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后勤管理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 资源管理:包括设施维护、资产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
2. 服务保障:涵盖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环境卫生、交通管理等日常后勤服务。
3. 人力资源:涉及后勤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及福利待遇等。
4. 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财务审计等环节。
5. 应急处理: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6. 合规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
1. 制度建设:建立完善的后勤管理制度体系,明确职责分工,规范工作流程。
2. 监督与评估:设立监督机制,定期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3. 技术支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后勤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4. 培训与发展:持续提升后勤人员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促进个人发展。
5. 沟通协调:加强与师生沟通,及时了解需求,优化后勤服务。
6. 绿色环保:推行绿色后勤理念,实施节能减排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
大学后勤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保障教学科研:良好的后勤保障是大学教学科研活动顺利进行的基础。
2. 提升满意度:通过高效服务,提高师生对后勤工作的满意度,增强校园凝聚力。
3. 防范风险:规范化的管理可以预防潜在风险,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4. 节约资源:合理配置和使用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5. 提高形象:优质的后勤服务有助于提升大学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声誉。
1. 制度修订:定期审视并更新后勤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学校发展需求。
2. 技术创新:引入智能化管理系统,如物联网设备监控、移动应用报修等,提高工作效率。
3. 员工培训:开展定期培训,提升员工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技能。
4. 反馈机制:建立有效的反馈渠道,收集师生意见,不断改进服务。
5. 合作伙伴:选择信誉良好、服务质量高的供应商合作,确保后勤服务质量。
6. 环保实践:推广绿色校园理念,实施节能项目,如绿色照明、雨水收集等。
7. 安全演练: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通过上述方案的实施,大学后勤管理制度将更加完善,为校园生活提供坚实的后盾。
第1篇 大学后勤管理处征求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案
大学后勤管理处广泛征求合理化建议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广大职工积极献计献策,促进我校后勤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规范合理化建议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职工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是挖掘职工的智力潜能,依靠职工办好学校事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第三条 发动职工献计献策,要紧紧围绕我校后勤管理目标,提高职工综合素质,提高后勤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开展,充分发挥管理效能,增效节支,改进服务,发掘职工群众的聪明才智。
第四条 职工献计献策是长期的、经常性的活动,要将该活动作为后勤管理工作的重要补充。
第五条 职工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的原则是“信任、鼓励、支持、采用”。
第六条 发动职工献计献策、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从组织、发动、提出、收集、采纳、实施、审核到奖励,是一个多环节的过程,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机构和制度进行管理。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为保证职工献计献策活动的顺利开展,后勤管理处成立成果评审领导小组,由处长、副处长和有关科室科长、副科长组成评审领导小组。
第八条 评审领导小组是职工向部门献计献策活动的领导机构。其职责是:为活动提出课题;组织发动职工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审批建议项目的方案和奖励等级;负责领导项目的实施奖励。
第九条 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后勤管理处办公室,对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进行整理、分类、转达、上报、归档。
第十条 评审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审,每年度进行一次表彰、奖励。
第三章合理化建议的范围
第十一条 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后勤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及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新举措。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后勤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
(2)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有效途径;
(3)甲方如何对乙方开展管理工作的建议;
(4)工程设计的改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5)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6)节约材料、能源的措施和办法;
(7)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方面的建议。
第十二条 合理化建议的内容是相对于后勤管理处目前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精神文明建设有所提高和改进而言,所提建议应具有超前性、可行性和实效性。
第四章申报、评审与奖励
第十三条 合理化建议应事前由建议人按规定表格填表立案(一式三份),必要时应附有图纸、计算数据资料等,经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后才能通用性生效执行。
第十四条 属于工程设计改进的合理化建议,应以该建议涉及的项目一次节约价值计奖。计算方法,必须由该项建议所属工程预算的规定,计算改进前后的造价,进行对比求节约金额,报建设单位进行签证,作为工程结算依据。
第十五条 对工程设计改进中技术合理而造价有所提高,但避免了工程的隐患,采取酌情予以奖励。
第十六条 精神文明建设、文化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成果,要有文字材料。
第十七条 合理化建议经报准被采纳实现后,依据实际节约价值或增效价值(扣除实施费用后的净增价值)计奖。其奖金计算作如下规定:
合理化建议类别 奖励计算办法 奖金额(元)
