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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汇编总则(20篇范文)

更新时间:2024-11-20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总则

有哪些制度

生产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 质量控制:实施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检验程序,保证产品的合格率和稳定性。

3. 生产流程规范:明确各工序的操作步骤和责任分工,提高生产效率。

4. 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和保养生产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5. 环保措施:遵守环保法规,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排放。

6. 员工培训: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

是指什么

生产制度是指企业为实现高效、安全、有序的生产活动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它不仅涵盖了生产过程中的各项具体操作,还涉及到员工行为规范、责任分配、管理监督等多个层面。通过这些制度,企业能够规范生产行为,降低风险,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品质,同时营造出良好的工作环境。

重要内容

生产制度的重点内容包括:

1. 安全规程:详细规定操作设备的安全流程,防止误操作引发事故。

2. 应急预案:预先设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以快速有效地控制局面。

3. 质量标准:设定产品和工艺的明确质量指标,指导生产过程。

4. 绩效考核:通过考核机制激励员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5. 沟通机制:建立有效的沟通渠道,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问题的及时解决。

制度流程

1. 制度制定:由相关部门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行业标准,起草生产制度。

2. 征求意见:广泛听取员工和管理层的意见,完善制度内容。

3. 审核批准:由高层管理者审批,确保制度的合规性和可行性。

4. 实施与执行:发布并执行制度,同时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

5. 监督与反馈:设立监控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及时收集反馈。

生产制度是企业的生命线,它的完善和执行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每一位员工都应熟悉并遵守生产制度,共同维护一个安全、高效、文明的生产环境。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总则范文

第1篇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制度总则

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1.1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2篇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11

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十一)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3、所有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测试。

4、现场施工用电、汽焊等必须事先向甲方工程部或保安部申请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

5、严禁在施工现场酗酒、动炊、留宿和私拉电线。

6、工作中严禁打闹、闲谈、吃东西、开玩笑等。

7、严禁在施工现场随处大、小便,违者处罚。

8、每日做到活完脚下清,确保作业面清洁、卫生。

9、对施工现场成品人人有义务进行保护。

10、历行节约,禁止浪费。

11、认真贯彻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条约和消防安全有关政策法规。

第3篇 石料厂现场安全监控制度

为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杜绝各类违章作业,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规定,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作业现场的安全由企业负责人全权负责,从业人员应服从企业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科负责对本厂各区域实施全面安全管理,各岗位人员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生产职责。

2、本厂建立作业现场安全保障体系。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本厂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本厂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并在作业过程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本厂实行全面安全管理,从业人员佩戴的劳动防护用品及设备、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安全标准。各场所根据不同作业类型和周围环境及天气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作业现场存在事故隐患的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志。

4、作业现场暂时停工的,安全科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产生的相关费用,企业负责承担。

5、企业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作业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6、本厂应当在作业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噪声及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7、企业内部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8、作业人员应当遵守企业制定的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作业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作业现场。

9、作业人员有权拒绝在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下进行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0、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劳动防护用品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11、作业现场的运输设备、铲装设备、穿孔设备、破碎设备及凿岩设备必须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机构对检测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12、对重大危险因素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作业过程应当设置专人进行监控的,必须设置专人进行现场监控。

第4篇 施工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开工前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存放、使用等危险距离,均应符合规定的安全距离。

4、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的规定。

5、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6、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以防发生电气火灾。

7、发现火警时候,都应迅速准确地报警积极参加扑救。

8、负责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防火警惕性。

9、定期实行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对于难于消除的隐患要限期整改。

10、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5篇 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是当前企业关注的热点,对促进安全生产、消除管理失误,防止事故发生,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形象,推动安全工作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青岛分公司结合公司自身的特点,借鉴其他先进企业的宝贵经验,特制定如下现场安全管理标准:

1.厂区交通通道标准要求:

1.1通道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井盖、下水道盖等必须保持完好,发现损坏的及时修复。

1.2公司区域内道路、厂门、弯道、坡道、单行道、交叉路、危险品库以及禁止停放各种车辆地段,必须设有交通信号或明显标志。

1.3公司区域内交通道路两侧路灯必须保持完好,有足够照明。

1.4利用通道一边停置车辆的应有划线(白色)标志,但不得超过通道中心线。

1.5道路土建施工应有警示牌或护栏,夜间要有红灯警示。

1.6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一至二米,堆放要牢固,跨越道路拉设的绳架高度不得低于五米。

2.厂区内车辆管理标准要求:

2.1不得在转弯处及公司主干道上停置车辆。

2.2 自行车、摩托车按规定存放在车棚内或指定位置,禁止在厂区内骑车。2.3轿车、吉普车、面包车等除特殊情况外,一律不准进入生产区,严禁出租车进入厂区。

2.4厂区内各种车辆执行限速5公里/小时的规定,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3公里/小时。

2.5 一切运载车辆应注意安全行驶,不允许乱停乱放,需停置的车辆必须停靠在定置线内,严禁违章搭载和野蛮行车。

2.6手推车载货时,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一米,左右不准超过二十厘米,全长不准超过三米,载重量不准超过五百公斤,不许两车共载一物。

