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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管理制度总则(15篇)

更新时间:2024-11-20

门店管理制度总则

门店管理制度总则是企业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门店日常运营行为,提升服务质量,保障顾客满意度,同时确保企业目标的顺利实现。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2. 门店运营流程

3. 员工行为准则

4. 客户服务标准

5. 财务与物资管理

6. 库存与销售管理

7. 市场营销策略

8. 业绩评估与激励机制

9. 应急处理与风险防范

10. 法规遵守与合规经营

包括哪些方面

1.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明确门店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包括店长、部门主管、销售人员等,确保工作高效运行。

2. 门店运营流程:规定从开门营业到闭店的整个流程,包括接待顾客、商品展示、交易处理、售后服务等环节。

3. 员工行为准则:设定员工的职业道德规范,如诚实守信、尊重顾客、团队协作等。

4. 客户服务标准:设立服务标准,包括礼貌待客、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等方面,以提升客户满意度。

5. 财务与物资管理:规范财务报销、资金流动和物资采购、领用、盘点等流程,确保资源合理利用。

6. 库存与销售管理:建立库存控制机制,优化商品陈列,制定销售目标与策略。

7. 市场营销策略:规划促销活动、广告宣传等,以吸引新客户,保留老客户。

8. 业绩评估与激励机制:设定绩效考核标准,通过奖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

9. 应急处理与风险防范: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降低运营风险。

10. 法规遵守与合规经营:确保门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避潜在的法律风险。

重要性

门店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效率:清晰的职责分工和运营流程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冲突。

2. 保证质量:服务标准和行为准则确保了服务质量,提升品牌形象。

3. 控制成本:有效的财务与物资管理有助于降低成本,提高利润。

4. 促进发展:市场营销策略和销售管理推动门店业务增长。

5. 稳定运营:应急处理机制和风险防范措施保证门店在各种情况下都能正常运营。

6. 增强员工归属感:合理的激励机制和业绩评估促使员工为门店目标贡献力量。

方案

为落实门店管理制度,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1. 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制度培训,确保每个人都了解并能执行相关规定。

2. 监督:设置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反馈: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管理制度。

4. 激励:根据业绩评估结果,给予优秀员工物质和精神奖励。

5. 更新:随着市场变化和企业发展,定期修订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期望构建一个高效、规范、和谐的门店运营环境,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

门店管理制度总则范文

第1篇 药房(门店)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药房(门店)质量事故管理制度

(1)质量事故具体指药品经营活动各环节因药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

_重大质量事故:

①在库药品,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虫蛀、霉烂变质、破损、污染等不能再供药用,每批药品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

②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办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③购进三无产品或假劣药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5000元以上者。

_一般质量事故:

①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1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者;

②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药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2000元以下者。

(2)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造成人身伤亡或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员工必须在10分钟内报企业总经理室、质量管理部,由质量管理部在5小时内报上级部门;

②其它重大质量事故也应在6小时内由企业及时向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汇报,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得超过1天。

③一般质量事故应半天内报质量管理部,并在一月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结果报质量管理部。

(3)事故发生后,发生单位或个人要抓紧通知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制止、补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和后果。

(4)质量管理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各有关部门处理事故做好善后工作。

(5)以事故调查为根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确保事故原因,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

(6)质量事故处理:

①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理;

②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在季度质量考核中处罚,重者将追究其行政、刑事责任,除责任人以外,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③发生质量事故隐瞒性不报者,经查实,将追究经济、行政、刑事责任;

④对于重大事故,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分别承担一定的质量责任。

第2篇 门店质量管理人员工作岗位职责

1、门店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药师(含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的学历,并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上岗;不得在本店以外的企业兼职;

2、具体负责门店质量管理工作,负责门店进货验收,陈列保管,处方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等实施工作,确保gsp工作正常运行;

3、门店负责人负责每个季度对公司制度执行情况考核检查工作,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等贯彻执行;

4、负责上级及公司检查提出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工作,负责不合格药品的确认上报和退回工作;

5、负责批号、效期管理工作,及时对滞销药品、近效期药品进行促销;

6、负责质量信息收集和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并及时上报公司;

7、负责对消费者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收集和分析工作,不断改进服务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第3篇 药房门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药房(门店)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1)为保证药品质量,创造一个有利药品管理的、优良的工作环境,同时塑造一支高素质的员工队伍,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2)营业时间内所有营业员要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站立服务。

