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企业中,能源管理制度考核项目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旨在确保我们能够有效地管理能源消耗,提高能效,降低运营成本,并实现可持续发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能源审计与监测:定期进行能源审计,以评估能源使用效率,监控能源消耗情况。
2. 节能技术应用:评估和推广节能设备和技术,以降低单位产出的能耗。
3. 能源管理团队:考核能源管理团队的组织结构、职责分配及执行能力。
4. 能源采购策略:评估能源采购的经济性、合规性和环保性。
5. 应急计划与响应:测试和评估应对能源中断的预案和实际响应能力。
1. 法规遵守:确保所有能源管理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要求。
2. 能源效率指标:设定并追踪关键能源效率指标,如单位产品能耗、设施能耗等。
3. 培训与意识:评估员工对能源节约的意识和相关培训的效果。
4. 环境影响:考察能源使用对环境的影响,包括碳排放和其他污染物。
5. 持续改进机制:设立能源管理改进计划,持续寻找节能机会。
能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可以推动企业实现节能减排目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竞争力。良好的能源管理有助于企业树立环保形象,提升社会责任感。通过考核,我们可以发现潜在的能源浪费,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资源的无谓损耗。
为确保能源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我们提出以下方案:
1.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由第三方机构参与,以保证公正性。
2. 设立节能奖励机制,激励员工积极参与节能行动。
3. 加强与能源供应商的合作,探索绿色能源解决方案。
4. 建立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实时监测和分析能源使用情况。
5. 定期举办能源管理培训,提升全体员工的能源节约意识。
以上各项措施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并持续跟踪效果,以确保能源管理制度考核项目的有效性和适应性。在实施过程中,我们期待看到企业能源管理的显著改善,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1篇 e医学院能源管理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医学院能源管理中心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后勤产业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水、电、气的正常供应及锅炉、浴室、开水房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供电供水供气工作的安全运行、安全生产、安全教育等工作。
二、制定年度水电气等设施设备大修、改造方案,提出水电气日常维修、改造经费预算。
三、主持中心会议,讨论制定工作计划、总结等工作。
四、负责组织对全校水电气用户的三表管理工作。
五、负责组织中心员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文化学习和业务培训。
六、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和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的完成。
七、负责中心员工的工作分配、劳动纪律及日常管理等工作。
八、水电经理和锅炉经理分别协助主任抓好分管专业内日常管理工作,主任不在岗位时由经理主持日常工作。
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2篇 _大学校园节约能源管理办法
大学校园节约能源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节约能源法》,推动节约型校园创建,促进学校绿色发展,按照《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与技术导则》和《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教发〔2022〕4号)的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能源,是指水、电、气、暖等常规能源。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通过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和行为节能等途径,有效、合理利用能源,降低学校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
第四条 节能工作坚持合理用能、依法节能和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范围内所有使用能源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 加强对节能工作的领导,实行节能工作校、院(处、部)二级管理体制。成立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节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领导全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节能办公室,负责全校能源管理,部署、协调、监督、检查等与节能有关的各项工作;各院(处、部)成立节能管理小组,受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管理、指导和监督,各节能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的节能工作,配合节能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七条 学校能源主要用以满足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师生生活等,其它用能将严格控制,实行审批制度。如遇特殊情况,能源供给优先保障日常生活和教学活动。
第八条 依据国家有关用能定额标准、各类用能性质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逐步建立学校日常用能的指标化管理制度,增强师生员工成本核算意识和节约用能意识。
第九条 加快建设覆盖全校的能源监管平台,逐步推行能耗统计、能效公示制度,促进能源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结合学校节能减排工作实际,实行能源使用、废气(物、渣)排放汇报制度。
第十条 依据《高等学校节约型校园建设管理与技术导则》的有关要求,将学校科研用能纳入全校能源管理范围,研究制定科研用能监控、管理和收费办法。
第十一条 租用、借用学校房屋、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的商户和个人必须全部纳入能源使用监管范围,按省、市有关商业用能价格标准实行全额收费。参与、涉及经营性活动的校内单位一律全额缴纳能源使用费,涉及用能补贴事项的,由校节能领导小组研究认定;用能性质难以确定的,报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第十二条 各类新建、维修改造项目应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节能规范和标准进行设计、施工,逐步淘汰不符合节能标准的产品,严禁继续使用不符合标准的高耗能产品。大型高耗能设备的采购计划必须由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
第十三条 大力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环保产品,扩大再生能源二次利用的规模,切实降低学校能耗和用能支出。
第十四条 加强对能源运行设施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确保能及时发现各类跑、冒、滴、漏问题,快速实施维修、抢修。
第十五条 鼓励、支持节能办公室和校内单位开展节能技术研究、开发,保证节能研究成果优先在学校应用。
第十六条 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院(处、部)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之一。
第十七条 设立“节能奖励基金”,对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推广以及节能风尚引领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用能、违章用能现象和行为。对不文明、不合法用能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罚。
第十九条 搞好节能工作是服务育人、管理育人和环境育人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开展多种形式的节能教育、节能实践、节能宣传活动,倡导健康、文明、节俭、适度的生活理念,培育校园节约风尚,使节能成为全校师生员工的良好习惯和自觉行动。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节能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校之前下发的文件、规定与之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3篇 _学校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学校节约能源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推进节约型校园建设,根据《__科技大学节约能源管理办法》精神,结合学校能源管理和节能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凡使用我校能源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 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是指通过管理节能、技术节能和行为节能等途径,降低学校水、电、气、暖等能源消耗和污染物(废气、废渣、废水)排放,有效、合理利用能源。
第四条 本细则由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实施。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 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节能工作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节能规章制度以及奖惩措施等。
第六条 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兼任,成员为党政办公室、纪委/监察室/审计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实验室与设备处、信息化建设处、基本建设处、计划财务处、后勤处、宣传部、学生工作处、团委、工会、后勤服务集团等部门负责同志。
第七条 节能办公室设在后勤处,节能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处长兼任,办公室设管理人员若干。
第八条 节能办公室在节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积极落实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全校能源(计量、运行)设施管理、能源使用管理、用能收费以及节能改造项目的考察、评估、论证、立项及检查验收。
