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分管理制度是一种管理工具,旨在通过量化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评估、激励和改进员工的行为和绩效。这种制度通常涉及设定明确的绩效指标,定期评估,以及基于这些评估结果的奖励或惩罚措施。
1. 绩效指标设定:定义员工工作成果的关键指标,如销售额、项目完成度、客户满意度等。
2. 评分标准:为每个绩效指标制定清晰的评分准则,确保公正、公平。
3. 周期性评估:定期(如季度、年度)进行员工绩效评估,记录得分。
4. 反馈机制:向员工提供评估结果和改进建议,促进个人发展。
5. 奖励与惩罚:根据得分给予奖励(如晋升、奖金)或实施惩罚(如培训、警告)。
计分管理制度对于企业管理至关重要,它:
1. 提升效率:明确的目标和考核标准促使员工高效工作。
2. 公平竞争:基于客观分数的评价,减少主观偏见,提高员工满意度。
3. 激励机制:奖励优秀表现,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创新性。
4. 人才发展:通过反馈,帮助员工识别自身弱点,促进个人成长。
5. 组织优化:通过绩效数据分析,识别团队和流程的改进点。
1. 定制化指标:根据不同部门和职位的特点,设计个性化的绩效指标。
2. 透明化流程:公开评分标准和评估过程,增加制度的可信度。
3. 动态调整:定期审视和调整指标,适应业务变化和市场环境。
4. 培训与沟通:提供足够的培训,确保员工理解并接受计分制度。
5. 平衡奖励与惩罚:奖励应侧重于长期贡献,而惩罚则注重纠正短期问题。
6. 结合360度反馈:除了上级评价,也考虑同事、下属和客户的反馈,全面评估员工表现。
实施计分管理制度需要管理层的坚定承诺和全体员工的参与。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真正推动企业的发展和员工的成长。
第1篇 物业管理质量统计分析程序
物业管理质量统计分析程序
1.目的
利用统计技术,对本公司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科学分析,找出影响质量的主要因素,全面纠正和预防物业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失误,不断提高整个质量管理的水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管理质量活动的统计分析。
3. 引用文件
3.1 质量手册4.20统计分析
3.2 iso9002标准4.20统计分析
4. 职责
4.1 iso9000工作小组负责统计分析工作。
4.2 管理者代表负责统计分析报告的批准。
5.统计分析程序
5.1分析前的准备
5.1.1iso9000工作小组负责收集整理统计分析依据,包括:
a.物业管理质量大检查发现的不合格;
b.客户意见调查或客户投诉反映的问题;
c.质量体系审核发现的不合格。
5.2统计分析工具
5.2.1采用现代常用的三种统计技术(但不限于):
a.鱼刺(因果)图法;
b.柱状图法;
c.排列图。
5.3实施
5.3.1公司物业管理质量统计分析每年至少一次,由iso9000工作小组组织,管理者代表主持实施。
5.3.2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增加质量统计分析时,由iso9000工作小组负责人提出。管理者代表批准主持进行。
5.4记录和反馈
5.4.1 物业的管理质量统计分析均要形成报告,以备查询和追溯,报告保存在iso9000工作小组。
5.4.2 iso9000工作小组根据统计分析结果需采取纠正预防措施,按纠正和预防措施qp-9.1程序文件执行。
6. 支持性文件和记录
6.1 质量目标指标定义及其分解
第2篇 大唐发电厂违章计分积分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反违章工作的实效,杜绝人员违章而导致的事故,按照全员参与、制止违章、互相监督、群防群治、奖优罚劣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违章包括日常管理或作业过程中(含准备阶段、结束阶段)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技术标准的行为。
第三条 违章实行记分、积分制。在年度内进行违章积分,每月定期公布,最高积分为12分,年底清零。被查处的违章行为不论是否造成后果都按记分规则记分。作业组、班组、部门、厂部各自进行的自查自纠且未造成后果的违章,免记分,但必须做好记录。
第四条 实行违章记分的对象为在厂区内的本厂职工及长期实习或长期外委单位人员。按管理层级,上一级查处的违章行为,原则上按管辖区域、层级实行连带记分、积分。
第五条 各级管理人员有义务制止或举报现场人员违章行为。
第二章 违章分类
第六条 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的规程、制度、标准,构成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按照违章行为的严重程度,分为严重违章行为、比较严重违章行为、一般违章行为三种。
第七条 严重违章行为:一旦造成后果,不仅对本人,还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严重损坏的行为;违反《安全工作规程》中“严禁……”的行为。
第八条 比较严重违章行为:对自身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带来伤害的行为;有可能造成设备停运的行为;或违反在《安全工作规程》中规定“应……”的行为。
第九条 一般违章行为:违反规程、制度,尚未构成前两条规定的其它违章行为。
第三章 积分管理与记分规则
第十条 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对违章记分、积分与考核进行审批管理,日常工作由安监部负责。违章的检查、记分、考核实行厂级、部门、班组(值)三级管理。