(3)营业员上岗时不浓装打扮,举止端庄,精力集中,接待顾客热情,解答问题耐心。

(4)营业员上岗时讲普通话,使用“请、谢谢、您好、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礼貌用语,不准同顾客吵架,顶嘴,不准谈笑嘲弄顾客。

(5)店堂内设顾客咨询台、顾客意见薄、缺药登记簿,公布监督电话,接待顾客投诉,并认真处理。

(6)备好顾客用药开水,清洁卫生水杯。

(7)做到小病当医生,大病当参谋。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项,不得虚假夸大和误导用户。

(8)出售药品时,注意观察顾客神情,如有疑意,应详细问病卖药,以免发生意外。

(9)销售药品时,不亲疏有别,衣貌取人,假公济私。

(10)如有违上述规定,将在季度考核予以处罚。

第4篇 药房门店特殊药品贵细药品管理制度

药房门店特殊药品和贵细药品管理制度

1为了合理经营、安全的使用,保障人民健康,对特殊药品及贵细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制定。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制定本制度。

3内容

3.1特殊药品

3.1.1包装容器上必须印贴有规定的标记,即黑底白字的“毒”字,绿白相间的“精神药品”字样,蓝白相间的“麻醉药品”字样。

3.1.2特殊药品的验收,应由两人进行并共同在记录上签字,严防收据。

3.1.3特殊药品必须储存在设有必要安全设施的专柜加锁并由专人保管,严禁与其它药品混放。

3.1.4特殊药品的进货与销售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规定。

3.1.5建立特殊药品收支帐目、按月盘点,保证帐物相符

3.2贵细药品

3.2.1贵细药品是指货源缺少或比较贵重的药品或中药材,中药饮片。

3.2.2做到专人专柜加锁保管,并做到帐货相符。

第5篇 房产中介门店经营管理

房产经纪(中介)门店的经营管理

街上的门店各有各的商品,面包房里飘溢着浓香的面包味道,商店的橱窗中摆着各式美丽的衣衫,可是在街上的房地产中介的门店,只能看到几台电脑和穿梭的身影。没有可以出售的有形产品。经纪业的产品是什么是靠为买卖双方提供信息、并进行信息匹配、通过专业的服务促成买卖双方的成交,从而获取佣金收入。可见经纪业的产品是无形的,是生产与消费同时发生的。所以门店作为信息、谈判、成交、品牌展示等经营场所其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目前我国的房地产经纪行业主要是以店面的形式为主,所以门店经营管理的好坏直接反应着企业经营的优劣。门店作为贴近消费者、经受消费者甄选的场所是一个企业在商场上驰骋的前锋部队。

门店的经营管理主要围绕这几个方面展开:

一、人才是核心竞争力,选对人成功一大半。

在门店的日常业务流程中,对于房源客源、市场等信息的收集依赖于经纪人的勤奋工作。在谈判成交中需要的是经纪人的谈判斡旋能力,在法务代书、按揭贷款中需要的是经纪人的专业知识,完善的售后服务需要经纪人的热情与专业性。所以每一单业务的完成均离不开经纪人的辛勤劳作。在人才的招聘及运用上,作为企业的经营者首先要有正确的心态: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员工的工作做得开心,才能为企业创造更多的利益。其次在用什么样的人,哪些人适合从事这个行业,哪些人性格比较适合企业文化,在人员招聘中应该具有明确的标准,这样才有可能在合适的时候将合适的人放在了合适的位置上。在进行人才招聘的过程中为了保证招聘的效果:要具有有效的工具、设置完善的招聘流程。

二、教育训练和辅导:

房产经纪行业目前没有一个学校可以提供现成的对口的人才。如何培养优秀的房地产经纪人也是对企业经营和竞争力的一个考核标准。目前有很多企业因为人才的瓶颈,影响到了企业的扩张速度,作为一个优秀的房地产企业应该给员工进行适当的有效培训:使之成为一个具有丰富专业知识、正确工作态度、高度工作技巧以及良好工作习惯的优秀经纪人。

