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责任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岗位职责:清晰定义每个职位的工作范围、任务和权限,确保员工明确自身的角色和期望。
2. 决策流程:规定重大决策的制定、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决策的透明度和效率。
3. 监控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各部门的工作绩效,确保合规运营。
4. 风险管理:识别和评估潜在风险,制定预防和应对策略,降低企业损失。
5. 质量控制:设定质量标准,实施质量监控,保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这些制度的具体内容涉及:
- 岗位职责通常包括工作描述、目标设定和绩效指标,以量化和定性方式衡量员工的表现。 - 决策流程可能包括层级审批、跨部门协作和专家咨询,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 监控与审计涵盖财务报告、运营数据和合规性检查,通过独立的审计报告提供改进意见。 - 风险管理涉及风险评估、风险应对计划和应急响应机制,帮助企业预防和应对各种挑战。 - 质量控制包括产品检验、流程优化和客户反馈分析,以持续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内部责任制度的重点在于:
- 权责分明:明确权责分配,减少工作冲突,提高团队协作效率。 - 透明化:通过公开决策过程和监控结果,增强员工信任感和组织公正性。 - 预防为主:强调风险管理,防患于未然,避免因疏忽导致的重大损失。 - 持续改进:通过质量控制推动企业不断优化,提升竞争力。
尽管内部责任制度至关重要,但在实践中常遇到的问题包括:
1. 制度执行不力:员工可能对制度理解不足或执行意愿不强,导致制度流于形式。
2. 制度僵化:随着时间推移,原有制度可能无法适应变化的环境,需要定期更新。
3. 反馈机制缺失:缺乏有效的反馈渠道,员工的建议和问题无法及时解决,影响制度的效果。
4. 内部冲突:权责界定不清可能导致部门间协调困难,影响整体运营效率。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管理层持续关注制度的实施效果,及时调整和完善,同时加强员工培训和沟通,确保内部责任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1篇 小区物业安全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
小区物业安全部内部管理责任
一、目的
明确各安全岗位管辖范围,加强各安全岗位工作责任心,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管理服务区域零发案率。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__物业服务中心。
三、方法与过程控制
3.1岗位执勤责任制
3.1.1安全班长对本班次各岗位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积极性、仪容仪表全权负责。
3.1.2本班次(区域)发生的任何有影响的事件,班长都应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汇报。
3.1.3本班次(区域)如发生治安事件,班长当属第一责任人。如查实后属我方原因造成,班长及当事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及其他有关处罚。
3.1.4各班班长对本班次班员的任何行为有权给予公正处理,且不得徇私舞弊,置于不理。
3.2交代任务完成制
3.2.1上级下达于班组及各部门需相互合作的任何事情,班长都应无条件完成。
3.2.2完成任务的经过及困难可在完成后向上级汇报,的确需及时协调解决的问题可及时汇报。
3.2.3养成:“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说过就做,做了再说”的工作作风和习惯。
3.2.4任何顾客或上级交代的任务均不得无故推脱,如需推迟完成时间,必须在交接班记录上交接清楚,确保下一班明确,防止发生工作被动的现象。
3.3物品领用制度
3.3.1各班组如需申领工作文具等物品,须由班长每月底统计后上报主管,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方可领取。
3.3.2任何人领用物品均须讲明领用原因及物品去向。
3.3.3任何人不得无使用原因至资料室、仓库领用物品。
3.4设备资产使用制度
3.4.1本班班长对本班次使用的设备全权负责。
3.4.2如发现设备有细微损坏,应及时上报修理,对人为损坏的设备,将追究班长及当事人责任并须赔偿。
3.4.3本班次损坏的设备应在当天安排修理。
3.5业余形象责任制
3.5.1各班组下班后,应整队集合,不得喧哗,警备器材应随身携带到安全宿舍,按规定位置挂放,不能乱扔乱放,如有丢失时应立即上报,并照价赔偿。
3.5.2闲时不得在服务区内追逐喧哗,不得踩踏草坪,在服务区域内不得赤膊,培训室不得将脚搭于椅子上,不得乱动椅子、在培训室抽烟。
3.5.3按时到食堂打饭并且排队,不能穿拖鞋上食堂吃饭,赤背在娱乐室看电视。
3.5.4不得酗洒、赌博或打架、恶意破坏公物或顾客物品。
3.5.5以上各条由各班组长负责监督,如有违反,班组长应按《员工手册》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教育,除在(月)业绩考核中予以体现外,还须按《员工手册》的规定予以处罚。
3.6管辖区域责任制
3.6.1扣分制(2―10分)
a. 对所属辖区消防设施不熟悉者。
b. 对进入车辆不按要求登记,导致质量记录填写不完整或不准确者。
c. 管辖区域内有违章现象不及时制止者,收受他人财物者。
d. 管辖区域内发生治安纠纷事件不及时赶到现场者或有意回避不尽职者。
e. 对管辖区域内不明底细人员不闻不问者。
f.不尽忠职守,遇事隐瞒不报者。
3.6.2处罚制(5―20分)。
a. 外围公共区域内发生被盗事件,将视情况扣罚班长及当事人员50―100元。
b. 晚上样板房、办公室工作人员下班后,如发生样板房、办公室等室内发生丢失物品事件,扣罚当值班长、班员100―200元。
c. 非经公司同意,擅自调动人员或内部调整安排不当造成损失者扣罚当值班长50―100元。
d. 对所属班组军训督导不力,造成班组军训落后,扣罚班长50―100元。
e. 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造成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盲目,且不管不问,扣罚当值班长50―100元。
f. 以上各项将视情况按员工手册之规定给予通报批评,下发过失通告书、降级或辞退处理。
g. 交接班时间所发生的各类事件,具体发生时间无法明确界定的,双方不得推诿、扯皮,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双方分担。
h. 因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予以降级、辞退处理。
3.7安全督察责任制
3.7.1 在安全主管领导下,负责安全工作现场及内部管理。
3.7.2 全权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安全岗位安排、业务指导等,及时向主管汇报。
3.7.3负责对夜间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巡查监督,对在晚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事件负直接管理责任。
3.7.4负责对各班的军训进行督促指导,对配置的各种设备资产进行管理检查(如对讲机、警备单车、雨衣、雨鞋、巡更棒、电警棍、耳机等),制定表格定时检查核对,将使用情况上报主管。
3.7.5协助主管做好班员的培训与思想工作和内务卫生管理,积极开展业余文化活动。
3.7.6在当值期间管理服务区域内发生各类事件时,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并视事件的严重性处以100-300元不等的罚款。
3.8 控制中心岗管理责任制
3.8.1主动收集各类信息,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并对信息的正确收集、发布、准确处理、反馈负责。
3.8.2对信息传递不及时、不准确等导致工作延误或造成后果处以50-100元不等的罚款。
3.9 安全主管责任制
3.9.1在服务中心副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安全部的日常管理、现场管理、部门内部管理工作。
3.9.2安排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的编制及落实,对安全班工作完成情况及培训效果负责。
3.9.3负责各种安全类设备损坏及更换的上报工作。
3.9.4负责安全员的入职引导工作,同时协助公司进行骨干力量的培训及选拔工作。