2.负责全校节能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节能减排情况进行检查,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节能减排整改意见。
3.负责与政府节能、环保、供电、供水、供暖等部门业务往来及协调。
4.负责起草学校节能奖励办法、能源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
第九条 各院(处、部)成立节能管理小组,由3名或3名以上人员组成并报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备案,配合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节能管理组长由各院(处、部)1名负责同志兼任。
第十条 节能管理小组接受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接受节能指导和监督,配合节能办公室完成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定本单位节能管理的办法、措施、细则。
2.负责本单位节能教育、宣传工作和节能日常监督、检查。
3.负责本单位各类能源管理设施运行的日常巡查,及时纠正、报修各类跑冒滴漏问题。
4.负责本单位节能工作情况的汇报。
第三章管理节能
第十一条 学校能源主要用以满足教学、科研、行政办公、学生及教职工生活等,其他用能将严格控制,实行审批制度。如遇能源供应紧张或其他特殊情况,学校能源优先保障日常生活和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 为全面计量、准确监控和分类管理学校各类能源,后勤处在现有能耗统计平台基础上,加快建设覆盖全校的能源监管平台,逐步建立能耗统计、能效公示制度。
第十三条 逐步实现行政办公场所、校园公共用能设施、学生公寓等区域能源使用定额管理,依据用能性质和实际能耗统计结果,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用能补贴标准,超出用能定额的部分由用户或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 本着“谁用能,谁付费”的原则,将科研用能纳入能源回收范围,研究制定科研用能监控、管理和收费办法,实行全额收费。
第十五条 校内住宅用户、租用(借用)学校房屋、场地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用户实行用能全额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用能收费价格标准执行。临时借用学校的活动场所(教室、报告厅、活动中心)举办各类活动、报告等,根据具体情况缴纳一定水、电、暖等能源使用费,由后勤处制定收费细则。
第十六条 对挂靠校内各单位的非学校建制单位,和使用学校能源且在日常办公之外从事具有经营性质活动的校内单位,实行水、电、暖全额收费,涉及用能补贴事项的,由校节能领导小组制定补贴方案。难以确认用能性质的,由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
第十七条 做好新建工程、维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用能管理,开工前由甲方通知施工单位到后勤处能源管理科办理能源使用许可手续,经同意、备案、装表后方可用水用电。因施工、运输等挖断、压断管网的,由施工单位承担能源流失所产生的实际损失和相应的修理费用。项目完工后由甲方通知后勤处能源管理科拆除计量设施。未办理相关手续,另行直接开工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工程项目单位承担。
第十八条 供水、供电、供暖、供气等运行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类管网设施的巡视检查和维护保养,对出现的故障和问题要及时维修。发现公共用水、用电设施的跑、冒、滴、漏要立即抢修,不得拖延。加强对供暖司炉人员的技术培训,要根据天气变化、供暖区域、供暖时段随时调整锅炉的运行状态。
第十九条 严禁私自开启消防栓取水。如确需使用,要报校节能办公室审批。
第四章技术节能
第二十条 在行政办公、教学科研、学生公寓等日常工作、学习的场所,推广使用新型节能、环保产品,鼓励使用节水、节电设施和器具,逐步淘汰不符合国家节能标准的产品。
第二十一条 大型高耗能设备、空调的采购计划必须由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同意方可实施。优先考虑符合国家节能标准和具有能效标识的产品。
第二十二条 逐步实施污水站扩容改造、锅炉煤改气、中央空调和分体式空调节能改造等工程。
第二十三条 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性元素等有毒有害物品的使用管理实行节能减排责任人制度,加大废气(渣、物)回收、排放的监督检查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有毒有害物品对环境的污染破坏。
第二十四条 鼓励开展校内节能技术研究,支持节能办公室与校内单位合作开展课题研究,保证研究成果优先在学校应用。
第二十五条 鼓励各能源消耗部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措施进行节能减排改造,推广使用新型节能、保护环境的产品及再生能源的二次利用,努力降低能源支出成本。
第二十六条 公共冲厕、园林绿化、道路洒水、建筑施工等用水应充分使用污水处理后的中水,在中水保障供给时,不得使用自来水。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学校自来水洗车。
第五章行为节能
第二十七条 全校师生员工要牢固树立节能意识,培育节能行为,养成节能习惯,支持、推进我校节能工作的开展。校节能办公室组织巡查人员不定期检查各单位、各部门日常节能工作落实情况。
第二十八条 科研活动节能。科研活动应在遵守科研活动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基础上节约用能,避免长明灯、待机耗能和其他设施设备浪费用能的情况。
第二十九条 公寓节能。学生在公寓要
节约用水、用电,随手关灯、关水,爱护水、电设施,不在公寓内使用高耗能电器取暖、做饭、烧水等,公寓管理单位要不定期进行检查,一经发现没收电器,并报节能办公室,节能办公室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十条教室节能。教室物业管理人员和学生要重视并积极参与教室节能。教室物业管理人员要合理控制自习室开放数量,引导学生自习时尽量集中就坐,要加强教室用电巡视检查,确保人离灯熄。学生要注重节约习惯养成,课后离开教室不忘及时关灯。
第三十一条办公室节能。电脑在没有使用的情况下尽量设置为节能模式或休眠状态,尽量减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设备的待机时间;饮水机即用即开,长时间不使用时及时关闭,下班时关闭电源;做到无人时空调关闭,空调使用时不开门窗,夏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6℃以上,冬季空调温度设置在20℃以下。冬季有采暖设施的办公室、会议室等在供暖正常的情况下,禁止使用空调或各种加热电器;如遇特殊情况,空调设置温度不得高于20度。所有大型机房应根据就座率调整开启空调的数量。
第三十二条 图书馆节能。要合理开放阅览室数量,在就座率不高的情况下,引导学生相对集中就座,关闭空位上的照明。在光照满足的情况下,适当减少书架上的照明。闭馆后,只保留必要的照明和电源,其它用电应全部关闭,控制白天开启室内照明灯具的数量,做到自然光照度满足阅览条件时不开启照明灯。
第三十三条 体育场馆节能。要合理控制照明用电时间,根据实际需要控制照明数量。晚上运动场地照明要视季节和学生锻炼需求情况,制定灵活的照明计划,杜绝用电浪费;各类场馆非开放时间要及时关闭其照明、电扇、空调,游泳池要节约用水,淋浴设施选用一位一控的节能型产品。
第三十四条 餐厅节能。学生餐厅根据就餐时间、就餐人数和季节变化等情况,及时调整大厅照明、电扇、电梯、空调的开启时间和数量;严格控制高耗能炊具的使用,鼓励使用节能产品。
第三十五条 电梯节能。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调配、控制各楼宇内电梯的使用数量,鼓励步行上下较低楼层,尽量减少电梯的频繁启动。
第三十六条 车库、路灯节能。室内外停车场、学校各大门及校园内道路等的照明灯、路灯等在正常工作日视需要控制数量,夜间减半亮灯。周末及寒暑假期间要严格控制开灯数量和时间段,各类轮廓景观和装饰灯非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不得开启使用。
第三十七条 园林养护节能。采用喷灌、滴灌方式,尽可能减少漫灌,并根据季节控制绿化用水。
第三十八条 工程训练中心加强对各种耗能设备的监督检查,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不得待机空转,控制高耗能设备的使用时间,各种金属废料要集中回收。
第三十九条 各基础教学单位(附中、附小、幼儿园)的师生、员工要增强节能意识,有效减少、避免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第六章节能考核
第四十条 实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纳入工作议事日程,制定具体的节能规范和细则。
第四十一条 逐步推行节约能源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根据节能管理确定的用能指标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对各单位进行节能考核。
第七章奖惩制度
第四十二条 本着“指标从紧,奖励从宽,惩罚适度”的原则,从节能效益资金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节能奖励基金,用于表彰全校在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研究推广以及节能校园风尚引领等方面有成绩的单位和个人。
第四十三条 所有校内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浪费用能、违章用能现象和行为。学校对各类用能不文明、浪费现象和行为,视情节给予行为曝光、通报批评,给学校造成重大能源损失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可给予行政处分等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于连续超指标用能、经核查确属管理不善,存在浪费现象的,学校将对其能源补贴指标进行削减和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四十五条 对于用能严重违规、违法的,除实行上条处罚外,学校将追究责任人行政和法律责任。
第八章宣传教育
第四十六条 宣传部要利用校园网、校报、电视台、广播、宣传橱窗等宣传平台,做好节能减排宣传工作,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节能减排意识。
第四十七条 校工会要组织广大职工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引导教职员工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小事做起,自觉参与节约节能实践活动。
第四十八条 校团委、学生工作处和研究生工作部要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减排教育、宣传活动。鼓励学生组建节能协会等相关社团组织,带动广大学生参与节能社会实践。支持在校学生围绕校园节能、绿色环保主题开展科技制作、发明活动。学生周末晚点名安排节能减排专题教育,引导学生树立节能环保观念,为学校节能减排做贡献。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
第五十条 各院(处、部)节能管理小组结合本细则,制定本单位节能管理实施细则。
第4篇 新能源公司交接班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发电企业运行岗位的交接需确保生产过程连续性,交接班工作必须做到严谨、周密、严肃认真、上下衔接。为确保交接班人员严格按规定履行交接班手续,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 班组与班组交接班