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 ―― 200
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有效途径 ―― 200
甲方如何对乙方开展管理工作 ―― 200
精神文明、文化和职业道德建设 ―― 200
工程设计的改进、工程质量的提高 ―― 300
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技术的改进 ―― 300
节约材料、能源的措施和办法 50万元以上 3000
10万元―50万元以下 1500
5万元―10万元以下 1000
1万元―5万元以下 500
1万元以下 300
附件:
后勤管理处合理化建议立项表、评审表
第2篇 大学后勤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3)
大学后勤管理处廉政建设制度(三)
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公开、公正、公平、高效的管理好青岛校区后勤工作,特制定本廉政建设制度。
一、后勤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要自觉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做到懂法、守法,执法,不违法。
二、全面掌握学校有关规定和青岛校区与各有关企业已签合同条款内容,严格按合同要求进行管理。
三、在公务活动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循私情,个人不与任何企业发生利益关系。
四、坚持办事公开制度,凡涉及学校和后勤管理处大事须经后勤管理处会议或报上级研究决定。
五、实行定期考核与警示制度,每学期主动征求有关企业意见,发现问题及时对有关人员加强教育或提出警示。
六、实行量化监督,每月根据能源消耗核实缴费和收费情况,每年根据签约检查收费情况。
七、实行阳光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明示所有收费项目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以便接受监督。
八、加强任职教育,正确处理责、权、利关系,切实为学校当好家理好财。
第3篇 b大学后勤管理处工作要求(2)
大学后勤管理处工作要求(二)
为规范、有序、科学、严谨、高效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要求。
一、提高管理意识、自觉加强学习,明确职责范围、掌握工作程序、主动开展工作。
二、工作有目标、定性有标准、实施有计划、检查有措施、奖惩有力度。
三、工作创新,提高效率。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推不拖,职责范围外的事主动协调。
四、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严格规定,不清楚的事不表态、不符合规定的事不办理。
五、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一切以是否有利大局为标准,决定是否。
六、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安全意识、效益意识和窗口意识。切记后勤工作无小事,小事当作大事抓,保安全、保稳定、保运行。
七、工作严谨务实,说到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做不完的事不放过、做不好的事再努力。
八、文明礼貌、热情周到,一视同仁、先急后缓、先重后轻。
第4篇 b大学后勤管理处加强一线工作规定
大学后勤管理处关于加强一线工作的规定
为了深入、扎实、及时、准确地掌握并解决一线的问题,不断提高后勤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办事效率和效益,积极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特作如下规定:
一、教学服务
建立定量检查和随时抽查制度。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每月不少于两次进入教室进行量化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进入教室进行随机性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科研服务
建立主动服务制度。后勤管理处每月至少一次主动征求校区科研机构管理人员的意见或建议,对能解决的问题及时解决,为科研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实验服务
建立主动联系工作制度。后勤管理处每两周至少一次主动联系实验管理人员,征求有否需后勤解决的问题,以便做出快速反应。
四、教工公寓
建立随时征求意见或建议制度。在各公寓值班室设立主动征询意见表,教工可随时填写需解决的问题或需改进服务的建议。zz物业能解决的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应在当天报总务办公室处理。每件事都要给教工以明确的答复。
五、学生公寓
建立24小时随时解决问题制度。凡符合规定且又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的问题须在24小时之内解决。对暂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做出明确解释。
六、餐厅服务
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家人在校区的后勤管理处工作人员,每周不少于两次在学生或教工餐厅就餐,其他工作人员平时在餐厅就餐;餐厅设立开餐时经理值班制度,做到随时征求意见、了解情况、解答问题,及时提出供餐整改建议和措施。
七、其它服务
其它各项管理与服务工作,有相关责任部门每周不低于两次进行责任巡检,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进一步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5篇 大学后勤处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大学后勤处仪器设备管理使用规定
为加强仪器设备管理使用,保证日常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1.后勤处的办公设备是指后勤处各部门使用的桌、椅、沙发、茶几、书柜、文件柜、电脑、打印机、空调、电话机、饮水机等,其配发、调配、购置、修缮和管理均由计划科指定专人负责,严格落实本校的有关规章。
2.后勤处对本处各种设备采取“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各部门指定负责人对所配置的办公设备负有保管责任,防止被盗、被挪用以及污染和破损;使用者负有不可推卸的保全与维护责任,防止意外发生。
3.后勤处设备未经计划科同意不得外借。
4.设备管理人员应及时催还所借设备,并严格验查设备状况,确保设备完好无损。
5.各部门设备每学期期末清点、检查一次,做到帐、卡、物相符。
6.各部门各种设备的维修、报废,按有关要求办理。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置。
7.如属个人原因造成设备破损、丢失的,其赔偿办法按广__[2009]115号文件精神执行。
第6篇 大学后勤管理人员文明礼貌用语
大学后勤管理服务人员文明礼貌用语
一、日常用语
(一)问候语:你好!早晨(早上、下午、晚上)好!
(二)致歉语:对不起!请原谅!请谅解!
(三)致谢语:谢谢!多谢关照!多谢指正!
(四)辞别语:再见!bye-bye!晚安!
二、值班员文明礼貌用语
(一)当来访客人进入公寓门口时,“请问同志:您有什么事(您找谁)”
(二)当有人借用钥匙时,“请您出示证件”,验证无误交还证件后,“请登记”,拿钥匙递与学生,“请拿好,请及时归还”。
(三)当有人感谢你的时候,“不用谢”“别客气”“应该做的”。
(四)发现公寓内有违纪的人和事时,能够主动上前,“请不要在公寓内……”需要向当事人作调查时,“对不起,请到办公室协助我们调查”。
三、清卫员文明礼貌用语
(一)当正在进行清扫工作时,对过往行人“同志,请让一下,谢谢”。
(二)清洁时不小心碰到行人,马上停下工作,“对不起”。
(三)当发现有影响整洁、有碍观瞻现象时,主动上前“对不起,请爱护公共卫生!”、“请不要随地吐痰!”、“同志,请不要随手扔垃圾!”、“请将__扔到垃圾箱!”
(四)影响清洁的行为有所改正时“多谢合作!”、“对不起,谢谢”,不改正,反而刁难的,应耐心解释,“请别生气,请支持我们的工作,请谅解!”