2.7机动车载物宽度不准超出车厢,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准超过四米,长度前后不准超过车身二米。

3.车间内安全通道标准要求:

3.1安全通道标记应醒目、清晰,通道平坦,无台阶、坑、沟或斜坡,双线平行、笔直。

3.2车行道宽1.8m,人行道宽1m。

3.3安全通道必须畅通,各类材料、设备、工位器具不能侵占安全道。

3.3安全通道应有醒目标志,“安全出口”等安全标志牌应有夜光效果,高度不得超过1米。

4.生产区域地面状态标准要求:

4.1路面应平整、无台阶、无坑沟、无积水、无油脂、无绊脚物品等。

4.2在生产区域内所设置的坑、壕、池应加盖或有护栏。坑:指深0.5m、凡是脚能踩入坑内的均称坑,无规定面积的要求。壕:深≥0.2m,宽≥0.1m。池:指深0.8m或地上边沿高0.8m,存放液体的。凡在厂房内搭建平顶房,并利用平顶作堆场的,或者利用厂房屋顶当作作业面的,应有足够的承重强度或防护栏杆。

4.3及时清除工业垃圾、废水及废物等。

5.生产区域内物品、设施管理标准要求:

5.1摆放整齐,平稳可靠,摆放不得妨碍操作;

5.2生产岗位办公桌上不得放暖水瓶。

5.3生产工作场所应悬挂职业健康安全警示标识,张贴时应不低于1.5米,过时的、破旧的应及时清除或更换。

5.4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不得小于0.5米。

5.5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采用的贮存方式应与其性质相适应,对不能配装的危险品必须严格隔离。

5.6危险品和普通物品同库存放时应保持适当的距离。

5.7遇水燃烧、易燃、易爆及液化气体等危险品不得在露天地贮存。

5.8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暂存库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3日量,生产现场最大堆放量不得超过2日量,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规定》。

5.9危险化学品搬运时应轻拿轻放、禁止野蛮装卸,运输过程中应有可靠的防止发生晃动或滑动的安全措施。

5.10废油漆、油料、纸箱、泡沫等集中回收处理;油漆等易燃品应统一存放库房内。

5.11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执行“三定”管理。即定人管理、定位管理、定期更换管理。

5.12灭火器箱、消防箱前不得放置其他物品,消防箱内必须配备f扳手,水带应采用双头卷。

5.13消防器材的放置地点要经生产部审定,原则为不影响生产现场的正常操作,便于取用、醒目的固定位置,并放置于特制的箱内,有明显标志,严禁悬挂于墙上。

5.14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乱扔乱放,应单独存放,并在工作期间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要求:

6.1施工现场周围应当设置遮挡围栏,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6.2施工单位应该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6.3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6.4施工中动火现场必须清除易燃物品,将动火附近的下水井、地沟、电缆沟等予以封闭,用坚固不燃的隔板或者阻燃毡布与周围隔开,防止火花飞溅。

6.5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夏季不得放在日光下曝晒,且气瓶上严禁放置电焊地线。

6.6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性气体,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和乙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6.7焊机要采取防晒、防雨或防接触蒸汽和水进入的措施,其电源和控制箱也应防雨,并保持清洁,安装高度不得低于1.5米,控制箱应上锁。

6.8电焊作业现场应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必要时进行强制通风,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6.9施焊、割作业场所半径10米内不得存有易燃易爆物品,且在动火前按公司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才能施焊、割作业。在更换焊条时,严禁乱扔焊条头。

6.10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机械防护装置(如防护罩、保护盖等),且不得任意拆除。

6.11临时线需用绝缘良好的电缆线,其截面应满足用电负荷和机械强度的要求,悬空架设或沿墙放设,室内离地不得低于2.5米,室外不低于3米,禁止在树上、脚手架或金属栏杆上挂线,穿越门窗(尤其是金属门窗)使用时要加装固定防护套。

6.12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管、门窗等应距0.3米以上,在道路交叉处应高于4.5米。

6.13临时线装在户外的开关、熔断器等电器设备应有防雨雪设施。

6.14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36v以下的电压。

6.15施工机械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乱扔乱放。

第6篇 简明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罚款制度范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任何工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20 元;班组成员中有三人不戴安全帽,罚班组长 500 元;帽壳己换,不起安全保护作用的每发现一人次罚 20 元。一人连续被罚三次以上,将停工学习、教育,因不戴安全帽而发生了轻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自负。

2.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穿拖鞋、高跟鞋,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 20 元。班组成员一次有三人被罚,罚班组长 100 元。

3. 酒后人员严禁作业,违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酒后作业发生任何事故后果自负,造成他人事故者,除承担经济责任外,将视情节追究其法律责任。

4. 严禁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发现带小孩进入现场每人次罚款 50 元,因小孩年幼无知而造成个人人身安全事故责任,由监护人自负,因乱动机械设备而造成经济损失者,由监护人全部负责。

5. 严禁任何机械工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发现在工作岗位看书、干私活每发现一人次罚 50 元,私自将机械交给非专业人员驾驶,每发现一人次罚 100 元,处罚后仍不改正者,加倍处罚。