第二条 风厂班组交接班原则上每10天进行一次交接,如遇特殊情况,风厂厂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条 在进行交接班工作时,交班和接班人员服装统一、列队交接,交接工作内容: 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 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等参数。 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运行对应方式与值班记录的情况。 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生产情况。 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第四条 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员必须做到“五清”,即:运行系统清、运行参数清、设备缺陷清、安全措施清、设备变动清。
第五条 交班班组应将当班期间所记录的各项值班记录进行整理并移交接班班组,交班班组和接班班组对应岗位人员共同对设备进行巡检,根据巡检结果核实各项值班记录,无误后,交接班人员方可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六条 交接班程序完毕后,交接双方各岗位人员共同在相应的记录卡(簿)上签字确认。自接班班组各级人员签字时起,运行工作的全部职责由接班班组承担,在未办理完交接班手续前,交班班组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第七条 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由交班班组完成倒闸操作任务或操作任务告一段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进行交接班。
第八条 事故处理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接班班组在交班班长的带领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第九条 交班班长交接班前组织本班人员召开班后会,做好当日工作总结;接班班长交接班后立即组织召开班前会,做好当日工作布置。 班组内部交接班
第十条 班组内值班人员每天为8:00、16:00、24:00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方式为白班、后夜、前夜,每人5天为一个循环,依此类推。如遇特殊情况,风厂厂长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一条 在进行交接班工作时,交班和接班人员服装统一,交接工作内容: 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 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等参数。 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 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生产情况。 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交接班工作完成后,接班人员必须做到“五清”,即:运行系统清、运行参数清、设备缺陷清、安全措施清、设备变动清。
第十三条 交班人员应将当班期间所记录的各项值班记录进行整理并移交接班人员,接班人员对设备进行仔细的巡视,根据巡视结果核实值班记录无误后,交接班人员履行交接班手续。
第十四条 交接班程序完毕后,双方应在运行日志上签名。自接班人员签字时起,运行工作的全部责任由接班人员承担,在未办理完交接班手续前,交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章 交接班管理标准
第十五条 交接班流程图 工作未完 发生事故 有问题 无 工作未完 发生事故 有问题 有问题 无异常 无 无异 有问题 无
第十六条 交接班标准
(一)交接班的内容: 1.运行方式及方式变动情况。 2.现场作业及安全措施部署情况。 3.设备、系统缺陷和消缺情况。 4.全厂带负荷情况、潮流分布。 5.异常、事故及处理情况。 6.定期工作开展情况。 7. 运行方式与值班记录、模拟图的对应情况。 8.公用设施、台帐、器具及文明卫生情况。 9.上级指示、命令、指导意见。
(二)交接班前各项准备工作
1、交班班组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1)微机监控画面与当前运行系统相对应; 2)各种记录簿填写准确,字迹工整,无漏签名; 3)各保护屏无异常; 4)当班的文明生产全部完成,并符合标准; ①主控室的卫生清洁,主控台清洁、物品摆放整齐; ②物品柜、记录簿柜、防误钥匙柜内物品摆放整齐、不缺少; ③食堂、宿舍、接待室、活动室、卫生间、仓库清洁,物品定值摆放; 5)本班执行的两票无问题; 6)交班前,交班人员分别在运行记录上签字,按照班长、主值班员、安全员和值班员顺序列队站于控制台南侧。
2、接班班组完成如下准备工作:
1)接班人员到达风场后,在自己的宿舍换好服装,等侯值班长命令; 2)接班班长在接班前检查本班人员齐全、着装统一;
3)接班班长在接班前要了解本班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精神面貌,及时发现问题、合理安排好本班的工作。
3、交接班规定
1)交班班长应在交班前1小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排本班人员迅速处理,并再次检查,无问题后,分别在“交接班记录卡”上签字;
2)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由交班班组完成倒闸操作任务,检查无问题后,再进行交接班;
3)事故处理时不进行交接班,交班过程中发生事故,由交班班组负责处理,接班班组在交班班长的带领下,协助进行事故处理;
4)不论上述那种情况,交班班组都应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确认无问题后再进行交接班。
(二)是否具备交接班条件
接班班组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后,接班班长进入主控室内向交班班长询问:“是否可以交班”,交班班长确认可以后回答:“可以交班”,此时交班人员由交班班长喊口令:“值班员集合(在#1主变保护屏后从班长开始自东向西排列)
第5篇 物业能源和资源管理管理手册
物业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管理手册
--能源和资源管理
1.0 总则
减少公司管理服务活动中能源和资源的消耗,减少从环境的取用和弃置,增强员工环境保护意识。
2.0 职责
2.1 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制定年度节约能源和资源的目标。
2.2 办公室负责细化目标值到各相关责任部门。
2.3 管理者代表负责将目标达成情况提交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评审。
3.0 工作程序
节约目标的制定,实施及分析对象见程序《能源与资源管理程序》。
4.0 支持性文件
4.1《能源与资源管理程序》(___-ep-06)
第6篇 物业公司能源与资源管理工作程序
环境管理程序文件
-- 物业公司能源与资源管理程序
1.0目的
为减少公司所有管理活动、服务中各环节能源和资源的消耗,从而减少从环境的取用和弃置,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电能、柴油、汽油、办公用复印纸及水的管理。
3.0 职责
3.1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根据上一年实绩制定年度的电、水、油、办公用复印纸的节约目标。
3.2各管理处负责将公司节约目标细化并每月将节约目标的达成情况以月报的形式向全司公布,公司本部每月目标达成情况由办公室负责。
3.3管理者代表负责将节约目标的达成情况提交管理评审。
4.0 工作程序
4.1 节约目标制定
4.1.1每年初,由公司质量/环境/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根据上一年实绩,制定本年度的电、水、油,办公用复印纸的节约目标,经管理者代表批准,节约目标纳入公司环境目标及指标中进行管理。
4.1.2各管理处负责人根据公司目标予以细化、分解,组织制定本部门的用电、用水、用油、用纸节约目标及相关措施对策;公司本部细化目标由办公室负责制定。
4.2 节约目标实施
4.2.1由办公室负责每月抄报、统计全公司当月用电、用水情况及当月目标达成情况,编制《用电、用水量月报》。
4.2.2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统计汽车用油情况及当月目标达成情况,编制《汽油消耗月报》。
4.2.3由办公室负责每月统计复印用纸消耗情况及当月目标达成情况,编制《用纸量月报》。
4.2.4 办公室应将所有月报进行公布,并在下月10日前提交给管理者代表。
4.2.5根据节约目标和计划,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根据需要制订相应的管理规定或作业指导书,并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4.3 节约目标分析及对策
4.3.1各责任部门根据细化的节约目标与实绩对比,未达成目标的需在月报公布后一周内向办公室提交分析对策报告。
4.3.2 办公室负责跟踪对策的实施情况。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将电、水、油、办公用复印纸等节约目标的达成情况提交管理评审。
5.0 相关文件
5.1《节约用水规定》(zh_-ep-06-jl-01)
5.2《节约用电规定》(zh_-ep-06-jl-02)
6.0 质量记录
6.1《用电、用水量月报》(zh_-ep-06-1/a)
6.3《用纸量月报》(zh_-ep-06-2/a)
6.4《汽油消耗月报》(zh_-ep-06-3/a)
第7篇 学校后勤总公司能源管理服务中心职责
学校后勤总公司能源管理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按程序文件要求对学院水电暖的供应和维修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控制;
(2)负责编制设备/设施维修计划、水电暖供应计划等策划文件、做好原始资料及质量记录的管理和控制;
(3)组织监视测量设备的定期送检,确保计量器具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进行测量仪器、生产设备的日常保养和维护;
(5)负责锅炉水质检验或委托检验供方的评价、选择和重新评价;
(6)负责水电暖的供应和维修工作现场的管理和维护;
(7)不定期的对管理服务工作质量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不合格服务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8)及时征求顾客意见,组织顾客满意度调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第8篇 学院后勤总公司能源管理与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学院后勤总公司能源管理与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在后勤总公司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校供电,供水、供暖、供气等能源、动力保障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水电暖正常供应。
(3)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及职工职业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政治素质和技能水平。加强安全生产,定期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