三、店长决定输赢,换句话讲“店长为店的灵魂”。

一个店长既是管理者又要是业务的高手;一个优秀的店长必须具有敏锐的嗅觉,只有这样他才会领导团队进行有效的开发、获取客户、成交,有志向的人才会有上进的力量。店长作为公司承上启下的管理阶层,要具备强而有力的执行力,因为店长还肩负着培养人才的使命。身为店长自己是业务高手是远远不够的,他还要有出色的带教能力、具备开发、销售八大步的授课能力。店长与员工朝夕相处对于员工的喜怒哀乐了如指掌,面对各种情况要发挥领导魅力,能够适时激励员工。另外开店做生意各种突发事件会时有发生,所以店长需要能够妥善处理各种事件,需要他了解人性,能预防及排除各项纷争。

四、建立良好的店头文化。

员工工作开心与否,与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是分不开的,所以整洁的店面、大方得体的服装仪容不仅可以吸引客户驻足,也展示着员工愉悦的精神面貌。在员工之间是否设立正气:同事之间、客户之间是否讲究诚信、只有在房地产经纪人和客户之间建立了信任的关系,房地产交易才能进行,树立每一位员工之间的自我驱动力,能够使成功的销售人士不断积极进取;具有一种追求成功欲望,人的欲望是无穷的,关键是君子爱财要取之有道。另外,每位员工是否具备了服务意识(对内部客户与对外客户之间的服务)我们的产品就是提供服务。每位员工是否具有精力,因为房地产交易日日夜夜随时可能发生,经纪人员必须要有随时投入工作的能力。这些文化氛围是时时体现在业务中的,员工的举手投足应散发出专业的气质。要能给客户于专业到位的服务。

五、明确的工作目标。

在管理学中强调的一种重要的管理方法就是目标管理。有了明确的目标员工做事才有压力才有方向。房地产经纪行业是靠员工的服务产生价值的,所以对员工的工作量管理是非常重要的过程管理。作为店面日常管理一个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对工作量的设定与实施。一般经纪企业让业务人员填写工作量记录表,对于工作量的考核一般为:1.日工作量:陌生拜访、派报量、回报、电话量、带看等内容;2.周工作量:开发件数、带看件数、价格变更等工作事项;3.月工作量:成交件数、业绩收入等等工作。也就是一般企业中的日报表、周报表、月总结。

对于店面管理一般具有严格管理的工作流程1.每日工作流程:早会计划、中午督导、晚会审查、今日事今日毕、下班;2.对于每周一般门店都有例会制度,在例会上讨论每周的工作进度,包括本周的带看次数、派报量、电话量、回报记录的检查、周开发件数等数据的分析找出原因解决问题。对于下周的工作列出计划:比如说本周的训练主题、与人谈话、工作重点。3.每月的工作进度:月的成交件数、月的佣金收入、下月重点房源、下月重要客户。一般举行有总部人员参加的隆重的月会,对于本月工作回顾找出不足之处,绩优人员表扬、并列出下月的工作计划、下月的教育训练计划、对于达成目标的员工进行嘉奖一般采取领取现金的刺激方法、这样对其他员工可以起到示范作用。

六、有效激励的薪奖制度及晋升制度。

合理的奖励制度对业绩的促进作用还是至关重要的,所以建立房地产经纪人员的奖金制度一般遵守如下原则:

1.多劳多得,经纪人的付出与收入应该是成正比的;只有经纪人对客户辛勤劳动、周到服务才可以促成成交,付出才可以得到反馈。

2.简单易算,让大家可以看得到奖金的数额。今天都做了多少单就有多少钱进口袋;在房地产经纪企业中往往会出现月底几天的业绩比月初月中都好的现象;这就是很多经纪人想着月底要拿佣金了,算算自己的金额要是成交一单就会拿得更多。会比以往更加勤奋。

3.公正合理:奖金的发放要力争做到公证合理,尤其对于前端业务人员和后台支持人员的奖金发放比例;要既能促进业务的服务,又要促进人的积极性。让大家感觉到公平合理。

七、及时发放。

对于员工的奖金一定要及时发放,对于员工的积极性是非常有好处的。目前现存的房地产经纪企业中存在三种奖金发放形式:第一种高薪低奖;第二种低薪高奖;第三种无薪高奖。以上三种发放方式各有千秋,具体采用哪种发放方式要从企业文化、市场所处阶段等多种因素考虑,从实际出发。在房地产经纪企业中,让经纪人赚到钱是一方面,为优秀的经纪人提供明显清晰的升迁管道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房地产经纪企业发展过程中对于人才的需求是不断的。所以就是这种愿景使我们所在的每一个员工心中充满希望:只要我做得足够好我就可以有机会做店长。这样每个人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在为企业创造价值的同时也在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果然我们38位员工都成为了优秀的员工。所以企业应该为员工提供符合