第十一条 厂领导、安监部组织的检查为厂级检查,部门领导、部门安全员的检查为部门级检查,班长(值长)、班组(值)安全员的检查为班组(值)级检查。各级检查发现的违章及时通知当事人所在的部门,所在部门应做好督促整改与记分工作。
第十二条 违章积分,原则上在安全生产一体化平台上统计、公布。安全简报中进行违章记分、考核及简要分析。
第十三条 厂部、部门、班组(值)安全员负责统计与建立违章积分与考核档案,厂领导或安监部、部门负责人、班长或值长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十四条 责任部门管理岗位人员在生产现场时,对周围生产现场职工的违章现象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者,与现场违章职工同等记分。
第十五条 违章记分一般以《发电企业常见习惯性违章行为表现》、《典型违章行为手册》为依据,每发现一项次,严重违章行为一次记8-12分;较为严重违章行为一次记5-7分;一般违章行为一次记1-4分。现场出现手册中没有的违章行为,除立即制止外,同时做好记录,待报安委会确认后记分。每年对《电厂典型习惯性违章项》进行更新。
第十六条 连带记分原则。上级检查发现的人员违章、管理类违章,未产生严重后果的,每1人次或1项次,给厂级主要领导记0.01分,给厂级分管领导记0.015分,给责任人的部门(外委单位)领导(含书记)、分管领导、部门安全员分别记0.3分,给责任人的班长(值长)记0.5分。
部门(车间)、班组管理人员连带违章积分与所在部门、班组的个人违章积分总值挂钩。班组人员违章积分总值累计每6分,给予班长(集控值长)连带违章积分记1分;部门人员违章积分总值累计每11分,给予部门主任连带积分记1分。
第十七条 任务、问题整改未经批准而未按时完成或评价差的,责任人每项记2分,检查人记1.5分,相应部门(外委单位)领导同等连带记1分,弄虚作假加倍记分。
第十八条 因违章导致事故或恶性误操作、严重违章未遂事故,主要责任者记5-12分,次要责任者记4-11分,管理人员连带记分2-6分,具体记分数由安委会研究决定。
第十九条 因违章导致一类、二类障碍(含轻伤)、一类异常、二类异常主要责任者记5分、4分、3分、2分;次要责任者记4分、3分、2分、1分。厂级主要领导记0.1分-0.05分,分管厂领导记0.2分-0.1分,部门(外委单位)领导、安全员记分2分-0.5分,班长(值长)记分3分-1分。
第二十条 厂级领导、部门(外委单位)领导、安全员的违章积分为本人违章记分累计加上连带记分累计。
第四章 积分考核
第二十一条 厂级领导积分满11分,在厂班子会上作检讨,制定整改措施;积分满12分,在厂月度会上作检讨,制定整改措施,处罚1000元。
第二十二条 部门(外委单位)领导积分满10分,在厂月度会作检讨,制定整改措施,处罚1500元;积分满12分,厂级主要领导对其进行戒免谈话,处罚3000元。
第二十三条 班长(值长)、安全员违章积分达9分、其他员工违章积分累计达6分的,必须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交安全监察部存档;认真学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相关规章制度,直到考试合格。
第二十四条 班长(值长)、安全员违章积分达11分、其他员工违章积分累计达9分的,处罚1000元;班长(值长)、安全员违章积分达12分,处罚2000元,分管厂领导与部门领导对其作戒免谈话;其他员工违章达12分,待岗1个月。
第二十五条 长期外委单位负责人违章积分达6分,必须针对自己的违章行为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文字材料,交安全监察部存档,处罚2000元;外委单位员工积分达6分-9分,劝退出厂或清退出厂。长期外委单位负责人违章积分累计达10分的,处罚4000元,违章积分达12分,要求更换负责人或更换外委单位。
第二十六条 劳务代理工、外来实习人员等个人违章积分累计达9-12分者,予以清退。
第二十七条 内部待岗人员的管理和考核,按《岗位动态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 连续一年无违章记录的职工,生产人员奖励2000元,非生产人员奖500元。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委会监督实施。
第三十条 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施行。
第3篇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计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财产,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环境保护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张家港市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现状,制定本办法,并实行“黑名单”制度。
第二条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行政区域内从事营运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黑名单”制度是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危管办”)运用监管手段,根据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记录,将其列入“黑名单”实施重点监督检查的管理制度。
第四条 “黑名单”管理制度遵循依法监管、客观公正、及时准确、诚信对等、惩戒教育的原则。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均采取积分管理制度,初始分为12分,从首次扣分之日起,周期1年,按照违规行为扣除相应分数,一旦分数清零,立刻列入“黑名单”。
