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制度在企业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核心部分:
1. 岗位责任制:每个员工对自己的工作职责有明确的理解和承担。
2. 决策责任制:决策者对所做决策的后果负责。
3. 目标责任制:设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直接影响个人评价和奖励。
4. 风险责任制:识别并管理业务风险,责任人需对未能预见或处理的风险负责。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企业运作的高效性和责任的明晰。岗位责任制明确了员工的工作边界,保证任务的有效执行;决策责任制鼓励深思熟虑,避免轻率决定;目标责任制激发员工积极性,促进业绩提升;风险责任制则强化了风险管理意识,防止潜在危机。
实施责任制度的重点在于:
- 明确权责:清晰界定各级员工的权力和责任,避免职责重叠或真空。 - 透明沟通:确保制度被全员理解,通过有效的沟通消除误解。 - 跟踪评估:定期检查责任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完善。 - 公平公正:责任与奖惩挂钩,保证制度的公平性和激励性。
尽管责任制度有着显著的优点,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挑战:
- 制度僵化:过于严格的责任划分可能限制创新和灵活性。 - 责任推诿:在复杂情况下,可能会出现责任归属不清的问题。 - 短期主义:过分强调短期目标可能导致长期战略的忽视。 - 忽视人性:过度依赖制度可能导致员工情感疏离,影响团队凝聚力。
责任制度的构建和执行需要兼顾效率与人性化,既要确保职责分明,也要关注员工的内在动机和工作满意度。
第1篇 党员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
党员责任区制度实施意见
各基层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公司党委决定建立健全党员责任区制度,作为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努力打造“学习型党组织、争做知识型好党员”,以实际行动迎接建党90周年的新举措。各基层党支部要在发挥现有党组织管理体制作用的基础上,通过制度建设和机制创新,作为探索公交企业在社会转型背景下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有效途径。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各项党建工作为目的。本着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生活的原则。通过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逐步由党员自发地发挥作用向有组织地发挥作用转变;由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向广大党员做群众工作转变。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进公司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党员责任区工作是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划分党员责任区范围,明确党员责任区任务,是新时期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一种特殊形式。通过制度落实和严格管理,使每个党员围绕企业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更好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创建一流的党员队伍,同时带动职工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平台。
二、组织领导
党委成立党员责任区活动领导小组。
具体日常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办要经常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调查研究和检查指导工作,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起来。
三、责任区任务
党员责任区的任务是配合基层(部门)党政领导、管理人员及班组长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解决日常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教育群众、带领群众,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模范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包括安全生产、文明建设、廉政建设、优质服务等方面以及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其他任务。
⒈宣传教育任务:党员要向联系人经常性的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____”重要思想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耐心细致地做好联系人的思想工作,关心他们的生活疾苦,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⒉营运生产任务:树立优质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在做好自身本职工作的同时,要超前做好责任区内营运生产服务中一人一事的思想教育。尤其要注意重点人和重点事的思想工作,切实消除责任区内因职工情绪不畅、思想波动给安全生产服务带来的隐患。及时纠正身边的“三违”现象,及时对责任区内的重大事项向支部和公司汇报。
⒊文明建设任务:按照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四强四优、创建文明单位”等系列活动。通过自身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思想政治工作,带动身边职工努力完成文明建设目标任务。
⒋廉政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发挥示范、监督作用,责任区内无违纪、违法事件发生。
⒌培养联系任务:协助做好责任区内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工作,帮助入党积极分子成长进步、完成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任务。
⒍其他交办任务:完成党委(支部)根据企业年度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责任区范围
⒈根据分公司(部门)工作的不同时段和党员所在的不同岗位,原则上以党员工作学习的班组为主。无党员的班组,可有车下党员管理人员进行充实,切实做到每条线路、每个班组都有党员。要努力实现党员全覆盖、党员责任区网格化。各支部要分别确定每个党员不同的责任区范围和责任区任务。[!--empirenews.page--]
⒉责任区范围划分和责任区任务的确定,要便于党员结合本职工作,更好的发挥先锋、示范、引导作用,更具体地履行党员义务。
⒊党支部要给党员确定重点联系人。每个党员每年至少分工联系二至三人,做群众的思想工作。联系人要因人而宜,原则上是在党员周围的群众。同时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工作,每月做一次联系人的思想工作。
五、实施与考核
(一)实施办法
⒈ “党员责任区”活动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支部组织实施。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导、检查。各支部要按照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要以支部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搞好思想发动和教育引导工作。号召广大党员积极主动地参与这项活动,使广大党员真正领会活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和方法,从而把开展党员责任区工作当成责任和义务,成为一种自觉行为。
⒉各支部要利用公开图板,把党员责任区向职工群众公开,以便开展活动。同时,要建立党员责任区活动档案簿册及考核表,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考核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做好宣传、指导、总结工作。党员每月要向党支部汇报自己在责任区的工作情况,并对所在责任区工作提出设想和建议,及时反映群众的正确要求和合理化意见,做联系群众的模范。
⒊各支部要把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同支部常规性活动结合起来,把党员参加不参加责任区活动,发挥不发挥作用作为民主生活会的议题,让党员互相评议,互相监督。把党员参加责任区活动的表现作为确定党员是否合格是否先进的重要标准,强化引导和管理。党支部在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分公司重点工作,确定下一年度每个党员的责任区范围和责任区任务。
⒋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组织生活会认真听取党员汇报党员责任区工作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活动情况,要经常督促和检查指导。对没有完成责任区任务的党员,要及时提出要求,限期改正。
⒌要及时做好责任区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评选先进集体和个人。
(二)考核办法
⒈党支部每季对党员责任区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全年综合考核结果作为推荐年度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的依据。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解决,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起来。各党支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表彰奖励。
⒉年底党委要对各支部党员责任区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主要采取“听、看、谈、访”的办法。听就是听取支部对党员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看就是查阅有关档案簿册、记录、考核表;谈就是召集部分党员对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座谈;访就是走访职工群众,征求意见。经过综合分析、评价,评选出开展党员责任区活动最分公司,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