经纪人的生涯发展规划。

第6篇 连锁门店发票收据的管理办法

连锁门店发票及收据的管理办法

发票作为交易的合法凭证、销售收入的主要依据,在购销的环节都是最重要有效凭据之一,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必须加强对发票的购买、领用、保管的管理,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现制定如下操作规定和管理办法,望相关部门和人员严格执行规范流程和遵守发票管理制度。

一、费用发票的管理

1、定义。费用发票指因购管理用品或获取的劳务(各种费用)而取的的发票。

2、管理规定。

1)凡购管理用品或获取的劳务(各种费用)必须取得合法的发票,取得的发票根据费用性质粘贴于公司印制的相应报销凭证后。

2)对于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计算有误的发票,应将其退回经办人,由其负责将发票调换后再行报支报销。

3)收到真实、合法、合理的发票,但发票金额小于报支金额的,按发票实际金额报支。

4)收到不真实、不合法的发票,财务必须拒绝报支。

5)财务将费用凭证和原始发票作为入帐的依据和附件,与记帐凭证装订成册,按规定年限保管。

3、禁止条例。

1)对于无法提供合法正确的原始发票的费用,不得报销;对于无法取得发票的,必须经主管部门经理证明,财务部门审核、相关领导人员审批后方可报支。

2)对于无原始凭证的付款凭证(修正分录除外),不得进行帐务处理,即不得虚列支出。

4、处罚条例。

1)费用申报人提供虚假发票且造成公司损失的,除全额补偿公司损失外,另处损失金额30%且不低于100元的罚款。

2)现金出纳不严格保管原始发票,使费用申报人无法进行报销的,由出纳承担该笔费用。

二、销售发票的管理

(一)定义。指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后向客户开具的发票,公司销售发票主要指代理费发票。

(二)换票。

1)换票指客户需要增值税发票,但因条件限制无法当即开出,或事后客户要求换票的,先给客户小票,等增票开具后再换回小票的行为。

2)对顾客要求开具的增票,自收到日起,保管期最多为二个星期,二星期内顾客未换取的,将增票还与开票人,不得积压。

3)小票的换票期限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的不得更换。

4)门店应在收银台显要位置张贴以上二项须知。

5)对于换回的小票,应进行红冲,并将原小票贴粘于红冲发票后,红冲发票记帐联与增票记帐联捏对,随对帐单上交财务。不得将原小票与增票直接捏对。

6)门店收到待换增票,需进行登记,交付客户时,由其在登记簿上签收。

7)换票工作由门店财务主管操作,门店财务主管严格保管增票,不得有遗失现象。

(三)发票和收据的管理

1、购买。

1)发票和收据由指定会计购买,财务人员根据实际用量进行购买,其他任何人员无权购买;

2、分公司领用。

1)管理发票的会计必须设置“发票领用收回登记簿”。

2)发票由管理发票的会计负责发放,若发票管理员不在应授权指定人进行发放工作。

3)分公司要领用和开具发票必须事先通知总部相关人员。

4)门店领用发票后,必须由领用人在“发票领用收回登记簿”上签收。

5)发票应由门店财务主管(无财务主管的,由台账负责,下同)进行领用,填写“小票申领单”,若无法直接亲自领用的,必须在申领单上注明授权人,经授权的人员方可进行代为领用,否则发票管理不得发放。独立核算门店若小票购买、印制后存放于门店的,可不必填写“小票申领单”,若由分公司统一保管的,也需填写“小票申请单”。

6)门店财务主管应注意发票的用量和库存,制定小票安全库存量(库存足以满足3天以上销售需要),对于低于安全库存量的应立即提出申领。

7)门店财务主管根据销售需要(满足2天的销售量),向收银发放小票,必须由收银在“门店发票领用收回登记簿”上签收。台帐根据后台开票需要按需领用,即开具几份领用几份,办理签收。除收银、台帐外,其他人一律不得领用。

8)收银领用小票后应登记“发票领用归还登记簿”,登记领用日期、小票号码、份数或本数。

3、开具。

1)小票实行“谁领用谁开具”,不得互相借用,收银应直接向门店财务主管领用。

2)使用机打小票的,严格按操作要求进行开具,有赠品的应注明,赠送礼金券或让利必须加以注示,机打小票不得手工涂改,凡涂改的发票一律无效。

3)手工开票的,严格按规定开具,开票内容必须齐全,准确填写商品id、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营业员、收款人,大小写金额一致,有赠品的应注明,赠送礼金券或让利必须加以注示。

