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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制度完善(15篇)

更新时间:2024-05-09

资产管理制度完善

企业的正常运营离不开对资产的有效管理。资产管理制度的完善,旨在确保企业资产的安全、高效利用,防止资产流失,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其主要内容涵盖了资产的购置、登记、使用、维护、处置等多个环节。

包括哪些方面

1. 资产分类与编码:明确各类资产的分类标准,建立统一的资产编码系统,便于资产的识别和追踪。

2. 资产购置:设定购置流程,包括预算审批、采购申请、合同签订、验收等环节。

3. 资产登记:建立详细的资产登记簿,记录资产的来源、价值、使用状态等信息。

4. 资产使用与维护:制定资产使用规定,实施定期保养和检查,确保资产正常运行。

5. 资产盘点:定期进行资产清查,核对账实差异,及时调整资产记录。

6. 资产处置:设定资产报废、转让、租赁等处置流程,保证资产合理流动。

7. 权责分配:明确各部门和个人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确保责任到人。

8. 监控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对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重要性

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对企业至关重要:

1. 提升效率:规范化的流程能减少资产管理工作中的混乱,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2. 防范风险:通过严格的审批和监控,可以防止资产滥用、损失和非法转移。

3. 保障权益:清晰的权责划分和有效的审计机制,保护企业资产不受侵犯。

4. 支持决策:准确的资产信息为管理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助力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

方案

1. 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细化每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确保员工能够按照制度执行。

2.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资产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提高管理精度。

3. 定期培训与考核:对员工进行资产管理知识的培训,考核其执行制度的能力,强化制度意识。

4. 强化监督与反馈:设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反馈,及时纠正问题。

5. 不断优化改进: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定期评估制度效果,适时调整和完善制度内容。

以上方案旨在构建一个动态、适应性强的资产管理体系,以满足企业不断发展变化的需求,为企业创造更大的价值。

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范文

第1篇 房地产股份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的购置:

固定资产的日常购置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根据固定资产年度预算,于各月末汇总各部门的购置申请,列出各月固定资产购置计划,报总经理审批后,由行政部统一办理。固定资产购入后由使用部门、行政部会同验收,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由经手人、保管员签字确认。行政部凭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审批单、购置发票、固定资产验收单及时向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二、固定资产的领用:

固定资产使用部门领用固定资产时须填制领用单,列明领用部门名称、用途、固定资产名称、规格、数量、金额等。由使用部门负责人、固定资产保管员签字后领出。

三、固定资产的管理:

公司固定资产由行政部,财务部会同管理。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凭合法、齐全的原始单据逐笔登记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情况,详细列示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折旧率、原值、累计折旧、净值。行政部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详细列示固定资产的数量、使用部门、存放地点、完好程度等。行政部负责监督各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完好,会同财务部定期进行实物清点,编制盘点报告,发现差异,及时查明原因,保证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固定资产的报废:

固定资产因自然磨损等原因失去原来的使用价值或灭失时,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原因,经使用人、保管人签字确认后,报总经理审批。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由行政部、财务部共同处理,处理情况报总经理审批后(重大金额固定资产报废须报董事会审批),据此核销固定资产明细帐。

第2篇 保利房地产资产管理制度

保利地产资产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由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交易性金融资产由证券投资部门负责管理,生产用固定资产归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由办公室负责管理,未开发土地由开发部门负责管理,在建项目及工程用设备物料由工程部门负责管理,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由客服部门负责管理。各项资产统一由所在公司财务部门核算,各级财务部门应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在资产的日常管理过程中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相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第三十九条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以内资产处置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四十条 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办法,规范资产管理行为,依法管理和经营公司资产,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3篇 保利房地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保利地产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 各级公司应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对固定资产的购建、使用、处置、保管和登记等基础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五十九条各公司应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时确定下年度的固定资产购置计划,并按照预算实施固定资产购置,超出预算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应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六十条 累计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500万元以上但未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董事会审批,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30%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由股份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董事长可以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将其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处置按照一定的额度授权给各级公司总经理审批。

各子公司预算范围以外单位价值10万元以上的固定购置应报其董事会审批,并报股份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十一条 各公司严禁用公款以私人名义购置固定资产,所购置的固定资产必须全部纳入法定会计账内管理和核算。

第六十二条 各公司的固定资产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清查盘点,并与会计账上记录核,确保账实相符,不相符的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于已经失去使用价值、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按照权限报请审批清理。

保利地产其他资产管理制度

第六十三条 各公司应建立和完善招投标等机制,有效降低各种物料、设备的采购成本。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应做好验收和保管工作,保证其安全和完整。已完工物业及出租物业应定期维护。

第六十四条 股权投资、证券投资所形成的资产以及其他资产按照本制度其他章节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规定管理。公司资产对外捐赠的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另行制定。

第4篇 房地产流动资产管理规定

一、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者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存货等。

二、低值易耗品是指不能作为固定资产的各种用具物品,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在购入领用后采取一次摊销,由管理部门进行实物管理。

三、请款报销管理

1、请款报销的一切费用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制度,即所有费用报销必须由总经理签字方可请款报销。

2、公司各部主管须于本月25号前填报下月的费用预算单,预算单一式三联,呈报部门、行政部、财务部各一联,详细填写预算单的所有内容报行政部、财务部经理初核,于月末最后一个工作日,集中交总经理核定。

3、公司总部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采购管理,行政部采购、签收登记岗位分明,各部门专业用品依批准的预算单自行采购,由行政部专人签收登记,各部门再从行政部领取。

4、具体请款程序

(1) 对预算内费用,申请人由财务部领借款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送行政部主任签字后方可生效。

(2) 对预算外实发费用,[[由申请人于财务部领请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写明事由,上交行政部初核,总经理每周一上午及周四上午接受统一批阅,审核批准后一式三份,送行政、财务各一份,留存一份,再于财务部领借款单送行政部主任签字。

(3) 行政部经理须严格按审批流程及权限审批,若出现明显过失则视情况给予一定处罚。

5、现金报销流程

(1) 报销应自费用发生之日(或发票开具之日)起柒天内,期限最后一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完成财务报销,逾期除经总经理批准之外不予报销。

(2) 报销须持合法发票,经办人签名,并由行政部专职验收人员签字,报销款项,属费用预算单之内的;财务经理签字后即予报销,财务部将各部门实际数字汇总填入费用预算单,以考核各部门费用实际执行情况,发生超预算及非预算情况,由总经理核签,财务经理签字后即予报销。(时间同请款流程)

四、现金管理

1、现金收支设出纳岗专人管理,设置现金日记帐、现金必须日清月结,现实相符,不准白条抵库,现金存量按银行核定量存放,不能坐支,套现。

2、因公出差,可预支差旅费,但必须在出差后三天内报销,不得随意拖延。

3、采购物品应有专人负责监收,并在发票上签字证明,再依程序审批。

五、银行存款的管理

1、公司设置人民币银行日记帐,支票由出纳保管,印章必须由两人保管,月份终了根据银行存款对帐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将公司银行存款的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余额调节相符。

2、在办理银行结算时,认真审查原始凭证、合同、以及审批鉴证的手续。

3、使用转帐支票时,应填好日期、台头、用途及金额。

4、不准出租、出借帐户,不弄空头支票,不开远期支票。

5、在经营活动中要时刻提高警惕,收付款时要认真、谨慎、准确、无误,防止上当受骗,保证资金安全。

第5篇 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规定

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维护管理,防止公司资产的流失,在降低其购置、使用和消耗成本的同时,提高使用效率,保障各使用部门日常工作及经营活动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定义

固定资产: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为超过二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