(五)发现可疑人员,应主动问:“请问同志,发生了什么事”
第7篇 大学后勤服务管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管理服务人员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精神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全体员工的素质,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要求全体员工在管理、服务中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工作态度
(一)服从领导--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二)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岗、串岗,杜绝工作散慢;
(三)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地解决困难。
二、服务态度
(一)礼貌--这是员工对服务对象和同事应采取最基本的态度,在任何时刻均应使用礼貌用语,“请”字当头,“谢”不离口;
(二)友善--“微笑”是体现友善最适合的表达方式,因此应以微笑来迎接服务对象及与同事相处;
(三)热情--尽可能为服务对象提供方便、热情的服务;
(四)耐心--对服务对象的要求应认真、耐心地聆听,并尽量在不违背本公司规定的前提下办理。
第8篇 大学后勤综合管理科负责人职责
大学后勤综合管理科负责人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校、处及有关部门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所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负责本科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
3.认真落实安全防火、安全技术的管理及知识的提高。
4.不断提高房屋管理、维修、施工等工作的规范管理和业务水平。
5.组织建设和维修工程的施工、交工、验收、合同、预算及结算。
6.在工作中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
7.率先积极主动带领全科同志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工作。
8.分配、检查工作人员完成任务情况,公正、民主、团结同志。
第9篇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进一步加强物资财产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物资财产管理的规定
本办法所指物资财产是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材料的总称。总公司的物资财产是保持正常生产、工作的基础,是保证总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及生产经营活动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为进一步做好总公司物资财产管理规范化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一、总则
总公司物资财产管理必须认真做好物资财产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使用、保养、检修、更新和核算等工作,达到供应好、消耗低、费用省的目标。总公司所有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及材料(包括学校购买、总公司或部门自行购买、捐赠、调拨的)均纳入物资财产管理范围。
(一)物资财产管理的原则
1、服务原则
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品种规格齐全、数量合理、质地优良的物资财产及时、有效地供应给各部门,以促进工作。
2、效益原则
在物资财产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报废过程中,必须加强计划管理、经济核算,使物资财产充分发挥效益。
3、制度原则
实行规范的企业物资财产管理,制订符合总公司实际的物资财产分类、管理目录和编号,实行物资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相结合的物资财产管理体制,做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二)物资财产管理的范围和分类
1、固定资产:指能够独立使用一年以上且单位价值较大,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家具等;
2、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较低或使用年限较短,但一般在一年以上不做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文具、柜台、清洁卫生用品、餐具等;
3、材料:指使用后就消耗或逐渐消耗而不能复原的物质资料,主要包括原材料、燃料、辅助材料、修理备用件等。
(三)物资财产管理要点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的采购、保管、记账、付款工作,应由不同人员担任;
②固定资产的添置申请、采购验收、报废清理、内部转移、调拨出租要由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③固定资产增减变动要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及时记账;
④建立统一的固定资产目录、明细账和卡片,做到账、卡、物相符;
⑤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对闲置的固定资产及时办理封存和申报手续,并及时反映给资产管理部门;
⑥组成资产核查小组,定期盘点,对盘盈、盘亏、毁损等情况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
⑦正确计算折旧,与各部门经营情况、成本核算挂钩。
2、材料及低值易耗品
①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申购、采购、验收、付款、记账必须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②采购员应按照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不得擅自改变采购内容;
③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验收要严格,根据采购计划逐项验收,一经验收,一般不得提出退货、更换等要求;
④发票价格、运输费、税款等,必须凭证齐全,并与合同复核无误后方可办理结算、支付货款,如有退货,应从原发票中扣除后办理结算;
⑤货款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除财务明确规定的情况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支付现金或现金支付,特殊情况应经相应授权后方可使用;
⑥纳入配送仓库或部门二级仓库管理的材料及低值易耗品,应由专人负责,按财务要求做好材料的入库、出库、领用、发放、保管、周转记录,做到有数据、有凭据、有手续、有制度;
⑦对库存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规定合理的贮存定额,对超储积压的材料要积极处理,加速资金周转;
⑧500元(含500元)以下的仓库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的报废、报损,由部门经理审批,500元以上由总经理审批;
⑨各级仓库要建立定期实物盘点制度,财务结算中心会同配送中心建立实地抽查制度。
3、总公司所有涉及物资资产管理的人员,在采购配送、验收保管、使用维护、成本核算各环节均应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操作,廉洁奉公,恪尽职守,密切配合,切实做好总公司物资资产管理工作。
二、固定资产管理细则
(一)管理范围
1、能够独立使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和机械运输工具及与经营服务有关的设备、器皿、工具等;
2、能够独立使用两年且单价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办公设备及所有家具或大批同类物资。
(二)分类
本细则所称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印刷机械、文体设备、工具量具和器皿、家具、行政办公设备、被服装具等十六类。
(三)管理部门
总公司办公室代表总公司负责整体管理事务;各使用部门承担具体使用、保管、养护等日常管理责任。
(四)计划与申购
1、每年年底各部门上交申报计划,大型贵重设备需提交论证报告,由办公室汇总,经总公司办公会讨论确定全年设备添置计划;