4)小票必须按真实的销售单开具,不得虚开小票,对于不符规定的销售单或违规开票指示,收银必须拒绝,并向门店财务主管汇报。

5)收银开具小票同时必须保证货款全额收到,对于预收款的一律不得开具,严格禁止应收款销售。

4、小票的红冲与作废

基本同增票,对于不提供原始小票的,不得开具红字小票。

5、保管。

1)发票管理员和门店财务主管必须严格保管未开具的小票,并根据使用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小票必须存放在带锁的房间或桌柜内,不得随意摆放。

2)营业终了,对于未开具的小票应存放在财务室内,不得放在收银台,各门店财务室应提供带锁的柜子供收银存放,门店财务主管(或台帐)必须每天对发票进行清对,为明确各收银责任,对未开具的小票应包扎后存放,注明收银员姓名,收银应自行进行登记存放数量。次日领取时,收银进行检查封口和实际数量的完整性。

3)收银将一批次已开具完小票存根联交回门店财务主管,机打小票每100份为一册,装订成册,加盖封面;门店财务主管审核发票的连续性、开票的规范性,审核无误在收银的“发票领用归还登记簿”上签收,同时在自身的“门店发票领用收回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工作。

4)门店财务主管对于收回存根联按序排列,并按月按号存放。小票存根联在门店的保管期限为半年至一年,半年后将小票上交公司发票管理员,上交小票时排列必须与领用时的批次一致,以便于勾销登记。上交时间为每年3月和9月。例:3月份上交上年4月至9月的小票

5)公司发票管理员按门店按序号存放存根联,便于以后查用。

6)公司发票管理员和门店财务主管每日必须清点库存小票与登记簿库存是否一致,发生不一致必须查明原因,发生遗失必须立即报分公司财务部副经理

(核算)。

7)小票遗失必须立即发布公告,通知相关仓库人员,严密注意遗失小票,防止虚假提货现象,发现用遗失小票提货的,立即通知门店经理和财务主管,仓管人员对异常提货人员、一次性提货在三件以上的,应及时和收银人员核实,收款情况;如属支票付款的,必须在财务主管签字确认支票必须到帐后,方可发货。

(四)奖惩条例

1、奖励条例

1)每年对门店进行发票管理检查,门店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安全有序完整的保管发票,发票的收发领用和监控严密清晰,发票库存与登记簿一致,严格执行增票的调换工作,小票不缺号、填写准确完整、装订整齐,查询方便,且门店从不发生发票管理不善状况的,对门店财务主管奖励500元,由分公司财务副经理(分管核算)签发;受奖励的门店中,若收银、台帐积极配合财务主管做好相关的工作的,对门店收银和台帐奖励100元,由门店财务主管提出申请,由分公司财务副经理(分管核算)签发。

2)发票管理员严格保管各类发票存根联、抵扣联,并对门店加强监控,存根联保存有序、整齐,发票库存量与登记簿一致,当年未发生发票遗失现象,对发票管理员奖励500元。

2、处罚条例

1)不按实、完整、连续进行发票收发领用的登记工作,每发现一次对相关登记责任人(发票管理员、财务主管、收银)扣罚100元,发现三次以上予以除名。

2)未开具的发票随意摆放,每发现一次,对保管责任人扣款100元,发现三次以上予以除名。

3)发票存根联保管凌乱、不按序排号、装订的,每发现一次,根据情节对门店财务主管扣罚50―100元,发现三次以上予以除名。

4)发生小票遗失的,对责任人每缺一份处100元以上罚款;造成公司损失的,必须全额赔偿,情节严重的直接除名。

5)虚开发票,对开票人和开票指示人各处罚500元以上罚款,并除名。

6)开票不规范,视情况对开票人扣款10~100元,造成损失的,除补偿损失外,处损失金额30%以上不低于100元罚款。

7)门店财务主管不按规定进行增票换票工作和保管待换取的增票的,每发现一次,对台帐扣款100元。

8)增票未经客户或供应商签字就交付的,对责任人扣款50元。

三、适用与执行

1、外省分公司门店财务主管一般为主办会计或台账。

2、上述规定均以商业类核算分公司为基础,其他行业分公司参照执行。

第7篇 某药品零售门店质量管理员安全规范

⑴ 带头执行 gsp 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承担处方药品的审核职责。

⑵ 从安全售药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药品的陈列活动,大胆提出药品分类陈列的合理化建议。