(4)建立健全能源管理等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学校水、电、暖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保养、检测,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5)严格执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学校水电暖的供应和维修工作进行全程监控;同时对测量仪器、生产设备进行日常和维护;积极做好并建立各类设施、设备与管网技术资料档案管理。
(6)认真执行安全巡查制度,加强对包括教学楼、办公楼、信息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培训中心等公共楼宇以及家属楼区域内的水、电、暖运行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向公司领导汇报,以便作出快速反应。
(7)负责编制设备、设施维修计划,对锅炉、给排水、配电设备等进行年度审验和检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正常运行。加强校园供水卫生安全积极做好水环境监测和相关环保工作。
(8)对停水、停电、停气(停暖、停开水)突发事件和管网突发性事故积极协调和组织人员抢修,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启动《停水、停电、停气(停暖、停开水)突发事件应急及处理办法》。
(9)积极开展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负责制定节能措施,杜绝跑冒滴漏,减少水、电、气的损耗,节约能源、降低成本、积极做好全校节水、节电、节能及宣传工作。
(10)加强全校用水、用电管理、供应、监测和电表、水表定期抄表以及日常管理收费工作,按规定对相应的用户收取水、电费并及时上交公司财务,加强安全用电、用水及违章用电的监督检查工作。
(11)积极加强与地方水、电、气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到。
(12)及时征求顾客意见,组织顾客满意度调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13)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9篇 新能源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尽快根除隐患,确保设备在良好状态下运行。要求生产系统各级人员积极主动地采取措施,认真执行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二章 设备缺陷等级的划分
第二条 处于运行或备用的生产设备,如:发电、变电、供电设备、防雷装置、通信设备、配电装置构架及房屋建筑,均属设备缺陷管理范围。
第三条 凡出现影响安全、经济或文明生产的异常情况,统称为设备缺陷。按发、供电设备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将设备缺陷划分为五类。
第一类:设备出现重大缺陷。有可能发生人身死亡、全厂对外停止供电、主设备损坏或造成有政治影响的事故等,此类缺陷性质严重、情况危急,必须立即停止运行,进行处理。
第二类:设备虽有缺陷,但尚可继续运行或已影响设备出力,但必须在6小时以内停止运行。
第三类:一般设备缺陷。设备存在轻微异常,暂不危及安全运行,可延至6小时以后,但必须在72小时之内停运,可列入计划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四类:设备缺陷较轻微,可延至72小时以后停运,但必须在下次计划停运以前进行处理的缺陷。
第五类:设备带缺陷运行可超过计划停运期限的缺陷。
第三章 设备缺陷处理原则
第四条 运行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立即报告值班长,并做好相关记录。针对缺陷及系统运行情况做好事故预想,制定防范措施,防止设备健康状况恶化造成事故扩大。
第五条 要求小缺陷随时处理,重大缺陷连续处理。如:电网电压大幅波动,风机全部跳闸或风机本身故障跳闸须到就地人为恢复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六条 发生第一类设备缺陷时,可根据当时设备及系统情况迅速处理,并报告值班长、风厂厂长、主管领导;当发生第二类设备缺陷时,应及时报告值班长和风厂厂长,值班长迅速组织人员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严防事故扩大(涉及电网缺陷要及时向调度汇报)。
第七条 在缺陷处理时,特别是安全措施复杂或有较高危险性的作业,必须经过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保卫部或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八条 暂不能消除的重大设备缺陷,由生产技术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和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对技术复杂、难以满足安全条件的措施要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第九条 进行缺陷处理作业时,必须认真审查工作票中的各项工作内容、安全措施以及危险点、危险源的控制方案,并符合有关规程和规定。
第十条 对设备缺陷进行处理时,必须全部办理工作票,严禁任何时候、任何人进行无票作业。需要进行电气操作时,还应填写操作票。
第十一条 运行人员在进行设备消缺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 工作现场已清扫整理干净,工作人员已撤离工作现场; 设备具备启运条件; 安全防护装置符合规程要求; 检修交代记录齐全,其内容包括:已处理的问题、存在的问题,设备改造和试验结果。
第十二条 设备缺陷处理结束后,按规定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值班人员做好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并由检修人员填写好设备检修记录,在设备缺陷通知单上注明缺陷消除时间及验收人等,在交接班日记中记录缺陷处理情况。运行人员在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有权拒绝办理终结和竣工手续。
第四章 设备缺陷统计记录
第十三条 设备缺陷通知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和编号、缺陷主要情况、缺陷归属分类、发现人姓名和日期、通知检修人员姓名和时间、处理结果等。
第十四条 值班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要认真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值班长根据设备缺陷通知单通知检修人员进行缺陷处理。各风厂要对设备缺陷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第十五条 设备缺陷记录应保存完好定点存放,严禁任何人乱写、乱画,防止丢失,在进行交接班时作为一项交接内容进行交接。 第十六条 每月5日前将上月缺陷按照固定格式统计一次存档,同时上报缺陷月分析报告。
第五章 设备缺陷的考核
第十七条 未及时发现一般性设备缺陷,每次考核50元。 第十八条 未及时发现重要设备缺陷,造成事故扩大或设备损坏的,视情节严重程度考核200-800元。
第十九条 及时发现重大设备缺陷,避免主要设备损坏或未酿成重大事故,由生产技术部审核、确认,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给予通报嘉奖。
第二十条 不填写或不及时填写设备缺陷通知单(设备缺陷通知单填写时出现错误),一次对责任人给予50元罚款。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设备缺陷单由各风厂负责统计,每月5日前将统计结果报生产技术部,批准后实施考核。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相应制度作废。
附件一 缺陷处理单
第10篇 新能源企业电量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电量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障风厂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提高风电设备可利用率,科学合理地分解全年发电指标,确保完成全年发电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的各风厂。
第二章 新设备投运前的管理
生产人员必须在新建风厂投运前三个月进入风厂,按相关规定做好投产前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生产人员在基建阶段要认真参加设备安装、调试,熟悉设备系统,为设备正式运行和故障检修积累经验。及时发现设备安装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确保设备投产后稳定运行。 严格按照《风力发电厂工程竣工验收与投产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设备验收工作,实现设备即投产即稳定,确保生产设备安全、稳定、高效地运行。
第三章 运行管理
生产技术部要在年初制定公司全年发电计划,按月进行分解,并将发电任务下达各风厂。 各风厂要根据本风厂实际情况在年初制定全年抢发电量措施上报生产技术部,并认真组织措施的落实。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公司的抢发电量措施,监督各风厂措施落实情况。 各风厂认真做好月(季度)发电量分析工作,将分析结果上报生产技术部。
生产技术部根据各风厂实际发电情况及分析结果形成公司月度发电量通报。 积极开展发电量对标工作,通过周(月)对标管理,发现偏差,纠正偏差,争取做到对标一流。 风厂运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级生产调度管理命令,严肃调度纪律。
生产技术部和各风厂应积极与调度进行沟通,争取最大的风电送出空间。电网限负荷时段,在确保系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风厂要贴近调度要求的负荷上限值运行。 一次系统运行方式变更(如变电所操作、变压器投停、保护停用等重大操作)及重大设备缺陷处理,需由各风厂负责人提前汇报安全监察保卫部、生产技术部,确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并在相关专业专工或风厂厂长监护下方可组织实施。 对运行设备出现的异常应作好记录,分析异常原因,并针对设备异常确定解决方案,每月做好设备缺陷统计分析,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运行人员加强学习,提高操作能力,在办理工作票、操作票时,严格执行运行规程和安全规程,安全快捷地进行操作。 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加大设备巡视力度,发现缺陷,及时请相关部门或班组对缺陷进行处理,严把缺陷验收关,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对不能及时处理的缺陷,要缩短巡检周期,避免事故的发生。 运行人员应积极协助基建期间的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当设备具备投运条件时,应及时协助相关单位将设备投入运行,并加强对新投运设备的管理,树立“度电必争”的意识。
严格执行《35kv 33kv 集电线路停送电审批管理办法》,合理安排停、送电时间,减少临时性和重复性停电 为贯彻落实中国__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中国__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新能源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下简称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高电能质量,保证发电机组及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根据《中国__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和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制定本制度。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技术负责制,对规划、设计、基建、运行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其原则是: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
