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技术责任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交底制度:在项目开始前,技术人员需向施工人员详细解释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和技术要求。
2. 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规范。
3. 技术变更审批制度:当需要修改设计方案或施工工艺时,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
4.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层级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防止事故发生。
5.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记录并保存所有的技术文件和资料,便于日后查阅和审计。
这些制度的内容涵盖了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技术交底制度强调沟通和理解,确保施工人员充分理解技术要求。质量检查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质量问题。技术变更审批制度保证变更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了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责任,而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则为项目的后期维护和评估提供了依据。
施工技术责任制度的重点在于落实和执行。这不仅要求有清晰的责任划分,还需要有效的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技术交底和质量检查是预防质量问题的关键环节,而技术变更审批则关乎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要求全员参与,形成人人重视安全的文化氛围。技术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项目的长期运营和维护至关重要。
尽管施工技术责任制度已经较为完善,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挑战。例如,技术交底可能因时间紧迫而流于形式;质量检查可能存在疏漏,尤其是隐蔽工程的检查;技术变更审批有时因流程繁琐导致效率低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力度可能因管理层级过多而减弱;技术档案管理也可能因人员流动导致资料遗失或混乱。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强化培训、优化流程、提高执行力等方式来逐步解决。
第1篇 输变电工程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输变电工程公司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1.总则
1.1.为实现公司质量方针和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方针,构建强有力的技术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技术人员的职责,加强技术管理,特制定施工技术责任制度。
1.2.项目工程设置三级技术负责人,建立三级技术责任制,实行技术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2.1.公司总工程师(以下简称总工)、副总工程师(以下简称副总工),公司工程管理部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分公司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
1.2.2.分公司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项目部项目总工程师(以下简称项目总工);分公司工程部专业工程师。
1.2.3.施工队专责技术员。
公司设立送电、变电和建筑副总工,工程管理部设立送电、变电和建筑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若干人,对二级单位和项目部进行技术服务、检查和指导。分公司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行政上分公司管理,技术上行使公司一级管理。
分公司工程部设立技术主管(主任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项目总工,各项目部可根据需要设立项目工程师1~2人,协助项目总工进行工作,在分担工作范围内行使职权。
施工队设立专责技术员。
1.3.工程项目管理
1.3.1公司各专业副总对每一项目工程分专业管理
1.3.2.每一项目工程由工程管理部按专业各指派一名专业主管工程师。
1.3.3.每一项目工程总工由公司指派项目总工。(项目总工由分公司申请并经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批准)
1.3.4.当由二个分公司(或不同的专业单位)同时完成同一项目工程时,由分公司(或专业单位)各推荐一名专责工程师担任项目工程师,由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
1.4.各级技术负责人在行政上属(受)同级行政正职领导;在(专业)技术工作上受上(一)级技术负责人领导。
1.5.各级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政策、法令和技术管理规章制度,熟悉和执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发扬技术民主,组织广大技术人员做好技术工作和技术管理工作。
2.各级技术负责人的技术职责
2.1.总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2.1.1.总工在公司经理的领导下,对企业技术工作负全部责任。
2.1.2.主持重大工程公司施工图会审。
2.1.3.主持编制重大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1.4.组织编制并批准重大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2.1.5.组织特殊专用工具的设计、制造和试验。
2.1.6.组织重大工程和重大专业技术措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技术交底。
2.1.7.对工程中重大技术、质量问题作出处理决定。
2.1.8.工程管理部和项目部的技术工作,接受总工程师的领导.
2.2副总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2.2.1副总工程师为总工程师的助手,对总工负责。
2.2.2在分管专业的工作范围内行使总工程师的职权.
2.2.3负责主持处理施工/生产的重大技术/质量/安全问题和事故。
2.2.4监督指导专业主任工程师/分管专业工程师/项目总工的工作。
2.2.5负责组织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的审定.