2、固定资产的申购应由使用部门根据总公司批准后的设备添置计划填写资产设备申购单,明确申购原因、用途及经费开支渠道,经总经理审批后由配送中心统一购买。与申购单上资产名称、品种、型号、价格不符的,需重新办理申购手续。
(五)经费开支
总公司出资,以计提折旧方式纳入各部门经费,逐月逐年回收成本。
(六)折旧年限及折旧方法
1、快速折旧法。除土地、房屋外一般以五年为折旧年限,按月等额计提折旧;
2、平均年限折旧法。按固定资产不同类别、不同使用年限按月等额计提折旧;
3、根据各部门上年末资产总额的百分比计提;
4、使用部门与财务结算中心协商具体折旧方法,报经领导同意后实施。
(七)固定资产的计价
1、学校拨入的固定资产以评估价为计价依据;
2、购入的固定资产,按买价加运输费、包装费、安装费及税金等计价;
3、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造价或决算价计价;
4、改扩建的,以原固定资产价值,加上用于改造、扩建而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余额计价;
5、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价值计价。
(八)固定资产的验收
1、资产、设备到货后一周内,使用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一经验收,一般不予退货;
2、超过一周未办理验收手续的,按已验收办理。
(九)固定资产的入账
1、总公司办公室根据《高等学校固定资产分类及编码》对总公司购买的每件固定资产进行编号,并填写一式四联资产设备入库单,一联由办公室按品名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和卡片,一联随发票交财务结算中心办理付款手续并做好固定资产的总账,一联交使用部门做好部门固定资产明细账,一联备查;
2、学校承担出资购买的固定资产,总公司办公室及各部门仍需登记明细账,原则上不记总账、不计提折旧。
(十)固定资产的维修
1、日常检修(含零修)的经费由各部门自行开支。数额在200元以上的,可分摊进入成本,但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报办公室备案;
2、大修要上报总公司办公室,经批准后进行,纳入固定资产原值,以折旧方法回收成本。
(十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应有明确的资产管理负责人,由专人负责资产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处理、内部调拨、报失、报废等。日常管理工作因工作变动需更换保管人的,应及时办理移交变更手续。
(十二)固定资产的出借、调拨
1、固定资产的出借,必须由总公司办公室初核,明确借用期,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出借;
2、使用部门间固定资产的调拨需由调出单位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并经调入部门签字验收办妥交接手续。
(十三)固定资产的报废
1、因自然损耗而无法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报废审批表,报总公司办公室,经总经理审批后予以报废处理(学校出资的报学校处理);
2、因使用不当造成无法修复或遗失、被窃需报废、报失的,使用部门报分管副总审核,经总公司办公会讨论,明确责任后办理报废手续。
(十四)固定资产的清查盘点
1、每季度末,财务总账与办公室登记明细账进行核对,办公室登记的总明细账与部门明细账核实;
2、总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办公室、财务、配送等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的核查小组,每年对固定资产的实有数与账面数进行核查;
3、对核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查明原因,报领导审查批准后调整账面金额。对核查中发现的保管不善、使用不当、修理不及时等情况,将追究部门责任人及保管人责任。
三、低值易耗品管理细则
(一)管理范围
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使用年限一年以上,不属固定资产管理的办公文具、柜台、清洁卫生用品、餐具、办公家具等。
(二)分类
1、经营服务类低值易耗品,如电扇、脱水机、微波炉、货架、餐具、一般维修工具等;
2、管理类低值易耗品,如办公用品、电话机、文具、计算器、办公桌椅、饮水机等。
(三)管理部门
1、总公司办公室负责对低值易耗品进行审核监督,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2、使用部门建立低值易耗品的进出领用登记账和日常管理工作。
(四)申购
使用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申购单,注明名称、型号、价格、摊销期限,经分管副总审批同意报总公司办公室,由配送中心定期编制购置计划并组织采购。
(五)验收
配送中心会同使用部门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办理相关手续,一经验收,一般不予退货;
(六)领用
1、使用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写一式三联的低值易耗品入库单,一联报总公司办公室专门登记,归口管理,一联报财务做入账处理,一联供使用部门备查;
2、对各类专用工具的领用,应建立登记领用制度,明确领用及归还日期、领用人、审批人等。
(七)摊销方式
1、原则上采用一次摊销法,直接计入各部门成本或费用;
2、一次性进入费用过大,会影响当期损溢发生较大波动的,可采用分期摊销法(一年内);
3、各部门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特点选择摊销方式,形成制度后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予变动。
(八)报废
1、使用部门填写低值易耗品报废单,总公司办公室根据报废单进行检查和核对;
2、财务部门计算报废品的已提摊销额和应补提的摊销额,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及时收回报废残值。
(九)清查盘点
1、使用部门有专人负责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盘存;
2、总公司办公室对各部门的低值易耗品使用情况和数量进行实物与登记本的核实。
四、材料(含库存材料)管理细则
(一)材料的分类
按材料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作用分为:
1、原料,指经过加工后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材料;
2、辅助材料,指虽不能构成主要实体但与主要材料使用密切相关的各种材料;
3、燃料,指经营过程中产生能量转换的物资;
4、修理备用件,指用于修复各种物资设备的零配件;
5、其他材料。
(二)材料的采购
根据总公司[2001]第16号文件《配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使用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申购单,注明品种、规格、数量、用途、价格等,经符合财务管理的审批程序,由配送中心坚持适用、经济和标准化原则组织采购。配送中心根据库存物品情况,经使用部门同意后,可用仓库内相应的闲置材料替代拟采购物品,以加速库存流通。
(三)材料的验收
1、入库保管的材料由仓库保管员负责验收,直接交给使用部门的材料,由使用部门验收;
2、验收时必须对实物验质、点数或过秤,仔细检查所收到的材料是否与进货凭证相符,对质量不好、数量短缺以及与申购单不符的,应拒绝接受;
3、填写入库单应注明材料的品名、数量、单价和金额,交财务结算中心办理入账手续,如从集贸市场购买或个私经营户定期送上门的材料,进货凭证经采购人、验收人签章,交由配送中心于月底统一填写汇总入库单,财务结算中心凭此办理入账手续;
4、材料经验收入库后一般不得再提出退货、更换等要求。
(四)材料的领用
1、各部门领用材料必须填写出库单或内部调拨单,并要有保管员、领用人、审批人的签字,经审核无误后发放;
2、鲜活原材料经保管员验收后直接使用,进货凭证代替出库单;
3、在材料领发中,应坚持“先进先出,后进后出”的原则。
(五)库存材料的保管
1、进库的材料要按性能、用途和保管要求进行科学分类存放和保管;
2、公司的各种材料应由专人负责,尽可能集中保管,以防止材料流失;
3、仓库管理员应熟悉材料的特性,根据仓库的温度、通风等因素,考虑存放时间,做好防潮、防霉、防水、防爆等工作。
(六)库存材料的核算
配送仓库及部门二级仓库按永续盘存制建立数量、金额材料明细账,根据出入库单记录库存材料的进、出、存动态。
(七)库存材料的盘点
1、各级仓库须每月盘点,随时掌握库存材料的变动情况,月末做好盘存表上交财务结算中心;
2、财务结算中心协同配送中心每月进行实物抽查核实,包括账面数与实存数有无错误、有无超储积压损坏变质、安全措施是否到位和库房设备有无损坏等;
3、对抽查发现的问题,如盘盈、盘亏、毁损或其他各种损失,分析原因,明确经济责任,个人造成的损失应由个人赔偿,部门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追究部门经理的责任。
(八)库存材料的损耗
根据以往资料或仓库管理人员实际经验合理确定材料损耗度,并报经总公司同意后执行。经营部门的损耗计入经营成本。