3.9.5负责管理服务区域各安全岗位的管理及消防工作的具体实施。
3.9.6对管理服务区域内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负管理责任,并根据事件的严重性处以通报批评、罚款100-500元的处罚。
3.10安全主管、安全督察、各班班长以“谁管辖、谁当班、谁负责”,为责任划分原则,当发生影响公司及服务中心声誉的事件时,按管理责任分担处罚。
第2篇 _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第四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现制定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
成 员:中层干部
二、各自职责及分管工作:
(一)校长工作职责: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后勤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安全工作。加对后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定期督促总务处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督促和指导食堂、小卖部管理责任人严格把握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杜_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严格规范物品采购,产品合格,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及时处理过期的药品和损耗器材;抓好基建和校舍维修;督促总务处制定财产管理制度,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加强财产管理,搞好财产保管,杜绝校产浪费流失现象;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登记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内。
(三)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
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教学安全工作。加强对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管理,要求教师严格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包括自习课),及时纠正学生在活动中的危险行为,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督促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举办教学活动,联系德育部门安排会场或活动场所,严肃纪律,整顿秩序,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带领师生外出比赛、活动,要求严密组织,安全往返;督促教导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后勤整修。
(四)分管德育校长职责:
德育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安全工作。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教育学生防火、防爆、防盗、防水、防电、防震,防摔伤,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防范能力,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护法的观念;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砸炮、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等活动;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教育、督促班班主任要做好心理不健康、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改进工作;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做好校内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
(五)分管教学主任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具体做好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及时制止有碍学生安全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实验、电教和信息技术教育、体育课、美术课等教师要注意学生安全,并能认真巡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负责电教室、计算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及学校开展各种层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用电安全、用水安全、用火安全),法制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督促和指导各个相关教研组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重视对体育教学与训练的管理,注意运动场地与器械的安全,确保课堂教学与业余训练安全;教师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在教室、专用教室、室外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堂课都有教师在场,保证在教学时间内有学生的地方必须有教师。凡因工因事未到岗教师,必须将代班教师安排到位。
(六)分管德育主任职责:
德育处主任是学校校长的重要助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督导员。每学期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师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等问题;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对于学校的重大教育活动要事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动要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工作和事后汇报工作;协助班主任做好家庭联络工作;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与交通法规;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善后工作,属于师生受到意外伤害的,事后及时做好追讨赔偿工作。
(七)总务主任职责:
领导、组织学校后勤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负责制。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岗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行政研究处理;对本校建筑用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八)办公室主任职责:
节假期间组织安排好教职工的值班、落实好责任;督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指导、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随时掌握学生状况,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经常了解、关心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负责安全会议记录,信息上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事故后续工作的处理。
(九)班主任工作职责:
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
事故。
(十)学校门卫的工作职责:
