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的日常运营中,管理制度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它不仅规范员工的行为,还为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方向。管理制度涵盖的范围广泛,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配、工作流程、绩效考核、奖惩机制、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方面。
1. 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的设置及其相互关系,确保企业运行的高效有序。
2. 职责分配:定义每个职位的工作内容和责任,避免工作重叠或空缺。
3. 工作流程:规定各项任务的执行步骤,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错误。
4. 绩效考核:设定客观公正的评估标准,激励员工提升工作表现。
5. 奖惩机制:通过奖励优秀表现,惩罚不当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6. 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晋升、福利等政策,确保人才的吸引和保留。
1. 提升效率:清晰的管理制度能指导员工高效完成任务,降低沟通成本,提高整体运营效率。
2. 规避风险:通过制度化管理,可以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和业务风险,保障企业稳定发展。
3. 促进公平:公平的考核和奖惩机制,增强员工满意度,提高团队凝聚力。
4. 引导文化:管理制度是企业文化的重要载体,影响着企业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5. 战略实施:与企业战略相匹配的管理制度,有助于战略目标的落地执行。
1. 制度建设: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企业战略和文化特色的管理制度,确保其可执行性。
2. 定期审查:定期评估和修订管理制度,确保其适应企业变化和市场环境。
3. 培训传达:通过培训让员工理解并遵守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度。
4. 反馈机制:设立反馈渠道,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持续优化管理制度。
5. 执行监控: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6. 文化融合:将管理制度融入企业日常,使之成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
制定管理制度是企业健康发展不可或缺的环节。通过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企业能够建立有序的工作秩序,激发员工潜力,推动自身向着既定目标稳步前进。
第1篇 置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定
置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定
为构建现代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保障平台,切实做好现有各种(类)实物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替、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管理目的
在物尽其用,有效配置;总量控制,有序更新;新产清晰,台帐清楚;帐实相符,责任到人的原则下,有效施行实物资产管理责任制。
管理范围
本制度所指实物资产,分为两部份,第一部份是指公司购置的各项办公设备、电器设备、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维修工具等设备,主要包括:车辆、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保险柜、书架(柜)、电脑、音响设备、电视机、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采访机、复印机、传真机、装订机、碎纸机、验钞机、交换机、电话机、手机、饮水机、净水器、打卡机、微波炉等。第二部份是指公司购置或制作的展板、展柜、展台、活动展架、灭火器、灭火箱等。
管理部门
办公类实物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使用部门的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办公区内公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由总经办负责管理,总经办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库房所有实物资产由总经办负责管理,总经办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管理原则
公司所有资产统一由总经办负责预算、购置、发放和调配;当资产配发给个人时,使用人即对资
产负有保管、维护责任,不得遗失和损坏,当使用人因工作调换或离职人时,对于其所使用、保管的资产应列清册办理移交。
二、管理程序
资产管理程序
公司实物资产按下述程序进行管理:
预算申报--审核审批(含物流部核价)--领款采购--验收入库--编号登记造册--配发领用
--使用管理及维护--统计报表。
1、预算申报:各部门需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须在每月18日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将需购买资产的名称、费用、使用部门做入次月的行政人事费用预算中。如属临时性急需购买资产,由资产申请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经总经办进行内部调整。
2、审核审批:做入行政人事费用预算的按预算签批流程执行;临时性购置按预算外审批权限规定签批。
3、领款采购:签批同意后,按财务部借款流程执行。
4、验收入库:所有资产购置回来后,统一由总经办人员核查验收无质量问题后,凭总经理审批认可的行政费用预算表或临时性购买申请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并根据批示件项目、数量、规格、价格开具入库单。
5、编号登记造册:对公司购置的实物资产进行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6、配发领用:凡配发个人的办公家具及设备,均需给员工建立个人实物资产登记卡(见附件),由使用人、领用人签字确认;员工工装、部门专用物品、书籍等在开具出库单由使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领用,将资产管理落实到每位员工。
7、使用管理:
(1)属个人使用的办公家具及设备(包括个人办公桌、椅、柜、电脑、电话机等的相关物品),均由使用人负责管理。
(2)如资产已经损坏严重、不能再使用的,必须由总经办会同集团综合管理部共同核实后作出报损处理意见,不允许使用人私自遗弃。
(3)公用办公家具、设备由部门员工共同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管理,台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总经办,以便清查、修理、备案。
8、统计报表:总经办每月底对当月实物资产的购置、配发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制实物资产购置统计表。
资产清查
总经办会同财务部每半年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并根据清查情况报损或增购资产。
资产借调
本制度所指资产借调指集团系统内部各子公司之间的资产的借用及调配,此项参照集团公司《资产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产借调需通过总经办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的归还及领用手续,以明确具体的责任人。
资产报修
1、办公区办公家具、门锁、照明灯、照明开关、空调等公用设施如有损坏,统一由行政人事部通知
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对其进行修理。
2、办公设备、电器等资产出现损坏,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设备所属厂商对其进行修理;如设备已超出保修期的即通知与我公司签定了办公设备常年维护协议的商家对设备进行修理,如需更换配件的,须向总经办提交更换申请经物流部核价,并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
3、各部门使用的电脑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财务电脑部,由财务电脑部专业人员对电脑进行检修;如需更换配置的,须向总经办提交电脑维修、维护申请表(见附件),经财务电脑部签字、物流部核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更换。更换配件的购置及安装由财务电脑部人员负责完成,完成后由使用人验收并在电脑维护、维修申请表上签字。
4、车辆报修时需在维修前,上该车管理责任人填报车辆维修报审表,经总经办审查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再送修;送修厂家必须为公司指定的该车辆的维修商;维修中业格按审批事项进行维修,实行专人负责(报修车辆管理责任人)送修、监修、检验、出厂签字、接手出厂等,以明确相关责任;维修后,应及时如实按公司规范表单进行登记,以备存查。
资产报损
公司所有资产送修后凡不能维修或无维修价值(如维修费用过高等),均由总经办统一作报损(废)处理。具体流程:
使用部门填写实物资产报损(废)申请表(见附件)--总经办会同相关专业技术部门核实
并签处处理意见--总经理签批--作报废处理
资产折旧
资产折旧由财务部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三、办公设备、家具的管理
对资产的日常保管,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即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办法,一旦发生遗失、
毁损,具体使用人、部门经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办公设备的管理
1、电话:公司电话是联系业务及沟通各项工作的工具,各部门所使用的电话机,由使用人负责维护、
管理;部门共用电话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管理。
2、传真机:公司公用传真机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维护,直接管理责任人为前台;其余各部门使用的传真机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
3、复印机:复印机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维护,直接管理责任人为前台,负责对新进人员的使用指导、定期保养、加粉、换鼓、检修等等。
4、打
印机:打印机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维护,直接管理责任人为前台,负责对其进行定期保养、加粉、换鼓、检修等等。
5、电脑及数码产品:各部门的共用电脑须指定专人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维护;各部门专人专用的电脑由使用人对其进行保管、维护,并定期清洁表面;各部门电脑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正确的电脑操作规则,不得对电脑软、硬件设置进行任何增删、改动。总经办网络管理技术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主机箱的封箱贴条工作,条签上必须如实标明主机内配置、使用人、检查人并加盖总经办章;总经办网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随时查看所有电脑的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电脑部件进行维护。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因使用性质,由对外推广部负责管理并办理相关借用归还手续。
6、饮水机、净水器:公司公共区域内的饮水机、净水器由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其余各部门使用的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指定的管理专人负责饮水机的日常开关,定期对饮水机及净水器进行清洗及更换过滤网等。
7、其它办公设备
公司其它办公设备如装订机、验钞机、ups电源等等均由物品使用人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及维护。
办公家具的管理
1、办公桌、椅: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将桌、椅配给员工时,员工即在个人实物资产登记卡上签字