⒊党委将把此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做为考核党支部书记政绩的一个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支部和个人,党委将及时总结典型,在全公司进行表彰;对活动开展较差的支部和个人,党委将给予批评教育和组织处理。
第2篇 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制度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1条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企业安全工作实行各级主管负责制,做到“谁主管,谁负责”。
第2条建立以各级主管为核心的安全生产小组。
第3条 公司各级主管人员和职能部门,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负责。
第4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劳动者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
第二章 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第5条 生产部门
1、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领导报告。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处理。
2、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要果断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主管领导,通知有关职能部门,防止事故发生或事态扩大。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车间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及时给予表扬或批评。
4、贯彻工艺纪律等各项管理规定,实现安全、稳定、优质、高效生产。
5、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参与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
6、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装备。
第6条 技术部门
1、在制定长远发展规划、编制年度技术措施计划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应有安全技术和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项目,不得以任何理由削减安全技术措施项目。
2、编制和修订的工艺技术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对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和工艺纪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3、负责生产工艺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基层上报事故的调查处理。
4、对引进的新工艺、新设备进行安全可靠性审核。并组织工艺技术安全检查,及时改进安全生产技术上存在的问题。
5、组织对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考核。
6、参加工程的试装工作。
第7条 公司办公室
1、负责对新入厂职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各种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组织安全大检查。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
4、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大修、技改技术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的审查、验收,保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要求。
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亡、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基层上报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工伤认定工作。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制定职工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并监督检查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
8、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
9、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生产中有贡献者或事故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开展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办法。
10、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搞好安全技术装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
1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加强安全工作基础建设,做好各种安全台帐、票证管理。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指导基层安全工作。
第8条 质量检验部门
1、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
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中间体和产品的质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把好质量关。
3、负责安全分析,并对分析结果负责。
4、制定安全技术规程,提供原料、产品(中间产品)的物化性质,安全防护方法及应急处理措施。5、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它事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
第9条 供销、运输部门
1、对采购的原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有验收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
2、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要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资料。
3、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物品、气瓶及贮运设施的管理。
4、销售危险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检查来厂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采购、准运、驾驶、押运证等有关证件,合格后方可发货。
5、定期对驾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配合交通部门做好厂管车辆检审工作。
6、对运输工具、车辆和驾驶人员严格管理,督促有关人员做好车辆、船舶的维护保养工作。
7、参加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8、按规定或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
第10条 财务部门
1、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
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相关部门经理审核同意,不得拨款。
3、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合理使用,没有相关部门经理签字同意的费用,不予报销。
第11条 人力资源部门
1、组织对职工和有关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2、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
3、各种内部培训必须有安全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
4、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
5、把安全工作业绩作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
6、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
第三章 各级人员安全职责
第12 条 部门经理
1、各部门经理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5、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岗位操作法。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
7、坚持安全生产“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8、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
第14条 技术和质检负责人
1、对企业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
2、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方案及安全技术长远规划。
3、协助组织安全技术研究工作,负责解决安全技术、安全管理上的疑难或重大问题,推广和采用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防护措施。
4、组织制定审批安全教育计划,参加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