(一)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12分
1. 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2. 超越许可事项,从事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3. 非法转让、出租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的。
(二) 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6分
1. 使用伪装、非法改装的车辆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
2. 未按规定维护或者检测专用车辆的;
3. 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危化品车辆的。
(三)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12分
1.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
2. 不按照相关规定倾倒、排放、处置危险化学品残液的;
3.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当事人存在偷盗、偷货、非法交易并经查实的;
4. 发生交通事故、泄露事故不及时向地方政府、安监等部门报告,或者处置不当造成危害、损失扩大的有责事故的。
(四)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6分
1. 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
2. 使用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3.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行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4. 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5.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或者在运输过程中脱离押运人员监管的;
6. 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或未按期审验的;
7. 超过道路规定速度行驶的;
8.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凌晨2点到5点行驶的。
9. 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行车安全信息设备 <>,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信息的。
(五)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扣3分
1.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2.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3.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4. 未随车携带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5. 不按照规定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的;
6. 驾驶人员、押运人员未随车携带从业资格证的;
7. 危化品车辆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车辆维修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的;
8. 在未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进行车辆及罐体清洗的;
9. 危险化学品车辆违法停放在居民小区、公共场所等非指定停车场的。
第六条实行“黑名单”制度管理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信息采集。安监、交通、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通过路面检查、电子抓拍、群众举报、行政处罚等途径,记录违规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并抄送危管办收集汇总。
(二)信息告知。对信息采集到违章的企业,及符合列入“黑名单”情形的企业,应及时告知、约谈企业法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意见,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企业接到约谈通知后,需在半个月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约谈,逾期视放弃申辩权利,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立刻进入黑名单。
(三)讨论审定。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积分清零,拟列入“黑名单”,期限一个月。
(四)信息公布。经确定列入“黑名单”的,由危管办通知运输企业进行相应的整改,并向属地、交通及交警部门通报。