⑶ 认真做好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防范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对出售的药品质量负责。

⑷ 经常督促、提醒营业员做好假药混入等安全风险的预防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

⑸ 负责进货药品的验收把关工作,定期对门店内商品质量状况开展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上报。

⑹ 定期对驻店药师和其他员工开展药学知识的培训,提高用药服务水平,不发生错卖和卖错药品事件。

第8篇 某门店质量管理员安全规范

⑴带头执行 gsp药品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主动承担处方药品的审核职责。

⑵从安全售药的角度出发,积极参与药品的陈列活动,大胆提出药品分类陈列的合理化建议。

⑶认真做好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防范药品质量事故的发生,对出售的药品质量负责。

⑷经常督促、提醒营业员做好假药混入等安全风险的预防工作,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⑸负责进货药品的验收把关工作,定期对门店内商品质量状况开展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上报。

⑹定期对驻店药师和其他员工开展药学知识的培训,提高用药服务水平,不发生错卖和卖错药品事件。

第9篇 _门店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

1、目的:为保证记录数据的规范性、可追溯性及有效性

2、依据:《药品管理法》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经营管理的过程。

4、责任:门店企业负责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分别对职责范围内的记录、凭证的使用、保存及管理负责。

5.2、记录、凭证由各岗位人员按工作职责及内容规范填写、整理,由企业负责人每年定期收集、整理,并按规定归档、保管。质量记录应字迹清晰,正确完整。不得用铅笔、圆珠笔填写,不得撕毁或任意涂改,需更改时应在旁边填写并签章,具有真实性、规范性和可追溯性。

5.3、做好各种凭证、记录、票据、证件等的收集整理保管保密工作。按其性质分别(分永久、长期、短期)保存,但保存期不得少于5年。其复印、复制、出借、处理、销毁,均应经过负责人批准。

第10篇 _门店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保证用药安全有效。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3、适用范围:门店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销售人员。

5、定义:

5.1、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5.2、非处方药: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使用的药品。

6、内容:

6.1、以下药品在零售门店必须凭处方销售:注射剂、二类精神药品(经药监部门批准的门店可经营)、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障碍治疗药(抗精神病、抗焦虑、抗躁狂、抗抑郁药)、抗病毒药(逆转录酶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肿瘤治疗药、含麻醉药品的复方口服溶液、未列入非处方药目录的抗菌药和激素、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其他必须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抗菌药物按处方药管理自2004年7月1日起执行,包括抗生素类、磺胺类、喹诺酮类、抗结核类、抗真菌类药物(抗生素包括β-内酰胺类、大环内酯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类、其他抗生素如:林可霉素、磷霉素等);

6.2、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药品零售企业不得经营的6.1之外的其他处方药;

6.3、处方药不得采取开架自选的销售方式;

6.4、无执业医师或助理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不得销售第6.1项下规定的处方药;

6.5、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非处方药目录,将处方药、非处方药分柜摆放。每个陈列柜货架右上角都应张贴相应的“处方药”和“otc”标识,并在对应专柜张贴或醒目处悬挂警示语和告示语:

6.5.1、处方调配或销售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处方审核人员应是执业药师;

6.5.2、执业药师或药师(含药师和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资格证书应悬挂在店内显著位置;

6.5.3、质量负责人和处方审核员必须在职在岗,随时接受药监部门的检查。每天上下午如实在签到表上签到(质量管理工作人员在职在岗情况表),代签和提早签连续二次以上视作在不岗。如休息或请假等情况,请在备注栏写明情况。请假1-2天必须上报连锁公司质管科。药师离岗应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挂牌告知,并停止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

6.6、销售处方药时不得擅自更改和代用;

6.7、若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销售。

7、处方药销售应按规定和程序进行:

7.1.1、审方:实行执业药师远程审方,门店接到处方后,摄取处方图片通过网络上传到总部审方室,执业药师应仔细阅读,逐项进行审核、检查。符合相关规定的,签字后下发门店调配人员,如遇药名不清、药味重复、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门店应向顾客说明情况,经原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后再调配;

