停电或邻近带电作业,工作组员不超过三人,且无偶然触及带电设备可能的作业外,工作执行人不得参加具体作业。

1.2.2 当作业人员较多或作业范围较广,可以设两个及以上工作组,由工作领导人负责统一指挥作业和总的作业安全。每个作业组可以设一名工作执行人,加强作业监护。

1.2.3 雷电时禁止在室外设备及与其有电气连接的室内设备上作业。

1.2.4 遇有雨、雪、雾、风(风力在五级以上)的恶劣天气时,禁止室外带电作业。

1.2.5 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在作业范围内的地面人员也必须戴好安全帽。

1.2.6 使用梯子作业时,登梯人员要先检查梯子是否牢靠,梯脚要放置稳固严防滑移,人字梯要有限制开度的拉链。使用时,梯子放置的位置要保证梯子各部与带电设备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且有专人扶梯。金属梯子下部梯脚应有防滑胶垫,梯子上只允许一人进行作业。

1.2.7 在配电所内搬动梯子或长大工具、材料、部件时,要时刻注意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10kv 为0.7m,35kv 为1.0m)。

1.3 巡视安全防护:

1.3.1 巡视时不得进行其它工作。

1.3.2 当一人单独巡视时,禁止移开、越过高压设备的防护栏或进入高压分间。

1.3.3 雷雨天气不要求巡视室外设备,若必须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必须穿绝缘靴、戴安全帽,并不得靠近避雷针和避雷器,且注意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

2 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

2.1 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订和修改,对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数量、质量及使用等进行监督检查。

2.2 必须根据作业性质、条件(空气中的氧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和器具。

2.3 防护器具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借用:

2.3.1 不准用过滤式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

2.3.2 严禁使用失效的防护器材。

2.3.3 严禁用防尘口罩(带换气阀)代替过滤式防毒面具。

2.3.4 使用防护器具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知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2.4 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记录,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应派专人保管,建立台帐,并按班交接。

2.5 定期校验和维护

2.5 运行人员要对个人劳动防护用具的完好、维护保养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公用劳动防护用具应定期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2.6 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两个月检查一次,滤毒罐要称量检查,面具进行气密性试验。

2.7 劳动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变卖。

第14篇 光伏电站安全信息报送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区域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依据国务院和国家能源局关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相关法规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从事电力生产、建设的电力企业向区域能源监管机构的安全信息报送工作。

第二章 报送范围

第三条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范围包括电力安全综合信息、电力事故或电力安全事件(以下简称“事件”)信息和自然灾害影响电力安全信息。

第四条 电力安全综合信息包括月度电力安全信息统计、年度电力安全情况分析报告,以及能源监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要求报送的其他信息,如重要保电信息等。

月度电力安全信息统计包括电力事故(或事件)信息统计、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报表内容及格式见附3。年度电力安全情况分析报告内容包括:全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事故规律研究、存在问题、风险分析及整改措施等。

第五条 电力事故是指电力生产(含建设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电力安全事故(专指《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事故)、电力人身伤亡事故(其统计范围见附1)、电力设备损坏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00万元以上的事故(简称“设备事故”),同时包括电力企业参与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的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信息。

电力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或可能对电力企业、电力行业和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电力信息安全事件,具体类型见附2。

第六条 自然灾害影响电力安全信息内容包括:自然灾害简况、电力企业人身伤亡情况、重要电力设施受损情况、发电机组和输变电设备停运情况(含配网)、对外供电(热)受影响情况(含停供用户数统计及重要用户受影响情况)、电力抢险救灾及供电恢复情况等。

第三章 报送原则及程序

第七条 电力企业应制定本企业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管理办法,完善报送工作程序,明确报送部门、人员和24小时联系方式,并报送能源监管机构,若有变动,应及时重新报送。

第八条 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的电力企业是信息报告的责任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信息报送工作负主要责任。其中,跨区跨省输电通道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时,涉及资产单位、运维单位、调度所在电网企业均有报告信息的责任;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电大规模脱网,发电企业、调度所在电网企业均有报告信息的责任;电力建设施工中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时,电力工程项目业主、建设、施工、监理等各参建单位均有报告信息的责任;委托运维的电力生产项目发生电力事故(或事件)时,委托单位、运维单位均有报告信息的责任。