6. 木工区易燃处严禁吸烟,发现违者每一人次罚款 20 元

7. 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违反操作规程,违反安全纪律罚款 20 元/人次。

8. 接到隐患整改单后,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者,罚款 200 元/人次。

9.脚手架上各施工班组物件,未及时清理,罚款 100 元/人次。

10.擅自拆卸安全栏、门、网、脚手架、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任意拆除和挪动脚手架基本构件,任意破坏消防器材者,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11.严禁上、下施工,攀翻脚手架,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

12. 高处作业向下抛扔物品,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100 元。

13. 严禁非专业电工任意拉线、接电、拆电缆、电线、电动机具以及开关、插座等,每发现一人次罚款 200 元,由此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自负。

14. 各班组未能按有关安全规范施工,经发现并被要求限期整改的,未能在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完成的,每次罚款班组长 1000 元以上。在延期整改时间还未能按时完成的,予以重罚,起点罚金 2000 元以上。

第7篇 现场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报告、监控和整改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落实安全责任制,实现安全管理目标,按国家的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公司要组织经常性的安全大检查,特别是节假日前后、雨季及特殊情况时加强检查力度。

2、各车间(采场)每月进行两次定期安全检查。

3、各车间(采场)每天上班预先检查职工是否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是否违章上岗。发现有违章上岗现象必须坚决制止。

4、各车间(采场)每天班前、班间、班后须对各作业岗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违章作业及时制止,重大问题及时上报。

5、对检查出的隐患必须有记录,重大隐患须有报告、整改方案,做到“三定”即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督办人,必须有整改回复书,验收记录签字;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必须进行监控,并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报上级处理,情况危急的及时撤除现场人员。

6、各车间(采场)须认真,细致做好各项安全检查记录。各类安全检查资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7、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需建立台帐。

第8篇 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二)

1、新工人入场,道德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2、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4、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5、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6、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7、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8、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

9、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0、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1、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2、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3、施工现场地需挂贴安全施工标牌。

1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第9篇 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8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依据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计划、国家有关规定。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员负责实施。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册》、《特种人员名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办公室实施。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建筑法》、《生产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卡相关内容。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持上岗证,每年还必须根据长春市有关部门安排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指定部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必须按规定进行复训、年审。

9、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知识教育。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育,方准上岗作业。

11、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b、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资料要收集归档,职工要进行书面考试,试卷编号存档。

12、随着季节的变换,要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冻防滑,防署防雷,防风防讯等教育。

13、随着施工的进程,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阶段性的安全教育。

14、节假日前后,要针对思想麻痹和不稳定,纪律松懈而易发事故的特点,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时间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日常教育,搞好现场教育。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形势拓展内容,要包括文明、卫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

17、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事故急救知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后,由于抢救不当,造成扩大事故的后果。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 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 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 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 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 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 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 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 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 电箱管理规定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l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 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

2 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 电焊工

2.1.1 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 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 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 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 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 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 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 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时。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更换保险装置时。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2.1.11 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l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2.1.13 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2.1.14 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2.1.20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20)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l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l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 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 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2.2.3 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

2.2.4 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3 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化,保证施工现场用电安全,制定此制度。

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用电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1 宿舍照明不得乱拉接线,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

1.2 仓库、食堂等场所不得擅自安装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时,必须经现场电气技术人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3 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室内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灯泡。

1.4 现场使用设备(除固定设备外)在使用时必须设置三级开关箱,不得强迫电工将使用设备、器具的电源线直接接在远离设备的二级配电箱上。

1.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合格证和资质证明不全的不合格产品;安全电气产品必须经过国家专业检测机构认证。

1.6 开关箱应直接控制用电设备。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1.7 每台用电设备都必须设置独立漏电开关,严禁用一个开关控制两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包含插座)。

1.8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开关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倾斜放置,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5m。

1.9 施工用电源线、设备线不得有破损,有破损处必须包扎良好,否则不得投入使用。

1.10 现场使用设备及三级箱的电源线不得在钢筋或地上拖拉,电缆导线必须用木方、绝缘导管或绝缘皮保护,以防电缆、导线绝缘破坏而伤人。

1.11各设备、线路、开关箱存在问题时或使用不方便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及相关设备维修人员处理。

1.12 用电人员应做到:

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若发现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线和开关箱存在问题,应及时报告电气专业管理人员,并由电工解决。

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物体,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

1.13 电箱管理规定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接电气设备。

工作人员使用各种电器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l

任何单位、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操作证人员进行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工作,更不准强令电工违章作业。

专业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用电行为,有权向安全部门报告。

电箱安装就位后,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 现场使用移动照明时,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电缆、导线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并经电气技术员同意,并安排专业电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况工作时,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低压照明,不得擅自乱拉接线: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以上规定必须严格执行,违者每条罚款100元

2 常用机具及操作人员应达到以下操作要求:

2.1 电焊工

2.1.1 金属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外埠来京从事电焊作业的人员,必须持原所在地地(市)级以上劳动安全监察机关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明,并申请换领《北京市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非电焊工严禁进行电焊作业。

2.1.2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和戴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