5、审批重大工艺处理、检修、施工的安全技术方案,审查引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第14条 车间主任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车间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4、组织落实车间级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安全教育。
5、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
6、组织车间级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装置、防护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厂部书面报告。
7、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8、建立、健全车间安全、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班组安全员工作。
。
第四章 安全教育与安全作业证
第15条 入厂教育。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科)级、班组(工段)级三级安全教育。
1、厂级教育(第一级),由办公室组织,技术、生产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第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各班组 。
3、班组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
第16条 安全考核。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本企业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4、本企业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5、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6、车间(单位)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7、本企业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第17条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执行,车间安全员参加。
考核内容包括: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
2、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方法和急救处理原则。
3、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4、本车间(岗位)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护保养方法。
5、本岗位的劳动保护用品、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6、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六章 安全检查
第18条 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19条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夜间抽查和日常检查。
第20条 安全检查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制订《安全检查表》。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二节 形式与内容
第21条 日常检查分岗位工人自查和管理人员巡回检查。生产工人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进行检查。
第22条 专业检查分别由生产部主管组织本部门人员进行,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内容主要是对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特种防护用品、运输车辆及消防设施、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工作。
第23条 季节性检查: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跑漏为重点;夏季安全大检查,以防暑降温、防台风、防汛为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暖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
第24条 综合检查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级,分别由办公室主任 、车间主任、班组长组织有关科室、车间以及班组人员进行以查思想、查领导、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为中心内容的检查。厂级检查每年不少于四次,车间级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工段)级每周一次。
第25条 各种检查均应编制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的内容逐项检查。
第七章 整 改
第26条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四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期限),“三不推”(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工段,凡工段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第27条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其内容有:隐患内容、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由安全小组组长签署后发出,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后按期实施整改。
第28条 各级检查人员都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分别建立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台帐,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报安全技术部门汇总存档。
第29条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而发生重大事故,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人员,由司法部门依法调查处理。
第30条 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可根据事故大小、损失多少、情节轻重、责任大小以及影响程度等情况,令其赔偿经济损失或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31条 对各类事故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要追究责任,从严处理。
第32条 对企业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作出贡献,以及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和个人,企业应予以表彰、奖励。
本细则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办公室。
2005-9-29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3篇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施情况汇报
近几年来,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我们从建立制度、规范程序、完善机制、突出重点入手,对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进一步促进了全区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完善制度,规范审计程序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越来越突出。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我们从1997年开始,对处级领导干部以及区属国有企业经理(厂长)试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过两年的实践,于1999年初,我们会同区纪检委和区审计局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起草了塘沽区《关于网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关于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对经济责任审计的范围、审计的内容、审计的方法和程序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按照《办法》的要求,区委组织部和区纪检委、区审计局每年初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定本年度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审计项目,审计局将其纳入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这个《办法》经区委常委会议讨论后,以区委名义下发执行。
为了增强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注意严格执行审计程序和审计规范。一是提前三天向被审计单位和主要负责人下达审计通知书,要求被审计单位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工作;二是要求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提供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述职报告,并对本单位所提供会计资料的全面、真实与完整及有无小金库问题做出书面承诺;三是严格实施审计,认真审查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进行必要的内查外调;四是认真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详细记载审计工作过程;五是审计结束后,及时撰写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意见;六是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结果报告;七是整理资料、立卷归档。