电网是一个统一的整体,所有并网的与电能质量有关的发电设备都应接受当地电网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并网运行的各风电厂与主管电力公司签订并网协议时,应包括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方面的内容。 第四条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建立质量、标准、计量三位一体的技术监督体系。
第五条 电压能量技术监督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__新能源有限公司(简称__公司)所管理的各风电厂。
第二章 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__公司风电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三级管理,第一级为__公司,
第二级为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检修公司);第三级为各风电厂。 第八条 __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技术监控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监控管理办公室。
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国家电力主管部门各项有关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规程、制度等;
(二)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修订__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三)监督和指导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协调各级监督部门的关系;
(四)组织对因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调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措施,组织解决重大技术问题;
(五)组织交流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经验和先进技术;
(六)组织在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参与相关设备选型工作。
第九条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检修公司)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职责
(一)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作为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职能机构,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指示和规定;依据有关技术规程、规定对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监督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执行机构的工作。
(二)定期通报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情况。定期向__公司技术监督领导机构汇报监督工作。提交年度工作报告以及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和要求。
(三)负责对发电设备、无功补偿设备、调压设备及装置、电压测量记录仪、电能质量分析仪等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对质量不合格产品、设备、材料进入电厂有否决的建议权。同时,对上述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
(四)参加对系统接入电压方面的相关环节进行监督。
(五)定期对风电厂电能质量进行技术监督工作的汇报,针对风厂存在的电能质量问题及隐患提出具体整改建议,上报__公司。
(六)参加各风电厂电能质量监督相关的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七)定期组织召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组织开展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水平。
第十条 各风电厂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职责。
(一)定期参加本单位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总结本风厂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计划,提高本风厂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水平。
(二)掌握本风厂电能质量相关设备的运行、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清除,努力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分析处理,重大问题如实上报。
(三)督促协调本风电厂的电能质量监督工作,及时掌握本单位电能质量相关设
备的运行、事故和缺陷情况,代表本风电厂与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联系专业工作。
(四)督促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检修公司)制定本风电厂的年度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检查及落实完成情况,总结年度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五)监督本风厂调度管辖范围内电压曲线及主变分头运行位置。监督各种无功设备运行方式编制和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修改。监督本风厂值班人员严格执行调度部门下发的电压曲线。
(六)参加上级监督部门举办的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会议及培训班,按时上报__公司及调度部门要求的各种资料和报表。
第三章 电能质量技术监督范围及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 电压质量分为电压幅值质量和电压波形质量,电压幅值质量指标包括电压偏差、三相电压不平�度、电压波动和闪变;电压波形质量指标为电压谐波。
第十二条 电压偏差控制 凡由各级调度下达电压曲线的风力发电厂母线电压,均应按下达的电压曲线进行监测、考核和调整。 对于未给出曲线的各级母线电压,应按照国家标准及电力风电厂达标标准控制,即按下列指标进行控制: (一)220kv及以上母线电压允许电压偏差为额定电压的-3~+7%。 (二)10kv及以上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三)风力发电机组并网点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0%。 (四)380v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10~+7%。 (五)特殊用户的电压允许偏差,按供电合同商定的数值确定。
] 第十三条 母线的三相电压不平�度、电压波动和闪变、谐波应符合gb12326-2000、gb/t15543-95、gb/t14549-93的要求。
第十四条 基于下列指标来评价风电厂对电能质量的影响:电压偏差、电压变动、闪变和谐波。
(一)电压偏差
风电厂接入电力系统后,应使公共连接点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一般应控制在额定电压的-3%~+7%。限值也可由电网运营风电厂和风电厂根据电网特点、风电厂位置及规模等共同确定。
(二)电压变动
风电厂在公共连接点引起的电压变动应当满足gb12326
第11篇 新能源企业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为推动科学技术发展,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和工程技术人员的作用和积极性,不断提高安全经济、文明生产水平,增强企业发展活力,认真贯彻国家科技方针、政策,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成立了以生产副总经理为组长,各职能科室技术骨干参加的__(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科学技术领导小组,日常科技管理工作由生产技术部负责。科学技术领导小组见附件一。
科技领导小组负责科技机构与任务、科技项目计划管理、科技项目的分级管理、科技合同管理、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及科技成果管理等,组织全公司年度科技规划的编制与实施,负责科技项目及科技成果的统计,对科技成果的验收、评议、鉴定、申报、奖励、交流和推广应用以及向__集团公司技术部总结汇报风厂科技项目完成情况。
第二章 适用范围
新型工艺、材料、技术应用项目;
先进管理办法推广应用项目; 重大设备缺陷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项目; 技术改进和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新产品开发项目; 公司认定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其它项目。
第三章 科技项目相关规定 各风厂每年十一月底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科技项目,生产技术部组织专业人员审核汇总后,报公司领导后确定年度科技项目,同时确定项目负责人。
要求全公司所有技术人员都要积极投身到科技项目活动中,可跨专业、跨部门独立或合作承担科技项目。 项目负责人可依据项目情况确定完成此项目的合作部门及人员,编制开发研制费用计划,并经批准后由科技专项基金中列支,同时,项目负责人要与生产技术部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确定有关事宜。 科技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其技术管理职能在确定项目时指定部门或人员负责。其他管理职能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项目研制过程中需外协时要提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最终由公司领导批准。 项目结束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提报科研结论报告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由生产技术部根据项目内容组织相应层次的技术鉴定,形成鉴定结论,确定项目完成情况。 对当年度能够应用的项目列入当年大修或更改工程项目计划。 科技项目按成果管理程序申报科技成果,或投入生产实践,并可作为技术人员考核晋级的条件。 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公司每年在自行安排的更改工程中计列一部分科技专项基金,用以列支:科研中硬件设施费、项目开发费、协作费、调研费等;人工费是否列支,视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列支,人工费最高不得超过该项目总投资的5%;资金的管理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可参照更改项目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四章 科技成果申报 全公司各单位原则上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一次本年度科技成果,完成的科技项目即可随时申报。
