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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制度建议(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教务管理制度建议

教务管理制度是学校运营的核心部分,它涵盖了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课程设置、考试评估等多个领域,旨在确保教育质量,提升教学效率,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

包括哪些方面

1. 教学质量管理:设定教学质量标准,进行定期的教学检查和评估,确保教学质量。

2. 教师管理:包括教师的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以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3. 学生管理:涵盖学生的入学、注册、成绩管理、行为规范等,保障学生权益。

4. 课程设置:依据教育目标和学生需求,制定合理的课程体系和教学计划。

5. 考试评估:建立公正公平的评价体系,以准确衡量学生的学习成果。

6. 实践活动管理:组织各类学术活动、课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7. 教学资源管理:合理分配和使用教学设施、教材等教育资源。

重要性

教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升教育质量:通过规范化的管理,保证教学活动有序进行,提升教育质量。

2. 维护教学秩序:明确职责,减少教学过程中的混乱和冲突,保持良好的教学环境。

3. 促进教师发展:为教师提供成长平台,激发其教学积极性和创新性。

4. 关注学生个体: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当的教育,满足其个性化需求。

5. 增强学校竞争力:完善的教务管理是学校吸引优质生源、提升社会声誉的关键。

方案

1. 建立全面的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教学数据的电子化,方便查询、统计和分析,提高管理效率。

2. 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升教师的教学技能和教育理念,确保教学质量。

3. 制定灵活的课程调整机制:根据学生反馈和教育发展趋势,及时调整课程设置。

4. 强化学生参与:鼓励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如课程评价、教学改进等,增强其主体意识。

5. 设立教学质量监督小组:由教师、学生代表共同参与,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反馈。

6. 定期修订教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和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性。

以上教务管理制度建议旨在为学校提供一个全面、系统且具有操作性的框架,以期提升教育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实施过程中,应结合学校具体情况进行调整,以达到最佳效果。

教务管理制度建议范文

第1篇 文学院教务办公室管理条例(范例)

文学院教务办公室管理条例

为了进一步深化文学院本科教学改革工作,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稳步高效地进行,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教学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教务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文学院教务办公室管理工作条例》。

一、教务办公室工作职能

教学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教务办公室作为组织教学工作的核心机构,具有联系教师和学生的双重职责与任务。教务办公室工作要在教学副院长直接指导下,由教务秘书带领科室成员认真完成有关本科教学的各项日常工作,保证学院本科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地运行,及时完成教学信息的上传下达任务,有效地组织教学工作,认真做好学生选课、排课、调停课、考试安排、成绩管理、管理学生信息、教育实习、学年及毕业论文写作、毕业审核、教师教学工作量审核、教材征订等教学各个环节的工作,及时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整理保存工作,增强服务意识,全心全意做地为教师和学生服务。

二、教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教学秘书职责:

1、全面负责教务办公室工作,带领科室成员处理好教务办各项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全体本科生选课,排课、安排期末考试时间工作。

3、负责管理任课老师调课、停课、补课安排工作。

4、组织教研室主任做好期末考试的命题、审题、印卷及安排教师监考等各项工作。

5、负责做好各年级各班学生考试成绩处理与管理工作。

6、负责新生名单录入制作工作,核对学生各类数据信息,做好导师制分配工作。

7、配合学院组织学生做好专业分流的宣传、发动工作。

8、负责安排本科生教育实习、顶岗实习工作,及时发放学生实习费用、统计指导教师工作量,做好教师补助发放工作。

9、负责安排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包括参考题目的下达、选题与导师的指派、论文成绩管理、论文答辩安排等事项。

10、负责毕业生成绩管理、毕业资格审核及毕业证发放等工作。

11、负责核对全院本科教学工作量工作。

12、负责收集整理每学年教学评估基本数据,并及时按要求上报教务处。

13、配合学院做好教学计划和课程体系的管理与修订工作。

14、负责全体本科生的教材征订工作。

15、处理教务处下发的各类通知或工作任务。

(二)教务科员职责:

1、负责教务办各类存档资料的催缴、整理、分类、存档工作。包括试卷、考场报告单、审题表、成绩单、选修课作业、实习鉴定表、实习手册、毕业论文、论文评议书等需存档保管的文件。