第九条 电力企业报送电力安全信息,应当经本企业安监部门负责人审核,重要信息应当经本企业负责人签发。

第十条 电力事故(或事件)发生后,如果不能确定事故(或事件)等级,须先报告事故(或事件)情况,待事故(或事件)定级后再按相应报送条款进行报送。

第十一条 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应坚持“逐级上报”的原则,电力企业在所在区域有上级公司的,由上级公司汇总其下属企业的安全信息,统一报送能源监管机构。

第四章 报送时限及方式

第十二条 电力安全生产综合信息

电力企业应于每月2日前报送上月电力安全信息统计报表,次年元月5日前报送年度安全情况分析报告。

第十三条 电力事故信息

信息报告责任单位负责人应当自接到电力事故报告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能源监管机构报告,内容及格式见附4。

境外电力工程建设和运营项目发生较大以上人身伤亡事故的,事故发生企业在国内的主管企业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国家能源局报告。

第十四条 电力事件信息

电力事件类型中,第1、4、6、8、9、10、11、12、13、14、15项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信息报送时限参照电力事故报送时限执行。其它事件信息报告由责任单位负责人接到事件报告后12小时内向事件发生地能源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五条 自然灾害影响电力安全信息

电力企业应在自然灾害对电力安全造成影响后1小时内将本企业受灾和抢险救灾工作情况报告能源监管机构。灾情得到控制前,应即时报告受灾和抢险救灾最新工作动态;灾情得到控制后,应于每日17时前报告抢险救灾和供电恢复进展情况,直至电力设备(施)恢复运行和供电全部恢复后结束。

第十六条 紧急情况下,信息报告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汇报,再书面报告。报告后又出现新情况的,应及时补报。

第十七条 由地方政府牵头组织调查的事故,发生事故的企业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书》3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送能源监管机构。由企业自行组织调查处理的电力事故(或事件)应于调查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调查报告书报送能源监管机构。

第十八条 能源监管机构根据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需要要求报送的安全信息,电力企业应按要求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九条 能源监管机构对电力企业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定期对各企业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抽查。

第二十条 能源监管机构定期通报电力企业信息报送情况,每年对信息报送工作表现突出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一条 电力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报送信息的,由能源监管机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二条 电力企业报送虚假信息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由能源监管机构依据《电力监管条例》对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 电力企业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事故信息的,由能源监管机构依据《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对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附1

电力人身伤亡事故范围

1、电力生产(建设)类人身伤亡事故:包括电力企业人员从事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非电力企业人员从事电力生产(建设)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电力企业人员从事电力用户工程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2、交通类人身伤亡事故:包括厂(场)内交通事故,作业路途中发生的道路、水上等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交通部门牵头调查的交通事故除外)。

3、自然灾害类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自然灾害造成的电力生产(建设)人员的伤亡事故。

注:

1、“电力企业”范围依据《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规定执行。

2、发生上述电力人身伤亡事故的单位要按规定时限上报事故信息,事后定性与初判不符的可在后续统计中调整。其中,地方政府定性为意外的人身伤亡事故,取得国家能源局承装(修、试)资质的非电力企业从事电力用户业务时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电力企业人员私自从事工作范围以外涉电工作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不纳入事故信息统计范围。

第15篇 变电站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消防工作条例和有关部门颁发的消防制度,并制定消防措施。

2.变电站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定,每月定期检查一次消防器具的放置情况并清点数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站长每年应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和本站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做到人人会用。

4.全站人员应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

5.站内消防器具放置要便于使用,不得随意挪动,要做到随用随补。

6.变电站电缆夹层应无杂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夹层内不许乱拉、乱接照明或其它电源明线。电缆竖井、室外电缆沟进入电缆夹层和通往主控室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严密。

7.电缆沟至高压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封堵严密。在电缆沟与电缆夹层、高压配电室入口处和重要交叉口各侧加防火隔墙,并有明显标志。