确认,使用人即对资产负有保管、维护的责任。
2、沙发、茶几、文件柜、书柜等:公司公共区域接待使用的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的由使用人负责管理;部门共用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
3、窗帘、隔断等:公司公共区域的由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的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2篇 _公司安全管理制定
公司安全管理制定
为创造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促进公司事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0 机构与职责
1.1 机构
1.1.1 公司安全委员会是公司指导安全的组织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工程部、财务部、办公室、物资部等)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预防措施,实施安全检查和监督,调查事故的工作。安委会的日常工作由安全办公室负责处理。
1.1.2 公司所属的项目机构必须组成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项目的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制订安全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贯彻安全委员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项目万无一失。安全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并按规程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1.2 职责
1.2.1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安全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工作。
1.2.2 制定、修订安全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3 汇总和审查安全措施计划并督促。
1.2.4 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指导安全施工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的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2.5 总结和推广安全施工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施工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1.2.6 参加审查工程项目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工作。
1.2.7 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1.2.8 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安全信息的反馈工作。
2.0 教育与培训
2.1 对新职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思想教育才能准其上岗。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2.2 对从事电力、锅炉、焊接、车辆驾驶、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操作。
2.3 对从事财务及物资管理的员工,必须进行防盗安全意识的教育,加强员工的法制意识。
3.0 施工现场
3.1 在施工现场必须安排劳动保护设施的建设,并以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3.2 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保护设施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
3.3 施工现场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3.4 施工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足够的光线,为施工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须有安全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3.5 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管理,必要时实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4.0 易燃、易爆物品
4.1 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4.2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灾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5.0 防火安全措施
5.1 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防患于未然。
5.2 各部门在生产和工作中,均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规定,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采取具体措施。
5.3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5.4 各施工单位、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他各部门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便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5.5 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门及本部门其他工作地点配置相应的充足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5.6 对从事电工、烧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操作。
5.7 施工作业中需用明火时,事前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并按不同级别进行审批。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5.8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6.0 防盗措施
6.1 经常对员工进行法制教育,加强日常管理,同时制订各种具体的安全防范规定,主要包括:办公室钥匙管理规定、收银管理规定、会客制度、财物安全管理规定、货仓管理规定、更衣室安全管理规定、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6.2 有关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查看该房门是否有明显损坏或是被硬物撬开的迹象。
6.3 开门进入房间后,须查看房内之物是否凌乱,行李或提箱、橱柜是否被撬开。
6.4 检查商品柜台玻璃、挡板等有无明显被移动的痕迹。
6.5 不可移动现场摆设、触摸任何物件,须用摄像机拍摄现场。
6.6 及时封锁现场,不准任何人进入。
6.7 观察有无形迹可疑人员出入,记录被窃物品价值、盗窃时间等等。
6.8 执法人员到现场后,须协助其工作,为执法人员提供资料影印副本
,以做好内部调查。
6.9 对所涉及的各部门人员进行调查并录取口供,同时对重点部位和个人进行严密调查。
7.0 检查和整改
7.1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工程管理部门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公司各部门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7.2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3篇 生产管理图表制定规范
生产管理图表的制定
生产管理的图表体制
对於一企业的整个管理图表体制而言,生产管理的图表体制仅是一小部分,或称为子系统,此一体制又可分为若干个子系统,诸如程度控制、工业工程、绩效控制、品质管制等等。各企业的经营专案不同,经营环境不同,经营观念不同,因此几乎没有两家企业的图表体制完全相同。
生产形态
工厂的生产形态:一般包括订货生产(订产),计划生产(量产)两方式。
生产管理与生产管理图表体制
生产管理具有生产计划、生产作业管理、监督与生产控制的功能,以其功能大致可划分为制造管理、成本管理、用料管理(即物料管理)、品质管理、效率管理与产销配合等六项。
生产管理图表设计的原则
生产管理图表设计与一般管理图表相似,但因考虑:
1、企业生产类型为订货生产或计划生产。
2、企业生产产品的性质,产品种类的多少,订单的多少。
3、企业的规模。
4、企业的经营、管理习惯。
生产管理图表设计的步骤
生产图表设计也按照一般管理图表的步骤进行,以下步骤则仅针对生产管理图表而列:
1、确定图表体制的功能及管理需要。
2、分析企业的生产类型,决定所要采行的图表制度,并决定图表的简化与详尽程式。
3、决定图表所需具备的资料,并研究其来源。
4、制定表格的格式。
5、研究图表资料的提供单位,使用单位与应通知人员。
6、决定图表填制,审核人员。
7、订定图表的流程。
8、研究图表的联系、管理方法等。
9、公布会议施行。
工程标准图表
产品的工程标准主要包括产品的规范说明、制造程式、工时、品质标准等专案,具体见标准文案。
第4篇 房地产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规定
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_ 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有据可依,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规章制度,是指由公司制定的、在公司内普遍适用的、具有约束力和强制力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起草并审核公司各类规章制度草案,负责组织修订各类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管理制度草案的起草。
第四条 制定公司规章制度必须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并结合公司实际,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
第五条 本公司适用于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参照执行。
第二章 制度计划的编制
第六条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应编制《年度规章制度订立计划》。对于条件尚未成熟而又需要用制度的形式加以规范的事项,可列入制定规章制度的调研计划。
第七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工作需要制定制度的,应在每年年末订立计划并提交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对各部门上报的计划进行汇总,编制年度规章制度制定计划的草案,逐级上报,经公司领导审定后实施。
第八条 承担制度起草任务的公司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完成起草任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必须向综合管理部作出书面说明。
第九条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计划的,由综合管理部在报经公司分管领导审定后组织落实。
第三章 制度草案的起草
第十条 规章制度的草案应当由提出计划的相关部门负责起草;内容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应当由提出计划的部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起草;综合性的制度由综合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起草。
第十一条 规章制度的起草可以组织专门小组,也可指定专人。综合管理部法务人员对起草工作及时进行指导。
第十二条 各部门起草规章制度,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起草的规章制度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抵触;