由于制度完善,程序规范,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1997年以来,我区已对300个单位的领导干部进行了日常审计,其中包括对4个单位进行了举报审计,对3个评先对象进行了评优审计,对88个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离任审计。在20__年上半年全区街道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改革工作中,12个街和2个乡合并为9个街,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大面积交流和调整。在这项工作开始前,我们委托区审计局在一个月内,对全区12个街和2个乡的主要负责人全部实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审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及时做出了审计决定。审计工作的按期完成,为街道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调整提供了重要依据。
二、全程监督,严把干部任用管理三关
为了不断完善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约束机制,我们坚持对领导干部进行全过程审计,即:对干部任前、任中(届中)、离任前进行经济责任监督审计,给干部一个真实、准确的评价。
一是,做好干部任前审计,严把选用关。区委根据全区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现状,对有调整意向的干部,由我们委托审计局提前一个月进行审计,全面考察干部情况。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避免选用干部失察、失误。
二是,做好干部任中(届中)审计,严把监督关。区委明确提出,政府组成单位每届任职期间都要进行一次审计,国有企业经理(厂长)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审计。对一个时期社会舆论、群众来信来访、干部考察考核中反映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重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被评为各类先进的干部,也要先过审计关。
三是,做好干部离任审计,严把评价关。为了正确评价离任干部的任期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帐,上任干部不接糊涂班,我们对凡是离任的干部都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把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干部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审计结果记入干部实绩档案,作为评价、使用、奖惩干部的重要依据,并为制定接任者的岗位责任目标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干部任职审计结果分别报送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及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布,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三、突出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审计
我们注重利用审计手段强化对一把手任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坚持把审计的重点放在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上。对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在调任、转任、轮岗、退休、辞职辞退、解聘和机构裁撤、合并等离任前都必须接受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不经审计,不予提拔;不经审计,不办理离任手续;不经审计,不予评优。几年来,对全区88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一把手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监督管理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我们感到,对一把手的重点审计,一是增强了党政机关、 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干好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促进了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有效遏制了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三是给离任的干部一个交待,为接任的干部交清家底,使领导干部走的明白,接的清楚;四是制止了个别单位因主要负责人离任前突击花钱、吃光分净、私占公物等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提前动手赌住漏洞,防止离职前捞一把;五是有利于消除因情况不明、了解不够而产生的误解,增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团结。
四、严肃纪律,充分运用审计结果
为了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可靠,我们制定了严格的工作纪律,要求审计小组成员在审计工作过程中,自觉恪守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的职业道德,严格执行审计工作的各项规定。审计局对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所列事实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对于违反审计纪律,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照规定追究责任。
我们把审计意见书、审计结果报告,作为对被审计单位一把手进行考核的参考依据。同时,建议区纪检委(监察局),作为廉政考核的依据之一。对经过考察、审计,工作突出、政绩显著的,按照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或提拔重用。如果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有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由审计局依法做出处理。对被审计单位严重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并且单位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审计局除了向区政府领导报告外,还应及时向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监察局)提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调整的建议,对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比如,20__年在对区属企业客运公司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公司在资金管理上存在违规发放资金270万元的问题。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公司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在查清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及时采取措施,对该公司的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调整。
五、积极探索,完善审计工作机制
几年来,在实行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机制创新,积极探索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使经济责任审计在干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发挥了更大作用。
一是,处理好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干部调整工作的阶段保密性的矛盾。审计工作的公开性和干部调整工作的阶段保密性是一对矛盾。干部任免工作在酝酿、讨论过程中有较强的保密性,而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是公开进行的,这就要求适时把握审计时机。结合工作实践,我们认为在干部调整前的一个月左右时间安排审计为佳。
二是,正确把握审计年限问题。对审计年限如何把握,过去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一定难度。通过实践,我们对于任职时间较短、在任期内的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其起点定为干部的任职时间;对于任职时间较长的领导干部,一般对其近三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于根据举报进行审计的单位或部门,主要对某一段时间或某一事项进行重点审计。
三是,科学界定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报告需要审计单位和被审计单位双方认可的问题。我们坚持如果被审计的单位或部门、企业对审计决定所列的违纪事实和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审计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区政府提出复议申请,以保证审计工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
四是,搞好延伸审计。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为了提高审计质量,保证审计的真实性,必须搞好延伸审计。我们坚持对有下属基层单位的,审计中至少延伸审计50%的会计核算单位;对于重点审计单位,延伸审计100%的会计核算单位。延伸审计的单位一般情况由审计局确定,特殊情况由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和审计局商定。