低值易耗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为低值易耗品一次推销,一次推销。

(二)、采购及领用

1、各部门所需的固定资产或低值易耗品,需提前向办公室报批,经审核确属工作需要,办公室报月支出预算计划,经总经理审批方可购置。无购置预算计划的,属零星紧急采购的物品,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办公室统一采购。

2、办公室对所需物品的采购应进行货比三家,在确保供货质量及价格适宜后,进行购置。

3、对批量、高值、专业技术强、专门设计定做和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品,须经总经理及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派专人负责协助办公室实施采购,其他有特殊要求的采购物资,必须履行合同评审程序,签定供货合同后方可实施采购。

4、领用程序本着简捷、有效、规范的原则,每月20号之前各部门填写所需物品的《申购计划书》,办公室根据各部门的《申购计划书》的要求及库存情况,进行购置,各部门按照审核批准后的《申购计划书》中的物品进行领用。领用及发放时必须要签字登记;办公室每季度将各部门的办公费用总额统计后上报总经理并下发至各部门。

(三)、保管及维护

1、对购进的固定资产,办公室负责及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及入库单,注明购进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部门等。

2、办公室与财务部定期共同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清查,保证帐、卡、物相符,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财务部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6篇 地产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管理细则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细则:

1、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都属于固定资产;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也应作为固定资产。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物品作为低值易耗品。

2、固定资产的购置、更新、转移应先报办公室,然后经总经理审签,经同意后交由办公室办理;如有购置应通知财务部,财务部设置固定资产明细账。

3、行政总心要设专人负责对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日常管理,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注明购进日期、生产厂家、使用部门等,未经办公室建卡的固定资产,财务部一律不予入账。

4、财务部和办公室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保证账、卡、物相符,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5、固定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按月分类计提折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表附后),净残值按固定资产原值的3%确定。

6、固定资产日常维护保养支出的费用一次计入当期成本,如款项较大或不均衡的,可以采用待摊或预提。

7、低值易耗品的购置审批程序与固定资产相同,低值易耗品的购置、保管、发放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对低值易耗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定期盘点。

8、低值易耗品金额较少的采用一次摊销法,对于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采用分期摊销法(五五摊销法)。

第7篇 师范专科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师专学校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教育部所属高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2010年5月)中规定的一级二级分类标准和办法,参照部分高校的有关校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和经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校固定资产是国有资产,是保证教学、科研、办公、管理、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所必须的物质条件。本办法是以加强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为目的。

第二条 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明确资产产权关系,实施产权管理,维护资产的合理配置,保证资产的节约、有效使用。

第三条 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原则是:“统一领导、分别管理、合理调配、科学使用、提高效益”。做到分工明确、管用结合、勤俭节约、物尽其用。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固定资产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别管理。

第五条 分管校领导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是学校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处室,负责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同时负责对全校各院系、部门、处室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教务处执行教学仪器设备管理的职能。

第七条 各资产使用院系、部门、处室设固定资产明细帐,并落实专人(资产管理员)负责管理。

第三章 固定资产的购置计划、经费

第八条 各院系、部门应根据设备配置标准文件,于每年年底前将下年度实际需要配置的固定资产申请表报学校职能部门(教学设备归口教务处,非教学设备归口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并说明购置理由。其中贰万元以上的贵重设备应附可行性报告,由教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对口、分别审核汇总后提出学校下年度购置计划,报分管校长和主管校长。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

第九条 计划和经费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由学校采购办负责实施。

第十条 资产购置计划实施过程中,原则上不进行新的调整和临时增添,确因教学或工作的特殊原因,需要调整计划或临时增添设备的,须经分管校长和主管校长批准,由采购办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局审批,如遇特殊原因无法得到批准和调整实施的,必须在年底前重新上报采购办,以便列入下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第四章 固定资产的范围、分类、计价

第十一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为固定资产

1.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2.单价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含课桌椅、图书、办公家具、宿舍家具、电教设备、电子储存设备等)。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按国家教育部编制的固定资产分类目录执行。

第十三条 对新建、购置的固定资产凭发票原值入帐;历史遗留、校外赠送、调拨的无价资产提出价值鉴定报告(包括内容、依据、价格确定的方法),经审计处审查确定;自制物品按料工费合计入帐。

第五章 固定资产的新建、购置、验收

第十四条 新建房屋、建筑物及属于基本建设投资范围内的设备增添,应按照基本建设计划的审批程序办理,一经批准的项目建成及设备增添后,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向使用院系、部门办理移交手续。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纪监审和使用院系、部门一起根据项目决算书、设备增添的原始单据验收入帐。

第十五条 购置固定资产必须严格按照校级层面审定的购置计划分期执行。采购办组织相关院系、部门指定人员,搞好市场调查。坚守“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原则,重大采购项目必须经过价格分析和价格论证,应当采取竞价招标的方式进行。统一由主管机关政府采购的应遵照上级规定执行,保证资产的质量。

第十六条 固定资产使用和保管的院系、部门应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严格的验收,验收的基本要求是:

1.应在规定的验收日期内完成验收手续。

2.品名、规格、型号、价格等要与审定过的购置计划要求和标准相符。

3.质量、性能必须有厂家的质量合格书。

4.零配件、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及其他技术资料齐全。

5.技术性较高的固定资产,必须请有关专家或专业人员参加校验。

6.进口设备必须经商检合格后,才能入库和使用。

7.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固定资产,有权拒收,并要求采购人员从速查明原因,同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财务处须根据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的《固定资产入库单》才能给予支付或走账。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保管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主管、使用、维护的院系、部门应认真做好固定资产的保管工作。各院系、部门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如遇工作调动,必须建立移交清单,一般应按实物移交,如遇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和签字,亦可按帐面移交。其他人员调离原院系、部门要把所使用、借用的固定资产交接清楚后,方可离职。院系、部门领导或分管领导负有监交的责任。

1.财务处对已经验收合格的固定资产,应按固定资产分类及时在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登记,并按顺序编号。对技术性较高、质量较高的固定资产要建立专门档案。

2.固定资产的领发、退库和调整,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及时办理有关手续。

3.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在每年年底会同财务人员及各院系、部门资产管理员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帐,以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资产使用的院系、部门和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应及时掌握固定资产的现状,对固定资产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维护,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保质期内的资产发生非人为的故障或者损坏,应由资产使用或保管的院系、部门负责与质保单位联系维修事项。

5.各院系、部门负责人和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包括兼职),对所管资产负有全部责任,未经有关领导和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使用、移动、调换任何资产。

6.固定资产对外出借,单价500元以内的必须经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或教务处领导批准,500元以上的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对于出借的固定资产,借方应填写学校统一制式的《物资外借审批单》,明确归还日期及出借期内资产保管责任,损坏、遗失应照价赔偿,资产保管的院系、部门应及时催还。

第十八条 对捐赠设备、课题经费及专项奖励经费购置设备的管理。

捐赠设备应按教育部教财司[2000]84号文件的规定,办理入库手续,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科研经费、课题经费及专项奖励经费购置的设备,凡是经费上通过学校财务的,

均应列入学校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1.捐赠给单位的设备或集体争取的课题经费购置的设备,应作为院系、部门的共同财产,由院系、部门共同使用、统一管理。

2.对捐赠时指定给某人使用或是个人争取的课题经费其中又明确可以购置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用设备的;以及奖励给个人的经费,又明确可以购置设备的,可以给个人使用。但是,使用人有保管和保证设备完好的责任。其帐务应列入使用人所在的院系、部门。