所申报的成果至少要经过3个月的实践检验。 经筛选的成果可以参加电力公司、国家申报科技成果。 由一个单位完成并能够独立应用的科技成果可单独上报;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科技成果由项目负责单位会同参加单位联合上报,联合上报时必须就完成单位排序和主要完成人排序取得一致意见。
对于在生产现场设备检修维护时的个人发明成果,包括技术革新、工艺改进、制作专用工具等个人成果,可随时申报。 申报科技成果应具备下述材料: 科技成果登记表; 按规定应出具的证明材料; 全套技术资料; 革新前主要问题及状况,主要革新内容,革新后状况及应用情况,主要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的详细说明。 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定义 主要完成单位是指在成果完成过程中,提供技术和设备,对成果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单位。
主要完成人是指对成果的完成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人员,一般具备下述2个条件: 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设计; 在研制过程中直接参与并对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作出重要贡献。 各类科技成果申报的基本条件和评审最低标准如下: 新成果(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计、计算机应用及软件等):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新,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推广应用已有的先进科技成果:在推广应用中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对已有的成果改进、完善、提高或在厂内推广应用面较大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采用新技术(包括引进、消化和吸收):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科技管理、推广、应用、计量、科技情报等: 科技管理: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新,对促进我公司及__公司科技进步具有重要作用。 标准:对我公司的生产、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计量:按新成果或软科学处理。 科技情报:达到公司内先进水平,有所创造,对电力生产建设等方面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软科学:达到公司先进水平,有所创新,被公司本部采纳,并对企业管理起到重要作用。
第五章 科技成果的评选及奖励
评选: 科技成果按应用效果以及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进行评定, 每年评审一次。 设立科技成果奖和合理化建议奖,其中科技成果奖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五个等级;合理化建议奖和qc成果奖励分别设特等、一、二、三等奖和鼓励奖五个等级。 科技成果奖、合理化建议奖经生产技术部初审,报公司领导审批。 对个人的发明成果,由生产技术部不定期进行评选,按科技成果的奖励等级进行奖励。
奖励:科技成果奖的评审本着宁缺勿滥、少而精的原则。奖励标准如下: 科技成果奖: 特等奖:10000元以上(具体数额由科技含量及创造的经济效益确定),颁发奖励证书; 一等奖:8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二等奖:5000元,颁发奖励证书; 三等奖:2500元; 鼓励奖:500元。 合理化建议奖及qc成果奖励: 特等奖:3000元以上(具体数额由科技含量及创造的经济效益确定),颁发奖励证书; 一等奖:1500元,颁发奖励证书; 二等奖:500元,颁发奖励证书; 三等奖:300元; 鼓励奖:100元。 奖励说明: 获奖项目的奖金不重复发放。如获奖项目已经获得过某种奖励,又获得高一级的奖励时,只发放奖金的差额部分,其余部分可作为企业的奖励基金或科技活动基金。 “推广应用科技成果”、“计算机软件成果”、“科技情报成果”、“qc成果”等一律按本管理办法管理。
第六章 考核规定
生产技术部将不定期对科技活动和qc活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考核情况做出测评,上报测评结果。 科技活动要求有科技攻关领导小组、有科技活动计划、有活动记录(每季度至少记录一次)。缺一项扣所在风厂100元。 qc活动要根据立项情况,按照qc活动的程序从选题理由、现状调查、要因分析、制定对策、效果检查、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遗留问题等方面作好活动记录。要求每季度至少有一次记录,缺一次扣班组所在单位100元。 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不及时上报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各单位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本年度科技成果,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各单位每年十一月底之前向生产技术部申报下年度qc小组
立项计划,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各单位每年年末向生产技术部申报本年度qc成果,不及时上报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第七章 附 则 本管理办法适用公司各单位,“办法”中未列事项,按上级相应的管理办法执行。
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二。 qc小组注册登记表见附件三。 qc成果计划汇总表见附件四。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科学技术领导小组 组长:生产副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技术部部长 成员: 生产技术部成员
附件二:qc小组课题注册登记表 单位、部门:___风厂 qc小组名称:____班qc小组 课题名称立题时间课题编号年 月 日组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立题理由: 本部门意见:主管部门意见:注:不能用课题名称代替小组名称。
附件三:qc小组注册登记表 单位、部门: 小组名称成立日期登记日期登记注册号____班qc小组年 月 日年 月 日组长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务 组员姓名性别年龄职称或工种成员变更情况
第12篇 新能源企业生产信息编报管理办法
新能源公司生产信息编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生产系统信息报送管理,提高信息的实用性,突出生产工作计划的指导性,落实计划实效性,使信息编报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公司生产重点工作得到全面的落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生产技术部及公司所属各风厂。
第二章 编报职责第三条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一)审批和点评分管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二)根据分管部门的月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第四条 生产技术部职责
负责本部门及各风厂月(周)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督查、考核、落实,并根据各风厂的计划完成情况,提出考核建议,提交副总经理审批后执行考核。对各风厂上报的电量分析、生产指标分析、经济活动分析、设备缺陷分析进行汇总,形成公司生产部门材料进行上报。
第五条 风厂厂长(专工)职责
(一)负责组织编报风厂周、月、季、年工作计划和总结。(二)负责组织编报本风厂电量分析、生产指标分析、经济活动分析、设备缺陷分析。第三章 编报依据第六条 生产信息的编报依据
(一)公司年度工作计划。(二)本部门(风厂)年度工作计划。
(三)新能源公司关于生产信息报送的制度和要求。
(四)各级领导临时交办工作。
(五)赤峰公司相关制度要求。
(六)认为需要列入的工作。
第四章 编报内容第八条 各风厂每周、每月要上报本风厂的电量分析,阐明横向和纵向对标情况,用数据说话,找出偏差产生的原因,提出解决措施。各风厂的对标风厂由生产技术部确定。
第九条 各风厂每月、季、半年进行一次风电生产指标分析,对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并分析指标完成情况,形成分析材料按时上报生产技术部。
第十条 各风厂每月、季、半年进行一次设备运行情况分析,统计缺陷情况,对重大设备缺陷及共性缺陷进行深入分析,提出预防措施,形成分析报告上报生产技术部。
第十一条 各风厂按时上报生产周报和生产月报,具体格式和内容由生产技术部进行规定。
第十二条 生产技术部负责编制公司生产周报和月报,并负责上级部门要求各种生产信息的报送工作。
第五章 编报程序
第十一条 各生产部门风厂月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编报程序
(一)各风厂编制完成生产信息后,需交厂长(专工)签字确认后报送生产技术部。
(二)生产技术部编制完成生产周报和月报后,由部长签字确认后正式发布。
(三)向上级报送的重要生产信息内容需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后方可上报。
第十二条 各风厂生产信息上报时间由生产技术部确定。
第六章 考核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各风厂和生产技术部应严格按本管理办法开展生产信息编报工作。
第十四条 生产技术部及各风厂对生产信息编报内容必须坚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全面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编报责任人对所报送的生产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
第十五条 公司按照本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各风厂安全生产及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情况,进一步规范规范生产信息编报工作。
第十六条 各项生产信息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错报、漏报的每发生一次扣部门(风厂)50元。
第十七条 对虚报生产信息中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的行为,一经查实,每发生一次扣部门(风厂)100元。