第10篇 大学后勤实体财务管理制度
大学后勤实体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结合后勤实体自身的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管理体制
第一条后勤财务室在财务处的直接领导下,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管理规定,按《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具体负责对后勤实体的会计核算业务,并每月负责提供各实体的会计报表。
第二条按照小机关,多实体的模式,后勤处对各服务实体行使行政管理职能。
第三条后勤实体实行经理负责制。经理担任财务“一支笔”,执行《二级单位财务“一支笔”管理办法》(__大校[2004]95号),对本实体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实体报帐员在实体经理的领导下,在后勤财务室的业务指导下,履行会计人员职责,负责实体各项资金收缴支付工作。
第五条根据财政部颁发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中第五条规定:“高等学校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经营性收支业务的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我校非法人单位的后勤实体按照实际经济业务情况,实行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相结合的会计核算方法。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六条根据实体实际情况执行备用金制度,每年核定、核销一次。
第七条后勤实体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库存现金进行管理。为保证现金的安全,实体库存备用金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限额。
第八条审批权限:人员经费及日常公用经费5000元以下的支出,由经理审批后支付;5000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支出,经理签字后由后勤处处长或后勤处财务“一支笔”审批后付款;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支出由财务处处长审批后付款;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支出,财务处长审批后报主管后勤工作的校长签批后付款;五万元以上的支出须再经主管财务工作的校长签批后付款(上述金额不含上限含下限)。
第九条单项工程造价在二万元以下的零星基建、绿化、维修工程结算由后勤处计划科审核,后勤主管财务“一支笔”审批后付款;单项工程造价在二万元以上的工程,须经学校审计处审计,再按审批权限规定办理签批手续后付款。
第十条实体经营业务需要的大宗材料、家具设备、农副产品等,按经批准的计划采购,严格执行经手、验收、审批制度;达到应招标采购金额的要执行招投标购置程序,并按合同协议进行采购,支付款项。项目施工材料根据经批准的该工程项目的概(预)算的“材料采购清单”经工程项目主管签字后采购。
第十一条各实体应急事项所发生的设备、材料等费用,事后应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各后勤实体应参照学校岗位津贴标准,按照各实体与学校签定的协议中规定的人员经费比例,结合实体的收入状况,制定各类人员奖酬金等分配制度和标准、福利费的开支范围和支出标准等,并将其报财务处、后勤处和人事处备案。
第十三条各实体应在人事处的指导下,结合实体的实际业务和成本核算,聘请短期合同制职工,并报人事处备案。在用工管理上,应自觉遵守上级及学校的有关规章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各实体购买设备及外购文具、办公用品,须经后勤处批准后方可购买报销。
第十五条各实体负责人公务出差借款、报销,正职由后勤处处长审批,副职由实体正职审批。
第十六条工程部承接的学校立项工程,实行项目主管负责制,严格按立项书标准执行,该工程的料、工、费支出须经项目主管签字。
第十七条凡以工程部的名义承接的学校各项水电及维修工程,若分包或转包该工程,应按学校有关工程招标的规定执行,中标合同须交后勤财务室作支付工程进度款依据。学校工程招标的相关规定:
(一)50―100万的工程由学校基建小组组织招标、议标;
(二)10―50万的工程由所在单位和经费主管部门选择3个以上的施工单位进行招标或议标;
(三)2―10万的工程,由经费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领导审批的工程项目立项报告。
第三章票据管理及收付款业务
第十八条严格执行学校的票据管理规定,各后勤实体根据票据的适用范围和本实体需要,由各实体报账员到财务处领取相应票据,按规定用途使用。任何实体不得私自购买和使用其他不合法的票据。
第十九条属各实体收入的业务,均由实体组织收缴,并全额缴交后勤财务室统一管理。各实体报账员根据收取的款项填制“交款单”及时上交后勤财务室办理审核入账手续。不得坐收坐支,不得隐瞒、截留,不得私设“小金库”账外账;不得以个人银行储蓄帐号办理公款业务,任何资金都不得在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外循环。
第二十条经办人所持需办理报销的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符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原始凭证的基本要求如下:
(一)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二)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其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四)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当注明各联的用途,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一式几联的发票和收据,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填写,并连续编号。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连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毁。
(五)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六)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开出单位公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
第二十一条经办人对需办理报销的原始凭证的背面要按照“报销专用章”栏目要求填写;须审批的,按审批权限或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审批签字手续。
第二十二条因公办理各种借款,应严格执行学校财务处制定的《暂付款管理规定》,填制一式三联的借款单,并按相关内容填写后方可借款,业务终结后五个工作日内经办人须办理报账手续,逾期未办理按学校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日常业务报销,应符合《现金管理条例》规定范围使用,结算起点超过1000元的支出,采用转账支票付款。
第二十四条支付材料款时,除发票以外还须附上项目预算书和工程合同书及材料采购清单,由单位负
责人、项目主管、采购员、仓管员审批验收后付款。
第二十五条运输部报销油料发票时,要附上相关车辆的加油清单。
第二十六条因公出差的差旅费报销按财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标准和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各实体的奖酬金以及由实体支付的公积金,按照后勤财务室提供的统一格式列表计算,由后勤处处长或后勤处主管财务“一支笔”审批后发放。
第四章资产、材料管理
第二十八条材料进仓:购进的材料验收无误后,填制《材料进仓单》一式三联,一联和发票(或送货单)一起交后勤财务室入账,一联交材料管理员,一联留仓管员做库存材料账或卡式台账(不填进仓单的,可以用送货单代替但须仓管员签章)。
第二十九条材料出仓:
(一)文具仓材料:填领料单或出仓单一式三份,一份领料单位或个人留存,一份仓管员留存,一份作为文具仓填制各领料单位校内转帐凭证的附件交财务室转账。
(二)维修材料:维修班长根据报修单上的维修内容,估算需用的材料,填制一式三联的“领料单”,材料出仓后,仓管员应把领料单一联交给材料管理员,一联留底并登记卡式台账,一联留月底核对;月底,维修班长收集好本月的“报修单”交材料管理员或仓管员,材料管理员或仓管员根据报修单汇总维修材料的实际使用数,再与维修班长所领的“领料单”核对,若多领的应办退仓手续。核对无误后,编制《材料使用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连同“领料单”一并交后勤财务室做材料支出帐,一份交仓管员登记材料帐。