3.使用人调离学校时,其所使用的设备,可以按五年折旧的办法,折价处理给个人。院系、部门则应及时办理设备的处置手续。折旧收入上缴财务处,作为设备费收入。超出五年的设备,一般可以不再收取折旧费(单价在10000元以上的,报学校研究决定),由院系、部门说明情况并直接办理报废手续。

第七章 固定资产的报损、报废、报失、赔偿

第十九条 学校成立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纪检监察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及有关专家组成的设备报废鉴定小组,对各院系、部门申请的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分别提出同意报废、调拨利用、部门继续使用的意见,以提高设备使用效益,避免设备资源的浪费。

1.设备报废由院系、部门填报设备报废清单,经鉴定小组鉴定确已无法使用和维修利用价值,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单价在40万元以上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作报废处理。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或教务处)将设备分类卡随设备报废清单一并送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2.报废设备的实物,应同时交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检查其完整性。使用院系、部门如欲拆除其中可利用的零部件,须在设备报废清单中加以说明。报废设备处理残值交财务处,纳入年度设备购置经费。

3.对经过鉴定尚有利用价值的设备,不予作报废处理,或建议继续使用,或办理内部调拨手续。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统一安排进行,并由其及时调整院系、部门固定资产账目。

第二十条 设备遗失,由使用院系、部门填报设备报失清单,并随附设备遗失的详细说明及有关证明材料、保卫部门意见、对直接或相关责任人处理意见等,经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查证核实,送财务处、校领导审批后,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将设备分类卡随报失清单一并送财务处办理销账手续。

第二十一条 由于使用人或管理人主观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被窃、遗失、损坏等,应严肃认真地查清责任,视情节轻重,责令赔偿经济损失直至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对不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低价资产,由后勤管理与基建处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低价财产登记薄保存。

第二十三条 逐步建立、完善电子化登记和管理系统。

第八章 产权登记、报告制度

第二十四条 学校固定资产属国有资产,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用《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以取得学校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法律凭证。

第二十五条 学校对所占有、使用的资产要严格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的报表格式及内容作出报告,并同时上报省、市有关部门。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政策、法规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后勤管理与基建处负责解释。

第8篇 置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定

置业公司资产管理制定

为构建现代企业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保障平台,切实做好现有各种(类)实物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更替、保管,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管理目的

在物尽其用,有效配置;总量控制,有序更新;新产清晰,台帐清楚;帐实相符,责任到人的原则下,有效施行实物资产管理责任制。

管理范围

本制度所指实物资产,分为两部份,第一部份是指公司购置的各项办公设备、电器设备、机械设备、交通工具、维修工具等设备,主要包括:车辆、办公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保险柜、书架(柜)、电脑、音响设备、电视机、打印机、扫描仪、投影仪、摄像机、照相机、采访机、复印机、传真机、装订机、碎纸机、验钞机、交换机、电话机、手机、饮水机、净水器、打卡机、微波炉等。第二部份是指公司购置或制作的展板、展柜、展台、活动展架、灭火器、灭火箱等。

管理部门

办公类实物资产由使用部门负责管理,使用部门的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办公区内公用办公设备及家具由总经办负责管理,总经办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库房所有实物资产由总经办负责管理,总经办负责人为管理第一责任人。

管理原则

公司所有资产统一由总经办负责预算、购置、发放和调配;当资产配发给个人时,使用人即对资

产负有保管、维护责任,不得遗失和损坏,当使用人因工作调换或离职人时,对于其所使用、保管的资产应列清册办理移交。

二、管理程序

资产管理程序

公司实物资产按下述程序进行管理:

预算申报--审核审批(含物流部核价)--领款采购--验收入库--编号登记造册--配发领用

--使用管理及维护--统计报表。

1、预算申报:各部门需购买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须在每月18日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将需购买资产的名称、费用、使用部门做入次月的行政人事费用预算中。如属临时性急需购买资产,由资产申请部门提交申请报告,经总经办进行内部调整。

2、审核审批:做入行政人事费用预算的按预算签批流程执行;临时性购置按预算外审批权限规定签批。

3、领款采购:签批同意后,按财务部借款流程执行。

4、验收入库:所有资产购置回来后,统一由总经办人员核查验收无质量问题后,凭总经理审批认可的行政费用预算表或临时性购买申请报告办理入库手续,并根据批示件项目、数量、规格、价格开具入库单。

5、编号登记造册:对公司购置的实物资产进行统一编号、登记、造册。

6、配发领用:凡配发个人的办公家具及设备,均需给员工建立个人实物资产登记卡(见附件),由使用人、领用人签字确认;员工工装、部门专用物品、书籍等在开具出库单由使用人签字确认后方可领用,将资产管理落实到每位员工。

7、使用管理:

(1)属个人使用的办公家具及设备(包括个人办公桌、椅、柜、电脑、电话机等的相关物品),均由使用人负责管理。

(2)如资产已经损坏严重、不能再使用的,必须由总经办会同集团综合管理部共同核实后作出报损处理意见,不允许使用人私自遗弃。

(3)公用办公家具、设备由部门员工共同使用,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管理,台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通知总经办,以便清查、修理、备案。

8、统计报表:总经办每月底对当月实物资产的购置、配发等情况进行统计,并填制实物资产购置统计表。

资产清查

总经办会同财务部每半年对实物资产进行一次清查,并根据清查情况报损或增购资产。

资产借调

本制度所指资产借调指集团系统内部各子公司之间的资产的借用及调配,此项参照集团公司《资产管

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资产借调需通过总经办统一管理,并办理相关的归还及领用手续,以明确具体的责任人。

资产报修

1、办公区办公家具、门锁、照明灯、照明开关、空调等公用设施如有损坏,统一由行政人事部通知

物业管理公司工程部对其进行修理。

2、办公设备、电器等资产出现损坏,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设备所属厂商对其进行修理;如设备已超出保修期的即通知与我公司签定了办公设备常年维护协议的商家对设备进行修理,如需更换配件的,须向总经办提交更换申请经物流部核价,并经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更换。

3、各部门使用的电脑出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财务电脑部,由财务电脑部专业人员对电脑进行检修;如需更换配置的,须向总经办提交电脑维修、维护申请表(见附件),经财务电脑部签字、物流部核价、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更换。更换配件的购置及安装由财务电脑部人员负责完成,完成后由使用人验收并在电脑维护、维修申请表上签字。

4、车辆报修时需在维修前,上该车管理责任人填报车辆维修报审表,经总经办审查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再送修;送修厂家必须为公司指定的该车辆的维修商;维修中业格按审批事项进行维修,实行专人负责(报修车辆管理责任人)送修、监修、检验、出厂签字、接手出厂等,以明确相关责任;维修后,应及时如实按公司规范表单进行登记,以备存查。

资产报损

公司所有资产送修后凡不能维修或无维修价值(如维修费用过高等),均由总经办统一作报损(废)处理。具体流程:

使用部门填写实物资产报损(废)申请表(见附件)--总经办会同相关专业技术部门核实

并签处处理意见--总经理签批--作报废处理

资产折旧

资产折旧由财务部按财务相关规定执行。

三、办公设备、家具的管理

对资产的日常保管,实行归口管理的原则,即实行谁使用,谁保管的办法,一旦发生遗失、

毁损,具体使用人、部门经理承担相应的责任。

办公设备的管理

1、电话:公司电话是联系业务及沟通各项工作的工具,各部门所使用的电话机,由使用人负责维护、

管理;部门共用电话由部门负责人对其进行管理。

2、传真机:公司公用传真机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维护,直接管理责任人为前台;其余各部门使用的传真机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

3、复印机:复印机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维护,直接管理责任人为前台,负责对新进人员的使用指导、定期保养、加粉、换鼓、检修等等。