2.2.6工程管理部和项目部的技术工作,接受副总工程师的领导。
2.3.工程管理部主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2.3.1主任工程师在专业上指导协助专业工程师同时负有专业工程师的技术职责。
2.3.2.对工程经济技术合同、工程设备采购合同中的技术内容审核;对合同的技术条款提出要求和建议,并参与监督有关技术条款的执行。
2.3.3.组织主持公司施工图专业会审,并确认公司施工图专业会审意见报告;参加由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主持的施工图综合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安排施工图的图纸分发。
2.3.4.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编写新技术、新工艺及特殊施工作业指导书;进行新的工器具的设计和试验;主持公司级(a)施工技术交底。
2.3.6.按权限审批施工组织措施及施工作业指导书。
2.3.7.负责开工前技术准备工作的审定、检查和督促。
2.3.8.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执行情况及施工技术受控状态,并及时向上级汇报;负责重要施工项目的现场技术监督,负责对内对外的重大问题的技术联络。
2.3.9.参加项目工程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2.3.10.协助项目总工协调业主、监理、设计与本公司间的工作关系,负责设计变更和修改的管理和控制。
2.3.11.及时收集主管工程的技术管理资料。
2.3.12负责投标文件中技术文件的编写。
2.3.13按周收集整理项目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并汇总到工程管理系统。
2.4.项目总工的技术职责
2.4.1项目总工是公司对项目工程进行技术管理的总代表,代表公司处理工程施工的一切技术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2.4.2.全面负责项目工程的技术工作;处理项目施工范围内的技术问题。遇重大问题的处理须及时向工程管理部专业主管工程师或直接向总工报告,经审批后执行。
2.4.3.组织主持项目部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参加由建设单位或监理主持的施工图纸会审。
2.4.4.计算主要工程量,提出施工技术资料供应计划,提出工器具使用计划。
2.4.5.按项目工程规模组织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组织措施。
2.4.6.审批各分部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和设备调试作业指导书。
2.4.7.组织并主持项目部(bc)技术交底。
2.4.8.通过监理与设计院联系解决工程技术问题,办理设计变更通知单。
2.4.9.负责材料代用审核。
2.4.10.深入现场掌握施工动态,及时指导、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对重大的技术问题处理必须报总工批准;督促施工人员做好原始记录。
2.4.11.监督项目工程施工运输、砼搅拌、吊装、放线机械、仪器仪表及重要工器具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2.4.12.做好项目部全面质量管理工作,主持项目部的质量检查评级;参加重要工序检查,参加公司组织的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和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进行的中间验收和竣工
验收;督促、指导施工队、班组消除质量缺陷。
2.4.13.做好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组织编制并审定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大检查。
2.4.14.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分析;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制定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
2.4.15.组织编制并审定项目工程的技术革新计划;推广施工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新材料;审查合理化建议;组织开展qc小组活动。
2.4.16.组织技术人员学习技术业务。组织(项目部)施工技术经验交流及技术专题讨论。
2.4.17.组织编制并审核施工技术总结,组织建立施工技术档案。
2.4.18.参加工程中间检查和竣工验收移交工作。
2.4.19.及时(收集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传递技术管理资料。
2.4.20.按周收集整理本项目进度情况和存在问题,并上报工程管理部汇总到工程管理系统。
2.5.施工队技术员的技术职责
2.5.1.全面负责本施工队技术工作。
2.5.2.参加项目部施工图会审;组织主持本施工队(专业)技术交底和施工图及技术文件的学习。
2.5.3.负责按审批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制定本施工队的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推广先进经验;参加技术革新活动。
2.5.4.处理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问题。
2.5.5.深入现场指导施工,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技术问题。对施工技术权限外的技术问题要及时上报项目总工。
2.5.6.编制施工队安全技术措施;参加事故调查分析,提出防止事故的技术措施;协助填写事故报告。
2.5.7.编写各分部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和设备调试作业指导书。
2.5.8.协助施工队长签发工程任务单;做好工程量、工期、材料消耗、劳动工时等资料的积累工作。
2.5.9.主持本施工队质量管理和质量检查工作;整理汇总施工技术记录。
第2篇 施工技术人员质量责任制度
1、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应认真熟悉本管段所负责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图纸,根据施工进展情况随时服务施工,做好技术指导。
2、 施工技术人员应掌握现行技术规范及标准,以图纸、规范、标准为依据及时处理指导现场施工,杜绝返工浪费现象。
3、 现场技术人员应服从项目部领导及分配,刻苦钻研本职工作,想为工程所想,急为工程所急,一心为工作,管好自己所分管的施工任务。
4、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的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因技术与设计、规范、标准不符出现的问题,应由分管的技术人员负全责。
5、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的施工范围内的,在施工中由于施工人员没有按要求进行的也应承担主要责任,在处罚施工人员的同时,分管技术人员也同样接受处罚。
6、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内的工程资料同时随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填写,杜绝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应接受处罚。
7、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区域内连续两次以上,因指导或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工作失误,应严肃处理或待岗处理。
第3篇 质量责任制度:施工技术人员
1、 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应认真熟悉本管段所负责的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图纸,根据施工进展情况随时服务施工,做好技术指导。
2、 施工技术人员应掌握现行技术规范及标准,以图纸、规范、标准为依据及时处理指导现场施工,杜绝返工浪费现象。
3、 现场技术人员应服从项目部领导及分配,刻苦钻研本职工作,想为工程所想,急为工程所急,一心为工作,管好自己所分管的施工任务。
4、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的施工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因技术与设计、规范、标准不符出现的问题,应由分管的技术人员负全责。
5、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的施工范围内的,在施工中由于施工人员没有按要求进行的也应承担主要责任,在处罚施工人员的同时,分管技术人员也同样接受处罚。
6、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内的工程资料同时随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填写,杜绝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应接受处罚。
7、 现场技术人员在分管区域内连续两次以上,因指导或责任心不强造成的工作失误,应严肃处理或待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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