2、负责本科生各类考试、比赛的报名、收费及证书的发放与管理工作。

3、负责教务工作各类空白表格的印制工作。

4、负责打印本科生点名册。

5、负责开学初的班级成绩单打印工作,并协助任课老师打印单科课程成绩单。

6、统计补考学生名单,印制补考试卷,安排补考时间、地点及监考工作。

7、接听办公电话,负责下达与教务有关的各类会议通知。

8、认真完成教学秘书布置的各类其他工作任务。

三、教务办公室工作纪律与要求

1、严格遵守学院工作纪律,必须做到提前十分钟到岗,确保教务办不出现空岗现象,以保证正常教学时间内教务工作的正常运转。

2、增强服务意识,积极听取学生和教师提出的有关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3、增加节约意识,节用办公用品与材料,爱护各类办公设备。

4、保持教务办公室工作环境的整洁,做好教学资源和数据材料的安全保卫工作。

5、本规章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2篇 学校教学组织管理评价内容(教务科教研室)

学校教学组织管理评价内容(适用于教务科、教研室)

1.管理人员岗位职责、权限明确。各项工作的实施流程清楚,协作配合默契,工作效率高,无差错。

2.管理制度完善,执行有效,科室档案整理及时.规范。(实验室、库房等)

3.教学文件齐全。根据专业调研分析结论,制订出合理的人才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能根据人才需求及时修订和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4.教学调度、配课科学合理。

5.服务教师、学生热情周到,关注年轻教师培养和教师团队的共同成长。

6.教学准备工作周到严密。(包括:教室、教材、设备、仪器、教具、挂图等)

第3篇 教务处实验教学材料易耗品管理制度

教务处实验教学材料、易耗品管理制度

易耗品一般指的是单价偏低、容易消耗或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对易耗品的管理应当遵循保证教学需要、防止积压浪费的原则。

一.购置时,需要事先拟订经费计划(包括物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需用时间等),报各系(部)主管领导审核批准。

二.采购人员根据申请计划购回的物品,经使用管理人员一同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保管。入库后,应当建易耗品帐目。

三.对不同种类的物品应当分门别类保管,特别是对易燃、易爆、剧毒物品,更要严格管理。

四.使用人员应按设备管理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做好登记,做到进、出帐相符(填写领料单)每学年度设备管理人员应向设备管理部门报明细帐。

五.凡不能回收的耗材必须注明使用去向,并上报库房。任何人不能将耗材用于私人目的,或带出实验室。

六.对易耗品应做好详细的登记(见附表一)并在年底盘库填写报表(见附表二)。

第4篇 教务处实验室安全环境管理规定

教务处实验室安全与环境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设施与环境管理

为保证人身安全、保证实验室工作条件和实验设备的正常使用,特对实验室设施与环境的管理作如下规定:

1.对实验室的水、电、汽、气、油、试剂要严格管理,不要浪费、到处泄漏,作好“三废”处理,保证实验室的整洁、卫生,实验后应及时关闭水、电、汽、气、试剂装置,未用完的各种实验材料应及时入库,妥善保管。

2.对于药品、易燃品、有毒物品、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等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和使用,消除灾害性事故的隐患。

3.应当根据不同季节的气候变化,采取措施改善实验室环境,以适应人们进行实验时对通风、照明、温度、湿度的要求。严格按照实验室主要环境指标要求检查(实验室主要环境指标见附表)。

4.保证实验室墙壁无污损,门窗、玻璃、锁、排风扇完整,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5.严格按照学院卫生管理制度,作好清洁卫生检查、并记录好检查情况。

6.严格按照学院安全工作制度,作好实验室定期安全检查、并记录好检查情况。

二、实验室安全检查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预防工作。

2.切实做到防火、防盗、防特、防破坏、防自然灾害事故。

3.经常进行安全、防火检查,组织安全防火知识学习。

4.管好本部门内部的消防器材,维护好消防设施和设备。

5.严禁私接电源,必须做到人走断电。

6.随时检查门窗是否牢固,做到进门开窗通风,人走关窗关门防盗。

7.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8.对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化物品,必须由专人按有关规定保管、使用。