第十九条 部门风厂出现未上报或延误报送等情况从而导致生产系统月周工作会议延期召开的,除每发生一次扣部门(风厂)200元外,并由部门风厂负责人在月周工作会议上向生产副总经理进行解释说明。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新能源企业风厂钥匙管理规定
新能源公司风厂钥匙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为规范风厂现场钥匙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风厂。
第二章 保管和使用
普通钥匙的保管和使用:
普通钥匙的保管:生产现场公共区域使用的钥匙统一放置在控制室钥匙柜内,按不同功能分区放置,贴上名称标签,由控制室值班人员负责管理。 个人宿舍门和大衣柜的钥匙由员工自己负责保管,在员工离职时清点归还。
普通钥匙的使用:生产现场公共区域的钥匙由当值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和使用,使用后及时放回原处。 非当值值班人员需要使用配电室、配电盘、配电柜钥匙时,应向运行人员说明原由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填写《钥匙使用登记表》方可使用。 检修人员离开配电室、配电盘、配电柜时,必须立即将钥匙交回。 个人宿舍门和大衣柜的钥匙必须随身携带,不准任意乱放以防丢失或被无关人员使用,当其他人员需使用钥匙进入宿舍时,必须由本宿舍人员亲自持钥匙开门。
电脑钥匙的保管和使用
微机防误闭锁装置中的电脑钥匙的电池要保持电能充足,随时能满足使用的需要。 电脑钥匙由当值值班人员负责保管并放在通风干燥处,每日检查一次。 微机防误闭锁装置中的电脑钥匙要按照有关规程进行使用,使用时严禁磕碰,要注意对显示屏的保护。 使用时出现异常或损坏要及时汇报并进行处理。 解锁钥匙的保管和使用 解锁钥匙应采用现场封存的办法,设专人负责,按值交接。装解锁钥匙的盒子要贴上封条,并在封条上注明年、月、日。 使用解锁钥匙时必须经值长同意,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领导批准,并做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使用时间、原因、批准人和使用人等。使用后要将解锁钥匙放在盒子内,并重新贴上新封条,封条上注明封存年、月、日。 在检修工作中,检修人员需要进行拉、合断路器,隔离开关试验时,由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措施无误后,经值长同意,可由运行人员使用解锁钥匙进行操作。 严禁非当班值班人员和检修人员随意使用解锁钥匙。一经发现要追究当班值班人员的责任。
车辆、车库钥匙的使用规定
车辆、车库钥匙存放在风厂厂长、副厂长处。当风厂厂长、副厂长不在风厂时,车辆、车库钥匙由当班值班长管理。 需要使用车辆外出巡检或维护时,必须由有驾驶证的人员拿取并保证由有驾驶证的人员开车,其他无证人员严禁私拿乱动钥匙。 车辆用完后将车送回库房并将车库锁好后,将车库和车辆钥匙一起交给风厂厂长、副厂长或当班值班长。 发放钥匙人员一定要认真核对驾驶证及使用期限,每一次都要确保有证人员(驾驶证期限有效)开车。
第三章 附 则
第四条 本规定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14篇 新能源企业集电线路停电送电审批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集电线路停、送电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35kv(33kv)及以下所属设备停电检修及操作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设备利用水平,确保电网安全运行,提高供电可靠性,减少停电时间,依据电力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为保证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安全、连续供电,减少操作次数及因停电而带来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35kv(33kv)及以下所有设备的检修和试验都必须纳入设备检修计划, 并适用本管理办法。由调度管辖的设备,由调度统一调度和综合统筹安排停电检修工作,各风厂应密切合作,严格按计划检修,减少临时性和重复性停电。
本制度适用于__风电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送电操作。
第二章 术语与定义 计划停电 计划停电是指供电设施根据年度、季度、月度检修计划中所确定的检修日期、检修项目所需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以及按照事先计划安排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
非计划停电
非计划停电是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的停电,包括临时停电、配合停电、事故停电、紧急停电。 临时停电 临时停电是指事先无正式计划安排,但在停电操作以前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的停电,临时停电包括临时检修停电、临时施工停电。
配合停电
配合停电是指由调度下令的因其它单位工作需要的配合性停电。
事故停电
事故停电是指因各种原因引起线路保护装置动作断路器跳闸,未能按规定程序向调度提出申请的停电。
紧急停电
紧急停电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或发现重大缺陷、事故隐患,如不及时停电将造成人身、设备伤害或引起重大事故的情况下而安排的按规定程序经过调度批准或未能按规定程序向调度提出申请的紧急性停电。
第三章 停电审批程序
计划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计划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7天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临时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临时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30分钟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配合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配合停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10分钟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停电相关事宜。
事故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发生事故停电时,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应在事故停电发生后20分钟内立即用有录音的电话汇报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同时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汇报内容应内容详实、语言简练、表述清晰,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事故现象、保护动作情况、当时负荷情况、事故原因分析等内容。然后根据生产技术部领导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指示进行进一步的处理事宜。
紧急停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需要紧急停电时,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应立即组织好本风厂全体职工首先进行紧急停电等处理事宜,处理完毕后立即用有录音的电话汇报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并同时汇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汇报内容应内容详实、语言简练、表述清晰,说明紧急停电的原因、执行紧急停电的时间、当时负荷情况、紧急停电后的进一步处理情况等内容。然后根据生产技术部领导和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的指示进行下一步的处理事宜。
第四章 送电审批程序
送电的审批程序 公司所辖各风厂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送电应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提前1小时将填写好的35kv(33kv)及以下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上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后审批表生效,风厂接到生效的审批表传真件后方可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安排送电相关事宜。
第五章 停、送电审批表的填写
为加强对停、送电审批程序的检查和考核,停、送电审批表应保存至次年年底,原件保存在生产技术部,传真件保存在提出申请的风厂。
停、送电审批表由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用钢笔或中性笔填写好相关内容后传真至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负责停、送电审批表的最后完成。办理完毕后,将生效的停、送电审批表传真至相应风厂执行并存档。
停、送电审批表的填报流程为:风厂专工(或风厂副经理、经理)填写好相关内容后提出 计划提报人签字 风厂负责人签字 传真至生产技术部 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经生产技术部主管领导审阅后交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 经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同意后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在审批表上加盖生产技术部公章 审批表生效 生产技术部将生效后的审批表传真至提出申请的风厂并将此审批表进行存档 风厂根据审批表上所签署的意见进行相应执行并将此审批表存档。 所有人员签字均不得代签,在当时确实无法履行签字手续时,可电话征得当事人同意,事后由当事人进行补签。
停、送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规定。 停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按收到停电申请审批表的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需区分提出申请的风厂,如2010年收到的第一份停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td__-10001,第二份停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td__-10002,以此类推。
送电申请审批表的编号:由生产技术部分管领导按收到送电申请审批表的时间顺序连续编号,不需区分提出申请的风厂,如2010年收到的第一份送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sd__-10001,第二份送电申请审批表编号应编写为sd__-10002,以此类推。 其中标头td代表是停电申请,sd代表是送电申请,此标头必须具备,不得缺失。__代表风厂:01代表赛罕坝风厂,02代表东山风厂,03代表达里风
厂,04代表大黑山风厂,05代表道德风厂,06代表查干哈达风厂。
第六章 附 则
本管理制度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35kv(33kv、10kv)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 附件二:35kv(33kv、10kv)集电线路送电审批表