(三)工程材料:凡须使用材料的人员,应先填制“出仓单”交给仓管员(材料直接送到工地的,使用前应先办理这一手续),并准确注明使用该材料的工程名称(工程名称应与该工程项目预算书及结算书所标明的工程名称完全一致),该项目负责人应在“出仓单”上签名。
第三十条材料退仓:
(一)凡已出仓的材料,因品种规格不符,需更换的,须先填制红字“出仓单”,把原已领出的材料退回给仓管员,再填制蓝字“出仓单”,重新领出所需材料。
(二)工程完工后,项目负责人应收集好未使用完的材料,负责把所剩材料退回仓库,并填制红字“出仓单”办理材料退库手续。
第三十一条废旧材料的回收利用管理
本着爱护资源节约资金的原则,对还有利用价值的各类旧材料应积极回收。回收时,应交给仓管员,并填制“进仓单”,办理进仓手续;领用时,按照前述“出仓管理”办法,办好出仓手续后方可使用;对没有利用价值的废旧材料变卖时,经本单位清点造册,后勤处和财务室派人到现场核对,由后勤处指定有关人员负责处理
第三十二条盘存管理
材料必须每月要进行帐面盘点,每半年要进行一次实物盘点。对发生的盈亏在未查明原因前,仓库管理员不能擅自调整材料帐收、付、余数量与金额余额,待查明原因报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方能按规定进行帐务调整。
第三十三条后勤各实体的固定资产购置、申报、登记、出售和报废处置由学校资产处实行统一管理,执行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处。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第11篇 某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宿舍寝室长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服务集团宿舍寝室长管理规定
一、员工宿舍寝室长由各寝室民主评议推选,并报公司审查批准产生,每个宿舍一名。
二、寝室长职责有以下几点:
1、负责员工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寝室公约的拟订;
2、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以身作则,做好寝室成员的团结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寝室内出现的问题;
3、负责室内卫生的检查和监督及值日生的安排;
4、对宿舍内成员的不良行为,应及时制止并提出批评,出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
5、注重员工的思想教育,营造良好的寝室文化。
三、公司实行寝室长例会制度,每月由公司负责召开寝室长会议,进行各寝室情况汇报和信息交流。
四、每月发给寝室长岗位津贴50元。若在宿舍检查中发现宿舍管理存在问题,除按《监控条例》扣罚外,将予以扣罚岗位津贴每次5元,扣完为止。
五、宿舍管理混乱、对工作不认真的寝室长要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工作无起色的,将予以撤换。
六、实行月度“优秀寝室长”评比制度。凡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并在宿舍管理中成绩出色的,可评为该月的“优秀寝室长”,由寝室长所在餐厅和公司各按50%的比例,给予奖励100元。
第12篇 某大学后勤集团政务和党务公开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集团政务和党务公开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和党务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和党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政务和党务公开
(一)政务公开是指将涉及集团建设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通过多种形式和一定程序予以公开。
(二)党务公开是指党内工作、党内生活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主要包括向支部、党员和群众的公开。
(三)政务和党务公开要坚持服务发展、实事求是、真实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除按规定应该保密的,政务和党务均应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形式和程序予以公开,努力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组织机构
集团成立政务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总经理和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党委委员担任,成员由机关各部门主任、各下属单位负责人、支部书记等人员组成。
(二)工作职责
政务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集团的政务和党务公开工作,研究决定公开工作的重大事项,以及公开工作的日常协调和监督检查,并接受学校校务和党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检查。
三、公开范围与内容
(一)政务公开内容:
1.集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实施情况,与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2.集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规程等;
3.党政联席会议纪要;
4.集团经费的预算及使用情况;
5.干部员工的聘用、考核、晋级、奖惩、先进评选、职称评定、违纪处理等办法、程序和结果;
6.其它需在集团范围内进行公开的事项。
(二)党务公开的基本内容是:
1.党建工作。主要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决议、决定及工作部署的情况;研究制定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年度工作计划及完成情况等。
2.思想建设。主要包括集团党委思想建设的决定、意见和措施;重大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组织理论学习、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等。
3.组织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等情况;党组织及党务部门的设置、职责分工等基本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评优表彰、评估检查等情况。
4.作风建设。主要包括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师生员工、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集中整顿、专项纠风等工作的情况等。
5.制度建设。主要包括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干部人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情况;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制定和落实党员责任目标的情况;党务工作流程以及党务工作者日常行为规范等。
6.廉政建设。主要包括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7.党员群众关注的其他事项。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符合有关法律要求其他事项。
四、公开的主要形式
政务和党务公开要根据不同内容、不同范围,采取不同的公开形式。主要包括会议形式、通告形式、媒体形式、其他形式等。
(一)会议形式。包括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职工代表大会、党员大会、干部大会、总经理联席会以及通报会、座谈会、沟通会等形式。
(二)文件形式。包括各种文件、规章制定、会议纪要、公告、通报、通知、简报等形式。
(三)媒体形式。充分新闻网、校报、电视台、广播站等校内媒体以及集团门户网站、客服网站、报纸、宣传橱窗、宣传资料和办事手册等形式。
(四)其他形式。包括橱窗、公开公告栏、意见箱、客服热线电话和电子信箱等形式。
五、公开的时限
(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定期公开与不定期公开、长期公开与阶段性公开相结合。
(二)规章制度要长期公开,常规性工作要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要逐步公开,临时性工作要随时公开。对于重大问题或复杂问题,应根据公开后的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必要时再进行公开。
六、其他事宜