(五)信息删除。列入“黑名单”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在“黑名单”期限届满时,对其整改情况组织检查,在“黑名单”期间未发生本制度所规定情形的,由危管办将其从“黑名单”上删除,删除情况通知企业。
第七条对被列入“黑名单”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实施以下处理及监管措施:
(一)列入“黑名单”的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再次被列入“黑名单”的,取消其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作业资格。
(二)暂时取消运输企业、运输车辆及从业人员在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的作业资格,同时企业进行整改,待整改考核达标后恢复;
(三)针对偷盗现象严重的驾驶员及押运员移交司法部门处理,并在行业内进行通报;
(四)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驾驶员及押运员进行扣分,并给予行政处罚。
第八条本制度由张家港保税区(金港镇)危化品道路运输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4篇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
1、公司应设立各类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组织机构,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环部;
2、组织机构成员由公司各部室、各专业技术主要人员组成,各成员须具备国家行业资格证且有多年实际工作经验等条件;
3、事故、事件统计分析要完成和满足指标要求、内容要求、时间要求等;
4、统计、计算的指标及计算方法为工伤事故频率、百万工时死亡率、未遂率;
5、公司为事故、事件统计分析提供人员、资金、设备、运输等足够资源;
6、事故、事件的统计整理以本月及过去12 月的死亡、受伤(重、轻伤)、职业病、疾病、未遂事故的统计资料为准;
7、所有事故、事件以事故性质、类别等数据通过条型统计表、折型统计表等图形形式显示,并通过图形反映、寻找事故规律及特点;
8、寻找事故规律及特点主要针对事故原因种类、伤害发生的时间特点、伤害发生的地点、致害物、伤害部位、职业卫生重要分析、工伤事故率分析、事故事件费用分析、标准化元素分析等;
9、依法定期对职业病症进行评估、辨识非职业病和职业病,并公布统计分析结果;
10、及时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结果;
11、统计过程应做到统计项目齐全、统计范围全面、数据准确、真实完整、统计方法科学合理;
12、事故、事件统计分析的有效性应体现数据合理且有针对性、数据有可比性、明确规律和趋势变化等;
13、以会议、培训或通过报纸、板报、电视等方法对事故事件进行回顾,起到总结经验、警钟长鸣;
14、事故、事件统计分析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为纠正错误行为提供有效信息为宗旨。
第5篇 事故调查统计分析上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使职工伤亡事故报告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更加系统化和规范化,特指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矸石公司各部门、专业。
3、引用标准:
3.1国务院第75号令 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3.2劳计字[1992]74号 劳动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3.3国电电源[2002]49号 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4、内容:
4.1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主持调查、处理。吸取教训,登记后向专业负责人和安全员报告。
4.2严重未遂事故要按已遂事故处理,由车间主任主持,(生产办有关人员参加)按“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调查、分析、处理,将调查材料上报生产办,生技科负责将《事故调查表》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4.3发生轻伤事故,车间主任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报生产办。车间主任主持对事故的调查、处理,生技科人员参加。事故单位必须于事故发生三天内填写出“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和调查材料及处理意见等材料报送生产办生技科,医院对伤员诊断证明书、照像底片一同报上。生产办生技科将《轻伤事故报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4.4发生重伤事故,事故单位或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生产办生技科人员及生产办领导,生技科在4小时内报公司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并同时报当地劳动部门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重伤事故由矸石公司经理主持,安全、生产、工会等有关人员参加,由生技科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书”,于事故发生一个月以内报送公司及当地劳动部门批复。