2.1.3 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m范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 雨、雪,风力五级(含五级)以上天气不得露天作业。雨、雪后应清除积水、积雪后方可作业。

2.1.5 操作前应首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和焊机的各接线点等,确认安全合格方可作业。

2.1.6 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 在密封容器内施焊时,应采取通风措施。间歇作业时焊工应到外面休息。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v。焊工身体应用绝缘材料与焊件隔离。焊接时必须设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熟知焊接操作规程和抢救方法。

2.1.8 施焊地点潮湿或焊工身体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湿时,严禁靠在带电钢板或工件上,焊工应在干燥的绝缘板或胶垫上作业,配合人员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板上。

2.1.9焊接临时接地线头严禁浮搭,必须固定、压紧,用胶布包严。

2.1.10 操作时遇下列情况必须切断电源:

改变电焊机接头时。

更换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时。

转移工作地点搬动焊机时。

焊机发生故障需进行检修时。

l 更换保险装置时。

工作完毕或临时离操作现场时。

2.2.1.11 高处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l 必须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并系在可靠的构架上。

必须在作业点正下方5m外设置护栏,并设专人监护。必须清除作业点正下方区域易燃、易爆物品。

l 必须戴盔式面罩。焊接电缆应绑紧在固定处,严禁绕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业。

l 焊工必须站在稳固的操作平台上作业,焊机必须放置平稳、牢固,设有良好的接地保护装置。

2.2.1.12操作时严禁将焊钳夹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将焊接电缆挂在脖颈上。

2.2.1.13 焊接时二次线必须双线到位,严禁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焊把线必须加装电焊机触电保护器。

2.2.1.14 焊接电缆通过道路时,必须架高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2.2.1.15焊把线不得放在电弧附近或炽热的焊缝旁。不得碾轧焊把线。应采取防止焊把线被尖利器物损伤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必须将地线和把线分开。并确认火已熄灭方可离开现场。

2.2.1.17电焊机必须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介质、远离高温高湿和多粉尘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机应搭设防雨棚,焊机应用绝缘物垫起,垫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2.2.1.18电焊机必须设单独的一机一闸箱,箱内必须是漏电开关。一次侧电源线长度应不大于5m,二次线焊把线长度应不大于30m。两侧接线应压接牢固,必须安装可靠防护罩。

2.2.1.19电焊机的外壳必须设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

2.2.1.20电焊机焊接电缆线必须使用多股细铜线电缆,其截面应根据电焊机使用规定选用。电缆外皮应完好、柔软,其绝缘电阻不小于1mω20)焊钳和焊接电缆应符合下列规定:

l 焊钳应保证任何斜度都能夹紧焊条,且便于更换焊条。

焊钳必须具有良好的绝缘、隔热能力。手柄绝热性能应良好。

l 焊钳与电缆的连接应简便可靠,导体不得外露。

焊钳弹簧失效,应立即更换。钳口处应经常保持清洁。l

l 焊接电缆应具有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

l 焊接电缆的选择应根据焊接电流的大小和电缆长度,按规定选用较大的截面积。

2.2 打夯机操作要求

2.2.1 打夯机械的操作手柄必须采取绝缘措施。

2.2.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鞋、手套、两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负责整理电缆。

2.2.3 夯土机械必须装设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小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

2.2.4 夯土机械的负荷线应采用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其电缆长度应小于50m。

3 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安全要求

3.1 电动工具的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隔离开关,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3.2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选择无接头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其应符合 gb1169-74《通用橡套软电缆》的要求,其中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只能用作保护线。

3.3 施工现场优先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 s的漏电开关

3.4 在狭窄场所施工,优先使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如果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型的漏电保护器,把隔离开关或漏电开关装在狭窄场所外边并应设专人看护。

3.5 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应采用耐气侯型的橡皮护套铜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3.6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外壳、手柄、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接线牢固

3.7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电气专业及安全检查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现场的安全检查,落实各项问题的整改,总包方有权利和义务对分包方及人员进行教育和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

第11篇 安全作业监理的现场管理及奖罚制度

一、现场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坚决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人员应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到岗到位,坚持安全工作原则,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

3、要求施工人员进场作业,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听从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服从安全人员的管理。

4、进场作业必须配戴安全帽,登高作业应系好安全带,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作业场所,不得在作业场所内乱窜乱跑、打闹嘻戏。

5、严格执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认真按爆破操作规程和爆炸物品管理制度执行,杜绝违章作业,违章使用。

6、要求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保险。

二、奖罚

1、监理人员的奖励和罚款每年初根据不同的安全风险与工作难度而定。

2、年终考核得分为60分者,不奖不罚;60分以上者,每增一分,奖励该部门最高奖励金额的2.5%;60分以下者,每少得一分,罚最高罚款金额的2.5%,罚至最高罚款金额为止。

3、隐瞒事故不报,弄虚作假的,取消全部奖励,并处以罚款1000元。

4、所发奖金,其中50%给签字人,其余发给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人员;所处罚款从部门签字人工资中扣除,不得报销。

5、连续发生同类事故或重大事故的除对有关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外,还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责任人根据事故的程度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6、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凡当年发生安全生产重大伤亡

