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人员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了多个方面,包括:
1. 岗位职责:明确每个员工的角色和任务,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考勤管理:规定工作时间、休假制度和迟到早退的处理方式。
3. 销售服务:设定销售流程和服务标准,提升客户满意度。
4. 培训与发展:提供持续的学习机会,提升员工技能和职业素养。
5. 行为规范:强调职业道德,规定员工的行为准则。
6. 激励机制:设立绩效考核和奖励制度,激发员工积极性。
这些制度的内容应当详细且实用,如岗位职责应具体到每个职务的日常操作;考勤管理应明确请假审批流程;销售服务需包含处理投诉的策略;培训与发展部分应列出定期培训计划;行为规范需涵盖员工着装、言行等方面;激励机制则应公平公正,确保员工的努力得到回报。
制定门店人员制度时,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 合法合规:所有制度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员工权益。
2. 明确性:内容清晰,无歧义,方便理解和执行。
3. 实效性:制度应适应业务需求,定期更新,保持其有效性。
4. 参与性:鼓励员工参与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增强制度认同感。
5. 公开透明:制度公开,让每位员工了解并接受。
门店人员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
1. 确保运营有序:通过明确职责,防止工作混乱,提高效率。
2. 维护良好氛围:规范员工行为,维护和谐的工作环境。
3. 提升服务质量:统一的服务标准,提升客户体验,增强企业竞争力。
4. 保障员工权益:公平的激励机制和培训机会,促进员工发展,提高员工满意度。
5. 引导企业文化:制度是企业价值观的体现,影响员工行为和企业的长期发展。
门店人员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对于提升运营效率、塑造企业文化、维护员工关系等方面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每一位管理者都应重视并不断完善这一制度,以实现企业的高效运作和持续进步。
第1篇 _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为提供员工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顾客提供服务。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药品经营销售管理全过程
4、责任人:门店负责人
5、内容:
5.1对营业员要进行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sp 和企业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与培训活动,保证药店的规章制度能有效的贯彻实施,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5.2建立职工继续教育档案。结合岗位要求,开展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岗位知识培训,对己在岗的所有人员,采取分阶段、分批轮训的办法,进行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活动。
5.3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岗位都必须是持证人员。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和中途换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4从事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冷藏药品销售人员一律由总部集中培训和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5.5对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列入药店目标管理,并配合公司制定职工年度教育计划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学习会议要专人做好记录。
5.6为检查学习效果和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本店统一组织检查,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具体内容分解、考核到人,明确责任,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改正。
第2篇 门店人员的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
1、目的:为提供员工的药品质量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更好地为顾客提供服务。
2、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适用范围:药品经营销售管理全过程
4、责任人:门店负责人
5、内容:
5.1对营业员要进行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gsp 和企业规章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教育与培训活动,保证药店的规章制度能有效的贯彻实施,从而提高服务质量。
5.2建立职工继续教育档案。结合岗位要求,开展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等岗位知识培训,对己在岗的所有人员,采取分阶段、分批轮训的办法,进行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等活动。
5.3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所有岗位都必须是持证人员。对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和中途换岗的职工,必须进行岗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5.4从事特殊药品、国家有专门管理要求的药品、冷藏药品销售人员一律由总部集中培训和教育,并经考试合格;
5.5对职工的质量教育培训,列入药店目标管理,并配合公司制定职工年度教育计划做好教育培训工作,每次学习会议要专人做好记录。
5.6为检查学习效果和各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本店统一组织检查,原则上每季不少于一次。具体内容分解、考核到人,明确责任,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人员,及时改正。
第3篇 门店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障在岗人员身体健康,杜绝传染病人感染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2、范围:适用于门店人员健康管理过程。
3、责任部门:门店企业负责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4、内容:
4.1、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门店的质管员、验收员、养护员、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4.2、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凡不符合健康要求的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合格才能上岗;
4.3、经体检员工,如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健康体检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
4.4、在岗人员均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员工的健康体检情况如实登记在“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表”上并附原始体检表留存备查。
第4篇 _门店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目的:为了保障在岗人员身体健康,杜绝传染病人感染药品,确保药品质量。
2、范围:适用于门店人员健康管理过程。
3、责任部门:门店企业负责人负责实施本制度。
4、内容:
4.1、健康体检每年组织一次,门店的质管员、验收员、养护员、营业员等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体检;
4.2、凡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经健康检查,凡不符合健康要求的要及时调换工作岗位,直接接触药品岗位的人员必须经过健康检查合格才能上岗;
4.3、经体检员工,如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或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患者,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健康体检认定合格后,方可上岗;
4.4、在岗人员均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每年员工的健康体检情况如实登记在“员工个人健康档案表”上并附原始体检表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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