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范文网 > 安全管理 > 制度范本 > 责任制度
栏目

执行责任制度3篇

发布时间:2023-03-22 热度:37

执行责任制度

第1篇 落实和执行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促进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法》第30条规定:“国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一次将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提出来,成为国家的意志,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体现了对人民生命安全的关心和关爱。对事故责任者实行责任追究,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伤亡人员家属的心愿,伸张社会正义,是对事故责任者的教育,也是对社会公众的警示,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也有利于事故责任者和其他有关人员增强责任心,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按照法律规定职责和要求办事,接受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强大的法律武器,落实和执行好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就会有力地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这一点已经被实践所证明。但事故的追究对象,也就是追究主体是对具体人员的追究,既有从业人员,也有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既有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责任人,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也有对政府领导人的追究;不仅要追究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人的处理必须慎之有慎,做好过细的工作,重了不行,轻了也不行。

事故责任追究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目的是教育事故责任者本人,警示其他人员,使事故责任者能够得到应有的惩处,对伤亡者家属有个交待,对社会有个公正交待,真正起到接受教训,杜绝今后的作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握好“度”。我们是安全监察执法部门,是直接实施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部门,我们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这项制度落实的程度和质量。因此必须领会好这项制度的精神实质,以公正、负责的态度作好这项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好事故调查工作

做好事故调查工作,查清事故的原因,确定事故性质,明确事故责任,是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前提条件,是一项关键性、基础性的工作。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否则,事故原因查不清,定性不准确,就很难确定事故责任。

1.1及时组建事故调查组

事故发生后,要按照规定尽快组建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成员的组成要依法组成,从不同角度反映对事故处理的意见,以保证事故调查处理的公开、公正。事故调查工作应由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行政监察部门、公安部门、工会组织、事故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等单位组成。事故调查组至少设三个工作组:技术组、资料组、综合组。技术组主要负责现场实物的勘察,进行技术和设备的检测、鉴定,从技术上分析事故的原因;资料组主要负责对现场幸免人员的调查询问,规章制度的设立与执行,从管理上分析事故的原因;综合组主要了解伤亡人员的情况,综合各方面的资料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1.2认真细致地进行现场勘察

对事故现场要组织人员,特别是技术人员对现场进行详细查勘,对可能引起事故的各种因素进行分析和排查,如果对一些因素不能确定,应组成专家进行察看和分析;需要进行检验,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1.3科学、准确的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的性质

对事故原因的分析要客观、公正、科学、准确。

1.4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确定事故的责任者以及责任程度,并提出对责任者的初步处理意见。

2.掌握好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

责任追究的原则有三个:

2.1依法追究的原则

就是追究责任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责任追究必须有充足的法律依据。一是必须依法确定事故的责任人。确定责任人,是追究责任的前提。责任人必须是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安全生产方面负有职责或义务,并因违反职责或义务而导致了事故发生的人;二是必须依照法律规定的责任种类和责任幅度来追究。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该追究哪一类就追究哪一类,该合并追究就合并追究,不能以刑代罚,判了刑就不赔偿;或者以罚代刑,多赔点钱就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三是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来追究责任。

2.2平等追究的原则

平等追究的原则就是指每一个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人,都应当平等地受到追究,无论是政府官员、生产单位的负责人,还是普通的从业人员,不能有的人追究,有的人不追究,同时,在承担责任的形式和幅度方面,也应当平等,同样的行为应当同样的责任,不能因身份、地位的差别而所区别。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

2.3严格追究的原则

追究责任必须不折不扣,一是对事故责任人必须追究,不能不追究,也就是责任人未受追究不放过;二是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责任的种类幅度来追究,不能有所放松,该判的判,该罚的罚,该赔的赔。

3.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追究

通过事故调查工作,查清是不是责任事故,谁是责任人,并提出对责任人的意见,按照责任的性质和责任的大小分别予以追究责任。对于涉嫌构成罪犯的,移交公安或检察机关,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具体移交工作,可按国务院《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要求办理。

民事责任,可以首先由受害人和责任人协商赔偿的数额等具体事宜,也可以由有关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依照民事诉讼的程序来解决。行政处分比较复杂,因为受处分的人员多是领导干部,必须慎重对待。需要注意的间题,一是要按责量罚,根据责任大小,恰如其分地确定处分意见,做到合情合理,本人觉得处理得应该,对死亡者家属能够交代过去,对社会也能够交代过去;二是要宽严适度,惩处的目的还是为了教育本人,警示其他人员,并不是越严越好,越重越好,该处理到什么程度,就处理到什么程度;三是要反复讨论,征求意见,听取反映,特别是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上级主管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的意见,在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之后,形式事故调查组集体的意见,按程序上报审批。