9.保卫处应会同有关部门对实验室安全进行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

三、消防工作管理

为了搞好学院的消防工作,确保教学、科研、生产和各项工作的进行,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员工及其家属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条例》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1.学院的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院的消防工作接受上级机关的监督和领导,由保卫处实施,认真贯彻消防法规,做好消防管理工作。

2.全院的消防工作由院长负责,逐级签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落实防火责任,实行目标管理。成立由院长领导的“院安全委员会”,负责全院的消防安全工作,下属各处室、部门,设立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学生班级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工作。

3.各级领导都要认真履行所担负的消防工作职责。把消防工作作为教学、科研、生产、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做到“五同时”(即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4.义务消防队由院防火委员会和保卫处组织、领导并进行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广泛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5.各级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变动,必须报院防火委员会审定,由保卫处报消防监督机关备案。

6.各处室必须执行学院制订的消防工作奖惩制度。用火、用电管理制度、防火宣传教育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制度,火险隐患整改制度,建筑防火审核制度,消防器材、设备管理制度,火警火灾事故登记调查处理、易燃易爆剧毒危险物品管理制度等,并将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

7.消防重点部门要严格管理,做到定点、定人、定措施,根据条件尽可能采用自动报警、灭火新技术,将防火任务落实到人,包干负责。一定要确保消防重点部门的绝对安全。守护消防重点部位的人员要先培训,考核合格后再经保卫处审定。

8.消防重点部门要挂牌,明确防火负责人,要设立永久的防火制度、禁令、警告和指令性标志。标志的保护由所在部门负责,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

9.夜间无工作任务的部门人员,每天下班前应关好电源,熄灭明火,做好全面检查后方可离开。担任值班和夜间守护的工作人员应尽职尽责,严守工作岗位,加强巡视,不得擅离职守。

10.凡在我院的建筑公司、修建队、包工队、服务行业等外单位的组织和职工,必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各自加强消防安全教育,并将临时工名单报学院保卫处,由保卫处考核合格,方可使(任)用。违者将追究有关单位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1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烧电炉,严禁临时工在工地、工棚生火煮食,违者除追究当事人责任外,还将从严追究使用单位或包工头的责任。

12.任何人在发现火险、火警时,都应迅速正确地向学院保卫处报警,不得贻误,起火单位应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扑救,同时迅速准确地拨电话119向市消防大队报警,并派人到交通路口为消防车引路。

13.火场的扑救工作由公安、保卫部门或在现场职务最高者统一组织和指挥。

14.火警、火灾扑救后,实行“五不放过”,即起火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隐患未得到整改不放过、群众未得到教育不放过、奖惩未兑现不放过。

15.家长要教育好自己的小孩,不要玩火,若因小孩玩火造成火警、火灾,其后果由家长承担。

16.室内外消防水栓由保卫处负责检查管理,发现故障和损坏,由保卫处通知总务处维修。

17.凡由学院保卫科配备的消防器材,如有损坏、丢失,由责任单位赔偿。

18.学院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有下列成绩、贡献之一者,应进行奖励。

(1)长期做好消防工作,尽职尽责,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杜绝了火灾、火险,无违章情况的单位、防火负责人及守护人员。

(2)积极整改火险隐患,提出和采用安全措施,防止了重大隐患和事故发生的。

(3)坚持消防安全工作“五同时”,群关群防成绩突出的。

(4)经常维护灭火器材,保持消防设施完好的。

(5)发生火警、火灾,能积极组织有效扑救,避免了国家、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

19.对违反规定造成火险、火警、火灾的,学院将根据情节给予经济惩罚、经济赔偿、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实验室整洁卫生达标要求

1、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照明设施,电、水、气管道布局合理、安全、规范。

2、实验室内外不得堆放

杂物,保证楼道畅通。

3、室内家具、仪器设备摆放整齐,桌面、仪器无灰尘,墙面、顶棚无蜘蛛网,地面干净,无积水、纸屑、痰迹、香烟头等垃圾。

4、室内布局合理规范,墙面,门窗及管道,线路,开关板上无积灰与蜘蛛网等杂物。

五、危险化学品管理

1.储存、运输、使用易燃危险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防止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2.凡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化学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由专人进行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让送人。