(一)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13篇 大学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管理规定
为加强后勤集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领导干部及员工的纪律行为,保持队伍的清正廉洁,高标准、高质量地推进集团思想建设及其他各项工作,根据中纪委、北京市及上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各司其职,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奖优罚劣,严肃责任追究等原则,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搞好配合。
各级党政领导职责分工如下:
(一)集团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对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二)集团副总经理对联系单位的经营、管理与服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管理责任。
(三)各单位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四)集团机关各部门主任,对本部门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对其下属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范决策风险,推进集团科学发展,集团执行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集体议事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水平,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集团党政联席会、集团干部会等是集团领导班子集体决策的主要形式。集团决策包含以下方面:
(一)集团发展规划――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二)集团大额资金投资运作――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策。
(三)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干部招聘――集团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策。
(四)劳资奖金分配――根据具体工作情况,通过集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
三、认真落实述职述廉制度
集团实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在每年召开的年终干部考核大会上,领导干部要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进行公开述职。
四、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总支委员会、党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坚持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简称“三会一课”)制度,做到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一次,党支部委员会议每季度一次。
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会议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与人为善的态度开展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五、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一)根据上级要求积极组织本单位员工、党员、各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二)坚决贯彻《党章》、《廉政准则》,认真执行、落实学校和集团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工作部署和要求,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集团领导班子对集团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以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单位领导班子及集团机关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要进行监督、检查。
(四)集团党委、各党支部以及各单位副总经理以上干部,都应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党委、纪委做好本单位干部廉洁自律以及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等工作。
(五)认真调查、处理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热情接待群众来访,认真做好信访工作。
(六)根据上级有关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完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自觉遵守。
(七)严格遵守上级制定的各项党风廉政规定、制度,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并管好自己的家庭成员和直接领导的干部员工,一起搞好党风廉政建设。
六、增强自律意识,坚持廉洁廉政
(一)严格财务制度,任何单位不得设账外账、不得建立小金库,不得以私人名义存公款。
(二)在工程大中修、物资采购、设备购置以及其它经营、管理工作中,要遵守学校招投标管理规定,不得暗箱操作,禁止个人收受任何单位、个人的回扣和任何形式的现金、信用卡、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礼品礼物等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时,必须在一周内到集团党政办公室登记上交,由集团党政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三)在经营管理、社会交往中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宴请及相关的娱乐消费活动。
(四)各级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组织或借业务招待、开会等名义租用高级宾馆。
(五)各级领导干部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下属人员弄虚作假,违反财政、金融、税务、审计、统计等法规、制度。
(六)各单位副总以上干部不准个人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准利用职权为亲友提供经商办企业的各种便利条件。
(七)各级领导干部未向集团党政领导说明理由,不得获取兼职报酬。
(八)各级干部应积极保护、支持、鼓励反腐倡廉的检举行为,对举报人、办案人不得打击报复,对办案工作不得阻碍干扰。
七、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一)集团与各单位总经理、党支部书记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单位总经理、党支部书记与重点岗位员工签订《廉洁自律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集团定期召开专题会,认真研究、布置、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各单位党政领导班子每年应检查一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对本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总结。
(四)集团党委和各党支部每年召开一次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参会者应认真总结、检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廉洁自律的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集团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本规定,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将落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对违规违纪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依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党纪处分;情节严