事故的,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评先进。具体安全管理考核计分办法见下表。

安全管理考核计分办法

考核内容 扣分办法

年初有布置、年终有总结。

季节性安全工作有布置、有检查,定期研究工作。

建立、健全、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检查制度。

部门责任人亲自抓,分管人员明确。

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兼职安全员。

按规定参加安全业务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件。

部门内部坚持正常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报告事故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

1、年初无部署扣5分,年终无总结扣2分;

2、工作部署未突出重点部位和重点季节扣除1-2分;

3、不坚持安全例会或定期研究扣2分;

4、季节性安全工作无布置扣1分,无检查扣1分。

5、无规章制度扣7分;无应有的操作规程扣7分;

6、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各扣1-3分;

7、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不到位扣2-5分;

8、不层层签订责任书扣3分,责任书制度不规范、不具体扣1-2分;

9、平时不检查扣2-5分,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不整改或不力的扣1-5分;

10、部门负责人不亲自抓扣5分,分管人员不明确扣4分;

11、所发生的事故查处不力扣2-5分;

12、未配备安全员扣3分,安全员配备不全扣1-3分;

13、安全职责不落实扣1-3分;

14、消防组织不健全扣1-3分;

15、消防设施不配套、不完善扣1-3分;

16、安全、消防活动不组织、不参加或不经常扣1-3分;

17、部门负责人未持证扣1分;

18、安全员持证率80%以上不扣分,80%以下每少10%扣1分;

19、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不全扣1-2分;

20、三级教育不经常扣1-3分;

21、报告、报表不报扣4分;事故调查报告材料不规范的扣2-4分;不及时或报表不齐全、不完善各扣1-2分;

22、不建立台帐扣3分;台帐资料整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扣1-2分。

第12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制度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单位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分段发包或者指定的专业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发生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2)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工程项目安全保障体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应当建立以第一责任人为核心的分级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当负责本工种的安全生产。项目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技术交底,被交底人员应当在书面交底上签字,并在施工中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应当符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天气条件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的显著或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警示标牌。

(4)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中可能导致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设施等做好专项防护。

(5)施工现场暂时停工的,责任方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并承担所需费用。

(6)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在施工现场设置有效的消防措施。在火灾易发生部位作业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应当采取特殊消防措施。

(7)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及噪声。振动对人和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8)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工作区与生活区分开设置。施工现场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应当经过设计计算,装配式的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项目经理对上述建筑物和活动房屋的安全使用负责。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必要的医疗和急救设备。作业人员的膳食、饮水等供应,必须符合卫生标准。

(9)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建设工程安全标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人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等产品。

(10)作业人员有权对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危险区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

(11)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责任制度。

(l2)施工单位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该用具和设备进场使用之前必须经过检查,检查不合格的,不得投人使用。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13)进人施工现场的垂直运输和吊装、提升机械设备应当经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3篇 机电安全检查与现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机电专业安全检查与现场管理是机电工作的重要基础,为全面落实《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夯实基础,使机电工作更好地为我矿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矿各单位要加大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力度和考核力度,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做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机电管理部是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牵头单位,负责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考核工作。

第四条 各单位负责所管辖范围内的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第三章 管理规定

第五条 井下机电设备完好检查规定

(一)井下机电电气安全和设备完好检查由机电管理部牵头负责,各相关专业组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受检班组接到检查通知后,应积极配合,派人参加检查;

(二)每月5日、15日、25日定为固定检查时间(特殊情况顺延),其它时间进行不定期抽查。每次检查完毕,将三定表下发给责任班组,督促责任班组限期整改。检查人员要在规定期限内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复查,对在规定时间内无故不处理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

(三)井下电气安全和设备完好的检查必须严格按照下列规定进行:《煤矿安全规程》、集团公司下发的《井下防爆检查50条》、《晋城煤业集团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上级有关文件规定;

(四)检查内容应包括井下各种机电设备完好、三大保护装置、电缆、小型电器、供电系统、安全保护设施、事故隐患、各种违章现象、文明生产、各种记录、试验报表、整定值、图纸资料等;

(五)参加检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各种规程和标准,精通业务。对检查工作严肃认真,有高度的责任感;

(六)机电质量标准化现场检查的考核见附件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考核细则》;

(七)电缆吊挂标准见附件四。

第六条 防爆设备入井验收规定

(一)防爆设备入井前,使用班组通知机电管理部防爆检查员现场检查验收设备的隔爆性能,经检查合格的,使用单位领料人在《防爆设备入井验收登记》上签字,由防爆检查员在该设备上粘贴防爆合格证后,准许该设备入井;

(二)凡在井下发现无防爆合格证的防爆设备,不论其是否接火,一律以失爆论处;

(三)本质安全型电(气)器设备、监测监控及关联设备,按防爆标准检查执行;

(四)防爆检查员在验收期间,必须忠于职守,坚持谁验收、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

第七条 抗静电阻燃机电材料入井管理规定

(一)井下生产需要的电缆、胶带、胶管、瓦斯抽放管、聚乙烯管路等物资,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材料;