(二) 起草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发展情况,切实可行;
(三) 起草的规章制度应结构规范、条文清晰、逻辑严密、概念准确、语言精练。
第十三条 制度起草过程中,起草部门应当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对意见分歧较大的内容,应在上报制度草案时予以说明。
第十四条 制度草案拟定后,各起草部门应写出草案的起草说明。起草说明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制定的必要性。主要说明某方面的管理现状、存在问题,制定这方面管理规范所要达到的目的。
(二)制定的依据。主要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公司现行的相关制度、规范等。
(三)起草的过程。主要说明起草过程中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和沟通协调的情况。
(四) 主要内容说明。
(五) 相关部门意见。
第十五条各职能部门所起草的制度草案,须经本部门分管领导审阅后,交综合管理部统一审核。
第三章 制度草案的送审
第十六条 综合管理部收到制度草案后,应及时审核、修改并征求有关部门和领导的意见;对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制度草案应予以退回,并要求其按规定重新起草。
第十七条 对在意见征询中无原则性分歧意见的制度草案,综合管理部经审核修改后,报请公司制度评审小组(参见《评审会议管理制度》);对存在原则性分歧意见,协调后仍未能取得一致意见的,综合管理部应提出审核意见的说明,报请制度评审小组审议。
第四章 制度草案的评审
第十八条 制度草案须经公司制度评审小组会议评审,会议评审时,由起草部门负责人或起草人员作起草说明;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或审核人员作审核意见的说明。
第十九条 经评审小组会议原则通过,尚需做进一步修改的,由起草人与审核人按会议提出的要求进行修改。
第二十条 制度草案经修改后逐级上报,属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类的(与董事会职权相对应的管理制度),须报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长签发;其他制度由总经理签发。
第五章发与生效制度的印
第二十一条经评审小组会议通过,并经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发的规章制度,须由综合管理部印发。
第二十二条制度文本应根据制度的适用范围随公司通知性文件印发至年相关单位和人员,文件的领导签发之日即为制度的正式印发之日。
第二十三条尚待进一步补充、完善的规章制度,可采用“暂行”或“试 行”方式印发,其效力与其他制度等同。
第二十四条制度的生效日期应在制度附则中予以明确。
第六章制度修订与废止
第二十五条 制度印发后,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的部门应当每年依照法
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一次清理,如与现行的规定不符,应提出修改或废止的意见并报综合管理部。
第二十六条 “暂行”或“试行”制度印发后,负责起草并组织实施的部门应根据制度实际运行情况,适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度的修订或废止应按制度制定程序办理;综合管理部应每年一次对公司增订和修订的规章制度进行汇编。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5篇 电监会制定电力安全事件监督管理规定
电力安全事件是指未构成电力安全事故,但影响电力(热力)正常供应,或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构成威胁,可能引发电力安全事故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
《规定》明确,电力监管机构指导、督促电力企业开展电力安全事件防范工作,并重点加强对以下十项电力安全事件的监督管理:一是因安全故障造成城市电网减供负荷比例或者城市供电用户停电比例超过《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的一般电力安全事故比例数值60%以上。二是省级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管辖的安全稳定控制装置拒动或误动、330千伏以上线路主保护拒动或误动、330千伏以上断路器拒动。三是装机总容量1000兆瓦以上的发电厂或者220千伏以上变电站因安全故障造成全厂(或全站)对外停电。四是直流输电线路双极闭锁或者多回路换相失败。五是因自然灾害或外力破坏造成330千伏以上输变电设施损毁或基础塌陷,并导致停运。六是发生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特级或者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外部供电电源因安全故障全部中断。七是因安全故障造成发电厂一次减少出力1200兆瓦以上,或者装机容量5000兆瓦以上发电厂一次减少出力2000兆瓦以上,或者风电场一次减少出力200兆瓦以上。八是水电厂由于水工设备、水工建筑损坏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水库不能正常蓄水、泄洪,水淹厂房、库水漫坝;或者水电厂在泄洪过程中发生消能防冲设施破坏、下游近坝堤岸垮塌。九是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大坝发生溃决,或发生严重泄漏并造成环境污染。十是供热机组装机容量200兆瓦以上的热电厂,在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采暖期内同时发生2台以上供热机组因安全故障停止运行并持续12小时。
《规定》强调,对上述十项电力安全事件,电力企业应当按照电监会关于电力安全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送信息。电力企业对发生的电力安全事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尽快查明原因,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整改措施。对上述十项电力安全事件,电力企业应当组织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对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或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电力安全事件,电力监管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项督查。
《规定》指出,对多次发生上述十项电力安全事件,且负有主要责任的电力企业,电力监管机构应当采取约谈、通报、现场检查和专项督办等手段加强督导,督促电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安全隐患,落实防范整改措施,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类似事件重复发生。电力企业违反《规定》要求的,由电力监管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
我国电力行业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和国家安全监督管理总局2022年12月9日在济南联合召开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会议,要求积极应对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持续深入开展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电力系统抵御风险的能力,防范和减少电力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力争全国电力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要求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近日,国务院又对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出要求,强调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要依据有关规定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
电力安全标准化建设是指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
根据电力行业实际,电监会决定先行开展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并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印发了《发电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计划在明年制定出台电网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开展电网企业和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成熟一批,审批一批。
据电监会副主席史玉波介绍,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努力实现2022年底前规模以上企业标准化达标,2022年底前所有企业标准化达标,确保一般事故隐患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得到整治或监控,职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得到提高,“三违”现象得到有效禁止,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防范事故能力明显加强。
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目前,全省117家供电企业、68家发电企业完成二级标准化创建任务,180多家地方及企业自备电厂完成三级安全标准化创建目标。自2007年以来,山东电力系统连续四年未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
2022电力设备市场需求分析
电网侧
2022 年迎来行业拐点,但投资增速有限,关注智能电网、配网和特高压三大增长确定的领域:(1)“十二五”年均智能化投资350 亿元,变电、配电和用电环节智能化投资成为重点。智能变电站在2022 年下半年开始建设加速、配电自动化第二批试点正在开展;(2)“十二五”配网投资将达到10000 亿元,占总投资50%;其中农网投资同比增长36%,中低压一次设备未来需求将保持15%-20%的增速;(3)随着扩建线路的验收,特高压交流技术不断成熟,2022 年特高压交流项目建设将加速。
电源侧
能源结构转型加速,清洁能源投资成为重点,关注核电重启和水电建设加速:(1)发展核电是必然选择,到2022 年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7000 万千瓦,ap1000 三代核电技术将成为安全核电的保障,预计在建项目和新项目带来核电设备需求超过3300 亿元;(2)“十二五”期间,水电发展将提速。根据水电规划,我们预测“十二五”期间对水电设备需求为1046 亿元,年均209 亿元,水电设备提供商订单将获得快速增长。
用户侧
在节能减排和大力发展新能源的背景下,电力电子设备需求依然强劲:(1)高压变频器受宏观经济影响需求有所下滑,但仍有巨大的节能改造空间;(2)风电受到并网瓶颈的影响,风电变流器改造市场将达到50 亿元,“十二五”新增风电装机对风电变流器的需求接近200 亿元,面临巨大的进口替代空间;(3)“十二五”国内光伏装机将达到14gw,国内光伏市场的开启对光伏逆变器带来巨大的市场需求,随着国内光伏逆变器企业技术的不断成熟,国内逆变器厂商将面临发展机遇。
国网电科院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化产业集团
1月17-18日,国网电科院召开一届四次职代会暨2022年工作会议, 传达学习公司两会精神,在公司总体战略指引下部署2022年重点工作,全面深化“三个转变”,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化产业集团,为公司创建“世界一流电网、国际一流企业”多作贡献。
会上,院长肖世杰作题为《全面深化“三个转变” 加快建设世界一流的国际化产业集团》的工作报告。报告指出,面向“十二五”,公司确立了培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一流科技产业集团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明确了国网电科院作为产业集团的企业定位和发展方向。作为公司直属产业板块的重要力量,国网电科院在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对公司和电网发展的技术支撑、装备支撑和效益贡献等方面,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和责任。国网电科院将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转变发展方式,紧紧抓住科技、管理、机制、文化、人才五个关键要素提升核心竞争力,在做强做大的基础上做优做精,力争至“十二五”末,初步建成世界一流的国际化产业集团。