3.仓库内严禁无关人员进出,严禁烟火,离库时切断电源。

4.各部门必须按实用计划数领取、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发放和使用单位必须准确登记,剩余的易燃易爆物品要交回专用保管库房或妥善保管。

5.仓库(室)附近严禁从事易发生火灾的工作,在距离库房10米以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和进行明火作业。

6.搬运、装卸时要防止剧烈震动、损坏、撞击、倾倒或溢出,发现损坏、溢出要及时处理;性质相互抵触,易引起自燃的物品,严禁混同运载,不准在运载车辆附近吸烟或使用明火修理车辆;氧气瓶在搬运时禁止滚动、扔摔、撞击,禁止与易燃气体、燃料、油类及其它可燃物品混同运输。

7.使用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私自送给他人;使用易燃物品,要远离明火及一切加热设备,严禁吸烟,浸过易燃物品的棉纱用完后应放在指定地点;工作地点所有储存易燃易爆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用量,工作完后,要把剩余物品存放安全地点;不得用汽油、酒精、香蕉水、甲苯等易燃液体洗刷正在加温的高热器具,或其它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物体。

六、易燃、剧毒物品领用管理

1.储存、领用、使用易燃、剧毒物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防止发生治安灾害事故。

2.凡性质相互抵触和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剧毒物品,领用后必须按规定分类存放,由专人进行妥善保管,不准私自转让送人。

3.应把易燃、剧毒物品放在固定的保险柜中,各部门必须按实用计划数领取、使用易燃、剧毒物品,易燃、剧毒物品的领用必须有严格的手续,领用时必须有三人以上。领用时发放和使用单位必须准确登记,使用剩余的易燃、剧毒物品要交回专用保管库房或妥善保管。

4.工作地点所有储存易燃、剧毒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日使用量,工作完后,要把剩余物品存放安全地点。

5.搬运、装卸时要防止剧烈震动、损坏、撞击、倾倒或溢出,发现损坏、溢出要及时处理。

6.易燃、剧毒物品使用完毕后,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回收处理。

七、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为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保护学院及实验室自身的环境安全,特拟订对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废气、废水、废渣”等三废处理办法如下:

1.实验过程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室(如焊接、化学等实验室),除实验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服、帽、手套外,其实验室必须安装排气设备,及时排出有害气体,保证室内空气符合标准。

2.实验过程中产生废水的实验室,由于其化学成分复杂,有毒有害物质较多,必须设立专用废液桶盛装废液,经过无害化处理后,方可倾倒或排出。

3.实验过程中产生废渣的实验室,应设立回收废渣专用桶或指定专用地点,然后集中倒入学院垃圾桶,并由清洁公司运到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第5篇 教务处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教务处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指的是单价在人民币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它是我院实验室的重要物质装备,是保证实习教学和科研的物质基础。

二.为了加强我院教学贵重仪器设备的维护管理,保障学院教学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教学环节的正常进行,提高设备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三.贵重仪器设备购置前应进行可行性论证,包括所购设备的必要性及工作预测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四.购置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部门应提交可行性论证报告报主管院长审批。

五.贵重仪器设备的购买应实行招投标制度,节约采购成本,保证所购仪器设备优质优价。

六.贵重仪器设备要逐台建立技术档案,并由实验设备处统一建帐、建卡、贴标牌。要建立使用、维修记录,定期对其性能、指标进行校验,对出现的故障要及时修复。

七.贵重仪器设备要实行专管专用,应有专门的设备使用人员且必须经过上岗培训。

八.贵重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层次,应以能保证仪器设备的正常运转和充分发挥效益为原则。

九.每年年终由学院、系(部)按照《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效益年度评价表》,对仪器设备进行考核。若出现事故应详细填写大型仪器设备事故报告表(见附表)。

十.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是我院的重点实验设备,它的报修和报废必须由使用部门提交报修、报废申请报主管院长审批。

十一.大型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报废,实验设备处应组织有关专家审议并提出技术鉴定报告和意见,并交由主管院长审批。

十二.如需上报的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填写报废卡。

十三.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十四.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6篇 教务处实验仪器设备管理规定

教务处实验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仪器设备是高校实验室的主要技术物资装备,是教学科研的物质基础。仪器设备管理是高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都应当高度重视,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仪器设备的常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仪器设备购置计划