4.作好执法监督工作

事故批复后的处理意见要监督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原原本本地执行好。一是要在一定的范围召开会议,宣布处理意见,使本单位职工和死者家属都知道处理的情况;二是通过登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三是做好执行后的检查工作,总结执行情况,报上级备案。

通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切实作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范围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真正吸取事故教训,避免同类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第2篇 基层一线,如何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制度执行力

基层一线,如何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制度执行力

《安全生产法》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作为安全生产的方针。也就是说,安全生产是第一位的,当一个企业、一个组织或者个人遇到安全问题的时候,其他的一切都是次要的。《安全生产法》第三条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一、落实安全责任必须强化责任意识

意识决定行为,没有思想上的充分认识和理解,就不会有行动上的自觉和主动。安全生产也是一样,确保安全生产的关键就在于从管理人员到员工都要有坚定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始终把安全生产做为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不折不扣的执行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安全,以严谨细致的作风确保安全,始终保持安全生产的高度警觉,做到天天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人人讲安全,真正使安全工作成为一种自觉行动,成为大家共同担当的神圣责任,做到精心、细心,静心,用心抓好各自的安全工作。

强化责任意识,必须明白对谁负责的问题,只有明白这个问题,你才能真正强化责任意识。作为企业的负责人,你的安全生产工作就是对整个企业负责,对整个企业的员工负责,作为一个组织的负责人,你就要对这个组织的所有人员负责,作为个人,你就要对你的家庭负责,作为子女,你要对你的父母亲负责,作为父母,你要对你的子女负责,作为丈夫,你要对你的妻子负责,作为妻子,你要对你的丈夫负责……一句话,弄清楚自己是谁,搞清楚自己该对谁负责,这样你的责任意识才能真正的增强。

二、落实安全责任必须依靠强有力的制度

举个例子:因为你在施工现场没戴安全帽,安全员罚你50块钱,你口里不说,但是你心里肯定不高兴。为什么呢?我辛辛苦苦干一天也才三两百块钱,你一下子就给我拿走了50块,三两个个钟头的活白干了。但是你为什么不明目张胆的反对呢?因为你知道,这是公司的制度规定的,如果反对,被处罚的可能就会变成100块,甚至200块。所以,明智的你就只有规规矩矩的接受这50块钱的处罚,这,就是制度的力量!所谓“对事不对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我们就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我们公司总经理要和各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签订责任书,各部门的负责人要和你这个部门的人签订责任书,项目经理要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和施工班组签订责任书,施工班组负责人要和班组的员工签订责任书,总承包单位要和分包单位以及劳务队签订责任书,分包单位对自己下面的班组签订责任书……签订责任书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这样每一个层级,每一个人员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的形式,才能都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

三、落实安全责任必须依靠强有力的执行力

有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是不是就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呢?肯定不行!不管你制定了多好的制度,不管你签订了责任多么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书,你把它只是放在档案柜里,只是把它用来应付有关部门的各种检查,那你就是本末倒置了。因为制定这些制度和签订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发挥安全生产的作用,为企业和个人获取经济效益提供保障。如果这些制度和责任得不到落实,你的经济效益就得不到保障。实现安全目标,成就于每个人、每一天锲而不舍的执行力之中,舍此别无他途。如果由一个人操作失误导致事故发生,就会影响到整个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因此,安全生产也存在“木桶效应”,只有做到人人安全,才能实现整体安全。执行的过程就是抓安全规章制度和措施落实的过程。再高的目标,再好的措施,如果执行不解决、落实不到每个岗位、每个人的具体行动中,目标就会落空,就会变得毫无意义。不论从客观上看,还是从主观上看,安全管理涉及的主要因素是人,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人,安全生产违章操作的是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是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关键是抓人的落实,抓人的执行力。怎样提高执行力呢?两个字:服从。局部服从整体、个人服从集体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条基本原则,是一种大局意识。如果认为指令有问题,就应该停止执行而不是随意变通。需要员工对安全生产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的时候,每个员工都可以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但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一旦制定就相当于企业内部法规,企业员工就应坚决服从,认真执行。