面对新的定位和跨越发展新目标,国网电科院将加快企业转型,全面深化“三个转变”,加快国际化发展,打造持续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文化建设。2022年国网电科院将深入推进科研发展方式、产业发展方式和运行管理方式转变,以加强人、财、物集约化管理和研发、产业、营销、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为抓手,在打造持续创新能力上实现新提升,在实施国际化战略上实现新突破,在企业转型升级上实现新跨越,全面提升发展速度和发展质量。重点做好九个方面的工作: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做强做优做大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推进国际化发展;加强检测试验和技术服务能力建设;深入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全面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加快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
国家电网公司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近日,国家电网公司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深入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落实《通知》内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顺利完成全年安全生产任务。
国家电网公司要求各单位结合公司关于秋季安全生产检查和“两抓一建”活动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冬季易出现大风、浓雾、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情况,有关单位要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分析风险,科学安排电网运行方式,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完善事故预想和应急预案。
当前,电网项目调试投产、建设施工任务艰巨。国家电网公司要求抓好特高压扩建、青藏联网、锦苏直流等重点工程的安全工作,同时落实农网改造升级和公司所属煤矿、发电企业的安全措施,抓好冬季消防和交通安全,坚决防范人身伤亡事故。
国资委《通知》指出,中央企业要结合行业特点,逐一检查关键环节、重要部位、重点设备及重大危险源,消除隐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科学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电力企业要针对冬季低温雨雪和大风等极端天气,加强设备管理,落实现场安全措施,确保供电万无一失。施工方面要加强队伍、机械装备和现场安全管理。
《通知》强调,要加强基层岗位和一线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应急管理,制定完善冬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机构、队伍、装备和物资,加强与地方政府的协调联动,开展针对性演练,做好雨雪冰冻等自然灾害的预警、预防。
中国电力建设任务仍然艰巨 坚持电力适度超前发展
今日从中电联获悉,电力供需紧张是一个长期问题。预计到2022年和2022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将分别达到6.3万亿千瓦时和8.3万亿千瓦时,电力建设任务艰巨。
中电联理事长、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刘振亚指出,中国电力行业的发展正面临严峻形势和诸多挑战。首先是宏观经济和能源形势复杂,要充分认识加快电力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电力适度超前发展,并在发展中解决好企业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其次,是电力发展方式亟待转变,当前中国电力发展存在“总量趋紧、调控力弱、机制缺失”等问题。“总量趋紧”主要体现在电力供需持续紧张。“调控力弱”主要体现在对煤、电、运调控长期乏力。“机制缺失”主要体现在缺乏统一的电力发展规划机制、合理的电价机制和有效的市场调控机制。
第三,电力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受煤电运紧张、风电无序发展、电网建设滞后等因素影响,电力系统安全一直面临很大压力,大面积停电风险始终存在。
最后是,电力企业经营困难,发展受到影响。高煤价、低电价导致电力企业陷入困境,行业发展能力严重不足。
刘振亚强调,中国电力行业将重点研究解决以下四项重大问题。第一,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优先发展水电,优化发展煤电,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提高电力供给能力和能源配置能力。
第二,加强电力统一规划。当前国家正在编制“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能源、电力、电网等专项规划,这对于电力行业是一个重要机遇。
第三,加快大型电源基地和特高压电网建设。最后,要关注电价机制调整。积极促进电煤价格与上网电价联动,销售电价与上网电价联动。
第6篇 某烧结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考核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确定了烧结厂适用于其生产活动和其它应遵守的安全责任要求,规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等方面,确保本公司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在其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修订与考核。
3 职责
烧结厂安委会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沟通、培训、评审与绩效测量的相关事项。
4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
4.1 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安全监督科负责起草后交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
4.2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审阅后提出修改意见。
4.3 安全监督科修改后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
5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沟通
5.1 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及时下发相关至各级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并征求意见。
5.2 安全监督科将征求的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
5.3 安委会第一责任人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代表召开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会。
5.4 安全监督科根据修订会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定稿。
6 培训
6.1 安全监督科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解释。
5.2 安全监督科门应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各个部门、各类人员对其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学习。
5.3 每次培训学习应有学习记录。
6 评审
6.1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由分管安全的副厂长及安全监督科、技术部门、生产部门等部门组成。
6.2安全生产责任制评审小组对已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
6.3经评审通过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上至下层层互相签字实施。
7 修订
7.1根据评审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是否具有可操作性进行修订,每年一次。
8 周期
8.1每年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8.2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由安全管理部门根据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
8.3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结果报烧结厂安委会第一责任人认可,年终奖惩兑现。
第7篇 烧结厂制定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烧结厂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
3引用法规、标准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等。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4.1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业制订厂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送达相关专业和人员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4.2相关部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审核,形成审批稿。
4.3审批稿经厂级领导审批后,发布实施。
5评审与修订
5.1安全生产制度的评审
5.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5.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进行评审的原则。
5.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d)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5.1.4评审输出
5.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5.2安全生产制度修订
5.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a)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安全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d)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e)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员工的自觉行动;
5.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修订依据:
5.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5.2.3.2安全生产制度评审结果。
5.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厂级领导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4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
第8篇 物业保安管理部制定预案演练制度
物业(保安)管理部制定预案与演练
1.制定预案
物业管理部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出要害部位的灭火应急方案预案,内容包括:
(1)报警的召集讯号;
(2)灭火组分工;
(3)灭火方法与消防器材;
(4)疏散抢救人员、物资的地点和方法;
(5)防爆炸、防毒措施、安全措施。
为了使应急方案在实践中得到正确运用,各管理处应安排时间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进行演练。
2.审批
消防应急方案预案先经管理处负责人审核,再报公司消防主任批准后方可实施。
3.演练
(1)要求
实地演练的次数应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而定。一般要求每年应不少于两次,开展演练的时间,可根据季节变化情况来确定,通常可安排在冬、夏季到来之前;