1.计划的编制

教学仪器设备是学院的固定资产,购买设备需要编制计划。设备购置计划,应由各使用部门依据学院建设年度项目计划而定。下年度的申请计划,应当于上年底编制;本年度的实施计划,应当于当年三月份制订。

2.计划的审核

无论编制何种计划,都应当有理有据,并填写仪器设备采购计划论证报告单,报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将计划交由设备管理部门――实验设备处备案,由实验设备处督促计划的执行。

3.计划的调整

编制的购置计划,如果由于教学任务、设备供应等情况发生变化而需要调整,在规定的款项内可以作适当调整,但是调整须报主管院长批准。

二、仪器设备的购置

购置设备时,由使用部门组织好招标小组,依照“技术先进,优质优先,价格合理,教学适用,维修方便”的原则,按计划进行,不得损公肥私,不得购买伪劣产品。必要时,设备主管部门或纪检部门要派人监督。

三、仪器设备的验收

所购仪器设备,均要办理验收手续和入库手续,此项工作由使用管理部门组织。验收的内容应当包括设备的规格、型号、质量、性能、零配件、技术资料以及数量等。不合格的产品,应当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告,向厂(商)家办理退货、调换或索赔手续。合格的产品,填写仪器设备验收报告单,建立设备档案,并将仪器设备基本数据报实验设备处设备管理员,作好建帐、建卡工作。

四、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和登记

凡不属于低值易耗的固定资产,无论是主机,还是附属设备,都应当按照到货日期的先后顺序在入库单、帐册、卡片和仪器设备上标明,进行登记。教学仪器设备的分类编号按学院统一的要求编制,不得有重复。

五、仪器设备的保管

教学仪器设备分类编号后,要妥善保管,确保安全。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虫蛀、防鼠咬、防霉变等工作。为了保证设备正常使用、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设备使用人员按要求应当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六、仪器设备的保养维修

设备要定期保养维修,建立完整的制度。保养工作应当做到“三防”、“六定”,即:防尘、防潮、防震,定人保管、定期保养、定室存放、定期校验、定期发动、定期通电。对贵重设备、精密仪器和使用频繁的大型设备,应填写好使用记录。

1.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建立完善的清、点检查制度,责任落实到各设备使用人员。

2.各设备使用人员对自己所分管的教学仪器设备应定期做好常规的维护和检修。

3.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预防维修的工作,即:做好平时的日常维护工作,每次学生做完实验以后都要及时检查并做好记录。

4.各设备使用人员应做好事故维修的工作,一旦事故发生,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提出报告,上报所在部门的领导,确实需要一般维修或大修,填写仪器设备维修申请表,经批准以后方能执行。

5.做好维修记录,填好维修记录卡。

七、仪器设备的报废

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是保证教学质量及设备更新的重要手段,因此应该建立并严格执行仪器设备报废制度。

1.各仪器设备使用人员应保养、维护好设备,定期检查,教学仪器设备因各种原因(如年代久远老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等)不能正常工作而确需报废的须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见附表五)。

2.主管部门和有关专家到现场检验确证、核实后,写出书面意见,报请主管院领导批准同意以后,填写设备报废卡(见附表六),按相关制度办理报废手续。

3.设备一旦报废后,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到实验设备处和财务处销帐,办理设备报废相关手续。

此外,应该提倡自制教学设备,特别是自制那些教学需要、市场采购困难的实验设备。为鼓励教师和实验人员从事实验室建设,应当将实验室建设工作计入教师的工作量。

八、仪器设备的借用、调拨和赔偿

1.仪器设备一般不予外借。特殊情况需要外借,应当由系(部)、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并报学院设备管理部门备案;需要校内借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借用单(见附表七)。

2.凡借用仪器设备,都应当按期归还,不得影响教学的正常进行。人人都应当爱护仪器设备。

3.仪器设备的调拨应经借出系(部)、处室同意,并填写实验室仪器设备调拨单(见附表八),报实验设备处和主管院长批准。

4.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管理失误而造成损失的人员,都应当追究责任,责令赔偿。赔偿的程度应当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事后态度而定。