4、打

印机:打印机由总经办负责管理、维护,直接管理责任人为前台,负责对其进行定期保养、加粉、换鼓、检修等等。

5、电脑及数码产品:各部门的共用电脑须指定专人进行统一管理、定期维护;各部门专人专用的电脑由使用人对其进行保管、维护,并定期清洁表面;各部门电脑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正确的电脑操作规则,不得对电脑软、硬件设置进行任何增删、改动。总经办网络管理技术人员负责公司所有主机箱的封箱贴条工作,条签上必须如实标明主机内配置、使用人、检查人并加盖总经办章;总经办网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必须随时查看所有电脑的使用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对电脑部件进行维护。数码相机等数码产品因使用性质,由对外推广部负责管理并办理相关借用归还手续。

6、饮水机、净水器:公司公共区域内的饮水机、净水器由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其余各部门使用的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指定的管理专人负责饮水机的日常开关,定期对饮水机及净水器进行清洗及更换过滤网等。

7、其它办公设备

公司其它办公设备如装订机、验钞机、ups电源等等均由物品使用人或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及维护。

办公家具的管理

1、办公桌、椅:新员工入职后公司将桌、椅配给员工时,员工即在个人实物资产登记卡上签字

确认,使用人即对资产负有保管、维护的责任。

2、沙发、茶几、文件柜、书柜等:公司公共区域接待使用的由行政人事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的由使用人负责管理;部门共用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

3、窗帘、隔断等:公司公共区域的由总经办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部门使用的由使用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9篇 地产控股公司资产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__集团各项资产管理,确保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各项资产的使用效率,合理规划各项资产的布局、购建、投资等,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__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属下所有子公司以及相关联营公司。

3资产管理原则和体制

3.1.__集团实行统一归类、统一核算办法、统一调配的管理方法。

3.2.__集团实行全集团统一管理、各分公司分别核算、使用部门(或人员)具体负责的管理体制。即由集团财务中心资产管理部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集团行政办负责实物管理和调度,各分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资产管理和监督,各分公司行政办负责本公司范围内的资产实物管理和调度,各使用部门(或人员)负责所使用资产的具体保养和维护。具体构架如下:

4管理职责

4.1集团财务中心资产管理部。

4.1.1在集团公司董事局的领导下,负责资产管理政策的决定和调整及集团资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

4.1.2负责资产管理计划的拟订和组织实施以及各部门、各分公司资产管理工作计划的审批。

4.1.3负责集团全面资产报表和数据的汇总、编报以及资产管理档案的建立和完善。

4.1.4参与重大资产项目购建、变动、投资在资产管理环节的决策。

4.1.5负责较大资产项目变动的审核。

4.1.6直接负责集团本部环节的资产明细核算。

4.1.7负责资产管理工作的检查和考评。

4.2集团行政办

4.2.1在资产管理工作方面接受集团资产部的指导和监督。

4.2.2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制定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制。

4.2.3负责全集团资产的实物管理和统筹调度。

4.2.4直接负责集团本部各部门资产的调度和管理。

4.2.5负责各分公司行政办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

4.2.6集团行政办应设专(兼)职资产管理员。

4.3各公司财务部

4.3.1负责按本制度的规定和集团资产管理部的政策要求,制定各公司范围内的资产管理办法。

4.3.2负责各公司范围内的资产核算和资产报表的编报和说明。

4.3.3负责各公司范围内的资产实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3.4负责各公司范围内的资产使用效率分析。

4.3.5各公司应设专(兼)职资产管理核算员。

4.4各公司行政办

4.4.1接受集团公司行政办的领导,在资产管理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和各公司财务部的指导和监督。

4.4.2负责各公司范围内的资产实物管理和日常调度工作。

4.4.3负责各公司范围内的使用情况及增减变动情况的统计和评价工作。

4.5各使用部门或个人

4.5.1在资产管理环节接受各级财务部的监督、指导和各级行政办按规定进行的调度。

4.5.2对所领用和保管的资产负责,按规定使用和保养,确保各项资产按规定发挥效用。

4.5.3对所领用和保管的资产负责确保其安全和完整。

4.5.4对所领用和保管的资产负责定期报告其使用效果和磨损情况。

5资产范围、分类和含义

5.1范围:__集团资产管理制度所指的资产是指纳入集团财务中心资产管理的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未售出开发产品、未开发的土地。

5.2分类:本制度所指资产划分为三大类,第一大类为固定资产;第二大类为低值易耗品第三大类为未售出开发产品、未开发土地。

5.3含义:

5.3.1固定资产:__集团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并在多次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实物形态的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本集团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本集团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两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以上定义不包括家具用具,家具用具需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列为固定资产管理。

5.3.2低值易耗品:__集团的低值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内达不到固定资产条件的财产物资。具体规定如下:

5.3.2.1易碎物品:如玻璃器具、陶瓷用具等。单位价值500元以上(含500元)的,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2家具用具:单位价值3000元以下的,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3电讯设备:手机、对讲机、普通电话机(电话交换机除外),无论价值多少,全部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2.4除以上三类物品外,单位价值在200元以上(含200元)的办公用品、维修工具、交通工具、经营用具、厨房用具等都列作低值易耗品管理。

5.3.3未售出开发产品:指已办理竣工验收和交接手续,尚未售出的作为房地产开发产品建造的楼房。

5.3.4未开发土地:是指为开发房地产项目而购买但尚未进行开发的土地使用权。

6固定资产管理操作规定

6.1固定资产购置原则

各项目行政部门需根据实际情况,在无法实现内部调配的情况下,方可购置固定资产,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用。

6.2固定资产购置程序

各部门、各项目需购入固定资产时,必须由所需部门填制《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由同级行政办审核签字后,根据公司制定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交主管采购部门采购。

6.3固定资产增加的操作规定

6.3.1购建: 新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购入时实际价值加上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税金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6.3.2接受捐赠

6.3.2.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6.3.2.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价值;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6.3.3自行建造: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6.3.4投资者投入:从投资者手中取得固定资产,应会同技术部门根据合同凭证上所列内容,逐项点收,其价值应以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入账。

6.3.5盘盈:固定资产盘盈应尽快查明原因,由各级财务部根据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董事副总批准后才能正式处理。

6.3.6固定资产改建、扩建:各公司、各部门需将原有固定资产改建、扩建的,由实物保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级行政办签字确认,集团行政办审核后,报集团资产管理部审定,呈集团陆总裁批准实施。其价值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由于改建、扩建而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减去改建、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6.4固定资产减少的操作规定

6.4.1内部转移:固定资产需要转移的,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各级行政办依据资产调度权限办理有关报批手续后才能进行,固定资产实际转移时,应由各级行政办填制《固定资产转移表》(见附表),财务部门、行政办、使用部门应根据《固定资产转移表》内容登记有关账簿、卡片,核算部门必须将固定资产原值和累计折旧一同转出,做好核算和统计工作。同时转出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固定资产档案,固定资产卡片应随转出的固定资产一齐转出并进行转出登记,转入固定资产的公司财务部、行政办、使用部门应将该项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总账,固定资产档案,固定资产卡片中进行转入登记,集团行政办应将该项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档案中进行登记。

6.4.2出售:企业在出售固定资产时,应由使用部门或财产保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出售单,经同级行政办签字,依据集团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据以办理固定资产出售手续,财务部门根据出售单进行固定资产出售的账务处理。

6.4.3对外赠送:由于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对外赠送固定资产的,需由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填制固定资产捐赠单,经同级行政办签字,集团行政办确认,报集团资产管理部审核后,呈集团陆总裁批准,各部门根据已审批的固定资产捐赠单办理消账手续。