(2)演练形式
a. 模拟操场训练:按接警、出动、指挥、分工配合及临时处理等综合动作演练,检验是否符合应急预案;
b. 模拟实战训练,即按接警出动到现场按照实战要求出水、泡沫、1211灭火,同时进行抢救和疏散物资的训练;
c. 演练的范围可分整个单位综合性演练或分部位、分段(片)开展演练。
(3)演练注意事项
a. 演练前必须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做到参练人员明确演练任务、方法和要求;
b. 要选择适当时间,尽量不要影响本单位的正常工作;
c. 要点火演练的,必须做好安全保护工作。
附:
消防演习方案范例
一.演习地点
会所__房
二.演练时间
20__年8月25日
三.演习内容
1.__客人因抽烟不慎而引起办公室火灾;
2.烟感报警,消防中心报告会所当值领班及机动消防03火灾报警的位置;
3.当值人员2分钟内赶赴现场,向当值主管报告现场情况,请求支援;
4.消防主管接报后2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向上级报告现场情况;
5.物业部经理接报后3分钟内赶赴现场,指挥抢救工作,并向管理处总经理报告现场情况,根据现场情况决定是否报119火警;
6.人员组织:
(1)巡楼人员为第一梯队;
(2)当值领班为第二梯队;
(3)当值主管带领后援人员为第三梯队;
(4)物业管理部经理下令由宿舍全体员工组成第四梯队;
(5)各班主管、领班有组织的带领本班员工赶赴现场向物业部经理报到;
(6)医疗救护队进入现场抢救人员并用担架疏散;
(7)客户助理由屋村副经理带队向屋村总经理报到,进行员工疏散工作;
(8)水电维修部由水电主管带队想屋村总经理报到,保障设备在抢救工作中的顺利运作;
(9)人事部主管组织后勤工作,并接待来访新闻界人士。
4.演习结束总结大会
(1)zz作演习工作汇报总结;
(2)屋村经理zz作工作总结并提出今后工作部标;
(3)留影,演习会议结束。
第9篇 花园小区管理制度制定规范
花园小区管理制度的制定
(一)公众制度
1 物业管理条例
总则
(1)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3)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4)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5)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前期物业管理
(1)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2)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3)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4)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5)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6)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7)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8)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9)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10)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1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2 装修管理
(1)住宅房屋外观方案
房屋外观完整统一 ;统一雨蓬颜色和式样;空调安装定点定位;露台不搭棚;不改变墙体色泽;外墙打洞统一管理;防盗窗安装严格按形象工程的要求执行。
(2)周边店铺的装修管理
a、统一雨蓬规格式样、大小,统一设置空调机位,对灯箱标牌实行统一规格、统一材料。
b、实行夜间灯光布置,路灯高中低搭配。
(3)装修管理措施
为维护雅芙花园项目外观形象的统一、美观和物业安全,保障职能化系统的正常使用功能不被破坏,着重抓住户入住前的准备工作、装修规定宣传培训、装修审批、装修跟踪监管、违章装修及时处理、装修验收六个环节的工作。
(4)住户入住前装修管理准备工作
装修前准备工作是为了更好地保证装修管理的开展,主要准备为:装修规定宣传资料、图片、录像等素材的准备,特别、是对住户反映较大的不安装雨蓬、不在上违章搭建及空调安装如何统一规格等问题上,准备大量有说服力的材料。便民服务人员的落实,如查验人员、搬运人员等。对所有审批装修和查验人员进行装修管理规定培训。
(5)装修期间管理,确保无一例违章装修
在住户入住和办理装修手续时,我们要求广大业主做到在小区内不违章搭建,不损坏或影响物业外观统一、不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并与住户签订装修责任协议书。装修审批,严格按照《建设部房屋装修装饰管理办法》及事实细则执行。办理装修审批时,审批人员到现场听取住户装修方案,对违反装修规定的内容要当场指出、制止,这样既控制了违章装修的产生,又避免给住户造成损失。
(6)建立装修跟踪监管体系
工程人员和保安人员每天巡视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并把施工进度上墙记录,通过现场巡查及时与住户沟通,了解施工方案变动,把违章装修消灭在初始阶段。
a违章处理手段
业主出现违章装修,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化业主,争取业主的支持和理解。
b行政手段
在业主不愿整改的情况下,向上级机关及业主的所在单位反映情况,取得行政上的支持,通过行政压力督促整改。
c经济手段
根据《建设部房屋装修装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严重违反小区有关规定的行为,提请房屋管理行政 执法部门处于相应的经济赔偿和规定的处罚,已维护其他业主的利益。
d法律手段
业主装修申报手续中,管理处分别与业主和装修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书》和《装修责任书》,划清管理处、业主、装修施工单位之间的责、权,对小区装修进行法制管理 。
(二)内部制度
员工考勤和休假的规定
员工办公制度
接待来访设诉工作制度
用户投诉处理制度
业主投诉处理和分析制度
业主意见调查和回访制度
管理处接待来访投诉定期固访制度
回访工作制度
保安员奖惩规定
保安员仪容仪表规定
清洁部日常作业要求标准
清洁部保洁员守则
绿化管理工作手册
电工主管岗位职责
第10篇 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制定规范
物业公司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制定
一、制定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应遵循的原则
1、合法性原则
《经济合同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制定经济合同必须遵循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扰乱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牟取非法收入。制定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它的制定及内容必须合法。所谓合法,就是指经济合同的内容、程序、要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只有遵循合法原则,才能得到国家的认可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的权益才能得到保护,并达到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制定经济合同预期的后果。凡是违法的经济合同,即使是当事人双方自愿制定的,也是无效的。
2、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原则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是开发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制定完成的。开发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之间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两个行为主体。因此在制定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确定其管理内容时,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把目标物业管好的原则。具体地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经济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作为经济合同的当事人,不论其级别大小,所有制形式如何,也不论其经济条件如何优越,在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活动中,双方处在平等的法律地位上共同协商,不允许一方以强势欺压另一方。
(2)双方当事人意见表示一致。经济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充分表达了意见,经过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不允许任何一方违背对方的意志,而把自己的意见强加给对方,凡通过胁迫欺诈等手段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的,即使签定了经济合同也是无效的。
(3)双方权利义务对等。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双方都应平等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一方在从对方得到利益的同时,要付给对方相应的代价,而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例如广大业户(使用者)在享受物业管理企业对小区的环境、治安、绿化、道路等方面优质服务的同时,也要承担定期交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同样,对物业管理企业来讲,它有收取物业管理费用的权利,也承担着业户(使用者)提供一定优质服务的义务。
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主要内容
目标物业通过公开招标(或邀标或议标)确定了物业管理单位之后,开发商(业主委员会,称之甲方)就将代表全体业户与物业管理企业(称之乙方)签署委托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主要内容有:
1、管理方式
目标物业的管理方式在委托管理中应明确。通常有自行管理、顾问管理、合作管理和全权委托管理四种。选择那一种管理方式,一方面是开发商或业主委员会的意向;另一方面要结合目标物业的历史、现状等实际情况而定。但无论选择什麽样的管理方式,物业管理企业都要坚持权责对等原则。只承担与其拥有的管理权限对应的管理职责。
2、管理权限
为保证有充分的管理权履行其管理职责,维持目标物业日常高效的管理运作,在委托管理合同中对管理权限的规定要明确、清晰、规范。
3、管理目标
管理目标就是目标物业的管理运作预期要达到的水准,这与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状况、使用者层次结构及素质状况、业户的心理期望值、管理费的收入状况等因素密切相关。因此,制定管理目标,一定要结合目标物业的实际情况,在满足业户要求的同时,又要实事求是、客观科学。
4、管理酬金
管理酬金是物业管理企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管理酬金标准与物业管理的运作难度、水准要求,以及物业规模、竞争对手状况、业户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密切相关。对于酬金坚持责权对等原则,以行业平均标准为参照,适当调整,提出双方都可以接受的酬金标准。
许多开发商(业主委员会)根据目标物业状况,按照国家物价部门关于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的规定来确定物业收费标准。通过企业内部成本核算,扣除必要成本、税金后,剩下来再做管理酬金。
5、合作期限
从物业管理运作连续性以及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来看,合作期不能太短。合作期太短,不利于物业管理企业在目标物业管理运作中去贯彻本企业的管理理念,形成与目标物业相适应的管理模式和特色,也难以体现其专业水准。一般合作期限都以三年或三年以上为宜。
6、经济责任
在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中应说明其各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主要有以下三点:
(1)因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不善(而非使用人的原因)造成公共设施的损坏等经济损失,须由物业管理企业负责赔偿经济损失,承担经济责任。
(2)业户不得借故拖欠各项付款,如逾期不交,应额外支付滞纳金。滞纳金计算方法应在合同中或《管理公约》中明确规定。