7.1.2、调配:调配人员调配处方时应精神集中,按处方列明药品依次调配,在一张处方未调配结算前不收第二张处方,以免药品混淆造成差错;调配人员调配处方时应做到计量正确,调配完后核对无误后签字后交处方审核员;

7.1.3、复核:由药师复核,再次全面认真地审核一遍处方内容。逐个核对处方与调配的药品、规格、剂量、用法、用量是否一致,检查无误后方可签字;

7.1.4、发药:发药人员应复核姓名、帖数、做到准确无误;并告知顾客用药注意事项;

7.1.5、记录:每天及时登记于“处方药销售记录表”,进销存数量必须相符,调配处方按月装订成册留存5年备查。

8、非处方药可不凭处方销售,但如顾客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师应负责对药品的购买和使用进行指导。

9、相关表格:处方药销售记录表、质量管理人员审方员在职在岗情况表

第11篇 _门店药品拆零管理制度

1、目的:为方便消费者合理用药,规范药品拆零销售行为,保证药品销售质量。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拆零药品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营业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定义:

5.1、拆零药品:指门店所销售药品的最小包装单元,不能明确注明药品名称、规格、用法、用量、有效期等内容的药品。

6、内容:

6.1.拆零药品应设立专柜并有相应标识;

6.1.1、拆零柜应配备拆零专用工具。如:药匙、镊子、药刀、消毒棉球、拆零药袋、拆零用具应保持清洁卫生,摆放于专区内;

6.1.2、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看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及外观性状不合格的不得拆零销售,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及时处理;

6.1.3、拆封过后药品应集中存放于拆零专柜,不能和其他药品混放。拆零药品销售应当提供药品说明书原件或复印件,在售药品应当并保留原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保存至此批号售完为止)。

6.2、拆零操作程序:

6.2.1、熟悉拆零药品使用说明书上的内容,对拆零药品做到问病卖药;

6.2.2、了解病人有无购买药品的过敏史或禁忌等;

6.2.3、在拆零药袋上写上品名、规格、数量、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药店等内容;

6.2.4、用消毒备用药匙将拆零药品按求购数量准确点数后,若是板状密封的包装药品只需分开后装入药袋;

6.2.5、向顾客详细介绍所购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6.2.6、用酒精棉球清洁拆零操作用过的药匙镊子等工具,放入清洁容器中备用;

6.2.7、营业员应在系统软件中填写拆零药品登记表。且每笔进行登记,并标明质量状况。拆零药品销售记录应及时、真实、完整、规范,做到帐物相符;

6.2.8、拆零药品不得陈列在开架陈列柜中。

7、相关表格:药品拆零登记表

第12篇 _门店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做好对库存、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的质量。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保存质量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养护员负责实施本制度。

5、内容

5.1、门店应配备药品养护人员,负责对本店保存的药品进行养护检查,以保证药品质量;

5.2、门店养护员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岗位培训且考核合格获得岗位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5.3、养护员应每日巡回检查店内药品储存条件与保存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3.1、养护员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30-3:30两次对店堂的温湿度进行检测,并做好完整记录。发现不符合药品规定陈列储存要求时,应采取调控措施并记录。

5.4、药品到货质量验收合格即视为第一次养护检查合格,每月对陈放店内一个月以上的药品进行养护和质量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养护记录内容要完整、真实并保存至少五年;

5.5、中药饮片按其特性,采取翻晒、筛选等方法进行养护。做好“养护检查记录”;

5.6、对易潮湿、霉变、变质。虫蛀、裂片的药品要增加检查次数;

5.7、检查中有质量疑问的中药饮片,按“门店质量查询管理制度”执行;

5.8、检查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报告门店质量管理人员。按“门店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9、对近效期(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9个月的药品)药品,门店养护员每月底填写“近效期药品催销表”,交门店负责人实施催销;

5.10、不同剂型的药品要有针对性的运用不同的养护检查方法:片剂应重点检查有无裂片、霉变;胶囊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漏粉、囊壳破碎等;颗粒剂,应重点检查有无潮解、结块等;糖浆剂,应重点检查有无霉变沉淀物析出,是否混浊药;中药饮片,应重点检查饮片有无发潮、霉变、虫蛀,一旦发现发潮、霉变现象,应立即采取翻晒、挑选等措施,确保中药饮片的质量。

6、相关表格:养护检查记录表、近效期药品催销表、温湿度记录表

第13篇 _门店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药品的仓储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储存的安全。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设立药品仓库门店质量管理过程。