6.4.4对外投资:因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向其他单位投资固定资产时,财务部门应根据董事局确定的合同、协议价格入账,实物管理部门在对外转出固定资产时,不仅要从账面转出固定资产原值,同时还应转出固定资产累计折旧。

6.4.5固定资产的清理报废

固定资产需要报废或发生毁损,应由使用人员及部门提出需报废或发生毁损的资产状况及原因的报告,经各级行政办查核并签署意见后,报各级财务部门审核并提出处理意见,经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汇总评审,根据公司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方可进行。对于由主观原因造成的毁损应100%追收责任赔偿款,由于主客观两方面原因所造成的毁损应根据其发生毁损的实际情况按责任金额的10-50%追收责任赔偿或行政处罚。固定资产报废后的残值处理应由各级行政办与使用部门一起参与,必要时财务人员应参与监督。

6.5固定资产的维护和修理

6.5.1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

使用部门应妥善保管,按各项资产的说明书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固定资产因使用或保管不善而发生毁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不按正确方法操作各类机械设备及违章驾车造成的损失及罚款由当事人负责。

6.5.2固定资产的修理

固定资产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使用时,在经济合理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修复使用。使用部门应即时通知实物管理部门,不得擅自修理。实物管理部门接到通知后,应赶往使用地点查明原因,指定有关部门负责修理,并填写《固定资产修理登记单》。固定资产发生修理费用,由负责修理部门填写报销单,连同《固定资产修理登记单》作为报销依据。

6.6固定资产保险

固定资产的保险、续保、索赔工作由签订财产保险合同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被盗、丢失或遭受不可抗拒力损坏,实物管理部门及时报案追查原因,同时办理固定资产清理手续,财务部门协助主管部门完成此项工作。

7低值易耗品管理操作规定

7.1低值易耗品采购和保管的操作规定

低值易耗品采购和保管的操作规定按集团公司采购和保管有关规定进行。

7.2低值易耗品领用的操作规定

7.2.1各部门领用低值易耗品应填制《低值易耗品申领单》,按《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审批权限逐级审批。

7.2.2各使用部门应根据领用的低值易耗品按月编制《低值易耗品领用报表》。

7.2.3各级行政办应对各部门领用的低值易耗品编制《低值易耗品档案》及维修、保养记录。

7.3低值易耗品报废的操作规定

7.3.1低值易耗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正常磨损而损毁报废,应经各公司行政办鉴定,确认报废后,报同级财务部审核,由同级财务部根据报销权限统一报分公司执行总经理、董事副总审批。

7.3.2低值易耗品由于非正常磨损而发生毁损报废(含短缺),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分清事故责任,由使用部门或保管人提出申请,经行政办鉴定,确认报废原因后,报同级财务部审核,由同级财务部根据低值易耗品报废毁损的金额

的大小逐级报批。

7.4发生的低值易耗品的报废(含正常与非正常报废),各公司财务部根据已审批过的报废清单及时报送行政办、使用部门或保管部门办理消账手续。对于非正常报损还须向当事人追收责任赔偿款。所有报废物资处理应由行政部门负责,现款收入应及时交财务办理入账手续。各公司财务部应根据每月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情况编制低值易耗品月报表,每月10日前报集团资产管理部备案。

8未售出开发产品管理

8.1未售出开发产品定义

指已办理竣工验收和交接手续,尚未售出的作为房地产开发产品建造的房屋建筑物。

8.2未售出开发产品管理的职责分工

8.2.1未售出开发产品的实物管理归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需根据未售出开发产品的性质、特点,会同住户中心、工程部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维修、保养计划,报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备案。

8.2.2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必须建立未售出开发产品档案及分清未售出楼房的完损等级,其等级主要分为:a、完好房 b、基本完好房 c、一般损坏房d、严重损坏房4个等级。

8.2.3为了使开发产品在未售出之前保持完好状态,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根据物业公司制定的维修、保养计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写出分析报告,供董事会参考。

9未开发土地管理

9.1未开发土地定义

是指为开发房地产项目而购买但尚未进行开发的土地使用权。

9.2未开发土地使用权管理的操作规定

9.2.1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必须设置土地使用权账户,通过土地开发成本科目归集,待实际开发时,根据用途转入相应的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9.2.2取得土地使用权时,必须 3 天之内及时将有关合同、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资料报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备案。

9.2.3土地使用权发生变更时,必须在一周内将有关变更资料报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备案。

9.2.4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应建立全集团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档案资料,对土地使用权的变更,做好明细记录,供有关部门查阅。

9.2.5土地使用权取得价值应以实际支付的土地出让金计价;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投入的土地应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

10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抵押的操作规定:

由于融资及其他经营业务的需要,需将公司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物的,由所需部门填制抵押物登记表,经实物管理部门确认,集团资产管理部门审核,报集团总裁办批准后办理有关抵押手续,同时将已确认批准后的抵押物书面报送同级财务部、行政办及集团资产管理部备案。

11资产清查盘点的操作规定

11.1为确保全集团资产的账实相符,各项资产应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盘点。

11.2各项资产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清查至少每半年一次。

11.3各项资产盘点应分类进行。

11.4各级财务部和行政办以及实物使用部门或人员应共同参与各项资产盘点,财务部门在盘点过程中负责组织、监督和审核。

11.5每次盘点前应进行准备,制定盘点方案,设计好各项盘点表格。

11.6每次盘点应填编盘点表,并将财务部提供的账面财产清单与实际盘点数对比,结出差异,查找和分析差异原因,对差异根据不同情况,按照集团有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12资产核算原则

12.1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集团公司资产核算规定的修改和制定。

12.2集团公司各级财务部具体负责各自范围内的资产核算工作,并受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的指导和考核。

12.3集团实行统一的资产计价办法,资产计价采用国家规范的历史成本法。

12.4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残值比例根据公司性质按国家规定的比例预留,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为10%,内资企业为5%,按月计提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房屋建筑物(20年)、机器设备(10年)机械设备(10年)、变电设备(10 年)、电器设备(5年)、装饰物品(5年)、通讯设备( 5年)、电子设备(5年)、办公设备(5年)、运输工具(5年)、厨房设备(5年)、电气设备(5年)、耐用家具(5年)、仪表仪器(5年)、娱乐设备(5 年)、其他设备器具(5年)。

12.5各级财务部应设立固定资产明细账,作好所管固定资产的核算工作,努力做到固定资产账、卡、物一致。在采用电算化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情况下,固定资产应按单项进行明细核算。

12.6财务部门应对所管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增减变动情况进行及时的核算,所有低值易耗品领用或进入使用前必须先通过低值易耗品一级科目反映,并应编制低值易耗品清单或建立低值易耗品档案。

12.7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

13资产管理和使用责任制

13.1__集团资产实行实物使用和管理责任制。

13.2集团资产管理部及各公司财务部应与集团行政办及各公司行政办签定资产实物管理责任书,按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进行资产事物业绩考核。

13.3各级行政办应与各使用部门或人员签订资产使用责任书,按使用责任书的内容和标准考核和评价各使用部门或个人的资产使用和保养业绩。

13.4各种资产责任书中的考核标准应以盘点结果及资产报表分析结果为关键内容。

13.5资产考核指标

13.5.1酒店、会所的低值易耗品、物料用品损耗率控制在营业收入1%以内。

13.5.2资产的完好率达到95%。

13.5.3财产流失率为0。

13.5.4项目综合管理水平达到集团公司评定为:优。

14资产规划

集团资产管理部应根据集团发展战略及各种年度的中期(3年左右)的、长期(5-10年)的财务计划,会同各公司财务部、各级行政办及有关部门制定

集团的资产总规划和各公司的资产规划,包括资产购建、调拨、投资、报废、出售等。

15各种资产管理表格设计(见附表)。

第10篇 房地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7)