5.仪器设备,凡有损坏或丢失,都应当迅速逐级上报情况,并及时查明原因,做好记录。

第7篇 教务管理组工作职责内容

1.印发各主体班次的教学计划以及编制、印发教学实施计划(课程表)。

2.掌握教学进度,检查督促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并负责日常的教学调度。

3.负责联络校外兼职教授和省直有关单位领导来校讲课并做好相应的接待工作。核发讲课酬金。

4.统计和复核教师在主体班次授课时数,并办理发放课时津贴工作。

5.按时编制、印发校历。

6.协助做好主体班次的教务工作。

7.负责本处有关材料打印工作和其他服务性工作。

8.负责本科室业务档案的收集和整理。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8篇 院校教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院校教务管理人员职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2.懂教育知识,热爱教育行业。

院校教务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工作内容

1.负责组织编制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课程目标管理文本编制、教师学期教学任务表等,保证日常教学的有序进行。

2.组织教学的常规检查及平时检查,及时收集教学信息并做好期中、期末教学分析。

3.根据学期开课计划及时编制学期教材使用计划交图书馆采购协助做好教师、学生教材发放工作。

4.协助处长做师资培养、教师业务竞赛等事项的组织准备工作。

5.协助处长做好师资考核的基础工作。

6.负责指导学习部的工作。

7.负责升学班的教学组织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指派的其它工作任务并兼任一定量的课堂教学任务。

第9篇 小学教务管理制度范本

小学教务管理制度(4)

一、明确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学工作,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二、认真制订每学年(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包括学校的、教研组的、各年级(班)学科的。

三、备课坚持“五要素”:备大纲、备教材、备学生、备教法、备作业;教案内容要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重点与难点(包括处理方法)、教学步骤、问题设计、板书设计、课堂习题和作业题。

四、课堂教学力争科学、规范,做到教学目的明确,教学内容充实,教学方法灵活,教学环节严谨。

五、教师上课要讲授正确,语言形象、准确、生动,要使用标准的普通话组织教学。在组织上不迟到、不拖堂;注重师表,讲究教态仪容;对学生要讲究教学卫生:站、坐、读、写、听要经常训练培养,规范课堂纪律,要求引导学生在课上使用普通话。树立良好的求知学风。

六、布置作业要本着加强基础、培养能力、发展智力的原则,安排好基础题、巩固题、综合题、必作题、选作题;批阅作业要有记载,要有批阅日期,作文写有眉批和总批。

七、辅导学生要面向全体,承认差别,形式多样,认真及时,多表扬少批评抓两头带中间,整体推进。

八、成绩考核要真实准确,期中期末写出试卷分析。

九、教师要严格执行考勤制度,不能故调课和停课,保证作息时间。

十、教研组、实验室、图书室要制订出各处的活动安排和管理办法。

第10篇 学校教务主任安全管理工作职责范本

学校教务主任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法律、法规及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制度、规定。

2.根据学校的安全工作计划制定具体的安全教育计划,使安全教育工作有章可循、落实有法。

3.组织实施学校安全教育活动,开展各种安全技能培训、安全演练。

4.抓好安全宣传工作,利用各种阵地有针对性、分阶段性地宣传各种安全知识。

5.抓好心理咨询工作,使学生达到身心健康,以舒畅、豁达的心情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去。

6.抓好健康教育工作。

7.指导并监督检查任课教师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

第11篇 中学学校教务处办公室管理要求

中学(学校)教务处办公室管理要求

教学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教务办公室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办公场所,起着承上启下、上下协调、方方面面联系的作用。办公室的文明程度、精神面貌,既对学校教务工作具有引领作用又是学校对外的一个窗口。因此,对教务办公室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1、整洁卫生

做到地面整洁、窗台洁净,门窗、墙壁无灰尘;小单间无杂物,物品摆放有序;厕所冲刷干净,洗面台、玻璃清洁,无杂味;个人物品摆放有序,桌面上摆放台历、水杯、常用书本等少量物品,不堆砌;办公桌擦洗干净,不乱贴。

2、文明办公

切忌大声喧哗、高声谈笑,不串岗、聊天,不吃零食;更不得在办公期间打瞌睡、炒股、看电影、玩电脑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3、常规管理