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并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管理;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十一)学校后勤人员的职责:
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做好防火工作。灭火器应存放在便于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移动;后勤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0”报警。
(十二)教师的工作职责:
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私人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管理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自己带回,当班值日人员关窗、关门、关电源;积极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生家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实处;及时处理学生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班级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学生中的逃学、旷课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学校安全管理要求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各分管同志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教育讲座,两次安全专题报告,两次预案演练,每年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每月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工作。采纳并落实上级安全检查建议。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指导中心,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值周教师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舍、围墙、水井、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责任追究:
第3篇 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第四中学内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为了维护学校稳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安全。
现制定各岗位由专人负责或事故责任由专人负责。
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校长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副校长成 员:中层干部
二、各自职责及分管工作:
(一)校长工作职责: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行政负责人,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并对政府主管部门承担学校教育教学的全部责任,对学校的安全负全面的责任。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后勤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后勤安全工作。
加对后勤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
定期督促总务处组织人员对校内建筑物、围墙、运动场地、体育器械、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杜绝事故隐患;
督促和指导食堂、小卖部管理责任人严格把握食品卫生安全关,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防止、杜绝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严格规范物品采购,产品合格,质量优良,价格合理,及时处理过期的药品和损耗器材;
抓好基建和校舍维修;
督促总务处制定财产管理制度,检查督促管理人员加强财产管理,搞好财产保管,杜绝校产浪费流失现象;
督促、检查其他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加强外来人员、外来车辆的登记管理,防止不法分子进入校内。
(三)分管教学副校长职责:教学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教学安全工作。
加强对教学活动过程的安全工作管理,要求教师严格遵守“谁上课谁负责”的原则(包括自习课),及时纠正学生在活动中的危险行为,细心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督促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举办教学活动,联系德育部门安排会场或活动场所,严肃纪律,整顿秩序,保证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带领师生外出比赛、活动,要求严密组织,安全往返;
督促教导处定期检查实验室、电教室、图书馆、计算机室等功能室的安全情况,并及时报告后勤整修。
(四)分管德育校长职责:德育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主管德育安全工作。
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措施及各种规章制度;
教育学生防火、防爆、防盗、防水、防电、防震,防摔伤,组织学生开展安全演练,增强防范能力,坚决杜绝事故的发生;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守法,护法的观念;
禁止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烟花、爆竹、砸炮、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园;
严禁组织学生到林区烧烤、野炊等活动;
加强校园周边管理制度,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综合整治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
教育、督促班班主任要做好心理不健康、行为不良学生的教育改进工作;
对必须在校外进行的教学活动要认真审批,要有严密的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安全进行;
做好校内伤害事故的紧急处置工作。
(五)分管教学主任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学校安全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具体做好课堂教学中的安全组织管理工作,加大对教师教育方法的监控力度,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及时制止有碍学生安全的教学方式,特别是实验、电教和信息技术教育、体育课、美术课等教师要注意学生安全,并能认真巡视。
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负责电教室、计算机室、理化生实验室、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及学校开展各种层次教研活动的安全工作;
督促、指导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乘骑车安全)教育,卫生安全教育、消防知识教育(用电安全、用水安全、用火安全),法制教育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生存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督促和指导各个相关教研组做好学生的课上安全工作,重视对体育教学与训练的管理,注意运动场地与器械的安全,确保课堂教学与业余训练安全;
教师上课期间不得擅自离开课堂(包括在教室、专用教室、室外课),如有特殊情况必须保证每堂课都有教师在场,保证在教学时间内有学生的地方必须有教师。
凡因工因事未到岗教师,必须将代班教师安排到位。