房地产开发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七)

一、制订目的

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掌握固定资产的构成与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公司购买的所有固定资产的管理。固定资产的标准:企业使用期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均称为固定资产。

三、责任部门

财务部、预结算、总经办制定此办法并共同颁布执行。

四、主要内容

(一)采购分配

1、固定资产采购,须部门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预结算审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2、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及大件公办设备,由预结算统一采购,常用办公器材及办公用品由总经办购买。

3、经领导审批后,按实际需求进行分配,专项配置设备,须提前向公司申请。

4、预结算和总经办按公司要求对所采购物品归口管理,对所购物品进行分发、登记、维护、维修、报废,并与财务部定期台核对帐。

5、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固定资产时,应填写《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列明需购置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计划价格、申请人、用途,经行政办公室、申请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购置。

6、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根据审批完毕的《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进行采购,采购前要对产品进行询价,并将询价结果报备办公室。

7、对采购的固定资产要合理计划库存量,做到无积压,在申报采购时,行政部要核查有无库存,如无库存,要在《固定资产购置申请单》上签字说明情况。

(二)领取使用

1、各部门按实际情况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可领用,常用公用品无须申请。

2、分发部门负责对所发放物品进行登记,并建立固定资产台帐。

3、部门使用人即为该物品第一责任人,工程设备须指定专门管理员,并明确使用、保管、维护者的责任。

4、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执行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完好、清洁和安全使用。5、固定资产领用后,其调换、维修、报废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三)维护维修

1、公司工程材料、机器设备的维护维修,使用部门向预结算申请报告。

2、公司办公用品及常用设备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总经办统一进行。

3、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擅自拆装设备,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个人承担。

4、维修后所有拆件,由预结算统一回收处理,处理款项交财务部。

(四)回收报废

1、责任人离职后,所用办公物品必须按登记情况行回收至总经办。

2、公司固定资产凡符合下列条件可申请报废,经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由预结算进行统一处置:①超过使用年限,主要结构陈旧,生产率低,耗能高,而且不能改造利用的。②不能动迁的设施设备,因工房改造或工艺布置改变必须拆除的或腐蚀严重无法修复或继续使用要发生危险的。③设施设备性能低劣不能满足当前需要的或因其他事故、灾害,使设备遭受重大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3、公司内部设备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发放部门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单位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

4、如不方便转移的设备,经领导审批,从发放部门登记后,可就地封存。

5、临时材料及办公设施,由总办与预结算共同登记后入库保存,报废物品由预结算核价,经领导审批后,由总经办登记、处理。

(五)资产清查

1、财务部随时统计掌握固定资产的使用状况,并负责监督使用单位或部门做好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高利用率,并定期组织预结算和总经办对设施设备的清点,保证帐、物相符。

2、发放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搞好固定资产的分类,做好各项台帐,并在领导审批后,办理相关设备的验收、调拨、报废、封存、启用等事项。

3、凡列入公司的固定资产未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及部门不得擅自调拔、转移、借出和出售。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擅自赠送、变卖、拆除固定资产的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的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予处罚。

4、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各部门必须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

5、在清查时发现固定资产毁损和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因个人原因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视损坏程度予以追偿,其他特殊原因须责任部门要写出书面情况,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知总经理,待批复后,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现一次扣100元。

2、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

六`资产转移管理

固定资产在公司内部转移使用前,应填写《资产转移单》,一式三份,转出部门、转入部门、行政部各一份,经转入、转出部门负责人、行政部审核后,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七、资产减损处理

1、当固定资产严重损坏,没有维修价值时,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固定资产减损单》,报行政部、各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批。

2、减损批准后,行政部对实物进行处理,并书面通知财务部。

3、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固定资产减损单》与实物处理结果,进行帐务处理。

八、固定资产清查

1、行政部每月应与各部门核实当月资产的新增或报废情况。

2、行政部每季度末参照《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对本公司所有资产进行盘点工作。

3、每年初(1~3月)总部对各分公司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情况进行全面的清查工作,固定资产的清查应填制《固定资产盘点明细表》,详细反应所盘点的固定资产的实有数,并与《公司固定资产台帐》帐面数核对,做到帐务、实物相一致。若有盘盈或盘亏,须编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告表》,列出原因和责任,报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财务部进行相应的帐务调整。各行政部对台帐内容进行更新。

九、、固定资产的使用

1、严禁员工将办公用品带出公司挪作私用,违者发

现一次扣100元。

2、固定资产若被人为损坏或遗失,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3、固定资产使用人离职或调任前,应做好固定资产交管理交接工作.。

十、附则

1、本规定解释权归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

第11篇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5)

公司资产管理制度(五)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资产管理,明确资产责任,保障资产安全和完整,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行政人事部为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行政人事部设资产管理员一名(可兼任),负责公司的资产管理。

第三条 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对公司的资产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及监督,并定期对公司的资产状况和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资产管理范围

第五条 公司资产的管理范围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物料用品界定如下:

一、固定资产

1、单位价值在2000元(含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并能独立使用的物品;

2、单位价值不足2000元,但主管部门指定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特殊物资。

二、低值易耗品

1、单位价值在2000元及以下,在使用过程中能保持原有形态的物品;

2、低值家具类、技术图书资料、工艺装饰品、办公用品(主要指优盘、计算器等)、娱乐用品等。

三、物料用品

在使用过程中不能保持原有形态、使用年限不超过一年的物品为物料用品,主要包括:印刷品、清洁用品、日用品、文具、办公耗材等。

第六条 不纳入本制度资产管理范围的物品

一、用于促销、接待所购置的物品,虽不纳入资产管理范围,但使用部门应做好物品明细登记,以备检查;

二、楼宇竣工后资产产权发生转移的商品房及其配套设施、园区公建配套设施。

第三章资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资产管理相关部门职责

一、资产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修订各类资产管理制度和细则,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2)负责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的审核及处理;

(3)负责建立公司资产台账(格式见附表一),并监督指导各部门资产台账的建立及管理;

(4)负责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5)负责公司员工岗位变动的资产交接监督及资产变更登记工作。

二、财务部门主要职责

(1)固定资产购置、验收、调拨、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等业务的审核及账务处理,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2)固定资产减损、租借时提供相关折旧价值数据;

(3)员工岗位变动时,确保其使用的固定资产已办理移交手续;

(4)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对各使用部门的资产进行跟踪检查、抽查、盘点。

三、资产购置部门主要职责

(1)公司的资产由执行采购职能的部门负责购置;

(2)在资产购置审批表(格式见附表二)上加具相关意见;

(3)凡正在使用的资产在保修期内出现故障需要维修、更换,由资产购置部门联系原供货商处理相关事宜。

四、资产使用部门主要职责

(1)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应选择责任心强、工作踏实、岗位相对稳定的人员担任部门资产管理员,人员名单需报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备案;

(2)每项资产落实使用人,部门内公共使用资产的使用人为该部门资产管理员;

(3)妥善保管新购资产的相关资料,以备日后保修、维修;

(4)建立部门资产台账,粘贴资产实物卡,并根据资产购置、验收、调拨、闲置、减损、报废、出租、外借等情况及时进行更新;

(5)本部门员工发生岗位变动时,落实其使用资产的移交工作,并报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

(6)每季度对本部门资产进行自查(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并于该季度末月的25日前将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自查盘点表(格式见附表三)原件及电子版交公司资产管理员,复印件自留存档。