8.室内及室外设备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检修需要时,应做好防火、防爆措施。

9.主变压器和储油设备区、主控室、配电室、库房附近均应设有消防设施,放置地点要有标志。

10.电容器室、蓄电池室应有消防设施。

11.蓄电池室、电缆夹层门上应有“禁止烟火”标志。

12.站内消防设施应定期进行试验检查,并有消防部门认可的合格证。

第16篇 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法律规章条款和有关文件精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一是为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二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使公司全体员工抓好安全工作,做到尽心尽责,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公司对所承建的工程安全负责。

三 、企业 法人代表对公司所承建的工程安全负责。

四 、建立安全领导小组

(1)、 公司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质安部等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李桂阳

成员:石龙电站所有员工

(2)、项目经理部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等为成员的现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三级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体系。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质检员、安全员

成员:施工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各工种班组长

五、加强领导。公司职能部门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检查,自觉增强安全意识,把安全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作为项目工程的头等任务来抓,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落实到实处。严格进行管理。

六、各项目经理部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层层落实,并与公司及项目岗位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落实到每位在岗员工,签字后留公司一份。

七、公司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所辖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限期整改。

八、公司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开展常年性的质量安全检查,既要进行拉网式检查,又要突出重点,每个项目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在三次以上,且每个月对公司的在建工程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九、强化安全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健全工作,要求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安全标语牌、安全纪律牌、施工现场“十不准”、安全十大禁令、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各岗位人员安全职责和各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等,公司不断加强对项目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加大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同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十、认真抓好安全、消防工作的“四落实”,即组织落实、责任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及上级和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真正做到防范于未然。

十一、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即工程项目在进行分部分项工程作业前和每天作业前,由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长和全体施工人员将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说明。基本要求和具体内容:

1、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

(1)逐级交底制度,由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技术人员向施工班组长,施工班组长向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交底;

(2)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险因素和存在的问题;

(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交接底应采用书面形式。

2、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1)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危险部位;

(3)针对危险部位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4)作业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作业人员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和规范;

(6)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采取的措施和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躲避和急救措施。

3、每天作业前,各施工班组长应针对当天的工作任务、作业条件和作业环境,就作业要求和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向具体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和交底内容记录在班组活动记录中。

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一般与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同步进行。对施工工艺复杂、施工难度较大或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当单独进行各工种的安全技术交底。

4、双方在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上签字确认,主要防止走过场,并有利于各自责任的确定。

十二、严禁违规指挥和违章作业,坚持执行持有关管理机关颁发的有效岗位证上岗,杜绝无证上岗和混岗作业。

十三、按规定成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预案领导小组,凡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时按预案展开工作。

十四、凡出现了重大安全事故,各项目经理部应在24小时内将事故的情况电话和书面上报公司,对隐瞒不报的工程项目,公司将对项目经理和安全员进行严肃处理。

注: 本管理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希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第17篇 330kv变电站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本站全体运行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指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证安全生产。

2各级运行人员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职责,任何工作首先要考虑安全,遵守有关规定。

3班站人员的安全与职责:

3.1站长安全职责

a.站长为本站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站人员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对所辖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b.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控制异常和未遂的安全目标,按设备运行状况进行技术分析预测,及时发现异常,进行安全控制。

c.带领本站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制止违章行为,组织学习事故通报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d.认真开展安全活动,召开班前、班后会和每周一次的安全活动。负责和督促本站人员做好每项工作任务的危险点分析预控卡。开展好本站的定期安全检查活动,落实上级下达的反事故措施。

e.做好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对全站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教育,掌握现场急救,提高事故理能力。

f.经常检查本站工作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及缺陷及时登记上报,做好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及管理。