教务办公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有事必须提前请假;工作期间要坚持在办公室办公,不得早退。传达、布置各处室、年级部有关工作,要做到及时、优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工作态度

善待人、亲接物,工作要主动,态度要和气,办事要尽心。家长、外客或领导来校,艺术、礼貌地做好接待工作,宣传办学理念、加强家校沟通工作,形成教育合力;本校教师来了解情况,办公室人员应立刻放下手头工作,热情接待,尽快办理,决不能不理不问,听之任之。

5、节约意识

切实担负主人翁职责,节水节电节纸张;不开无人灯、无人电脑。

6、安全管理

及时关锁门窗,保障办公室安全,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必须对办公室作好检查巡视,及时切断电源,关锁门窗。

第12篇 某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职责

教务处实验室管理科职责

一、负责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行政法规,结合我院实际,草拟相应的规章制度,完善实验室管理制度。

二、监督学校实验室对国家有关行政法规和学校有关规整制度的执行,组织各实验室工作检查()。组织开展实验室评估工作。

三、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根据学院的发展规划,草拟实验室建设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初审实验室的设置、命名、改建、撤销及调整等工作。

四、负责草拟实验室经费预算及分配方案的制订;控制经费指标及经费使用。

五、负责实验项目的立项申报、审核、组织论证、项目管理、成果鉴定和评奖工作。

六、负责实验室用低质耐用品、低值易耗品、材料等物资管理;做好汇总审批、审计等工作;搞好物资供应、保障等各项服务工作,提高其使用效率。

七、负责组织实验技术人员的培训、建立实验技术人员业务档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实验人员的定编定岗、调整、培训等工作。

八、负责实验室数据库(包括教学实验项目、实验室任务、实验开出率、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学仪器设备数据管理、报废审核、修旧利废)等管理及上报工作。

九、负责有关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统计报表;参与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验收工作。

十、做好实验用毒、麻药品的管理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管理实验室对外技术服务工作。

十二、完成处领导安排的工作。

第13篇 某教务处电化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教务处电化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电化教学作为现代化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以其直观、生动、形象的方式将所需的客观事物与过程再现于课堂,在调动学生视、听积极性,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为充分发挥电化教学的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一、常规电教管理

1.电教资料由电教室统一归口管理,并按非书资料分类法编目,汇编成电教资料目录,发往各处室、教研室,以供查阅。

2.课程教学中需播放的电教片,须编进授课计划,由电教室统一安排播放或由教师自行播放。

3.任课教师在安排电教课播放时间时,应至少提前一天与电教室取得联系登记,按电教室确定的播放频道组织收看。若因故不能按时播放,电教室应于课前通知任课教师。

4.原则上,电教室不得播放他人自带影像资料。确因教学需要,教师需播放自带的电教片,事先必须经教务处审批。

5.教师要制作教学用投影片或幻灯片,应将所需制作的图片一一列出,由系(部)主任签字后,提前一周交给电教室;

6.电教室制作的投影(幻灯)片,由任课教师签字领取。原则上由教研室负责保管,统一使用,避免损坏和丢失。除特殊情况外,一套教材不能制作两套投影(幻灯)片。

7.经学院批准,对外制作录象带、投影或幻灯片,按录像带每小时15.0~20元;投影片每张2.0元;幻灯片每张5.0元的标准收费。到学院财务处办理有关手续后,由电教室予以制作。

二、语音室管理

1.任课教师安排的语音课,原则上是列入学期授课计划的教学内容,在确定具体上课时间时,至少应提前一周与电教室取得联系并登记,以便统筹安排。

2.语音室座位均按编号固定人员使用,各班上课前应将座位人员名单造册,交电教室和任课教师。学生进入语音室后,必须按规定编号入座,不得随意调换。同时检查设备情况是否正常,如有异常,应立即向电教室教师报告。

3.上课时,学生应按教师指令操作,不得随意乱动。课后应及时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4.语音室设备一律不得外借,严禁拿走室内用具、器材。

5.学生进入语音室必须更换拖鞋,不得喧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注意保持室内清洁。

三、教学用收录机、幻灯机、投影仪等仪器管理

1.教学用收录机、幻灯机、vcd、投影仪由电教室负责采购、维修和保养,教务组负责日常使用的管理。

2.教学用收录机、幻灯机、vcd、投影仪原则上只用于课堂教学,需要使用的教师应本人到教员休息室办理借用手续,连续借用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天(双休日除外)。