(二)各种抗静电阻燃材料的采购计划机电部上报,新购置的阻燃材料必须具有煤安证、阻燃和抗静电试验报告,及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并机电部存档管理。

(三)仓库严格库存管理制度,不合格的产品严禁入井使用,相关资料不齐全的不得发放。

第八条 设备包机制

(一)使用班组对所管辖设备实行包机管理。设备包机必须专人负责,确保所有机电设备、电缆、管线、安全保护装置落实到人;

(二)包机人必须做到“五包”:包生产出勤、包机电设备完好、包安全经济运转、包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达标。必须严格按设备的技术要求进行维护、保养,如实填写设备包机牌上相关内容,保证机电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三)运行中的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维护,使设备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杜绝失爆;

(四)井下设备贴挂标识标准见附件三。

第九条 采掘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规定

(一)检修班组长是设备检修的直接责任者,检修班组长要精心组织设备的检修、使用和保养;

(二)检修班组长必须有计划地安排好班检、日检、月检的检查项目,保证检修质量,做好记录;

(三)机电管理部负责督促检查每天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检修的班组进行处罚;

(四)采掘设备的日常运行标准见附件一。

第14篇 大中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

为确保施工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群防群治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为此,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随时正常运转。

二、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三、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必须按照使用规则佩带、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和事故隐患,应立即进行整改。按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后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六、施工现场的工具、构件、材料,要按照施工总平面图规定的位置分类、分规格整齐、稳固堆放,并不得超过规定的堆放限制高度。对各种堆放物品,应挂定型化标牌,注明其名称、规格、生产厂家、进场日期等。

七、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应进行设计,坚固耐用。现场仓库应采用非燃材料搭建,用于存放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仓库,应与其他仓库保持一定距离,并加设安全标志。

八、食堂应清洁卫生,设污水排放设施,有防尘、防蝇、防鼠措施。炊事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持健康证上岗,要统一穿戴白色工作服。生、熟食品要分开放置,每天要对餐具进行消毒。食堂距厕所、垃圾场和其他有害物质场所不得少于30m,或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九、建立职工登记制度,对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来源地、健康情况、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要登记造册,备查。

十、施工现场相关部位应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并配有经过培训的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十一、建立治安保卫制度,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防尘、防噪,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十二、临时用电必须按电力部门的规定架设电力线路。所有电线禁止裸露和与铁器接触。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设置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制,严禁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配电箱、闸箱必须有门有锁有防雨。

十三、管道沟槽开挖施工,要设防护栏杆和醒目警示标志。直径400mm以上的管材要采用机械下管。

十四、桥梁施工使用吊装设备应有专人指挥,吊装设备下严禁站人;所有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帽进入作业场地。高处作业要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十五、作业人员严禁酗酒。酒后不得参加任何施工作业

十六、断交施工和不断交施工,都应按国家标准,在相应位置设置施工安全、指路标志牌,保证车流畅通和行车安全。

十七、现场动火要办理动火手续,动火时要设专人监护。

第15篇 现场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建设计划,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严格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提高工作效率,节约投资。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程科要严格执行合同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投资、验收等工作的规定,检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和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大钢及监理细则等的落实情况。

二、协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及电力、电信、自来水、燃气等单位工作。

三、按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进行监督管理,参与各工序和验收工作,参与工程主材及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工作,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工程资料。

四、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设计技术变更、需由现场管理人员会同监理单位初审、报科室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

工程量变更和需由施工单位上报,经业主及现场监理工程师现场核实后报前期科造价审核;

因规划、土地等变更,由业主现场管理人员和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局长审批(或提交局务会议讨论)。

五、工程现场必须保持清洁、安全、文明,工地不得野蛮施工,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规定。

六、工程科必须加强对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做好现场施工监管工作:

1、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2、审核和检查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员的配备情况;

3、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4、审核承包商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5、审核工程监理签署的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6、参与并督促工程监理进行现场监督与检查,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情况。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常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作抽检测工作。检查督促工程监理作好工序检查后,记录和确认工作;

7、会同工程监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责任制,做好以下文明施工工作:施工现场挂牌、现场围护、总平面置、现场住宿、生活设施、保健急救、垃圾污水、防水、宣传等。

七、工程科要及时办理工程验收及资产移交手续,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按规定做好工程档案整理,并组织施工验收及相关工程验收及移交工。

第16篇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它包含施工现场的全过程、全方位和全体人员。施a现场作业多为露天、高处作业,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较差,不安全的因素随着π程形象进度的变化而不断变化,规律性差、隐患多。安全对企业来说它既是效益又是生命线,囚此,施π现场的安全管理日益成为建筑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陶重中之重。

一、实行硬件设施标准化,以坚实的硬件来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文明

所谓施工现场的硬件包擂施工现场的各种临时设施、安全防护设施,以及各种机械设备。由此构成了倮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基础链,它有力地保障了现场沲a的安全文明。如果这条基础链的任何一个零部件未达到标准,将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作业埋下隐患,威胁着施正生产的安全运作。已出现的安全事故表明,95%以上与硬件设施的缺陷存在必然的关系,因此,施工现场必须重视硬件建设的标准化。