几年来的实践,使我们深切地感到,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有效地避免了使用干部上的失察、失误,有利于科学合理的考察、选用干部,克服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
第4篇 关于实行“一定两述三评”制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关于实行“一定两述三评”制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中央“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强化各级党组织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提升全市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现就实行“一定两述三评”制度,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一定两述三评”的重要意义
坚持党要管党,是各级党组织及其书记的首要职责。近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带头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力提升了全市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个别基层党组织书记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影响了基层党建工作开展。实行“一定两述三评”,是强化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的重要举措,是巩固基层组织建设年成果的有效途径,是推动基层党建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的有效载体。全市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一定两述三评”工作,进一步强化书记抓党建工作责任,夯实基层党建工作基础,为建设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打造“___的苏州”和魅力___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落实责任,一抓到底。着眼强基固本、提能增效,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书记抓、抓书记,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基层党建工作体系。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四化同步”,推进“五个跨越”、建设“五个城市”来谋划基层党建工作,使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更好融入中心、推动发展,更好贴近基层实际、服务群众,把基层党组织打造成经济社会发展的助推器,服务党员群众的先锋队。
3、坚持以人为本,群众满意。以党员群众满意为根本,发挥基层党组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作用,在推动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服务党员群众上下功夫,注重办实事、解难事、惠民生,把党员群众凝聚到党组织周围。
4、坚持分类指导,统筹推进。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整合资源,平推进,不断增强基层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内容和形式
1、强化责任定目标,公开承诺。每年初,市委、县(市、区)委制订基层党建工作计划,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进行分解,制定年度目标责任书。市委书记与县(市、区)委书记、市直单位党组(党委)书记签订责任书;县(市、区)委书记与各乡镇(街道)、市直部门单位党组织书记签订责任书;各地各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与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党员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党组织责任书结合工作特点,从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制度落实、活动开展、基本保障等方面提出目标和具体要求;党员责任书结合个人岗位实际,从参与活动、作用发挥、工作实绩等方面提出目标和具体要求。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乡镇(街道)、建制村、社区、国有企业、“两新”组织等领域,制定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细则,确立考核标准、方式办法,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基层党建目标管理体系。责任书签订后,采取会议承诺、书面承诺、公示承诺等形式,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进行双向承诺,接受监督。
2、双层双向述职责,创新形式。每年年中和年末开展两次基层党建专项述职,由下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党组织书记代表党组织向本单位党员群众述职。下级党组织书记向上级党组织述职,重点突出“五讲”,即:讲管党意识,重点是谋划和指导党建工作的思路,对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和把握情况;讲履责情况,重点是抓党建工作的力度及落实的成效;讲特色工作,重点是党建工作创新成果以及服务大局的成效和经验;讲履责的差距,重点是查找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讲下一步的工作举措,重点是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党组织书记代表党组织向本单位党员群众述职,主要是报告责任目标的落实情况。市县两级述职,一般召开全委会或党代会年会进行;乡镇述职,一般召开党员干部代表会议进行;村述职,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并邀请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市县乡召开述职大会,既可采取全部大会发言形式,也可采取部分大会发言、部分书面交流形式。
3、公正公开评业绩,扩大参与面。结合基层党建工作述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党建工作民主测评,测评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个栏目,并按照“满意度分值=(“满意”比例×100
第5篇 殡葬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实施规定
为了强力推进我街殡葬管理工作,确保区人民政府下达的一级责任目标落实到位;确保我街殡葬火化率100%,属地火化率100%;确保殡葬市场管理秩序,促进殡葬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根据_《殡葬管理工作条例》、《湖北省殡葬管理办法》,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对殡葬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规定:
一、凡出现1例棺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必须在7月之内进行取尸火化。同时,对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通报批评并分别罚款100元。
二、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其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罚款1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或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所在单位住点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扣除全年预算外工资300以上、500元以内的经济处罚。
三、凡属救助照顾对象的直系亲属出现棺葬或套葬的,除在7日内必须取尸火化外,属6种救助对象的、城乡低保对象的、享受农村带病回乡复员退伍军人定期定量补助对象的,按照有关文件重新从严核实,如不符合条件取消其享受资格。属申请各类定补、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对象的,三牛肉不予审核、申报、审批。
四、从事民政工作的干部或职工,按照住点包块的责任范围,凡出现1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2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棺葬或套葬的,给予扣除全年工资500元的经济处罚;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调离民政部门,并降职使用。
五、经年度目标考核,凡火化率未达到100%、出现棺葬或套葬的实行一票否决。农村工作指导组、村、社区居委会,单位不能被评为红旗单位、文明单位、个人不能评为标兵、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或优秀公务员。并且分别给予党政正职500元、分管副职300元的经济处罚;凡火化率低于5‰且出现棺葬或套葬的、或出现2例以上棺葬或套葬的单位,列入当年的重管单位;凡连续2年纳入重管单位的,其党政正职和分管副职按有关程序进行罢免。
六、严禁制作和销售棺木。一经发现处以销售价格1―2倍的罚款,并且没收所有棺木。
七、提高殡葬服务质量。凡邾城街范围内死亡人员必须由街道统一指定的殡仪车统一运送。殡仪车运送价格必须按区物价局统一核定价格执行,实行一价收费制。如发现抬商价格或巧立名目收费,除没收全部超标收费外,处以超标收费3―5倍的罚款。如屡教不改仍要滥收费的,撤换殡仪服务员。
八、实行死亡人员登记制度。各单位由分管民政负责人每月定期如实向街殡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本单位的死亡人员。如隐瞒不报,一经查出除按以上有关规定执行外,罚款50元。
九、实行举报有奖制度。凡举报1例棺葬的,经民政部门查证核实,给予举报人100元的奖励,并为其保密。各信息员(分各单位分管民政负责人兼任和民政部门确定的专职人员两种),对死亡人员隐瞒不报造成棺葬的,一经查出兼职信息员按以上规定从严执行。专职信息员取消其各种待遇。
十、本暂行规定自~年9月20日起执行,如与以前相关规定不符的按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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