(六)分管德育主任职责:德育处主任是学校校长的重要助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责任人,是学校安全工作督导员。
每学期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重点研究师生安全教育与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等问题;
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好学校保安人员的工作,确保学校财产的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
对于学校的重大教育活动要事前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所有活动要按要求进行申报审批工作和事后汇报工作;
协助班主任做好家庭联络工作;
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与交通法规;
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要及时赶到现场,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善后工作,属于师生受到意外伤害的,事后及时做好追讨赔偿工作。
(七)总务主任职责:领导、组织学校后勤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实行负责制。
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督促、检查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研究、解决安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治理和防范措施;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隐患,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本岗无力解决的问题如实上报学校行政研究处理;
对本校建筑用房进行认真彻底地清查,建立检查档案,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卫生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自觉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监督;
建立严格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相关人员按规定定期进行培训和体检,建立食品留样制度;
要随时掌握当地流行性疾病、食源性疾病和饮水污染的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疾病、流行性疾病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抓好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协助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学校校园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
(八)办公室主任职责:节假期间组织安排好教职工的值班、落实好责任;
督促任课教师在教学中、渗透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等;
指导教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或其他规定;
指导、教育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随时掌握学生状况,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应及时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经常了解、关心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身体状况。
负责安全会议记录,信息上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事故后续工作的处理。
(九)班主任工作职责: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班级实际,制订每学期的班级安全工作计划;
掌握全班学生基本情况并做好记录分析,建立行之有效的班级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及时处理班级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全班同学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活动,避免重大违纪事件发生,对有逃课、旷课等突发事件应及时向校主管人员汇报;
对发生在本班的安全事故应配合相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理;
以多种形式与家长及社会力量加强联系,发挥各种力量共同预防及处理班级中发生的安全事故。
(十)学校门卫的工作职责:负责管理学生及学生家长的进出校门;
对外来人员的来访进行登记管理;
并对学校进出物品进行管理;
夜间加强对学校各部位巡查,遇特殊情况及时向校领导汇报;
做好值班记录,包括发生情况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处理结果等记录。
(十一)学校后勤人员的职责:管理领导小组定期组织教职员工学习《消防条例》,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经常进行防火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员工防火意识,提高安全工作的责任性;
学校的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要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内部各重要部位要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做好防火工作。
灭火器应存放在便于使用的部位,不得随意移动;
后勤人员都要会使用灭火器,发现火情要积极求救,拨打“110”报警。
(十二)教师的工作职责: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意识;
私人钱物要妥善保管,现金管理原则上白天上锁,下班自己带回,当班值日人员关窗、关门、关电源;
积极关心学生生活,配合学生家长、相关领导、相关部门对学生安全工作的管理落到实处;
及时处理学生中违纪偶发事件,并组织班级学生中开展安全知识学习活动,避免重大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学生中的逃学、旷课等突发事件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三、学校安全管理要求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各分管同志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每学期举办一次法制教育讲座,两次安全专题报告,两次预案演练,每年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月活动,每月研究一次安全工作及安全检查工作。
采纳并落实上级安全检查建议。
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
紧急电话(如1
10、1
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
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
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指导中心,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值班、教师值日制度;
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
值周教师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舍、围墙、水井、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四、责任追究:教师因疏于管理或措施不力或方法偏差而造成学生安全责任事故,除追究责任教师的责任外,校长将追究分管领导的相关责任。
82位用户关注
50位用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