(3)中断合同的违约金赔偿。双方一经协商达成意向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之后,如一方无正当理由而中断合同的实行,则要赔偿违约金。
7、争议解决
房地产开发商(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
中,碰到问题的出现产生了争议是完全正常的现象。因此,在物业
管理委托合同中,必须明确出现纠纷以后的相应处理办法。
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实例
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物业名称)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市区路(街道)号
四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略)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项目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第五条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消防设备设施、电梯、。
第六条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
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和清运、。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负责向业户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物业管理服务费;
2、;
3、;
第十五条业户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户公约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其他委托事项:
1、;
2、;
3、;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户公约并监督业户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
7、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
8、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
12、。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政策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户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个月向全体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1、。
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目标管理。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9、业户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第六章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由业户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
2、管理服务费的调整,按调整。
3、业户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应当承担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交纳,业户与物业使用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户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负连带缴纳责任;
4、业户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户应承担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5、业户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按以下第项处理;
(1);
(2);
第二十三条乙方对业户和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分、自用设备、毗连部位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当事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收费标准经甲方同意。
第二十四条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2、房屋共用部位设施、设备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3、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小修、养护费用,由承担;大中修费用,由承担;更新费用,由承担。
4、公共绿地的养护费用,由承担;改造、更新费用,由承担。
第二十五条物业服务费用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
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六条甲方违反合同第十七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否则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甲乙任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元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给予赔偿。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三十一条甲、乙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11篇 物业管理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制定规范
物业管理公司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的制定
1、顾问服务期的主要工作内容
1.1对物业的功能布局提出建议。
1.2对设施、设备的选型及建材的选择提出建议。
1.3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进并提出建议。
1.4测算本项目的物业管理费。
1.5协助开发商制定《业户临时公约》。
1.6对物业的销售提供的支持。
1.6.1向销售人员提供物业管理业务咨询及物业管理培训;
1.6.2参加项目的重要推广活动及开盘仪式等;
1.6.3对项目的销售推广活动提供物业管理业务支持。
1.7在物业管理前期内,根据开发商的具体安排进行工作,明确顾问期,向开发商提供顾问服务的方式。如:到场次数,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等服务方式。
1.8提供其他与物业相关的服务事项。
2、前期物业顾问服务合同范本
物业顾问服务合同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为____项目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甲方:
地址:
电话:传真:
2.乙方:
地址:
电话:传真:
第一章:注释
1.除合同内容或文义需要另外解释外,下列用语将具有如下意义:
1.1“本物业”指名称为____的物业整体,高档____,总建筑面积约__万平方米,地址位于___________;
1.2“顾问服务”甲方聘用乙方为物业顾问,依据甲乙双方议定之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
1.3“本合同”指本物业顾问服务合同及其附件。
2.本合同内之标题是为方便阅读而写,并不影响本合同之结构和含义。
第二章:提供顾问服务之目的
1.乙方为甲方在本物业前期施工过程中及本物业交付使用阶段,从物业管理角度提供顾问建议及服务,同时协助甲方进行本物业的销售及市场宣传活动。
2.在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内及甲方足额支付预付费用后,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售楼书、对外宣传资料和各种媒体宣传中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如甲方使用乙方公开对外宣传以外的资料必须事先经乙方确认后方可印刷或公布。惟甲方此项权利须严格限于乙方为本物业提供物业顾问服务期间内行使,且需按照乙方提供的标识样本使用乙方标识,否则乙方将保留所有权利追讨任何非授权使用乙方或其相关机构名称或标识之行为的法律责任及有形、无形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顾问服务及后期管理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依据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详见附件《物业顾问服务内容》为甲方提供顾问服务。
第四章: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服务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本物业交付使用日止。
第五章:物业顾问人员工作执行
1.本物业的物业顾问服务由乙方委派具有丰富实际操作和管理经验的工程经理和区域经理担任顾问组负责人,其余人员配合该两名人员共同在本物业的顾问服务中提供服务。乙方将向甲方提供顾问人员名单,经甲方认可后开展工作。
2.在顾问期内,乙方顾问人员于本合同签订后根据合同附件的顾问服务内容或应甲方要求到本物业现场提供服务,其余时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顾问服务。
3.乙方顾问人员需配合甲方施工进度按合同附件内容完成各阶段顾问工作,并每月依据合同附件及内容向甲方提交顾问工作报告。
第六章:顾问服务费用
1.顾问酬金
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酬金为人民币__万元整
(rmb_______),甲方分_期支付给乙方:
第一期: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__万元整
(rmb_______);
第二期:
第三期:
第四期:
第五期:
第六期:
2.在乙方正常按本合同履行其应负责任之前提下,甲方应按期向乙方付款。若甲方未能按本章第1条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酬金逾期超过7日,乙方有权暂停服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3.若因乙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履行其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甲方有权减缓支付下一期酬金,且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得到相应的资料或工作配合而导致乙方不能正常履约完成顾问工作,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甲乙双方应各自负责缴付有关顾问酬金之税项及独立处理其财政状况,互不干涉。
5.顾问费用支付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之顾问酬金以支票支付方式或以电汇方式汇付至乙方账户。乙方开具正式发票。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第七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有权依据本合同相关条款之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顾问管理工作质量做出评价。
1.2应向乙方提供本物业相关资料,如设计方案、设计图纸、设备图纸、设备说明等,供乙方制订物业管理规划时参考。
1.3有权要求乙方根据约定之顾问事项提交专题书面报告,乙方应及时提交。
1.4配合乙方协调项目内各部门工作关系。
1.5在本合同终止后,有权要求乙方返还所有自甲方借出的关于本物业的图纸、文字资料等文件。
1.6如因项目工程延误,导致本合同在期满时全部或部分内容仍然未能履行,甲方如需乙方提供延期服务,甲乙双方就延期服务另行协商。
1.7本合同终止,甲方须及时停止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但甲方在其销售渠道有权注明曾经由乙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的事实,且甲方已制作完成并正在使用的印刷宣传制品除外。