4、责任:门店质量负责人。

5、内容:

5.1、药品储存应正确选择仓位,合理布局,有效利用仓库;

5.2、仓库应配备适宜的药品储存的货架、地架,温湿度调控等设施设备;

5.3、仓库地面平整、墙壁整洁;

5.4、药品必须按规定要求贮存,做好库房温湿度监测工作,每天上午8:30-9:30,下午2:30-3:30时观测并记录温湿度。根据实际情况和药品储存要求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5.5、应按照药品包装示图,正确合理堆垛。药品堆放时与地面、墙、顶、柱之间要有一定的距离;

5.6、药品实行分类管理: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存放;危险品应存放并有安全消防设施,并设有标识;

5.7、仓库要做好防火、防潮、反腐、防尘、通风、防鼠、防虫等工作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

5. 8、对仓库贮存药品应每月进行检查养护,可以和在柜药品一同记录在检查养护记录表上;

5.9、储存中发现质量有问题的药品,应立即将营业场所陈列和库存的药品集中存放并停售,报告门店质量管理人员同时上报公司质量管理科,按公司决定做好处理工作。

第14篇 _门店药品销售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为规范药品销售行为,依法经营安全合理销售药品。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

3、适用范围:门店销售过程质量管理。

4、责任:门店销售人员。

5、内容:

5.1、门店营业人员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定的管理制度,依法销售药品;

5.2、门店应按照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药品,不得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店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和超范围经营药品。不得为他人以本门店的名义经营药品提供场所,不得销售假劣药品;

5.3、凡从事药品零售工作的营业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培训考核,同时对营业员进行健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

5.4、门店须配备票据自动打印机和电子扫描枪,实现计算机网络管理。在柜药品实现条码管理,销售药品时,营业员应为顾客提供自动打印机开具销售凭证,销售凭证应注明药品名称、规格、产地、数量、批准文号、批号、价格、金额等内容;

5.5、处方药销售必须凭医师处方,并经执业药师处方审核方可调配;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等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每人每天购买量不超过2个独立最小包装;

5.6、药品销售过程中应正确宣传,不得夸大药品功效

5.7、不得采用搭售或买药品赠药品、买药品赠商品等方式向公众赠送处方药或甲类非处方药;

5.8、不得采用邮购,互联网交易方式直接向公众销售处方药。

6、相关表格:销售凭证

第15篇 _门店药品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为确保购进药品的质量,把好药品的质量关,杜绝不合格药品上柜。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及实施细则。

3、适用范围:门店药品验收过程管理。

4、责任:门店验收员负责本制度的实施。

5、内容:

5.1、质量验收人员应当具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者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从事中药饮片验收人员应当具有中药学中专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2、药品配送到门店应立即进行现场验收,若不能当即查验的应暂时放置待验区,在当日内完成验收,冷藏贮存药品必须立即验收,按规定条件贮存摆放;

5.3、药品验收时验收员必须依据送货凭证,对进货药品逐个查验。

5.3.1、每个药品的品名、规格、数量、效期、生产企业名称、批号等逐一进行核对;

5.3.2、对其包装外观质量进行查验有无破损、污染;

5.3.3、仔细查看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发现有质量问题药品应拒收并及时报告配送中心。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并向公司质管科报告,及时办理退货相关手续;

5.3.4、进口药品除按规定验收外,应有随附加盖公司质量管理科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注明“已抽样”并加盖抽样单位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或采用电子文件进行转移、存档;

5.3.5、进口药品应有中文标签,药品证明应及时登记于“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中,留存备查。

5.3.6、中药饮处片应有批次检验报告书。

5.3.7、验收冷藏药品,需与配送人员进行冷藏药品交接,确保配送工具符合冷藏药品温度要求,并记录,验收冷藏药品需在15分钟内完成。

5.4、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字,并标明质量状况及验收时间。

5.5.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工作,对2022年4月1日后生产的并列入基本药物的品种,未入网或未使用电子监管码统一标识,一律不得入库。符合规定的准予入库,及时采集数据。发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有权拒收。药店验收员,负责药品电子监管核注核销工作。

5.6、送货凭证应按非处方药、处方药、中药饮片或按柜按月分别装订成册。送货凭证保存至少五年。

5.7、验收并记录,至少保存5年。

6.相关表格:药品拒收报告单、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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