4.5发生死亡事故及重大伤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生产办领导和生技科。生产办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迅速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查清事故的基本情况(如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姓名及简要经过等),并立即报公司领导及项目管理部,当地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生产办同时还要成立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同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4.6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不得隐瞒,超出24小时不向生产办生技科报告者,一经查出按隐瞒事故严肃处理。
4.7分包商发生死亡事故后应向其上级的主管部门报告,同时也应向当地劳动部门、甲方生技科等有关部门报告。生产办也要向公司报告,并认真帮助分包商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共同制定防范措施。
4.8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就近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需动用事故现场物品时,应做好标记)。
4.9按规定每月填报《职工伤亡事故月报表》,并于当月25日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5、附录:无
第6篇 某某物业分公司数据统计分析管理规程
某物业分公司数据统计分析管理规程
1 目的
统计分析管理处各种数据信息,全面反映管理状况和水平,便于公司管理人员实施管理和决策。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__上海分公司的数据统计与管理。
3 职责
3.1综合部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填写相关信息;
3.2综合部负责填写《维修服务统计表》、《月抱怨和服务需求统计表》、《员工信息表》、《重大及重要事件申报表》、《供方服务统计表》中的客户变动信息;
3.3工程部负责填写《变压器运行月报表》、《电梯运行月报表》、《消防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表》、《空调冷水机组月统计表》、《能耗月报表》、《水泵运行统计表》;
3.4管理部负责填写《消防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表》、《重大及重要事件申报表》《供方服务统计表》、《消防设备检查试验情况统计表》、《委托服务及月抱怨统计表》
4 标准作业指导规程
4.1 综合部填报相关表格
4.1.1综合部填报责任人每月5号前根据上月的维修服务通知单填写《维修服务统计表》,根据租赁状况及客户服务中心反馈信息填写《月抱怨和服务需求统计表》、《重大及重要事件申报表》中的客户变动信息;
4.1.2综合部填报责任人每月25号前填写《员工信息表》。
4.2 工程部填报相关信息
4.2.1工程部填报责任人每月10号前根据能耗情况填写能源月报表,根据设备状况填写《变压器运行月报表》、《电梯运行月报表》、《水泵运行统计表》、《空调冷水机组运行月报表》、《能耗月报表》、《消防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表》。
4.3 管理部填报相关信息
4.3.1 管理部填报责任人每月5号前填写《重大及重要事件申报表》、《供方服务统计表》、《月抱怨和服务需求统计表》。
4.4各部门填报责任人根据电子版本表格要求,认真、准确、真实地填报,每月按时发送到相关部门审核存档。
5记录、标识
5.1《员工信息表》 wi-sh(kdk)-zh-009/001a
5.2 《水泵运行统计表》 __-gp-021/001a
5.3 《暖通、空调机组运行月统计表》 __-gp-021/002a
5.4 《能耗月报表》 __-gp-021/003a
5.5 《空调冷水机组月统计表》 __-gp-021/004a
5.6 《电梯运行月报表》 __-gp-021/005a
5.7 《变压器运行月报表》 __-gp-021/006a
5.8 《供方服务情况统计表》 __-gp-021/007a
5.9 《维修服务统计表》 __-gp-021/008a
5.10 《月抱怨和服务需求统计表》 __-gp-021/009a
5.11 《重大及重要事件申报表》 __-gp-021/010b
5.12 《消防设备检查试验情况统计表》 __-gp-021/011b
5.13 《消防设备运行情况统计表》 __-gp-021/012b
第7篇 物业管理服务调查统计分析办法规定
物业集团作业文件文件
物业管理服务调查统计、分析办法
一、数据统计:
1. 根据从被调查业主/用户收回的《物业管理服务调查表》对调查项目中服务态度一栏总体评价很满意、满意、一般满意、不满意、很不满意统计出来的数据,将前三项评价相加的户数和后二项评价相加的户数,计算出所占的百分数,得出服务态度满意率。
2. 由于各小区提供的服务项目不同,《物业管理服务调查表》发放到被调查业主/用户手中,被调查业主/用户往往分不清服务情况,会在没有服务的项目上打√。所以在统计时,要将没有提供的服务项目的评价结果剔除,不再进行统计。
二、服务态度满意率计算公式:户数÷调查总户数×100=百分比
三、服务态度满意率结果:
服务态度一栏中被调查业主/用户对很满意、满意、一般满意认同占发调查表总户数80%以上的 ,不满意、很不满意认同占发调查表总户数20%以下的,视为服务态度满意率为80%以上。