1.8本合同规定之顾问服务属乙方商业秘密,未经乙方许可,不得将顾问服务涉及的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或披露给无关的第三方,如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但专为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业务时除外。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2.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物业顾问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顾问工作事项内的
各项工作内容。
2.2依据本合同,定时委派指定顾问人员至甲方现场开展工作。如甲方认为乙方顾问人员不能胜任工作,乙方需进行人员调整,但此人员调整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
2.3积极主动与甲方联络,随时以各种适当的方式(如到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履行顾问工作事项之内容。
2.4向甲方提供专业及针对性顾问服务,体现在各种建议、制度、预算等。
2.5如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顾问服务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应积极主动与甲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确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2.6如甲方因工程延期,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时完成,可与甲方协商合同延期事宜。
2.7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本物业资料,在合同终止时,交还甲方。
2.8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造成甲方损失,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终止合同
1.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严重违约或者有其它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标,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仍未能达成改善或按本合同继续履行,守约方可再给予违约方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满,违约方仍未履行合同义务的,则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按本合同约定酬金总额的__%一次性赔偿经济损失。
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在并无出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有权提出提前终止本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必须提前三个月给予守约方书面通知,并另外支付守约方补偿金人民币_万元整(rmb_______),一次性补偿守约方因合同提前终止的损失。守约方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形式复函,逾期未复的视为同意提出终止本合同一方的决定。
第九章:不可抗力
如遇火灾、地震、洪水、台风或_、战争、足以使物业停止正常运营的政府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章:其它
1.转让
本合同应约束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双方单位发生变更,其权利和义务的承继人应确保继续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都不可在未得到其他合同当事人书面同意前转让本合同之一切或部分权益或责任。
2.通知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之通知或通讯应以中文简体书写,并以传真、快递、邮寄或专人送交方式送至本合同内所注明各当事人之地址。会议通知则必须于二天前送达上述地址。
3.完整合同
本合同已包括所有合同当事人之协议,并取代所有先前合同当事人之间关于为物业提供物业顾问管理服务的协议或沟通。若本合
同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本合同其
余的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4.争议之解决
本合同各方在阐释或履行本合同时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各方同意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5.修改合同
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
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和增加,并签订补充协议。
6.合同附件
本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中所定义
的所有名词在本合同和其附件中具有相同意义。
7.本合同以中文简体书写,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签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于__签订
第12篇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本办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立法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由本办制定、颁布的,涉及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用,在全市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
(二)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三)针对性与广泛性相结合;
(四)稳定性与适时修改、废止相结合;
(五)与其他规范性文件协调统一;
(六)具有前瞻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 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由业务主管科室负责,综合科负责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协调、审查、提请审议及报送备案等工作。
第五条 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应当体现计划性,应根据人民防空改革发展的需要和人民防空法规建设的实际情况确定中长期的规划。
第六条 每年年底前,办机关各科室应向综合科提交下一年度的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计划应列明规范性文件的名称、主要内容、拟提交审议时间、起草责任人及提交单位。
综合科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规划和全办工作安排,在综合各科室意见的基础上,于年初提出当年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方案,报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根据全区人防建设与管理的实际需要,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年中可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进行调整,并可视情增减规范性文件。
第七条 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主管部门、权利义务关系、相关责任措施、施行日期等。
第八条 规范性文件应当结构严谨、条理清晰、概念明确、文字简练规范。
第九条 规范性文件形成初稿后,负责起草的科室应当充分征求本业务系统及业务工作相关对象的意见。
负责起草的科室根据征求意见的情况,对规范性文件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初审稿,送交综合科。对有关单位提出的意见未采纳的,应当在初审稿送交综合科时,将主要不同意见一并提出,并说明不予采纳的理由。
规范性文件初审稿应在计划提交办公会议审议前至少60日送交综合科。送交的材料应当包括文件草案及起草说明、汇总的主要意见及采纳情况(附电子文档)。起草说明应当包括制定目的和依据、起草过程、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内容。
第十条 对符合本办法第七、八、九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初审稿),综合科应当及时审查。审查时,对于规范性文件草案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可根据需要组织调研、征求意见,必要时可组织论证。
在审查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综合科牵头,组织起草的科室进行修改: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程序要求的;
(二)意见分歧大,需作较大调整的;
(三)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相矛盾的;
(四)条文内容不明确,适用性、可操作性差的。
综合科审查通过后,形成送审稿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
第十一条 规范性文件须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主任办公会议审议规范性文件时,由综合科负责汇报文件制定相关情况,有关科室就文件涉及的专业问题予以说明。
第十二条 规范性文件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综合科按照公文办理程序送分管副主任签批后,报主任签发。
第十三条 规范性文件颁布后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
综合科应当自规范性文件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该规范性文件报市政府法制办备案。
第十四条 对各县(市、区)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在执行上级规范性文件时遇到具体问题的请示,需要由本办批复的,由业务主管科室负责批复的起草,综合科负责批复的法律审核。请示的问题涉及多个业务科的,应当由有关科室会签。
对所请示的问题,解释权属上级的,由业务科室负责向上级请示,按照上级的复函精神予以回复。
第十五条 综合科应当会同有关科室对规范性文件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应继续执行的,应当及时提出予以修改或废止的建议。
第十六条 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修订:
(一)因政策调整或者现实的需要,有必要增减内容的;
(二)因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正或者废止而应做相应修正的;
(三)规定的主管机关或者执行机关发生变更的;
(四)同一事项在两个以上规范性文件中规定不相一致的;
(五)其他需要修订的情形。
规范性文件的修改程序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相同。
第十七条 规范性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废止:
(一)规定的事项已经执行完毕,或者因情况变更,不必继续施行的;
(二)因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废止或者修正,没有法律依据的;
(三)同一事项有新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并发布施行的。
第十八条 规范性文件的汇编工作,由综合科负责组织,有关处室配合实施。
第十九条 本办制定的其他业务工作规范和制度由业务科室负责起草、征求意见和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综合科于年初和年末对当年其他业务工作规范和制度的制定计划及实际出台情况进行统计。其他业务工作规范和制度提交审议前可由综合科参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审查。
第二十条 本办负责起草涉及人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市政府规章草案以及由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13篇 安全管理目标制定依据、原则、程序
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是安全管理的首要问题,它不但是安全管理过程开始的标志,而且决定整个安全管理过程的进行。