每学期结束前一周停止借用,送回电教室检修和维护。

3.使用者须爱护设备,按正常程序操作。不懂之处及时向电教室有关人员咨询。使用者不按正常程序操作引起的设备损坏,责任自负。

四、电教设备及器材管理制度

1.电教设备和器材的采购,按年度计划执行。入库时,须经专人验收、签字,建立设备台帐,做到帐物一致。

2.电教工作人员在使用设备前,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机,认真检查,出现事故要写出事故分析报告,并及时上报学院。

3.所有电教设备和仪器,必须按其性能要求做好防水、防火、防尘、防震、防锈、防盗等工作,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4.所有设备必须做到随坏随修,并在每学期期末进行全面维护、保养和检修。

5.摄影和摄像器材应使用一次维护一次,并及时放入保险柜中,注意防潮防盗。

6.有关设备的改装或报废,按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7.所有设备和器材都不得外借。

第14篇 某教务处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教务处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实验室功能和效率,更好地评估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档案内容

1.实验室概况

学院和业务主管部门下发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的有关文件和资料,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实验室占用的房间数、面积及改造等资料。

2.实验室任务

实验教学大纲、实验课程及项目、每学期实验教学任务及实验开出记录、实验教学课表及实验项目统计、实验教学的考核办法及历年试题、实验报告、预习报告等有关记录,承担的科研和社会服务项目及工作量。

3.实验室仪器设备、低值耐用品及材料

仪器设备的固定资产帐、卡、分户统计帐、低值耐用品分户帐、领用单、使用维修记录、技术资料等,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论证报告、订货合同、安装验收报告、损坏维修记录、使用记录、说明书等,材料领用记录等。

4.实验室管理制度和工作记录

实验教师岗位责任制、分工细则及管理制度,实验教师工作日志,实验室研究活动记录、人员考核记录、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实验室工作计划、研究论文、成果鉴定证书、自制或改造的实验仪器设备装置的验收报告等。

5.实验室经费使用

实验室年度仪器设备购置、实验材料消耗、仪器设备维修、条件建设等经费支出情况统计,实验室年度科研项目、对外培训、测试、技术协作、劳务等收入情况统计。

6.实验室每年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

二、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

1.本制度适用我院各级各类实验中心、实验室。

2.实验设备处为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的业务主管部门,档案管理应在学院档案室的指导下进行,各部门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部门主要领导要认真负责档案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

3.实验室工作档案,从实验室建立之日起开始建档,并逐年积累,严加保管。

4.各单位根据实验室工作档案的内容进行统计整理、编目、立卷,定期归档。

5.严格实验室档案借阅手续,实验室主任及具体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必须及时办理移交手续。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15篇 教务处工具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教务处工具、低值耐用品管理制度

工具、低值耐用品是设备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低值耐用品的管理应当遵循保证教学需要、防止积压浪费的原则。低值耐用品规定使用期限一年以上,单价在500元(不含500元)以下,其中100元(含100元)~500元之间的必须由学院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建帐、建卡、贴标牌,且标牌颜色不同于5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的标牌,100元以下的必须由各实验室自己建明细帐。

一.购置时,需事先拟订申请计划,报系(部)审核批准。

二.采购人员根据申请计划购回的物品,使用人员验收后,100元以下的由使用人员按设备管理部门指定的统一格式作好登记(见附表一)。100元以上的由设备管理部门登记建卡、编号,做到帐、卡、物相符。

三.各部门每年度末应向实验设备处交低值耐用品的年度统计表(见附表二)。

四.低值耐用品的维护工作由实验室安排专职技术人员负责,防止积压。

五.实验室间低值耐用品的临时借用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并定期归还,任何人不得私自将任何物品带出实验室。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物品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进行赔偿,低值耐用品的损坏和丢失赔偿参照《实验室仪器设备丢失损坏赔偿制度》执行,

六.为了充分利用教学资源,实验室中长期闲置的低值耐用品应每年度清理一次,在办理相关手续后转入库房或其他实验室。

七.低值耐用品的报废由系(部)决定,报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销帐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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