第四章资产日常管理

第八条 各部门对资产要严格管理,建立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台账,按要求粘贴资产实物卡,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财务资产明细账、公司、部门资产管理台账三者同时建账,每季度定期核对,对不遵守规定的相关人员将严肃处理。

第九条 资产申购流程

一、固定资产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资产管理部门加具资产现状意见,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进行询价议价(招标)。完成询价议价(招标)后附上相关资料报公司总经理审批,资产购置部门依据批示购买。

二、低值易耗品及物料用品的申购流程

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购置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确认后,交由资产购置部门购买。

三、共享物资统一由资产购置部门集中采购。

四、对单次购置能够实现的资产,申购不得化整为零购置。

第十条 资产购置验收事宜

一、资产购置后,由资产购置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根据资产材料提供资产编码。公司资产管理员据此办理资产直拨手续。使用部门根据资产编码粘贴资产实物卡后登记资产管理台账,并办理领用手续。

三、对于由在建工程或开发成本转入的新增资产,要完善资产直拨和验收手续。

第十一条 资产盘点

一、每半年各部门应配合公司资产盘点小组进行全面盘点(特殊情况需临时盘点除外)。盘点小组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二、固定资产盘点必须根据公司资产台账和财务资产明细账、资产实物卡对实物逐一进行清点,低值易耗品盘点实行部门台账与实物对照抽查。盘点结果应是账、物、卡三者统一,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若有出入,交由资产使用部门负责人一周内查清原因。

三、盘点结束后,形成资产盘点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并根据总经理批示及时进行相关处理。

第十二条 资产调配

一、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各部门资产使用现状,经与部门协调,报公司总经理签批同意后,将公司资产进行合理调配。调配同时开具资产调拨单(格式见附表四),资产调配双方据此及时更新资产台账,财务部门要更新财务资产明细账。

二、部门之间的资产调配工作统一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按照公司管理办法对各类资产进行合理调配。

三、各部门的闲置资产必须及

时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不得把公司资产作为后备库存。(资产移交表见附表五)

四、因公司组织架构的调整,部门合并、拆分或名称变更的,新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更新资产台账,并提交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 资产报废

一、属自然损耗的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见附表六),专业技术部门给予检测意见,财务部门给予折旧意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按公司制度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二、经审批后的报废资产,由资产使用部门移交给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再由资产购置部门负责多方询价后实施外卖处理,同时办理资产销账手续。报废资产处置前,如有遗失,则视同丢失同类资产论处,须追究资产原属使用部门责任。

第十四条 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

一、资产管理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公司各部门如有资产被盗,应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并同时向公司资产管理部门通报被盗情况。如有隐瞒不报或延时报告者,一经查实,将按被盗资产购入时单价三倍进行处罚。

二、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必须填写《资产遗失、损坏、被盗赔偿审批表》(见附表七)。人为原因造成的资产遗失、损坏、被盗等,相关责任人除按资产净值的1-3倍赔偿外,还将进行失职问责处理。

三、属自然或其他非人为原因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坏等,其损失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 公共办公区域资产的管理,原则上以存放地点靠近、使用率孰高划归到部门管理(资产调入时由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指定接收部门的除外),每件资产明确到部门、责任到人。

第十六条 任何部门、任何人员不得随意挪用、搬迁、长期借用其他部门资产,因工作需要调拨的,须办理资产调拨手续。若违规者,一经查实,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失职问责。

第十七条 公司须加强现场售楼部(包括样板房、示范单位)、外展场所以及安全性较差的办公场所(现场办公点等)的资产管理,相关部门须协调现场物业或建筑公司确保资产的安全。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必须坚持每日检查资产使用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和公司资产管理部门汇报。

第十八条 售楼部样板房、示范单位不能二次使用的资产,由营销部门列出资产明细并提出随楼拍卖或附送建议,报公司总经理批示后,由营销部门负责实施拍卖或附送工作,拍卖或附送资产的资料报送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办理资产销账手续。

第十九条 物业系统公司须建立物料用品台账。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正式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表:1.《公司资产台账》

2.《资产购置审批表》

3.《部门资产自查盘点表》

4.《资产调拨单》

5.《资产移交表》

6.《资产报废审批表》

第12篇 g股份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和办公用品的管理,掌握其使用情况,确保公司财产不受损失,提高其使用效率,特制定__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办公资产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控股公司范围内所有部门的办公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办公用品管理。

(一)固定资产是指用于经营管理,行政办公的主要设备物品,单价在2000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过2年的办公用工具物品。特别规定办公室所用空调、照相机、摄像机、录音笔、传真机、打印机、碎纸机均属办公固定资产范围内。

(二)低值易耗品为单位价值低于2000元,使用期在2年以下,不列入固定资产范畴内的各种工具、家具和物品。这里主要包括办公室所用电话、饮水机、书柜、桌椅、沙发及茶几、衣架等。

(三)办公用品指各办公部门所用日常消耗办公品。

第三条 控股公司总裁办公室负责办公资产的实物管理,对控股公司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统一监管。办公资产不论其资金来源,均由总裁办负责其实物监管。

第四条 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职责:

(一)拟定控股公司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和办公用品管

理办法和有关规章制度。

(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入后,做好分类,统一编号,登记台账及卡片;做到账、物、卡相符。

(三)联合控股财务部进行定期盘点,统计各部门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使用情况,达到帐、卡、物相符。对丢失、损坏的要查明原因,划清责任,严重者给予处罚。

(四)每月定期统计控股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的使用需求情况,统一购办办公用品。

(五)严肃纪律,严禁出现擅自赠送、变卖、挪用办公资产的行为和恶意破坏办公资产的现象。

第五条 办公资产使用部门责任:

(一)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办公资产的使用管理、保管及维护工作,要文明、节约使用,严禁出现恶意破坏现象。若物品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修。

(二)使用部门对固定资产有保管责任,要防止其丢失、损坏,并配合办公资产定期盘点工作。

(三)办公资产的领用、调出、报废必须经主管部门及上级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报废,更不能自行外借和变卖。

第二章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

第六条 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资产的购置、使用、处置和盘点清查。

(一)办公资产的购置

1.办公资产的购置,各部门根据其部门的年度预算进行计划、分配。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购入,不论其资金来源,购置物品到货后,由资产使用部门持相关发票单据,到总裁办办理登记入账手续,填写《控股固定资产登记台帐》(附件一)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登记台帐》(附件二),登记后,由总裁办负责人在发票单据上签字,方可履行相应的报销程序,相关财务部门未见到总裁办负责人签字,不得予以报销。

2.总裁办根据实物及台帐记录,填制办公资产登记卡加固于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之上,确定其上编号、分类、名称、类型及使用部门、使用人等信息与台帐、实物相符一致。

(二)办公资产的使用及管理

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具体部门或个人,有关部门要做好保管、使用和维护工作。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及时与责任部门联系、维修、上报。如出现由于不及时报修致使延时修复而造成的资产损失,将由资产使用人分摊部分经济损失。

(三)办公资产处置

办公资产的处置是指公司对各类实物资产在公司部门间进行转移管理及资产封存保管。

1.公司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总裁办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填写《办公用品管理责任转移证明》(附件三)。同时由调出、调入部门的双方领导及经办人签字,由总裁办负责人签字后,办理转帐手续,进行帐、卡交接。

2.凡停用三个月以上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使用部门需上报总裁办,填写《控股资产封存申请单》(附件四),后由总裁办封存、保管。已封存固定资产,如需使用,需填写《控股资产启封申请单》(附件五),后由总裁办执行启封,使用部门可继续使用。