(一)提高执行力,领导是方向

提高执行力不仅仅是一般操作人员的事,领导既是安全生产决策的制定者,又是执行者,而且是典范的执行者。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安全生产各项决策和规章制度,其执行力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其他人的执行力。因此,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严谨、科学、负责的态度,对安全生产决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地、不折不扣地去执行。通过以身作则的良好个人安全行为,使员工真正感知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感受到领导做好安全的示范性,感悟到自身做好安全的必要性。领导是“风向标”和“晴雨表”,领导的行动具有带头作用、方向作用、引导作用和示范作用,领导一定要坚持原则,对各种违章行为敢抓敢管,无情的管理是最大的有情,严格管理是对员工生命的尊重,放松管理就会害人误事。

(二)提高执行力,班组长是关键

班组长在执行中发挥着承上启下的作用,是制度落实的直接指挥者、执行者和监督者,态度要坚决、纪律要严明、处罚要严格,才能保证制度的有效落实。提高班组执行力对于班组安全管理的重要作用是:有助于形成班组凝聚力,有助于加强班组战斗力,有助于提高班组竞争力,有助于开拓班组创造力。

(三)提高执行力,员工是基础

所有员工都应把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就不会有“三违”行为发生,就会做到“三不伤害”。一个员工不论在什么岗位、进行什么操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义务。选择责任还是选择借口,表现了一个员工的工作态度。选择责任,执行规章制度,这是对每个职工的基本要求。安全无小事,但体现在每一天、每一个细小的重复的操作上,这些看似简单而平凡的小事,如果长期坚持反复做好就是不简单、就是安全,就会体现员工对工作认真负责的态度、细致的作风,敬业的精神和脚踏实地的务实态度。安全工作就是不找任何借口的执行,只要全体员工在工作中都不折不扣的严格执行制度、严格遵守规定,就会提高整个企业的执行力,各项安全措施就会变成实实在在的行动,安全目标就一定能够实现。

(四)提高执行力,必须会安全。

经常听到有人讲每一个人都要从“要我安全”变成“我要安全”,我认为,这还不够,还必须进一步,达到“我会安全”。达到了我会安全,才能保证“我能安全”。那么,怎样做到“我会安全”呢?要使企业的每一个员工都做到“我会安全”,企业的各个层级就要抓好安全教育培训,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公司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各类安全基础知识。每一项分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制定施工组织计划的时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且要由负责技术的管理人员向分包或者劳务队伍进行交底,分包或者劳务队伍必须向班组交底,班组必须向每一个作业人员交底。交底的内容就是这项工程中会出现哪些安全不安全因素,采用什么样的措施来防范和消除这些不安全因素,让每一个参与作业的人员都学会和掌握防范措施,达到“我会安全”。这就是所谓的“三级安全技术交底”(对危险源的应对措施也是这样操作)。当然,学到了“我会安全”的本事,还不一定能做到“我能安全”。要达到“我能安全”,就要把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牢牢记在心间,应用于施工作业之中。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做到用心去做好安全。这就是做到天天讲安全,事事讲安全,时时讲安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我能安全”。

(五)提高执行力,要充分发挥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

我认为,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监管的人员,要真正发挥有效的作用,必须先清楚自身定位,既发挥专业特长,又不越俎代疱,具体而言,就是要做好领导者的顾问与助手,做好员工的良师益友。

首先,专职安全员是领导者的顾问与助手。有观点认为,人人都抓好了自己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能被缩小,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没什么事了,该统统下岗回家了。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也做不到的。譬如:“安全员”不用再背别人过马路了,他们都已是自己能过马路的正常人。“安全员”干什么?有如下工作:制定过马路的“交通法”;提出各种诸如“在哪画人行横道线”、“在哪设红绿灯”、“在哪架天桥”的建议和意见等等,以保证大家能够快速的安全的通过马路。杜邦公司对企业专职安全人员的作用是这样描述的:一定数量的专职安全人员是安全表现的重要贡献者,对于一个风险较大的组织是不可缺少的。专职安全人员应该是各作业区技术、经验、安全技能和知识最丰富的人员(杜邦公司,技术最优秀的人去做安全工作);专职安全人员的责任是提供各种安全咨询,协调安全作业的实施,指导和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是本级生产指挥者的得力顾问和助手,而不是安全工作的指挥者和管理者。