四、数据分析:
1. 将各小区统计出来的服务态度满意率汇总,可反映出各小区顾客对物业管理服务态度的满意程度。
2. 根据各小区享受同一服务、很满意、满意、一般满意和不满意、很不满意的人数分别算出的百分比,再相加取其平均值,分析出公司在某一服务项目上的总体管理水平。
3. 将反映各小区服务项目的满意率分为五个档次列表,为19.9%以下、20~39.9%、40~59.9%、60~79.9%、80%以上。并分别列出在各档次中的服务项目。根据列表情况,分析出服务中存在的差距,并提出努力方向及整改要求。
第8篇 社区代管物业管理考核细则计分表
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社区代管物业管理考核细则及计分表
社区(村) 考核指标 考核细则 扣分 得分
1、小区综合管理10分
(1)物业管理重大活动有计划,有经费投入。2分
(2)物业管理有阵地,有值班室,人员配备整齐,规章制度健全,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有考勤,有记录。日常管理工作台帐完备。2分
⑶栋号有明显标志;有引路方向平面图。1分
(4)保安人员有明显标志,实行24小时保安巡逻制度,并有台帐记录的,1分。
(5)小区内所有公共设备图纸、资料档案齐全,设备良好,运行正常。1分
(6)物业费收缴率80%以上;收支及时公开。1分
(7)小区物业管理应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处理辖区内的有关事宜,包括各类综合整治、创建、卫生等工作。2分
(8)重要物品出入有登记。异常情况,应进行检查处理,做好处理情况记录,遇重大情况及时报街道。1分
2、环境卫生
保洁 30分
⑴有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完备。2分
⑵小区实行标准化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2分
⑶小区内阳台、空调框无杂物堆放。2分
⑷房屋的公共楼梯、扶栏、走道、地下室等部位保持清洁,计2分;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现象。2分
(5)有卫生健康教育宣传栏。2分
(6)辖区内物业管理居民区道路平坦,倒牙砖平整,无破损,下水道通畅,无积水污迹。卫生状况良好,无卫生死角,无乱排污水、乱倒垃圾现象。2分
(7)公共秩序良好,车辆停放整齐,无乱堆乱放,乱贴画,乱拉乱挂,无违章建筑,无违章饲养畜禽。2分
(8)绿化管护良好,无裸露空地,绿地内无垃圾杂物。2分
(9)居民楼楼道无乱堆乱放现象。2分
(10)做好环境卫生工作,保持单元楼栋内的走廊、楼梯等公共部位清洁卫生。楼宇内垃圾做到日产日清。2分
(11)、保持各单元楼道内的栏杆、墙面、门、窗台无污迹、无灰尘。楼内的窗户玻璃明净光洁、无灰尘、污迹、斑点。2分
(12)公共卫生间内应无异味、无积水、无污垢、无卫生死角。定时保洁。2分
(13)小区楼宇定期灭杀蚊子、苍蝇、老鼠等害虫,垃圾箱、卫生间要经常消毒,做到无滋生源。2分
(14)楼宇外立面保持整洁,无污迹、无乱挂、乱贴。2分
3、绿化养护 14分
⑴无裸露空地,绿地植物生长良好,叶色、叶形正常,无明显虫害痕迹。冬季落叶枯草及时清理,有防冻管理措施。2分
⑵树冠完整,树干挺直,修剪得当,无死树、无缺株。2分
⑶ 绿化率好,各类指示牌完好,美观2分。藤本植物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花灌木开花繁茂,无非正常落花落蕾现象。 2分
⑷地被植物生长良好,分布均匀、整齐,色调协调一致。整形植物修剪平整,保持原造型效果,无缺损。 按季节性杀虫、施肥。 2分
⑸无破坏践踏及占用现象,绿地内无高荒性、缠绕性、攀援性杂草,无积水,无垃圾杂物,无堆物堆料、侵占等现象。2分
(6)绿化带方块田、沟渠拜平整。2分
4、安全管理 10分
(⑴ 小区安全、消防设施、制度规范健全,有各类基础档案。工作人员熟悉工作流程,并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2分
⑵工作人员懂得并能使用各类安全、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专业技术人员应有上岗证,凭证上岗。2分
⑶管理区域秩序井然,有处理和预防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有突发事件按预案及时处理,并迅速上报有关部门。1分
(4)管理区域内无火灾、无治安、刑事案件发生,全年保障安全无重大责任事故。2分(5)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1分;有防范措施。。1分(6)消防通道畅通。1分
5、设施管理
维护 10分
⑴小区所有公共配套设施完好。1分;无随意改变用途。1分;
⑵供水、供电、通讯、照明设备齐全。1分;工作正常。1分;
⑶道路畅通,路面平坦。1分;路面无破损。1分
⑷污水排放通畅。2分
⑸交通车辆管理运行有序,并划出停车红线,无乱停乱放机动车、非机动车。2分。无事故隐患,保养、检修制度完备,小区内无重大火灾,1分;无刑事和交通事故,1分。
6、特色服务 6分
(1)做好楼宇内公共部位的美化工作,制作了盆景造型,使大楼更有品位,富有文化气息。3分(2)开展社区文体活动2分。(3)有方便业主的零星服务:如服务信息、天气预报、备雨伞、便民箱等。1分(4)其他特色服务活动,每增加一项加1分。
7、业主满意度10分
随机采访小区10位业主,满意度90%以上10分,85%以上9分,80%以上7分,75%以上6分,70%以下4分
8、平时督查10分
每月不定期督查,每发现一次(一处)扣0.5分,扣分累计,超过10分后,在总分中扣除。
考核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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