一、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依据
制定安全管理目标,必须要有科学依据。不同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依据,但就一般情况而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管理所应解决的问题
这是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的直接依据。安全管理目标是安全管理所应解决问题的正面表述,只有问题明确并分析透彻,安全管理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才能明确,所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也会得当。例如,企业安全管理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是安全生产和消灭事故的问题,那么企业安全管理目标就必须要包括这一内容,并且要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出解决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等管理措施。在一项安全管理中往往要解决许多问题,但必有一个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的主要依据,在可能的情况下也要尽量兼顾其他问题。
2.事物自身的发展规律
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一切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只能遵循这些客观规律,而不能违背这些客观规律。企业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要反映人们的愿望,但是这些愿望必须是基于对事物发展规律的反映,而不能是揠苗助长、缘木求鱼之类的妄想。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并非完全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而只是强调人的主观能动性要建立在实事求是的基础上。
3.安全管理的内部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
安全管理的内部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是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的内在依据。所谓内部条件主要是指安全管理系统内所具备的人员(包括安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素质条件、物质条件、技术条件、信息条件、文化条件以及以往的安全管理经验等。在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中,要考虑各种内部条件的综合水平。对于这一水平的估计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估计过高,可能使目标缺乏可行性;估计过低,可能使目标缺乏先进性。
4.安全管理的外部环境所提供的可行性
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不仅要考虑安全管理系统内部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而且还要考虑安全管理的外部环境所提供的可行性。安全管理的外部环境从范围角度来说,它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例如作为一个企业,市情、省情、国情都是它的环境;而作为一个国家,则主要是指国际环境, 国情只是它的内部条件。但从内容上来划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政治环境,主要是指国家的政治形势、政治体制及由此所制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环境,主要是指国家及地方的所有法律、条例、规定以及立法、司法特点;经济环境,主要是指国家的经济运行特点、各项经济政策规定、市场条件、社会生产力水平以及人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特点等;社会环境,主要是指社会的治安环境、人口数量质量、社会保障条件以及公共设施水平等; 自然环境,主要是指自然资源和生态平衡情况。以上各类环境因素对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都有很大的制约作用,不全面考虑,安全目标的实现就会缺乏可行性。
二、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原则
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必须坚持正确的原则,这些原则主要如下。
1.科学预测原则
安全管理目标的确定,必须要以科学的预测为前期。因为只有进行科学的预测,才能准确地掌握安全管理系统内部和外部信息,才能预见事物的未来发展趋势,从而为安全管理目标的确定提供科学而可靠的依据。在安全管理目标的确定中进行科学预测,不但要进行定性预测,而且要进行定量预测,不但要运用现代预测手段,而且要进行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只有这样,才能使预测的结果既全面又准确,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分析,从而保证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既有科学性,又有可行性。
2.职工参与原则
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不应只是企业领导者、安全管理者的事,还应当广泛发动职工共同参与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发动职工参与目标的制定,不仅可以听取职工要求,集中职工智慧,从而增强安全管理目标的科学性,而且有利于安全管理目标的贯彻和执行。这就是在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中之所以要强调坚持职工参与民主决策的原因。
3.方案选优原则
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必须坚持方案选优的原则。这一原则要求在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中,首先要制定每个选择方案,然后通过科学决策和可行性研究,从多个方案中选出一个满意的方案。所谓满意,主要有以下3个标准:第一, 目标要有较高的效益性,其中包括有较高的安全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第二,目标要有先进性,有一定的创新,有一定的难度;第三,目标要有可行性、切合实际,通过努力能够实现。
4.信息反馈原则
在坚持—亡述原则的基础上所确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并不一定保证有足够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其原因主要有3方面:一是人们的认识总有一定局限性。有些认识在当时看来是科学的、合理的,事后有可能会发现仍有不科学、不合理之处。二是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可行性如何,最终还是要在执行中来检验。三是情况在不断变化,条件在不断改变,原定的安全管理目标出现一些偏差,实属难免。由于以上原因,在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中,必须坚持安全信息反馈的原则,要在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和执行中不断收集反馈安全信息及时纠正偏差。
三、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的程序
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不仅要有科学依据,坚持正确原则,而且还必须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一般说,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的主要程序如下。
1.提出问题
即围绕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通过科学预测和调查研究,收集安全管理系统内外的有关信息,从各个方面为安全管理目标的制定提供依据。
2.制定方案
即根据安全管理目标所应解决的问题和收集到的各种安全信息,制定两个以上的安全目标备选方案。
3.确定方案
即通过科学决策和可行性研究,在诸多的备选方案中选取一个满意的方案。此时,安全管理目标基本确定。
4.目标修正
即在安全管理目标基本确定的情况下,或再交由职工讨论,广泛收集意见,或在实际执行中不断收集反馈安全信息,以使安全管理目标不断得到修正和完善。
第14篇 运输岗位安全确认法管理制定
为全面推进我矿运输专业“岗位安全确认法”的顺利推行,强化职工岗位责人心,保证设备安全运转,根据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考核办法。
(一)管理办法
1、岗位在两班交接班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确认”程序,由交班人员对接班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提问,提问完毕后由接班人进行现场设备点检,点检完毕并认为可以接班后,两班岗位工现场签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交班人必须在现场跟随并配合接班人进行点检。
2、岗位工必须穿戴整齐,矿帽戴正、毛巾掖进衣领,口述时,声音洪亮清晰。
3、岗位工在接班之后必须对照点检标准、手指点检部位,依据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点检,并做好记录。
4、岗位点检“手指口述”标准姿势为自然站立,右手食指指向点检部位。
5、机电检修工、机械检修工必须每操作一次,“手指口述”一次,其它工种交接班点检时,“手指口述”一次。
6、为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每隔2个小时,岗位工对照岗位点检记录本进行设备点检,并及时记录相关数据(此时不执行“手指口述”)。
7、执行“岗位安全确认法”绝不能走形式、走过场,必须认识到它在安全生产中所起到的重要意义,因此执行过程中必须端正态度。
(二)考核制度
1、岗位工坚持 执行“手指口述”操作法,岗位工第一次操作时(交接班时)必须进行“手指口述”,不执行者一次罚10元。
2、岗位工执行“手指口述”程序有漏项的,每漏一项的一次罚5元。
3、岗位工执行“手指口述”程序操作姿势不标准的或声音不清晰的,每人次扣5元。
4、管理人员下井提问,不熟练或回答不全者每次罚10元。
5、岗位工操作时,“手指口述”能够熟练运用。不熟练或回答不全者每次罚50元。
6、“手指口述”执行过程中,态度不严肃,嬉笑打闹,每人次罚10元。
7、交接班过程中,交班人提前离开岗位,每人次罚50元。
第15篇 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台帐
制定以下安全生产台帐:1、安全生产会议台帐;2、安全生产检查台帐;3、安全生产宣传教培训台帐;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台帐
二、安全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考核合格。对从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要建立台帐、计划和档案。
三、现场管理
1是否设置避雷设施;2、库房之间、库房与外部建筑物是否符合安全距离;3、是否设置了安全警世标志;4、是否配备了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5、运输车辆是否持有《爆炸物品物品运输证》,是否有押运员负责押运,是否配有灭火器,有无危险品标记,货运包装是否牢固、严密,装载有无高出车厢挡板,有无网罩或蓬布覆盖,有无将性质相抵触的爆破器材混装同一车厢内,有无同载运乘客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6、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是否持有《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是否有专职爆破员和安全员,以及是否持有《爆破员作业证》和《爆破器材安全员作业证》,爆破器材的来源是否合法;7、爆破器材仓库是否有专职保管员保管,并且双人、双锁管理,昼夜是否有人值班守护;库房门口部位是否有标识牌标识清楚核定的危险等级、储存品种、最大允许储量以及负责人,库房存量是否超出最大允许储量。
四、应急救援
制定火灾、爆炸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救援组织;定期开展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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