重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规定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党政办负责。
第14篇 某大学后勤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大学后勤集团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集团宣传工作的管理,明确相关工作职责,规范有关工作程序,提高广大宣传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后勤集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后勤集团各单位及机关各部门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三、工作宗旨和职责
(一)工作宗旨: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坚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高尚的情操塑造人,为集团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团党委统一领导后勤集团的新闻宣传工作,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集团对内、对外的宣传管理工作。
(三)集团的宣传工作必须遵循党的新闻工作纪律、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规章制度以及集团的有关规定。
四、刊物宣传管理
(一)集团对内、对外的宣传刊物以学校和集团刊物为主体,如各单位有重大活动需要重点宣传,可考虑出版专刊。
(二)集团刊物由集团党委主管,主要负责通讯的宏观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由党政办公室主办,具体负责通讯的组稿、编辑、印刷、发放等各项工作。各单位刊物由集团联系领导审核。
(三)发放范围包括学校领导、院系部处、学生班级,集团各班组、员工宿舍等;对外用于校际间的赠阅交流。
(四)每期集团刊物的印刷成品应在年底装订成册,以备存档查阅。
五、网络宣传管理
(一)校园网和后勤门户网站是全校师生员工获取、了解后勤信息的重要渠道,是集团与全校师生员工交流的主要媒介。集团各单位要增强利用校园网和后勤门户网站进行宣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网络宣传的工作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需上传至校园网的稿件由集团联系领导审批。各单位分配有集团门户网站后台账号和密码,信息发布需经本单位总经理或支部书记审批。
(三)各单位在网站上发布的宣传信息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包含任何涉密内容。
(四)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对网站发布的宣传信息进行检查监督,对各单位发布的信息有编辑和删除的权利。
六、集团对外的宣传管理要求
(一)集团的对外宣传工作由党政办公室统一负责。集团各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向社会新闻媒体投送宣传报道信息,或私自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
(二)集团各单位向校外新闻媒体投送报道信息,必须经过集团党委书记或总经理的审核批准。
(三)集团各单位主动邀请社会新闻媒体进行采访,必须事前将采访的对象、内容、时间、方式等情况报党政办公室,并由党政办公室报集团领导审核,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进行。
(四)集团党政办公室在接到社会新闻媒体采访的请求后,必须要求其出示证件,并报集团领导和学校宣传部审核批准。采访全程须安排专人陪同,并明确提出对其作品进行审核的要求。
七、宣传队伍管理
(一)为及时汇集各单位的新闻信息,集团建立宣传员队伍;作为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的骨干力量,各单位应对其工作予以重视和提供支持。
(二)各单位建立宣传小组,宣传主管由各单位党支部书记担任,宣传员的人选由各单位自行确定,将名单上报集团党政办公室备案。
(三)宣传员职责
1.收集整理新闻线索,组织撰写新闻稿件,并送达总经理和党支部书记进行审阅。
2.参加党政办公室组织的有关培训和经验交流活动。
3.召开本单位的宣传工作会议,组织本单位的宣传培训和经验交流,根据工作情况向集团党政办公室提出合理化建议。
八、宣传稿费管理
在集团刊物和后勤门户网站宣传专栏上发表的文章,集团党委按下列规定给予稿酬:
(一)各单位上传的新闻稿件,字数要求原则上应不少于300字。
(二)各单位上传的文字配图片稿件每篇10元,文字稿件每篇5元,仅图片不支付稿费。
(三)在报纸和网络同时刊出的文章不重复付费。一篇文章多个作者按一篇稿件支付稿费。
九、本办法的拟定、修改、解释由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
十、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网络宣传工作流程
附件2:新闻发布审批单
第15篇 某大学后勤集团外出活动管理规定
大学后勤集团外出活动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z保字〔2004〕11号《关于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登记备案的通知》要求,保证集团各单位集体外出活动的安全,规范集团集体外出组织活动的行为,特制订本规定。
一、外出活动的范围
1、由单位组织在校外参观、学习、考察或参加各种会议、培训等活动均属于外出活动;
2、由单位组织的旅游。
二、审批权限
(一)单位集体(十人以上)外出活动:须经集团联系领导和集团总经理审批。
(二)集团领导、各单位总经理外出活动:须经集团总经理审批。
(三)各单位10人以下外出活动:须经集团联系领导审批。
三、外出活动申请办法
(一)集体外出申请办法
1.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应填写《z后勤集团单位组织外出活动申请表》,认真如实填写组织活动的内容、日期和天数、活动地点、参加的人员及人数、乘坐的交通工具、安全负责人及安全措施、活动负责人等,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印章,由集团联系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党工团组织活动由集团党委书记签署审批意见),并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外出。
2.《z后勤集团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申请表》由集团党政办公室存档,组织外出集体活动的单位保留复印件。
3.经批准后,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单位应填写《z单位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学校保卫处。
(二)集团领导、各单位总经理外出申请办法
集团领导、各单位总经理离京外出活动必须提交书面请示,经集团总经理签署意见,同意方可外出。审批后的请示交集团党政办备案。
(三)组织10人以下外出活动申请办法
各单位10人以下外出活动须提交书面申请,由单位负责人签字,集团联系领导签署意见,同意方可参加外出活动。审批后的请示交集团党政办备案。
四、组织外出活动要求
(一)组织外出活动应明确活动安全负责人工作职责,制订安全措施,对参加活动的人员进行安全保卫教育,并做好路途、乘车、住宿、饮食、活动等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二)参加外出活动的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单位组织领导,未经组织活动的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离开集体单独活动。
(三)组织外出活动的单位遇到突发性事件时,应组织人员及时疏散或抢救,及时向集团主管领导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善后工作的处理。
五、未经集团领导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集体外出活动。擅自组织集体外出活动的应给予处罚,如发生事故其责任由组织者承担。
六、本规定由后勤集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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