(四)资产盘点清查

为了保护固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由财务部协同总裁办进行资产盘点。于每年12月下旬对控股公司各部门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进行年度清查、盘点,填写《控股固定资产盘点表》(附件六)或《控股低值易耗品盘点表》(附件七)以掌握固定资产的实有数量,查明有无丢失、毁损或未列入帐的固定资产,保证账实相符。在清查时若发现固定资产缺失、毁损,要查明原因,由责任部门写出书面材料,报知上级领导及总裁办,待批复后,做相应的处理。

第三章 办公用品管理

第七条 控股公司各部门办公用品由总裁办每月统计控股各部门上报需求、汇总、统一采购。具体方法如下:

(一)控股总裁办于每月25日,将《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附件八)发放到控股各职能部门,各部门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本着节约原则,填报需求物品及规格数量,由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核、签字。

(二)总裁办将于每月27日,收取各部门《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进行核对后,汇总控股公司办公用品需求总量,交付采购执行部门统一购买。

(三)总裁办将于次月5日,将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根据上报需求物品及数量,发放到各办公室。各部门领取人确认物品后,填写《办公用品领取表》(附件九)。

(四)《办公用品采购需求表》中所注明的办公用品多为常规使用种类,如有特殊需求,请在其他项目栏中写明或提前通知总裁办所需物品。

第四章 罚则

第八条 对违反本办公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人员,将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如与其他有关公文规定出现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方面,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条 本办法由控股总裁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第13篇 _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

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社有资产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直属公司、厂,直管基层社(以下简称企业)经营社有资产收益,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有关文件以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自治区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供销合作社系统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社有资产,是指供销合作社控制拥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供销合作社对企业、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供销合作社所有的其他权益。

第二条 社有资产属于各级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

第三条 上级社对下级社的社有资产管理负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责任。

第四条 加强社有资产购置的管理,特别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购置的管理。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要根据企业的需要,经企业领导班子开会研究确定,并报上级社审批同意后,方可购置,需办理控办的,先办手续后再购置。企业自建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及大型维修,在企业充分论证、测算投入产出效益的基础上,必须按有关程序、权限规定申报审批,经有资质的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并进行账务记载,严格管理好社有资产。

第五条 各企业要认真做好社有资产产权界定、产权登记、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综合评价等工作,维护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

第六条 要积极争取政府有关部门支持,通过办理权证,明晰社有资产权属。对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待界定资产,要按照尊重历史,承认现实的原则予以界定,补办相关手续,明晰社有资产权属。在依法作出所有权界定之前,仍由企业经营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

第七条 企业经营管理的门店、仓库、场地等经营服务设施场所,除企业自用外,全部对外公开承包、租赁,承包金或租赁出价最高者,获得承包或租赁。严禁暗箱操作,压低承包金或租赁费出包出租,损害集体利益。

第八条 各企业经营的社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任务。

第九条 各企业确保社有资产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第十条 各企业按规定向上级社报告社有资产运营情况,以及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企业承办政府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开发的经济业务,要签订相应的委托合同,明确各自的责、权、利,维护供销合作社利益,供销合作社不承担政策性亏损。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企业改革、改制之名,低估、私分、侵占供销合作社集体财产,不得强制供销合作社企业违反合作制和国家有关供销合作社的政策规定进行改制、改革。

第十三条 为确保社有资产的安全,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为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和抵押。

第十四条 建立健全社有资产管理制度,如资产处置制度、资产运营制度等。

第十五条 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供销合作社有权抵制随意改变供销合作社企业隶属关系,随意平调或无偿占用和侵犯供销合作社财产、消弱供销社为农服务实力等的不法行为。因城镇建设、道路拓宽需要拆迁或占用和侵犯供销合作社营业网点和服务设施的,应尽量要求建设单位按当地城建同意规划要求,安排供销合作社在原有的地段自行建设,确实无法安排供销合作社自建的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给予合理的拆迁补偿或安排适当地段还建,并做好职工安置工作。

第十六条 加强社有资产收益管理,收到社有资产收益要及时送存银行,及时进行账务处理,防止社有资产收益体外循环和流失。

第十七条 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率=(期末所有者权益总额-报告期内非企业经营行为增加或减少的权益总额)÷期初所有者权益总额×100%。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率等于100%,为社有资产保值,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大于100%,为社有资产增值,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小于100%,为社有资产减值。

第十八条 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激励、约束机制,依据企业发展状况、行业特点等因素进行激励与约束。对企业经营管理者采取包括年薪制、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期末奖、持有股权等激励手段。对企业经营者的约束手段有管理制度、业绩目标、风险抵押、取消奖励和解聘等。

第十九条 建立企业管理者经营业绩考核制度,与企业经营管理者签订管理绩效责任状,依据绩效管理责任状对企业经营管理者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

第二十条 各项投资(包括短期、长期投资)都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市场行情调查,经班子集体讨论同意,报上级社批准后,方能投入。

第二十一条 各项投资要有资金来源,要量力而行,不能贪大求洋。

第二十二条 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没有效益的项目不准投入。

第二十三条 工程投入要认真执行招投标制度,不准指定施工单位,要公平竞争,公开招标。

第二十四条 各项投入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投资任务。

第二十五条 加强社有资产转让出售的管理,特别是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转让出售的管理。出售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要经企业领导班子、职代会开会研究通过,报上级社批准,属土地房屋还要报市政府审批,同意转让出售后,方可转让出售,并进行评估,公开转让出售,以最高市场价转让出售。若属于抵押物,还要告知债权人,共同协商偿还债务事宜。

第14篇 会馆固定资产易耗品管理制度

休闲会馆固定资产(易耗品)管理制度

签发部门:财务部

1.洗浴部各部门应指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的使用及盘点工作,并负责其帐目的登记管理,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固定资产帐目了如指掌。

2.在财务人员的配合监督下,设立固定资产帐本,并详细登记所有物品、存放区域、品名数量、使用期限、进店使用时间、并要用洗浴经理与财务人员的签字认可。

3.对固定资产要进行定期盘点,对新增及报损、调拔、损耗等要及时上帐登记。

4.凡客人所赔偿、员工赔偿、自然损耗(经报损同意)的要及时从帐上减去并注明日期、原因并签字证明,调入的固定资产也要进行登记入帐。

5.凡固定资产需维修或改造时要立即上报,并经相关领导审核批准。

6.固定资产若因发生重大损坏造成价值明显降低,需经总经理裁决后进行处理。

7.各部门设立的备查簿要如实登记,不得虚瞒,备查簿及卡片要妥善管理,不得随意更改丢弃。

8.各部门要定期对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审点后出现的盈亏根据情况分别处理。

第15篇 e党校办公室内资产管理规定

党校办公室内资产的管理规定

为明确校产管理者与使用者的职责,提高校产使用效益,防止物品流失,特制定此规定。

一、学校所有资产由总务处代表党校负责统一配置、调拨、管理,是校产的管理者,各处、室、馆为校产的使用者。

二、各处、室、馆配备使用的物品,由处、室、馆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资产帐户,资产增减及时入帐,管理人员离开工作岗位时,应如数移交。配置个人使用的公用物品,由使用人员负责管理,使用人离开工作岗位时,应立即交回。

三、各处、室、馆的物品总数以“物资登记表”中所提供的数据为准。

四、若物品正常损坏,应及时通知总务处维修或更换。

五、各处、室、馆配备的物品,由使用者定期保养,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地损坏,责任自负。

六、各处、室、馆使用的物品,原则上不出借,需要出借校外时,要由分管校长批准并限期归还。

七、原分配给工作人员使用的物品,因搬家等原因临时借用的,见到本规定后及时归还或由总务处作价处理。

八、每年年底,总务处对各处、室、馆的物品彻底清查一遍,若出现短缺,使用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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