施工:现场硬件设施标准化是指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配备均达到国家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它能直接展示一个建筑企业的实力和素质,将对广大职工产生一种向心力和凝聚力,激励着职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潜意识和自信心。

03年,我们江苏南通三建集团在山东省检察官学院综合项目施正中,一进场即严格按公司jsntsj/qms程序文件规定的标准,大到现场布置,小至每一份机械设备台帐表,对每一个单项进行认真规范、配备、运作到位。从而,自开工到竣1:验收,施工现场未发生过一起安全事故,无论各级主管部门明查暗访,还是企业自身陶日常自检,始终保持了良好状态,被树立为山东省安全文明示范工地,这是下个成效卓著的例证。

二、强化思想教育口充分发搏职工在安全文明生产中的主力作用

1.强化“三级”角色认知教育。首先是项目经理,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负有总揽施正现场的责任,必须重视带头抓、示好范。当安全生产需要亲自介人的时候,应毫不疑迟地介入;当安全生产需要资金投人时,应予拍板开绿灯;当安全生产与工程进度出现矛盾时,应安全第一,当机立断使进度让路。

其二是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认清帛己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负有直接的管理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和要求,切忌做表面文章,流于形式走过场。尤其要坚持深人仔细地搞好职工的“进场、经常性和班前”三项教育。

其三是一线操作员工,要教育他们充分认识对自身岗位的安全文明生产负有当事人的直接责任,使之时刻牢记岗位之责,绷紧安全之弦,严守操作之规。切忌由于有过硬的硬件设施保障而放松自我保护,小视操作规程而盲目蛮干。

2.强化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技术及常规知识的学习训练。根据建筑施工的特点,定期的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一标五规范”相关内容的强化学习和演示。提高一线职工的自我保护和防范的能力,筑好职工自我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

此外,还要加强对职工自己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的“三不伤害”和坚持按章作业、坚定按章指挥、坚定劳动纪律的“=坚ⅲ人文教育。

三、重视安全生产软管理,枸筑良性循环模式

1.蹙立健全程序文件。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工作有序。 -

(1)健全、完善以项目经理为苜的安全生产领导班子。

(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要巩固好纵向责任体系。要把各级责任落到实处,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明确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纵向责任体系;要完善好横向责任体系,各部门(班组)应拿出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方案,明确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应做哪些工作,并列人项目部对该部门年庋综合目标考核内容;要分解好内部职岗责任体系,各职能部门(班组)都要把各自的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健全岗位个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横向到边、人人负责。

(3)一切眢理、操作人员均需与施工项目部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施i项目作出安全的保证。同时,对安全生产责任的检查落实情况应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作为档案长期保存,并作分配、补偿的原始依据资料之一。

(4)对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日常、阶段、年终、项目完工的分段考核。真正使安全生产的软管理做到细化、实化、硬化。

2切实贯彻执行制庋。包含三个方面内容:①指引执行制度的方向:从安仝生产第一的实际情况出发,促攸每个施π人员,每个施工环节,每个施π段任务都必须走上平安之道。②制止一切违规行为。⑤注重教育方式方法。要积极发挥工会、指导员(政π员)的作用,灵活运用经济杠杆给予适当的处罚,以放大制度对职工行为的管束效果。

3高庋重视爻底工作。要把交底工作视为对作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

四、重视安全检查,在检查中不断完善

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是对生产全部过程、各个方位的全面安全状况的检查,检查的重点是工作环境、机械设备、安全卫生设施及生产人员。同时须检查安全教育、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有力,有无安全应急处理预案等。①扎实开展专题检查。以自检中暴露出来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重点,进行针对性专题调研,摸准情况,找准根结,着力寻求解决的新途径、新办法。②积极推进重点检查。以重点部位和重点人群为突破口,积极并展亘点检查。③有效展开常规检查。要始终把常规检查作为推动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i的经常性工作来抓,常规检查要经常性检查自查的情况;要坚持每月定期进行地毯式全面检查活动;在项目开△、结束时9每工段任务完成时、每楼层施工完毕后,接上楼层施工时检查一次,并实行书面式检查统计,按时汇总报告检查情况。要坚持检查与服务相结合,深入施工现场,搞好安全知识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凡查宀的事故隐患,能当即消除的,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一些由于种种原因而一时无法消除的,必须坚持定具体整改负责人、定解决与改正的具体措施、定消除隐患的整改时限,订出整改计划,尽快予以消除。

五、正确处置事故,从教训中汲取经验

(1)发生事故后,以严肃、科学的态度去认识事故、实事求是地按照规定、要求及时报告,不隐瞒、不虚报,不避重就轻。

(a)积极抢救负伤人员的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利于调查清楚事故原因,从中找到生产因素控制的差距。

(3)分析事故,弄清发生过程,找出造成事故的人、物、环境因素方面的原由。分清造成事故的安全责仟,总结生产因素管理方面的教训,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罚。

(4)召开事故分析会,进行安全教育。使所有生产部位的操作人员,从事故中看到危害,激励他们的安全生产动机,促进在操作中自觉实施安全行为,主动消除各种不安全状态。

(5)采取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组织彻底整改,完全落实到位,经过验收证明危险闳素已完全消除,再恢复施工作业。