附件一: 35kv(33kv、10kv)集电线路停电审批表 编号: 风厂名称计划停电线路 名称及编号计划停电 日期及时间 计划恢复送电 日期及时间计划提报人风厂负责人计划提报 日期及时间停电性质停电理由生产技术部 意见批准人: (签章) 年 月 日 主管领导 意见
第15篇 新能源企业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新能源公司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大唐集团人〔2004〕690号》文件精神,做好生产人员的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强培训管理,增强培训工作的实效性,提高职工岗位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将培训工作抓紧、抓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生产人员的培训工作要与工程建设同步规划,培训工作的实施要适当超前于工程建设进度。第三条 进一步规范培训标准,分级、分步实施培训工作,在设备投运前实现培训达标,持证上岗。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系统内在岗人员、实习人员、学习人员。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培训管理机构组长:生产技术部部长副组长:生产技术部副部长、风厂专工组员:班长、技术员
第六条 人员职责
(一)组长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总体培训方案,对培训计划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考核,组长对培训管理工作直接负责。
2、按培训成绩和个人综合素质参与确定工作岗位,对培训成绩真实性及确定岗位的公正性负责。
3、负责组织新录用人员入厂前的部门级安全教育。
(二)副组长职责
1、负责协调、联系、确定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场所、培训人员、培训方式等事宜。
2、负责建立员工培训档案,为人才的选拔提供依据。
3、负责制定详细培训方案,落实培训计划,对培训管理工作主要负责。
4、风厂专工对本风厂培训内容及质量负全责;负责做好风厂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
5、风厂专工负责新录用人员入厂前的风厂级安全教育。
(三)组员职责
1、班长是班组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做好班组全体生产人员的安全培训、专业技术培训和操作技能培训。
2、技术员负责协助生产技术部、风厂、班组做好培训实施和培训考评工作。
第三章 培训计划
第七条 培训计划制定的原则和标准
(一)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公司生产系统各专业、各岗位的培训计划,各风厂根据本风厂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岗位、工种设置及生产实际情况,本着“缺啥补啥,急用先学,兼顾企业发展”的原则,制定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年度培训计划每年1月10日前报送公司领导。
(二)培训计划应该围绕培训标准制定。根据公司制定的相应等级的培训手册和岗位要求,制定各岗位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标准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标准。实习(学习)人员、值班员达到初级标准,主值班员达到中级标准,值班长达到高级标准。
(三)培训计划应按在岗人员、实习(学习)人员分类制定,内容主要以企业文化、安全规程、规章 制度、专业理论知识、本专业运行规程、设备说明书及设备维护细则为先导,按照公司中长期培训规划,分层次进行培训。
(四)特殊工种(焊工、起重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及需外出进行技术培训的人员,应在各单位的年度计划中申报,或以书面的形式逐级申报,经批准后,由生产技术部统一安排,列入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五)对于设备的更新改造、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在实施过程中,各风厂必须编制对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以使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达到掌握设备性能,具备使用或维护设备的相应技术水平。
第八条 风厂负责制定运行人员年度、月培训计划,风厂应根据编制的培训计划,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积极组织本单位的培训工作,完成月度、年度培训计划。各风厂年度培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于每年1月10日前报送生产技术部,同时报送人力资源部备查。月培训计划每月5日前报送生产技术部。
第四章 培训实施
第九条 职工培训档案
(一)生产技术部和风厂应建立生产人员培训档案,将各阶段培训成绩、培训综合考核成绩等纳入个人培训档案,作为培训结束后奖惩和竞争上岗的重要依据,职工培训档案需留档至少一年。
(二)职工培训档案包括职工自然情况、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所学专业、有何特长、岗位记录、考试成绩记录、民主评议、培训记录、奖惩记录、年终鉴定等。
第十条 员工培训手册
(一)员工培训手册是指引员工学习和工作的综合性手册,它对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生产人员的培训标准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使每位员工在入厂学习、学习岗位、值班员岗位、主值班员岗位等不同阶段,明白自己应该学什么,应该达到什么样的技能水平。通过对员工培训手册的学习,使生产人员的自身技能得到提高,胜任本职工作,更好的为本企业做出贡献。
(二)员工培训包括待岗培训、岗位培训2部分内容。专业分为运行和维护2个专业,培训标准分为初级、中级、高级3个级别。
(三)新进员工的入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培训和工作基础培训。企业文化培训是使新进员工从思想认识上领会“赛罕坝精神”的真正含义,并能在今后的工作中得到继续发扬。工作基础培训是对新进员工进行基础性岗位知识培训,为新进员工的工作和学习打好坚实的基础。
(四)岗位培训包括安全规程、运行规程、实际技能、理论知识四部分内容。单位和个人的培训计划应参照岗位培训标准制定。
第十一条 培训方式
(一)风厂集中授课风厂或维护班组应组织技术骨干进行集中授课,讲课人应提前准备好讲义或教案,学员在学习的同时做好学习笔记。
(二)签订师徒合同对于新进人员,由风厂按照《师徒合同管理办法》规定选出符合条 件的师傅,上报人力资源部批准后签订师徒合同。生产系统师徒合同期限6个月。师傅制定具体的培训内容,负责传授徒弟技术知识及经验,并对徒弟的技能水平负责。
(三)实际技能培训风厂和维护班组应结合岗位培训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方式,如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运行分析、缺陷分析、考问讲解、集中授课、现场实际操作、作业前复述、现场作业、实际技能训练、专题分析、互相讨论、观看教学片等方式,完成学习计划内容,提高职工的岗位知识和实际技能水平。
(四)职工自学职工应根据本岗位的实际及自身情况,参照学习计划和培训标准,积极开展自学,同时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五)内部培训师讲课逐步选拔和培养生产系统的内部培训师,建立内部培训师人才库。生产技术部将定期组织内部培训师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培训讲课。内部培训讲师的资质和讲义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进行讲课。
(六)外部培训师讲课为提高员工基础理论水平,公司将定期聘请外部培训师进行讲课。外部培训讲师的资质、讲义、课时要经过严格审核后方可进行讲课。
(七)外委培
训对于需要外委培训的工种或专业,由生产技术部提出计划报请公司审核批准。和培训单位签订培训协议时,应对培训内容、学时、参培人数、课程清单(培训计划)、培训模式、培训支持、每天培训时间、培训资料、考试、证书都作出详细规定。每次外委培训结束后,参训人员根据培训内容编写培训教材。
(八)针对性培训对本单位技术领域的薄弱环节或经常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制定相应措施,作为培训内容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九)新技术培训需外协设备的更新改造、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项目,在签订技术协议和合同时,应列入具体的培训时间、内容、详细资料、负责培训的人员、应达到的程度等。
(十)培训题材库充分利用教学光盘、教学视频片、电子图书库、科技图书库等培训方式调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
第十二条 培训评价
(一)基础知识考试(二)技能考试(三)民主评议(四)风厂年终培训考评
第十三条 培训总结
(一)月总结各风厂应针对本单位上月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及考核情况进行总结,并在每月5日前报送生产技术部。
(二)年度总结风厂年度培训工作总结在次年的1月10日前报送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年度培训总结在次年的1月10日报送公司领导。年度培训总结应针对本年度培训计划的实施情况、考核情况、培训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培训取得的经验和成绩、培训工作还存在哪些不足进行总结。
(三)个人积分培训总结要建立个人培训积分制度。个人培训积分将作为竞争上岗、评选年终先进个人的依据之一。个人积分根据职工培训档案记录情况进行考评。
第六章 培训考核
第十四条 培训考核是保证职工实际培训效果的重要手段。公司负责对生产技术部的培训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指导和考核,生产技术部负责对二级单位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风厂负责对班组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第十五条 风厂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培训计划、总结,每次扣罚风厂责任人100-300元。
第十六条 无员工培训档案、培训记录簿,每少一项扣罚风厂负责人100-300元,员工培训档案不合格扣罚培训负责人30元。
第十七条 各风厂处理过的典型缺陷或事故处理,要及时进行分析、整理、归档、学习,其它风厂参照学习后也要制定出自己的事故处理预案。每少一次扣罚30元。
第十八条 风厂未能及时组织对新技术、设备更新改造的培训,扣罚风厂负责人300-500元。
第十九条 风厂未按规定进行考试,每少一项扣罚风厂负责人100-300元,
第二十条 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反事故演习和问答栏不合格扣罚责任班组20元,每少一次扣罚50元。
第二十一条 没有培训笔记的,每缺少一个月的按月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二条 由生技部组织的抽查考试,每次成绩不及格者扣罚责任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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