其次,专职安全员是员工的良师益友。安全管理模式的转变将对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安全是一门科学,是一门技术与管理综合性很强的学科,没有经过专门的教育和培训以及长时间的实际工作锻炼,是不可能掌握的。所以专职安全人员应该也必须是技术、经验、技能和知识最丰富的人员,否则就根本不可能对生产过程的安全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和意见。专职安全人员还应是员工安全方面的好老师、好朋友,你的安全理念和安全知识要能够得到有效的传播,能够更容易的被员工所接受,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素质(从这方面讲,专职安全人员更像一个“教育工作者”、一个“思想政治工作者”)。专职安全人员除了必须的专业知识外,还必须具有丰富的管理能力和技巧,能有效动员各方面力量,协调安全作业的实施,指导安全措施的落实和监督为企业的安全健康、快速发展尽职尽责。

要做好上述两点,我们的专职安全员首先要认真学习和掌握各种安全法律法规,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所颁布的法律、条例、规范、规程、标准、政策等,并要随时关注这些法律法规的更新换代,用各种方法收集关于的安全法律法规,形成体系(建议在安全档案里面专门做一个安全法律法规台账),便于学习和指导我们的工作。比如脚手架搭设、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爆破安全、特种设备管理、化学危险品储存与使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等,都是有专门的规范和规程来规定的。

第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内行。成为内行,就是要学习和掌握各种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只有具备专业的安全技术知识,你才能准确的指出员工的违章之处和发现现场的安全隐患,并针对员工的违章行为告知他正确的操作方式方法,根据现场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的措施办法。还要学习施工专业技术,不要求你全面掌握,至少你必须要掌握施工的工序与流程,分清楚哪些工序和哪些部位出现的危险源在哪里,也就是哪个工序、哪个地方会出现哪些危险源。只有这样,你才能防范于未然,做事前的诸葛亮,而不是事后诸葛亮。

第3篇 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汇报

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汇报

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工作汇报近年来,为了全面落实群众公认“五条”要求,开严格执行干部选任责任追究制度,收到明显效果。一是严把条件资格关,把知情权交给群众。

新提拔的局科级干部必须具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在干部推荐前,组织部把推荐的职位、条件、资格进行公布,让干部群众提前知晓。二是严把民主推荐关,把选择权交给群众。

在推荐乡镇领导班子人选时,我们采取召开推荐会、填写推荐表、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推荐。参加推荐会的有乡镇机关全体干部,乡镇所在地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村支部书记。

并有意识地选择党委领导成员、机关党员干部、村支部书记中的代表,进行个别谈话,了解他们对推荐人选的意见。在推荐县级工作部门领导成员人选时,由机关全体干部、下属单位负责人参与推荐。

对个人向组织推荐的人选,仍要在党员、干部和职工中进行民意测验和民主推荐,对多数人不拥护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三是严把考察关,把责任交给考察组。

县委制定了推荐考察干部错失追究制度,实行推荐干部责任制、自荐和审查责任制、考察回避制、考察责任制和考察保密责任制,实施“谁推荐、谁考察谁签名谁负责”的制度。对拟确定为考察对象的人选,先在一定的范围内公示,而后在发布考察预告,公布考察对象、考察方式、考察组人员、考察纪律、举报电话。

在考察中做到考察的范围要宽,考察的内容要全,考察的方式要活,考察的责任要严。在20__年县级部门换届中,公开了3个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考察派出了5个考察组,从3月7日开始至3月底对机关班子进行了全面考察,共有1600多人参加了本届班子的测评和下届班子的推荐,其中:座谈走访班子成员达到100,基层单位负责人60余名,机关干部100余名,还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退休干部等。

四是严把领导职数关,把职权还给组织部门。在乡镇机构改革和县级部门机构改革班子调整以及平常的干部调整中,严格执行了领导职数的规定。

在乡镇机构改革中,减少领导职务31名。在县级机构改革中,减少领导职务40名。

在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采取“转、退、调”等办法,减少领导干部29人。去年以来,机关没有违规调入一个人,财政供给人员第一次出现负增长。

五是严把讨论决定关,把决定权交给常委。严格程序,按照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讨论决定这个基本程序,做到“四听取”和“四不”。

即认真听取考察人员的考察意见、认真听取组织部门的使用意见、认真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没有经过组织部门民主推荐程序和材料不齐全的人选,不上会讨论;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人选,不提拔任用;多数常委对任免对象情况不了解的,不上会表决。对上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报,对本级管理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上会,对下级报来的干部不符合程序的不审批。

没有出现减少程序的现象。严格纪律,坚持常委会票决制,集体民主决策,不搞“一言堂”和“家长制”。

《执行责任制度3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相关专题

相关范文

分类查询入口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