(6)对未遂事故,虽未造成人员伤害和财物损失,但同样暴露了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和生产要素状态控制的薄弱,也会给人们心理造成了创伤,应视同已发生的事故一样调查分析,得当处理。

第17篇 施工现场车辆交通安全制度

一、 凡在项目部施工现场服务的车辆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项目部内部的交通管理办法。做到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三证齐全、自觉服从项目部调度员指挥,严格按照现场交通标志和现场道路实际安全行驶。凡各施工单位及项目部各部门自备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发放的内部车辆通行证,凭证出入。凡在各施工现场的临时外雇劳务车辆,入场前必须事先到当地交管部门办理营运手续,然后到项目部办公室办理车辆出入临时通行证。非施工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在门卫登记,留存有效证件,征得门卫同意后,凭项目部内部临时通行证,方可进入,离开施工现场时换回原证件。

二、现场所有车辆都要按现场限速标志限速行驶,时速控制在5公里/小时以内,做到礼让三先,安全行驶。

三、 严禁非施工服务车辆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项目部规定、定点停放。严禁自行车、摩托车驶入现场施工作业区,按现场规定定点存放。严禁人货混载,违章拉人,超载超速。严禁酒后驾车,无证驾车,开英雄车、开带“病”车。

四、 违反上述任何规定,项目部物资装备科和质量安全科的人员有权当场制止,未造成后果者,对当事人批评教育,并罚款400元。对造成后果的,依照地主交通管理办法,严肃处理。

五、 所有现场施工服务车辆必须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项目部内部的土方车、机动翻斗车、装载机、罐车、泵车等大型施工车辆,没有单位领导批示,一律不许驶出施工现场大门。各种车辆出门、必须靠右行驶,主动停车,接受质量安科和物资装备科检查。

六、 凡拉运物资出门的车辆,必须持有项目部办公室统一印发的物资出门证经门卫审查,印鉴齐全、物证相符方可出门。凡无正式出门证或物证不相符者,任何物品不许拉运出门,门卫有权扣留,扣物后补证无效。

第18篇 现场安全活动制度范本

现场安全活动制度

项目各分包单位每周一开始工作前应对全体在岗工人采取适当形式开展至少1小时的安全生产及法制教育活动,并做好记录。

现场安全活动的内容:

上一周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最新安全生产信息;

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危险点;

本周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要求。

第19篇 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编制依据为公司年度安全管理工作计划,项目部安全保证 计划、国家有关规定。

2、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由项目部安全员编制,项目经理审批,施工员负责实施。3、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建立《专兼职安全员名册》、《特种人员名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计划》。制定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经项目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办公室实施。4、项目部安全员负责对新工人进行项目部级、班组级入场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为:《建筑法》、《生产法》、《劳动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教育卡相关内容。

5、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项目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项目部安全员负责组 织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职工日常安全教育、季节性施工安全教育.

6、职工必须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7、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持上岗证,每年还必须根据长春市有关部门 安排接受安全专业技术培训。

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指定部门技术和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必须按规 定进行复训、年审。

9、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知识教育。

10、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使用新设备的工人,必须进行新岗位、新操作方法的安全教

育,方准上岗作业。

11、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 方能上岗。

a、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

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b、项目部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

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c、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

三级安全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50学时。三级安全教育的资料要收集归档,职工要进行书面考试,试卷编号存档。

12、随着季节的变换,要根据施工季节的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防冻防滑,防署防雷,防风防讯等教育。

13、随着施工的进程,要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特点,进行阶段性的安全教育。

14、节假日前后,要针对思想麻痹和不稳定,纪律松懈而易发事故的特点,进行思想和

纪律教育。

15、要做到集中时间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特别是要坚持日常教育,搞好现场教育。

16、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要根据企业的发展和形势拓展内容,要包括文明、卫生、社会

治安综合治理等内容。

17、要通过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事故急救知识教育,以防发生事故后,由于抢救不当,造成扩大事故的后果。

第20篇 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现场保证措施

1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总公司安全岗位责任制。

2本工程项目经理兼安全生产负责人,下设施工员及专职安全员,负责检查督促现场安全施工,防患于未然。

3健全施工现场安全设施,三宝利用及四口防护落实到操作者的心中,项目经理的各项决策、工程施工方案的选择等必须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

4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制定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交底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电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治安、防火、防爆制度等。

5由项目经理组织安全人员及各职能部门定期抽查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必须及时定措施,定人员,定时间解决,事后定期检查。

6塔吊安装完成后,必须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前进行试运行。

7现场临电系统按三相五线制,3级漏电保护系统配置,在装修阶段,室内施工照明采用36v安全电压供电。

8施工现场有从事明火操作的人员,必须事先向安全员开动火证,提出用火申请,安全员要对该项操作进行认真的检查并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

9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要求佩戴好安全帽。

10从事各项施工的操作人员一律遵守本岗位安全职责,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11电梯井的首层顶板处,设一道安全网,然后每隔四层设一道,每层电梯井口设置防护栏。

12做好周一教育,周六检查工作及新工人入场三级教育,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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