3.2技术员安全职责:

a.督促本站人员的安全学习,严格执行“两票三制”。

b.负责本站安全技术培训及岗位培训。

c.提供本站及专业方面的事故报告,对所发生的事故、障碍、异常提出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d.协助站长搞好本站技术安全工作,负责本专业方面的技术安全工作。

e.负责“两票”统计考核,安全工器具和消防器材的管理及验收工作。

f.负责本站人员的安全教育、安规学习、考试等工作。

g.督促运行人员对工作现场安全措施的实施及危险点分析。

3.3本站人员安全职责:

a.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认真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措施。

b.认真执行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

c.在工作现场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工器具。

d.各负其责,相互关心。随时制止他人的违章违纪行为。

e.积极参加站上的安全活动,并提出安全生产工作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及要求。

3.4根据本站实际情况,每年制定三措计划。

3.5做好防火、防鼠管理工作,按防火、防鼠各分项制度开展工作。

3.6做好安全记录管理,安全运行记录同期达到上级规定时应上报,此项工作由安全员负责。

3.7建立个人千次操作无差错记录,对达到千次操作奖励标准的由要本站安全员负责上报。发生个人责任事故、误操作事故或严重违章行为均应终止千次统计及个人安全记录。

3.8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贡献的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规定,严重违章的个人给予重罚。

3.9临时工的安全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a.本站如需使用临时工,须经变电工区领导批准,按有关规定审批。

b.禁止临时工从事有危险的、有安全技术要求的工作,如电气设备的操作、设备本体上的工作、运行电缆敷设等工作。

c.临时工进入生产现场,必须由工作人员带领。工作前应由工作负责人对临时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交清工作任务、范围及有关注意事项,实行全过程安全监护。

d.使用非生产性临时工,应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签订安全协议书。

f.此项工作站长全面负责,各值运行人员应积极配合,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对违章行为及时制止。

第18篇 z电站安全例会制度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营造企业良好的安全氛围,提高安全生产能力,有效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电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电站负责人主持,主要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及分析当前的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防范措施和解决办法,并决定有关安全工作重大事宜。对上年度安全工作全面总结和表彰,并且计划部署下年度安全工作。

三、电站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应在年度总结汇报安全生产及设备管、用、养修情况,讨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及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采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预防工作。

四、电站每月不得召开少于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当月安全生产情况,对生产工作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解决处理意见,部署下月的工作。

五、月安全例会由电站负责人或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组织召开。

六、安全会议实行签到制,由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统计并作为职工考勤的组成部分,纳入个人考勤范围。对未经请假,无故不参加会议的按旷工处理。

七、安全会议要有专人记录,每次会议都要将会议的有关内容记录清楚。

第19篇 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其它各项制度

1、变电站为我公司重点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工作由站长负责,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制度。

2、凡进入本站检查、参观、学习的人员必须持公司介绍信或有上级领导带领的人员方可进入。

3、进入站内工作的车辆,必须听从站内负责人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严格遵守站内的规章制度

4、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枪支弹药带进站内

5、变电站内的消防器材不得挪用要有专人负责。

6、严禁外人进入站内,本站通讯电话一律不准外借。

7、变电站无权留宿外来人员,因工作需要留宿的,必须请示上级领导。

承德县建龙矿业公司

第20篇 电网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

电网公司变电站安全保卫制度

一、进出站管理

1、非变电站运行人员(如清洁、生活及保卫人员等)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变电站。

2、非本单位人员进入变电站必须由变电站保卫人员核实相关手续,并向值班人员汇报,经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填写变电站进出人员(车辆)记录。

3、工作人员进行检修、试验等工作时凭工作票或工作证由变电站保卫人员进行核实后方可进入。并填写变电站进出人员(车辆)记录。

4、进站人员或车辆必须听从变电站保卫人员或运行人员的指挥和安排,进站人员或车辆在站内期间如有违规行为,变电站保卫人员或运行人员有权进行制止,情况严重时向供电局有关部门汇报。

5、变电站保卫人员或运行人员有权对进出变电站的人员进行询问。

二、防盗管理

1、变电站保卫人员正常情况下必须锁闭站门。

2、变电站运行人员正常情况下必须锁闭设备室及各功能室门窗。

3、装有防盗报警系统的变电站,保卫人员应定期检查、试验报警装置的完好性,有故障的要即时处理。

4、变电站保卫人员每日必须对变电站大门、围墙、重要设备周围及其它要害部位进行巡视,发现问题立即向值班负责人汇报。

《z电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汇编(20篇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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